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百战功成,你也顺利的获得了永安侯这样的爵位,比我们所有人预料的更早完成了自己的封侯的念想…
我们对你的预测,猜测,全部落空,由此,某家就不得不重新来看待你。
你的表象已经欺骗了所有人,我只能派人来监视你,窥探你,从而知道你的真实面目。
呵呵,即便如此,也被你抓个正着。”
听完何玉树的肺腑之言,云琅微微一笑,拍着猪圈的围墙道:“以后想要知道我的事情,我的想法,直接来问我,不要猜。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坦诚相待,很多事情坏事就坏在猜测上,以己之心度人,往往会有很多的偏差,毕竟,谁都不是谁肚子里的应声虫,猜错在所难免。”
何玉树拍拍脑袋道:“我总觉得你身上应该有一个非常大的秘密不为人所知。你放弃了你西北理工学说独树一帜的机会,将你的学说散播的全天下人尽皆知。你还把自己的独家买卖,独门秘方毫不隐藏的散布天下,现在,你甚至准备将自己最拿手的农耕之术散播出去…云侯,何某人从不相信这世间有过圣人,或者正在出现圣人,你的为人,你的性情都与圣人的要求相去甚远。那么,你这样做,这样坦荡的面对天下人,到底在隐藏什么?”
云琅有些茫然的瞅着何玉树道:“我也很想知道啊…听你这么一说,我也发现自己好像很不对劲。自己的欲望不高,却一心利人,毫无索求…算了,除过农耕之术,造纸,印刷,也将面世。这一下子,你们可能会认为我是一个傻子。这世间的人果然荒唐,根本就接受不了别人对他无缘无故的好,总要从付出与收获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桥梁。老何,如果我告诉你,就目前为止,我想要的陛下已经全部满足了我,我别无所求,你信不信?”
何玉树摇头道:“我不是愚者。”
云琅哈哈大笑道:“你确实是愚者,在大汉国,我们一定要克制自己的欲望,才能做到长治久安。不可太贪财,不可太贪权势,不可贪名,不可贪色,否则就会有大祸降临。这就是我对大汉国的认知,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认知的。”
何玉树笑道:“说得容易,做起来难!”
“没什么难的,因为我是一个极度怕死的人,我认为我的生命远比那些东西值钱。或者说,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我豁出性命去追求的东西。你太小看我了。现在,该我问你了,为什么你也姓何?刚才你说了一大堆,解释了很多,唯独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第一二零章 上位者尊
这样问话是极为无礼的。
云琅向来是个有礼貌的人,自从何玉树说云音是孽种之后,他就觉得面对何玉树的时候,有过多的客套是多余的。
人的才气是与生俱来的,像何玉树这样的出众的人,出路多得是,投靠权贵,娶权贵之女,哪怕找一个有龙阳之好的贵人一起做鸳鸯梦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阉割之后进入皇宫是最不理智的一种选择。
如果他这样的少年人还没有人赏识,最终不得不用伤害身体,断子绝孙的不名誉的方法换取好一些的生活,这只能说明,这家伙才是真正的孽种。
最痛恨孽种的人,恰恰是孽种本身,站在孽种的立场上看世界,他恨不得所有人都是孽种。
云音的身份在他看来就是一个标准的孽种,只可惜,当云音这个小小的孽种,被她父亲宁愿丢弃名誉,也要好好疼爱之后,谁又能说云音是一个不名誉的孩子呢?
再加上骊翁主,云氏大女这两个头衔扣在这孩子的脑袋上之后,云音就成了关中举足轻重的贵女。
“我不晓得,自从我懂事的时候,我就姓何!”何玉树的脸色有些苍白。
云琅点点头,又看着何玉树问道:“你父亲姓何?”
何玉树一张有些苍白的脸一瞬间就变得血红,一只手将猪圈门捏的吱吱作响,强忍着怒火道:“此为何意?”
云琅冷笑道:“当着某家的面说我闺女是孽种的,你还是第一个!”
何玉树咬着牙道:“你不在乎你闺女的来路?”
云琅大笑道:“来路?自从我与她母亲有了人伦事,这孩子出生就理所当然,她的心肝脾肺肾都是我给的,除过是我的闺女之外,她还能有什么来路?我的孩子还小,还不懂得保护自己,在这之前,你们在说我闺女是孽种之前,不要忘记她还有一个父亲!如果我闺女的出生并不那么名誉的话,她的父亲可能会做出更加不名誉的事情。包括当面羞辱你!”
听云琅这样肆无忌惮的羞辱于他,何玉树的双眼逐渐在发红,云琅亲眼看见这家伙用一只手,就把猪圈门上的一块木板给掰断了。
云琅随意的挥挥手道:“好了,别发怒了,要知道刚才我比你还要愤怒。你如果不是皇后殿下的大长秋,这会已经被我埋进猪粪里面沤肥了。以后见到我闺女的时候要记得施礼,云某不过是一介侯爵,你不放在眼里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呢,我闺女是翁主,不论你多么位高权重,你也是皇家的仆人,而我闺女是主人,这一点一定要分清。”
何玉树狞笑道:“被我处死的翁主也不是没有。”
云琅笑道:“好了,好了,都说了不要生气了,也不要拿我闺女跟那些没名堂的翁主比。黄氏你们是不准备照顾了是吧?如此,我可就下手了,好多人都流着口水等着进入蜀中呢,你要是有心加入进来,我会分你一块的。”
何玉树冷笑道:“你刚刚还在羞辱我。”
云琅把身子靠在猪圈上无奈的摊开手道:“原本谈话谈的好好地,谁叫你来羞辱我的。
羞辱这种事你大可看的开一些,除了我之外,有谁知道你刚才被羞辱了?
还是办正事要紧。
皇后殿下要给据皇子找一点立身的根本,黄氏那种敛财无度的人家肯定不是最好的人选。
只有我这种身家清白,又有本事,还没有多少野心的人才是帮据皇子的好帮手。
你跟据皇子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场面,办大事不拘小节,人家好的臣子可以做到唾面自干,把自己的身心都献给自己效忠的人,就你你目前的表现来看,修养还不够。
喜怒言于色,被我随意的刺激几句话,就忘记了自己主子的存在。
另外,我家老虎去了据皇子那里,你没有第一时间跑到据皇子跟前守护,这说明,你把自己的地位看的比据皇子要高!
这可是做仆人的大忌!”
“某家本来就知晓,你家的老虎不伤人!”
“我也知道啊,阿娇贵人那么喜欢我家老虎,每次来云氏都要与老虎嬉戏一番,这个时候,我一般都会在场,时时护卫阿娇贵人的安危,时时刻刻都要让阿娇贵人知晓,为了她的安危我随时准备与老虎搏斗。”
“必要的时候某家会为据皇子死战!”
“又说错话了,你应该随时随地做好为据皇子死的准备,做大长秋是你自己选择的道路,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该把大长秋该做的事情做到极致。如此才有达成梦想的一天,成功素来与三心二意的人无关。”
何玉树看了云琅好久,随手丢掉手里的木头渣子,背着手瞅着坡地上的羊群悠悠的道:“你真的与众不同,你闺女是幸运的,而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来路比较坎坷,懂事的时候就已经身在皇宫了。束发就学之后,才知晓自己丢掉了什么,错过了什么,然而,事已至此,何某也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也罢,不说这些旧事,你说你们马上就要对付蜀中黄氏,某家以为,黄氏家财据皇子应该有一半的份额。”
云琅摇头道:“不行,亏了?”
“亏了?”何玉树非常的惊讶。
“别这样看着我,黄氏覆灭是必然之事,黄氏可以覆灭,然而,依靠黄氏讨生活的工匠,百姓的利益不能受损。干掉黄氏不过是一个财富再分配的过程,我们想要平安的过度,那么,百姓的利益这一块不容受损。也就是说,我们所有人只能取黄氏财富创造的利益,而不能动黄氏本身的财富。据皇子一次要那么多的财富做什么?让这些财富白白的躺在库房里才是不可饶恕的行为。某家以为,据皇子拿走黄氏一半的丝绸份额是一个很好地解决方式。”
何玉树皱眉道:“云侯的意思是要据皇子经营这些财富?”
云琅看了何愁有一眼道:“如果据皇子将来想要有更大的成就,亲自经营财富是必须要走的一条路。哼哼,战争会在陛下这一代打的差不多了,即便将来还有,也没有现在这样多,这样频繁。百姓们也该喘口气,也该繁衍一下生机了。”
何玉树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那些肥猪身上,不自然的道:“我们换一个地方谈话吧。”
云琅叹息一声道:“谈农桑,就免不了谈粪肥,想要避免腌臜事,可做不好农桑。据皇子虽然身份高贵,然而,在农桑一道上,绝没有地位高低之分,此为国本,不可动摇!我以为,此时,此刻,据皇子应该忘记成为皇太子的事情,七八岁的年纪,真是长心思的时候,绝不应该有过多的想法,一心求学,一心谋划农桑,远离朝政才是据皇子该做的。”
何玉树放下捂着鼻子的手苦笑道:“这番话应该当面对皇后殿下谏言才好。”
“你觉得我有必要跟皇后过多的接触吗?”
“为什么不呢?”
“因为云氏从不参与皇家立储的事情,那是陛下的事情,任何人触碰了逆鳞,除了死,没有别的下场。我唯一能告诉据皇子的就是做好准备,等待陛下点名。”
“这样做太被动了。”
“安全啊…”
何玉树并不知道云琅的这番谈话,并非是什么敷衍的话语,而是真实的建议。
说实话,对于刘彻的这个太子,云琅还是比较同情的,因为他的死实在是太无辜了。
一个小小的巫蛊案,居然能弄死一半的皇族跟一半的勋贵,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第一二一章 谁比谁糟糕呢?
当霍光扶着刘据站在老虎背上摘到一颗成熟的桃子的时候,年幼的刘据觉得自己是世界之王。
他平生从未如此快活过,从未像今天这般看到如此多的稀奇古怪的东西。
在霍光,云音,老虎的带领下,一个崭新的世界向他缓缓地打开了一扇门。
原来,钢铁是用火煅烧之后才产生的,原来,只要用火猛烈的煅烧钢铁,坚硬的钢铁会变成滚烫的红色铁水。
原来,不用牛马拖拽,水磨也会自己转动,原来,自己天天吃的面竟然是水磨磨出来的。
原来,桃子是长在树上的,原来,桃子上有很多绒毛,原来,青色的桃子是酸的。
原来…西瓜是可以用勺子挖着吃的…
原来…老虎是不吃人的…还非常的可爱!
日落西山的时候,刘据站在母亲身边准备离开云氏。
云琅带着全家在家门口恭送。
卫皇后低头看了一眼恋恋不舍的刘据,再看看笑容满面的云琅,摸着儿子的头对云琅道:“今日算是大开眼界了。”
云琅拱手道:“殿下今日看到的不过是九牛一毛,据皇子看到的只是云彩落在水中的倒影。有收获的是大长秋!”
卫子夫看了一眼何玉树道:“一样的。”
云琅摇头道:“不一样,一颗种子能长成参天巨木,一粒鱼卵可以长成千斤巨鱼,这中间都有一个过程,惊鸿一瞥,白马过隙得到的终究是少数,皇后殿下如果想要彻底的对农桑有一个直观的认知,还需要多来云氏几次。”
卫子夫笑道:“可以吗?”
云琅哈哈一笑,指着云氏大门道:“这里对所有想要了解农桑的人都是打开的。皇后殿下与据皇子如果想来,随时都可以,云氏大门永远对殿下敞开。”
卫子夫还礼道:“既然如此,日后少不得还要继续讨教。”
云琅笑了一下,再次恭送皇后登车。
目送皇后母子离开,云琅在霍光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作什么妖?欺负刘据那个傻孩子做什么?”
霍光哼了一声道:“我不喜欢他。”
“不喜欢你作出这副依依不舍的恶心模样做什么?”
“他是皇长子,也就是一头祭天用的牺牛,我可以不喜欢他,却不能不敬!”
“这话谁教给你的?我不记得我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我自己领悟的,因为您总说对上天要有敬畏之心,对人则不必。皇帝乃是天子,皇长子不是牺牛是什么?”
“傻小子,这样的话一定要藏在心里,千万不能说出来,虽然你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我们却要怜悯世人,不要轻易的打破他们那点虚假的自信。”
“弟子知道了。”
“既然知道了,那么,刘据下一次来的时候你准备怎么对待?”
“循循善诱,激发他对农桑的兴致,然后就可以教他种庄稼了。”
“然后呢?”
“然后,然后就用无数不可思议的事情来证明我的正确性,给他种下一个我永远都不会错的印象。”
“再然后呢?”
“怜悯他,爱护他,最后掌握他。”
云琅满意的点点头,探手抚摸着霍光圆圆的脑袋道:“我们不说掌握谁,我们永远只说帮助谁,这一点一定要记住。”
霍光点头道:“是的,弟子以后只会怜悯他,爱护他,帮助他!”
“这就对了,你今天的表现非常好,晚饭可以多吃一只鸡腿!”
霍光咧开嘴笑了,抬头看着师傅道:“我要最大的。”
云琅哀叹一声道:“傻孩子,有云音在,你觉得你能吃到最大的那一只鸡腿吗?”
霍光笑道:“我可以先拿一只小的,等师妹抢走了,吃了,我再拿最大的那只,她就不好抢我的鸡腿了。”
“要是云音先把最大的拿走呢?”
“这不可能,师妹从来不愿意动脑子,她最喜欢抢我的东西吃…”
云琅听了哈哈大笑,霍光拉着师傅的衣袖也跟着嘎嘎的笑,不远处的宋乔不明白他们师徒为何如此开心,倒是苏稚跟云音两个也跟着大笑起来,尽管她们什么都不知道。
卫子夫若有所思的瞅着逐渐远去的云氏,好久才问无精打采的靠在她身上的刘据道:“你很喜欢云氏?”
刘据点头道:“云氏很好玩…”
“只有好玩?”
“不止,云氏所有的东西都是皇宫中所没有的,处处透着新鲜,今日在云氏游玩,孩儿觉得那是一片新天地。”
“还想去吗?”
“想,只是云氏大女太霸道!”
“你是说云氏大女不讲道理?”
“不是,她很讲道理,可是她说的总是歪理,孩儿辩驳不过,只好承认她说的有理。”
“所以,你吃了很大的亏?”
“是的,最好的桃子被她吃了,西瓜最甜的瓜心被她吃了,在核桃林子里捉迷藏,总是我被蒙上眼睛,骑老虎的时候她要坐在老虎的肚皮上,却要孩儿坐在老虎的后腿上,老虎走起路来,后腿骨就会颠簸我的屁股…”
卫子夫摸着儿子娇嫩的面颊道:“我儿应该知道,自我大汉开国以来,获得关内侯封爵最轻松的人就是云琅。
你总说云琅勇猛不如霍去病,高贵不如曹襄,却不知这三个人中,底子最薄的人就是云琅。
他从一介野人成为关内侯,用时七年!
他以一介野人的身份,与霍去病,曹襄这样的少年豪杰并列为我大汉三豪杰,并且隐隐有第一人之称,堪称难得。
你今日遇见的不过是云氏的晚辈,还没有与云琅接触,母亲也不愿意你现在就与云琅过多的接触,这会让你很容易就崇拜他,在你心中安下一个他永远都是对的,这样一个念头。
你说云音用歪理战胜了你,这说明,她所学的东西要比你来的驳杂,也来的丰富。
你到现在都不提云琅的弟子霍光却是为何呢?”
刘据抬头看着母亲道:“我想与霍光结为好友。”
卫子夫笑道:“他有什么特别的吗?”
刘据笑道:“跟他在一起孩儿觉得快活。”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的与霍光相处,你要学会驾驭他,最终让他成为你的臂助。”
刘据连连点头,然后抱住母亲的臂膀道:“我明日还想去云氏,请母亲准许!”
卫子夫温柔地看着自己的儿子道:“喜欢就去,如果可能,长门宫你也应该去看看,不要用皇长子刘据的身份,用霍光,云音之友的名义去。”
刘据大喜,连连答应。
刘彻批阅完最后一封奏折,将小小的卷轴放在一边,捏捏自己的眉心,然后问做针线活的阿娇。
“皇后回曹氏了吧?”
“一炷香之前离开的。”
刘彻抬头看看外面逐渐暗下来的天空笑道:“她们在云氏停留了很久啊。”
阿娇咬断手上的丝线笑道:“云氏可看的东西实在是太多,皇后与皇长子只看了很少的一部分。”
“何玉树呢?”
“被云琅拉到猪圈叙话,不知道谈论了些什么,总之,何玉树似乎非常的愤怒,把猪圈木板都抓断了。”
刘彻嘿嘿笑道:“猪圈?”
阿娇笑道:“云氏最腌臜的地方。”
刘彻放下手里的茶碗笑道:“看来是一些见不得人的话,不过,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你觉得我同意皇后跟据儿云氏到底是对还是错?”
阿娇皱眉道:“云氏是不同的,云氏与我大汉所有勋贵都是不同的。在云氏,你会不由自主的生出好奇之心来,哪里有大汉最好的工匠,有大汉最不可思议的奇观,甚至还有能让所有大汉人生出觊觎之心的良种。我以为,据儿在心智未稳定之前,不宜多去云氏,在那里,耳濡目染之下,很容易让一个人发生改变,而且是心性上的改变。”
刘彻摆摆手道:“云琅知道我想让据儿看到什么,他那么聪明,应该不会越雷池一步!”
第一二二章 战争后遗症
云琅当然不会亲自去接触刘据,任何与皇长子有过分亲密关系的人都会被刘彻打入另册。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现在就开始讨好刘据的人,全部都是对现任皇帝刘彻没有信心的人。
自然,那些天生就该依附刘据的人,自然不在此列,比如曹襄。
以长平,曹襄,卫青跟刘据的关系来说,他们如果不依附在刘据的身上才会让人怀疑。
长平之所以会把卫子夫送进皇宫,卫青之所以会拼命死战,为的都是刘据,或者说,是为了他们的家可以长久的存续下去。
霍去病都在有意无意的疏远刘据,跟刘据之间有一条又深又宽的壕沟。
这条壕沟是皇帝划下的,他虽然没有说过不许霍去病亲近卫青的话,但是,不论是卫青还是长平,在霍去病成年之后,就很少去干涉霍去病的事情了。
霍去病也很自然的开始疏远卫青跟长平。
当霍去病在云氏看到长平的时候,他就不由自主的跪了下去,虽然两人离得很远。
长平的感觉非常的惊人,在霍去病跪下去的那一瞬间,至少在二十丈外的长平迅速的转过头,正好看见了霍去病那突然地一拜。
长平的目光并未停留在霍去病的身上,而是笑吟吟的转过头继续与一干贵妇说话。
今日是霍去病,李敢,赵破奴,谢宁归来的庆典,长平恰好在云氏,也就勉为其难的参与庆祝一下。
云琅端着一盘子烤好的鸡腿,看见了这一幕,并不感到奇怪,霍去病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重情义的人,如何能忘记舅舅,舅母曾经给过的帮助,以及养育之恩。
“你怎么学会留胡须了?”
云琅把鸡腿递给霍去病。
“面貌长得太好看,不够凶恶,没有什么威慑感,所以,就留一点胡须看看能不能改良一下。”
“大河谷一战给你的启发?”
“是的,老子杀出重围之后,喝令折兰王投降,那个老贼竟然说什么,不能抵辱于小兵之后,抬手就自尽了,然后被后面的战马踩成了肉泥。当时如果我的面相老套一些,说不定这个老贼就投降了,后面也不用花那么大的力气去搜捕义渠人。”
霍去病说完话,就把一只鸡翅塞嘴里,轻轻漱一下,就把鸡翅骨吐了出来,满足的道:“果真美味!”
云琅靠在树上笑道:“你在义渠一地抓奴隶,我却不允许我们几家用奴隶,你莫要见怪。”
霍去病笑道:“早就说过,军阵之事我说了算,家中事你说了算,不用介意妇人的几句唠叨,今晚我会收拾她。”
云琅摆摆手道:“没这个必要,你老婆想不通是应该的,现在是用奴隶,可以在短期内让你曹氏的产业获得很多利益,之所以不用奴隶,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到底是不是正确的,我一无所知,大致上,使用奴隶与使用汉人比较,要损失至少三成的利益,这是一定的。”
霍去病冷笑道:“霍氏日后的根基在军伍,不在钱粮,我就没有听说过那个贪财的将领最终会成为常胜将军的。那妇人鼠目寸光,所作所为不值一晒。”
云琅笑道:“陛下对匈奴的恨意一日不消,大战就会一触即发,我不担心我大汉将士在军阵上的表现,我更在意我大汉的将士们在草原上奋力作战的时候,是不是有合用的武器,是不是有温暖的衣衫,是不是有填饱肚子的军粮。
长年累月的有三十万大军驻守草原,这对百姓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负担,百姓每年劳作的结余,全部都消耗在了运转粮草的道路上了。
这让大汉百姓很难有所积累,一户之家若无半年存粮,这就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
一旦天灾降下,立成大祸。
我这个人呢,远远没有大汉百姓那么乐观,他们以为降服匈奴就是这一半年的事情,我不这样认为。
他们认为只要熬到秋日里粮食就会接上,我不这么认为,身为西北理工的门徒,我只相信冷冰冰的数字,在我出山的这七年,灾祸从来没有停止过,这让我非常的担忧。”
霍去病很快就把一盘子鸡翅给吃光了,然后把满是油脂的手指在嘴里吸吮一下,丢下盘子用油光光的嘴巴对云琅道。
“觉得忧虑就去做,就这么简单,做事情总要比无助的忧虑来得好,多种一亩地,就有一个人不至于饿死。能帮多少是多少,只要尽力了,将来即便是面对遍地的饿殍也能理直气壮地说——老子尽力了,你们的死不关老子的事情,晚上回去那些饿死鬼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
云琅笑了,他觉得霍去病正在发生变化,一个鲁莽的少年人真的已经变成一个合适的统帅了。
云氏的烧烤总是那么的合人胃口,尤其是看到肉片在架子上嗞嗞作响且香气四溢的时候,生活就充满了乐趣。
“这是什么东西?”
“茄子!”
“茄子?没听说过!”
“一种新菜,云氏刚刚种植成功,我发现这东西配蒜末烧烤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西瓜呢?能烧烤一下不?我觉得这世上没有不能烧烤的东西!”
听着那几个混蛋乱七八糟的话,云琅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从战场上下来之后,这几个历来聪慧的人就成了傻瓜,多一分的心思都不愿意用。
上一次下了战场之后几个人很自然的成了连襟,不知道这一次又会干出什么出人预料的事情。
霍光站在一群长辈中间笑的跟一个傻子一般,别人都在占霍去病的便宜,于是霍去病如愿的爆发了。
曹襄第一个端着盘子走了,跟速度更快的云琅靠在老柳树上看他们打架。
武功低微的谢宁不知道被谁一脚给踹出了战团,揉揉发酸的下巴,决定不参战了,从曹襄的盘子里拿走一条茄子吃的很愉快。
“你们几家为什么不用奴隶啊?”
“我们几家的地比较干净,不能让奴隶给弄臭了。”曹襄大咧咧的回答。
“奴隶赚来的钱难道也是臭的?”
“必须啊,用他们赚来的钱买东西我觉得很恶心!”
曹襄继续无差别的打击谢宁。
“要不,我家也不要奴隶了。”谢宁吃掉茄子之后果断的对云琅道。
“算了吧,你家你说的话不算数,你父亲正想着如何把你谢氏弄成豪门呢,不压榨一下奴隶,哪来的钱成豪门?”
“我准备分家!”谢宁想了一下终于咬牙切齿的道。
云琅抬头想了一下道:“你先想想是不是被你父亲给算计了,说不定人家正打算把你撵出家门呢。毕竟,我两月前,才喝完你弟弟的满月酒。”
谢宁摇头道:“不可能,我父亲十八年都没有生过孩子了,突然有了,他现在也非常的疑惑,准备再生一个看看,如果生不出来…他的那个小妾的下场可以预期。我想离开家,是我的主张。与我父亲无关,也与那个不知道是不是我弟弟的人无关,我就想出来过几年舒心日子。”
曹襄在一边阴阳怪气的道:“你看到的,说不定就是你父亲让你看到的,教军场上的老贼,战场上的豪雄,哪一个不是心机深沉之辈。不确定,你父亲会大张旗鼓的给你弟弟办满月?想想啊兄弟,看看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
那边的战事已经结束了,霍去病在硬抗了两记重拳之后,一拳击打在李敢的腰眼上废掉了李敢进攻的能力,赵破奴是一个吃风水饭的人,眼看风头不对立刻举手投降。
第一二三章 把人际关系简单化
能活着回来已经非常不错了。
因此,即便是天大的麻烦,或者委屈对这些刚刚从战场上回来的人来说都是普通寻常的小事。
谢宁家里的麻烦根本就不会被他放在心上,喝了一些酒之后,他竟然在对云琅一群人诉说他父亲小妾的胸部是多么的白嫩。
这就让人非常有兴趣听了。
直到谢宁说是他闯进父亲书房,不小心看见那个女人哺乳,才看见这个美景的,于是,他被一群失望的人又揍了一顿。
除过云琅之外,这里的人都是一群病人。
苏稚对他们这种反常的行为非常的好奇,给他们拿来了好多酒,然后就等着他们的喝的烂醉如泥,好做一点小小的研究。
她还是失败了,这群人酒喝的越多,眼睛就会越发的明亮,精神似乎也会变得非常亢奋。
明明都喝醉了,李敢,谢宁却如同标枪一般站立在树下,霍去病跪坐在他们身后,嘴里不知道胡言乱语些什么,而赵破奴希望捉住老虎,骑在它身上四处巡梭。
这样的闹剧维持了足足一个时辰,直到云琅喝令换防之后,这些人立刻松懈下来倒头就睡。
“为什么会这样?”苏稚很不理解。
“现在还不算严重,时间长了之后,他们会把自己的卧房改造成堡垒,没有卫兵守护就无法入睡。”
“这是一种新的病症?”
“不是,这种病很早以前就有,只不过很多将军不会告诉别人,认为这样的表现意味着懦弱,所以才名不见经传。”
“怎么治?”
“没法子治,他们也不会接受治疗,每一个喜欢上战场的人基本上都是自大狂,比如去病,他认为自己强大无匹,任何心理上的懦弱只会让他更加的强大。做出更加疯狂,激烈的行为来证明自己是无畏的。”
“有了病,就该治!”
苏稚平日里总是傻乎乎的,可是只要跟病症联系到了一起,她就变得非常聪明,而且固执。
云琅目送亲兵们把自己的主人送进了客房,云琅叹息一声,找了一个毯子铺在地上,安静的坐了下来。
曹襄烦躁的敲敲脑袋,也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还特意不断地从剑鞘将宝剑抽出来,塞进去,让宝剑出鞘,入鞘的声音不断地响起。
“他们睡着了,你们两不用帮他们看门吧?”苏稚很不理解。
曹襄抽动着宝剑怒道:“你知道啥啊,只有我两看着,他们才敢睡个好觉。你以为他们今天过来干什么,他们就是过来好好睡觉的。”
说着话还把一根号角丢给云琅。
苏稚被骂了,很不开心的走了。
曹襄就对云琅道:“你老婆要干什么?”
云琅将号角放在膝盖上笑道:“她想给这些家伙治病,很想近距离观察他们的行为,从而获得第一手资料。”
“你是说把去病绑在你们所谓的手术台上的那种?”
云琅笑道:“能那样查验最好不过,就是怕去病不敢上手术台。”
曹襄打了一个哈欠道:“是个人就不敢上去。”
云氏的后园戒备森严,不但云琅跟曹襄守在外边,云氏,曹氏,霍氏,李氏,谢氏的家将们也守在外边。
这样奇怪的举动自然会招来很多人的猜测。
每个人都在猜测这些人聚集在一起想要干什么,还有更多的有心人已经开始调查这件事的起因了。
长平特意过来问过,云琅告诉她在招待那些人睡觉,长平皱着眉头里去了,她不觉得云琅跟曹襄会骗她,只是觉得很难理解。
阿娇也派大长秋过来问过,云琅用同样的理由打发了大长秋,不过,大长秋临走的时候明显的认为云琅这是在骗他。
何愁有也来了,仔细听了屋子里的那些人如雷的鼾声之后,就转身走了。
自从刘据没事干就来云氏跑动之后,他就很自然的连刘据一起教训了。
对何愁有的这个举动,刘彻非常的满意,他本身就看不惯豆芽一样的儿子。
交给别人可能还有忧虑,交给何愁有刘彻是非常放心的。
云琅见到何愁有一脚踹翻何玉树的场面,那一脚踹的很重,身形高大的何玉树被踹的飞了起来,一点自我保护意识都没有的摔进了迎春花丛里。
出来的时候嘴角挂着血,还重新站在那个最适合何愁有出腿的位置上,随时准备挨第二脚。
何愁有却没有继续出腿,狠狠地瞪了何玉树一眼就拖着刘据去了云氏新开辟的演武场。
深度睡眠对人精神,身体康复非常的重要,霍去病这群人睡了两天之后,才逐渐清醒过来。
醒来之后,云氏的酒宴才算是真正开始了。
原本只打算兄弟几个聚一下,好好地补充一下营养,谁知道何愁有带着三个孩子来了。
云音,霍光自然是无所谓的,问题是刘据来了之后,场面上就没有人愿意多说话了。
这让酒宴变得非常沉闷。
云琅给何愁有打了很多的眼色,这个老家伙却无动于衷,抱着一只蹄髈吃的忘我。
皇子与大臣,尤其是武将在一起饮宴,是个非常忌讳的事情,即便刘据使尽浑身解数,也不能让场面活络起来。
倒是云音的一段舞蹈,引来众人的欢呼。
霍光坐在哥哥下首抱着酒壶给哥哥倒酒,那副孺慕的样子,看着都让人心疼。
霍去病喝酒的兴致很高,基本上只要霍光给他倒一碗酒,他就一饮而尽。
但是,从头到尾,霍去病都没有跟霍光多说一句话。
老虎大王卧在云琅的身边,两人共享一坛酒,老虎喜欢加了蜜糖的酒,不一会就喝光了一坛酒,倒在地上呼呼大睡。
就喝了一半,何愁有来到云琅的桌子上问道:“怎么会允许何玉树进来?”
云琅看了一眼肃立在树下,毕恭毕敬的何玉树,皱眉道:“他是陪据皇子来的。”
“问题就在这里,你为何会答应据皇子来云氏?”
“很简单,他是陛下的长子,我是陛下的臣子,王子要来臣子家,臣子没有拒绝的理由。”
“你以为你真的能做到面面俱到,你真的以为你只要对所有人示好,就会被所有人接纳?”
“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只是据皇子喜欢农桑,这一点太重要了,别说是一个皇子,任何喜欢农桑的人来云氏,都不会被拒绝。我这几天一直想问你,何玉树跟你是什么关系啊?”
何愁有看了何玉树一眼道:“我第一个徒弟!”
“啊?你从未说起过。”
“有什么好说的,身为宦官,只应该有一个主子,那就是陛下,何玉树觉得陛下没有欣赏他的才华,有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就效忠皇后了,这才在几年时间里从一个小黄门快速成了大长秋。”
“陛下没过问?”
“有什么好过问的,一介奴仆而已,皇后有权力认命自己的大长秋。”
“你没有阻拦过?”
“打断了腿,他最终还是爬去了皇后那里。”
云琅点点头,且非常理解何玉树的想法,如果没有一颗坚定的心,皇后也不会把他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
“陛下对据皇子的期望很高。”
何愁有长叹一声道:“与阿娇结为伙伴,将来可能会安然无恙,与卫氏结为伙伴,将来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
“这是为何?”云琅笑吟吟的问道。
“如果说陛下可曾怜悯过,爱护过一个人,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娇,除此之外,皆以王霸之术御之。”
“我知道,据皇子有师傅,是公孙弘,我只会教据皇子农桑之术,其余大道理一句不说。只要据皇子弄明白了农桑之术到底是什么之后,他就该离开云氏了。大道理可能会有错,无论如何农桑之事不会有错。”
第一二四章 混乱中的清明
云琅这辈子算是吃定了农桑这碗饭了。
刘彻将来就算是高大到云端里去了,也是需要吃饭的,他越是高大,吃的饭就越多。
没有人嫌弃自家的粮食太多,这是傻子都知道的道理。
在所有人缺衣少食的大汉,即便是杀了人,犯了罪,只要你献上一堆粮食,皇帝一定会赦免你,比你缴纳罚铜还要来的积极。
能种粮食的人在大汉很珍贵,像云琅这种可以改良种子的人,在大汉就是无价之宝。
都成无价之宝了,宝物上就算是有点瑕疵,人们也会大度的忽视,或者原谅。
聪明的臣子,忠诚的臣子,在改朝换代之后命运难料,可是,能干的臣子即便是身处改朝换代的时代里,只会被新的帝王更加的看重。
哪怕新皇帝如何的残暴,如何的昏聩,只要不傻,面对真正的干臣,一个不关心朝政,一心扑在农桑上的干臣,也会收起自己的脾气,做到礼贤下士。
毕竟,帝国还要延续,国家还要存在,而干臣,恰好就是帝国最重要的基石。
长平的政治智慧是足够的,只要她活的足够长,一般情况下,刘据就是安全的。
论起政治智慧,就算云琅已经看过数千年的风云,知道很多事情的走向,在细节的把握上依旧跟长平这种人相去甚远。
对这一点,云琅笃信无疑。
刘彻就住在隔壁,因此,云琅,霍去病,曹襄这群人除过胡吃海塞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即便在云氏随意的斗殴一下,大长秋都会勤快的跑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这群人就很自然的进入了瘫痪状态。
喝酒,喝酒,继续喝酒,他们似乎要喝到地老天荒。
来喝酒的人很多,所以很容易催生酒的变化,粮食酿造的酒得来不易,而且容易受人诟病。
最先反对云氏将海量的粮食酒拿来糟践的人就是司马迁。
自从司马迁的老婆,儿子来到云氏之后,司马迁就进入了一种隐居状态。
云琅这个家主想要见他一面都非常的艰难。
因为,他们全家搬到了云氏最偏僻的一座山居里面去了,除过他家的女仆偶尔出来问梁翁要一些生活物资,剩下的时间里,基本上看不到一个跟司马迁有关联的人物。
对他来说,有书,有纸,有笔墨,有山水就足够了,见到人只会让他觉得烦躁。
云氏的酒窖恰好就在司马迁居住的山居边上,每日里他只要打开窗户,就能看到云氏的仆役们正在搬酒的模样。
一两天无所谓,司马迁还是可以接受的,直到他出于好奇走进了云氏的酒窖之后就彻底的爆发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云氏的存酒居然会如此之多,巨大的,可以跑马车的酒窖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酒。
司马迁站在酒窖门口,身体颤抖的厉害,他很想质问一下云琅,酿造这么多的酒,到底耗费了多少粮食。
“不算多,也就七八千担的模样。”
“云侯醉生梦死,可知天下嗷嗷待哺之民?”
“知道啊,他们如果饿了,可以来云氏做工,我一定不会让他们挨饿的。”
“我怎么了?上林苑里没有饥民,但凡有人觉得自己吃不饱了,可以去山里背煤,或者来云氏,曹氏,霍氏,李氏做工,我们非常的欢迎,我们这些人家,之所以不用奴隶,就是怕有饿肚子的人找上门来,我们无法安置。”
“你——那些粮食!”
“粮食是我家种的,赋税已经缴纳过了,一个子都不欠大汉国的,怎么,你觉得我做的不对?”
“你不讲理!”
“你才不讲理呢,我难道没有权力处置自家的粮食了?来来来,喝酒,去年的酒如果再不喝掉,就会变酸,你也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莫要辜负了这良辰美景。”
手里被云琅塞了一个酒碗,立刻就有勤快的仆役给他倒满了酒。
司马迁放眼望去,只见偌大的草地上,到处都是纵酒的人,到处都是摇摇晃晃的醉汉,以及面色嫣红的女子。
一堆乐师在那里鼓乐齐鸣,乐声悠扬,一群歌姬在微风中轻舒长袖,姿态婀娜。
大汉的黑衣博士们坐在溪水边清谈,大汉的武士们舞剑作歌不亦乐乎。
长达数丈的桌案上摆满了少见的珍馐,堆积如山的酒坛子矗立在草地中央,还有一个戴着青色帽子的老管家,笑吟吟的问每一个路过的客人是否还需要酒。
“曹襄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车,自称臣是酒中仙!”
曹襄的公鸭嗓子特点极度分明,一张嘴就是一段好绝句,而且应时应景,好的让人说不出话来。
叫好声轰然而起,博士们赞叹,武士们捶胸顿足的叫好。
只有云琅的面皮微微泛红。
司马迁气的直哆嗦。
“哈哈哈,再来,且听好了,去病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纳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云琅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李敢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哎呀呀,续不下去了,等某家三思之后再续。定叫你们一个个随着某家的诗文名扬万世!”
司马迁看着曹襄一手搂着老虎,另一手高举酒杯,躺在地上挺着肚皮朝天空一耸一耸的嚣张模样,叹口气道:“不能这么糟蹋东西啊。”
“没有糟蹋,每一滴酒进了肚子,都会化作三分豪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世啊。”
司马迁认真的看着云琅道:“如今真的是盛世吗?”
云琅呵呵一笑,伸出一条手臂揽住司马迁道:“怎么就不是盛世?我们的将士在外所向披靡,百姓在家中辛勤耕作,说实话,这些酒,他们用的理所当然。”
云琅端起酒碗跟司马迁碰撞一下,就一饮而尽,司马迁看一眼碗中酒也一饮而尽,美酒进了他的肚子算是糟蹋了,品尝不到美意,只有无尽的苦涩。
“阿襄快要把国子监修建好了,到时候你进是不进?”云琅拖着司马迁的胳膊找了一个稍微安静一点的地方坐下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