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忘光源氏》(红颜楼终回)作者:寄秋
出版日期:2008/11/14
【内容简介】
为了看板上那个裸背的陌生女人,
他退了婚约、飞往台湾,疯狂寻找她,
朋友问找到她后要干么,
他的回答:“我想叫她多穿一点衣服。”
是的,他也晓得自己很荒谬,
直到他在好友的征才会场奇迹似地看见她,
他才懂了,原来光看背就能一见钟情,
可惜的是,她虽然对他不陌生,
却是因为他神似她的青梅竹马,
面对一个失踪八年仍在她心上的强劲对手,
他究竟该如何蚕食她的心,
才能不再让她从他脸上找寻那个“莫喜青”……
楔子
蓝芽耳机是很好的发明,让莫喜青可以双手搭着方向盘,嘴里还能交代亲爱的小花千万不要被坏人骗了。
“小花,妳有没有听我的话,裙子穿长一点、衣服穿多一点,还有衬衫要从第一颗扣子开始扣?听二姊说这几天家附近有偷窥狂出没,妳要时时提高警觉,看见陌生男人就离远一点知道吗?”
一脚踩煞车,在黄灯刚转红灯之际,莫喜青将车子停下。
“小花,网络上那些聊天室里的人都是骗子,妳无聊就打给我,不要跟流行,学人家交网友,知道吗?”听到对方乖乖的应好,他嘴角高高扬起,一副很满意的样子。
他想,他的源氏……不,是小花养成计划就快要到最后阶段了,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他确定小花对他已经有很深的依赖感,等再过几年他大学毕业后,他预计两人会有更浓厚的感情,再来呢,当然是看小花为他披上嫁纱。
一想到小花穿婚纱的样子,他嘴角上扬的弧度就收不回,也许……养成计划提早完成也不错。
“……嗯,大概再一个礼拜吧,妳要记得到机场来接我。”事情已经有些眉目了,再一个礼拜应该没问题,他不想再拖了,他想早点看到他的小花,“那妳想要什么礼物?不知道啊……我前些日子瞧见一组很漂亮的水晶娃娃,买回去送妳好不好?”
红灯转绿,他顾着说话,比较慢启动车子,有些车已经超越他,却有两台奔驰没有超前,让他觉得有些奇怪,于是他故意放慢车速。
“……小花,先这样,我坐哪班飞机再打给妳……不用了,妳帮我跟大姊她们说一声就好,我还有事要先挂电话了……好,我知道了,掰掰。”结束通话,他透过后照镜看身后的车子。
果然没错,那两辆车是在跟踪他!
莫喜青评估了一下,情况对他实在很不利,两辆车夹攻他,加上不晓得车上载几个人,怎么说他的胜算都太小,唯一有利的是,对方还不知道他已经发现被跟踪的事,他应该要镇定的将车开回市区比较保险。
打定主意,他也不慌张,继续悠闲的开着车,在下个弯道利落的转弯,很好,再十五分钟的车程,就能回市区了。
只是两辆奔驰车的司机似乎发现异状,加快车速跟上,可莫喜青也不是省油的灯,既然主意被人发现,他当然得加快车速,再加上虽然违规但很流畅的蛇行技术,他的车跟后面两辆车渐渐拉远。
不一会,手机铃声响了,他看一眼屏幕,忍不住漾开笑容—是小花。
才打算接起,却发现不对劲。
对面来车已经越过中线,几乎是直直朝他冲来,他立即转动方向盘想避开,不料却还有另一辆车从另一边朝他开来。
妈的,这些人是一伙的!
来不及了!再高明的驾车技术让人前后四辆车夹攻,也没有胜算!
猛烈的撞击声响起,车子高速打滑。
当血从莫喜青额头流下时,他的手机屏幕还闪着小花的来电大头贴,耳边是熟悉的来电铃声,在意识跌入黑暗之前,他仍在懊悔……
该死的,他没有接到小花的电话!
第一章
“小花,妳笑起来太甜、太可爱,所以千万不要再笑了,现在有很多变态叔叔,最喜欢欺负像妳一样的小女生。”
“喔好!我不笑。”
缺了两颗门牙的小女娃连忙闭上嘴巴,装出一副很严肃的小老太婆表情,由着听说很爱照顾邻居的大哥哥每天牵她的手上幼儿园。
同学都说能跟这么帅气的大哥哥感情好,是很让人羡慕的事,可是才五岁的她不懂有什么好羡慕的,她只想知道为什么别人是妈妈带他们上学,她却是大哥哥带。
“小花,妳的头发又直又亮,衬得妳的脸蛋更可爱了呢,可是这样就得小心点,有些高年级学姊最喜欢欺负长得可爱的学妹了,妳应该要把美美的头发绑起来,人家才不会嫉妒妳。”
“喔好!我绑辫子。”低头,她发现现在的自己穿着白衣蓝裙,是小学制服的样子。
奇怪,她刚刚不是才五岁?
一抬头,邻居哥哥好像也“大”了点,只是嘴巴还是唠唠叨叨个没停,“小花,妳的眼睛又大又有神,活灵活现好像镶了两颗黑水晶,发出宝石般的光芒,不过妳要上国中了,那些国中生很坏,看妳长得漂亮,会故意找妳麻烦。”
国中?“喔好,我戴眼镜。”她还是习惯性乖乖的应答,即使心里很疑惑。她什么时候换上国中制服的啊?
然后,大哥哥……不,她都叫他小喜哥哥,小喜哥哥的脸也摆脱稚气,五官越来越深刻帅气,害她不小心心跳漏了一拍,不过,小喜哥哥的嘴巴还是一张一阖的说着由“小花”起头的字句。
“小花,生理期喝冰水会肚子痛,快去吃三姊的红豆汤,温热顺口。”
“小花,青木瓜炖排骨补胸,妳要多喝点造福我。”
“小花,天气变了,要记得带伞。”
“小花,脚疼了吗?我背妳好了。”
“小花,睡觉不要踢被,瞧妳又感冒了。”
“小花,不可以学三八四姊噘嘴,不然我会受不了,变成野兽扑向妳。”
“小花,我是世界上对妳最好的人,妳要牢牢记在心里,永远都不能忘记。”
“喔好,我会……啊,小喜哥哥你要去哪?等等我……”好不容易她终于找到机会插嘴,却发现本来拉着她手的小喜哥哥松了手,一个人径自往前走,无论她怎么叫都不回头……
***
抬高手,杨冰倩紧紧握拳,然后扎扎实实的握紧……空气。
幽幽转醒,收回手,她失望的侧转过身,抚着微微脱毛的小熊娃娃,暗叹一口气。
几年了?她都从大学毕业,那是……八年了吧。
都八年了,时间过得好快,记忆中那个总带着阳光般笑容的大男孩、始终在她身边打转的大哥哥、有着温煦笑脸和良善心性的人,就这样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了。
……小花,先这样,我坐哪班飞机再打给妳……不用了,妳帮我跟大姊她们说一声就好,我还有事要先挂电话了……
那是他失踪前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爽朗的笑语彷佛还在耳际,如今却音讯全无,他没有再打给她,也没有人知道他发生什么事了。
那年他才二十一岁,一个自愿从台湾到英国的短期暑假交换学生,很单纯的身分,还说好一个礼拜后就要回国、说要带礼物给她、要她去接机的,最后,她却没有等到人。
她不懂的是,就算……就算死也要见尸,怎么会是这样凭空不见?
“小倩,妳起来了没?”
一听到继母不耐烦的叫唤,杨冰倩迅速抹去眼角泪滴,习惯性的戴上平光眼镜,快速步出房间,下楼。
“起来了,妈,有什么事吗?”尽管继母像往常一样没有好脸色,她还是好声好气的询问。
“没事不能叫妳呀!瞧妳可真是好命,一觉睡到正午也不晓得起来帮忙,想累死我不成!”许月美眼睛一瞟,尽是嫌弃。
“对不起,我不小心睡晚了。”她乖乖的道歉。
她知道这不是自己的错,晚班员工因继母尖酸刻薄的嘲讽愤而离职,害她昨夜得顾柜台,又得招呼投宿的客人,忙到凌晨四点多才上床,况且现在……说正午也太夸张了,其实还不到十点。
但如果认错能省去很多麻烦,她不在乎跟继母低头。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我承担不起,反正这间旅馆又不是我的,有话去妳父亲的灵前说去。”一脸假笑的许月美满口泛酸,尤其是提到旅馆时,更是指着挂在大厅口的丈夫遗照大发牢骚。
“妈,妳别这么说,旅馆是我们的。”她的语气有些无奈。
“偷欢”汽车旅馆是她父亲开设的,开张至今已有二十多年,虽然外观略显陈旧,不若现在的旅馆奢华又有变化性,可地点兼具隐密和方便性,因此客源相当固定,以熟客居多,想让一家温饱,赚点小钱不成问题。
也因此才会父亲一过世,继母就眼红,每每都要计较这件事。
“啧!怎么会是我们的?房子、土地都登记在妳名下,妳那『孝女』老爸大半遗产也是留给妳,我们母子俩连个渣渣都得不到,还得看妳脸色才有饭吃,妳可真是神气呀!”
“妈……”她在心里叹了口气,却不知道怎么让对方不再开口,就怕一说又要引来继母一阵呼天抢地的咒骂。
其实,她很不喜欢讨论遗产的事,遗产是以一个人的生命换来的,她不觉得父亲的死换来土地房子是很值得庆幸的事,这道理难道继母就不懂吗?
当年,父亲曾在母亲面前信誓旦旦的说不再二娶,必定一心一意培育她***,绝不负母亲所托,没想到,不过几年时间,父亲便再迎继母进门。
她曾经很不能谅解父亲、不能适应要叫别人妈妈,更不愿意叫许月美带来的女儿姊姊,直到有天晚上,她半夜起床喝水,听见父亲在母亲灵堂前低泣道歉,说他身兼二职还得顾着旅馆,时常疏忽对她的照顾,百般思索下才决定再娶,望母亲谅解。
隔天,她第一次开口唤继母一声“妈”,其实,继母当时对她还不错,就跟对自己的女儿范丹露一样,也能将家里整理得一如母亲生前,丝毫不见马虎,又能帮着父亲管理旅馆,的确让人无从挑剔起。
不料,当继母替杨家生下第一个男丁之后,一切就变了,开始会计较自己跟儿子能从杨家得到什么,对她这个前妻的女儿也不再有好脸色。
“哎呦,幸好妳还喊我一声妈,没翻脸赶我们出去,要不然我和小煌就得流离失所,靠乞食为生了。”她一直很不满,杨冰倩算什么东西,凭什么和他儿子争产?
越想越不甘心的许月美是一肚子火,对丈夫的偏心不认同到了极点。
女儿养大了便是别人的,凭什么分得财产?她儿子才是杨家唯一的男丁,丈夫却把大半家产都给“别人”,她怎能不气
“妈,我不会做出这种事,妳和弟弟都是我的家人,我一定会照顾你们。”她忽然觉得好累,好想逃开眼前的一切。
不是她受不了继母的尖酸刻薄,而是不想让继母在她心中所剩的最后一点美好也腐蚀光了……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更想念小喜哥哥,他总是能在她烦躁时握住她的手,让她感觉到温暖,让她觉得烦恼可以在下一秒就消散。
“最好是这样,可别一张嘴皮说两面话,一转身就忘了自己说过什么。”
“我当着爸的面允诺过妳,绝不会赶妳走,妳不用担心……”她话还没说完,母鸡般高亢刺耳的声音便扬起。
“要是真有心怎么不把旅馆的产权移交给我……呃,给妳弟弟?毕竟他才是杨家唯一的男孩子,最有资格继承妳父亲的资产,女儿是外人,妳实在不该私心霸占小煌的东西。”越说越气,话也越讲越难听。
“我……”杨冰倩想解释,声音却压在喉咙出不来,她本来就不是擅长口舌之争的人,才会每每都让继母占上风。
忽地一道娇声在她身后响起,让许月美明显退了一步。
“因为杨诚一能白手起家,用的是妻子娘家的钱,一穷二白的他当年是靠岳父资助才有本钱开创事业,而妳脚下的地是小花母亲的陪嫁品,杨诚一身后的遗产是小花母亲生前一点一滴攒下来的私房钱,还有大半是她娘家给的『小钱』。”
杨诚一本身比较没有金钱观念,习惯将钱给妻子管理,正好他的妻子身为商人之女,用钱比一般人谨慎,当省则省,当用则用,一家生计一手捉,不浪费一毛钱,因此户头数字年年增加。
再加上其妻出身不错,颇受父兄们疼爱,私底下也塞给她不少现金、土地,从结婚到过世这段时间,她所拥有的财富远胜过丈夫。
真要说,杨冰倩继承的遗产大半是来自生母,许月美一家才是无权分一杯羹的人,况且要不是许月美一家太会花,杨冰倩应该能继承更多。
“妳……妳怎么又来了……”端着长辈气焰的许月美顿时口气一变,半是畏缩半是憎怨,振振有词的“训言”当下萎靡,化为气音。
“我不能来吗?杨、妈、妈,大门开不就是做生意,难道妳要贴上狗与莫家人勿近的标语?”她要有胆子贴,她莫随红第一个鼓掌叫好,赞她勇气可佳,毕竟这附近可还没人敢惹莫家人。
艳光四射的莫家老大依旧美丽如昔,明明“年岁已高”却娇艳如花一般,看来不过三十岁,低腰短裙下的一双美腿依然勾引十七、八岁少男为她小鹿乱撞,至少能再祸害十八年。
“大姊。”
杨冰倩一唤,让原是一脸鄙夷神色的莫随红极快变脸,一转身又是和善大姊姊面容,泼辣的夜叉和慈眉善目的菩萨落差极大。
“乖,还是咱们小花有礼貌,懂得规矩,不像某些人都一大把年纪了,连做人都不会,逼得我要时常来教她。”她意有所指地瞟了某人一眼,对方脸色顿时变得更难看。
“大姊,找我有事吗?”继母的态度数十年如一日,她已经不想改变了,也不希望莫随红为她在这件事上费心,杨冰倩随即拉开话题,“是不是小喜哥哥有消息了?”
莫随红扬手一挥,状似嫌弃。“呿呿呿!别提那个不知死到哪里去的浑小子,路死路埋,沟死沟葬。”
“大姊……”虽然莫随红每次提到弟弟都是一脸厌恶,但她明白其实就是因为太在乎才会放不下,莫家没有人相信莫喜青出事了,只当他贪玩不回家,藉此让自己好过一点,这点心思,她懂。
“不说他了,妳不是毕业了吗?最近还没空找工作是吧?”说完,她立即瞪了许月美一眼,很满意对方剉了一下,“妳别找了,大姊帮妳挪了个肥缺,明天就可以上班了。”
“大姊?”一愕,杨冰倩一头雾水。
这工作的事,怎么事前没听大姊提过,这么突然?
不等她开口询问,许月美当下反对,“等等,谁说她可以出去做事了?难道这旅馆不用人顾?”她可不想当老妈子,没日没夜地帮别人赚钱。
“杨妈妈,妳不是很喜欢掌大权,这么大间的汽车旅馆交给妳管理不就称了妳心意,坐着就有钱收的好事妳还不满意吗?”莫随红杏眸一横,扬笑的唇畔带着一丝冷酷。
“可是……”钱收了又不是她的。
“别可是了,不然叫范丹露来坐台,喔不,是坐柜台。省得她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拿名牌包包逛大街,拿小花的信托基金养小白脸。”
“妳……妳……”她当她是谁,居然管到她女儿头上!
“妳什么妳?话都讲不清楚是老人痴呆的症状,妳先去看医生,我跟小花有事就不奉陪了。”嗟!这种人不必白费口舌。“走吧!小花,大姊有话和妳聊聊,顺便买两件称头的衣服,去吓吓妳的新上司。”
吓她的新上司?大姊不是安排她到莫氏船运工作吗?怎么听起来好像跟她想的天差地远?而且“吓”这个字叫她隐隐不安,顿时有一种要被人卖掉的感觉,而且卖她的人特别兴奋和……不怀好意?
瞧着眼前神情亢奋的火爆美女,杨冰倩有种刀抵在身后,被人押着上梁山的惊悚感。
糟糕,大姊这表情很……不祥啊!
***
一迭厚实檔迭放进口欧式办公桌上,一双指形优美、修长的手拿起最上层的一份文件,仔细而严谨地翻阅,严肃的面容透着一丝不留情的冷酷。
那是一张十分出色的脸,眉目有神、鼻梁高悬、双唇微厚,理应富有丰富感情,然而丰姿俊逸的外表始终蒙上一层冷厉,让人不由自主感受到他身上散发的威仪而心生慑意。
尤其是没有温度的双眸彷佛长年浸淫在冰层里,既寒且冷,似乎少了人类该有的情感,宛如一具冰封千年的躯壳。
“这是什么东西?”语气没有上扬,但听力没有受损的人都知道,他现在极度不悦。
地一扔,上百份履历表成骨牌效应,倾成斜坡,哗啦啦散落一地。
“副……副总裁,这、这是……应征秘书的名单,全照……您的要求由外面召聘,请问您有、有什么……不满?”人事主任冷汗直冒,身体抖个不停,暗自埋怨上级主管将烫手山芋丢给他。
“有什么不满?”他冷冷一瞟,眸光竟带着骇人寒意。“我要找的是能在工作上辅佐我的左右手,不是新娘学校毕业的妻子候选人。”
“呃!副总裁,我可以跟您保证,她们全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才,人品才貌皆是上上之选,绝对是您的好帮手。”别的他不敢讲,但“专业”这项他绝对没有骗人。
某企业家的掌上明珠,留学以仪态教育出名的教会学院;知名品牌企业的千金是长春藤大学食品科系毕,重点是烧得一手好菜;十大上市公司董事的小女儿毕业于奥大利音乐学系,气质没话说,还有一堆从新娘学校毕业的天之骄女可供选择。
说实在的,没得挑剔了,精心挑出的上上之选,要学识有学识,要容貌有容貌,家世好学历高,个个谦恭有礼,温顺听话,完全符合上面下的指示。
“专业?”面色冷峻的男子笑了,只是这一笑,人事主任的汗水就流得更凶。“王佳文,专长烹饪、插花;许嬿嬿,专长社交舞、长笛;张凤仪,专长园艺,喜欢养小动物……很好,我欣赏她们的专业。”
闻言,人事主任马上松了一口气,“当然,这都是精挑细选—”
“明天中午前给我数据数据,我要事实证明喜欢养小动物的人外语能力很强,或者专长烹饪的人,也擅长文书处理。”唇角上勾的弧度回到原点,眼神透出的寒度不变,“如果我明天看不到左证,就要看到你的辞呈。”
他很清楚这些名单是谁安排的,但还不打算跟对方摊牌,所以杀鸡儆猴是必要的,牺牲一个对他不忠心的人事主任,没什么好心疼的。
“不……副总裁,我再找……再找过,一定叫您满意。”人事主任很紧张,他一点都不想离开厉氏。
厉氏企业原是美国最大的华人药厂,除了研制各种低价的药品外,还设立了专门研究室,以开发出新的抗癌特效药。
到目前为止,全球共有三十一个厉氏据点,一百多间分公司。由于台湾人民的用药量一向居高不下,因此厉氏也在此设立不下纽约总公司的子公司,准备等时机成熟再将药厂迁回台湾,以更大的竞争体系扩向全世界。
这么一家健全又有前景的公司,他可是好不容易才爬到这个职位,薪水福利更不是外面的小公司可以比拟的,他不想递辞呈啊。
“不必了,我说过我很满意,你……”一阵吵杂声传来,厉旭阳微拧起眉。“外面怎么回事?”
“是业务部经理在召募行政助理,搞得像菜市场一样实在太不得宜了!”人事主任说得有点酸,趁机说说死对头的坏话。
沈浩天有张比偶像明星还出色的脸蛋,比起副总裁又更常在电视上露脸,所以这次一听业务部有缺,不说外面的人挤破头,连自己员工都来应征,人数还多到要排到走廊,挤不进百来坪的征才会场。
比起啤酒肚又眼小嘴尖的他,沈浩天实在太吃香,不仅长相好身材好,还是个领高薪的空降部队,怎么说都比他这干了二十五年还是小小主任的老头有女人缘,他越想就越讨厌。
“征才是吗?”厉旭阳沉吟了一下。“我去瞧一瞧。”
“什么,您要去瞧……呃,副总裁您别误会,我不是要质疑您的决定,若是觉得太吵,我想办法就好,不劳您费心。”他可不希望副总裁去征才现场顺便带个秘书回来,那他对上面就更不好交代了。
其实这次副总裁征秘书,事前就先说只要新人不要公司内部提升,他呢是半点风声都没走漏,偷偷安排上面给的名单,不然场面搞不好比沈浩天征才更轰动。
“不必,你还有事要忙,不用你跟了。”厉旭阳站起身,长脚一跨,很快就越过人事主任,“记住,期限是明天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