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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打游戏,某个姓余的同学是很努力,很努力想要让自己着迷,这样沉迷于游戏,断更肯定是妥妥地。
可…真的很难受啊!
天地良心,他只对码字写小说有兴趣,游戏神马的,完全提不起玩的兴趣。
他仅仅是为了断更计划,才勉为其难的在那里玩而已。
于是网吧中出现了非常奇葩的一幕。
表面上,余少侠大呼小叫,呼朋引伴的玩游戏,非常的积极,似乎也是最沉迷的一个。
可实际上,可怜的某人丝毫兴趣也无,他心痒难挠的就只想码字儿。
玩游戏玩得很爽,很享受都只是在装。
他真的努力了,想要让游戏吸引自己,可没兴趣就是没兴趣,操纵游戏人物打打杀杀的,哪儿有码字有意思。
不过成效还是有的。
因为有很多朋友陪自己一起玩,所以他确实没有码字的时间,于是余少侠完成了断更一星期的壮举。
于他来说,能够忍住整整七天不码字儿,也真是很不容易。
说多了都是泪。
你只要想想,余少侠这七天时间,都装作很欢乐的玩一个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味同嚼蜡的游戏,还天天通宵,就知道他有多么的辛苦,为了断更,有多努力。
其间,他悄悄点进自己小说的页面看了看,书评区终于出现了一些抱怨与不满,甚至有人骂他死太监,人气也在降低,各项榜单都掉到了二十名开外。
余少侠泪流满面。
不过这却是欢喜的泪珠,不容易啊!
自从他申请帐号成为网文作者以来,人气与知名度就蹭蹭蹭的往上涨,这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人气下降。
很好,自己要保持!
可很快,他就发现,立flag是一件很愚蠢的事。
或者说乐极生悲吧,就在当天晚上,他就破了自己的誓言,又爆发更新了一次。
嗯,事情是这样地。
大家都知道,每个人都需要睡觉。
即便是那些游戏死宅,天天通宵的家伙,也不能免俗。
是人就需要休息。
而一般来说,凌晨五六点钟,是人最困倦的时刻。
至少对大部分人来说是这样的。
一般在网吧通宵的家伙,到这个时刻,都会取下耳机,在桌子上趴一会儿,睡那么几个小时,恢复体力。
庄蓝溪等人亦是如此。
但余少侠不同,他当然也要睡觉,但他的生物钟,与常人很不一样。
别人凌晨五六点钟,是最困倦的时刻,他却正好相反,每到这个时刻,他感觉精力充沛,文思泉涌…换句话说,就是特别想码字。
过去的一个星期,少侠都是费了好大的毅力,才忍住没有再这个时刻,趁着朋友们睡着,悄悄去写小说。
但今天,情况又有一些不一样的。
怎么说呢…前文已经讲过,他费尽辛苦,终于完成了连续断更七天的壮举,人气开始得偿所愿的有了下滑的趋势。
心情非常不错。
毕竟为了达成这种效果,天知道他吃了多少苦。
如今努力有了收获,能不高兴么?
这一高兴,就决定慰劳奖励一下自己。
怎么奖励?
很简单,看书。
看他最喜欢的网络小说。
这七天,为了达到断更的效果,余少侠可是很拼的连最喜欢的言情小说都没有碰过。
一章都没有看哦!
而养了这七天,很多喜欢的小说都已经肥了。
就看看吧,反正只是追更一下,自己又不会去码。
当时,某个姓余的同学真的是这么认为的啊!
然而还是那句话,想法与现实,总是存在差距。
少侠没有经历住追更的诱惑,开始了看书,然而与码字相比,看多快啊,前后不过半个小时,他就将养的章节全部浏览完毕。
不过瘾!
那些作者与自己相比,简直弱爆了,整整一个星期,才更新了这么一点,某个姓余的同学心中满是残念…
然后他就感觉心痒难挠了起来。
好想码字!
不行,自己好不容易,才完成了断更七天的壮举,怎么能功亏一篑在这里。
少侠在心中提醒着自己。
然而没用,他属于不码字不舒服的体质,已经七天没写过书,浑身上下都感觉不舒服。
转头看看,同学们都睡熟,没人会对自己的监督,于是,他的意志力,变得越发的薄弱…
某个姓余的同学好想哭,他真的不想功亏一篑啊,好不容易,自己的人气才下降,这一恢复更新,万一自己的小说又霸榜…
等等,自己光码出来,不发表不就行了吗,如此一来,依旧是断更状态啊!
真笨,这么简单的道理,自己怎么没想到?
余少侠脑海里闪过一道灵光,突然豁然开朗。
心情顿时变得很阳光。
想到就做,于是他将游戏退出,打开文档,双手抚上键盘,感觉好爽,思如泉涌,灵感爆棚,接下来,噼里啪啦的键盘敲击声传入耳朵,某个姓余的同学大爆手速,又开始愉快的码字了。
中间没有一点晦涩,其手速更是与飞差不多,平时他码字的速度是一小时九千到一万二,这时候居然飚上了一万五。
没错,一万五,要知道,就是专业打字员,对着稿子,每分钟两百字,已经很厉害了。
而这家伙,是在写小说…
总之,彪悍的大神,是不需要解释的。
就是这么任性。
他从凌晨五点钟敲到早上七点过,三万字的稿子新鲜出炉。
其他网文作者再次掩面痛哭,其他的作者,就是从早到晚,不吃饭不休息也码不了这么多,这家伙还是人么?
总之,两个小时,将脑海中的灵感已用得差不多,余少侠感觉神清气爽,浑身上下都透着舒服。
原本按照他的预想,码字码玩就算了,只要不发表上传,自己的更新就依旧是断更状态。
然而天不遂人愿。
事情哪儿有那么简单。
很快,某个姓余的同学就发现,自己码字码完了不更新浑身都不舒服…没错,强迫症发作,他的习惯,是从来不留存稿的。
第125章 菜市场与修仙宝物
强迫症不是病,但发作起来,也会要人命。
余少侠万万没想到,自己最后还是栽在了不留存稿的习惯上,他没抵挡住强迫症的诱惑,将整整三万字的稿子,一字不留的发表。
事后,某人掩面痛哭。
而读者们则放鞭炮庆祝,开始还以为大神要太监了,这一转眼又来了个原地满血复活。
三万字的稿子分成十章,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内全部发表,就问这追更看得爽不爽?
功亏一篑,某人的小说又开始霸榜!
然而少侠不会放弃,他还不相信了,就断更而已,自己会做不到。
某人也是很执拗的性格,属于一件事情决定了,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那种。
不管如何,这一次通过打游戏来转移注意力,从而达到断更目的的计划,还是卓有成效。
至少比其他的方案可操控性更强。
这次恢复更新,只是意外而已。
于是他决定再接再厉。
这也是为什么开学已经一月有余,余少侠却锲而不舍的泡在网吧里。
表面上,他是在打游戏,实际上,却是为了断更从而减小自己的名气。
可真的很不容易,事实证明,某人还是将事情想太简单了,低估了自己不爆更就不舒服的体质。
接下来这一个月,他虽然已经很努力的打游戏了,试图以此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可隔三岔五,还是忍不住在凌晨五六点钟趁大家睡着的时候,悄悄更新…而且每次都是爆发的那种。
每次爆发,至少也有两三万字。
如此一来,虽然没有天天稳定更新那么爽,但一个月下来,算更新的总量,比起其他的作者,依旧是远远胜过,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余少侠作品的人气,不降反升了。
某个可怜人再次哭晕在厕所。
故而到现在为止,余少侠依旧,还在网吧很辛苦的奋战着。
打游戏打成这样,也算是刷了人们的三观了,而事情的原委曲折,宋皓自然并不晓得。
请假的时候听了班长大人的吐槽,宋皓虽然也为几个损友的不省心而烦恼,但暂时,他自己也有很多事情,所以顾不上。
比如说此刻,宋皓就忙着捣鼓灵参炖鸡来着,云仙子说这东西是垃圾她看不上,但那是指化神老祖的眼光,对自己来说,可是难得的大补。
当初吃了那与灵参一起发现的野猪,就让自己修为大涨,直接将小瓶颈突破,从炼体一层进阶到炼体二层了,这灵参炖鸡显然更为了得,服用之后,实力会不会如坐火箭般的往上窜呢?
想想还真是蛮期待的。
于是宋皓来到了菜市场。
他直接前往买卖家禽的地方,刚没走两步,一动听的妹子声音就传入耳朵:“宋皓同学,你也来买菜,好巧哦!”
虽然菜市场颇为嘈杂,但宋皓身为修士,自然听得清清楚楚。
而听见有妹子在背后招呼,宋皓的第一反应,是掉头就逃。
你没看错,逃跑!
没办法,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种悲伤的故事,已经发生了好几次,过去的一个月里,宋皓走着走着,经常就能听见有妹子在背后叫自己。
然后回头一看,熊倩,这位材料学院公认的第一美女。
嗯,后面的事情不用多说,每次遇见熊倩,宋皓总是非倒霉不可,就仿佛冥冥中有一股力量在推动着,一次都没有出现例外哦!
久而久之,可怜的宋皓都有心理阴影,别的男生遇到美女打招呼都很高兴,宋皓的反应却是掉头就跑,越快越好。
不过话是这么说,他毕竟不是逗逼,刚才只是条件反射而已,还没有来得及迈开脚步,宋皓就反应过来了…
等等,那声音虽然也非常好听,但明显不是熊倩的声音。
宋皓松了口气,回头一看,却是一身材娇小,容颜清秀的妹子,手里还提着一菜篮。
“唐雅,你来买菜?”
宋皓有些奇怪。
“对啊,今天天气冷,我们几个闺蜜,决定自己煮火锅,我就负责卖菜咯。”
唐雅笑靥如花的说。
经过上次羽绒服的纠葛,两人现在也算是朋友了。
而唐雅对宋皓,更是多了几分好奇,他与燕子一开始见面,明明是一副死对头的样子,没想到现在却化敌为友,还结成了什么洗衣服联盟。
听燕子说,宋皓有门路,每天能洗一千件衣服,他究竟怎么办到的?
唐雅虽然有些胆小怯弱,但却是好奇宝宝的性格,对这中间的原委曲折,老感兴趣了。
“你呀,来这里做什么?”
“我,穷,外面吃饭太贵了,所以准备自己买菜做饭吃。”宋皓半开玩笑的说。
“没个正经,就会胡说。”唐雅皱皱秀气的小琼鼻,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而宋皓注意到,唐雅平时披散的头发今天是挽起来的,扎了一个马尾,上面还有一个小巧的蝴蝶结作为饰物,原本就是一萌妹子,此时看上去,更可爱了。
等等,那蝴蝶结好像…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的缘故,宋皓觉得对方头上配戴的饰物有些与众不同,怎么说呢…就像是一与修仙界有关的宝贝似的。
上面仿佛有灵力的波动。
不过这种感觉仅仅是一闪而过,再看就没有察觉出什么不同。
或许只是自己的错觉吧!
宋皓如此这般的想着,毕竟怎么看,唐雅也不像修仙者,而两人现在虽然是朋友了,但关系还没有亲近到,可以让对方摘下头上的饰物,对女孩子提这样的要求,也太失礼了。
宋皓又不是脑残,提这样的要求对方会翻脸,万一叫声非礼,自己被来菜市场买菜的大爷大妈围攻怎么办?
又瞧瞧瞄了对方头上的蝴蝶结一眼,宋皓没有察觉出不妥,肯定是自己多心了,于是宋皓将心中的念头,重新抛诸脑后。
“走吧,我们一起去买菜。”
“哦,好!”
对于唐雅的提议,宋皓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毕竟有漂亮的妹子邀约,又没有急事儿,谁吃饱了撑的,会去拒绝?
第126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于是两人相携着走进了菜市场。
姚家少主同样提着菜篮。
这哥们儿人长得很帅,就是运气有些衰,因为那该死的陆长老的缘故,被女朋友给误会了。
然后,他就想来一场浪漫的表白。
希望自己的大胆能够挽回女朋友的芳心。
嗯,计划不错,原本一开始,也确实蛮顺利的。
就在大家都以为,两人会顺利复合,这哥们儿却脑袋一抽,作了个大死…他没有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情歌。
而是念了一首自己写的诗。
本来么,用诗歌表达自己心中的情意也没错,关键是,他这诗写得太没水准了…连小学生都不如。
于是别说女朋友不会原谅他的冒失之举,连宿管大妈都听不下去。
姚小岩,悲剧!
弄巧成拙。
这一次,女朋友真的是很生气,完全不再搭理自己。
但坚强的姚家少主不会放弃。
自己确实逗逼,惹女朋友生气,但他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自己只要拿出诚意,锲而不舍,女朋友一定会原谅自己。
总之,这是一种谜之自信。
而且,人家是有计划地。
姚小岩决定,给女朋友做一顿爱心午餐。
通常么,大家认为女孩子比较擅长厨艺,会做家务。
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来着,不信,你看看五星级酒店的顶级大厨,绝对是男性的厨师居多。
你别看姚小岩是一古武世家的少主,武功家学渊博,其实,这小子做菜,那是也做得相当不错。
虽然仅仅是业余爱好,但姚小岩一向认为,自己在厨艺上是相当有天分的。
既然如此,他自然要扬长避短,给女朋友做一顿爱心午餐,希望她吃满意后能够将自己的过失原谅。
做菜,原料也很重要,于是姚小岩,自己来到了菜市场。
唐雅是那种有点内向的性格。
遇见陌生人,会显得有点怯弱,话也不太会说,但与你熟了之后,就会好很多。
她与宋皓,早已不是一面之缘,一路上,两人聊得相当不错。
宋皓因为心情好,说话也就显得风趣幽默,将妹子逗得咯咯咯直乐。
当然,宋皓这么做,可没有存什么把妹的心理,他现在修仙都还来不及,女朋友什么的,肯定靠边去,不是说不找,但现在这个阶段,不能急。
当务之急,是提高自己的实力。
等你成为强者,还担心没有妹子么?
总之两人一路上聊得很不错。
二十分钟过去,唐雅挎着的菜篮,也装满了一半。
“对了,阿皓,你要买什么?”既然聊天聊得非常投机,称呼也就不用再叫宋皓同学这么生分了去。
这也代表唐雅对宋皓的认可,不过她也有些奇怪,对方不是说来菜市场买菜做饭,怎么这一路上,却啥也没买?
“哦,我最近意外得了一只老山参,准备用来炖汤,所以是来买老母鸡地。”
宋皓也不隐瞒,当然灵参这样的称呼太彪悍,容易被误认为是中二少年,老山参就合适许多,人们也不会过多的联想什么。
“哇,人参炖鸡,这么有钱,还哭穷,真不要脸。”
妹子脸上露出夸张之色,不错不错,能开这种玩笑,证明是真不拿宋皓当外人了。
“呃…”
宋皓怎么回答,谜之尴尬,他也很绝望啊!
“走吧,我陪你去买老母鸡。”
唐雅也就仅仅是开玩笑而已,就她那萌萌哒的性格,也不会继续揶揄,陪着宋皓一起,像卖家禽的地方走去。
鸡鸭鹅,泥鳅黄鳝,还有土鲫鱼,这菜市场很大,各种家禽与水产也是应有尽有啊!
看得人眼花缭乱,叫卖与问价的声音此起彼伏。
当然,还有讨价还价。
一股浓浓的生活气息。
宋皓没有闲着。
左顾右盼。
虽然灵参炖鸡,不用说,是以灵参为主,但老母鸡也不能轻忽,这道菜是一个整体,老母鸡的选择,对于最终灵参炖鸡的效果,多少肯定是有一些影响的。
宋皓如今只是散修一个,好不容易得到了天材地宝,当然不能浪费了,要尽一切努力,发挥出最大的效果。
所以他游目四顾,想要找出一只最好的老母鸡来着。
突然凌仙目光一凝,有了目标,带着唐雅走向一四十余岁的中年大叔。
大叔的前面,放着几个箩筐,里面分别装满了鸡鸭鹅,其中有一只老母鸡,品相特别不错。
就是它了!
“大叔,这老母鸡怎么卖?”
“不卖!”
对方一脸凶恶,就仿佛宋皓欠了他一百万未还似的。
宋皓风中凌乱,这位怎么做生意,这是来卖菜讨生活,还是准备与人吵架的。
“怎么,小家伙,都说了不卖,还不滚蛋。”
大叔满脸凶相的回过头颅,脸上还带着恚怒。
难道他真看宋皓不顺眼?
这不过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眼前这位卖菜的大叔可是大有来历。
不久前,他还在J市搬砖。
没错,这就是魔门的风长老。
半步先天的古武强者。
论实力别说姚小岩了,便是陆玙也比他不过。
可问题也就来了。
堂堂魔门长老去建筑工地搬砖还可以说是无可奈何,这又跑来菜市场卖菜究竟是要闹哪儿出?
脑袋被门夹了,还是大隐隐于市,这是一种最新流行的装逼方式?
答案…都不是!
来菜市场卖菜有什么逼可装地,他这么做,是不得已。
犹记当年,他之所以去建筑工地搬砖,是因为迟迟不能突破先天,不能不去找那坑人的铁嘴神算。
对方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每卦必中,在江湖中,乃是活神仙一般的人物。
有人想他求卦,也是分文不取,很有节操有木有,就是会提各种匪夷所思的要求。
比如说,他对风长老的要求,就是去工地上搬砖半年。
堂堂魔门长老,半步先天,去工地上搬砖,可想而知,风长老当时,心中的愤慲。
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将瓶颈突破,他不得不乖乖的去工地上搬砖。
半年期满,他重新找到了铁嘴神算,要求对方兑换承诺,为他算上一卦,如何才能突破先天?
第127章 这算卦的居然是修仙者
对于他的到来,铁嘴神算没有一点意外,也没有留难,反而像早有预料一般,微笑道:“半年期满,你兑现了承诺,很好,老夫也早替你算好卦了,你想要突破先天,需要机缘。”
需要机缘,尼玛,这不废话?
风长老当时就想爆发,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行礼,发问:“敢问大湿,如何才能获得机缘?”
“机缘在江南,去江云大学吧!”
听到这句话,风长老心中一喜,但对方接下来的言语,又让他风中凌乱:“去那里卖菜,你自然能够收获机缘。”
风长老目瞪口呆。
风长老的脸色黑到了极点。
尼玛,你确定不是猴子派来逗我的吗,先让我搬砖,现在又让我卖菜,说这样,就能突破先天?
就算欺负智障也不带如此赤裸裸,真的有些过分了。
魔门弟子,原本就性格乖戾,就算是为了突破先天,风长老也不可能一直忍耐。
何况对方确实有偌大的名气没错,但归根结底,那也仅仅是江湖传言,风长老听过很多,但自己并没有见过。
此时,对方一再挑战他的底线,风长老决定不再忍耐,他要试一试对方的斤两,是否真如江湖上的传言。
平心来说,这样的打算并没有错,可接下来,风老怪却悲剧了。
对方想要动手,铁嘴神算的脸上却没有分毫惧色,只见他随随便便的手一抬,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火球就在他的掌心中浮现。
热浪扑面。
丝毫征兆也无,随着这个火球,空气中的温度就升高了许多,明明此刻已是初冬,却仿佛一下子来到了炎炎酷暑。
风长老脸色大变,觉得嘴角发干,他艰难的吞了一口唾沫,忍不住涩然道:“你…是修仙者?”
“哼,不愧是魔门长老,居然知道修仙者。”
铁嘴神算的嘴角边流露出一丝冰冷的笑容,只见他袖袍一甩,顿时火光乍现,两人前面的桌子化为了灰烟。
风长老的脸色顿时变得惨白。
在古武者中,他已算是顶儿尖儿的强者,身为魔门长老又是身份尊崇,眼光见识远非常人可比,自然听说过一些别人根本不能接触到的隐秘。
比如…关于修士的一些传说。
他们身为古武者,对于常人而言,已是超人一般的存在。
然而人上有人,天外有天。
据说古武只是相对较低的修炼体系,还有一个修炼体系,那儿的人被称为修仙者,每一个,都拥有莫大的神通,能够翻云覆雨,移山倒海。
当然,风长老仅仅是听过传言,真正的修士他不曾见过,但眼前坑人的铁嘴神算显然就是了。
对方放出的火球,能轻易让钢铁都化为灰烟。
这样的强者,别说自己了,便是整个魔门,也抵挡不住,他震撼之余,心中的些许不满,自然也烟消云散。
对方虽然坑了些,但堂堂修仙者,想必也不会谎言相欺,他说通过在江云大学买菜能寻找到机缘,那就一定能寻找到机缘。
这样的行为虽然有些逗逼,但为了成为先天强者,自己连去工地上搬砖都忍了,再去菜市场卖菜又有什么了不起?
不是有那么一句古语,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