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出现了我!
杨旭神色顿时好了许多,振作了精神道:“对,不能怪绫子,她一看就不是那种随便的女孩子。”
颜翌宁点头道:“走吧,我带你去再开个房间。”
杨旭应了,俊俏的面庞已显然露出了感激之色。
看着他们两个走出房去,我已禁不住为杨旭的单纯和颜翌宁的腹黑叹气。
可怜的杨旭,可恨的颜翌宁。
嗯,貌似我也很可恶?我似乎……也有那么点腹黑?
这一晚,依旧是亲密地相拥而睡,却不敢进一步地亲呢。
杨旭睡在另一个房间中,并不能再以他的能力护着我,压着不让萦烟出来;天知道,两人意乱情迷时,陪着颜翌宁的,会不会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
梦是照例的,但这两晚的梦境,似乎也没什么恐怖的。萦烟和唐逸宁在你救我我救你之中渐生情愫,在付出一定代价后,终于成了亲,如果按一般的套路,童话中的王子和公主从此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正是完美大结局。
我此刻已在极诚心地祈祷,不管那个唐逸宁是不是颜翌宁的前世,就让他们生无怨死无憾地在五百年前呆在一处吧。纵然隐隐有点不甘心,但总比后来再发生什么事,让萦烟变成了镯子中不肯投胎转世的一缕孤魂来缠我的好。
但这一晚,我几乎才入梦便失声大叫着醒来。
颜翌宁猛地惊起,一把将我拥住,唤道:“皎儿,怎么了?”
春三月温和的天气,我的背上却腻了一层的汗,眼前恍恍惚惚,只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款款走来,天水蓝的上襦,同色百褶裙,长而黑的青丝随风微动,姿态曼妙,眉眼温婉含笑,居然——是我!
我自己出现在我的梦里,一身上襦下裙的明代装束!
我想叫骂活见鬼,可一张嘴,便知自己真的是见鬼了。
盯着腕间那不肯褪去的玉镯,那镯中的美人衣袂飘飘,眉目也那样的温婉含笑,居然……很像我!
“阿宁……”我的嗓音沙哑得仿佛被砂纸打过,苦笑道:“我不仅梦着了你,还梦着我了……”
这事,像是越来越复杂了?那个纠缠我的萦烟,并不只是为了寻找和颜翌宁有着相同容貌的前世爱人?
“你?”颜翌宁将我的头靠在他胸前,嘴唇动了几下,终于低低道:“不管梦着什么,你只记住,我一直伴在你身边,一直!”
我盯着玉镯,吸了口气道:“万一,我真的和这个玉镯里的魂魄交换了位置,被锁在了这枚镯子中,你……记得继续想法和那个萦烟要回这个镯子,带在你身边吧。我怕……孤单。”
真的永生永世被关在一枚玉镯里,实在……比死可怕多了。
颜翌宁眼底刹那幽深的漩涡呼啸转过,好看的嘴唇褪尽了颜色,蠕动了好一会儿,忽然恶狠狠地低吼:“睡觉,不许再乱想!”
同样近乎粗鲁地动作,将我拥得腰都快要折断,有细微的幸福伴着疼痛感,从他坚实的手掌抓握处渐次传来,让我禁不住要落下泪来,忙用力吸一下鼻子,努力将泪水逼回去。
我成了小妾
这时,颜翌宁一抬手,居然把壁灯熄了,将我和他俱沉浸到了一片黑暗之中。因为我那些莫名其妙的梦境,这几日我睡觉几乎是不熄灯的,颜翌宁为了随时查看到我的动静,同样不该熄灯。
悄悄伸出手去,抚上颜翌宁面庞。
颜翌宁立刻抓了我的手,握紧在他的掌心,不让我抚摸。
可我已经感觉出了。
他的面颊一片细腻的潮湿,和他表现出来的粗鲁动作全然的不相称。
我默不作声地在黑暗中更紧地抱住他,与他彼此依靠,彼此偎依。
于是,渐又入梦。
“叶儿拜见姐姐……”
是我,又似乎不是我,我只是一旁飘着,看戏般看着那个和我有着一样容貌的古装女子,娇怯怯地在华堂前向萦烟下跪,敬茶。
这个我,或者说,这个像我的女子,叫叶儿么?
萦烟占了我身体时,曾经也和颜翌宁说过,她不介意他纳叶儿为妾。
此时的萦烟,正一脸的温雅笑意,接过叶儿递上的茶,抿着唇,微微啜了一口,才让下人将叶儿扶起来,递上一个红包,略带了几分矜持笑道:“以后我们姐妹同心,一齐服侍相公,多为唐家开枝散叶,便是尽到了我们女人家的本份了。”
叶儿温温顺顺,点头称是。
这套礼节已不只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是小妾初进门,在向正室妻子敬茶以表敬奉之心。
如果……叶儿是我的前世,唐逸宁是颜翌宁的前世,那么,那我前世居然是颜翌宁的小妾!
还是那么小心翼翼温文纯良的小妾!
一定……弄错了。
那样谨小慎微的旧时女子会是我?
会是一天到晚爬在网上、吆三喝四从没安份时候的叶皎?
极优美,又极忧伤的琴声,断断续续,又旋在耳边。
鹧鸪词,鸳鸯帕,
青楼梦断,锦字书伢。
后会绝,前盟罢。
淡月香风秋千下,倚阑干人比梨花。
如今那里,依栖何处,流落谁家……
又是那曲《普天乐》,却比第一次梦中听到时更多了几分悲伤和无奈,有着落花流水春去也的伤感,也有着良辰美景奈何天的凄然,凄凄惨惨戚戚,一副雨打风吹过的失魂落魄。
曲调很熟悉,很清晰,而眼前的景象却模糊了,只有一点两点的欢悦轻笑,不时点缀在悲伤的琴音中。
那是……我的声音?
廊檐前,白雪间,梅枝下,俱是我。
披一身绛紫绸面狐狸皮里子的披风,执一枝潋滟含光的朱砂梅,轻颦浅笑,又着了淡淡的妆,簪着宝钗珠钿,看来虽然比不上萦烟那等美丽眩目,倒也别有一番小家碧玉般的清秀。
而我的清浅笑容,我的含情眸光,也只为一人流转。
唐逸宁石青色织锦鹤氅,俊脸含笑,深深的黑眸如痴如醉,也只在我身上驻留,看来根本没听到那曲声声哀怨的《普天乐》,更未听到萦烟一次次含情地呼唤,问着他,依栖何处,流落谁家……
或者因为梦中的一切都只是萦烟的记忆吧?我居然只感觉到了萦烟倍受冷落的凄楚和孤寂,却没法感觉到那个可能属于我前世的叶儿的欢喜和快乐。
在唐逸宁温存笑着,将一枚翠绿色的玉镯套入我腕中时,我失声惊叫起来。
杨旭长得的确很欠揍
<span>宝光流动,翠色盈然,美人凝眸含笑,衣袂翩飞,飘然欲仙……
那是……噩梦般的美人镯!
“皎儿!”
有人大声唤我,有力的臂腕将我抱住。
我手一伸,摸着坚实的男子胸膛,鼻尖也是熟悉的男子气息。
我松了口气,虚弱地瘫软在他的怀中,除了心有余悸地惊恐,还有一种很疯狂甚至快要燃烧的情绪充斥于胸中,随时要爆发出来。
等颜翌宁将台灯打开时,我才辨认出,那种情绪,居然是妒嫉!
五百年前的唐逸宁送镯子给叶儿,关我什么事?
就当他们是我和颜翌宁的前世吧,颜翌宁对我好,我该得意才对,干嘛妒嫉?
除非……这是萦烟的感觉!她虽然成了唐逸宁的正室,却显然不如后来居上的叶儿受宠,如果唐逸宁是和这世的颜翌宁一样的性情,只怕根本不会多看她一眼。
身为正室,面对这般冷落,她不妒嫉得发狂才怪!
将手腕抬起,我又苦笑了一下。
镯子早就戴在我手上了,就是把手斩下来,只怕镯子还会落地生根一般牢牢附在我身上。我也真够胆小的,连在梦里再次给戴上玉镯,都会觉得害怕。
台灯的光芒透过淡黄的灯罩传出,玉镯通体晶莹,幽光闪烁,镯中美人风姿更胜往昔,笑意灵动,若含冷冷讥嘲;凝声屏息时,已似有清脆幽冷的笑声泠泠如水,萦动于耳边。
更可怖的是,美人绕臂而过的披帛不是三月的桃红,不是历过风雪的梅红,而是朱砂一样的鲜红,贯穿了镯中的美人儿,竟如一条潺潺流动的血管!
这一日,开车去寻邹小潜住处的,还是杨旭。
而我早饭都难以下咽,是被颜翌宁抱上车的。
我无病无痛,就是身体一阵阵地虚飘着,受了惊吓般无力,困乏得只想闭着眼打盹。
丁绫很是着急,追问着杨旭:“皎儿到底怎么啦?”
杨旭从反光镜中查看着我的神色,叹气道:“她没怎么,就是体内丢了两魂三魄,只剩了一魂四魄,压不住肉躯了。若这时把那个叫萦烟的放出来,让他们轮着控制这副身体,应该还成。”
丁绫急问:“有没有办法解决?”
杨旭道:“有。”
“什么办法?”
“叫那个萦烟自己回到镯子中去,把皎儿的魂魄全换回来!”
“那你叫那个萦烟回去啊!”
“我第一天就说了,这人的意志非常强烈,拒绝与我沟通,我没法叫她回去啊!”
我确信,杨旭长得的确很欠揍。
幸运的是,邹小潜并没有如颜润庄所愿搬家。
他的房屋和哥哥邹疯子的房屋连在一起,都是很古旧的老房子,处处渗出股霉臭味,但敞朗的门庭依稀能看得出数十年前名门大户的豪华势派来。
听说是颜家的人来找,他很快迎了出来,让老婆泡了上好的龙井过来。
茶杯居然是玉石的,雕着古拙的花鸟,只是质地比较粗糙,应是现代的仿制品。
你不是我要找的人
颜翌宁小心将我扶坐在仿红木的沙发上,让我靠在他身畔,才开门见山道:“邹先生,我是为据说向您购买的一只玉镯而来。”
他将一只厚厚的信封放在茶几上,推了过去。
邹小潜没有去接那信封。
他盯着我腕上的那只玉镯,满面如沟壑纵横的皱纹顷刻加深了:“哎,是我作孽了,不该卖它的。只不知道,你是不是这玉镯要找的人?”
我挣扎着坐直身体,惴惴道:“邹先生,你是什么意思?”
“这枚美人镯很有灵性,也很凶邪。可惜我始终下不了决心扔掉它,还转卖给了颜二先生。”邹小潜倒也爽快,接过颜翌宁递来的烟,便叙起玉镯的事来。
邹疯子嗜玉如命,尤其是古玉,若是有对上眼的,当真是倾家荡产,在所不惜,才被人冠以“疯子”的称呼。
不过,这枚玉镯倒没花他什么钱。大约在三年前,一伙盗墓人久闻收购古玉,向他兜售了这枚玉镯,据说是一个明代贵夫人墓里挖出来的殉葬品。因为当时那玉镯看起来灰沉沉的布满了阴影,泛着一股死气,无论如何看不出是枚好玉来,所以邹疯子只意思意思给了那些人两三百块,便买了下来。
刚买回来时,邹疯子显然没有将它当一回事,随时便扔在桌上;但第二天,突然就认定它不但是美玉,而且是灵玉。他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盘玉。
所谓盘玉,就是用一些古老的手法不停地摩擦古代玉石,据说可以整旧成新,唤起玉的灵性。
在兄长的耳濡目染之下,邹小潜对于玉器虽谈不上痴迷,还是有一定的鉴别能力的,但他当时看到那比石头还丑陋几分的玉镯时,真没想过它原本的质地会如此高妙。
可邹疯子真称得上是个不折不扣的怪才。
两年后,一枚珍贵玲珑的美人镯焕然一新呈现在众人面前,宝光盈溢,翠*****滴,加上影影绰绰的古代女子形象,破石头竟成了无价之宝了。
但可怕的是,邹疯子疯得更厉害了。原本他只是迷玉成痴,但有了这枚镯子后,他一直说这镯中有个美人儿,常独自一人对着玉镯讲话,疯疯颠颠,荒诞不经。
后来,邹疯子将玉镯戴到了妻子手上,妻子受宠若惊,但七日后突然死去,死前十分痛苦地在床上打着滚,不断叫着:“你不是我要找的人啊,我不要出去!我不要出去!”
那嗓音很清脆,连哀叫之际都有种说不出的温柔,但绝对不是邹疯子妻子的嗓音。
安葬了妻子,邹疯子又将镯子给了女儿。
这时邹小潜已经知道嫂子的死有些蹊跷,悄悄嘱咐侄女找机会把镯子取下来。可这时,他们才发现镯子像长在手腕上一样,设尽方法也取不下来。
七日后,邹疯子的女儿死去,死前说着和母亲一样的话:“你不是我要找的人啊,我不要出去!我不要出去!”
又是清脆温柔带着绝望的嗓音。
狗嘴吐不出象牙
她一死,那镯子轻轻易易从腕上掉落下来,里面的美人娇艳晃动,玉色更明润了。
邹小潜找哥哥理论,却发现哥哥真的疯了。他对着镯中美人又哭又笑:“是我唤醒了你,你为什么就不肯陪伴我呢?我老婆,我女儿,不管是谁的身体,你要拿都可以拿去啊。你不肯出来陪我,我活着有什么意思?”
听口气,他似乎给镯中的美人给迷上了,可邹小潜瞧来瞧去,只看见了一枚上好的玉镯。
不久,邹疯子在疯颠中死去。
美人镯落到了邹小潜手里,成了烫手山圩。
这枚叫邹疯子一家三口丧命的镯子,他舍不得扔,却又不敢留,更不敢给家人佩饰。这里颜润庄找来,说要愿意买下来,他连价都没讲,差不多半卖半送丢给了颜润庄。
“他知道来找我买玉镯,不可能不知道这镯子怪异。我本以为他也只是好玉,不想他居然还敢送给人戴。……你跟颜二先生有仇?”邹小潜吐了个长长的烟圈,问颜翌宁。
颜翌宁同样一支接一接不断抽着,整个人被浓浓的烟气包围住。他狠狠地吸了一口,沉着嗓子道:“他是我叔叔。”
邹小潜又转向我:“你戴这镯子几天了?”
我有气无力地回答:“五天了,今天第六天。”
“五天……”邹小潜道:“我那嫂子和侄女儿,在戴上这玉镯的第二天就开始断续说胡话,第六天已完全神智不清,还没见到第八天太阳,就死去了。”
他怪异地望着我:“莫非……你真是镯中美人儿要找的人?”
“她是!”杨旭难得地在人人黑着脸时保持着神清气爽,居然又有了点奇人异士的超逸脱俗:“所以她也快没命了!”
丁绫圆圆的眼睛里快喷出火来:“如果你救不了皎儿,就请闭上你的鸟嘴!”
杨旭愤怒地站起起,瞪住她片刻,慢慢又坐下来,口中发出了和他的气势完全成反比的微弱争辩:“你答应昨天帮我洗的衣服,现在还在车上;你答应昨天给我买的碟片,现在还没见影子!”
丁绫完全把淑女形象抛到脑后,吼道:“我就不帮你洗,我就不给你买,怎样?”
一女撒泼,万夫莫敌。何况是情商远远低于智商的杨旭?
我还没来得及强撑着去拉架,杨旭又站了起来,这回看来真生气了,茶几上的烟灰缸都被他愤怒起身时碰落。他边往外走边叫道:“好,不怎样,既然你不守信,叶皎死了也怪不得我!”
幸好没把人家的玉杯给碰落,不然今天我们消不了灾还得大大破财。
不过,这个杨旭,怎么像是话中有话?
颜翌宁显然也听出来了,皱一皱眉,忙要上去细问时,气晕了的丁绫已口不择言地骂了起来:“杨旭,你狗嘴吐不出象牙!”
杨旭同样给气得暴跳如雷:“有本事你吐出象牙来给我瞧瞧!”
丁绫眼睛睁得如杏核一般,张了张粉粉的唇瓣,愣给这家伙笨笨的一句话,挤兑得说不出话来。
他有法子帮忙么?
如果在平时,我真该捧腹大笑了。这两家伙可真是活宝中的极品了。
颜翌宁已微笑着拉住杨旭,说道:“绫子是直肠子小孩子脾气,你还真和她一般见识?”
言下之意,若他计较了,便也是个小孩子脾气了。
杨旭自然不肯承认自己也是小孩子脾气,他深吸了口气,睥睨地飘了丁绫一眼,已顺着台阶摆出懒得计较的架势,弯一弯唇角,极优雅有礼向颜翌宁一笑:“谁要她赔我衣服碟片了?我……逗逗她而已。我们得想法子把萦烟原葬的墓地找到,你去问问能不能找到那伙盗墓人的联系方式,我先去把车子调下头。”
他再也不看丁绫一眼,真的取出车钥匙,向刚经历过一场大劫的车子走去。
我早已走过去,捉住了丁绫不让她发脾气,低声吼她:“你真想我死啊!没瞧出杨旭可能有法子帮我了么?”
丁绫满脸无奈道:“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听到他说话就想发火。”
我叹气道:“那你就塞住耳朵吧!”
丁绫哀叹:“我说皎儿,当时我们是哪只眼睛看到他仙风道骨风华出众的呢?”
我问她:“你知道为什么你现在不把他当一回事了么?”
“为什么?”
“因为这样仙风道骨的异人,就如莲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见鬼神而不屈,因此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也!”
我故意地摇头晃脑,篡改起古文来。
丁绫按住胸口,做出呕吐动作,却嗤地笑起来,顿时没了半分火气。
而颜翌宁那里的交涉比想象中要顺利。
邹小潜算是个义气人,明白是那枚自己售出的美人镯惹的祸,千方百计在帮联系着盗墓人,大约在打了半小时电话后,他给了我们一张边接电话边手绘的路线路。
“从这里过去,就是孔雀山,山下的城镇,明清时一度很兴旺。这个向阳的坡上,有不少明清时的富贵人家墓葬。其中他们发现这枚玉镯的贵夫人墓,就是在尽东面的一株老梧桐树下。听说那梧桐在他们盗墓之前曾被雷劈过,从中折断了,因此应该很好找。”
邹小潜交待得很详细,甚至提到了那贵夫人的骸骨:“隔了五百年,棺木早烂了,值钱些的珠饰已经没了,但墓主的骸骨保留得很好,听说他们发掘出来时还是一整具,怕损了阴德,取了东西后,特地拿了一大块长条的白布包了,上了香,重新埋在那里了。”
颜翌宁连连道谢,又要了盗墓人的联系方式,才带了我们上车。
行了几分钟,丁绫已忍耐不住,敲了敲杨旭的肩:“喂,我们去找那五百年的古墓做什么?想把镯子里的鬼魂送坟墓里去?”
杨旭撇一撇嘴,居然答道:“试试吧!”
颜翌宁精神振了振,道:“有这个可能么?”
杨旭答道:“应该……没这个可能吧?”
别把我永远封入玉镯
囧!
这人还真是气死人不偿命!
丁绫再也懒得理会他了,翻着杨旭刚刚出去买的饮料,拿出一瓶据说含高能量和维C的饮料递来,道:“皎儿,提提精神吧!”
我摇摇头,取了一罐橙汁,拧开盖子,嘿然一笑:“不喜欢那味道。白白苦了我的舌苔,便宜了萦烟同学得个扎实身体,不是亏死我了?”
喝下两口澄汁,我才觉出车上静得可怕。
一抬头,丁绫和颜翌宁都正凝视着我。丁绫眼圈通红;颜翌宁却眸子幽幽深深,有种我从不曾见过的惊痛和愤怒,叫我忍不住担心,他会不会失控地冲上前来,一把将我紧抱在怀里,或一把把我掐死。
那种怪异的矛盾感让我自己都心痛起来,再喝一口橙汁,我微笑着说道:“阿宁,你能不能别皱眉?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皱起眉来很丑?”
颜翌宁果然立刻舒展开眉目,手指却深深掐陷入座垫之中。通过车窗投入的淡色阳光照耀下,他的指骨分明而苍白。
但他终于能平静地问向杨旭:“杨旭,你肯定找到那座古墓就有办法可以救皎儿,是不是?”
有了上次撞山壁的经验,杨旭开车很专注,好一会儿才回答:“不能……肯定。”
丁绫已经叫起来:“你说话一次说明白会死啊?”
杨旭给骂得满脸通红,转头又要骂回去,忽然止了口,郁闷地继续盯着前方的路,俊秀的面庞看来极无辜。
应该是丁绫红着的眼眶逼回了他的驳骂,却逼不回他的委屈。
“只能到了那里再说了。我只是个异能者,不是神仙。”他终于解释道:“但凭我和不同形态的存在物打交道的经验来看,即便是离开身体很久的魂魄,也会对自己的躯壳有着特别的感情,至少,在见到自己的前世躯壳后会格外地脆弱。”
颜翌宁明白过来:“你是打算在这时候和萦烟交流,希望她将躯体还给皎儿?”
杨旭点头:“对,让她回到已经化为枯骨的五百年身体中自然不可能,但如果能找到她的弱点,劝她另去投胎转世,还是有点可能的。”
“有点可能……”颜翌宁曾经历过萦烟的“深情厚意”,大约在想着这种可能性存在的概率,宽大的手掌紧紧握住我的,分明有着惊怒的颤意。许久,他才勉强问道:“如果,她不肯呢?”
“如果她不肯,你可不可以帮个忙,把我从这个玉镯里弄出来,换我去投胎转世?”我接下了他的话音,叹道:“死了便死了,可千万别把我塞在一只镯子里过上无数个五百年,不是比压在五行山下的孙猴子还没指望?”
“你闭嘴!”颜翌宁忽然吼我,眼睛都红了,也不知是气的还是恨的。
我并没有闭嘴,只是懒洋洋地继续喝橙汁,专心地用舌苔品味着果汁的味道。——真给永生永世封在玉镯里,的确比死亡可怕太多了,我得珍惜能有正常感觉的每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