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女辞官 作者:风之灵韵
第一章 新皇登基
逊国酉治十年,酉治皇帝驾崩。
这是一位集毁誉于一身的皇帝,有人说他勤于政务,有人说他性格偏激,有人说他雷厉风行,有人说他刻薄寡恩…但在傅遥眼里,他却是天底下最好的皇帝。他在位短短的十年中,吏治清廉,市井繁荣,他以他独有的手段,把逊王朝推向了空前的强盛。也是他,改变了她的一生。

大行皇帝遗诏立皇三子赟启为皇太子,承继大统。
这位新皇帝无论施政方针和他的做派与他的父亲都不一样,但当时能看出深浅的人可不多,不过天底下聪明人总是有的。
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皇上换了,官场也要大换血,那些以前侍奉过老主子的官员大多不必留任了。

养心殿内。
台基上点起的檀香,烟雾缭绕。云白光洁的大殿倒映着泪水般清澈的水晶珠光,空灵虚幻,美景如花隔云端。
此时,殿内的金漆雕龙宝座上,坐着一位睥睨天下的王者。
明黄色的团龙袍服,腰间系着犀角带,只缀着一枚白玉佩,乌黑的头发用一根碧玉簪固定着,那簪子玉质极好,被雪洗过莹透碧绿。他整齐的鬓角如同刀割,肌肤如同冰玉般白净,又宛如上等羊脂玉,细腻平滑地让人想摸上一摸。
这就是逊国的新皇帝赟启,一个年仅二十三岁的皇帝,年轻、英俊、果敢、聪明。
这位年轻皇帝从龙几上拿起一个奏折,翻了几下,开口道:“云峰,你看这次的官员调动该当如何?”
大殿里跪着一个二十上下的男子,穿着便服,靛蓝色的长袍领口袖口都镶绣着银丝边流云纹的滚边,腰间束着一条青色祥云宽边锦带,他面容清隽,长眉狭目,隆鼻红唇,丰神如玉,唇角挂着一抹温和的笑,看上去异常平和,越发让人觉得其风度翩翩。
此刻他躬身答道:“启禀皇上,闽浙总督、两广总督都换人了,江西巡抚,河南巡抚再拟人选,只是这平府总督该如何?平府总督所辖范围虽小,却是京畿所在,管理京畿门户,乃是要中之要的职务。”
赟启沉吟片刻,“现今的平府总督是谁?”
付云峰奏道:“是傅遥,先帝用出来的老人,当年曾跟着先帝立过许多功劳。”
“好个老人。”赟启眉角微皱,他最讨厌老东西,那些侍奉过三朝的老臣,一向自诩资格,倚老卖老,看着就讨厌。
尤其这个傅遥,更是让人厌恶,他大字不识几个,靠着长得标致以色事人,外间有传闻说先帝与他有不可告人的关系,靠着先帝的宠爱才爬到这一品大员的位置。不仅如此,这人还有满肚子坏水,邪门歪道更是多,净出些古怪主意。这样的人根本不堪大用,只是碍于先帝旨意,否则早就罢他官了。
付云峰偷瞧他脸色,见上颜不悦,心知要遭,忙道:“启禀皇上,这平府总督其实也不老,今年不过二十有五。”
二十五岁就能官拜总督,一品大员,朝廷重臣,封疆大吏…
赟启冷笑连连,“好个年轻的老人,云峰,你也算是一门荣贵,还是皇亲国戚,现在才不过官居二品,比他一个要饭出身的尚且不如吗?”
付云峰眼观鼻,鼻观心,头都快垂到地上了。他和傅遥也算相熟,当年他父亲老令公付源奇因徐州之事差点被杀,还是傅遥给求的情,后来两家一直走的不错,他的姐姐付云菲差点没嫁给傅遥,要是那会儿若做了总督夫人,现在也不会是一宫的主位,被封为贵妃了。
只是世事皆无常,这样的际遇是福是祸都尚且不知,若依着他,是宁可姐姐嫁给傅遥那个年轻的老油条,也不愿她在深宫中受尽冷落和凄苦。
他们这位皇帝主子虽看着多情,但情用多了便是无情,他更不是个知心知意会疼人的主,宫中嫔妃虽多,但令他真心相对的却连半个都没有。在他眼里女人只有两种功用,一是生儿育女,二是巩固皇位。
因着和傅遥的这层关系,此刻他哪敢回话,只低着头,偶尔趁皇上不注意,向上撩一眼,猜测这位主子在想什么。
赟启在原地转了几个圈子,眉头紧紧攒在一起,似颇有些犹豫不决,过了好一会儿才道:“传平府总督傅遥觐见吧。”
“遵旨。”
付云峰转身出去,心想着新皇帝脾气阴晴不定,怕不是要拿平府总督开刀了吧。

平府总督府。
雅静的房间里,一个少年手中握着一根毛笔,死死盯着面前一张白纸,他眉头皱的死紧,那模样让人觉得好像遇上了天大的难事。
这少年长得很漂亮,骨骼纤细,一张清秀的脸怎么看怎么像女人,尤其脸上的皮肤白如雪,亮如月,温润如玉,美的让人忍不住想摸上一把。
但他的动作让人实在不敢恭维,双腿蹲在椅子上,那用尽浑身力气的模样好像在茅厕里屙屎。
旁边站着的杜平月实在看不眼了,忍不住开口道:“大人,你到底要干什么?”
少年宛如拉屎一样的表情酝酿许久,终于抬起头,水一样的眼睛看着他,“‘辞’字怎么写?”
杜平月崩溃了,他折腾了一个早上,坐在这里一个时辰,就是为了写这个字吗?
实在受不了了,把拽起来,冷声道:“大人要写什么,告诉我就是,何必糟蹋纸张?”
少年顿时一脸的解脱,把纸笔递给他,埋怨道:“你早说嘛,早说你要帮忙,我就不用费这么大劲儿了。”
杜平月咬了咬牙,明明是他说要帮他写,他说不用了的,这会儿反倒数落起他的不是来了。
平日里叫他好好读读书,他偏偏偷懒耍滑,一看见书,就好像看见屎壳郎一样,碰了都嫌臭手,还说什么“书”等于“输”,是天底下最见不得的东西。也难为他,这么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居然也做到了平府总督的职位,还一连做了三年。

第二章 傅遥辞官
运了运气,杜平月好容易平复了心中不满,拿起桌上的笔,问道:“大人要写什么?”
“辞官折子,就说我年纪大了,要告老还乡。”少年吁了口气,一头扎进身后的高背椅子里,顺手从桌上摸起个葡萄塞进嘴里,没有吐皮,连核都懒得吐,直接咽进肚里。
没错,这少年就是平府总督傅遥,先帝面前的大红人,十五岁就做了七品县令,曾是逊国最年轻的官员。他一路爬升,在短短十年之间就封了总督,一品大员,可谓是集荣耀、宠爱于一身。
但是树大了招风,鸽子大了招馋鬼,现在改朝换代,换了新主子,他这个飞了十年,刷了一层绿漆装嫩的老鸽子,也是时候该退下来了。
杜平月仰起脸,在他细白的脸蛋上睨了一眼,嗤道:“要编瞎话也编个像样的,你今年才二十五岁,许多人像你这年纪还没入仕途呢,还敢说什么告老还乡?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少年向外看了一眼,幽幽道:“今天风不大…。”
随后很郑重地叹了口气,仿佛一个七旬老翁佝偻起身子,“二十五?原来…我都已经这么老了。”
杜平月无语了,如何他算老,那比他大两岁的他又算什么?
想起自己当年和他相遇的经历,就忍不住想吐血。这个世上很有一种人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而傅遥绝对是个中翘楚,他外表纯良,内里腹黑,肠子都烂坏了。
当年要不是他对他有大恩,又被他以此相威胁,他又怎么会在他身边浪费了十年的光阴?
一想到这个牙就开始疼起来,他杜平月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爹是敕封的直毅公,他是世袭的三等忠勇伯,别人见面客气还会称他一声爵爷。可看看他现在干的是什么,总督行辕主簿,说白了就是个师爷。
少年见他脸上忽露出狰狞之色,不由“扑哧”笑了出来。杜平月是长得极好的,双眉弯弯,杏核大眼,皮肤又细又嫩,乍一看好像是个大姑娘。而这会儿他脸上的狰狞不仅不让他看起来可怕,反倒有种说不出的韵味儿,那似嗔似颠的娇态可爱无比,让人很想在他脸上“吧唧”一口。
可是这样的**最多只敢想想,没人敢这么做的。因为凡是觉得他像女人的人,这会儿坟头上的草都老高了。
杜平月的武功比他的长相更出色,至少在傅遥见过的人里就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的。他不仅武功好,还写了一手好字,满腹的经纶,一身的学问,还有那个满肚子的经啥,屎啥的,反正他就是他所见过的文武双全,天下第一的好人才。而这样的人才却被他逼着打了十年的长工,还任劳任怨,不给工钱。这种事,真是想起来都觉兴奋啊。
似是安慰地拍了拍杜平月的肩头,“这官啊也没啥好当的,我这官一做就是十年,也是时候该离开了。我若辞了官,咱们二人当年的协定就解除了,此后天涯各一方,你也不用再整日看我不顺眼了。”
这话说的大义凛然,好像施恩一样,杜平月却忽然心里颇觉不是滋味儿,当年强行把他留下的是他,现在不打招呼就要把他赶走,他当他是什么?
心里有气,却不好发出来,只道:“不是还没旨意吗?”
“会有的。如今的这位皇上,我可算看着他长大的,别人不知道,哼,我可知道。”
他由原来一个不按牌理出牌的小混混,已经变成了在官场打滚十年的老油条,对一个相信自己比天下的任何人都聪明的少年天子,注定要有一番波折的。
当年先帝对他有恩,他才不得已为皇家打了十年工,现在他也是时候该寻一门亲,好好的过一过安生日子了…
脑中幻想着自己归隐乡间,庞大的院子,一大笔的归老银子,他坐在挺远里赏着花,喝着茶水,享受着小厮的按摩,那滋味儿,啧…
杜平月睨他一眼,暗自撇嘴,怨不得新皇上会嫌他倚老卖老,他明明就比皇上大两岁,还说什么看着人家长大的?
大笔一挥,一个辞官的折子写好。
傅遥翻看了一遍,甚觉满意,唏嘘道:“平月兄的文采真是越来越好了,你这文采不考状元实在是可惜。”
这是猫哭耗子,虚假的慈悲吗?
杜平月白他一眼,“那都是因为谁啊。”当年要不是为了对他的承诺,他现在没准也是出将拜相了。
看他一脸委屈的样子,傅遥扑哧笑起来,随手从桌上又抓了几个葡萄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含糊道:“其实做官没什么好处,当初先帝就问过我要不要做官。那会儿我年轻,也是饿怕了便以为做了官就有好日过,就跟先帝说要做官,还要做个大大的官。”
他说着似噎着了,对着满盘的葡萄咳嗽了两声,杜平月本来想吃几个葡萄解渴的,看她这样,硬是没敢伸手。
傅遥咳了一阵,又道:“后来先帝问我,那你要做清官还是贪官?你猜我说什么?”
杜平月对他的问话不感兴趣,不过还是配合地问,“你说什么?”
“当然是说做清官了。”他说着又灌了口茶,宛如牛饮。那豪爽粗鲁的姿态,完全把他的清秀面容冲淡了,看起来直似一个市井**。
狠狠灌了几大口茶水,才又道:“后来先帝又问了,那你做不了清官怎么办?”
杜平月知道他的性子,他说话时若不尽兴,绝不停口,虽然这段经历他已经听过一百七十遍,还是与往常一样问道:“你怎么说的?”
“我就说啊,要是做不了清官,那就让我生个儿子没屁眼。”
杜平月叹气,“难怪你这总督府穷成这样。”或者这话应该换成“难怪你抠成这样?”他干了十年师爷,竟连点润笔费都不给。这样的人以后生孩子要是有了屁眼,简直就是老天爷没长眼。
傅遥也叹口气,“所以说做官是没好处的,答应了别人的事就得做到,否则生孩子没屁眼可就糟了。”

第三章 生孩子没屁眼
一想起从前的事,他脑门子都能渗出汗来,走上这条当官不归路,还真是意外中的意外,真他妈是活见鬼的事。
那一年他十五岁,家乡发大水,就逃到外乡去避难。他原本是有爹娘的,可是飞来祸,家里人都被杀了,他逃出后就跟着一个老乞丐讨生活。那老乞丐也很有些本事,坑蒙拐骗偷无一不精,手把手的教了他不少好手艺,而这些江湖上卖艺讨生活的本事,却意外的奠定了他今后官场之路的基础。许多人背后管他叫“**官”,也是因为他这与众不同的做派,和流里流气的脾性。
后来老乞丐死了,变成了他一个人浪迹天涯,到处走走,到处看看,也居无定所,只要哪儿有吃的就多留几天。
那一回也是在路上饿极了,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官差的车队,就想去偷点东西卖了好填填肚子。但谁想那马车里居然是空的,车厢外倒是有人,可惜都是死人,一共十二具尸体,地上全是血迹,那些尸体还热乎乎的,似是刚死没多久。
他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尸体,自然怕的要命,他拔腿就跑,可心里还是惦记着马车里的财物,便又转了回去。这一时的贪心,便有了官缘,成就了这之后十年的官场生涯。
那马车是朝廷钦差所有,他那时并不知道,只看见车厢里放着衣服,便穿在身上了。那是一套官服,他自是认识官服的,但他从小我行我素惯了,也不想穿上官服会有什么麻烦,只当成一件普通的衣服,好歹总比自己身上的破烂布强。他那时候身形还没长成,长得又矮又瘦的,谁知道钦差也又矮又瘦,衣服竟万分合适。
钦差大人身边还有个包袱,里面装着金银,还有块明黄色的布包着块金牌,好大一块,用牙咬了咬,真的印了个牙印上去。他一阵欣喜,又继续翻,这回翻出一个小本子,像石头一样的颜色,带着花纹,方方正正的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包袱里除了这些,连半块散碎银子都没有,也不知是土匪下手快给劫了,还是怎么的。
他那时并不知金牌是干什么的,反正上面的篆字也看不懂,至于官凭和官印就更看不明白了,只当成个玩意儿随意扔进包袱里。
他把这些系好了,背在背上就进了城,也因为肚子饿的太厉害,茫然无知的竟拿着那块金牌去当铺里换银子了。那是他这辈子做的最蠢的一件事,当铺掌柜看见那东西不一般,当即就报了官。官府迅速来了人,把他捉进衙门里,追问金牌的事。
那会儿他也是胆大的包了天,居然顺嘴就说自己是钦命的钦差,谁知道这帮蠢东西竟是信以为真了。你说他一个坑蒙拐骗的小子,没半点官相,究竟哪里像钦差了?或者原本的这官就是这么个四六不着的劲儿,他误打误撞的和人家相符了。当然也可能是当官当久的人,都会犯糊涂,尤其是在巴结上司的事上,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冒充官员本来是重罪的,可谁想遇上了当时微服私访的先皇,一眼看中了他,居然说他是治国的良才,不仅赦免了他的罪,还封了他个七品县令。只是后来人们在传说这件事时,都说先皇看中了他长得俊美,想收为男宠就留在身边了。
这样没影的事居然也被人说得活灵活现的,想必是对当时先皇脑子进水的决定,所能做出的最好的解释吧。也因为此,在今后的十年之中,他一直背负着以色事人,与皇帝搞**的骂名。尤其先皇帝还真有点好男色,身边总有那么个男宠一二人,最后传来传去,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但是天可怜见,他是真的真的,从没爬上过先帝的龙床。
至于见到杜平月更是比意外还意外了,那会儿杜平月岁数也不大,年轻气盛的,武功也没现在这么好。赶巧着他家里出了事,他爹被人陷害致死,想要找人报仇就找上了他,用刀逼着,非要他帮着他手刃仇人。
他自然不肯,一个假钦差,被人发现十个头都不够砍的,他想推辞,便假装问他,“我若帮你,你以何相报?”
“以身相许。”就这一句,吓得他慌忙抱住肩,一副惊恐状。
杜平月忙又道:“我跟在你身边,任你差遣就是。”
一个大活人,还是个男人,他也不稀罕,可是杜平月不依不饶,用刀逼着他,让他杀了平阳知府,否则先捅死他。
那时他并不知道杜平月心黑手黑的,会真的杀了他,只不过看他有孝心,又瞧那个平阳知府不顺眼,才会使计查出他贪赃枉法的证据,接着皇上的名头帮着杜平月报了仇。而后来在与他深入打过交道后,他才知道那会儿他说会杀他,绝对不是闹着玩玩的。
对这个杜平月,该怎么说呢?此人心狠手辣,心冷绝情,但也能文能武,有经天纬地之才,奈何命运不济,遇上他傅遥,就注定一事无成了。
杜平月这人有无数的缺点,比如说有洁癖,规矩太多,做事无情无义,还有嘴太损,什么恶毒的话都敢说,整个人从头顶到脚底下除了脸蛋之外,每一样都让人讨厌。不过他却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一诺千金。他答应过别人的事,就绝不会反悔。
也因为此,他在他身边留了十年,受尽他的欺负也没说挂笔离去。而如此看来,世上最无耻的人果然就是他自己了,因为他连杜平月唯一的优点都没有。他这人说话跟放屁一样,那是典型的说了不算,算了不说的主。
傅遥回顾了一下从前,又开始吐沫星子满天飞的说自己以后要生个屁眼大大的儿子,还说自己要做清官治理天下,也是因为发了这个宏愿。说到后来口渴了,端起茶壶,直接对着壶嘴灌了大大一口水。他喝得太急,差点没把自己呛死,然后弯着身子不停地咳嗽。
杜平月走上前给他拍了拍背,对他眉飞色舞的讨论生孩子有没有屁眼的事,很觉头疼。怨不得人都说平府总督没皮没脸的厉害,现在看来这话确实不错的。傅遥一点不负“**官”的盛名,简直就是没品的厉害。
第四章 不正经的女人
被他拍了几下,傅遥好容易缓过气来,她突然想起一事,问道:“小玉呢?怎么没看见傅小玉?”
杜平月向外奴了努嘴,“多半出去了吧。”
“去哪儿?”
他嗤笑,“我是他爹吗?我怎么知道他去哪儿?”
傅遥摸摸鼻子,他是他爹,可惜他也不知道啊。
“这小兔崽子,一天到晚在外边,回来一定打烂他屁股。”他骂了一句,端了茶又灌了一大口,连茶壶都差点吞干净,嘴里忍不住嘟囔一句,“什么破葡萄,怎么这么甜?”
杜平月瞅他一眼,很自觉的拿着壶到外面蓄水。傅遥从不喜欢吃甜食的,任何和糖有关的吃食一概不喜欢。也真难为他味觉这么迟钝,这半天吃了十来个葡萄才发现的吗?
他端着茶壶回来,屋里那个还在絮絮叨叨的骂着傅小玉。
傅小玉自然不可能是总督大人的亲生儿子,一个二十五的人,怎么可能生出一个十九、二十岁的儿子?而说起这个小兔崽子,傅遥真是满腹的心酸,满肚子的委屈。
傅小玉是他十五岁那年捡的一个要饭的孩子,那时的傅小玉还不叫这个名,只是个十岁的臭小孩。这小孩子也不知抽什么风了,在大街上一瞧见他,就抱着他的腿,非得要认他当干爹。想当年那会儿他也算是孩子一个,哪会当人家的爹?尤其这狗屁孩子还比他小不了几岁。
他不肯,那孩子就使劲儿抱着,不让他走,眼泪鼻涕哗哗往下流,哭的那个凄惨。边哭边叫着:“爹啊,你不能扔下我不管啊,我是你亲儿子啊。”
这一哭,旁边看热闹的不知有多少人对他指指点点,大声指责他是个没良心的爹。
他恼了,指指自己鼻子,“你们瞧我哪点像他爹了?”
“挺像的啊。”所有人都点头,似乎是集体做了瞎子。
他无语了,他承认为了让自己显得老成些,特意易了点容,但也不至于像他爹吧?那会儿正好赶着去办一个案子,时间紧急就被迫答应了。等到后来,他才知道那孩子是饿的极了,逮着谁都能叫爹。
不过儿子都收了,也没退回去的道理,只好养在府里,指望他能有点出息,好光耀傅家门楣。万一他这个当爹的这辈子都成不了亲,生不出儿子,也好为让他为傅家传宗接代嘛。
对于传宗接代一事,一直是他最苦恼的事,如果他是男人,以总督的身份,想娶妻娶妾,自然有的是大户人家想攀亲,环肥燕瘦任他挑选。可惜偏偏他不是啊,他底下没多了那块肉,某些功能便也不具备了。
当然,你别误会,他不是个太监,而是一个如假包换,很不正经的女人。
要让她这样的女人去嫁一个男人,她还真没想过,当惯了男人,冷不丁做了女人,身上的虱子都跟着难受。更何况就她这样浑身上下连汗毛都不像女人的女人,能有人要了才怪了。这得是多大的睁眼瞎啊?
杜平月就说过,她浑身上下共有一百零八个缺点,好吃懒做、邋遢、粗鲁、满口脏话、大字不识、满肚子坏水,满腹的算计…,肠子都烂坏了,简直是人渣中的人渣。还说她身上唯一的优点就是那张脸了,除了长得漂亮,根本是一无是处。
虽然这家伙也是就脸蛋好看,跟她半斤八两吧,但被他这么一说,她以后还能嫁得出去才怪了?除非她找个地方隐姓埋名,然后抢个男人来个一夜啥情啥的,生个娃出来,那也算是圆满的一生了。
她早有这样的打算,对于嫁人便也可有可无了,只想找个能让她生孩子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