“你还是话很少。”
罗宋宋笑而不语,给孙玦的茶杯续上水。孙玦故意要逗她,举起茶杯。
“你不说话,恐怕是还讨厌着我呢。这样,我以茶代酒,向你陪个不是,行不行?”
孟觉朝椅背上一靠,微笑地看着罗宋宋,他对她有信心,今天能够独立应付这个莽撞而又诚恳的孙玦;罗宋宋放下茶壶,搓了搓潮湿的指尖。
“这不是茶,是茅根薏仁水。格陵近海,湿气重,春末夏初的时候多喝点茅根薏仁水,对下火有好处。”
“你果然还是老样子。”孙玦不自觉地摸摸脸上几颗顽固的暗疮,“这么云淡风轻的。给我一句话嘛。”
“你刚才动筷前,将每道菜都拍照留念。尤其这一道‘金陵一对好鸳鸯’,你还专门请厨师过来,询问原料和做法,仔仔细细地记下来。”
“是啊,我要开餐馆,当然要收集资料。”
“一个这么疼老婆的人,不会坏到哪里去。”罗宋宋淡淡地说,“我又怎么会一直记恨你。”
孙玦顿觉十分畅快,一叠声叫服务员拿啤酒。孟觉没开车,所以推不过,只好陪他喝了两杯。
孙玦没喝两杯就已经醺醺然了:“这时候怎么能不喝酒!喝点酒不是更有男人味么!罗宋宋,你说是不是?你说孟觉是不是太清秀了,就是少点男人味!”
罗宋宋一怔的同时脸也红透,只好含糊地说了句少喝点,就借上厕所遁了。饭后孙玦秉着以抢着付账为荣,以白吃白喝为耻的精神,把账单付了。
“你们一定要到马里兰来玩。我带你们去爬华盛顿纪念碑。八百多级台阶啊,我硬是把胡小瑜给背上去了!你们放心,我没有醉,我只是很高兴,真的,能再次遇到你们。孟觉,明天见。”
于是两人送孙玦上出租车后,就在伯牙路上慢慢踱着,等孟家司机来接孟觉。
两个人,四只手,这样随着身体晃荡可惜了,贸贸然去牵又冒犯了,于是只好都揣在口袋里。
这是他们第二次压马路,有一种无法言明的甜蜜。
经过骨德咖啡厅的时候,罗宋宋说:“刚才没有告诉你,我找到工作了。在这家咖啡厅里弹琴。”
孟觉着实替她高兴,但是又不免担心:“你的手受得了么。”
罗宋宋点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从家里搬出来之后,手已经好了很多。”
孟觉忍了又忍,才把“让大爷看看你的小手”这句话给咽下去;他感觉这样做确实挺登徒的。
“看来新居的风水很好,旺事业,利健康。”
又经过一家宠物店,靠街的橱窗做成透明的多宝格式样,有一格里放着一只浅篮,浅篮里两只花白相间的小狗互搭膊头,舌头在对方脸上舔来舔去的,十分亲热。
罗宋宋本来就很喜欢小狗,这一看简直都迈不开步子了;孟觉站在她旁边。
“下次有空,我们去姬水看mary吧。”
“嗯。”
橱窗上映出他们俩的样子,孟觉依旧是那么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而罗宋宋看着自己光光的额头,和乱七八糟束在一起的头发,幽幽地叹一口气。
“师母说,我梳点刘海会好看些,你觉得呢?”
罗宋宋一说完就后悔得恨不得咬舌自尽——这句话简直是有点女流氓调戏纯情少年的意思了;而孟觉显然是被这个问题骇住,眼神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了。
“我……我不知道。我没有看过你留刘海的样子。”
只不过是平平淡淡一句话,只因为彼此心中有鬼,便有些惴惴不安了,深怕多说多错。虽不说话,但也挽不住时间飞逝,克莱斯勒准时在云阶彤庭边上等着孟觉呢。
孟觉对罗宋宋说了再见,可是罗宋宋没有走的意思,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羞涩模样。
夜幕滋生出多少误会!月色将罗宋宋的沉默ps成了爱你在心口难开的模样。孟觉一腔柔情蜜意,只恨自己刚才为什么不说“有没有刘海都好看”,便去握罗宋宋的手腕,轻声道:“怎么,不舍得我走吗?我明天还来找你。”
罗宋宋:“我……我要礼物啊。你是不是忘了。”
孟觉大窘;他感觉罗宋宋的手腕一转,但并不是要抽回的意思,而是轻轻地抚上了他的手背。
两个人加在一起都五十岁了,更何况孟觉是连罗宋宋的底裤都见识过的,竟然因为就这么水到渠成地牵了一下小手,心跳的跟新生儿似地激烈。
只想一辈子和她这样牵着手,不要松开;一松开,也许她就走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拿出车上的礼品盒的;罗宋宋轻轻地说了声谢谢。但孟觉没有放手的意思。
“这份礼物不好。下次,下次再送你更好的。”
“怎么不好?”
“因为我好像不用再等了。”
罗宋宋一直看到他的眼睛里去,四周的灯光都倒映在孟觉的眼里,在长长的睫毛的掩映下,慢慢地朝她荡漾过来。
他吻上她的脸颊的时候,罗宋宋在想,为什么他比别人多了一对酒窝,可也盛不下此刻的满满爱恋呢。
“真走了。”
“嗯。”
克莱斯勒慢慢滑出去的时候,一直没有作声的司机突然开口。
“七少,恭喜。”
“恭喜什么。”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孟觉一眼,他为孟国泰开了二十几年的车,是个寡言少语,甚少表露情感的好司机。
要知道司机和秘书这两个职业,往往知道最多的秘密,所以忠心和少言是第一位的。也正是因为他具有这样的优点,孟国泰一向将他视为心腹。
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孟觉的快乐感染了他。而一个很高兴的人,总是会有点饶舌的。
“七少还记不记得,有一年的暑假,我每个星期都要送罗小姐去姬水做理疗。”
“记得。”
司机似乎极力地在想一个恰当的形容词,良久才艰难地吐出一句。
“罗小姐的心思终于拨乱反正,走上正轨了。”
孟觉久久没有回应。司机觉得自己这句话也许已经得罪了他,有些忐忑。
“我想买台车。有没有好推荐?”
他诚心地请教——原来他只是在想自己的心事,并不在乎司机说了什么。
他听见的,都是罗宋宋的声音;他看见的,都是罗宋宋的身影。至于未来,那也一定是关乎罗宋宋的,美好的未来。
罗宋宋回到家里,重新拖了地,洗了澡,换了睡衣,坐在床上,把孟觉送的礼物打开。
是一盏狭长如同天鹅颈般的玻璃台灯,水晶的灯柱,鹅黄色的灯罩。
她也不过是个小女人,所以也是很喜欢这种娇俏而简洁的小玩意儿的,更何况是孟觉送的,哪怕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送给她,她也会用这样虔诚的心思去欣赏和抚摸。
台灯亮起的那一霎那,就像孟觉在她面前睁开了温柔的眼睛。罗宋宋觉得自己的心也被填满了,幸福而充实。
温暖的灯光倒使她想起来,孟觉不是没有送过她礼物。
家里那盏双子灯,是好久好久以前,手还没有受伤之前孟觉送的——他好像蛮喜欢送她灯的。
“因为我好像不用再等了。”
她想起孟觉最后的那句话来!
原来这么多年,她在等,他也在等。不同的是,他已经暗示过她,只是她不明白。
罗宋宋紧紧地咬着下嘴唇,眼泪已经止不住簌簌地落了下来。
一起学琴的孟觉,替她出头的孟觉,陪她做复健的孟觉,爬山时拉她一把的孟觉,指定要她买早饭的孟觉。她所认定的,一生都无法超越的对手,原来是怀着这样深沉的情感,陪在她的身边,等着她。
她扯着胸口的衣裳,哭得几欲窒息。那许多许多的往事,有关孟觉的一切,一幕幕地在她眼前浮现,一切都被赋予了真正的意义。走过了千山万水,终于踏入一片流水淙淙,桃花灼灼的新天地。
至于智晓亮,那一场苍白的思慕,无力的单恋,就此谢幕。
第二十七章
“要多少?”
二楼的开放式会客厅里,孟薇和孟金刚分坐在一张褐色茶几的对面。
“五叔?”
孟薇穿了身家常的运动服,拉链滑下去,露出里头的白色背心。支票簿摊开放在她的膝头,而钢笔在她的指间不停地旋转。
孟金刚垂头丧气地盯着转成了一道银波的钢笔,似乎有点晕,脸色很不好看。
“我想想。”
孟薇挽了挽头发,啪地一声把支票簿合上。
“嗯。”她难得地和颜悦色,“五叔,你憔悴了。要好好保重身体啊。”
孟金刚狠狠地搓着手,不过三个月,他比婚礼那时候瘦多了,眼窝深深地陷了下去,头发油腻,一点也不像当年那个流连花都的翩翩公子哥儿了。
“十五万现金。再开一张三十万的支票。”
竟然狮子大开口——孟薇爽快地填了张支票,撕下来交给孟金刚。孟金刚看上面的数额填的是四十万,嘴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
“孟薇,我写张借条给你。”
“这么客气!”孟薇笑着将钢笔旋紧,“将来小堂弟能念着我的好就行。”
孟金刚一面坚持,一面来拿她手里的钢笔:“人情归人情,数目要分明。有白纸吗?”
“真不必了。”
正僵持中两人均听见楼下有开门声,大厅里此起彼落地唤着“七少”,定是孟觉回来了。少顷,已有管家上来通报:“五少,薇小姐,七少回来了。”
孟国泰用的人都是从江阴老家带来的,一口糯细的吴侬软语,喊七少如同喊自己的小毛头一般亲热喜爱,又急急地向书房去通知老爷和大少。
孟金刚就不再提写借据的事儿,三步并做两步急匆匆地下楼,孟薇摇摇晃晃地跟在他身后,拨通了许达的电话。
“从保险箱里拿十五万现金到老爷子这里来。带部点钞机。”
她挂了电话,站在楼梯上俯瞰整个宽敞的客厅:佣人们正在来回忙碌着,绞了热腾腾的毛巾让孟觉擦脸,捧一盅虫草黄芪炖山甲过来,又急急地去拿刚洗净的樱桃。
“这倒奇了,怎么进了门才听见动静。司机呢?”孟金刚亲热地挨着孟觉坐下,搭着他的肩膀,“晚上和谁吃的饭?”
“宋宋。怎么没人送李编辑?”
孟薇听他口中说出宋宋的名字时,那语气是颇不一般的,就像听见他说“我的”一模一样语气,不由得心里一惊;孟金刚有些讽刺地说:“人是你二哥请来的,当然由他接送。怎么?心疼了?这小姑娘清高得很,倒是见了你还会红一红脸。”
他们常是这样,认得了稍微出众一些的女孩子,就要拿来调侃孟觉,若在平时,孟觉也就一笑置之了,但今天开始他要堂堂正正地守身如玉,于是正色道:“别乱讲。我见她一个人往公车站走,就让司机送她回去了。平时二哥并不是这样小家子气。”
“吵得沸反盈天,谁还顾得上。”孟薇懒懒地往孟觉对面沙发上一倒,暗笑孟金刚的不识趣,又拈了颗樱桃来吃,“老爷子已经入了魔,该说的,不该说的,一股脑地倒给外人听。我爸今天把李编辑的录音笔给砸了。”
她讲起来眉飞色舞,仿佛这事情倒是有意思的紧。
“我可没见过我爸发那么大的脾气。是真怒,眼睛都红了,谁也劝不住。二叔吓的,竟没来得及安排李编辑。”
“那你爸呢?”
“在楼上挨训。我妈也来了。”
孟薇懒懒地盘起修长的双腿。大概是因为快做新娘,气色大好,头发染成了栗色,衬的一张俏脸是白里透红,吹弹可破。指甲是新染的樱桃色,又拈着樱桃在吃,簇在鲜艳欲滴的唇边,迷了人眼。
孟觉不由得出声逗她。
“小心把手指头也吃下去。”
孟薇嘁一声,又挽了挽头发。她的美人尖仿佛乌鸦的喙,叫孟觉想起了远在北京的苏玛丽——现在正是樱桃上市的季节,不知道她有没有得吃。
“玛丽近况如何?”
“她每个星期都打电话来。”孟金刚撒起谎来面不改色,“交了许多新朋友,老师们很是喜欢她,成绩也进步了。”
孟觉也不点破,只是努一努嘴。
“真的?我们认识的怕不是同一个人吧。”
孟薇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外头大门的门铃骤响,少顷,许达拎了个密码箱走了进来。
他本也是个浓眉大眼,意气风发的人物,偏偏今天穿了件polo衫,显得老气横秋。
“孟觉,好久不见。”
“嗯。”孟觉放下盅盏,唤过佣人来,“端一盅糖水给许先生。”
许达常有不真实感,竟能鱼跃龙门,成为孟家的一份子,是他并没有想过的人生轨迹。
他第一次到孟家,看见孟觉泰然自若地享受着鲜衣怒马,锦衣鼎食,钱对他来说只是个数字,把虫草燕窝当普通糖水吃,仿佛那是最稀松平常的生活方式;不由得想起在学校时,孟觉和其他同学没什么两样——吃四块五的份饭,篮球赛后,脱了臭烘烘的T恤,在公共澡堂里两三个人共一个莲蓬头冲凉。
最毛骨悚然的是,孟觉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中切换,过的很享受,很舒适。
有些人,你永远不知道他的原则在哪里。但恰恰又是这些人,最有智慧,最能坚持。
孟薇收起嘻嘻哈哈的面孔,正正经经地一扬脸:“许达,把五叔的钱点一下。”
许达应了一声,孟金刚还要推辞:“哪里会错呢。”
孟薇一颗接一颗地吃着樱桃:“五叔你不知道,现在外头打牌的人,很有些不三不四。赢回来的钱里头总夹几张假钞——不能叫五叔你吃了亏呀。”
孟薇看许达和孟金刚远远地在饭厅坐下,摆出点钞机来,才冷哼了一声:“净身出户!真是便宜了苏云!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要多少男人都可以了。”
孟觉看了看表,已经九点一刻,他还要赶报告。看孟觉对自己的话没反应,孟薇扔了颗核过去,因为两人年龄相仿,所以她对孟觉从来没大没小惯了。
“想什么呢。”
“没什么。”孟觉看看饭厅那边,孟金刚正对着光仔细验明一张钞票,想是孟薇的话诈到他了,“看来你还不知道:苏云已经把钱用完了。”
“哦?她倒挺能花的。”
孟觉淡淡地说:“她把所有的积蓄和明丰的股份都捐给了日本四国的一间寺院,要求全体僧侣日以继夜地诅咒孟家所有人长命百岁,生不如死。”
多么令人哭笑不得!
有钱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点迷信,但是连苏云这么脱俗的女人,竟然也会借助鬼神的力量来报复,可见绝望到了什么地步:“孟家对不起她的,只有一个孟金刚。我们可是无辜的。真是晦气!”
孟觉依旧是那百毒不侵的语气:“满天神佛,信则有,不信则无。”
孟薇一双媚眼生的不像孟金贵,也不像她母亲,与生俱来蕴着一股妖冶气:“因为这件事情,孟金刚最近的日子才不好过的吧?自己的老婆发疯似地乱咬,他还有什么脸面找兄弟朋友借钱呢?”
“他如果不是没有办法,也不会借到你头上来。看在他是长辈的份上,好歹要客气点。”
“他找你借过没有?”
孟觉点一点头。
“多少?”
孟觉的名下有百分之七的明丰股份和两笔据说是他母亲留给他的信托基金,但孟薇并不太清楚这位小叔叔的身家究竟有多少。因为他基本上不怎么爱花钱。而按孟金贵的说法,钱要花出去了才算自己的。
“四块两毛七。”
“四块两毛七……”孟薇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这是一周前明丰的股价——顿时又惊又怒,坐到了孟觉身边,压低了声音,“你为什么把明丰的股份转给他!”
“我和他立了一份协议。生男孩,股份就是他的;生女孩,我就得到苏玛丽的监护权。”孟觉好声好气地解释,“我不愿意出钱养那帮强盗,更不希望苏玛丽将来在强盗窝里长大。”
“你这不是输定了!谁都知道那是个儿子!否则他巴巴儿地和苏云离婚做什么?怪不得他口气大得很,要和我立借据。”
孟薇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孟觉微微一挑眉,似笑非笑的样子——若是外人见了,定要说他像极了孟金贵——也正是应了坊间一些不入流的说法,孟觉是孟金贵的私生子,只不过孟金贵外家势力强大,所以寄在孟国泰名下养着。只有孟薇心知肚明,即使连自己的父亲,也不过和孟国泰的八九分相像,而这个小叔叔的一嗔一喜,一静一动,和黑白照片上二十来岁的爷爷一模一样。
“输不起的,不是我。”
孟薇觉得今天的孟觉有点陌生。不过她仔细想想,也是,生于孟家,长于孟家,又有孟国泰的万千宠爱,孟觉可以很阳光,很开朗,但绝对不能很简单。
只怕在整个孟家的眼中,罗清平是个变态,罗宋宋是个残废,罗家万万配不上孟家。但孟薇也曾沧海,深深明白缘分这样东西,是说不清,也道不明的。她听孟觉喊罗宋宋的名字就知道,这个女人的存在,守护着他心底最后一块简单的净土。
那边许达和孟金刚已经交付完毕。
“我先回去了。”
许达做派倒是十足,俯身亲了孟薇一下,又和孟觉打了个招呼,才踏着轻快的步子走了——反正快结婚了,又是讲明了入赘,他现在已经和准岳父岳母住在一起。
孟金刚则没有和他们打招呼。不过出门的时候没忘了叫佣人把剩下的炖山甲盛了带走。
这一切却被坐在沙发上的两人尽收眼底。孟薇只觉得嫌恶——孟金刚混成这样,简直令整个家族蒙羞。
“在自家吃饭,还要打包,真是可笑。他只恨自己不是只塘鹅。”
刚才孟觉以为是灯光的问题,现在再仔细看,孟薇的眼白竟然是有点泛黄。
“你也太瘦了。要结婚的人,多休息,多吃饭,少点洋做派,我知道你的,把药当糖吃。”
“你怎么和我爸说的一模一样?我年年都做体检的。最近有点贫血。”孟薇从口袋里拿出条用江米纸包着的阿胶糖在孟觉面前一晃,“你吃不吃呀?好吃着呢。”
“拿开吧你。”
孟金贵挽着妻子从楼上下来:“在说什么悄悄话呢?老七,心情不错啊。怎么还不回去写报告。”
孟觉看了看表,已经十点差一刻。
“局里果真有奸细。下午开的会,晚上就传到你的耳朵里。”
孟金贵再不说什么。他今天也穿得很家常,一件驼色的开衫配一条软塌塌的休闲裤,实在像个住家好男人。
倒是大嫂开了口:“老七,爸叫你上去。孟薇,回家了。”
孟觉应了一声,又摸了摸孟薇的头发:“不要把苏云的事情放在心上。要知道孟家人不好过,明丰股价会跌。那些日本和尚并不会真心实意地咒我们出事,反而会祈祷我们身强体健,多福多寿。”
往家走的路上,孟金贵始终没有开口和孟薇说话。孟薇知道为了今天的事情孟金贵心情相当不好,但是这把怒火要烧到她的头上?她才不信呢。
有个上门姑爷真是好,许达已经把她的换洗衣服都准备得妥妥当当,她直接去洗了个热水澡,裹着浴巾出来。
“许达,把衣服拿给我……“
孟金贵坐在她的梳妆间里,妆台上立着五六瓶盘利度胺,都已经吃的见了底。
她难以置信:“爸,你搜我的东西?!”
许达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骇住了。
孟金贵只有孟薇这么一个女儿,除了因为要继承明丰,所以在工作上对她严苛之外,生活上是对她很宠爱的。孟薇有着富家女的通病——骄纵任性,但这通病就好像美人嘴角的小黑痣,更添风情。
倒是许达这位枕边人,不太懂自己的另一半。不知道她为何会吃抗抑郁药上瘾,不知道几时这美人痣变作了恶性色素瘤。
孟金贵一挥手,将所有药瓶都扫到地上去。地上铺着长毛地毯,绿色的小胶囊滚得到处都是。
他发起怒来,眉骨一跳一跳,半边脸纹丝不动,愈发显得凶恶。
“叫你少吃,你不听。好!以后再叫我看见你吃这玩意儿,立刻从明丰滚出去!”
第二十八章
对于罗宋宋这种鲜少会有幸福感的人来说,一旦受到眷顾,却也拥有比别人更持久更激烈的心动。
两人手心的温度还没有冷却,时间却不可能定格在牵手的那天晚上。
罗宋宋浑然已经忘记了格陵爱乐的面试,专心于新的工作。在骨德这样一家揉合了多国文化的咖啡厅里伴奏并不轻松,也不是说你会弹两首伪古典的班德瑞就能唬住客人。相反,流行歌曲,经典旋律,久石让,昆西琼斯才有广泛的受众,静下心来听巴赫的卡农,李斯特的弄臣的客人真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