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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是一条新的短信:我的小说还满意吗?如果能吓到你的话,应该不算太差吧,真希望能用在你的新刊上,文章没有命名,如果可以的话,就叫《温床》吧。等你的回音,知名不具。
知名不具?是谁,是谁在跟她恶作剧,短信号码上显示着一长串数字,应该是从网络上发来的。这封信是瞎编的?只是稿子而已?岑雪的脑子更乱了。可这个人怎么会对岑家的事知道得那么清楚,妈妈什么时候打过电话给她,爸爸什么时候回来过,甚至妈妈的那些心理活动。
这个人最有可能的就是秦朗,只有他听岑雪说过那些家事,但秦朗是绝对不可能写出这么多东西的。因为,就在岑雪回到老家的第一个晚上,他们见面的那个晚上,他掏出了和女友合影给岑雪看,居然不知死活地炫耀幸福,她简直要气疯了。见到他才知道,其实一直不能忘记他,所谓的放下只是自欺欺人,毕竟是岑雪第一个深爱过的人,怎么可以就这样放弃呢。
妈妈说过,爱的背面并不是恨,而是忘却。怎么也忘不了的,其实还是爱吧。
岑雪把烂醉如泥的他带回了家,然后按照曾经在小说里写到过的死法,用胶袋套住了他的头,用透明胶牢牢封紧漏气的地方。他死得很干净,也很安静。岑雪还来不及处理尸体,那个保姆就回来了,仓促中,岑雪把他塞进了那张大床下面右边的抽屉里,甚至没来得及撕掉他头上的胶袋,直到现在,也还没来得及处理。
莫非在另一边的抽屉里,真的藏着妈妈和爸爸的尸骨?莫非妈妈发现了岑雪的秘密,把秦朗头上的胶袋给撕开了,而他正好没有死透,又复活了?莫非这个家里还有其他的人?天知道那个该死的保姆究竟做过些什么…
就在这时,忽然传来了敲门声。嘭嘭嘭。很有节奏,很有理智的三声,从紧闭的卧室里传了出来。
岑雪慌了,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用颤抖的声音问道:“是谁。”
嘭嘭嘭,没有回答,只有敲门声继续,依然很有节奏,很有理智的三声。
十三、侬情似铁
1、
秋意愈来愈浓,阳光愈来愈吝啬。每天,他辗转在房间里,烦躁得像一只失去方向感的陀螺。在床上耽搁了太久,他终于起身去洗漱。
漱口杯是紫眸从香港带回的,不锈钢质地,式样独特。刚刚注入清水,原本清澈的自来水突地泛出丝丝的殷红,瞬间,弥漫成一杯鲜红的血。
他瞬间呆楞,不知不觉冷汗湿透了脊背。换个塑料杯子,同样的水龙头再接下同样的自来水,凝着眸子注视,依然清澈见底。他匆匆倒了不锈钢杯子中的水,深深呼吸,暗暗劝慰自己:不要怕,从今往后再不用这不锈钢杯。
然而,不仅仅是杯子,就连不锈钢饭盒装便当,他也能从清淡小菜中吃出浓重的血腥味。或许他患上钢铁制品恐惧症,这一切都不过是自己的幻觉。可是,他仍然会被那不时出现的红色吓得头皮发麻。那如血的颜色如此触目惊心,那浓重的血腥味如此令人作呕,真切得完全不似幻觉。
紫眸却看不见也闻不到,尽管他们一样使用这些不锈钢制品。
如果一定要解释,那就是,他见了鬼。而紫眸感知的,只有他苍白的皮肤,惶恐的眼神。她温柔地说:“多休息,别为工作伤了身体。”
2、
开始有梦魇的纠缠,每每迎来新的一天,他用力揉捏紧绷的太阳穴,叹息不得安稳的睡眠。望向鞋柜,紫眸放鞋的位置空空。今天,不须仰视她。
如果美丽是一种权势,他臣服紫眸。然而,她父亲是自己厂里的老总,这臣服里又多了些卑微。她每每出门,他都要蹲下来为她扣好皮鞋。她没要求他这样做,可是他认为自己的付出也仅限于此。他总是自卑地揣测,紫眸到底爱上自己的什么?
彼时,她的身边是一位气质出众的医生。她们走到哪儿,都能收获许多或艳羡或嫉妒的目光。而自己呢?只是她的众多倾慕者之一。
他默默追求着她的不近可能的垂青,却也残忍的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个没有任何依附的孤儿,不过是工龄只有三年的小小工程师。
幸好,优秀的男人是难守的。渐渐地,紫眸向他倾诉关于感情的困扰。那位医生最终离他而去,他的爱情才鼓出沉默的花蕾。她竟然真的和他走到一起,出乎所有人的惊诧,她挽上他的臂弯,唇角弯出微微的笑容。
然而,拥有后又不知珍惜。爱莎的出现,他背叛了曾经痴迷的深情。
紫眸关切地问他何时开始有幻觉和梦魇时,他却支吾了良久。其实,是在爱莎失踪时开始。却必须要隐瞒的。他还有另外的女人,有时,自己也无法接受。
如果说紫眸的美是明清时代的仕女,高雅清远,那爱莎则是日本AV女郎,香艳浓郁。紫眸适合远观,爱莎更适合亵玩。
晚上加班,他和爱莎经常藏谧于巨大幽暗的炼钢房。在尚存余温的某个角落,彼此索取,消魂蚀骨。巨大的钢铁架构下,坚硬的铁灰色更突现她娇小身躯的白皙。一次再一次,他们尝试着偷情带来的欢愉。她是那么柔软,只轻轻一碰就能溢出汁液。层层的春潮使她周身温烫,她纤细的手臂象是轻柔的水草,丝丝缕缕地纠缠,令他沉溺其中,不愿自拔。
爱莎,却在他的世界消失了两个月。消失的前一天,她办好辞职手续。很多人看见她带着行李离开,却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3、
晚上,紫眸带回许多安神药,“亲爱的,真不忍看你这样憔悴下去。”她的声音轻柔得像只小羊,甚至殷勤地为他倒来清水看他饮下。这样熨贴的温柔让他很是受用,心便有些飘飘然。
许是喝多了水,半夜三点,他醒来。奇怪,原本睡在身侧的紫眸不在床上。空气里飘过浓郁的香气,像极爱莎身上的劣质香水。他寻着香气走去,在隔壁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见紫眸在月光下正梳着黑黑的头发。
她轻轻地,慢慢地梳着,那动作让他忽然想起爱莎。在欢爱过后,她也总会这样地梳理被他弄得蓬乱的头发。是长长的大卷,一边梳着,还一边幽幽的说:一梳梳到底,二梳到白头…她的家乡在江西,那里的女子出嫁,梳头时便这样说。
忽然,他倒吸一口凉气。紫眸分明是齐耳的短发,可她梳头的动作却仿佛头发很长,她的手一直梳到腰际。他不禁往她的身后靠近,想看个清晰,说不定又是一种幻觉。
镜子中的紫眸,闭着眼睛,嘴巴却一张一合喃喃自语。他再轻轻地靠近,立刻听清了她呢喃的话语。他的全身猛然战栗。她仍是轻轻地说:一梳梳到底,二梳到白头。而且,带着纯正的江西口音。
莫非爱莎死了?而紫眸被魂魄附身?不,他还是坚定地告诉自己,世界上绝对没有鬼魂。或许,这还是幻觉。紫眸梳完了头,慢慢走回卧室,躺下后安然入睡。他仍然为所看到的忐忑不安,只得狂乱地甩头,直到紫眸发出均匀的鼻息,他才慢慢走向卫生间。
黑暗中他依然对自己说,一定不是附身,肯定是幻觉。如果是附身,她怎么会这么轻易就罢手饶自己?他不经意的摸向电灯的开关,或许又跳了闸,或许停了电,他扳动几次开关,周围仍是一片黑暗,只得摸着墙壁走近马桶。释放完绷紧的小腹,他开始洗手。
突然,哗哗的水流声戛然而止,一个熟悉的女声响起:亲爱的,我已经听你的话辞了职,我乖吗?是爱莎的声音,那声音似乎带着温热的气息,就在耳边。他的心狂乱地跳起,赶紧直起身。镜子在惨白的月光映照下,突然浮现一张熟悉的面容,长长的头发遮掩下正是爱莎的眉眼。她的眼神雪亮,如同寒光凛凛的刀锋,从镜子里朝他逼近。
爱莎,莫非他真的来了?他双腿一软,晕厥过去。
4、
“怎么?你会睡在卫生间?”紫眸的声音将他唤醒,“看来要多服安神药,你好象在梦游,医生说睡眠质量不好的人可能出现梦游。”
费力地睁开眼睛,已经是大白天光。他爬起身,用凉水冲脸,希望能打起精神。他劝慰自己,昨夜已经过去,现在又是天明。
镜子里,他的眼圈带着微微的青紫。同事们曾暗笑他,说刚结婚的人不知道爱惜身体。他只得苦笑,想起隔壁帮人看相的李伯说过,出现青紫的眼圈多数是撞了邪。只可惜,他当年没有请教如何破解。
想着仍是不时出现的血红颜色,想着昨夜见到的爱莎,他的精神濒于崩溃边缘。
市里领导来到工厂视察工作,可是他就在他们的眼皮下把本来要浇铸的钢水重新回了炉。本来,他是要为新来的实习生做示范的,领导们当时立刻铁青了脸孔。
这样的失误已经不是一次,这让他失去了这个月的所有奖金。然而,他一向技术纯熟,失误,也是从爱莎消失后才发生的。
晚上,拖延了许久,他最终还是把自己送上床。之所以迟迟,是他害怕闭上眼睛再会重复那样恐怖的梦魇。
午夜时分,血淋淋的小婴儿被长长的脐带连着,逐渐下降至他的头上,婴儿的啼哭像饥饿的小猫,一边哭着一边开始胡乱地挣扎。不多时,那团血淋淋的东西竟恰恰掉落他的怀里。他不停地翻滚,鲜血染满洁白的床单,绘出猩红的图案。
许久,婴儿无法摆脱,在血淋淋的头部突然张开一声晶白的眼球。他清楚地看见,里面没有黑色的瞳仁…
还是挣脱出这个梦魇,他死死地瘫在床上。他的双眼直直的瞪了一个多小时,疲惫终于使它们再次闭合。梦魇却是继续,那个婴孩翻着晶白的眼睛,竟然开口说了话:“爸爸,我好热。”
他一惊,试图用手把他推开。和那孩子皮肤接触的地方竟有被火灼烧一般疼痛,那孩子并不松手,只轻轻扭转头去。他脸的反面原来还有一张脸,光线有些暗淡,他看不清。突然,那面孔自内而外散发出了刺痛眼睛的白光,光芒如同被融化的钢水,渐渐幻化出爱莎的眉眼。她妩媚地笑一如从前,张开血红的唇,对他说:亲爱的,他好热。她的手将他的脖子箍得越来越紧,他近乎停止呼吸。
“你怎么了?又做恶梦?”紫眸轻柔的声音将他再次逃脱僵梦。她开了灯,柔和的光使他缓缓的回归现实。他的头发已被汗水打湿,脑子像裂开般的疼痛。
“真是病得不轻了,你神经衰弱到说胡话了。”
“胡话?我说了什么?”他紧张地望向紫眸关切的眼睛。
“没听清,我睡得很死。”她翻了个身,重又睡去。
他略微舒了口气,生怕在梦中说出隐言。他真的快要崩溃了,这样痛苦的生活简直生不如死。可扪心自问,能怪谁呢?毕竟是自己杀了爱莎。
5、
爱莎的职业是售楼小姐,他和紫眸结婚前在她手上买下了结婚的新房。初见时,她带着谄媚的笑容一下便拨动他的心弦。在紫眸面前他显得卑微,爱莎的谄媚,使他多出尊严。于是,两人的关系比那张房产证明更快落实。她是个起点极低的女子,这让他的心在自卑与自尊中得以平衡的支点。
可惜,他们注定只可开花不得结果。紫眸能让他少奋斗了十年,他需要用婚姻来买单。爱莎的意外怀孕,使他感到偷情的危险境地。他下定决心要和她分手,她却一反常态地任性起来,三番两次在工作的时间前来纠缠。他不得不铁了心,想了个干净却恶毒的办法。
爱莎辞职这天,办完了所有手续给他打了电话。他告诉她,下了班见面,然后和她从这个城市逃离。在控制室里,他远远望见她,只有两秒的迟疑,他对准她的位置按下按钮。重达两吨的钢锭刹时砸在她的头上。当钢锭被磁力起重机弄走后,地上陈列着的不再是那个漂亮的女子,而是一滩血肉模糊分辨不出人形的肉泥。她终于不再威胁到他的前途。
这当然不够,尸体会被发现,一不做二不休,他把她的尸体投进了炼钢炉里。只消几秒钟,钢水就将她吞噬,连一丝烟都没有冒出来。那炙热如岩浆的钢水即使石头一沾到都会立刻被融化,第十八层地狱的烈火恐怕也只这样的温度。
整个过程顺利而短暂,完美得像场幻梦,她似乎根本就不曾来过。可那缸钢水出奇的红,仿佛浸满了她的鲜血,心虚的他让那锅钢水多次地回炉。也从那天开始,他一看到不锈钢制品就会产生各种幻象,工作的时候经常无意识地让钢水重新回炉。
鬼使神差,这天,他竟然只身来到了工厂。空荡的厂房里,似乎还隐隐回荡着爱莎的爱吟。不得不承认,他是想念她的,只有她才真正让他放松,真正感受男人的快慰。
失去了的,往往又莫名的可贵。他忍不住跳进当初融化她的那口钢锅,现在是检修季,炉膛冰冷。他抚摸着冰冷的金属内壁,想到她当初承受的一切,她是否感到疼?
李伯说过,想要看见某人的魂魄就去他死亡的地方,因为那里怨气凝重。
他闭上眼睛,温柔地呼唤她,爱莎,我向你忏悔,请求你的宽恕…一遍,两遍,三遍…爱莎的名字第九遍被唤起,她竟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依然长长的大卷头发,依然艳丽妖娆的媚笑,那么真真切切,恍如从前。
真的是爱莎?他不知所措,激动地把手伸向她,她也把手伸给他。她冰凉的手只轻轻一碰他的指尖,立刻收回。随即蓦然一指,钢锅突然迅速升起。他惶恐地望着爱莎,可她只是微笑着,默默无语地微笑着。
他豁然明了,她是绝对不会原谅他的。
求生的本能让他企图逃跑,可越是紧张越是爬不出来,钢锅已经提升到一个即便他爬上了锅沿也不敢向下跳的高度,却戛然定住,然后以自由落体的速度猛然下降。
巨大的声响有如轰雷般地炸开,他的眼前渐渐模糊,却恍惚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端坐在控制室里。他想看个究竟,可是眼睛已经不受控制的闭合。
6、
再次睁开眼睛,他已经身处一间充满消毒水气味的病房。头上缠着重重的纱布,手腕部有些刺痛,一个护士正在为他打点滴。
护士走后,他看见了坐在病床对面的紫眸,还有爱莎。紫眸递过一张支票给爱莎,“如果你不是不听话和他玩起了真的,我本来可以给你更多的。”紫眸的脸色有些阴沉。
爱莎垂着头收起支票,“我,以后都不会再回这个城市了。”
她们说的是什么?
他心潮澎湃,不过可以肯定,肯定与自己有关。
爱莎走了,紫眸对着镜子涂上妖冶的口红,美如罂粟。一个男人进来,紫眸巧笑嫣然。男人正是他曾经的情敌医生,可紫眸把腿亲昵地搭在男人的腿上,任由他抚摸。
感觉全身的血都冲向头顶,他想起身质问,可僵硬的躯体不能动弹丝毫,喉咙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你说他还有知觉吗?”紫眸问医生,“我的意思是,他看见我们这样会不会有想法。”
医生笑笑:“早就告诉过你,他现在是植物人。”
终于,通过他们的交谈,他明白了事情的全部真相。爱莎不过是他们的棋子,而他从头至尾都在被他们设计。
医生工作在精神科,他始终是紫眸的真爱。那些炼狱般的梦魇都是紫眸给他的‘安神药’的疗效,其实这是一种新型致幻毒品‘痴情’。毒品设计的目的是让服药的人想看到什么都能看到什么,而他终日对爱莎的悔念更使他深信发生的一切都是幻觉。
而那些血红颜色和血腥气息,是因为紫眸在所有不锈钢制品里放置了化学药品。至于爱莎附身也是她在装神弄鬼,爱莎根本就没死。他不过在幻想中把她给杀了,然后在梦话中把恐惧都说了出来,紫眸安排爱莎一次次出现。最后那天,紫眸在控制室里看到他被爱莎吓得不知所措时,操纵机器把他从高空扔了下去,变成了高位截瘫的植物人。
“你打算让他什么时候死?”紫眸漫不经心地用纤细的手指指向他。她的无名指上,有一枚白金戒指闪烁着光芒,那是他送她最昂贵的礼物,上面刻着:浓情似铁,情比金坚。
“不急,刚拿到医疗保险金不久,人家会起疑心。等他的试验再多做一点,难得有这么近距离的活体试验品,到时候再让他死还能再赚两百万保金。”男人有些心急地把手伸向了紫眸下半身那比腿更深的地方,他厌恶地闭上了眼睛,却不能塞住耳朵不听紫眸放肆的喘息。
一滴冰冷的泪在脸畔坠落,他知道等待他的是更加可怕的,不会再醒觉的梦魇炼狱。
十四、谁丢弃了叶眉
1、
接到李芙电话时我正在看小说,那是部很精彩的悬疑故事,已经接近尾声了,思路被打断令我有些不快,而更让人不快的是,打电话给我的,是李芙。
李芙央求着说要和我见面。我含含糊糊地答应了她,然后懒洋洋地开始动身去往李芙等我的地方。
新天地的咖啡馆里,我看见李芙时,几乎不敢相认,面前这个名媛闺秀般的女子会是当年依靠我家资助的寒门丫头。我想我和她已经有近5年没见了吧,自从李芙大学毕业签了一家高薪外企之后。
早些年,我家条件相当不错,妈妈善美,爸爸帅气,而我,正是备受双亲娇宠的公主殿下。初三那年,我结识了李芙。那时候,学校组织了一场和贫困学生的互助活动,我和食不裹腹的李芙结成了对子,我的父母为她负担了高中三年的学费及生活费用,她很争气地考上了大学。但是,命运关照她的时候,却对我开起了玩笑,高三那年先是我那相亲相爱的父母突然宣布离婚,接着我跟着生活的妈妈出了车祸意外死亡,我高考落榜,后妈为爸爸怀了孩子,爸爸的新家便不欢迎我常住了,我十八岁后,钱也越给越少。接连的突变,让我不再是衣食无忧、心灵饱满的公主,变成了混迹社会、冷肠子冷血的小浪女,在饭店做端盘递盏的服务生,在休闲服卖场做替人卷裤边的售货小妹,甚至在浮华喧闹的迪厅里向老男人推销槟榔,并且抓住了一个有钱的老头子,所以,我才有闲情钻研一部长篇悬疑小说,才有面子和衣物可穿地去见见李芙。
“叶眉,如果没有你和叔叔阿姨当年的帮助,我绝对不会有今天的。”李芙眼里灼灼的分明是诚意,“不论你需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我只想报答你。”
看着李芙,我很是嫉妒。
李芙和我真的长得很像,从小就像。除了我是披肩长发她是齐耳短发外,就只有她左腮上那枚小小的黑痣可以分辨了。当年看见李芙面黄肌瘦的小照片时,我就觉得那是自己,我不允许“自己”那么可怜,才挑她做作资助对象的。可是,和孪生般的李芙结识,不仅分去了父母对我的专宠,还夺去了我所有的幸运,在她不断上升的同时,我却遭遇了一系列的厄运。李芙就像一株恶毒的植物,她攀附着我的生活,吸尽了原本属于我的营养茁壮成长,我时不时地会恨她,尤其是当她毕业签了高薪外企之后,良善地说从此要资助我的时候。
所以,我从她身边哇哇叫着逃开了,我愤恨地大喊:李芙,我才不需要你这个乡下丫头的帮助!但是,李芙总能想方设法地找到我,不论我藏在哪个城市的哪个角落。我们很奇怪地保持着一种不见面的联系,她为我丢了稳定的工作,因为我没有固定的安身之所;她每月都给我寄生活费,我从来没取过,收到单子就撕掉,直到有一天,看到她在汇款单上留下“叶眉,我爸妈车祸过世”的字句,我的心情竟奇妙地变好了很多,高高兴兴地兑取了那张单子上的1000元。
李芙说,这些年,为了跟上我的脚步,她做起了时间灵活的职业写手,专门撰写爱情故事,已经集结出版了三本。分手时她还说,自己现在租住在市郊一处小公寓,打算再多攒些钱,在上海买两套房子,一套给我,一套自己住,她想我们俩可以安定在这个城市,做一辈子的朋友。
2、
和李芙分开后,走在回去的路上,街灯次第亮起,我拐去药店买了瓶安定,顺便在脑袋里重温了一遍那本快看到结尾的悬疑故事,我很喜欢其中关于谋杀的设计,我想我可以把它尝试在丁海生的身上。丁海生就是我在夜场时用槟榔吊回来的那个有钱老头子。
明天早上,讲究养生的老头子晨运回家后会照例喝杯温热的淡盐水。安定片只要事先被磨成粉,放在盐盒里,就不会被他发现。而我就在晨运后找个借口离开,去人多的地方,制造点儿不在场证据;然后小心地回家,走安全通道而不坐电梯,不会被人发现;回家后,先带上手套,把门窗关严打开煤气,去厨房把那把沉重的斩骨刀架在半开的厨房门上…
上周末,我偷听到老头子和他儿子丁翔北约好,要他明早来家里,两人一起去律师楼写遗产分配。做完这些,我就可以走安全通道悄悄离开,然后去另一家超市,或者快餐店,找个服务生吵上一架,这会是很重要的不在场证据。因为这时候,大概丁翔北就要回家了,他进了屋后一定会发现浓烈的煤气味道和昏迷不醒的老头子,然后,会冲到厨房里关煤气。只要他一推开厨房门,那把刀掉下来,和坚硬的青瓷地砖产生几个小小的火花,一定会引起爆炸…
我没有使用悬疑故事里设计的门铃引爆而先期弄坏了门铃,在港剧里我看过,按门铃会引起爆炸,但门外的人可能不会被炸死,而我,这次一定要让丁家的两个男人都死。只有这样,我才会成为唯一的财产继承人。为了保险,昨天晚上,我甚至关上灯在黑暗的厨房里试验了好几次,那把刀掉在地面,立刻会溅起花火,美丽极了。
我以为这是天衣无缝的设计,几乎要偷笑起来。
老头子是上海滩最早炒股的人,究竟有多少钱我一直没弄清。看上去他对我不错,早年丧偶的他娶了我,也愿意给我买名牌衣服和首饰,可就是不肯让我真正管家,也不让我出去工作,只让我做一只煮饭烧菜可供消遣的金丝雀,并且,把我抛弃在遗嘱财产之外。而他的儿子丁翔北比老头子更吝啬,诱惑过我的身体后还坦言说,即便老头子死了他也不会娶我,因为我是她的后妈。所以,我将会被抛弃第二次,毫无尊严地。
我不想像小时候一样再被人抛弃了,并且是一文不值地被抛弃。而不被抛弃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先丢弃别人,并且合理地继承遗产。
憧憬着不被抛弃的幸福,回到家的我做好了最后的准备,小心地把半瓶安定磨好,白色粉末掺进盐里。
3、
天还没有大亮,我就被丁海生推醒,拉我陪他一起晨练。空气清冷,吸进肺里是种冰凉的刺穿。
一切按照计划,晨跑完毕,老头子回家,我找了个借口去买东西,我去了一家离家比较远的超市,付钱的时候故意和收银员拌了几句嘴,相信我的形象会让她留下深刻印象之后才回家。我到家时,老头子正如计划昏睡在沙发上,桌子上是一杯喝得只剩一丁点的淡盐水。我赶紧关门窗,放煤气,最后把斩骨刀架在了半开的厨房门上,一切都做好后,我满意地走了。
我走的是楼梯,可我才刚下了一层楼就听见楼下有人往上走的脚步声。这紧要关头千万不能被人看见,我赶紧转身往楼上跑,可没有跑多久,又听见楼上也有人在往下面走。真是见鬼了,放着好好的电梯不坐,大家都走什么消防通道?着急也没有办法,已经有人看见我了。
“叶小姐也赶着出门?今天电梯正赶上8点人上班的时候坏,也耽误你了吧。”是保安,说着这话,还认真地看了看表。真是计划没有变化快,现在不但有人知道我回过家还记住了时间。来不及多想,不在场证据的事情还可以再想办法,现在必须赶紧离开,不能在这里再撞到丁翔北。
我慌乱地跑到了预先想好的快餐店,叫了些吃的,等着时间过去。只要丁翔北回了家,动了厨房门,爆炸一定会震惊整个小区,爆炸后,就连做过手脚的盐和桌子上的水都会变成一堆没有任何调查价值的垃圾。很快,警察会打电话通知我,那时候我再回去。可是,一直等到上午十点,手机也没有任何动静。
等待真是世界上最折磨人的事情,我实在忍不住了,便给丁翔北打了个电话:“你今天回来吗,想吃点什么?”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自然些。
丁翔北说临时有事要办,说不准什么时候回去,便不耐烦地挂断了电话。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该怎么办?两个小时过去了,老头子十有八九已经被煤气给熏死了,如果警察比丁翔北先到家里,自己刚才回家又被那么多人都看见了,调查起来,真是有嘴也说不清。还是逃吧。只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一切都来得及思考,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想起了那天李芙对我说过的话:不论你需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我只想报答你。
4、
我给李芙打了个电话,说自己遇到了点儿麻烦,想去她那里住几天。她立刻答应了。
很快,我带着早先预备在外面的户口、衣物和首饰,赶到了李芙租住的小公寓。公寓位于市郊的市郊,正好符合我的需求,能越少和人接触越好,我害怕被人发现。
真正和李芙住到一起后,我才发现自己没有选错人。李芙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不是看书就是在电脑前写作,几乎很少和邻居打交道,就连买衣服和化妆品也喜欢在网上交易。用流行的定义,李芙应该算是绝对的“宅女”。
李芙很高兴我能和她住到一起,她期盼多年的报答终于可以实现了。
直到那天,李芙在网上看到那条新闻的时候才意识到,我遇到的麻烦究竟有多大:丁海生父子在一场疑似人为的煤气爆炸事故中丧生,警方已经把叶眉列为重点嫌疑人。
李芙说:告诉我实情,我想帮你。
我便哭出了声:老头子对我太坏了,他只把我当佣人,还不准我离婚,他说,如果我离婚是分不到他一分钱的,他儿子也欺负我…我才…我哭得梨花带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看到新闻后的恐惧,我还没有准备好向警察解释当天发生的一切。
李芙搂紧我的肩安慰我:我就知道,你一定是遇到了实在过不去的难处,我一定会帮你。李芙还说让我相信她,把当天发生的一切都说一遍,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
我真的相信李芙吗?不,我只相信自己,不过我还是半信半疑地把事情都告诉了李芙,我太需要倾诉了。但是,很快,我就后悔了,因为我在李芙的手机上发现了110的拨出记录,她一定是把我告发了,这个恶毒的女子,以帮助的名义。
所以,我把用剩的半瓶安定磨碎了,放进李芙睡前喝的牛奶里,然后去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个很廉价的热得快。两个小时后,李芙昏睡过去,我扇了她两下耳光她都没醒。我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放进了李芙的铁皮饼干盒,换出了原本放在那里的她的各种证件,再把自己的结婚戒指戴在她的手上,外套也换给李芙,外套的口袋里还有我的手机。午夜时分,我在接通电源的热得快附近制造了一点儿明火,并把火引到了李芙躺着的床上。而我,带走了李芙的证件和手机,还有一些衣物。
5、
火势越来越大,我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现在是午夜,邻居们都在睡觉,等大家发现的时候李芙已经面目全非了,而饼干盒里的证件却不会烧坏。
第二天,我在一家小店里剪去了长发,换了个和李芙一样的齐耳发型,还在左腮上,纹了一枚小小的黑痣,换上李芙的衣服。
站在镜子前,我欣赏着自己的新形象,全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我已经是知名写手李芙了,也许,还有不少没有兑付的稿费等待着我;也许,今后我就要改走悬疑小说的路线了。电视上正播着一句广告语:宛如新生。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我悠哉地去吃了点东西,几天来的紧张和焦虑已经渐行渐远。我把一部分首饰送到了典当行,换了些现金,然后去银行用李芙的身份证想开个新户。
“对不起,李小姐,请您稍微等一下,系统出了点问题。”柜台小姐礼貌地说,然后就拿着身份证跑到了值班经理那里。两人似乎是对了一阵话,经理还不时用眼角的余光瞄了瞄我,这让我有些紧张,不过他们应该不会认出我并不是李芙。
值班经理打了个电话,柜台小姐面带微笑地回到了柜台前:“好了,李小姐,只要再等一下系统就会恢复了,耽误您的时间了,真不好意思。”小姐很殷勤,这让我稍微放松了一些。大概十多分钟后,有人从背后拍了拍我的肩,我回头,是两个警察。
他们说要请我到公安局协助调查一下丁氏父子的案子。我慌了。
“前两天你不是已经把打电话自首了吗?还寄了一份详细自首信快递给我们。”警察掏出了手铐,“我们等了两天,都没有看到你在约定的时间出现在公安局,后悔了吧,毕竟自首谋杀的罪名还是不小的。”
我的脑子木了,原来前两天李芙打电话报警是…但是,现在她已经死了,一切都晚了。我被押回了公安局,并亲眼看见了李芙的自首信——
“这个世界上,我只有叶眉这个亲人了,是她当年的资助,才有我今天的一切。我每时每刻都在想怎么报恩,我有时候觉得非常对不起她,因为自从遇到了我,她就失去了原本的幸福生活。现在她的婚姻也这么痛苦,我想帮她,所以,我杀了丁海生父子,只要今后的她会幸福,我愿意付出一切…”
自首信里,李芙把整个犯罪经过都叙述得完全准确,就连和保安相遇的细节也讲了,警察调查后,已经确定,李芙就是杀人凶手。
我被羁押期间,李芙公寓里‘叶眉’被火烧死的案子又浮出了水面,我的精神完全崩溃了。警方推定:性格孤僻的李芙,在布下杀害丁氏父子的陷阱后带走了叶眉,让她免于受到伤害,但得知真相的叶眉对她的做法并不认可,反而劝她自首,自首后的李芙心理失衡,想到自己即将面对法律的审判,她迁怒于叶眉,把她也给杀了。至于李芙为什么在连杀三人之后,没有逃逸,反而若无其事地继续生活,因为“我”现在的精神状况极差,审讯无果,但犯罪事实成立。
明天,作为‘李芙’的我,会被法庭宣判:谋杀丁氏父子罪名成立,谋杀叶眉罪名成立。
我想,我彻底地被丢弃了,被疼爱我的妈妈,被再婚的爸爸,被圈养我的丁海生父子,被诚心报恩的李芙,被一直不甘心被丢弃的自己,给丢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