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想到,上头居然会这么不着调,居然让他去一个他从来没有想过的地方。
“你们让我去琼瑶剧?还是还珠格格?你妹啊!这还让不让人活了?我的鸡皮疙瘩会全部阵亡的!”
阿玉睁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他可是武侠组,什么时候和琼瑶组勾搭上的,不是听说那里人手还是挺丰富的吗!怎么会找到他?这太让人意外了。
“这话可不能这么说,那个什么小燕子蹿红的时候,你不是也看过那些片子嘛,你该知道的,他们那什么尔康,什么阿哥,这一个个的武功其实也是挺厉害的是吧,飞到屋顶上也是常事,和人家西门吹雪,叶孤城的紫禁之巅没什么区别不是,这样算起来,和武侠也是搭的上的,让你去自然也就正常的很了,对不对?”
这叫什么话?这也能算是和武侠搭上边?阿玉觉得,这话要是让古龙,金庸那些武侠大神们听到,估计一个个都能气的直接头顶三花,立马归位了,可是他还真是难以反驳,因为他真看过电视,那里头一个个的功夫还真是不赖,什么飞来飞去的,就是那个什么卖艺的兄妹一个个功夫也是不弱的,几乎可以和七剑下天山里头红花会的人媲美了,要是正紧两本书凑一起,估计那清朝早就没戏了,顺带的说不得八国联军也能蝴蝶了。
好吧,这个说起来有点太远了,说正紧的,阿玉收拾了一下散发的思维,很是认真的对着先来传讯的组长说道:
“说实话吧,几经生死,我的意志还是很强大的,一般二般的吓不倒我,具体是为了什么?我记得,我们武侠组人员还没有富裕到这个程度,要插手别的组拓展业务的程度。”
组长讪笑了一下,摸了摸鼻子,不知道为什么,阿玉看到这个样子,想到了陆小凤,好吧,思维又散开了,赶紧的抓回来。那个组长开口了,一脸的不好意思:
“那个,阿玉啊!这一次真的是借调,真的,不骗你,要是骗人,我绝对是五雷轰顶,真的只是借调,谁让人家那组员出了意外,偏偏那个穿梭频率已经调好了,实在是没法子了,这只能找个有空闲的人去了,这不是正好你这空着呢嘛,还有几个月的假期,凑合着多跑一趟也就是了,反正待遇上是绝对不会亏待你的,这个你放心,借调费也全给你,组里绝对不沾手。”
“实话,说实话,到底出什么事情了。”
阿玉不为所动,开玩笑,就他,在位面呆了这么久,傻子也能培养成天才了,更可况他从来就不笨,肯定是这里头出什么大事了,不说清楚,就让他去,他才不干呢!
果然,阿玉的态度让那个组长立马萎靡了,吸了口气,然后说出了实施的真相,虽然这个说起来很丢脸,很让他们整个基地蒙羞。
那个原本穿越琼瑶位面的家伙真的还是很厉害的,工作很出色,和任何一个猪脚都能打得火热,顺利的打入内部,获取做多的资料,可是就是太出色了,在这个位面呆的不知道是不是时间太长,和那些脑残交流的时间太长,以至于他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不论是说话还是动作,甚至是思维都有了一定的改变,原本也没有什么,大家都以为,心理医生在呢,怎么也不会出事,可是没想到这一次就是爆发了。
他一回来,大家就觉得有些不对,可是还没看出什么,可是等到他休息的时候,和他女朋友开始吵架,他们才察觉,这是出大事了,那个什么动不动就是琼瑶腔,时不时来上一段我心痛什么的,把人家雷的不轻,还有那个招牌似的摇晃,更是惹祸,他们可是穿越人员,身体素质不说,在各个位面,好歹也是学过些防身的本事的,这手脚重的很,差点没把人给弄骨折了,这样一来还能有什么结果?还不是直接把人家吓跑了,像他们这样的工作人员,常年出差,找个女朋友容易吗?这一吹了,他们家老头老太都不干了,因为不知道自家孩子到底是什么工作,所以就直接以为是在单位受到了刺激,精神上受到了摧残,简称就是有点神经病了,这还得了?这年头,哪家不是独生子女?这唯一的宝贝秧子出了这么大的岔子,立马连着三姑六婆全找上门了,要基地给个说法,都闹上了法庭了。
有了这么一件大事,你说说,那个工作人员还能干活?人家家里已经直接把他困在家里看医生了,整个琼瑶组都被闹得沸沸扬扬的,就是其他几个穿越工作人员,也有了兔死狐悲的感觉,对于自己的精神状态很有危机感,集体申请休假,一时间这工作都没法子开展了,无奈之下,只好像各个组求救,而最先被想到的就是武侠组,没法子,就像是组长说的,人家好歹和武侠还搭点边不是!人家有武功,难不成让仙侠的人去?
阿玉听了这前因后果,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真是从来没有想到,这去一下琼瑶位面还有这么大的危机,他可是一直认为,那是他们所有位面里安全系数最高的地方了,不想里头没出事,人出事了!没说的,精神攻击果然犀利!
阿玉知道话说到了这里,那是不去也要去了,只要他还想着在这个单位混,那就不可能违背上头的意思,只是既然一定要去,他也不是没有条件的对吧!
“好吧,既然这样,我去也行,不过,有些事情我要申请一下,我想要知道那几个我去过的位面我死以后的事情,哪怕是一点片段什么的也是可以,好歹也让我安心不是。”
这是什么申请,这就是要挟,可是组长也知道这个要求他还真是不好拒绝,既然人家同意去了,那好歹也要让人家心甘情愿的去不是!不然活没有好好干,吃亏的还不是上头?
“好吧,这样你先休息一下,我去给你说说,争取这两天就把这事给解决掉,你也好安心出发,早完早了,说实话,阿玉,这事真不是我坑你,咱们自家的活都没干完呢!我没那么空闲管别人的闲事,你可别记恨我,说是组长,其实我也不过是个跑腿的而已,后勤还差不多,对了,上次动漫那个女孩子你还记得不?她也去琼瑶组了,也是借调,她可比你惨,这次估计出来都难,人家琼瑶组已经有一个人申请辞职了。”
说完这个大八卦,族长一摇三晃的走了,只留下阿玉,楞楞的看着门口,这么容易就达成了?他能再一次看到阿飞,看到花满楼他们了?近乡情更怯,估计这说的就是阿玉了,他这个时候突然不知道若是自己看到他们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了,好吧,也许不一定能看到,他记得上头最多好像就是能让他的精神渗透到位面看上那么一眼,还是别人察觉不到的那种,不过这也能满足一下阿玉的思念只请了。
别误会,阿玉不是攻,也不是受,纯粹的兄弟情,和相思没关系!真的,比真金还真!
第53章 阿飞番外
大雪纷飞,秋天还是金色满满的庄稼地也被笼罩在一片的白色之中,一下子,整个天地都显得空旷起来,远远的一个身影从远处走来,向着那一片屋舍集中的村落走去,待到人影近了,才能看到,那是一个十j□j岁的男子,大大的防雪帽,身上还有半旧的狼皮袄,脚上更是穿着一双式样有点奇怪的大靴子。整个人虽然穿着臃肿的衣服,可是却依然让人能感受到一股冷冽的剑意,还有那种道不明,说不清的孤寂,冷漠,虽然这样,可是若是不去看这些,只顾着那些他拿在手里的东西还是很让人垂涎的,因为就在他的手里,左右都带着猎物,右手上是一只野狼,那是一只成年的野狼,若是真个立起来,只怕能有成人一般的高才是,如今却已经是猎人手里的猎物,可想而知,这个猎人的本事。左手倒提着一只野猪的腿,三四百斤的野猪也只有被这个猎人拖着走的份,还拖的分外的轻松,甚至在猎人的腰间,还有两只野兔被绳子拴住了,挂在腰间,这样辉煌的战绩,显然不是一个普通的猎人能做到的。
年轻的猎户带着他的猎物从容又轻快的走到一处三进屋舍门前停下,正想要敲门,那门却自己开了。开门的是一个不到四十的忠厚汉子,一身青色的棉衣棉裤,看着分外的精神,一看到那带着猎物的男子,立马眉开眼笑,忙不迭的上来帮着拿东西。
“少爷,还是你厉害,这才多大的功夫,就有这么些东西了,看看这野猪,多肥,只怕能吃上好一阵子了,让张嫂做些灌肠,熏肉什么的,必定香的不行,当初秦管家在的时候,也是难得做一次呢!”
话说到这里,两人突然脸色就冷了下来,似乎一下子失去了说话的力气一样,那忠叔更是暗暗的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恼恨自己多嘴多舌,可是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缓转一下,还是那个青年男子叹息了一声,淡淡的说道:
“把狼皮收拾好了,一会儿送过来,晚上让张嫂弄点猪肺汤,李大哥在咱们家养病,就做给他吃,他总是咳嗽,这正好对症。”
说完不等人答应就往里走,不过才走了几步,他又停了下来,头也不回的对着那个青衣中年说道:
“忠叔,阿玉,阿玉不在了,你也不用太过避讳,该说什么就什么,我没那么脆弱,再说,我总觉得,阿玉没死,好像一直都在,真的,我也喜欢听你们说他,感觉他还在这里一样。”
说完在也不停脚步,往里走去,而那个忠叔,已经泪流满面,猛地一擦眼泪,狠狠的答应了一声,就往边上的厨房走去,一边走一边嘟囔:
“我也觉得他在,这么好的人,一辈子行善积德,救了多少人啊!周围的人家,那个不竖着拇指说他好的,就这么让黑了心肝的坏人给害了,这老天爷怎么看得过眼?一定是让他去了什么好人家享福去了,一定的。”
不用说,那个青年就是阿飞了,而那个李大哥,必然就是李寻欢,果然,阿飞掀了帘子,走到堂屋,正坐在一边烤着火,动着刀子雕小木偶的不是李寻欢又是哪个?
“回来了啊!”
李寻欢还是那一付云淡风轻的样子,带着淡淡的哀愁,点点的病容,整个一个忧郁中年的样子,岁月似乎对他格外的宽容,憔悴,风霜并没有减少他的风姿,反而让他多了不少成熟男人的魅力,沧桑的男人更容易让人被吸引,阿飞倒是有点视而不见的意思了,不过是点了点头,就坐到了一边,手却紧紧的抓着自己的衣裳,这样反常的动作李寻欢怎么可能没有看到,再想想刚才在里头听到的声音,李寻欢忍不住也叹了口气。
“阿飞,你做的不少了,那几个人你不是都已经杀了嘛!已经给阿玉报仇了,何必还这样耿耿于怀?人死不能复生,再说了,死亡是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的,江湖中人,更是视生死为寻常事,就是你我,有一天还不是一样的结局。”
李寻欢的话阿飞听了点了点头,他知道这都是真话,可是他心里还是难受,每一次想到阿玉,他都觉得难受,所以忍不住头一次在李寻欢的面前唠叨了起来,絮絮叨叨的说起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阿玉是不一样的,他总是说,是我把他捡回来的,不然他可能饿死街头,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这样的,没有我,阿玉也能过的很好,可是没有他,我的日子就不一定好了,不是他,我如今也不会是这样衣食无忧,依然是一个没有家,什么都没有的浪子,我的衣裳都是阿玉做的,就是身上这身,也是阿玉提前准备好的,他替我准备的衣裳,鞋袜,我足可以穿十年,身高尺码什么都想到了,就怕我回来突然,没有合适的衣裳可以换,房子是阿玉找人建造的,就是菜园子,田地,每一样都是他收拾起来的,就是忠叔他们,也是阿玉招来的,可以说,没有阿玉,这偌大的家业,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可能,我十一岁就跟着阿玉生活,他教会我怎么在这个世界生活,生存,怎么和人交往,怎么当一个合格的沈家子嗣,从这点来说,阿玉对我来说,似兄似父,所以阿玉是不一样的。对我很重要,很重要。”
说到这里,阿飞看了李寻欢一眼,看到他脸上微微的尴尬,也明白这个小李探花在尴尬什么,他直言不讳:
“阿玉说,浪子看着很潇洒,四海为家,到哪里都不受拘束,其实浪子也很惨,因为没有家,心就没有港湾,没有可以休息的地方,阿玉给了我这样的地方,建造了这样的地方,如今就是李大哥,你也多了一个养病的地方,所以阿玉真的不一样。”
阿飞努力的说着阿玉的不一样,强调着阿玉的不一样,这样李寻欢多少有些尴尬,他知道,这是阿飞在表示不满,不满他对于阿玉就像是对待寻常下人一样的态度,对于阿玉的死的不在意,虽然他也曾跟这阿飞给阿玉报仇,可是真心愤怒和随从帮忙必然是不一样的,阿飞很敏感,他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一心想要说明他的态度,好在李寻欢想来是个心胸宽大的,他知道了阿飞的意思,自然也就知道该怎么做:
“好吧,阿飞,李大哥知道了,阿玉是你的兄弟,那也就是我的兄弟,我自然不会再说什么劝你的话了。其实我们都一样不是嘛?重情重义的人都是一样的,只是我们选择的对象不同而已,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是朋友,不是吗?”
李寻欢这样一说,阿飞也没有话说了,他只是想要李寻欢知道自己对于阿玉的重视,哪怕阿玉已经死了,那也是他最重要的人,不是李寻欢那样轻描淡写一说就能忘却的人。其他的他也不指望能有什么变化,有些东西,只要自己心里明白就可以了,只要自己认为重要就可以了。
阿飞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狼皮袄子,换了一个话题,对着李寻欢说道:
“我今天打到狼了,阿玉曾说过,武人做衣裳做好用狼皮,因为狼身上有三根硬毛,是他们的示警狼毛,即使死了,成了皮子,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这三根狼毛依然会立刻变的坚硬无比给主人提出示警,虽然我一直找不到阿玉说的那三根毛在什么地方,不过总能找到的,所以,李大哥,那块狼皮,加上我屋子里的那几块,你拿去做一件衣裳把,就是做大氅也够了,保暖也好。”
听着阿飞关心的话,李寻欢笑了,很是舒心的笑,这是一个心宽的男人,在解决了和阿飞关于对待阿玉态度上的问题,他立马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优雅而知性。
“阿飞,又是阿玉说,你啊!真是把阿玉说的话当成了金科玉律一样,这狼毛的事情我怎么就不知道?哪本书里写的?好吧!我不说阿玉的不是,只是我觉得,这只怕是阿玉为了让你多穿些,生怕你着凉才这么说的,要知道这狼皮在这冬天最是保暖,对着风寒骨病都有好处,只是臃肿了些,就凭你往常的性子,只怕是不喜欢的,也亏得阿玉为了你什么话都想的出来,可见是费了不少的心思。”
说到这里,阿飞的眼睛都瞪得大大的,一脸的不赞同,李寻欢立马止住话头,摆着手说道:
“好了,不说,不说还不成,不过你的好意我是领情的,这阿飞亲自打猎来的狼皮,那可是一片心意,我怎么会不收!”
两人正说着话,张嫂在门口禀告要进来,阿飞立马止住话头,坐正了位置,主子的架子端的很正,这都是阿玉教导的,少爷就是少爷,不管怎么样,不能落了自己的气势,看着阿飞这样,李寻欢嘴角翘了起来,好吧,不得不承认,阿玉对阿飞真的很好,什么都想到了,周全到了极致,就像是阿飞说的,似兄似父,这份情不是什么都能比的。
张嫂端进来的不用说,就是一碗猪肺汤,清清爽爽的,除了猪肺就是葱花,在没有别的东西,李寻欢看的有点傻眼,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个,这也是汤?也是菜?他忍不住看了看阿飞。
“阿玉说过,吃什么补什么,吃了猪肺,你的咳嗽应该也能好些。”
又是阿玉说的,李寻欢真想翻个白眼,好吧,他承认,他对于阿玉熟悉度差了些,不知道阿玉曾说过多少乱七八糟的话,可是这阿飞的执行力度也太大了些,这一天到底要说多少遍阿玉说的,他真的要妒忌了,如今阿飞和他可是好朋友呢!好吧,活人和死人是没法子比的,李寻欢只能继续郁闷下去了。
就在李寻欢挣扎着要不要喝这个奇怪的汤的时候,阿飞突然站了起来,冲到门口,看着飘雪的天空,傻傻的发愣。
“阿飞,怎么了?”
李寻欢也跟着出来了,他还以为阿飞发现了什么不对劲,或者是有什么仇家?可是看到的却是阿飞傻子一样看着天空,默默哀伤又欢喜的表情。
“李大哥,我感觉到了,阿玉在看我,他在的,就在天上,刚才就在看着我,他没有离开,从来没有!我好高兴!阿玉还在!”
就在阿飞激动的时候,天上,某一个透明的地方,阿玉也正默默的流泪,这个孩子他没有白养,他听见了,真的听见了,阿飞一直记着他,甚至他为阿飞做的一切,都被阿飞记在心里,阿飞的生活中依然有着他的影子,就是忠叔他们也不曾忘了他,这就是他存在的痕迹,他不在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他也留下了属于自己的痕迹!
第54章 花满楼番外
花香芬芳,姹紫嫣红,没有什么比花满楼的小院子最能感受春天气息的地方了,陆小凤悠闲的走在一丛丛花木中间,享受他难得的春日气息,没有美酒,没有美人,其实也不是那么让人难以接受的,最起码他还有好友在侧,还有这满园的美景作伴。
“七童,听说昨儿你这里又多了一种花?是什么让你这么着急,让人骑着快马,日夜不休的从海船上运来?”
花满楼很少有表现的这么急切的时候,这让陆小凤分外的好奇,对于的一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来说,任何超出常规的事情都足以让他行动起来,所以,这消息一到他手里,立马他人就出现在花满楼的家中。
花满楼也知道他的脾气,什么都不说,只是笑着把陆小凤引到了那一丛新移植过来的花丛中,看着那一小片紫色的小花,陆小凤难得露出了惊容。
“紫色,还是紫蓝色,长颈小花,难不成这就是当初阿玉说过的薰衣草?“
听到陆小凤的话,花满楼脸上带出了一丝回忆的神色:
“其叶形花色优美典雅,蓝紫色花序颖长秀丽,茎和叶都可入药,有健胃、发汗、止痛之功效,是治疗风寒、腹痛、湿疹的良药。我一直记得阿玉曾说,这种花花香宜人,还能助眠,难得有人从海外得到了,我怎么能弃之不理,暴殄天物,自然是要收入囊中的。“
听了花满楼的话,陆小凤轻叹了一声,不自觉的蹲□子,手抚上了那小小的花苞,
“七童,你还在自责吗?那不是你的错,我们都没有想到,他们居然会用这么卑劣的手段,阿玉,阿玉真的只是意外。“
陆小凤眼中也带着一丝的伤痛,可是他没有让任何人看到,虽然花满楼并不能看到,可是他还是不想让自己这样的情绪暴露出来,只是他这语气却已经完全的展露出自己的心思,就是花满楼也不得不低下了头,
“你难道不是?我们都一样,就是西门,只怕也解不开这个心结,让人在我们的面前害死了手无缚鸡之力的阿玉,这是我们的错,无论怎么辩解,也无法释怀的错,他是跟着我出去的,我是他表哥,可是我没能照顾好他,舅舅一家痛哭的声音,我怎么也不能忘记。“
说到这里,花满楼转过身去,以为早就流干的泪水似乎又有了泛滥的迹象,花满楼闭上了眼睛,他从没有看到过阿玉的样子,因为他看不到,可是他总觉得,即使阿玉不在了,他似乎还能听到他的声音,那样的清脆,乖乖的喊着表哥,说着他想要成为第一名医的愿望,说要找法子给他治眼睛的诺言,那只是一个孩子,虽然时常做些小大人一样的事情,还爱和陆小凤斗嘴,可是那真的只是一个可爱的孩子,却因为他们,死的莫名其妙。
“那是舅舅家唯一的男嗣,是秦家唯一的香火,这是我欠他们的,怎么还,即使报仇,也不过是亡羊补牢,早就晚了,补不回来了。“
花满楼的声音带着没落,陆小凤心里很不是滋味,咬咬牙,起身拍拍花满楼的肩膀,安慰的说道:
“最起码你能让他们一家子过得更好些,能找到阿玉一直想要找的花草,完成他的心愿,这也是好的,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不是吗!“
听到这话,花满楼也笑了,微笑着摇摇头:
“你啊,总能说出些不上不下的安慰话来,怪不得阿玉总是和你最亲近,想来也是和你一样的脾气,不错,好歹还有些能做的,比不做的好,对了,前些日子,听说你托人去了南面,怎么了?“
一听花满楼问这个,陆小凤也笑了,很有些得意的样子,摸摸自己的胡子,神秘兮兮的:
“你知道吗,阿玉真是神了,当初他说从小说里看到好些奇怪的花草的事情你还记得吗?前儿有个朋友正好从南面过来,和我聊天的时候说起那里有一种奇特的莲花,不仅花冠硕大,奇美,还有更令人拍案叫绝之处:当它生长到最旺盛的时候,能从j□j腋下再长出无数的小花来,众星拱月一般。“
话说到这里他已经不用接下去了,因为花满楼已经是一脸的恍然大悟的样子,笑眯眯的直接接口:
“地涌金莲?“
“不错,就是地涌金莲,你说,有这样的奇景,我怎么能不感兴趣?自然是要找人弄上一些,看看你家这个花园子是不是能种的活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