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缺?怕是缺多了。“母后放心,长凤的银子真的不多,只买得起五百艘吃水深的货船,我算了算,拨出百来艘应该足够了,国库吃紧,长凤真的不愿父皇再愁白了发。”
“五百艘?!”陈皇后蓦地睁大眼,失仪地惊呼。
陶镇武欣慰的抚抚胡子,直道他养了个好女儿,既孝顺又会赚钱,把一干男儿都给比下去了。
一旁的水月族领头男子面色不改,但眼底微泛笑意,在无人察觉中暗露赞许和钦佩,这步棋下得真妙。
只见陈皇后脸色乍青乍红,似恼似怒,她银牙一咬,那脸上伪装的浅笑几乎龟裂,极为僵硬,瞪着陶于薇不说话。
陶于薇又道:“和咱们旭川国的国力相比,长凤真的穷得很,本来原本预定买一千五百艘,长凤想组成一支航行顺江、乌江、月罗河等河流的船队,可惜资金不足,只能暂且观望。”她一副颇为遗憾的样子,好似没赚到银子她有多揪心。
“还缺多少?”
陶镇武这句话一说出,陈皇后整张脸都变了,礼仪全失的倏地转过头,震惊万分地看着同床共枕二十余年的帝王夫婿,她紧咬着下唇盯着,唯恐他将属于四皇子的国本扔了大半给季明蕙所生的贱种。
但在他眼里,堂堂大国公主有几百艘船算什么,不过是小孩子小打小闹的消遣,就算送给女儿又何妨,他又不是送不起,长凤公主可是他亏欠最多的皇女,多给一些也是情理之中,有些人是他想弥补也弥补不了,只能终生抱憾——
譬如已逝的蕙妃。
“目前尚不缺,等长凤把这一条航线经营起来,自然就有银子了。”到时候钱潮必如水滚滚涌入。
“你想做航运生意?”陶镇武颇感兴趣。
陶于薇满面春风的笑道:“肥水不落外人田呀!案皇,这好处您得给长凤,您是知道长凤私底下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有了船队的掩护,长凤才能更畅通无阻。”
合法掩护非法,光明正大的官商勾结,船只过码头是得缴纳税金的,以船量计数,但船上的货物就要看当权人的态度了,走私一船的获利是十倍以上,利益招人呀!
陶镇武沉吟了一下,“你是朕的女儿,朕不会刁难,想做什么就去做吧!朕给你撑腰。”
虽知长凤公主有多受宠,可是皇上看似轻飘飘的一句话落在众人心里,那是重如泰山,当下许多人的神情出现惊讶、不信、错愕、难以置信,或意味不明的眯起瞳眸。
其中以陈皇后和长公主的反应最大,陈皇后尚好,在宫中混久了定力比长公主强,仅微微挑动左眉,面色阴沉,而被惯坏的长公主则是明显的不满,满眼冒出怨妒火苗。
“谢父皇,长凤堆银子山的日子不远了,到时长凤在银子山旁边给您盖间金碧辉煌的金屋,咱们一定把翘上天的天耀城踩下去。”到时看谁嫌弃谁!
把翘上天的天耀城踩下去……听到这番话,站在领头人身后,由天耀城青衣卫化身的水月族壮丁无一例外的眼角一抽,十分惊悚地看向前头面色如常的男子,心想这长凤公主还能活多久。
但令人意外地,他不只没有一丝怒意,反而流露出让人错愕的薄笑,要不是情形不允许,他们真想揉揉眼睛,看是不是看错了,千年冰石也会笑?
“你呀!就这点嗜好不好,爱钱。”陶镇武全未发现异状,宠溺的笑言。
有好处可捞尽量捞,她不会客气的。“对了,父皇,为了节省柄库开支,您就不用派我朝兵士护送了,既然水月族大王派人来相迎,这群护卫足矣!这年头还没人胆大包天到敢劫杀当朝公主。”
是吗?她想得太天真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利之所趋,再大的风险也有人肯冒。身着金红巨鹰服饰的男子深幽黑瞳闪着寒光。
“你是水月族的护卫首领?”陶于薇歪着头问道。
“是的。”他点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
“姓葛,名广之。”低沉的嗓音缓缓吐出。
“咦!这是汉名?”她惊讶不已,眼睛眨呀眨的。
“水月族亦是隐居数代的汉人。”
“那你们大王叫什么名字?”
“百里穆然。”压下心中涩意,他淡淡的回道。
“他长得比你好看?”盯着他的面容,陶于薇好奇的问出口。
“……见仁见智。”
“你的话一向这么少吗?”让她忍不住想逗着他多说几句。
“……”更少。他在心里回答。
“要是我的夫婿有你这般俊朗,我嫁了也不亏,你跟我说说水月族的习俗,我听说你们有走婚的风俗,妻子不是丈夫的财产,若是看不顺眼可以休,男方所给的聘礼女方不必归还,成为情不投、意不合的补偿,妻子再嫁还要拎两坛酒上门祝贺,以示前情已断,乐见觅得良缘——”
听马车里的她絮絮叨叨,他一阵无语。
看来她对水月族的风俗民情并不陌生,侃侃而谈煞有其事,连一女多夫的走婚习俗也了如指掌,她简直令人惊讶,小小的身体里面究竟是装了多少活力,永远有用不完的精力,朝气十足。
葛瞻……也就是水月族勇士首领,字广之,他眉心抽痛的一揉,保持全神贯注应对眼前女子的滔滔不绝,她似要挖出他所知的一切。
看着趴在马车窗口上的她眉飞色舞的盈盈笑眸,他心口唯一一处为她保留的柔软轻轻的崩塌了一角——多鲜活的生命力,多么光彩夺目的神情,多叫人怀念的笑声,她……还活着。
悄然的闭一下眼,眨回微涩的水气,他现在是水月族护卫首领,不是天耀城城主银月,亦非前世与她结识多年的落难皇子葛瞻,他们是两个全无交集的陌路人……
陌路人……陌路人……心口莫名一绞,微微生疼,明知她眼底的疏离和漠然是正常反应,可是无来由的失落还是深深的笼罩了他,感觉很不好受,似乎有人从他心头刨出一块肉,当着他的面丢弃在一旁。
很酸、很涩、很想落泪,却是给得心甘情愿。
跟随他多年的手下不解他为何多此一举的乔装成水月族护卫,只为护送一名公主出嫁,他们是真正上过战场,手染敌人鲜血的战士,这种送嫁的“小事”怎会由他们出头呢?
世上只有重生的葛瞻明白,因为放不下,他的心替他做了决定,既然给了他再一次临世的命运,他便要用这双手改变所有人的命运,那些曾经对他好,深爱过他的人,他都想一一回报,尽他所能的挽回他所失去的。
只是看到上一世喜欢他、时时把热烈目光放在他身上的女子忽然对他不再痴狂,还有几分戒慎神情,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的刺痛,总觉得不该是如此,她的忽视令人很不好受。
“你还没有说百里穆然喜欢什么,他会不会打老婆,为人粗不粗暴,是长得俊美无俦还是一脸横肉,个头高不高,身体魁不魁梧,有没有为人不齿的癖好——”要相处一辈子的夫婿,当然要打探清楚。
“公主,要出城门了,请坐好。”她一点都不伤怀吗?就要远离故土了,嫁给从未谋面的异族男子为妻。
“出城就出城,有什么好叮嘱的,京城四座城门我不知走过几回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方向。”拉好艳红色嫁衣裙摆,镶上珍珠的大红绣花鞋前后踢了踢。
陶于薇就是个不安分的主子,从一大清早被唤醒,净洗、挽面、上妆、绾发,穿上缀满小金珠的嫁裳,戴上黄金打造、镶上各色宝石的凤冠,基本上她的腰已经被压得挺不直,很不耐烦的想叫喜娘、礼官动作快一点,别再瞎折腾了。
要不是看在凤冠霞帔上全是她最爱的金子,重得让人连手臂都举不高,她大概早就翻脸,喝退碍手碍脚的人。
不就嫁人嘛!还有两个多月的路程要走,有必要花上三个时辰妆扮吗?她水粉抹得再厚,胭脂涂得再红,眉色画得再黛绿给谁看,一出城到了下个落脚处还不是洗得干干净净。何况还盖着一面大大的喜巾,整张面容都盖住了,有没有抹红擦绿谁瞧得见,根本是白受罪。
“公主是出嫁,不是出游。”葛瞻耐着性子提醒,觉得她对自己的婚事漫不经心,为了送嫁,他连天耀城的事务都停下了,暂时交予信任的副将代管,短期内他不会回城,与陶于燕的婚事自然是找了个理由敷衍,名分已有但婚期未定,他想等此行完成再议婚,但她却是这种态度。
“我知道呀!不然你当我是木头人不成,我这一身有多重你晓不晓得?”她要是被金子压死了也算留名千古,谁叫她死不放手,数着、摸着一粒粒圆润金珠爱不释手。
人呐!都有爱自找罪受的贱骨头,明知不可为硬要为之,被金子所惑怨得了谁,始作俑者还是自己。
瞧瞧这布料、这做工、这些刺绣,全是应她要求以金丝做底,再用她自绘的图样一针一针缝上她让皇上下令内务府打磨的金色珠子,并且一粒一粒串缝成成排珠炼,光是她一身的金制品少说三十斤,再加上密缝的金丝,这身密不透风的嫁衣快把人闷死了,让她汗流浃背,湿了里衣。
“公主不是喜欢金子,正合您意。”她自找的。
陶于薇闻言,水媚眸子一眯,“你在调侃本公主吗?”
“不敢冒犯。”他嘴上说不敢,可提起的嘴角有着可疑的笑纹,让透过车帘缝隙的某人看得很不痛快。
公主仪队浩浩荡荡,绵延数里,前有丝竹开道,百名童男童女沿途撒花瓣、丢喜糖及贴红的银锞子,数百匹骏马扬头嘶嘶,三公主不坐凤纹花轿,马儿拉的是宝盖华帷大马车。
华丽富贵的金灿马车后面跟的是五百名彩衣宫女、五百名身着大红太监服的公公,男女各分一边,手持孔雀扇和合欢棍,再接着是多到吓死人的嫁妆,一抬一抬看不到尽头的从宫中抬出,而且不知道要抬到几时。
不过这么大的阵仗并非要跟到水月族,坚持一切从简的陶于薇只带了信得过的心腹亲信,其他人谢绝厚恩,一等与城外的水月族千名勇士会合,这些人便会自行返回。
其实陶于薇也在防着陈皇后,如此庞大的阵容,谁晓得会被安插多少眼线,也许不全是对她不利,但是令人不快,她的人、她的事、她的生意为什么要由别人插手,想发财不会自个儿想办法吗?凭什么从她钱袋子里分一杯羹。
果然那五百艘商船还是太显眼,让人起了觊觎之心,以为一个女人家好打发,嫁了人便以夫家为主,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伺候公婆,没什么心力分心在买卖上头。
好在她留了一手,一开始就挽拒“活物”的馈赠,金银珠宝、古董老玉她接受,送美婢、送壮汉敬谢不敏,她银子虽多可不养废人,何况是居心不良的黑手,收了他们她日子难过。
“我看你不是不敢,而是无视,瞧你骑在马上的潇洒英姿,不知情的百姓还以为你是亲自来迎娶的新郎官呢!”真不要脸,一身金红,腰直背挺,身上的金红巨鹰鲜明如真。
新郎官?马背上的葛瞻歪了一下身子,薄薄两片嘴唇抿得更紧,目视前方,神情更为严肃。
“听说水月族的金制品工艺相当精湛,你们真的习惯将一些叮叮当当的饰物挂在身上,把自己当成一棵会走动的金子树吗?”她喜欢金子,也喜欢金子打造的对象,但是绝对不会随时披挂一身,那太俗气了。
“水月族的风俗是将全部财产戴在全身,不分男女老幼。”据他所知是如此,饰物越多越显地位。
“那你们大王不是早就重死了,除非他是穷哈哈的族长,不然以一个大王而言,身家全打成金饰披挂上身得有多沉。”想想腰都酸了,感觉肩上很重,压得人腰弯背驼。
“大王有一千头羊、三百匹草原大马,以及五百头黄牛。”葛瞻面无表情的细数,事实上这些事是他先派人到水月族打探,再由信鸽千里送回,十之八九不假。
水月族并未派族人前来旭川国迎接将为王妃的长凤公主,此时是小麦成熟的收割期,怎么也要等到年末或开春后,地面融冰,春暖花开,春播梅雨前才空得出人手。
为免有被揭穿之虞,葛瞻事先仿陶镇武笔迹修书一封,告知水月族大王百里穆然,旭川国自会派兵护嫁,无须水月族费心,等到了水月族地头再接头。
接了信的百里穆然相信了信上所言,便率部分青壮男儿入林打猎,趁着冬天来临前先储备些肉食,水月族并不如外界所想的贫寒,他们也播种,种植春稻和秋麦,偶尔也有高粱和菘菜,只是集水区的地方不大,供水不足,因此收获不丰,仅供饱足而已。
但是一到春天百花盛开,美不胜收,满目的花团锦簇犹如人间仙境,少数的溪流里银鱼翻滚,铺在溪床上的石头有白有黑,花纹独特,甚至有着未经雕琢的宝石原石。
水月族夏季热得早,结实累累的果实也熟得早,水月族的妇人会摘下树上的果实酿酒、做果脯、晒干当干果,再把吃不完的野菜腌制,和风干、烟熏的兽肉收放在地窖。
其实他们有很多宝贝却不自知,这些自制私菜是可以卖钱的,果子、果子酒也相当受人欢迎,满山遍野疯长的野草堆里藏着叫人惊喜的药草,数百年未有人发觉,人参、灵芝、何首乌比手臂还粗,以及止血圣药川七和诸多罕见药材。
因为不识,所以错过真正的宝贝,否则水月族会是更富裕的部落,自给自足不虞匮乏。
“你让我把这些牛羊的皮剥了,做成皮衣毛鞋卖了好换金子吗?三百匹马是少了些,卖到马肉市场换不了什么银两,养着又费草料,我想想该怎么处理。”若是质量优就开辟几座牧场,多买几匹公马育种,日后和天耀城抢战马生意。
她满脑子是赚钱生意,全然无感葛瞻讶然一怔的无力感。
“不是。”葛瞻的声音很闷,眸光睨向说得兴致勃勃的小脸,心想她怎么变得这么市侩,张口闭口就是银子,她就不想那是她日后的家吗?她该做的是如何和夫婿相处,使其和谐融洽,夫妻举案齐眉,白首共度。
“不是什么,你是说贵族的大王很穷?”她这般有钱嫁个穷鬼太不划算,占不到好处还倒贴本。
“在水月族,牲畜代表财富,不轻易变卖。”那是冬天的粮食,银钱的主要来源,也是地位的象征。
“那你们养得起吗?草原放牧天宽地阔,可到了冬天寸草不生、银霜覆地,牠们吃什么,不连肉带骨啃了还留下来浪费粮食。”陶于薇想得比较实际,以商人的眼光。
“这是他们的生活习俗。”不会为她一人改变。
“他们?”咦了一声的陶于薇面露狐疑,感觉有哪里不对。
惊觉说漏了嘴,葛瞻脸色一沉的策马往前行,离开随护的马车,他表情是骇人的寒冽,不发一语。

【第六章】

“我终于解脱了——”
解……解脱了?!
愉悦的欢呼声传来,扭过头一见笑得欢欣的女子,面色冷然的葛瞻露出古怪神色,似是看不懂,又有些纳闷的盯着正在伸腰扭肩的身影,不太理解她口中的“解脱”是什么意思,她欢喜得让人很不安。
辞别了锣鼓喧天的送嫁队伍后,陶于薇如无人管束的野马般脱下重得要命的金嫁裳、凤冠,换上素净的藕白色缠枝水莲衣裙,脸上亦是脂粉未施、素面朝天,显得清雅素丽。
一摆脱京城压抑的氛围,她又笑又叫的下了马车,踮起脚尖原地转圈,要不是宫女金子的阻止,她还想褪了鞋袜luo足奔跑,把这些年在宫里受的郁气全给爆发出来。
此行她带的人不多,轻车简从,两名侍女金子、银子,赖在地上打滚非要跟她走的小宝,四名她自个儿培养,觉得身手还不错的前风雨楼死士,以及管东管西管家业的大账房孔方,她的家产捏在他手上,不带他走行吗?
不过,陶于薇可是立志要当天下第一财主的人,小小的婚事岂能阻碍她的凌云志向,离了后宫那个会吃人的深潭,她要做的事可多了,不带着大管事帮衬着她不安心。
“你……回马车去,这样胡天胡地的有失公主身分。”她知不知道她是女人,当着数百男子面前手舞足蹈成何体统,她不是有护短的赵家军袒护的陶于燕,可以不顾及名声,任意挥霍得来不易的皇家公主身分。
听葛瞻瓮声瓮气的摆出老古板神情,陶于薇笑颜如花的将手上的鲜花往他头上一撒,落英缤纷,“请问你用什么身分管我?你一不是我父皇,二不是我兄长,三不是我相公,你的话作不得数,白搭。”
一说完,她咯咯直笑,快活的伸出纤纤十指,让拧了湿巾的金子为她擦手,再接过小宝递来的果子狠啃一口。
不说是挑衅,也绝对是恣意妄为,她和宫中低调做人的长凤公主完全不同,放出笼子的鸟儿哪有那般被困住的蔫气,她张狂飞扬,活力四射,活似一朵瞬间绽放的巨大牡丹花——艳极。
“我是负责护送你回水月族的护卫首领葛广之,你的安危至上。”眼看着她的“不听话”,葛瞻有很重的失落感。
在前一世,陶于薇喜欢他,很少和他唱反调,虽然不到百依百顺的地步,但是只要他一开口,十之八九她会妥协,再用商人的口吻和他谈条件,退一步也要占得小便宜。
可是她真的没有当面顶撞过他,一直以来以她顺着他多,他几乎想不起来她曾经何时有过如此的张扬,似乎他在她眼里只是一粒尘埃,扎了眼抹掉便是。
无足轻重,他成了无足轻重的人,对她起不了任何影响,连影子都不是,就只是个路人。
“葛广之,你一名小小护卫首领敢对本公主不敬吗?可要识时务才好,日后等我嫁给了你们大王,你要改口喊我王妃。”在身分上,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抿着唇,他尽量不露出想揉乱她一头乌发的渴望。“我们必须尽早启程才能在日落前赶到落叶城。”
她笑笑的一抬腿,一脚踏住想偷懒的银子裙摆,重心不稳的银子两手朝半空胡捉,惨叫一声往后一跌,她看得开心地直咯咯发笑,“谁说我要去落叶城,那里好无趣。”
“不去落叶城?”他倏地黑眸一眯。
“你很赶呀?是不是家乡有美丽姑娘等着你,你急着回去卿卿我我。”她近乎调戏的以草叶挠他面庞,碎玉繁星般的光芒在水汪汪大眼流转,给人俏皮的感觉。
不为所动的葛瞻两指一夹,将青翠草叶远远一扔。“落叶城是到水月族必经之路。”
“没有快捷方式?”她又耍起小无赖,故意和他兜着圈子玩,看他一脸面瘫她很不舒爽,想把那张面皮剥下来,换上逢人便笑的大笑脸。
陶于薇不习惯身边有人冷冰冰地,有如搁了一块大冰石似的,她打小接触的人以生意人居多,不论是真心或假意,起码见面三分情,笑得再假也让人感到无比真诚。
可他呢?不笑也不多话,一张脸皮像是黏上去的,怎么逗都不会太大的表情,根本是棺材店老板——死人脸。
“你不适合。”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山路崎岖。
“没走过怎知适不适合,别看我小办臂细腿儿,浑身没三两肉的小身板,当年为了赶夜路送货,我手脚磨破皮照样拚,你说是不是呀!孔方阿兄。”她颇为得意当时的耐磨耐操,跌倒了又爬起来,她靠着敢拚,拚出陶三姊的名声。
她是排行老三的三公主,自然称自己为陶三姊。
“嗯!她比外表看来强悍,我们连夜走了三十里路,将五十斤重的茶叶交给茶行老板,让他能顺利出货。”孔方从不扯陶于薇后腿,应答自如的简约描述一番。
“你让她一个姑娘家去扛茶叶,孔方,你太令人失望了。”他以为有孔方的护持她会更顺当,没想到……
面对他异常的严苛指责,孔方纳闷地暗生疑窦,“我跟你很熟吗?听阁下的口气似乎是熟人的相轻。”
他没见过这位给人慑人感受的水月族族人,可他说话的神情好像与他相识已久,对他的行事和性情知之甚详。
孔方不禁回想,他是否曾与此人结交过,那股与他相熟的感觉太强烈,可是他却一点也想不起来。
葛瞻一收狂肆性子,面色微冷,“不认识。”
“但是你直接喊出我的名字。”而且准确无误,没有任何异族口音,像在喊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黑眸一闪,“公主身边就你们几个服侍的人,我若是还记错名字,分不清谁是谁,我这护卫首领也不用干了。”
听他的解释,心中仍有疑虑的孔方勉强接受,“那倒是,我和公主自小的情谊是旁人无法理解,她个小却爱逞强,她想做的事若不让她做,阻止她的人会很惨……”
似想到什么,他浅浅一笑,一侧头,看向同时也扭头望向他的陶于薇,两人不用言语的默契在彼此的眼神交会,蓦地一同笑出声,分享着别人不知道的小秘密。
默然看在眼里的葛瞻忽然感到愤怒,胸口有几百条小蛇在啃咬着,他没法说出心中的感受,只觉得原本属于他的温暖渐渐消失了,它慢慢地脱离身躯,飞到另一个男人身上。
“也没多惨,顶多在茶水里下巴豆,坐着的椅子突然少了条腿,炒菜的红葱头变成苍蝇头,喝蛇羹喝到臭袜子,鞋子里面多了只死老鼠。”看谁敢和她作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