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手。”
温南栀见他这句话简直说得有点疾言厉色,连忙松开,举了举爪子以示清白:“这个是左手。”她又轻轻耸了耸右肩,“我伤的是这边。”
宋京墨似乎也拿她这刚一醒来就过分活泼的状态有点没辙,一直端着粥的手撤了回来:“还吃不吃。不吃我拿走了。”
温南栀笑眯眯的:“吃饱了。”又软语道,“但是如果你喂,我还能再吃点。”
她平时极少这样嘴甜,偶尔来这么一下,又是软软笑着的样子,还真让宋京墨再难端着冷脸。他将粥放到一边,起身拿湿纸巾擦了擦手,又坐下来,轻轻抓住她左手腕:“别人遇到这种事,醒来刚见到男朋友,不是应该哇哇大哭?”
温南栀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故意学他讲话:“那别的男朋友遇到这种事,见到大难不死刚刚苏醒的女朋友,不是应该立刻冲上来给个热吻?”
真是难得!宋京墨忍不住挑眉,认识这么久,这还是他第一次从她嘴里听到这么大胆挑逗的话。
285 绝不退让
他手指在她手腕内侧细细摩挲,看着她的眼神转为深幽,上身微倾缓缓凑近,可温南栀丝毫不畏,仍是笑吟吟看着他的模样。
哪怕是宋京墨,也禁不住喜欢的女孩子这样相激,他动作倏地转快,倾身凑在她唇瓣,结结实实吻了好一会儿,才将人松开。
“那个,我们好像来的不大是时候啊。”蒋陵游脸皮一贯厚的可以,说出这话时,语气听着颇为宛转,但只有看他脸上的笑就知道,这厮既没有半点羞涩,也全无内疚之意。
南栀虽然此前言辞大胆,但终究不是久经沙场的老将,门外又站着好几个熟面孔,不免脸颊透粉,和大家问好:“蒋大哥,芍药,董先生……你们都来了。”
董先生笑吟吟的:“刚进来前我们问过大夫,说是今天就可以出院了。这地方呆着也没意思,咱们要不收拾一下,这就返京?”
南栀听得连连点头:“好啊。”她也不想在医院这个地方多待,她现在特别想念宋京墨在平城的那个家。想他为她精心布置的卧室和小书房,想那一架子的香水,想她靠在他肩膀看书时坐过的那块小灰兔地毯,想她深夜为他煮的鸡汤手擀面……她恨不得现在就冲回家里,在主卧的大床上狠狠打几个滚儿,然后舒舒服服再睡上一觉。
她并不疲累,只是太想念和他一起在家里的感觉。
是的,那是属于她和宋京墨两个人的家。
从前,家这个字眼,对她而言意味着故乡四季如春的风景和繁花盛开时弥漫在空气中的湿润甜香,意味着母亲殷勤的叮咛、温暖的怀抱和她精心烹制的拿手小菜,意味着外公种着许多样药材的小花园儿和那间飘满药香的老式书房……春城是她的故乡,而有母亲、外公、舅舅和兄弟姐妹们的温家老宅,是她的家。
但现在,她又有了一个家。有宋京墨的地方,就是她的心安所在,就是足以令她灵魂彻底放松和依托的,家。
她仰脸看向宋京墨:“咱们走吧,我有点想我们的家了。”
后一句话她说的声音很小很小,小到只有宋京墨和她两个人才能听清。她亲眼看着他的双眸一点一点透出暖意和星点的笑,仿佛初春雪融,仿佛夏夜繁星满空。
她看到他轻启薄唇,对她说了一个字:“好。”
因为即将启程,蒋陵游和董先生等人先去办理相关手续,芍药留在病房里,帮南栀更换衣物,而宋京墨就在病房外等候。
芍药帮着南栀换上一条鹅黄色连衣裙,外披一件白色薄针织外套,看到她脸上、手臂的擦伤,芍药忍不住眼眶泛红:“我们栀栀受苦了。”
南栀笑着拉了拉她的手:“没事的。我这就是传说中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不定马上就有超级大的surprise等着我呢!”
“你倒是越来越乐天派。”芍药忍不住嘟囔,“我可能真是年纪大了,昨晚睡了一宿,到现在都觉得心脏缓不过来。”
南栀帮她揉了揉心口:“不怕不怕,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
“乱摸啥呢!”芍药刚想推开她,又顾忌着她手臂受伤,只能捞起她的手腕子,又轻轻放下,“看在你是伤员的份儿上,不跟你计较。”
“咳。南栀。”
门口传来男人的咳嗽声,几乎刚一听到这声音,南栀和芍药的动作就齐齐僵住。
南栀不用扭头看都能认出来人,而芍药在吃早餐的时候也听蒋陵游讲了前一天在医院遇到费泊南的事,整个过程听得她柳眉倒竖磨牙霍霍,直念叨要是让她遇到这人,非得好好跟他打一场嘴架,不喷他一顿不足以平民愤呐!
费泊南身后,宋京墨冷脸杵在那儿,这回他这脸色显然不是装出来唬人的,他是真不耐烦在这个场合见到此人。
费泊南面带笑意,出声寒暄:“身体怎么样了。”
没有人告诉南栀费泊南也来了医院的事儿,但南栀心里清楚,他会在这个时间点来到这儿,绝不是来关心自己的身体状况。要来早就来了,哪怕因为她在休息而没见到人,以宋京墨的为人,也绝不会故意隐瞒。
而既然大家伙儿都瞒着她,足以说明他来意非善。
南栀心里有底,开口也便简洁:“您有什么事,直说吧。”
眼看着这三个人态度都很冷淡,费泊南也知道,东拉西扯再多也是无益,他做事一向目的明确,因此搓了搓手,笑着朝南栀走近:“南栀,我知道这次的事,你受苦了。但你看,云萝她也很可怜,而且当时车子掉下大桥,她险些命都没了。你看,能不能就别追究……”
“不能。”温南栀感觉到芍药在费泊南说话时,一直紧紧抓着自己没受伤那侧的手,知道她在替自己不平,干脆在芍药和宋京墨替自己开口之前,先一步开口了。
她一向与人为善,但经历了这一遭,她已彻底明白,人与人是不一样的。
有的人不论你再怎么释放善意、诸多忍让,也永远不会以相同的善意回报。在这样的人面前,不存在退一步海阔天空,只有退一步万劫不复。
就像这一次她的经历,如果不是温千雪悬崖勒马打了那个电话想要叫停绑架;如果不是那几个绑匪意见不一在车里动起了手,还有一个人主动给她打开车门,想让她先下车息事宁人;如果不是她关键时刻毫不迟疑地跳下了车……任何一个如果,只要当时没有发生,她很可能就不会平平安安四肢俱全站在这儿,和费泊南口齿清晰地讲话了。
她平静,她乐观,不代表她不长记性不记仇。她只是不想那些爱她的人再为她心疼,不意味着她不懂将这个教训刻苦铭心吃进骨子里。
因为她的这次教训,是拿她这条命换回来的。
她的这份幸运,是多少爱她、关心她的人时刻为她祷告、祈求才换回来的。
哪怕是为了这些人,这一次,她也绝不会退让。
286 不必相见
她轻轻回握住芍药的手,声音足够让费泊南听得一清二楚:“是周云萝教唆那些绑匪沿途跟踪并绑架我,这是她亲口承认过的事实。我确实只是胳膊脱臼,但这不是因为她心地仁慈,而是我自己够命大。”她说着,看着费泊南的脸色在她开口之后,一点点灰暗下去,她突然发现,原来眼前这个男人真的已经老了。
是他从前春风得意,事业生活时时处处都有温千雪为他打理妥帖,所以他不论何时何地出现在众人眼前,都是那副风度翩翩、处事泰然的姿态。但当他被歇斯底里的妻子和年轻娇气的情人两厢拉扯,名声受损,人人避让,时隔多年再一次亲身体味到生活的五味陈杂,他的眼角眉梢也会凸显出真实的老态。
在这一刻,虽然明知这么想会有些心理阴暗之嫌,但南栀仍然忍不住反复体味从心底油然而生的快慰。那份快慰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母亲曾经还未得到就已失去的爱情,为母亲和家人在过往二十年岁月中因这个男人而不得不面对的琐碎不快。原来啊,善恶到头终有报,他也会有这样难掩失意的一天。他也会有这样不得不低头求人、却又百般求而不得的时刻。
周云萝是他如今捧在心头的宝,但也是他的劫。
几乎是眼看着他一步步走到如今的境地,南栀既觉得不可思议,又觉得,这确实是费泊南能做出的事。他是活该有如今的磨难。
至于周云萝,南栀曾经在心底悄悄嫉妒过她、钦羡过她,后来也不屑过她,但她终归觉得,随着每个人的生活各有各的重心,她与周云萝就像两条平行线,终究会渐行渐远,不必多想、更不必挂怀。但直到昨天,她们两人在车厢里四目相对那一刻,她终于清楚地知道,周云萝是怨恨她的。
怨恨到一点都不希望她过得比她好,怨恨到只要有机会,就恨不得将她置诸死地。
南栀不是圣母,她再善良,也是个拥有爱恨嗔痴的平凡女孩子,从前她对宋京墨可以生出多少纯粹至极的向往和爱,今日就会对周云萝这样要毁灭她生活和爱情的人生出多少厌恶和恨。
只不过她不会极端到亲手去做出什么触犯法律的事来。为了周云萝这样的女人,不值得。
她的人生还有大好的前途,爱她的亲人朋友,明朗的事业,和她历经千辛万苦才得来的爱情。她犯不着为了周云萝这样一个烂到污泥里的女人,搭上自己的一切。
但打从她有勇气跳车放手一搏的那一瞬,她就在心里悄悄告诉自己,只要能平安活下来,对于周云萝,她绝不原谅。
“她犯的是刑事案件,接下来回到平城,警察还会找我问询一些细节,事实是怎样,我会不增不减,如实陈述。”不知是不是因为情绪过于激动的缘故,南栀觉得脱臼的地方有些隐隐作痛,“你是我的生父,但是对我没尽过一天抚养义务的生父,除了血缘,我和你之间没有一丝关联。哪怕是医院的一位护士,警局来做过笔录的大哥,见我经历这场事故,对我的关心都会比你多些。”
费泊南脸色已难看至极:“你不要觉得我是有事求你,就可以对我——”
“从今往后,除非巧遇,我们也不必相见了。”南栀朝他浅浅一笑,“我知道您是个要自尊、要面子的上等人,既然如此,我们互不打扰,各自清爽。”
宋京墨在这时接了句:“费先生,不送了。”
费泊南走得无声无息。但他走得是昂头挺胸,还是垂头丧气,又关南栀什么事呢?
接下来一路回到平城,都是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再无闲杂人等打扰。
接下来的几天,真如南栀希望的那样,除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一天里的大多数时间,南栀都歇在她和宋京墨的那个新家里。
三位室友在她回到平城后,自然知悉了她的冒险经历,找了一天,三人一起登门探望。
几个姑娘聚在一起,本来肯定要吵闹一番的。但几个人先是顾忌着南栀手臂的伤,不敢闹的太过分,没多久门口传来一阵响动。三个女孩子见是宋京墨回来了,齐刷刷地起身道别,眨眼间就溜得不见人影儿。
别说南栀郁闷,连宋京墨都有点摸不着头脑,他将手里的一束开得皎洁肥嫩的栀子花插在花瓶,一边道:“我看起来很吓人?”
287 栀子花开
南栀原本多少有点小小的幽怨,可一看到他手里的那束花,仅有的那一丝烦闷也烟消云散了。这段日子刚好是栀子盛开的时节,几乎每隔几天,宋京墨都要从花店带一束新鲜水灵的栀子花回来。
他手指修长,修剪起花叶来也格外好看。南栀看得微微脸热,乖乖坐回沙发:“不是。她们几个就是故意的。”
茶几上的手机发出嗡嗡的声响,不用看都知道,是这几个家伙按捺不住要发消息调侃人了。
南栀一想到要面对的三堂会审,就忍不住脸冒热气,硬着头皮拿起手机,绞尽脑汁地琢磨,要怎么回复才能显得她真没有故意要秀恩爱的意思。另一边,却听宋京墨说:“跟你说个事。”
“嗯嗯。”
“老蒋说要在参加你的毕业典礼之前,先把个人终身大事解决一下。”
“嗯。”
南栀在手机上被三面围攻,橙子和冒娜你一言我一语的,每一句都跟喝完一扎柠檬汁似的,把她往死里酸;唯一和她同样处了对象的小鹿也倒戈相向,说她被宋京墨安置在家养伤的样子跟养尊处优的老佛爷相去不远,臊得她抓耳挠腮,半天憋不出一句合适的话反驳这三个坏家伙。她本来就不是舌灿莲花的类型,那天能撑出气势对费泊南撂狠话划清界限,终究是人被逼到极致的超前反应。眼看身上的伤肉眼可见地好起来,日子也恢复了往常的宁静,她这就又退化成初始模式了。
“芍药说这就要着手准备着,下周开始试婚纱。你学校、公司两头跑,还得挤出时间陪她添置各样东西,接下来的日子,可能要比较辛苦。”
南栀好不容易挤出一句:“我错了。找个日子我请你们吃大餐并现场进行深刻检讨,不知三位姐妹意下如何?”
微信群里瞬间蹦出好几条表情消息。
果然,没什么是一顿大餐不能收买的,如果一顿不行,那就两顿,此乃至理名言,诚不我欺啊!南栀好不容易松了口气,大脑反应过来宋京墨刚刚说了什么,整个人瞬间从沙发上弹了起来:“什么?”
她冲到宋京墨身边,围着他团团转:“你刚刚说什么?”
宋京墨见她注意力终于回到自个儿身上,不免微微一笑:“晚上吃什么,火锅好不好?”
南栀追着他从客厅走到厨房:“你别不回答呀,我刚才不是故意不理你的。实在是冒娜她们,她们几个故意磨我……我答应请她们吃一顿大餐才把人哄好。我刚刚听到你说试婚纱,怎么可能这么快?”
宋京墨从柜子里取出电磁炉和锅,又着手准备底料:“也算不上快。”
认真论起来,是他和南栀的动作实在慢了些。
“怎么不快呢?他们两个认识也就才半年时间吧,芍药姐怎么都没和我说一声,就答应蒋大哥了……”
宋京墨瞥她:“怎么,难道告诉你了,你还要投反对票?”蒋陵游要是知道他心心念念的南栀妹妹这么说,估计得玻璃心肝儿稀里哗啦碎一地。
南栀别的做不了,就帮忙从冰箱里取出一些食材摆盘。她单手放下一盘蔬菜,皱着细眉:“也不是呀。只是……”有些话她不知道该怎么跟宋京墨说,但是站在女生的角度,她觉得这么快就同意结婚,实在有点太便宜蒋陵游了。
宋京墨依稀猜到她的心思,忍不住笑道:“等下周你去公司见到芍药,可以当面问问她。”
最近两人经常吃火锅,宋京墨收拾这些现成的菜品相当麻利,锅子热上,不一会儿就能吃了。
南栀在他对面坐下来,咬着筷子尖,盯着手机屏幕。
宋京墨说出那句话之后,她就按捺不住直接给芍药发了微信。都是铁磁了,实在没必要见外,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南栀根本忍不到下周一再问!
宋京墨还挺喜欢见她越来越活泼的样子,这说明她在他面前更能放开自己、更不会见外了,给她夹了一筷子涮好的青菜,一边给小姑娘出主意:“芍药要是不理你,你就去问蒋陵游。”
“为啥?”南栀没明白,眨巴着眼看他。
宋京墨道:“这个时间,他们两个肯定在一起。”
芍药如果隔了五分钟都没回,那肯定不是没看到,而是不好意思、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南栀。如果这会儿南栀再发条差不多意思的消息给蒋凌游,以芍药的脾气,恼羞成怒之下,这俩人肯定得吵起来。
尽管不是真生气的那种吵架,但肯定也够老蒋头疼了。
南栀不会明白这么曲折的心思,但并不妨碍她听宋京墨的话照做。
结果,她的手机依然半天没动静,宋京墨口袋里的手机却响了两声。
宋京墨拿出手机,南栀见他面色平淡,唇边却微微勾着。认识这么久,她知道这人但凡是这副表情,就代表他心情其实相当愉悦。好奇心起,南栀凑上前去看他的手机屏幕。
宋京墨干脆将手机推给她。
就见消息是蒋陵游发来的,上面只有一行字:宋京墨!你不仁不义!
南栀“噗嗤”一下就笑出了声,但她还要顾及蒋大哥的感受,连忙问宋京墨:“要怎么回?”总不能就这么晾蒋陵游一晚上吧?
还真别说,要是放在从前,宋京墨就是会晾他一晚上。但既然女朋友都替人问了,宋京墨大发善心道:“你回他,不打申请擅自结婚,就这下场。”
南栀笑得手指直抖,半天才发完一条消息。
没过半分钟,那头就发来一个跪地痛哭的表情图。
紧跟着,南栀自己的手机也响了起来,是芍药发来的语音申请。
这回宋京墨直接给摁了,拿过她的手机,替她回了几个字:伤员在吃饭,稍后回拨。
接下来半顿饭,南栀几乎是想起来就笑一阵,宋京墨时不时还会收到老蒋的微信,各种表情包搭配求饶语录,但他大约是习惯了,只回复了其中一两条。
玩笑归玩笑,南栀还惦记着好朋友的终身大事:“他们这就要举办婚礼吗?不是据说现在都要提前半年才能订到酒店?”
领个证是简单,但要举办婚礼,各种要操心、要筹办的事项简直不要太多!
宋京墨道:“老蒋跟我提过,说芍药想要一个布满鲜花的草坪婚礼。我想这倒是简单,回春城那个鲜花基地就能办到。”
南栀先是愣了一下,可紧接着就反应过来:“回春城?那不是我要跟着一起?”
“对。就一个周末。”宋京墨笑着看她,“正好婚礼结束,很快就是你的毕业典礼。我们从春城返回时,刚好接上你妈妈和外公一起,让他们提前来平城住上一段时间,怎么样?”
288 最幸运的事
南栀已经起身冲到他怀里,若不是胳膊不方便,这会儿她早已搂住他的脖子。她是发自内心的高兴,但很快,她又有些担忧:“会不会不太方便?”
宋京墨笑了:“你指哪方面?”
南栀坐在他腿上,对了对手指:“就是我妈和外公来了之后,肯定要和我们一起住段时间,会不会不太方便……”
宋京墨极少见她露出这样娇憨的神情,伸出手指在她颊边刮了刮:“那你说,要怎么办?”
南栀靠在他肩头,伸直脖颈,努力凑近他的耳朵:“要不——”
“嗯?”
“要不,咱们今年也结个婚先?”
宋京墨静了一瞬,再开口时,嗓音已微微喑哑:“栀栀,如果这是个玩笑……”
“不是玩笑,当然不是——呀!”温南栀本就靠在他怀里,双手也没个支撑,这样一挣,好悬没摔下去。
好在宋京墨一手绕过她腰后撑在桌沿,及时一把将人捞回来。
南栀惊魂未定,下一秒,宋京墨已抱着她起身:“我看这火锅你也不想吃。”
南栀本来还想犟上两句,一对上他的目光,瞬间消音。
她这副乖乖巧巧毫不反抗的样子,从前次次奏效,尤其在她受伤的这段时间,为了方便照顾,她一直都和宋京墨一起睡在主卧的大床上。每天晚上睡前,一对上她这副满脸依赖乖乖看着他的模样,宋京墨心里哪怕有再多想法,也悉数化成万千柔情,外加一点好笑。
可今晚上,宋京墨突然也想逗逗她。
他将人一路抱到大床,放下的同时,他自己也跟着陷进柔软的床铺,单手撑床,俯视着她。
南栀被他看得手足无措,半天才找到自己的舌头:“那个……如果你真的想,至少让我先刷个牙。”
她刚才虽然一心扑在芍药和蒋大哥的婚事上,但东西一样也没少吃呀,至少宋京墨夹到她碗里的那些,每一样她都乖乖吃光了。
眼前这个人,她一心捧在心上,对于一些情侣间特殊的时刻,她自然也不止一次幻想过。可不论是地点在哪,时间为何,怎么也都不该是现在。
一则,她胳膊受伤,行动不便,一旦激情来临,她再左“哎哟”一声,右“慢点”一句的,难免不美。
再则,这事儿再怎么情难自抑顺其自然,也不能是在两个人刚刚吃完火锅啊。日后回想起来,真真是一点都不美好了。
瞬间想明白这两点的南栀连忙伸出完好的左手,挡在唇上:“真不行。这样一点都不完美。”
宋京墨眸中荡点笑意,微一低头,那吻就落在她的手背上。
一吻结束,南栀刚松了口气,却不想这人竟跟小狗似的,沿着她指根一路蜿蜒而上,落下无数轻吻。
南栀又是痒,又是心怦怦跳,第一时间都忘记叫停,几乎整个人傻在当场。
还是宋京墨自己先有点把持不住了,吐息略沉,唇停在她锁骨下方一点的位置,低声说:“栀栀,你要是想好了,那么这次接你妈妈和外公过来,我们就谈婚事。”
温南栀双眼朦胧,唇边留着绵柔的笑,她右手仍然不太方便动作,只能以左手揽住他的脖颈,轻声说了一句:“好呀。”
她的声音又绵又甜,但语意却毫不迟疑,显然对此也是深思熟虑过的。宋京墨低低笑了两声,鼻尖在那片白皙的肌肤轻蹭了蹭:“我很幸福。南栀。”
“我也是。”
康乐颜曾有一次对他说:“宋京墨,你是个幸运至极的男人。绝高天赋,平步青云,少年成名,这些你在三十岁前全都拥有了。老天居然还让你遇到一个温南栀,这样一个女孩子,她爱你、敬你、懂你,打从心底里支撑你。拥有了她这样的爱人,你的事业不止于此,你的人生,未来可期。”
宋京墨想,老董果然有两把刷子,人生经验丰富不说,连找的女人都这般慧眼如炬。
康乐颜说的一点都没有错。他确实足够幸运。
曾经他以为人生最幸运的事,便是找到一生挚爱的事业,自此徜徉其中,耕耘不辍。外界的褒赏也好,唾骂也罢,他不关心,更不在乎。他曾是人人口中的传奇,却无人知晓传奇之下,是他于寂静无声中几千个日夜的勤勉钻研。但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他一直知道,因此也就不抱希望。不寄希望有人能懂、能了解真正的他,也不再向往书本上千百年来人人描绘的所谓爱情。
但现在他知道,他确实是个幸运至极的人。南栀曾在她的日记中写道,他就像一轮明月,高高悬挂,不可言说。但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自己都未曾仔细留意的时光里,她亦成长为令他一心向往的璀璨星河。
289 均付一笑间
结过婚的人都知道,筹备婚礼着实是个体力活儿。
如果说南栀从前对婚礼还有什么充满梦幻的想象,在亲力亲为跟着芍药一块操持过婚礼种种细节之后,她已在心底发誓,日后她和宋京墨的婚礼,定要一切从简。什么宴请五十桌、一百桌的,光是想一想就觉得恐怖。若是依照她的心意,两家人聚在一起吃个饭,再拍一组婚纱照,然后他们两个找一个喜欢的地方,来个旅行婚礼,简直perfect!
说归说,累归累,婚礼前夜,她和芍药一块躺在春城的一家酒店大床上时,南栀仍然觉得心中充满了雀跃和激动,还有一点不舍和心疼。她拿胳膊兑了兑芍药:“我怎么觉得,好像是我自己要结婚了一样啊,突然觉得特别感动。”
芍药面带红晕,双目半阖,本来躺在床上养神,听到这话忍不住一下子笑出了声:“你要是想一起结婚也成啊,你看啊,这场地、礼服都齐了,连新郎都是现成的!反正这是你的家乡,你妈妈和外公都在呢!”
南栀连连摇头:“我才不是那个意思……”她忍不住凑近芍药,“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问。”
“那个,你是什么时候,觉得自己这辈子非蒋大哥不嫁了?”南栀觉得自己跟这帮人在一块待得久了,人也越来越八卦了。可这个问题她确实好奇极了,如今又是婚礼前夜,她实在忍不住,就问出了口。
“我呀……”芍药仰面朝天躺着,唇边透出甜蜜的笑,“老实说,去年年初过生日那天,我还偷偷许过一个愿。”
“许愿想结婚?”话说出口,南栀又立刻否认,“你才不是为结婚而结婚的那种人。”
“我确实不是。”芍药笑着道,“所以我当时许的心愿是,希望老天可以赐我一个我爱他、刚好他也爱我的真心伴侣。”她说话的语气听起来很轻松,又透着无尽感慨,“没想到,这个心愿真就实现了。刚认识蒋陵游那会儿,我觉得他这个人挺讨厌的,花心、嘴贱、心眼儿还特多。但是后来你也知道了,渐渐就发现,他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样子。”
芍药说着,一边悄悄翻了个身,面朝南栀,看着小姑娘的侧脸:“你问我什么时候觉得这辈子非他不嫁了,其实我一直没有这种想法。但我很明确的是,错过了他,可能以后几十年,我还会谈很多段恋爱,但再也不会遇到一个让我觉得有冲动结婚的男人了。”
南栀若有所思,笑着看她:“每个人的恋爱观和婚姻观都是不一样的。但听到你这样说,我真的很为你和蒋大哥开心。”
芍药捏了捏她的脸蛋儿:“年纪轻轻一个小姑娘,说出的话总是老气横秋的。我和老蒋各自都有过不止一段感情经历,所以我们很清楚,在一段感情中,我们各自需要的是什么。我们的情况,跟你和宋京墨是不一样的。”
南栀抿着唇笑:“但是看到你和蒋大哥结婚,我现在也想和宋京墨结婚了。”
芍药哼了一声:“你可别着急。你这大学才刚要毕业,先工作两年,多考验一下那家伙也不迟!”
“可我不想考验他呀,我舍不得……”一句话没有几个字,南栀却说的很慢,显然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了。
“你就是心太软,不然也不能这么快就被宋大神给拿下了!”
新娘子第二天都要早起,两个女孩子就这么说说笑笑,渐渐都有了睡意,也就干脆这么睡过去了。
虽然是一切从简的草坪婚礼,但奈何选址在老蒋自家的鲜花基地,只要到场的宾客就会看到,这场婚礼一点都不简单。时值初夏,正是一年中玫瑰开得最美的季节,用来布置现场的鲜花取之不尽,好在老蒋手下有最专业的设计人才,所以才没让整场婚礼湮没在数不尽的鲜花海洋里。
用来给芍药做手捧花的玫瑰,选用了一款名为“婚礼之路”的白色月季,拳头大小的洁白花朵,还沾着新鲜露水,在新娘手上不骄不躁地盛放着,透出沁人心脾的芳香。
芍药佩戴的首饰均出自她工作近十年来自己的私藏,唯独那颗钻戒是她和蒋陵游一同挑选的。因为是草坪婚礼,婚纱造型并不繁复,反而相当简单清爽。南栀作为唯一的伴娘,穿一件浅蓝色的小礼服裙,自始至终陪在新娘身旁。
芍药的亲人不多,只有奶奶和弟弟,一早就被接到春城;至于蒋陵游,他家中人口也不多,除了母亲和两位堂兄弟,也就没有旁的亲人了。但到场的朋友仍非常多。因为在春城,南栀的母亲和外公也一同出席并见证了这场婚礼。
除了所有到场的亲友,这一天,芍药还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约莫是两个人的朋友圈有太多交叠,尽管芍药没有特意张扬,冯月宴仍从他们共同的朋友处得知了她要结婚的消息。
这一次,她没有再多言语或其他打扰,只是送上了一份贺礼。
那是一颗镶嵌了海蓝宝石头的项链,比天空还要湛蓝的颜色,既是芍药的生辰石,同时也代表了“勇敢、幸福与和平”。
她在与芍药讲和。
然而芍药当着南栀和蒋陵游的面打开首饰盒,看到这颗宝石和旁边写着“祝你幸福”的卡片,并没有过多的情绪波动。
她已经拥有了全新的事业和爱情,与幸福同行的人,是没有时间再多抱怨或迟疑的。
一切往事,均付一笑间。
约莫是厌烦透了常规的婚礼流程,整个婚礼非常简单。蒋陵游破天荒没有说什么话,几乎所有的话,他们相恋的过程、结婚的原因,包括为什么将婚礼地点选在这儿……都被芍药一个人娓娓道来,这姑娘也是天赋斐然,看似都是普普通通的寻常事儿,也被她讲成了活生生的段子。婚礼现场高、潮迭起,笑声掌声不断,直到她最后拉着蒋陵游朝众人行礼,就来到了最后扔捧花的环节。
哪怕在很多很多年之后,南栀仍然记得,那是她一生中参加过的,最美的一场婚礼。
她最好的两位朋友得以结成连理,她最爱的爱人与她一起成为伴郎伴娘,她接到了所有人故意让给她的新娘捧花,而最后的那张大合照,母亲和外公也陪在她身旁,所有人的笑容都是那么甜,那么暖。
那个夏天,是她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290 却也务必向前
婚礼过后不到两周,就是大学校园的毕业季。
这一天,几乎成了温南栀记忆里最美好、最幸福、最难忘的一天。她最好的朋友、知己、亲人、爱人,都在她的身边。温若青和外公在婚礼结束后,就和南栀等人一同搭乘飞机赶了过来。外公身体硬朗,精神奕奕,参加过南栀的毕业典礼,又说趁时间还早,要去距离校园不远的颐和园转上一圈。
这一天,温南栀收获了爱人的鲜花,亲人的拥抱,好友的簇拥,收获了证明过去四年求学生涯的毕业证书,也见证了三位同寝好友即将展开的人生新篇章。冒娜参加完毕业典礼就要直奔机场,再度飞往B国;许慕橙提前转正,而且就在临近毕业的前夕,因为表现突出工作生涯第一次涨了工资;小鹿大概也觉得等待开学的滋味太难熬,在距离学校不远的一处教学机构做起了兼职,据说严斐也和她一起,两人每天同进同出羡煞旁人……
大学伊始,她们来自山南海北,大学毕业,她们急匆匆各奔东西。
青春散场之后,他们各自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尽管有些难过,却也务必努力向前。
至于友禅的诸位……宋京墨的大房子如今成了友禅众人闲暇假期最爱聚会的场所,但所有人也都知道,这是宋京墨早早就准备好的,一个给他和南栀的共同的家。这次温若青带温家外公同来平城,尽管嘴上并没松口,却同意小住在这处房子,这也算是她愿意尝试了解和接纳宋京墨的一个开始。蒋陵游和芍药这对欢喜冤家,每天打嘴仗永不停歇,但却好像越吵感情越好,婚礼刚结束没多久,听说最近房子也要定下来了。外编人员上官珏,这小子虽然屡经坎坷如愿以偿拿到了红豆的微信,但因为两人不在同一城市,这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一时兴趣,最近跑去沪城常驻,蒋陵游催了几次都没把这人催回来。至于他最后能不能成功博得红豆这位带刺玫瑰的芳心,那大概是另一个故事了。
除此之外,芍药还为南栀准备了一个惊喜。
宋京墨的那本个人香水笔记已经进入收尾阶段,而就在南栀毕业浅析,芍药告诉她,她与康乐颜女士谈妥了一个新的合作项目,而这个合作项目的核心,是温南栀本人。
宋京墨的那本香水笔记送到出版社审稿期间,康乐颜女士本人也拿到一版稿件,除了对书籍内容本身的关注,温南栀的文笔和对香水的一些见解也引起了康乐颜的极大兴趣和关注。而芍药对此早有预感,接到康乐颜电话时,主动抛出一个提议:杂志社现在百废待兴,何不多开设一个香水专栏,每一期,就聘请温南栀写一篇近来有关香水的观察和心得小文。
南栀如今对香水涉猎越来越广,文笔又清理隽永耐人寻味,而且她身边就守着宋京墨和郁茗茗这两位国内首屈一指的调香师大神,专栏的内容和灵感对她而言绝不是愁事。就看南栀本人愿不愿意接下这个挑战,开始做一点与以前不一样的、但独属于她自己的东西了。
可是有芍药这家伙在,南栀就算有再多动摇和胆怯,也都被她搅得烟消云散,满腔都是期待新征程的踌躇满志。
就连宋京墨都说,这是属于南栀个人的,事业的全新开端。
温南栀听芍药叽叽喳喳说着第一期专栏的种种建议,脑中不停回闪大四这一年发生的种种,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喊了一声“看这里!”,她手捧宋京墨送的一束红玫瑰,穿着学士服,和身边的好友一起望向镜头。
那端,摄影师朝着他们喊道:“一、二!”
“Cheese!”众人齐声高喊,温南栀抱紧了怀里的玫瑰,顾不得自己笑的是否足够优雅漂亮,因为她实在太幸福了,紧紧拥抱着的,不仅仅是鲜花,还有她一经遇见就不曾放手的爱情。
尾声 一切不曾结束
病房里,老人意识混沌,早已不能长久地保持清楚。故事讲了一半,她几次停顿,到后来已经记不真切自己讲到了哪儿。又一次在迷迷糊糊间睁眼,她偏过头,刚好瞧见窗外那片开得正艳的玫瑰花圃。大朵大朵的红玫瑰开得如火如荼,浓郁的甜香顺着窗缝飘进来,让她不由自主地绽开一个笑。
她朝身旁强忍着泪水的年轻女孩子说:“我的笔记本……”
“在这呢,外婆。”年轻女孩连忙将那本表皮斑驳的牛皮笔记本递过去,手却还在底下托着。以老妇人如今的身体状况,这本笔记本她几乎是拿不动的。
但这一次,她好像精神意外的好了许多。在外孙女儿的帮助下,她靠着枕头坐了起来,戴上老花镜,缓缓打开那本笔记。
她从里面取出一张泛黄薄脆的照片。
照片上的男人模样出奇的俊美,哪怕隔着几十年的岁月光阴,依旧可以窥见男子眉目如星,他身材高大,穿一身三件套的黑色西装,随随便便站在那儿,也是挺拔如松的身姿。身旁挽着他手臂的,是一个身穿白色曳地婚纱的年轻女孩。照片里的女孩子有着圆嘟嘟的脸颊,一双笑眼眼尾略微下垂,朝着镜头笑得甜甜的模样,温软甜润,她的头微微朝男子的方向歪着,而男子也恰在这时低头看向她,唇角噙笑。
年轻女孩子看过许多张男子年轻时的照片,他平时是很少笑的。唯独这张照片,他朝着身边女孩那样微微一笑,饶是隔着照片和这许多岁月,仍能看出其中的甜蜜和欢喜。
老妇人的手指缓缓摩挲过照片上男子的面庞,又看向病床边的年轻女孩子。
她的模样与年轻时的自己有几分神似,从小就总喜欢缠着她讲故事。哪怕到了今天,是为哄着自己打起精神,还是习惯用“想听外婆讲故事”这个借口,真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眼角闪过一抹令人惊艳的红色,老妇人开口:“你那么喜欢听故事。我和你外公的全部故事,都在这本笔记了。以后你的日子长,自己慢慢看……”
“不,我想——”
“窗外的玫瑰开的真好,你去问问医生,能不能帮我折一支来。”
年轻女孩子原本想说很多,但她看向老妇人的眼睛,虽然她年纪大了,这一会儿光景,精神倒好了许多,眼神也恢复了往日的清明。
外婆一向是爱玫瑰的,老宅的那处小院儿,从前外公还在的时候,总是种满了各色的玫瑰,外公总说,白玫瑰最配外婆的肤色,可外婆却更偏爱红玫瑰的香气。听外婆讲过许多遍他们年轻时的故事,她知道,红玫瑰的香气代表了他们初遇那天。
她点点头站起身:“我这就去问医生。”
她年纪实在太轻,性子也急,听到外婆想要什么,恨不得立刻去做好,因此并不知道,这只不过是外婆支开她的一个小伎俩。
她更不知道,有时候一个病了很久的人精神突然好了不少,并不是病情减轻,而是人们常说的回光返照。
她疾步走出病房门的那一刻,老妇人手上的笔记本沿着被子滑落,“咚”地一声,落在地上的声音,应该是很响亮的。但在这样春光明媚繁花似锦的春日,这样熙攘热闹的人间,又是那么轻,仿佛不过是一朵花坠落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