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太太大约是真的很担心程小娘子,抓着了秦柱媳妇就是一通的诉苦:“我这每天担心啊,哎…”
“别担心,小孩子嘛,有个三灾五难的不是正常?我们家四牛前儿也掉到河里差点就没了,现在不也好好的吗?”
秦柱媳妇拍了拍程太太的手安慰她。
程太太这才对秦翊笑道:“好孩子,现看着你这么活蹦乱跳的啊,我这心里也好过一点,对了,前儿你伯父进城捎了点点心,我与你拿些来吃啊。”
秦翊赶紧起身:“您别忙累了,我吃了饭过来的,现在并不饿。”
他话是这么说,程太太还是拿了点点心放到桌上让秦翊吃。
秦翊是真不饿,象征性的吃了一小块点心也就算了。
程太太看他行事沉稳,可想着到底是小孩子,只怕坐不住的,就道:“你去我家后院玩吧,我与你娘说说话。”
秦翊笑着答应了一声,起身朝后院走去。
说起来,程秀才家的宅子挺大的,起码在整个太平村算是大的了。
他家的宅子都是砖石结构的,有前院,有花厅,有正房偏房等等,后头还带着一个小花园,虽说里边种的花木都挺普通,但在太平村是真独立份的。
秦翊顺着青石铺成的小路到了小花园中,看这里种了很多月季以及野菊花,还有一些竹子,另外有几棵树,显的很清凉,就找了个地方坐下,顺手拔了一些草叶子开始编东西。
“你是谁?”
秦翊才编了一个蚂蚱出来,就听到身后有声音传来,是一个柔柔的,听着很好听的女孩子的声音。
第三十三章 审问
秦翊回头,就看到一个女孩子逆光走过来。
她大约也就是七八岁的年纪,不过个子长的比秦翊还要高一点,看着很瘦,脸色有一种不正常的苍白。
女孩子大大的眼睛,鼻子很挺,嘴巴小小的,组合在一起挺耐看。
真要说起来,这个女孩子比整个太平村所有的女孩子加在一起都要好看。
只是秦翊在现代的时候见惯了各种美色的。
各种或化妆,或PS出来的美女数不胜数,而且,秦翊四周出现的女孩子长的也都很漂亮,不管是他的亲人朋友,或者他的学生,都有很多出色的人物。
所以,他看到小女孩的时候,只是觉得这孩子干净好看,倒并不怎么惊艳。
秦翊看着小女孩眨巴着眼睛好奇的看着他,遂拿着草蚂蚱站了起来,对小女孩一笑:“我是秦四牛,是秦柱家的…”
小女孩笑了,苍白的脸上浮起两团红晕。
她在离秦翊挺远的地方坐下:“原来是秦家哥哥,你来我家做甚?”
秦翊打量小女孩。
就算是逆着光,秦翊也能看出小女孩的肤色很不正常,她是白,可是白到有些太过了,皮肤显的很薄,似乎能透过皮肤看到皮肤下边的血管。
“我跟我娘来探病的。”秦翊打量着小女孩道:“听说你病了,如今可好了?”
小女孩抿了抿嘴:“已经好多了,劳你和伯母惦念,还费心跑这一遭。”
她垂头,看到秦翊手中拿着的草编的蚂蚱,眼中闪过一阵惊喜:“这是你编的啊,真像呢。”
秦翊就把草蚂蚱递给小女孩:“送你吧。”
小女孩的眼睛睁的大大的,眼睛亮的惊人:“真的啊,那谢谢你了。”
她接过草蚂蚱,很小心的收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些的,我娘轻易不叫我出门…”
秦翊不知道怎么的,就脱口而出:“老呆在屋子里不出来可不好,人要晒太阳的,不然身体会一直很虚弱,你有时间还是多出去走走的好,多走动,病才能好。”
“对了,你叫什么?”秦翊问了一句。
小女孩笑着:“我叫程燕然。”
“你名字还挺好听的。”秦翊起身,他听到了秦柱媳妇唤他的声音,就对程燕然道:“我娘叫我呢,我先走了。”
“好。”程燕然紧走了几步,可就是这几步,让她的脸色又难看起来。
秦翊赶紧摆手:“你别送了,你赶紧歇一会儿吧。”
程燕然轻喘了几口气又坐下,秦翊小跑着朝花园外边走去。
他从小花园出来,就看到挎着篮子的秦柱媳妇,立刻走上前接过篮子:“娘,我们要回家吗?”
秦柱媳妇脸上带着笑,应该是和程太太谈的不错:“好,回家。”
两个人从程家出来,秦柱媳妇才小声跟秦翊道:“程太太帮咱们问了程秀才,程秀才今儿没时间,他让你明儿自己过去,他要看看你有没有那个灵性,如果行的话,他愿意收下你。”
秦翊一阵惊喜:“真的啊,那我能读书了。”
他也是在这段时间才了解到在古代读书是有多难的。
一来,家境必须要好,毕竟,古代的笔墨纸砚都是贵重的物品,穷人的孩子根本用不起。
还有,古代的书籍真的太贵了,而且还会被许多世家所垄断,穷人家的孩子是买不起书,买不到书的。
再有,古代读书的话拜夫子也不容易,毕竟,古代写文章作诗词都要先生手把手的教,一个先生不可能带好多学生的,先生们自然也要把握学生质量,没天份的孩子是不收的。
综合起来,导致古代读书是富贵人家或者上层社会的孩子才能做的事情,穷人家的孩子如果没有大的机缘,一辈子都别想识得几个字。
正因为知道这些,秦翊很珍惜读书的机会。
他想明天去了程家一定要好好的表现一番,也一定要打动程秀才,让他收下自己。
吴翰林府后院
成烟罗看着昏迷在地上的妇人,再看看高高的墙头。
她力气是大,可也绝无可能把一个成年人从墙头上扔过的吧?
那她要怎么带走这个妇人?
如果不带走的话,她在这里也呆不了多久,恐怕过不了一会儿吴家的下人就要过来了,她必须得在吴家下人过来之前离开。
成烟罗为难的皱起眉头。
她看着墙根边上的一溜竹子,突然间想到一件事情。
她还记得小的时候她时常在墙边玩,有一次,发现一只小狗从墙角钻过来,她还喂了那只小狗,后来…
成烟罗笑了笑,顺着记忆中的方向走到墙角处,果然在那里看到一个小小的狗洞。
她伸手到那个狗洞处,用力的掰断了好几根砖头,又在地上挖了片刻,将整个狗洞扩大了许多。
她把妇人移到狗洞边上,先让妇人的头过去,再把她的整个身子塞过去。
当然,在塞妇人过狗洞的时候,难免的有些刮蹭,妇人的那张脸就刮了很多细小的伤痕,身上的衣服也刮破了好几处。
成烟罗可不管妇人会不会受伤,她把人塞了过去,自己也从狗洞中钻到自家院中。
等钻过去之后,她就拉着妇人的手,把妇人拖进屋内。
这时候,成烟罗屋里一个下人都没有。
她把妇人扔到地上,将房门关严,从里边锁上。
弄好这一切,她才拿了一杯凉从泼在妇人脸上。
妇人悠悠转醒。
成烟罗打量着这个妇人,才发现这个妇人相当的年轻。
大约没有二十岁呢,而且她长的很清秀漂亮。
看样子,这个妇人应该不是吴家的下人,那她怎么到吴家的?又为什么要偷吴琳宁的东西?
妇人醒过来,她入目便是一张红木的桌子,当看清楚整间屋子的布置,妇人吓坏了。
她缩在地上,也顾不上身上传来的阵阵疼痛,转着脑袋找人。
当她看到成烟罗的时候,这才轻松了一口气。
成烟罗笑了。
她一步步走到妇人面前,妇人戒备的看着她,同时,伸手想要按住成烟罗。
成烟罗怎么可能让她如愿。
她抬起右手,小小的手一握,便握住了妇人的腕子,一个用力,就听得咔嚓一声,妇人的手腕就叫她给折断了。
“啊…”
妇人惨叫一声。
成烟罗顺手从桌上拿过一个脏污的帕子把妇人的嘴给堵了。
她蹲在妇人跟前,眼中带笑看着妇人:“很疼吧?想要不疼就要乖乖的,我问你,你老实回答我,如果不老实的话,我会把你的四肢全部折断,然后扔到私寮中…”
成烟罗小小的人儿,长了一张美丽精致又可爱的脸庞,看着讨人欢喜,可就这么一个小小的人儿,现在却说出这样极恶毒的话,这样的反差,让妇人一阵阵心惊。
“你是谁?”
成烟罗在妇人点头之后拿掉帕子。
“奴家,奴家高氏。”
妇人轻声低语。
“名字?”
成烟罗从妆台上拿过一把小巧的剪刀在手中把玩,剪刀在她手中灵活的穿梭着,吓的妇人脸色惨白:“奴家高秀秀。”
第三十四章 前因
“你去吴翰林家做什么?”
成烟罗顺手抄过一条绳子,拿着小剪刀一段段的把绳子剪开。
高秀秀眼瞳收缩了一下:“是,是我婆婆叫我去的。”
呃?
成烟罗手微微一顿。
高秀秀低头。
“我和我家相公是打小定下的娃娃亲,我,我公公后头考中了秀才改了门楣,可我爹却…”
成烟罗没有想到高秀秀竟然是一个挺老实的妇人。
她原以为能够到吴翰林家偷东西,这个高秀秀必然十分奸滑,但没想到高秀秀没多少心眼,而且,自己问什么她竟然答什么。
当她听高秀秀把前因说完,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又积了许多的郁气。
却原来,这个高秀秀的生身父亲是个神偷。
高秀秀的父亲高淮以偷为营生,因为他偷盗的技术特别的好,所以家境还算是很富裕,而且他掩藏的好,一般人都不知道他以什么为营生的。
可这并不包括高秀秀的公公刘有为,刘有为和高淮是好友,高淮的事情也瞒不过他,而且,刘有为能够读书识字,也是高举资助的。
因为两个人关系好,所以,两家生了儿女之后就定了娃娃亲。
后来,刘有为考中秀才,家境也越发的好了。
而高淮有一次偷盗的时候失手被打成重伤逃了出来。
他回家之后,没有多少日子就重病不起,临去之前,高淮叫来刘有为,想让他的儿子刘勇尽快和高秀秀完婚。
刘有为当时答应的很痛快,一丝都没有推辞就和高淮商量定了孩子们完婚的时间,接下来就是三媒六聘,刘家很快就把高秀秀娶进家门。
高秀秀在娘家的时候被高淮保护的很好,人很单纯,也很善良老实。
高淮其实临去的时候都不放心她,在她出嫁之前,就和她说了一番话,让她嫁了人之后就老老实实在刘家呆着,不要显示自己的能耐,就当一个普通的女人一样相夫教子,这辈子平平安安的过下去。
高淮其实是怕高秀秀学了他一身偷盗的本事,万一管不住自己跑出去偷坏了事。
他自己因偷而送了命,就不愿意女儿重蹈复辙。
高秀秀哭着答应了高淮的请求,又哭着坐上花轿嫁到了刘家。
她嫁人没多久,高淮就去了。
她嫁到刘家一年多,刘家上下对她都很好。
高淮只有高秀秀一个女儿,高家的家产也自然做为她的陪嫁被带到了刘家,也不知道刘家是看在她嫁妆的份上,还是看在两家交情的份上,一直对高秀秀都很不错。
刘勇和高秀秀自小一块长大,也是有感情的,结婚之后,小两口恩恩爱爱,小日子过的真的挺不错的。
而高秀秀也把嫁妆交给婆婆管理,她以为,她的日子会一直这么甜蜜下去。
可就在前几天,高秀秀的婆婆把她叫到屋里,让她到吴翰林家去偷东西,去偷一件吴翰林家的姑娘用过的玉簪子。
高秀秀本来不乐意去的,可她婆婆逼着她去,她拗不过婆婆,为了讨好婆婆,就跑到吴家想把玉簪子偷出来。
高秀秀说完,跪在地上嗑头:“姑娘,我不知道您是谁,我也知道我做错了,我不该偷东西的,可是,我…我想让婆婆高兴,我也不想让刘郎为难,我…我再不偷了,请您放我回去吧,我要是再不回家,刘郎该着急了。”
看高秀秀一声一句的惦记着她的婆婆和夫郎,成烟罗这心里越发的郁闷。
高秀秀这个人还是挺不错的,只是,她却嫁错了夫郎。
也许是高淮看错了人吧,错把豺狼当绵羊了。
听高秀秀说起刘家的情况,成烟罗已经知道这刘家人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了。
无非就是看高秀秀一个孤女,又带着一身的本事,想侵吞高家的家财,同时利用高秀秀,榨干她的价值,或者之后会养着她,也许会丢弃她。
反正这都是说不上来的。
不过,成烟罗却觉得刘家没什么好心思。
但是,这些话她也不能和高秀秀说。
高秀秀深爱着刘勇,同时心地太过善良,也相信她的婆婆,成烟罗就算是说她在被刘家人利用,高秀秀也是不会相信的。
“你知道是什么人让你来偷东西的吗?”
成烟罗放下剪刀,柔了语气问高秀秀。
高秀秀想了一会儿:“我不太清楚,不过前几天有人来我家找我婆婆,我正好去我婆婆房中,在窗前听到了一些话,那个人…好像是,好像是侯丞相家的下人。”
侯丞相?
成烟罗心中一惊,心跳不住的加速。
侯丞相啊…
他家的下人为什么要偷吴琳宁的首饰?
以侯丞相的身份地位,家里又怎么可能缺玉饰?他叫人偷吴家的东西做什么?难道要陷害吴翰林?
成烟罗思量了一会儿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而高秀秀苦苦哀求她放人。
成烟罗也不可能拘着高秀秀不让走,而且她也做不出害人性命的事情,便摆了摆手对高秀秀道:“你自己想办法离开。”
高秀秀捂着受了伤的手臂走到窗前观察了一下地理位置,然后对成烟罗行了一礼:“如此,秀秀便去了。”
她推门出去,成烟罗望身窗外,就见高秀秀足尖一点,人就已经到了树上,再几个起落,便已不见踪影。
成烟罗抬头望了半晌,对于高秀秀这身本事真是佩服极了。
她原还想高秀秀只是偷盗的手段了得,现在看来,高秀秀之所以敢出来偷盗,完全得益于一身的好轻功。
成烟罗抱膝坐在地上,想着侯丞相和吴家的关系,渐渐的出了神。
想到侯丞相,成烟罗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侯家的小娘子侯惠珠。
前世,成烟罗临死前还曾经见过侯惠珠。
真要说起来,侯惠珠这个姑娘也是一个传奇人物。
侯惠珠出身相府,父亲权高位重,三个哥哥也都很争气,可偏生她命不太好,自幼体弱多病,从未出过深闺。
可偏生有一回侯惠珠跟随母亲上香,归途中遇到盗匪,侯惠珠被人掳了去。
侯家人伤心了好些日子,一直以为侯惠珠已经去世了。
过了两三年,侯惠珠却带着夫君和儿子回到相府。
原来,侯惠珠是被一个猎户给救了,那猎户有一身好本事,打猎回家,正好碰到被劫持的侯惠珠,他对侯惠珠一见钟情,便救下了她。
之后,那猎户把侯惠珠带回家中,硬逼着侯惠珠拜堂成亲。
侯惠珠原先不乐意,后来叫那个人破了身,只好不甘不愿的跟随那人。
等侯惠珠生下儿子,那猎户才带她回娘家,当时,侯丞相见侯惠珠儿子都生了,只能咬牙认了。
之后,侯丞相一直资助那猎户,给他捐了武官,又让他带着侯惠珠外放。
一直等到天下大乱,那猎户趁势而起,成为最有势力的诸侯之一,侯惠珠的身份自然也水涨船高。
要真说起来,侯惠珠嫁的那个猎户,便是…
便是成烟罗前世夫君的主子,成烟罗那一身血肉,就被供给了侯惠珠和她的夫君。
第三十五章 骗局
想到侯惠珠,不知道为什么,成烟罗的心一阵紧抽,瞬间疼出一身的汗来。
她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她前生的死因应该和侯惠珠有关。
如果没有今天听高秀秀说起是侯相府的人让她去偷吴琳宁的东西,成烟罗应该想不到这些。
可是一联系上这件事情,成烟罗觉得侯惠珠很不简单。
不然为什么前世的时候侯惠珠会嫁给一个猎户?
她堂堂的宰相嫡女怎么甘心跟着一个乡间野人生活?
还有,侯丞相为什么会接受那个猎户,并且帮助他当了武官?
最后让成烟罗想到的是,她在被她相公杀死之前曾见过侯惠珠。
那时候侯惠珠打量了她许久,还和她说了好些话,等回去没两天,她就被杀死做成了肉羹。
侯惠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成烟罗猜度了半晌也没个所以然来,但并不防碍她对侯惠珠起了防备之心。
却说高秀秀这厢从宁寿伯府出来,回去的路上她就忐忑起来。
她婆婆应该是贪了丞相府的钱,所以才逼她偷东西的。
如果她没有偷到东西回去,说不得她婆婆要怎么骂她呢,给丞相府交不了差,不知道丞相府那边要怎么治刘家。
越想,高秀秀就越害怕。
她思量了好长时间,最终还是没有回去,而是转了个弯,到了一个偏僻的胡同的小宅子里。
这宅子是高淮活着的时候置办的,房契什么的都在高秀秀手里。
高秀秀出嫁的时候,高淮并没有把这个宅子透露给刘家知道。
高淮做了那么多年的偷,世面上的事儿见识的多了,就算是他和刘有为关系好,可他也不可能对刘有为全然放心,不给女儿准备一条退路。
他早早的就置办了宅子,把一些他偷来的贵重的物品放到这里,临死的时候他跟高秀秀都说了,这边的钥匙什么的也都交到高秀秀手里,并且千叮咛万嘱咐让高秀秀千万不要告诉刘家的人。
高淮告诉高秀秀,给刘家十年的时间,这十年里高秀秀和刘勇生儿育女,孩子应该也大了,刘家对她到底怎么样高秀秀也应该能看得清楚,如果她觉得刘家可信,刘勇也是真的好,再把这边的东西拿到刘家。
如果还是信不过刘家,这些东西就当是给高秀秀的退路,或者,将来可以留给她的儿女用。
高秀秀虽然喜欢信重刘勇,可是,在她心里,她父亲才是最重要的。
这又是高淮的临终遗言,所以,高秀秀谨记在心中,都没有跟刘家的人包括刘勇在内的任何一个人说。
这次高秀秀过来,就是想找一个玉制的簪子,好蒙混过关。
她看看四周无人,就开了门悄悄进去,进了屋子,按照高淮所教她的方法很快就找到那间暗室。
她在暗室的藏宝阁里找了一会儿,找到了一支和吴琳宁那支很相似的玉簪子。
这玉簪子雕工精细,用料也十分考究,拿去冒充吴家的东西,应该是能过关的。
高秀秀把簪子藏好,很快离开了这个小宅子。
她回到刘家的时候天已发暗。
高秀秀不敢太过声张,悄悄的到了她婆婆屋前,她是想不声不响的把这支簪子交到她婆婆手上的,却没有想到,她到了屋门前的时候,正巧听到她婆婆和刘勇说话。
高秀秀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弄出动静。
她站在屋门前侧耳倾听。
高秀秀的婆婆李婆子的声音一星一点的传进了高秀秀的耳中。
“你说秀秀怎么还不回来?不会是出事了吧?”
高秀秀一喜,心说她婆婆还是很惦记她的。
她才想去推门,就听到刘勇的声音:“出事了可怎么办?娘,你怎么叫秀秀去偷东西,你说她要真出了事,传出去对咱家的名声多不好?”
听了这句话,高秀秀心里就有些复杂。
她也听出来了,刘勇并不是关心她,而是关心刘家的名声。
李婆子的声音再起:“怕什么,出了事也是她不知道检点罢了,到时候你直接休了她,娘再给你娶好的来。”
李婆子压低了声音:“我儿也是读书人,说不得今年就要考上秀才了,到时候什么样的小娘子娶不着,做什么非得拴在高秀秀这一根绳上?高秀秀现在还有什么?高淮那老东西已经没了,高家的家业也成了咱家的,高秀秀一点用都没有,还留着她做什么,她最好死在外头。”
高秀秀满心的震惊。
她没有想到平常看着和气的婆婆竟然有这种心思。
她听的更加仔细了。
她想看看刘勇心里是怎么想的。
“那我曾有过一个做偷的老婆,对我名声也不太好啊。”
刘勇还是觉得心里不痛快:“当初我就看不上高秀秀,你和爹非得让我娶她,她有什么…什么好都没学着,偷东西倒是学了个十成十,哪有贞娘好。”
贞娘?
高秀秀又是一惊,她想到了李婆子娘家的侄女李贞娘,李贞娘可是常来刘家的,高秀秀也见过几回,她对贞娘的印象还不错,却没想到,刘勇心里惦记着李贞娘。
“谁叫李家穷呢。”
李婆子叹了口气:“娘知道你喜欢贞娘,可是,你舅舅家给不了你多少帮助,咱们家现在缺银子为你和你爹打点,娘也是没办法的,娘心疼贞娘,也心疼你…你先忍忍,再等些日子,娘把贞娘接过来。”
高秀秀捂着胸口,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她一直以为的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原来都是骗人的,这一切都只是一场骗局,所有的人都在把她当傻子耍,都在骗她一个人。
高秀秀深吸了几口气,满心的悲哀。
这时候,脚步声响起,高秀秀赶紧躲了出去。
片刻之后,刘勇从李婆子屋里出来。
高秀秀擦掉眼泪,做出一逼慌张的样子进了李婆子的屋子:“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