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心看得心里直犯恶心,倒不是那男人东西恶心,而是那木头被她整天摸来摸去,不知沾了多少脏污,又全吃进肚子里去,她也不怕闹毛病?
除此之外陈秋花还教她妩媚女子的风情,如何将万千言语凝于一瞥。如何用兰花指轻缓托起荼盏,如何走着细步,腰肢摇摆的好像弱柳扶风。又如何将柔软丝巾遮在脸前…
在这种身心一齐的努力下,红霓果然比她发育的快。在未来的三四年功夫,身体愈发玲珑有致。陈秋花就赞过她,说她胸部饱满丰盈,乳/尖粉润鲜红,男人一定会有含住的冲动,臀部丰厚圆滑,乃是一等一的尤物。
当然做为一个母亲。这么赞自己孩子,从本质上就是错误的。这根本就没想把人往好道上领。
这个时代的教育,女人要因循守礼,要三从四德。要相夫教子,要会持家,从来还没听说过是要床上功夫好的。
但那是一般人的想法,许多女人却不这么想,就连一些大户人家的姑娘为了将来留住夫婿的心。也会修炼床上功夫。以色侍人虽不会长久,但要无色可侍,那是更要命的事。
春心自幼被她娘的熏陶,对于这种教育女儿的方式是不敢苟同的,可是看看人家仪态万千的模样。再看看她自己胸口刚刚鼓起的小包子,以及那双粗粗的大手,顿时有种很丧气的感觉。
为什么,为什么她的地方就不怎么长呢?

时间如梭,三年转瞬即逝。
三年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身形,也可以改变许多事。
三年了,韩骄子自从走了之后就再没出现过。她有时候心情烦乱之下跑到上岗大喊一通,可回应她的依旧是大山的阵阵回声。
三年了,南门的脸还没有治好,任凭他四处奔走寻了许多古方,都没什么成效,没了美貌的他,再难勾引女鬼,这也让他消停了不少,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也比以前多了起来。只是有时候他啰哩八嗦的太烦了,让人恨不能把他的下巴也打掉。
三年了,春藤和春水的个头都窜了老高,春藤长得比她还高,身子也更壮了,只是还像以前一样看不上她,对她吆五喝六的,轻易不给个好脸色。不过他对红霓的关注却越来越多,两人经常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好的跟蜜里调油似地。相比较他在女人身上下的功夫,那原本被他当做理由不干活的功课,倒落下了不少。
根生原本还指望他能考中个进士状元什么的,看他这样,心里也很觉失望。
三年了,浩然也变了很多,他个子也长高了,稚气褪尽的他显得温文尔雅,颇具风度,也更招女孩子喜欢了。红霓看他的眼神也和以前不一样了,只要浩然来,她就会很刻意的出现在他面前,把她那纤细的小腰和丰满的胸部都展示一遍。就连浩然都说,红霓越长越漂亮了。
她有些吃醋了,问他,“难道我就不美了吗?”
浩然笑了笑,“不一样的。”
她问怎么不一样了?他只是笑,却闭口不肯再说。
正所谓食色性也,不管十几岁的小男人,还是七十岁的老男人,对看女人的标准都差不多,绝大多数还是喜欢腰细丰满,脸蛋漂亮的。看春藤盯着红霓的眼神,跟苍蝇看见肉似地,就知道这话有多靠谱了。
过了年之后,浩然就已经不在书院读书了,他爹给他在省城报名了一家风山书院,要他专心读书准备考秀才。
临走时,春心去送他。他很是不舍,低低地声音道:“等我。”
春心心里很难过,本来聚在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走了,先是明焕,后来是韩骄子,现在又是他。他们在时,有时候觉得这些人挺吵的,可一旦离开,却又忍不住思念。尤其是韩骄子,都三年了,难道他一点也不想她吗?
送走浩然,她重又过起了平静无波的生活。
这三年,她的日子一直都很平静,村子里没出现什么妖魔鬼怪,天同也没再出现过,他似乎去了南方,在那边招摇撞骗的赚了不少金银。
家里活不多时,一有了时间,她就钻研一下茅山之术,把师父教过的本事多加练习,还专门准备了许多黄裱纸,每天都画许多。红霓常常看不惯,她画了她就撕,撕了就再画,两人如拉锯似地,倒也打发了不少时间。
这三年,陈秋花没有想尽办法找她麻烦,她似乎已经默许了她的存在,没撺掇根生把她送走,也没使劲虐待她。
在三年前,她本来就该被送到道观的,而这件事推后了三年还没完成,这让她心里有些遗憾,又有些庆幸。遗憾的是,跟她和师父的师徒缘分推后了,庆幸的是,她终于有了改命的希望。或者只要消除明焕对她的仇恨,就不会再发生那年一模一样的惨事吧?
但是可能吗?他走得时候瞪着她,眼神中满是决绝,他应该很恨她出卖了他吧。
坐在院子里的板凳上一边抠着玉米粒,脑子里一边想着乱七八糟的事。
春水大汗淋漓地从外面跑进来,一进屋就叫着饿了,让春心给他准备饭。
春心白他一眼,“你也老大不小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家里什么活都能干,你也该自己学着点,也帮家里干点活了。”
春水撇撇嘴,“我说姐,你整天念念叨叨的,这么嘴碎,也怨不得比不上红霓招人喜欢了。”
伸手在他脑袋上狠狠打了一下,“你个臭小子,说什么呢。”
时间是一把无情的刀,但也分对谁,这三年让红霓改变了许多,简直出落的越发水灵漂亮,亭亭玉立的,虽然才十四岁,却好像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好像水蜜桃一样,让人一见都恨不得咬一口。
她是村里公认的美人,四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他们村有个美人红霓,每天上门提亲的把门槛都踏破了。陈秋花以红霓年纪还小都推拒了,她一心想让红霓嫁到富贵人家,自不可能让这些乡野小子占了便宜。
越是如此,一天到晚的家四周都转着些闲着没事的浪荡小子,有的还趴到墙头上,看见红霓从屋里出来,就大声吹口哨。红霓也不恼,幽幽一个媚眼跑过去,那些小子们的心都化了。
她这样四处留情,可苦了春心了,每回都得她拿着扫帚把人轰走,如此一来她的恶名也传了出去,尤其在红霓的衬托下,更显得她平凡无奇了。
其实有时候她对着镜子照照,也没觉自己比红霓差多少,但可惜往她面前一站,她就是打眼不起来。就好像一朵小雏菊,见到了千娇百媚的芍药,虽然同一个颜色,但品味相差太多。
红霓每天涂脂抹粉,打扮花枝招展,而她灰头土脸,一身的饭菜味儿,满鞋的炉灰渣子。
红霓一开口莺声燕语,身段娇媚妖娆,莲步轻盈,而她一张嘴就是大嗓门,身段吧,穿衣服太多也看不出来,至于走路,她要是莲步了,那还能上山砍柴吗?
她们两个一个当丫鬟养,一个当小姐养,本身就有很大的区别。她能比得了她才怪了。
也由此可见,陈秋花教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也不是不管用,最起码当真把红霓打造的很迷人。
看着她摇摆着小腰出出进进的练莲步,春心忍不住想,以她这种姿色,参加一月之后的女狐选举,应该也不会有问题吧。
女狐选举是他们这一州府县城特有的风俗,每三年一次。他们这一带一向供奉狐仙的习惯,许多地方都建了狐狸庙。在一百年前家家户户都供奉狐狸仙,只不过现在时过境迁,大家对狐狸的尊崇已经没以前那么疯狂,但女狐选举却一直延续至今。
第七十二章 女狐选举
传说早在一千年前,这一带就曾发过一次特大洪水,死了很多人。就在人们在水中挣扎,努力求生的时候,一个狐仙出现了。他施法变出一条大船,把许多人送到陆地,才延续了他们这一带的血脉。所以这一千年以来,村民们几乎把每年都会向狐仙献祭,也因为此,方保了他们这一方的平安。
这里已经一千年没再发过洪水,即使有战乱也影响不大。后来,他们由原来的几个村子,繁衍到现在的几十个村子,还建了县,成立了府,也成就了现在这一处繁华之地。
为了感恩狐仙对这方百姓的恩惠,从那时开始就订立了一年一次祭祀的传统,把一年的收成拿出一部分供奉给狐仙。可能后来觉得一年太麻烦,就改成了三年,后来还产生一个女狐选举的活动。
这是一种仪式,献祭之人必须是这一带之地最美的少女,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岁之间。 女狐总选举发展到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原先的虔诚和神圣多多少少变了味儿,现在就是变相的选美,看谁家姑娘长得漂亮,就选出来的。然后选中的少女跳着欢快的舞步为狐仙献上祭品,以保此地三年的平安。
女狐选举对于他们村子也是大事,以前因为她们年纪不够,从没关注过,现在到了岁数,可以报名参加选举了。红霓早就得了消息,一个月之前就在准备了。若能在这次女狐总选举上得第一,被选上的狐女都有奖金,那奖金有一百两呢。
春心听到这个消息,很觉心里直痒痒,当不当狐女无所谓,但那一百两可太吸引人了。
现在离报名结束的时间还有十天,这几天她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报名。比赛要穿很好的衣服在人前亮相,每个人头上戴一对假耳朵,画成画像贴在县城里的墙上。而且决赛所谓选美。只不过是那些对脸和身体有自信的女人,对着男人献媚的低俗活动。而且仅仅靠外表就决定女性的排名。
这于她极为不利,她没钱买好衣服,又没什么好身材,或者去了也是自取其辱吧。
但是那一百两也是左右她人生的重要赛事,有了钱就离她的农场之梦更进一步。
心里拿不定主意,所以把玉米粒抠的更欢了,弄到后来一身的棒子皮。她甩了甩身上站起来。叹了口气,打算先给春水做饭去。
第二天一大早,陈秋花就带着红霓去镇上买新衣服去了,还找人做了一对假耳朵。戴在头上,黑黑的两只耳朵让她看起来很有几分萌态。
只不过那是狐狸耳朵吗?怎么看着那么像狗耳朵?
她见过真正的狐狸,韩骄子的原形可比这漂亮得多了。
红霓看见她,显摆地摸了摸耳朵,笑道:“我说春芽。要不你也参加比赛吧,多一些像你这样的人陪衬,没准我还真能得了魁首。”
春心轻笑一声,“你别想得太美了,这一州府像你一样的少女成百上千。你这么有自信,到时候可别让人抢了风头,跑回来哭啊。”
红霓冷笑,“管好你自己吧,再不济也比你强。”
就这一句还真激起了春心的好胜之心,她活过一辈子窝囊的,这辈子最忌恨让人瞧不起。她为这个家付出这么多,当牛作马的,没看到谁念她好,善待她,也得不到家人的爱,有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值。在家里除了春水之外,没人看她顺眼过,不干活儿的都是她爹娘的宝贝,独独她不是。
凭什么要这样,她凭什么活得这么憋屈,凭什么红霓能参加选举,而她不能?
“好啊。”她站起来,“那不如就比比,到底谁能得到魁首。”
红霓轻哼,“反正不是你。”
她转身进到屋里,陈秋花埋怨她,“你也是的,没事找掰那丫头干什么?”
红霓道:“娘放心,就她那样,得不了魁首的。”
“少了个人,你就多一分得胜的把握,你可知道这回比赛有许多达官贵人都会来观看?”
看她似乎完全没把她的话听进去,陈秋花语重心长道:“若是你被哪个瞧中了,你以后就是富贵之身。娘出身不好,自小就被卖进那个地方,就是个做人小妾的命,可你不一样,你出身比我好,只要机遇好,将来肯定前途不可限量,娘给你算过命,你是天生的富贵命,这辈子注定要进高门大户的。”
红霓深深地点头,她早就发过誓,绝不像她娘一样嫁人做妾,更不会嫁到这种农户,一辈子过这种穷日子。
“好了,你知道就好,以后没事别老跟春芽对着干,她就是个穷命的丫头,不会影响到你的。”
红霓表面答应,心里却颇不以为然,她和春心不对眼已久,若是得着机会,绝不是叫她好过的。
报名是在镇上,春心打定主意要蹚这河水,第二天就和春水去镇上了。
本来她想一个人去的,不过现在年岁大了,老一个人外出,被人说三道四,对名声不好。根生现在已经不叫她一个人去地里了,怕她大姑娘的露胳膊露腿的,让人看见不好。
虽然如此,她还是偷偷去地里看过几回,那个种下去的灵芝,到现在也没长出芽,一片地平整的好像什么都没放过。有时候她都想把那土刨开,看看种子烂了没有。
一大早跟根生说要去镇上,根生听说她要报名也同意,还问她缺不缺钱,拿出几十文钱给她。
家里的钱都在陈秋花手里攥着,她爹也没钱,这大约就是平日里偷偷攒下的私房吧。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主动为她,春心心里还是很感激的,只是这点钱实在无济于事。她摇摇头说不需要,就带了春水出了门。
跟春水说要给他买好吃的,以这小子贪吃的个性,自然乖乖地跟着她。
到了镇上,没想到报名处的人出奇的多,有带自己闺女来报名的,也有的纯粹是看热闹,人挤人,人推人,硬是把登记的小文书挤得跟三孙子似地。
他一直在那儿喊,“注意秩序,要文明谦让。”
可是谁听他的呀!
春心打听了一下,凡是报名的都要交一钱银子的报名费,真是贵的吓死人。就这一项主办之人就不知赚多少钱,更别说那些百姓交的祭品,以及为了筹备比赛,而从各家店铺商户手中收取的赞助费用了。也难怪这种其实没什么意义的选举,每年都要举行一次,说白了就是利用老百姓这点迷信心思赚钱,愚弄一些愚民罢了。
狐狸倒是有,像韩骄子那样的狐狸精也有,但鬼才知道,那关于狐仙的传说是不是真的?
只可惜,现在她也成了这万千愚民中的一个。
叹口气,就算为了那一百两,也只能拼了。
那年天同给她银子她还留了点,也幸亏后来明焕被带走了,到了日子,陈秋花拿不到银子,也没多难为她。也就因为此,她存了点私房钱,三年放在手里都不敢花。可是这回注定是要大出血了。
心疼肉疼的交了报名费,领了一块竹牌,上面写着一百一十八,看来前面已经有一百一十七个人报名了。这还只是他们一个镇,若周边几个县全都算上,瞧这架势没有一千是下不来的。
保长办公室墙外贴着比赛图示,她简单了解了一下比赛的规定。比赛一共分三轮,第一轮是让所有百姓选,看看大家的眼光如何。
到时候会把所有少女的画像都贴在城墙上,每个画像面前摆一只桶,然后把做好的竹签放进去,到时候数竹签,得到的数量最多的便算胜出。
每个县都选出十名少女,然后在州府府衙前进行第二轮比赛,这一次比的是相貌,再从五个县五十名女子中选出十人,进行下一轮,到了第三轮就是比才艺,看眼缘了。
到了决赛的时候,附近州府的官员、贵族世家、富豪商人,总之有钱有权的都会上这儿来看,就连京城里也备不住出来几个看热闹的贵族。
在比赛之日,每个少女都登台献艺,最后从十名少女中选出魁首,这一层又一层的,比考个状元还麻烦。
本来好人家的女儿,都不会轻易露面的,可在这一天不一样,若是被选中五十名之内,以后都能嫁个好人家,整个州府里的男人都抢着要,要是十名之内,那就有希望嫁进豪门富户,以后就是穿金戴银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了。
至于第一名魁首就更不用说了,成了上祭的狐女,就有了仙缘,被达官贵人娶进府里供着都有可能,所以也难怪会有这么多人,会对此事趋之若鹜。自古天下父母心,所有当爹娘的都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户好人家。
报完名,他们两个难得出来一回,就在街上随便逛逛。春水吵着要吃的,她就给他买了包松子糖,他含在嘴里,小脸美得跟什么似地。
春水笑着拉住她的手,“姐,你以后天天给我吃糖好不好?”
第七十三章 肉头的狐狸耳朵
春心有些心酸,他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吃糖已经是很大的奢侈。不过早晚有一天她会建一片自己的农场,到时候让春水也能过上好日子。她天天给他买糖吃。
伸手在他头上摸了一把,春水还老大不乐意,嘟着嘴说自己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了。
春心笑着把他的糖抢过来,不是小孩子了还要吃糖?
两人在街上转转,买了点比赛要用的东西,她是没钱买漂亮衣服的,扯了一块布,可以做件衣裳,又买了点碎布头,打算做个假耳朵。做耳朵是需要毛的,想做好狐狸耳朵就得用狐狸毛,可现在现成的狐狸并不好找。
这会儿想来,她也能理解为什么红霓戴的那对耳朵,看着像狗耳朵了,因为那本来就是狗毛做的。
两人逛到下午才往回走,在村口看见二丫,她也是喜滋滋的抱着一堆东西回来。她身边站着她爹娘,三人在一起有说有笑的走着,那亲密的样子让人看着很是羡慕。
二丫看见她,欢快地叫道:“春芽,你干什么去了?”
“去镇上报了名。”
“啊,你也去报名了,我也去了,镇上好热闹呢,我还买了好些东西。”二丫兴奋地把今天买的东西给她看,那一个小箱子里放的全是她的衣服首饰,都是用丝绸做的,每一件都很精致。
春心把每一样都赞了一遍,心里却百般不是滋味儿,人家有爹娘,可以给买喜欢的东西,她却只能想方设法算计手里这点钱。
若是她娘还活着,也会陪她一起上镇上采买吧。她们一起报名,一起做衣裳,然后看着她赢得名次…,心里也会期盼她能嫁个好人家吧。
若是她娘能活着。只要能活着,她宁愿再回道观里,再被明焕给掐死,再干多少苦累活也心甘情愿。
进了村子,二丫到家了,笑着跟她道别,又说。“春芽,回头咱们一起到画馆画像啊。”
“好。”春心点点头。
她一转眼。忽然瞧见红霓站在胡同,正抓着一把瓜子在嗑瓜子,旁边围着几个十五六岁的小子,对着她不停滴献媚。
“红霓,瓜子不好吃,吃点花生糖吧。”
“红霓,你吃糕饼,是我娘给我奶奶买的,被我偷来的。”
红霓看都不看他们一眼,远远看见春心。忙笑着招手,“春芽,快来,有好吃的给你。”
她抓起那些小子们献的吃的,全塞在她手里。然后拍了怕手,颇为不屑地撇嘴走了。
那些小子们慌忙追过去,春心看了看手上这些好吃的,很有些哭笑不得,她是收垃圾的吗?她不要的东西就给她?
不过人家给了,不吃白不吃,给了春水一些,两人一边吃一边往家走。说实话,两人已经好久没吃过这些零嘴的东西了,往常陈秋花买了好吃的,娘俩都是背着他们吃,这回倒要感谢红霓了。
回到家,红霓已经进门了,看见她回来,问道:“刚才看见你和二丫在一块,你们说什么呢?”
她道:“二丫说也要参加比赛。”
红霓撇嘴,“那个丑丫头还想参加比赛,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长什么样。”
二丫确实长得抱歉了点,尤其是胖,圆鼓鼓地好像个大木桶,也难怪红霓会这么说。但背后说人坏话,也挺不厚道的,最起码二丫的心眼,就比她好多了。
红霓看她手里抱着布料,脸霎时耷拉下来,“你也去报名了?”
春心点头,“刚报完名。”
红霓抠着指甲,表面装得满不在乎,那语气却很有点阴阳怪气,“你的脸皮还真是厚,居然也敢参加比赛。”
春心冷笑,“我会什么不能去?”
春水也问:“我姐怎么不能去?”
红霓不屑地瞥了两人一眼,骂了句,“一对土包子。”
春心懒得跟她争,回厨房里做饭去了,倒是春水扯着红霓衣服,非得让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你说谁是土包子?你好在哪儿?我瞧着我姐比你好一百倍。”
红霓被他抓着,吓得尖叫连连。
春心怕两人撕扯再出点什么事,忙喝止了春水。他现在也是个半大小子了,十岁的孩子,总要避讳一些,真要把红霓扯坏了,又得招陈秋花的骂,就是根生回来也不会向着他。
春水心不甘情不愿地松开红霓回屋去了,嘴里还很不服气地说着:“谁是土包子,我才不是土包子呢。”
春心有些好笑,这小子长了几岁,也开始要脸面了。三年前红霓骂他骂的比这还厉害,也没见他反驳。

离画像的日子还有*天,现在做衣服也来得及,不干活的时候,她就在屋里裁裁剪剪,她本来针线活就做得好,这三年又跟成婶学了点裁剪,一般的衣服都能做。她的手艺一点也不比红霓找的那个名裁缝差。只不过人家用的都是好料子,丝绸做的衣服,怎么看都比普通布衣上档次。
衣服做好之后,她穿了试试,倒也合身。红霓也是闲得无聊,看着她打扮,然后在一边用尽所知的词汇笑话她,说她土包子,土耗子,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还说穿这样的衣服,也敢参加比赛,不怕叫人笑话死。
红霓因为没念过几年书,肚里的东西并不多,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句话。陈秋花当年只不过是一个中等妓女,能会写几个字,认识自己名字就不错了,由她亲手教出来的闺女,在文字语言方面的造诣,实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