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帮关叔叔洗刷冤屈后我们便成亲,我会奏请皇上重修关府,归还当年的所有财物,让你风光的嫁入怀安侯府。”他要给她一个盛况空前的婚礼,弥补她这些年所受的苦。
“是喔!怀安侯府……侯府?!”她蓦地睁大眼,一脸惊吓。“师父,我不姓关对吧!我叫季薇薇。”
瞧她吓青了一张脸,静慈师太同情的拍拍她。“你姓关,叫关朝薇,但是不是和侯府小公子有婚约一事,奶娘并未说得很清楚,她只要求待你长大后再告诉你实情。”
“听到了没,莫小公子,我不是你的未婚妻,你弄错了。”季薇薇……呃,关朝薇“断章取义”否认亲事。
“奶娘未提不代表没有,当年莫、关两府订亲一事知情者不少,你我的婚事是板上钉钉的事。”不需要他造假。
“我能不能不嫁?”她小声的嘀咕着,盼着有转圜余地,毕竟侯门深似海,也许一入成白骨。
“不行。”像是怕她如烟消失一般,话语果决的莫沧安紧捉住她的小手,怎么也不肯放手。
§第七章 为妻下跪求国公
“不吃不吃,拿走,什么脏的、臭的都往我嘴里塞,是看我虽然一把年纪还不老,换着方式想让我死得快一点是不是?走走走,都给老头子我走远点,看了心烦!”
林荫深处的深宅大院里,传出老人的啦哮声,听那嗓门中气十足,一时半刻怕是死不了,还能再咆哮个几年,他继续把一个个下人折腾得面无表情。
枝头上的黄莺若无其事的啄食刚捕获的虫子,似早已习以为常老人的鬼吼鬼叫,习惯成自然也就不受惊吓了,还常旁若无人的飞到老人面前,吃他丢出来的燕窝、银耳、雪蛤,汤没了,但剩下的料才是最美味的。
“老爷子,不吃药你的病哪能好,来了一个大夫你赶一个,来两个你还是叫人滚,这病拖久了成痼疾对你的身子骨不好呀!老爷子多少喝一点。”老是这么任性怎么成。
“你也给我滚!从早到晚在我耳边念叨个不停,尽说些废话,你想气不死我就烦死我,省得我整日给你脸色看,你也省心些,是不是?真是,人老了想过过爽快的日子都不行,谁都来找我麻烦。”
张伯苦笑的捡起地上裂成两截的端砚。“老爷子,你熄熄火,老奴是不忍心看你痛得连路都走不了,不论有没有效,试试总无妨,要不老奴修书一封请王太医……”
一块徽墨又丢出来,差点砸到老管家的额头,他腰杆一弯,险险闪过,身后却响起物品碎裂的声响。
老管家早年是战场打拚出来的,身上还挂在战绩,曾任军骑校尉,上马能破阵,下马能杀敌,身手了得。
最重要的是忠心,对认定的人矢志追随,不论那人去了哪里便跟到哪里,即使发已半白,腿骨不如前了,仍保有那份难得的忠诚,至死跟着带领他冲出血海的大将军。
如今是告老还乡的沈国公,当年是建过功勋的开国名将。
“我都这把年纪了,还是早点死的好,免得拖累人,瞧瞧朝廷被福家人搞成什么样了,我真替先帝感到难过,千辛万苦打下的天下……”因为一名女子而搞得乌烟瘴气。
☆、第32页
张伯进了屋,看见国公爷揉着痛脚,他连忙上前代之。“所以老爷子才要活得久一点,看那些个眼高于顶的脓包遭到报应,太后和皇上虽势弱但并非全无作为,总要把机会留给年轻人,咱们看风云变化,新人辈出……”
“别别别……疼,别揉了,干脆给我一把刀,把这条腿砍了算了。”一起风就抽痛,近年来越发严重,痛得他连觉都睡不好,只想朝人大骂。
“老爷子别硬撑了,把药喝了。”喝了就不疼了。
张伯的话还没说完,胸口就挨上一脚,他一时没站稳,往后一跌,幸好一只稳妥的手及时扶住他。
“我说不喝就不喝,少用苦死人的沟渠水毒我,开国功臣又如何,还不是功高震主,得靠一条老寒腿来救命。”生七子,三名战死沙场,两人落得伤残,剩下两个还在外领兵为朝廷卖命,无一亲儿承欢膝下。
沈博来的一生是个传奇,原本是卖草鞋出身的,因为跟着先帝打天下才闯出名号,百战炼成钢,成了朝廷的不败将军,而后封战国公,永世袭爵,不降爵,世世代代承传。
但他儿子都死得差不多了,孙子也在战场上磨练,他要不能踹、不能踩的封号干什么,百年之后能不能传下去还不知道,朝廷对他的封赏可有可无,只是华丽的点缀罢了。
人老了,所想的也只有一件事,就是儿孙绕膝,左一声爷爷、右一声爷爷的喊着欢,抱着他大腿撒娇。
“老国公又犯倔脾气了,拿张伯出气,你这爆躁性子要改一改,不然真成了老孤单。”
带着揶揄的低笑声响起,清朗有韵,有如山谷的流泉从回风中穿过,带来丝丝凉意和畅快。
“莫家小子,你给老夫滚进来,又来蹭我的好茶是吧!”这个小滑头,外表一派正经,内在贼得很。
“小子不圆,没法滚,请老国公见谅。”莫沧安清冷的面上挂了一抹淡笑,行进步伐稳健踏实。
“还跟老夫耍嘴皮子,你祖父还说你比老人更像老人,老夫看他是看走眼了,被你这小子蒙了,分明是贼头贼脑的贼小子,他还当养出正气冲天的朝廷栋梁。”油嘴滑舌。
输了几盘棋的沈国公看莫家小儿很不顺眼,加上这腿疼得厉害,一开口就没半句好话,尽往刺尖里挑。
“小子是喜事近了,给你报个喜。”提到老来不喜管事的祖父,莫沧安的表情很平淡,像在说谁家的老太爷。
当年关府出事,怀安侯竟无一人出手相助,他至今仍对此事不谅解,认为自家人太绝情忘义了。
尤其正巧祖父生病,得移到城外的庄子养病,祖父谁也不带就点名他相陪,而关府的事一了,祖父的病也好了,诸多的巧合让他不得不怀疑这是一个局,全是为了调开他,以免搅入关府这滩浑水的局。
为此,他心中有很深的介怀。
“哪来的喜?”沈国公冷啐一声。他老寒腿快痛死了,喜个什么劲?!
“小子找着了未婚妻。”莫沧安眉眼都扬着笑,许久不曾这般开怀过,让人感受到这是他发自内心的喜悦。
“找着未婚妻开心什么,以你的年岁早该……”他忽地眼一眯,迸出锐利。“你是说关家那娃儿?”
“是的,关朝薇,见到你就哭的薇儿。”她拔过老国公的胡子,他气得大吼,把她吓哭了。
“那娃儿居然没死。”福家的人派了多少人去追查她的下落,小丫头的命可真大。
“我带她来见见你,你俩熟悉熟悉,日后好相处。”莫沧安目光一闪,扬起宛如深山古林中静闻风掠过树叶的声音。
“不见,不见,你这小子肯定有阴谋,想算计老夫,把人打发走,老夫不见客。”哼!
他偏不合作。
“不能不见,我已经将人带来了,不见你一面,我们就赖在这儿过年。”莫沧安气定神闲,不怒不恼的宛如泰山。
“你……你几时变得这么无赖?连这般无耻的话也说得出口。”留到过年,那不就表示不走了,当自个家住下。
沈国公气得胡子都要往上飘了,老眼都瞪圆了。
“不变就娶不到老婆,我那未婚妻跟国公爷一样是颗不开化的石头,不缠着、赖着、逼疯她,她还想把我给扔了。”他家薇儿呀,还很抗拒地想取消这门婚事。
沈国公一怔,放声大笑。“报应,谁叫你这小子当年跟老夫抢儿媳妇,让我家七儿丢失了个小媳妇。”
关朝薇幼时白净可爱,嘴甜讨喜,再加上父亲是正直出名的御史大人,因此有不少权贵人家想攀这门亲。
不过大关朝薇六岁的莫沧安小时就是老人性格,话少,会照顾人,脾性稳重又能和关朝薇玩得来,两府父亲一时兴起便定起娃娃亲,等女娃及笄再议亲,结两家之好。
“国公爷,你的老寒腿不痛了吗?”笑得太开心,忘了乐极生悲这码子事吧!是该提醒提醒他。
“你……唔!”痛!这小子不安好心。
沈国公捂着腿闷痛时,莫沧安已经将穿了一身丁香色葡萄纹软罗衣裙的未婚妻带入屋内,两人璧人般的站在他面前,很刺眼的显摆着,非常张扬,让沈国公连牙也疼了。
咬疼的。
“他们说我姓关,叫关朝薇,但在这之前我有个用了十一年的名字叫季薇薇,国公爷可以叫我薇儿,我很随和的,秉性善良又温和,绝不会气死老人家,不像他,长得像君子却行小人行径,我一向光明磊落……”
“停!你这丫头上辈子是哑巴呀,一开口没完没了,不把老夫的耳朵弄聋了会烂嘴巴不成,吵死人了。”比一窝麻雀还吵,他耳朵里全是她聒噪嗓音的回音,嗡嗡嗡的响不停。
☆、第33页
“丫头怕你不认得我嘛!他说小时候你抱过我,叫我要对老而不死的老贼尊敬点,你能活到这岁数真是老天无眼。”装萌的关朝薇走毒舌路线,毒舌到一口口水能毒死一湖水。
“你……你说谁是老而不死的老贼?臭小子,你是怎么调教媳妇儿的,那张嘴比粪坑还臭。”居然诅咒他遭天谴。
“她的嘴不臭,香得很。”莫沧安立刻为未婚妻说话。
“我不是他媳妇儿。”只是挂名的。关朝薇赶紧开口辩驳。
嘴上说的似不同心,可两人回应却是整齐如一,清脆悦耳。
很不协调中的一种和谐感,看似鸳鸯桥上各两端,实则情丝千千缕,你盘来呀我来缠,横是情来竖是意,一穿一梭,层层迭迭。
套句现代用语,很闪,闪得让人想踹上两脚。
“你们小两口在老夫面前卖弄什么你侬我侬的,还不住口,一个两个都不省心,果然老天爷把你们配成对是对的,全是歹心黑肚肠。”小子丫头都不含蓄,存心挠他老头子。
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同样都有张臭嘴。
“老爷子,都说了我们没关系,你不要见到线就牵,我比他乖多了,爱笑又有人缘,我们前世无缘,今生无分,来世再看看吧!”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拐,他得要使出真本事。
就算使出追妻大全,她也不一定吃这一套。
“国公爷,记得来喝杯喜酒,可惜你的老寒腿走不动,这一路到京城颠呀颠的,只怕会跌碎你一身老骨头,你老要保重啊。”有缘无缘自有天注定,她是逃不开的。
左耳是娇软的轻嗔,右耳是欢快的消遣,两耳的声音一起夹攻,沈国公顿感脑壳发胀,原来的脚痛更明显了,他痛得额头都冒出冷汗,还强忍着。
舒缓疼痛的汤药就放在半臂左右的三脚春凳上,可是他宁可让它痛也不服药,任由温热的汤药冷掉。
很顽固的老头,怪癖一堆,难相处又脾气坏,生了病不肯看病一直拖着,当铁打的身子会自己痊愈。
蓦地,疼痛的感觉减轻了不少,一双力道适中的手揉按着腿上的穴道,顺着穴位揉开结成球的硬块,一个穴位一个穴位地往下移……痛感还在,但是没那么难以忍受了,像在战场上被敌人划破了一口子,还能再战都是小意思。
沈国公以为是老在他耳边唠叨的老管家,睁眼一瞧,竟是身子矮半截的小丫头,以可笑的蹲姿在为他揉按。
看到此情此景,铁石心肠也会软成一滩,他眼眶有点热,撇开脸不瞧人,一张臭脸冷得像铁板。
“小丫头你……”别按了,我好多了。爱面子的沈国公不好直说,正想用骂人的方式把人骂走。
“脏,接下来我来。”拭了拭手的莫沧安正打算卷起沈国公的裤脚,按压阴陵泉、足三里、复溜……一一按压。
“咦,你不是有洁癖?”这人即使只有一点点小污渍就会命人立即清理,务必视线内洁净整齐,现在竟帮国公爷按压。
“我脏总比你脏好,你这手不是用来干脏活的。”他顺势抚上她的小手,眼中含着令人羞怯的情意。
生火起灶也会脏了手呀!怎不见你半口素菜都不吃,反而次次吃得盘底朝天?伪君子!
“可是你会吗?我看师父替人按过,依照穴位顺序便可减缓疼痛,但治标不治本。”
暂时性的,过个几时辰后又会开始疼痛,随着季节的变化,症状只会越来越严重,最后整只腿坏死,甚至截肢。
“你教我,我不就会了,以后有事我帮着你,不要太劳累。”她太瘦了,得补一补,也许改叫她吃荤食。
莫沧安晓得的食补料理以荤食为主,素斋他虽然偶尔吃上几回,口感不下于荤食,但老祖宗的以形补形总有几分道理,素菜太淡,少了肉食中渗透出来的肉汁滋养。
他的语气柔得快滴出水来,她却是听得寒毛直颤。“你是做大事的人,这等小事我来就好,文人的手和武人的刀一样重要。”
她很用力的暗示他不要害她受天下读书人的咒骂,他是出身富贵窝的侯府公子,不是她这等低贱庶民,粗活她来就好。
可惜某人有颗驴脑袋,听不懂人话,执着于自己的意思,一心把她的死脑筋磨成粉,可以任他揉捏。
“事无大小,唯有用心而已。”他特意强调“用心”二字,让人有股无法招架的魄力和柔情。
“……”他很强。
被逼得无力反击的关朝薇承认败得很沮丧,而且方寸之间正一寸寸沦陷,她不是全然对他无意,只是一想到再也没法和师父云游四方,热起来的心又冷却了。
唉!她觉得她是被逼到墙角的老鼠,前无进路,后无鼠洞,被夹到墙与大猫中间,任大猫逗弄,只能瑟瑟地抖着灰色身板,等着最后死在猫爪之下。
很残忍,却是猫族的特性,百玩不腻的游戏。
“你们俩要摸到什么时候,要不要数数老夫腿上有几根毛?”他们在揉按吗?根本是调情。被晾在一旁很火大的沈国公忍不住大吼,额边的青筋浮动。
脸一红的关朝薇半句话也不敢吭,悄然地低下头,把手移开,她在心里腹诽:我才是被摸的那个人。
不过莫沧安脸皮厚度不容小觑,他面不改色的取走小七准备好的温巾子,长指弹琴般掏起一双小手,一根纤指、一根纤指的细细擦拭,擦完了又换另一条热巾子轻敷,热气沁入嫩肌后取走巾子,抹上润肤的玉雪膏。
而后,他才用关朝薇用过的巾子擦手。
“如果你肯老老实实的看大夫,何须小辈们大费周章博你欢心。”国公爷就是瞎折腾,老以为自己长生不死。
“说反了吧,臭小子,你分明来气死我的,自个儿来了还带了个助阵的,不气得老夫吐血不肯罢休。”他没病看什么大夫,不过年轻时打仗落下的毛病,忍忍就过了。
“错。”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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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不只带一个摇旗呐喊的,连超度的也给国公爷带来了,望你一路好走……啊!又忘了,你左腿使不上劲,快废了,是一路好爬,早登仙乡。”老了就要认,何必逞强呢。
“什么超度的?老夫还活得好好的,滚,仙乡还远得很,去找短命的!”脾气坏的沈国公一发狠就要站起身,让人瞧瞧他的腿一点问题也没有,但若非张伯在后头撑住他的后背,他就要跌个四脚朝天了。
“阿弥陀佛。”
一身出家人的灰袍出现在沈国公面前,他只看到了衣袍没看到人便放声大骂,声量之宏亮,震耳欲聋。
“哪来的死尼姑,快走快走,老夫府中没有死人,哪里来,哪里去,少来扰乱老夫的安宁,你……咦!你是……”似曾相识。
“精神还是那么好呀!阿来大哥。”红光满面,身体健朗,一如记忆中的古怪性子,就是老了些。
“你是?”沈国公看着来者,眼中带着震惊。
“贫尼法号静慈。”静慈师太双掌合十,轻念了声阿弥陀佛。
“你当了尼姑……”命运弄人啊。
“心清人自静,佛在我心中。”世事如棋,变化万千,一眨眼间,鲜衣怒马少年已成鬓发已白的老者。
“你……你……没死就好,没死就好,光头也很适合你。”把过去都放下,很好。
静慈师太浅浅一笑,未做回答。
“师父,你们认识?”很会钻的关朝薇钻到师父身侧,芙蓉笑脸往上一仰,两道小梨满忽隐忽现。
“老朋友。”一言以蔽之。
“多老?”她怎么没见过?
“在你没出世前。”很久很久了,久到她已经忘了。
而遗忘是世上最困难的一件事。
“那你们的交情深不深?”她想问的是:有没有奸情?但碍于对象之一是敬爱的师父,她收回猥琐的那句。
“普通。”出家前的俗事已随风逝去。
“师父,我和莫沧安捉住他,你给他治病,行不行得通?”就连医术不佳的她也看得出那只老寒腿再不治就真的不行了,再拖下去连身体也报废。
闻言,静慈师太一笑。“阿来大哥,委屈你了,小徒顽劣,恐怕多有得罪,看在过去的情分上,请勿见怪。”
“你……你们要干什么?走、走开,不要过来,滚——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们……啊——针!你把它插……插在腿上……不,不喝,端走端走……”
一根毛发般细的三寸短针,竟把在马上冲锋陷阵、杀敌无数的大将军吓下马,还拉开嗓门鬼哭神嚎。
什么碗大的口儿眉头眨都不眨一下,肢臂断了人没死还能再战,少了条腿还能爬上马,叱咤风云多年,老子有种,顶着脑袋战到底,不死不休,流尽最后一滴血。
号称连死都不怕的沈国公怕的东西可多了,怕看大夫怕吃药,还怕比他头发粗不了多少的细针,一碗药能喝上大半天,扎根针就能听见他杀猪似的吼声。
大夫一来嘛,还真不敢跑,只用一双牛目似的眼瞪着架子柜上一株矮种绿萼,枝桠上的小梅苞将开未开,很是风情。
但他更怕的是,时不时在他眼前晃动的讨债鬼,那对名为未婚夫妻的小情侣简直是无所不在的幽魂,如影随形的出现在他四周,直盯着他吃药,强迫他早晚一次的用药泡泡足。
那两双贼眼睛呀,跟长在他身上没两样,只要他不照着做,幽怨的女声就会冒出来,含悲带哽的唱大戏,接着是月白身影朝他走来,脸上带着失望和微谴神情。
天杀的小兔崽仔,老子不要命还不行吗?由着两个毛没长齐的小辈来管,再来啰唆,给他们各踹一脚。
“你、你们又想干什么?”无奈英雄气短。
讨债的又来了,就不能让他安静的死去吗?
“是我弄了碗“南瓜浓汤”来让你解解腻,这是素的,老寒腿吃不得太多肥肉,你老将就点吧!”关朝薇很诚恳的送上改良版的欧式素食,她计算过甜度,以酸桨果代替柠檬。
“哼!又弄了这些有的没的,想来收服老夫的胃吗?果然年纪小,见识少,还是天真得非常可笑。”板着脸的沈国公装出一副嫌弃到不行的模样,从鼻孔重重一哼。
“那你吃不吃?”娇软的声音很轻快,像小雀儿在枝桠间跳跃。
他瞪了一眼,好不威严的道:“还不拿过来。”
“是。”她喜颠颠地往前一送,脸上的笑开得有如繁花似锦,让人感觉置身在春天的百花园里。
“就你这点小心眼,能成什么大器,别一天到晚像个野丫头似的,跟在男人的身后跑,太不成样了。”水葱似的小姑娘有个野性子,待不住闺阁老往外钻,实在不象话。
年轻小姑娘沈国公接触不多,他就生七个混小子,没一个女儿,在少得可怜的认知里,认为千金小姐就该坐在楼阁绣花缝衣,做做女红,闲时逗逗鸟儿,弹琴作画,笑不露齿。
如今竟遇到个只爱拿锅铲的丫头,专做令人口水直淌的美味素菜,个性倒挺硬气的,可是那如沐春风的笑脸一凑上来,那真是打不得又骂不得,直让人想捏捏那白里透红的腮帮子疼爱她。
一拳打在棉花上是什么感觉,就是憋屈呀!明明使劲挥出重拳,却像对空挥拳一般,没个落点,那股毛躁感比吞了十只死老鼠还无法忍受。
☆、第35页
“我又不要建功立业当大官儿,干么成器,而且有一点我要慎重声明,是他跟着我,不是我跟着他,你老有大智慧,要明察秋毫,不能随便诬蔑人。”她品性端正,秀外慧中,为人又不奸佞,是上天入地难得的好姑娘。
“没错,我媳妇儿说得对,是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不盯着她不放心,谁叫她那两条腿不长却跑得比谁都快。”想跟她花前月下得先把人逮住,紧紧锁在怀里她才肯安分。
谁的腿短了,明明是双长腿,是你自个儿不济事追不上还拿话酸人。关朝薇朝着某人龇牙,不满某人的毁谤。
“你怎么又来了,县官是这么好当的吗?镇日游手好闲,你不拿官印显摆显摆,多盖几个章,好出出被下放的风头。”沈国公话中含讽,似在嘲弄他放下公事不办,只顾在未婚妻后头打转,像个讨厌的跟屁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