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这些东西还是留在这里的好,留下让它们继续按照自己的规律繁衍,然后在一定的时间里在过来消灭上点数量,控制一下公母的比例,至于这安全问题,他也能带着其他人过来将这里的天然围栏在收拾一二,有了这么一个地方,想来这打猎的压力会更轻省些,他也能多留些心思在自己的修炼上。
心下有了主意的马芳想到这些,立马将原本的打算又放了放,这北山一代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探索的想头了,有了这么一个阵法,马芳很清楚,已经不可能再有更大的惊喜,与其漫无目的的瞎转,还不如转头去将人带来,为这个将来的养殖重地好生谋划。
…
田二等人在马芳走后,已经顺利的将马芳指点的洞穴周边探查了个遍,果然是个动物冬眠的洞。
“看这脚印,安大郎,这是你说的狗獾子的脚印吧?”
“还真是,瞧着有大有小,估计这洞里可能数量不少呢。”
“快,大家轻声些,在周边找找,还有没有类似的,狗獾这东西狡猾的很,一般一个洞穴能有两三个出口,多的时候四五个都有,咱们好容易寻到这东西,可不能让它们逃出去。”
一听是狗獾子,好些人都兴奋起来,这东西可是好货色,不说那皮子比兔皮都厚实些,就是那油也是好东西,陈大夫前些时候就已经和他们这些打猎的说过了,让他们注意些,看到了千万弄点回去呢。
对于如今山里唯一的大夫,所有人认知中最有本事的读书人,陈大夫的话那是相当的有威力的,仅次于给了他们安全生存之地的马芳,所以一想到能完成陈大夫的请求,大家力气都上涨了一个档次。
“乖乖,还是马头儿的运气好啊!这随手一指,就能指出这么个好东西来,咱们可也不能太没用了,一定要好生将这个洞穴给掏空了不可。”
马六那嘴巴永远那么快,这边连其他的出口还没有寻到呢,他这里已经立志要掏空了这个狗獾洞穴了,其他人听着不由的笑了起来,虽然大家也都是这样的想头,可谁也没有他这么直咧咧的往外嘟囔啊,毕竟这东西狡猾就是不是打猎出身的人也有些耳闻,知道即使他们这么些人,人人都有兵器,可若是遇上猎物一拥而上的窜出来,未必真的能保证一只不拉,所以都不敢说什么大话,也就是马六了,这家伙是所有人中最是心憨嘴直的才会这么不忌讳,好在大家都已经熟悉了,还长时间在一处打猎,交情很是不错,不是前些时候相互陌生,相互观察磨合的时候,知道他没有别的心思,所以最多就是笑话一下,再不会对他有什么不满的。
可就是这样,安大郎还是忍不住插嘴刺了一句:“就你本事,我们都没用啊,谁不知道掏空了最好,只是我爹说了,事儿可以做绝,话不能说绝,凡事说话的时候总要留点余地,你看看,让你这么一说,若是逃出去了一两只,我们回去还能有脸?”
这话在理,就是田二也不敢包庇马六了,忙打着圆场说道:“安老爹说的总是对的,那可是十里八乡都敬佩的老猎户了,安大郎,这里就你们兄弟有对付狗獾的经验,咱们都听你们的,争取全带走,就是带不走,也要弄走大部分,陈大夫可是说了,那油有多少要多少呢,还有那皮子,秋天的时候咱们虽然打猎不少,可到底野鸡什么的偏多,皮子还是少了些,看看咱们家里,也就是咱们出来的这几个能有一人一身的皮褂子,家里可还缺着呢,想想那狗獾的厚实皮毛,我想想都觉得带劲。”
一说起皮子,大家伙儿也跟着点头。柯家老二更是厉害,不过是眼珠子转了一下,就对这狗獾子皮都已经有了计划了。
“确实,若是这次能多弄些,哪怕是一人分上半块也是好的,我听安老爹说,这厚实皮子做护膝什么的最好了,咱们在野地里走也能不伤了骨头,免得老了得啥老寒腿。”
一说老寒腿,所有人都是一个哆嗦,就是往日不知道的那些人,只要一想到安老爹从入冬以来就躺在炕上不得动弹,还要敷药的情景也忍不住心中警惕的很,山里的打猎生活除了吃肉便宜些,其他的真是挺难的。以前让所有人刚开始打猎吃肉兴奋的感觉比平地里日子好过的想头,在这病症面前也立马粉碎的彻底。哪一种生活都不容易,在山林的面前,寒冷,病魔,粮食,盐巴都是猎户们最现实和艰难的问题。想想他们如今能过的相对惬意,真的是老天保佑。想到这些,大家伙儿对于珍惜两个字越发得有感触了。
“咱们还好,只要是能出来打猎的,只要收获,皮子总有的份,好歹能在袄子外头加件保暖的,就是一家一件,出门的总不至于太冷,可那些家里没人打猎的呢?像是王大娘家,还有秦家什么的,这平日里感觉已经够好的袄子,在这山里实在是有些不顶用,没瞧见他们都不怎么出门嘛,我昨儿晚上还听我娘说,让我多弄些皮子,有的多了和那几家好换点旁的东西,像是石匠家能顶工钱,王大娘家能给做皮靴,皮帽。又能方便了自家,多添置些好衣裳,也能帮衬了他们。可见打猎真是个不错的活计。”
柯家大哥难得感慨了那么一回,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可最后一句才说明了他到底想说啥,这个意思是,即使有老寒腿这样的病症比较麻烦,可是打猎的好处还是不少的是这个意思吧?可你说的是不是太婉转了些?大家一阵的懵懂。
“秋冬兔子皮最厚实,前几日我陷阱里弄得皮子就给了王大娘,三张皮子,做一双内毛靴子,两张是做靴子的材料,一张是工钱,很是划算,王大娘的手艺可是县里最好的。嘻嘻,明儿我就能穿上了,铁定很暖和。”
马六的堂兄弟和马六真不愧是一家人,这吸引火力的功力一点不差,这个得瑟劲,立马让人放下了柯家老大的螺旋思维,吐槽起他的嘚瑟来。
“你速度可真够快的,上回的皮子不是刚做了皮袄子嘛,这么快就又有多了?这兔子怎么尽是往你的陷阱里跑?”
“没法子,家里人多,挖的陷阱也多呗,努力就有收获。”
这样一说,那几个也不说酸话了,确实人家出力了,若是不满意,你也多下功夫呗,没什么不公平的。在想想前头柯家老大的话,自家如今这打猎手刚艺,在山里那也是大本事了。只要努力,就能吃肉,穿暖,不用担心被欺负,这样一想,这日子真是好啊!
既然这么好,那么自然一个个对于这洞里的狗獾子越发的火热了,一心想着尽量不遗漏任何一只,速度也加紧了好些,所以当马芳转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是一阵的忙乱。
“东面,赶紧点堵上。”
“西面也有烟出来了,那边的洞口别漏了。”
“烟熏成不成啊,怎么没动静。”
“小心点,别愣神,那东西狡猾的很,一个放松,说不得就窜没了。”
“来了,快,有两只一起出来了…”
第四十三章 探索9
抓捕狗獾的行动最终只能说是勉强满意,因为到底他们还是小看了这些都快成精的动物,明明只是找到了六个出口,可点火熏之后,却意外的发现居然有七处冒烟,这样一来,就有一处在他们的计划之外了,即使后来又派了人过去,可到底不如一开始就做了妥善布置的其他洞口,还是逃出去了不下五六只,至于剩下的,那绝对是一网打尽。
有猎户出身的安家兄弟在,对于怎么防止这些行动灵敏,精怪的动物,自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子,每一处出口附近的陷阱,不远处树木间用草打出来的大网,还有人们手里拿着便于敲击的大木棒,再加上长矛和弓箭,三层布置,若是还让这些家伙跑了,只能说这些人这么长时间的猎户是白当了。
狗獾所在的地方简直就是个老窝,也许小半个山都让他们掏空了,即使有逃脱了的那些,可省下的依然足足有三十多只,将近四十只的数量,让赶来帮忙的马芳都狠狠地吓了一跳。
而且让人惊异的是,这些被抓的狗獾里头居然没有一只是幼崽,都是成年的狗獾,这让马芳实在是忍不住了,利用神识往这洞中探了几次,终于发现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这狗獾的洞中,居然还有一个地方匍匐着好些的狗獾,而且还大半都是幼崽,只有五六只看着比较大的围拢着,安抚着那些幼崽。
不难想象,这一场人獾大战,人们固然获得了胜利,对于狗獾来说,他们也用了一招壁虎断尾,大半成年的狗獾从七个洞中逃窜而出,很可能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将所有人的目光引开,引着猎户们去追逐那些逃离的猎物,拼着损失一部分族人,换来幼崽的安全。甚至还安排了守护的成年狗獾,这估计是最后的一个后手,在引开猎户后,能有成年的狗獾在,自然能顺利的将幼崽们带领到新的栖息地,不至于在这密林中,成为移动的食物。再或者,即使出去的全军覆没。有了成年狗獾的带领,这个族群也能继续存在。
在马芳想来,这些狗獾们或许唯一没有想到的就是人们对于对付狗獾的经验会如此的精彩迭出,真的让这个族群有了最不好的结局,损失了将近八成的成年狗獾,算算唯一逃出去的那五六只,加上洞中做守护的那些,十来只狗獾,要抚养那马芳视线中将近二十只大小不一的幼崽,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儿,在它们成长的过程中,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风险,还会有多少中途夭折,这个族群,或许从这一刻开始,就已经成为了狗獾家族中弱小的存在。
马芳在这一场的较量中看到了狗獾的狡猾,动物的生存技巧,族群的延续,还看到了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看到了一种诡异的平衡。这个出乎人意料强大的狗獾族群,这何尝不是一种另类的盛极而衰?
“没想到这地方居然有将近四十只的收获,可惜了那逃走的几只,咱们还是疏忽了。”
在最后关头给分到那第七个出口处的刘和一脸的懊恼,只觉得从自己手里逃出去这么多,很对不住大家伙儿,只是不知道怎么说,语气带着几分幽怨,大家都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这事儿还真不怪他,谁让那里是零时过去,啥布置都没有呢,能在第一时间拦下几只,已经是很有收获了。
在一个,那刘和毕竟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爹妈失踪,虽然说是还有窦掌柜照顾,可如今窦掌柜自己也没有肉摊可摆,自然没什么活计,说是照顾,也只是跟着一起做点杂活,刘和这个年纪,正是要强的时候,哪里能长久这样下去,最终硬是撑着一个人跟着当起了猎户,虽然还在窦掌柜家搭伙,却也算是独立的撑起了自己的家。
对着这样要强的孩子,大家即使嘴上不说,行动上多少也会多照顾几分,更不用说他本身就没啥错了,就是性子再粗,也不会苛求。
“成了啊,这就够了,好歹也给人家狗獾留条生路,一下子全逮着了,都不给人留个后,以后咱们猎什么去?”
难得田二还有这样的心思,开解还能说出笑话来,听得马芳都乐了,想想自己神识看到的一幕,跟着说道:“还真是这个道理,就和割韭菜一样,总要让人把根留着不是。”
“哈哈哈,还真是,得了,既然这样,咱们赶紧的走吧,这老窝也给它们留着,说不得明年咱们还能再来一回呢。”
“明年,我看悬,那狗獾子精的什么似得,连出逃都知道一哄而上,四散而逃,一套一套的,还能在同一个地方跌两次跟头?我看啊,三五年内,这地方,咱们是不用花心思了。”
这话马芳也赞同,就这些狗獾如今的表现,就知道这一次伤的太狠了,不逃出去三五座山,它们只怕是没有安全感的,那么大一个族群,就剩下一半的数量,还多半是幼崽,不离着猎户远点,它们还能活?这辈子它们估计都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至于为什么这里会有这样大的一个族群,马芳认为,估计和那些山羊,野鹿等是一个道理,那巨蟒倒是很懂得什么叫做放长线钓大鱼,这是养着这些猎物们在温水煮青蛙一样的蚕食,甚至刻意的控制着数量。这一点从这些猎物的产仔数量和规律上就能看出来了,越是产仔难得,这数量越是少。
马芳越想对着这些野生的畜生们就越是不敢小看,只觉得这往日真是小瞧了它们,以后自己该多多警醒才是。
另一边,大家对于马芳这么快回转也有些好奇,忍不住问起了他的收获,本来那些动物马芳就没有一个人私吞的念头,听到大家问,自然说起了自己的发下,这下子可把大家伙儿给惊倒了,真是从没有想过还有这样的奇事,若不是如今一个个的都背着猎物,身上带着血腥味,都有心去看看究竟了。
“好了,明儿再去也不迟,不用担心那些猎物会逃,更不用操心有外来的猛兽袭扰,巨蟒昨儿才在咱们马头儿手上伏法,大冬天的,这气息没有一周是散不开的,有这威慑着,咱们有的是时间。再说了,就是明儿过来,咱们估计也不可能都弄走了,这么多狗獾子,咱们每一个都能分上不少肉呢,一只半怎么也有五六十斤,就是和其他人家分分,也足够五六日的肉食了,还缺肉吃?还不如就这么放养着,等缺了再来。”
马六背着大大的背篓,一门心思要早点回家,这大冷天的,刚才打狗獾的时候还摔了一跤,脖子里灌进去不少的积雪,刚才斗得正凶不觉得,这会儿背心上湿透的地方却开始透出了寒气,再不回去,赶紧热水洗洗,换身衣裳,估计明儿就该得病了,他怎么能不着急,自然接口极快,当然说的也是极其在理的,大家伙儿立马都应和起来。
“还真是,这看稀奇,明儿去也成,今儿还是回去吃肉正紧,哎呦,说起吃肉,这狗獾子肉我还真是没吃过,怎么煮?”
“这个窦掌柜一定知道,不过这会儿这个不是要紧的,先取了油才是要紧,那个油是药材是吧?”
“是,听说治烫伤的?那冯铁匠家正好需要。”
“要是县城里和以前一样多好!听说这东西往年卖的可不便宜,一罐子足足有十两呢。”
“瞎,这么值钱,可惜了,这么好的财路,如今谁敢去县城?不对,是去了卖给谁?都不知道如今还有几个店开着门呢。”
“对了,听说,前儿又打了一场?”
“只是估计是这样,我爹去青葱崖顶上的时候远远看到县城方向冒烟来着,不是打仗,哪里来这么大的烟火气。”
“还是咱们这儿安生,好歹有吃有喝的。”
“不说那些乱七八糟的,先想想,这皮子怎么分?按人数,一人一张半,大家调剂调剂,这数字,卡的可不怎么的,做袄子不够,做靴子太多。”
“这都有了山羊和野鹿了,少些也没什么,问问王大娘,怎么做最划算就是。”
“这倒是,山羊皮做袄子也是很不错的,鹿皮做靴子最好,就是野猪皮,上回那个用来做鞋子也很是舒服。”
“其实兔子皮做衣裳已经不错了,你们要是有兔子皮,我和你们换就是,多给几张,一换五怎么样?一张狗獾换五张兔皮,正好家里让我娘他们也能一人做一件袄子。”
“你小子倒是精怪,这样你那半张的我换了,给三张兔皮,我凑成两张,给我爹做皮袍子。”
或许是前一个战争让大家心理上很是受伤,所以明明只是闲扯,可大家还是下意识的避开了战争有关的话题,往衣食上转移。马芳默默的听着,也不多话,只是走着自己的路。
明天,这一条路还要继续。属于他的探索之路,属于大家的猎户之路,依靠着这山林,避世而居,远离战火。
第四十四章 探索10
连着四五天的功夫,马芳基本上将野山岭所有的地界都兜了一个遍,因为这山上巨蟒被消灭,生怕更深处峻峰山的狼群过来,马芳还特意多绕了几遍,在野山岭和峻峰山交界的地方,设置了几个最新学来的阵法,不求能杀死狼群,只想着用一个迷踪阵,让狼群不会过界。
至于真个野山岭?如今真的是成为了山中猎户们的后花园了,不说旁的,就是那些圈养着的猎物,就足够让山上所有的人欣喜不已的,特别是窦掌柜,乐的每天都要过来看上一眼才满足,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有了这些,只要不断跟,他那屠户的手艺就不用担心没处使了。
整个野山岭也许是因为那灵气曾外溢的缘故,草药特别的丰盛,而且品质也意外的好,陈大夫都忍不住跟着打猎的队伍出来了几次,就为了新手采摘一些他感觉需要特别手艺才能完整取下的药材。
野猪被圈养着,还被加固了外围的防护,不会轻易出来,如此一来,整个山上真正有危险的东西自然就少了。兔子野鸡什么的,就是十来岁的孩子也能打到,除了还要担心有毒蛇,整个山都成了乐园,那些原本在青葱崖学习怎么当一个猎户的孩子们也开始跟着过来在这山上磨练本领。
冬日里明明应该是猫冬的日子,可因为这山,大家伙儿似乎又有了热情,当马芳开始转战其他山脉的时候,就是山里的老人也开始在野山岭出入了。
脚步踏上峻峰山,马芳忍不住为这里的险峻而倒吸一口冷气,果然每一座山都是有属于自己的样子,这里真的很不一样,每一处似乎都带着几分肃杀,或许也因为这样,这里才会是野狼群的聚集地。
马芳对于开发峻峰山成为自己又一个打猎场没有这样的打算,他来只为了一件事儿,就是来找山神居,他想知道这里是不是和野山岭一样,也因为没有山神,而导致灵泉外溢,若是没有,那么他能好歹能有些安心,这山里不会有巨蟒这样接近妖兽的东西,不会威胁到凡人和普通的生灵。自己也能少些麻烦。
甚至他也会因为这个对自己的未来工作稍稍松一口气。因为那代表,他将来或许不用一座座山的去寻,去找,去处理麻烦,说明这些山神很可能不是一个时期一次性走的,甚至还能根据周边几座山里山神居内灵泉的多寡,从而估算前后的时间差,做到心里有数。最好的结果是,这越是深山,走的就越晚,这样他就能有足够的时间,为这些失了山神的山神居做善后。
当然有最好的自然就有最坏的,那就是越是外围的走的越早,那他就该脸色发苦了,因为若是那样,深山里头,只怕已经有了他目前都不能招惹的存在,这样的话,以后的日子只有小心翼翼的过了,啥时候说不得就送了命。
有最好的,最坏的,还有麻烦却还能接受的,那就是没有规律,若是这样,只能说一句天生的劳碌命,有没有麻烦也只能一切靠运气而已了。
峻峰山的山神居在哪里马芳不知道,所以他能做的就是和野山岭一样,一寸一寸的去找,好在或许他这个山神运气还算是不错,不过是寻了一日,就找对了地方,最要紧的是,一进去,他就乐了。
你道是怎么的,马芳进去第一眼就关注的灵泉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啊,虽然说看上去也很不少,不过却是在七八成的样子,最要紧的是这灵泉边上居然有五个刻满了聚灵阵的水缸,里面盛满了灵水不说,他还能感受到中品水灵珠的存在,看到这一幕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不用说,上一任山神在走的时候,或许已经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很是利索的用千滴灵泉水凝聚了中品水灵珠,而且还一次性做了五个,这样一来,在山神离开时,那灵泉也许已经降到了最低水位,只是不让这灵泉干枯罢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即使岁月悠悠,千百年过去,那灵泉也只是恢复到了七八成的程度,很是根本的解决了灵气外溢的可能。即使现在没有马芳过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里最起码三五百年内都不用担心灵气外溢的情况出现。
有这么一个负责人,有心思,还有手段本事的上任山神,马芳感觉分外的省心,要是这里头那些山里,一个个离开的山神都能这么细心,那他是什么烦恼都不用担心了。
眼见着这灵泉没出问题,马芳也终于有了心思查看别的,这一看,他对于青岩山上自己的山神居就有些不满意了,你看啊,这人家走人的,一个两个都知道留点东西下来,自己的上一任怎么就没有呢?那野山岭山神居里有悬铃花,这里呢,除了中品的水灵珠,还有一颗紫芝,还是一千年份的,不用说,必定是上一任感觉走的时候年份不够,索性留下当个礼物的。
这紫芝可是好东西,超过五百年就不再是凡品,超过千年,已经是低级灵药了,马芳都不用做想,只要带回去,按照传承中最基础的炼丹手法稍稍炮制,吃下去,直接就能将自己的等级上升一级,成为第三级修士简直就是分分钟的事情啊,这能省下他多少的时间和功夫,实在是太及时,太有用了。
别的不说,到了三级,他神识可以达到一百五十米,寿命更是能到一百六十年,这真是让他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动力,这才是神仙啊,没有了寿命,啥都是假的,学的再多,也没命使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