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先生有何教诲,学生洗耳恭听。”云烨忍不住了,那边程处默睡的鼾声四起的你不管,我一个认真听讲的好学生你看什么看。
“老夫昨夜在宋师府上听到一部绝妙的发蒙妙文,名曰《三字经》读之朗朗上口,闻之似飞瀑下山,各种典故妙闻层出不穷,让老夫叹为观止,又闻还有两部,不知老夫可否一观?”
和老夫子实在是没话说,痛痛快快的从怀里掏出《百家姓》《弟子规》改良版双手奉上,只希望他老人家赶快离开我一丈之地。我昨晚才让姐姐用香熏过的衣服啊!溅上口水我衣服就白熏了。云烨在心里苦笑,这些人如同闻到腐肉气息的苍蝇飞扑过来。昨晚宋濂的儿子就跑到家里要这两部文稿,给了。发动全家抄写了二十份,给相熟的大佬家里一一送到,声言是世外高人教育弟子的不传之秘,获得众王公的一致好评。家里又增添了许多名贵的字画,都是各家给的回礼。
乘着老夫子读百家姓读的摇头晃脑之际,尿遁出学堂早早来到饭厅,那个梳着双丫髯的小宫女正在布菜,眼看着案几上的鱼脍流口水,嘴里念念有词:“不能再吃了,会被发现的,不能再吃了,会被发现的。”
“好啊!你偷吃,还我鸡腿。”云烨一下子就跳出来,吓的小宫女吱哇乱叫一个劲的说:“我没有,我没有,我只是尝尝。”眼泪都吓出来了,回头看是云烨嘴一瘪大哭起来。弄得云烨满身不自在,赶忙劝说:“你没有,是我偷吃的你看,”说着抓起一条鱼脍塞嘴里,还不错,非常鲜嫩。又抓了一盘子递给小宫女:“我请你吃,不算偷吃。以后你要吃什么都是我吃的,这样可以了吧!”
小宫女到底还是孩子,经不住云烨的诱惑,再加上鱼脍十分鲜美,就接过来,塞嘴里,小小的嘴巴顷刻间就把一盘子鱼脍消灭干净了,好胃口,连料汁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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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节简单中的不简单
小铃铛带走了云烨拿来的食盒,并带走了云烨关于昨天失礼的歉意。
铃铛对云烨充满了好感,觉得这个读书的相公人很好,不但让自己偷吃不告诉别人,还主动背黑锅,今天的鱼脍真是好吃啊!
目送小宫女离开,云烨笑的很贱,甚至有那么一丝阴险。征服一个人从她的胃开始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这一条不但适用于男人,也适用于女人。中华五千年总结出的美食经验它的战斗力总是那么强悍,云烨坚信,自己做的家常菜一定会征服李安澜的胃。
李承乾顺着云烨的目光看,只看见几株苍劲的老松,不明白他为什么发癔症。挠挠头就不理会他了,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开始进食。他总感到今天的饭食少了许多,而他又比较饿,皇家每个人的饭食是有定量的,不是传说中每餐大鱼大肉的随便糟蹋,宫里侍女或许有偷吃的,但是绝不敢偷吃我堂堂太子的饭食,那会送命的。云烨的盘子里堆得高高的,比他的两份还多,不用说了,就是这个家伙把我的饭菜弄到他自己盘子里的。有些悲愤,又有些无奈,一位国侯偷帝国继承人的饭食传出去会让老百姓笑死,会被载入史册遗臭万年。李承乾只有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同时决定饭后云烨如果不把自己的肚子喂饱就告诉安澜云烨其实是一个恶棍。
没等到吃饭就有内侍赶来说娘娘宣太子和蓝田侯到甘露殿见驾。
不知道什么原因,不过甘露殿是皇上的书房,在哪见面岂不是要面对历史上最恐怖的两口子?难道说与今早见到的那个六品官窦忠有关?我又不是你朝中管事的大臣,我只是一混俸禄的小人物,有事你找房玄龄,杜如晦啊,鼎鼎大名的房谋杜断你不找,那我开什么心。云烨心中腹诽,脚下不敢有一丝缓慢。李承乾阴险的笑着在前面开路,他喜欢看到云烨在他老爹老娘面前手足无措的样子。
甘露殿里也盘着一个大炕,竹编的席子上面铺着厚厚的毡子,再来两层毛绒绒的毯子,人一坐会陷下去半个屁股。李二面前一个一米见方的方桌,上面摆着五六道菜。云烨看着眼熟,一道毛氏红烧肉,一道竹笋木耳肉丝,一碗倒扣在盘子里红色肉皮朝上的干菜扣肉,再加一道黄豆炖猪蹄。只是那道叫化鸡哪里去了?糟了,这不就是昨晚自己精心制作的六道菜中的五道吗?不是让铃铛给李安澜送去了吗?怎么会在李二的餐桌上?
“是不是有些眼熟?”李二挖一勺子猪蹄汤里的黄豆塞嘴里细嚼慢咽,看来是吃家,猪蹄汤里的黄豆味道最是醇厚,猪蹄的精华全在里面,咬一口绵软松香,他一下子就找了准命门下手。
“小臣昨日无意中对公主无礼,回到家中悔恨万分,不知如何赔罪,家里四壁空空,唯有一手厨艺还拿的出手,就做了几道菜送给安澜公主,希望可以平息她的怒火,也能减轻臣心中的愧疚。”
“不错,假话说的有水准,不愧是世外高人的弟子,无缘无故送美食于宫中这道罪名算你脱罪了,这东西你又如何解释?”李二从炕上抓起一个银饼子扔过来,五两的,上面云府秘制的铭文清晰可辨。
长孙皇后坐旁边给李二布菜,根本视云烨如无物,夹了一筷子竹笋木耳肉丝放到李二的饭盘里说:“您尝尝这道菜,十分的劲道,大冬天的也亏他能找来新鲜的笋子。”
强盗啊!我送给你女儿的菜,看太监没根没底的可怜打赏了几两银子都被你们夫妇掠夺,没天理啊,我给宫里送吃的,还是美食啊,怎么就犯了王法,这还有说理的地方吗?转眼一想,这不是后世,貌似李二陛下的话就是王法,现在还真没有说理的地方。贿赂太监打听李安澜的事还得解释。
“臣今早不到四更天就起身了,唯恐公主怪罪,遇到领路的内侍就多打听了几句安澜公主的喜好,准备投其所好,不想陛下明见万里,小臣一点龌龊心思都逃不过陛下法眼,请陛下恕罪。”
“父皇,蓝田侯昨日无意中冒犯了安澜姐姐悔恨不已,昨日在孩儿宫里就说要赔罪,向内侍打听姐姐喜好也是有的,请父皇念在他一片诚心的份上饶他一次。”李承乾到底是好兄弟啊,虽然平日里有些无耻,紧要关头上,还是兄弟靠得住。
俩唐朝最大的地主地主婆看都没看地上站着哥俩,你一口,我一口的吃的十分惬意,一边吃一边品评云烨的手艺。李二似乎对于猪肉很是中意,一大片扣肉嚼在嘴里不停地点头。看气氛有些缓和,云烨就大着胆子一一介绍每样菜的特点。长孙皇后听的很仔细,偶尔还问几句。云烨李承乾暗暗相视一笑,看来今天可以混过去了。
“你与你师傅情同父子,为何将他遗骨化为灰烬,且撒入大河,给后人连个祭拜的余地都不留?”李二酒足饭饱,漱了口,饮了一口茶水问云烨。
"尘归尘土归土,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师傅常说既然赤条条的来,就一定要赤条条的去,我已长大,师傅在人世间最后的一点牵挂都没了,小臣遵照他的遗嘱让他归于天地,影像留在我的心间。”早准备好了答案,就知道他会问。
“这倒是高人行径,走的干净彻底,不留一点后患。今天你老实告诉朕,白玉京是怎样的存在,会不会对我大唐造成威胁,如今你也是大唐一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你慎重回答。”李二在云烨面前第一次站在同伙的立场上谈话。
“陛下完全可以认为白玉京与东海龙宫,九霄之上的凌霄宝殿是一样的东西,就小臣猜测,白玉京是一种精神境界,而非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地方,有人曾经飞到九天之上,白云之间也没发现有神仙跑来跑去,西王母的天池就在昆仑山上,花几年时间就会到达,上面除了冰雪就是一个大湖,冷得要死,气都喘不过来,小臣就不相信有什么东西可以常年在那种环境里常年生存,什么四时不谢之花,连杂草都没几根。想起来小臣就后悔去哪里玩。”云烨心中暗笑,天池,我去过三个,东北的火山湖,天山的天池,再加上西藏的天池,说实话,如果去掉各种旅游设施,就他娘的纯粹是蛮荒之地,爬山爬的脚都没知觉,跑上去看一眼蓝色的湖泊亏大了。下了山还嘴硬,按照自己想象中的美景给别人一顿胡吹,自己吃了亏就不想别人好过。我一哥们就是被我忽悠去的,回来差点掐死我。等别人问起这趟旅游收获时,他满脸陶醉的形容,让我深恨自己语言的匮乏。
李二全家三口现在的表情就很像我上课回答不出问题时的样子,茫然,瞪着一双无知的眼睛发愣。
“人可以在天上飞?你去过西王母的天池?”很好,云烨发现自己是一个转移话题的高手,一下子就从师傅哪去了这个话题转移到人能不能飞这个简单的科普问题,轻咳两声,一副博物馆解说员的姿态,让李家三口肃然起敬。
“陛下见过孔明灯吗?”
“那是祈福用的,朕当然见过,说人飞天这回事,不要东拉西扯。”李二脸有些抽抽。
“陛下,那人就是坐着孔明灯飞上天的,”
"胡说八道,谁家的孔明灯可以带着人飞天的。”李二蹭的一声就从炕上蹿下来,凶恶的眼神死死盯着云烨看,如果不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云烨今天就会死的比猪还难看。
“陛下莫恼听小臣把话说完。您看两尺见方的孔明灯可以把蜡烛或者火棉带上高空是把?”
“这话没错,孩儿去年就放过一个三尺大小的孔明灯,连油盏都带跑了,那油盏足有三两。”李承乾在旁边帮腔。
“多谢太子殿下,您说的不错,三尺的孔明灯既然可以带起三两重的物体,那么比它大十倍的孔明灯岂不是可以带起十倍的重量?如果再加大火力,一个三十尺的圆球带起一个重百十斤的人岂不是轻而易举?小臣就坐过这东西,下面用猛火油喷出火焰,把热气往大球里吹。人坐在竹编的大筐里,随风在天空飘荡,云彩全是水汽,穿过云彩人都湿透了,天上好冷,大夏天得穿皮裘才能挺得住。地上的人,都变成蚂蚁大小,城池就像炕桌大小。陛下如果喜欢等小臣找到合用的棉布咱也造一个。”唐代没有化纤,不知道有没有即结实,又密封还得防火的材料。
李二陛下坐回炕上盘着腿,他脑海里正在大起波澜,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怎么就没有人尝试过?从三国诸葛孔明发明孔明灯以来已经快四百年了,就没有一个人这么想过吗?飞天啊!这是何等的壮举,就算有危险,在这么大的名利诱惑下就没有一个死士吗?难道说真如程咬金说云烨的话,这是一个极为聪明的小子,我大唐不是没有这样聪明的少年,甚至有些还要超过云烨,可为什么他的奇思妙想就能层出不穷呢?简单的制盐妙法,简单的炒钢,简单的夺血续命,简单的铁炉子竟然造就了一个产业,简单的蜂窝煤,加上黄土就变成烧柴,就连今日简单到被大唐上流人士遗忘的猪肉也会如此美味。我大唐这样简单的做法太少了,如果有百十个云烨大唐会变成什么样子?把简单变成不简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难了,这需要怎样玲珑的心肝,这是一个怎样的怪胎啊!
李二大受打击,多年养成的高傲性格在云烨面前一败涂地,他没心思追究云烨贿赂内侍的问题,也没心思追究云烨要泡她女儿的事,现在只想静静的理一理思路,重新树立自己高高在上的心态,没有这种心态是做不好皇帝的。他挥挥手让云烨和太子退下,自己躺在炕上一言不发。
长孙皇后把刚才的情形都看在眼里,温柔的给李二揉按太阳穴,等待自己的丈夫理清楚思路,重新变成高高在上的帝王。
“观音婢,我们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是我们太蠢还是这小子太聪明?”李二纳闷的问皇后。
“二哥,你想差了,那小子从小就在一群怪人中长大,或许说他从小就在一群高人中长大,见多识广,再加之从小受到的教育与成乾他们完全不同,听程咬金说,他学习的不仅有算学,还有恪物,他叫物理,还有几何,还有几种妾身都不明白的课业。甚至于连胡说八道也是课业,有超出常人的心思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妾身一点都不担心他会出格。”皇后的一席话让李二精神一振,咬牙切齿的说:“小子,想娶我女儿,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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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征于色,发于声
云烨满面笑容一跳一跳的在在花园小径上蹦着走,李承乾则很担心他的精神状况,没见过给女孩子送礼被捅到父母面前丢了老大个脸还欢喜笑颜开的,这货该不是被气疯了吧?悄悄往外走两步离他远点以防他暴起伤人。
“小烨,安澜她就这个脾气,没见她连我父皇的面子都不给,我父皇虽说减免了她一点用度,她就干脆一点都不要,还在听涛馆那边开了一小片农田,虽说收不了几颗粮食,她却乐此不疲,我母后去劝过,她只是哭,完了还是独来独往,她母亲地位低下却也是有名分的昭仪,经常送点东西给她,这才没被饿死。我父皇说她是犟驴一个,你就不要和她一般见识了。”李承乾其实很希望云烨成为他姐夫,毕竟这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他不希望看到两人有一个受伤。
他那里知道云烨心中的快活。云烨此时在心中大喊大叫:“这就对了,这就对了,好姑娘是不会被一点小恩小惠打动的,想当年我老婆就是这样,一个月没吃早餐花了百多元买了兔子娃娃向她表白心迹,被她用墨汁把眼睛涂成黑色,弄得兔子不像兔子熊猫不像熊猫的还给我,最后还告诉老师我耍流氓,害得我在全班做检查,她笑嘻嘻的在旁边看,那又如何,最后还不是成了我娃他妈。你当我喜欢李安澜?如果不是那张脸和老婆一模一样,我会上杆子追她?弄回来,一定要弄回来,哪怕和她什么都不干,午夜梦回时看看也好。这种杀千刀的心思不敢给李承乾透露,否则他真会杀我千刀。
“谁说安澜没有接受我的礼物?我做了六道菜,陛下餐桌上只有五道,那一道叫化鸡哪里去了?你别告诉我安澜有扔食物的习惯。”
“叫化鸡?什么叫化鸡?吃的?”李承乾抓住了问题的核心。
“一道真真正正的美食,一岁大的鸡掏去内脏,用油盐,香料料酒腌了,再包上荷叶裹上黄泥,放火堆里烧,等黄泥干透了,鸡就熟了,泥壳子一打开香气四溢,就你家做的鸡拍马也赶不上。”反正高兴就给太子殿下上一堂美食课。
“咕咚。”李承乾咽了老大一口口水,眼睛都红了,拖着云烨就往东宫跑,路过听涛馆喊了声程处默,这货还在呼呼大睡,旁边几个小霸王龙用茅草捅他鼻孔也弄不醒他。李承乾本着脸轰走了弟妹,在程处默耳边轻轻说了句:“吃饭了。”这家伙立刻站起来,眼睛都没睁开就往外走。
东宫,上次来就没仔细看看,这次一注意就发现李二在虐待少年,房屋一水的高大,门柱一水的粗壮,就是屋顶长草,门柱色彩斑斓,仔细一看不是漆的,是漆皮掉了露出里面的旧漆,也不知多少年没整修过了。屋子里倒是整洁,就是没什么人气,旁边站几个半死不活的太监,阴阳怪气的给三人见礼。没见到那个叫称心的美貌如花的娈童,也没看到年纪在三十岁以下的宫女。云烨和程处默对视一眼,再瞅瞅李承乾。
李承乾苦涩地一笑:“母后说课业精于勤荒于嬉,李纲师傅说,少年人戒之在色,父皇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我时时保持一颗警惕的心,不要在身外事上多用心思,小弟现在做的很好,经常得到父皇母后师傅的赞扬,他们要我再接再厉做一个优秀的大唐太子。”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在李承乾身上得到最佳的注释,以至于后世帝王无不以他为蓝本来告诫自己的接班人。在云烨看来李承乾后来倒行逆施有一大半应该归罪于李二两口子,严厉的皇族教育把本来就淡薄的亲情消磨殆尽,一个人处在高墙大院不学习突厥人的自由暴虐才是怪事。至于娈童,你不让他正常接触女子,只是一昧的压制,少年人的逆反心理运作之下,这种恶心的事出现也就水到渠成了。
“哈哈,谁让你是太子,我们哥两就没有这种苦恼,家里好屋子我们住,好吃的我们吃,想上青楼就上青楼,想上美女就上美女,何其快哉。”云烨没心没肺的向李承乾炫耀。
李承乾脸上苦涩的意味更加浓重,没心没肺的程处默都不忍再看。毕竟是太子,一个早熟的十二岁的少年,虽然心里的抗拒意念越来越强烈,却没有表现出来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有一天我也会如此!”
这句话听得云烨心里直发凉,有一天,这一天是什么时候?造反的时候?吾若为帝,当肆吾欲,若有臣下谏,遂杀之,杀五百,岂不定?这句混账透顶的话彻底葬送了他,也葬送了他的帝王美梦。古人就说了,堵不如疏啊!恶念如同洪水猛兽是堵不住的,连几千年前的大禹都明白的道理,李二聪明一世怎么就弄不明白?眼前的少年谦恭有礼,风度翩翩,言谈举止高贵大方,有谁知道心里藏着一头吃人的恶兽?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李承乾接着背:“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背诵完了,李承乾问云烨:“烨子,你也认为孟子的这些话是对的?”
不理会他眼里的绝望:“当然是对的,非常适合对别人说,比如,我现在就可以对你说。”
他眼睛一亮,云烨知道他听明白了话的含义,只是以后李承乾嘴里边嚼着鸡腿边对别人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之类的话,云烨打死也不承认是自己教会李承乾对别人说这句话的。
大道理谁都明白,如果你不是天生的圣人就不要遵从书里关于人应该怎么做的描述,那是文学作品,是用来教育人的,只能说它是一种普世价值观,我们可以赞扬书里描绘的美德,甚至偶尔出现一个圣人我们可以顶礼膜拜,把他的美德一代代传扬下去。知道正确的路,不一定要走,要是大家都沿着一条路走,那条路会不会出现堵车的现象?这个时候走远路的家伙说不定比你还先到家里,正坐在沙发上喝啤酒看球赛,而你堵在路上只能可怜的用塑料袋解决大小便的问题。
雷锋是圣人,我们都在学习他,甚至听说他的精神在美国也很有市场。能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是我们做人的本分,刻意的那么做就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畴,说不定还会引来恶意的猜想。这就是云烨做人的底线。
李承乾似乎很兴奋,解决了困扰他多时的心结,虽然还有一点迷茫,但精神很不错。知道他这种满肚子鬼主意的小屁孩现在需要自己想想,正要给他这种思考的空间时,一阵雷鸣般的咕噜声传来,程处默恶狠狠的看着两个打哑谜的白痴,早过午时了饭还没吃呢。
东宫的内侍,属官快疯了,大唐太子殿下,大唐侯爷,大唐小公爷三人脱掉外袍,只穿着紧身的衣裤跑厨房里捉了七八只鸡,小公爷在杀鸡,侯爷在拔毛,太子殿下在弄火堆,满脸烟灰都快认不出来了。不好,侯爷又找来一把锄头在刨地,太子殿下在活泥,他们要砌墙吗?还吩咐找来包东西用的荷叶,云侯爷在鸡身上裹泥巴,然后埋到火堆里,要火化这几只可怜的鸡?
他们在喝酒,还好,是葡萄酿。
冬日的寒流被篝火驱散,阴霾的天空也难得的露出一丝晴空,东宫花园里三个贵族少年坐在石头上就着一个罐子在喝酒,不时互相殴打抢夺一番。累了就靠在老树根上喘口气。
“这是我这辈子最美的一天,回头就算被母后责罚也值了。”不胜酒力的李承乾脸上红仆仆的嘟囔着嘴说。
“屁话,还一辈子,你还是嫩芽,花苞都没吐就说七老八十的话,你觉得你惨?等到你在史册上煌煌留名的时候就不说这话了,不过陛下注定会成为千古一帝,你压力好大哦?”
“强爷胜祖,俺老爹就是这么教我的,俺就不信会超不过俺老子,成乾你就该有志气,我大唐周边全是王八蛋,咱一个一个砸碎它,砸了这么多的王八蛋就不信超不过老一辈。”程处默从云烨这里就没学到好的。
三人都没发现就在不远处的竹林旁边李二,长孙就站在那里,没过来听三个少年人说话,周围的内侍宫女躲得远远的,本来怒气勃发的李二面色平静,长孙却有喜色。
“还记得我们在陇右学我师傅的那篇文章吗?”
“好意思叫文章?只有一小段而已,不过倒是为我少年提气,借酒颂来倒是颇合意境。”
“什么文章,我们在一起会背文章?你傻了吧?”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开始只有云烨和李承乾在文绉绉的诵读,在程处默加入后逐渐变得雄浑,在诵读一遍觉得不过瘾,扯开嗓子又嚎叫一遍。文章本就有慷慨激昂风骨,最是适合大声吟诵。少年人的胸怀在此一刻得到开拓,只觉得一切蝇营狗苟在少年壮志之下都不足以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