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戚欢拖着行李出来的时候,他才猛地站起来,挡在她面前。
“你什么意思?”
戚欢压着声音,“我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不能一直住在这里。”
她这句话倒是说得真情实意。
人事部那群姑娘嘴碎到不行,本来秘书室就只有她一个女的,加上三天两头又跟着范冥出差,早就脑补了“霸道总裁怎么会看上她”的狗血戏码了。
“这些天,谢谢了。”想来想去,戚欢还是觉得住在范冥家里不妥,于是下定决心要搬回去。
戚欢转身要走,刚越过男人身边的时候,他忽然出手一把抓住她。
“你是不是还在生气我剪了你头发?”
戚欢摇摇头。
先前是有些生气,后来觉得自己太过矫情了。
他又不是故意的。
只是自己特别宝贝头发,然后失去之后有些冲动罢了。
范冥怎么肯相信,抓着她直接上了楼。
“干什么?”
戚欢被他带着踉踉跄跄往楼上走,一不小心还在楼梯上摔了一跤,顿时膝盖一红,有血丝渐渐溢了出来。
范冥眼中闪过一丝不安,伸手想拉起她,但不知道为何手伸到中间,又落了下来。
戚欢觉得满头雾水,正常的不是应该拉她起来吗?
不知道男人心思的她,再也没有矫情。他不主动,她还不能么?
她一把抓住了范冥的手,“痛痛痛…快拉我起来。”
范冥似乎才如梦初醒,一把拎起她,带她上了楼。
他把她带到了他的房间,安置在房间的矮沙发上。
然后转身去床头翻箱倒柜起来。
片刻之后,他抱着一个箱子走了出来,放在她面前,“喜欢什么,随便挑!”
戚欢打开箱子,才发现这是一些珠宝首饰。不过样式陈旧,应该上了一些年岁了。
她心中一动,“这是仙…你母亲的?”
范冥点头承认,眼中闪过一丝狼狈和不安。
“补偿给你的。你别走了。你走了,我睡不着。”
原来这就是他让她留下的原因。自从戚欢到这边来睡之后,范冥的睡眠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
两人各取所需,倒也和谐。
蓦地,戚欢心头一软,合上了盒子。
“真的,我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最多戴几天帽子好了。还有这些首饰也不用了。上次你给我的珍珠项链我都不好意思带出来呢…”
见他脸色不好,恐怕又要想歪。
戚欢马上加了一句,“不是不好看,是太贵重了。我就是个普通小市民,那珍珠链子都可以抵上我半年的工资了。挂在我脖子上,太沉了。”
这次,他依然没有再说话,但脸色好了不少。
趁着范冥给她上药的时候,戚欢认真分析了他的性格。
多疑、不相信人、偏执、暗黑、暴力、小气。
数了好多个词,都没什么好的性格。
不过想着他先前表面维持的冰山形象,这幅患得患失像个孩子的样子,倒是更符合他。
可能是她萌点和其他人不一样吧,居然觉得这样子抱着宝盒讨好人的范冥,有些萌萌哒。
“嘶…”
范冥手上力气大了点,戚欢疼得马上清醒了过来。
“你别动,你身上有淤青,我顺便帮你按一按。”
先前在训练室,范冥出手可一点都没有手下留情。
戚欢双腿、双手,甚至腹部都是淤青点点。
好在他还有点良心,居然还知道帮他上药。
也算是另外一种程度上的温柔吧。
戚欢带着滤镜看了一眼他,莫名觉得越发入眼。
她捧着脸,笑得一脸花痴得意,倒是没有见到旁边男人眼中一闪而过的光芒。
戚欢的快乐一直维持在他帮她上完双腿双手药为止,带他一把掀开她的衣衫,戚欢白花花的肚皮露了出来之后,她开始惊慌挣扎了。
“你干什么?”
他依然是那副冷脸,只是眸色微微暗沉。
“上药。”
“我自己来。”
“身上的淤青要按散,不然你明天会痛。”
说着,他在她腹部揉了揉,顿时酸软和疼痛袭来,戚欢眼泪挤了出来,刚出声却发现自己的声音变了样子。
隐隐能听出一声呻/吟?
戚欢捂着了嘴巴,而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动作,只手按在了她的腹部,一双眼沉沉郁郁的盯着她。
戚欢莫名觉得有些不安。
宛如那被蛇盯着的青蛙。
刚想动,下巴一紧,他动作极快地拉开了她的手,顺势吻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床上三天三夜会有的,现在不是时候。
但是亲了嘴。
嘻嘻。
ps:我准备把这个文填完之后去填古代马文。毕竟是我人生第一个古文,总觉得有种莫名的情感在里面。

☆、第二十三章


与其说是吻,不如说是撕咬。
他毫无经验,如初见一般,疯狂的野兽遇到了喜欢的东西,只想吃拆入腹。
戚欢逐渐感觉到了口中血腥味道渐渐蔓延开来。
她忍不住推搡着身上的男人,只见他眸色一沉,捏着她手腕微微用力。
顿时,戚欢觉得一阵剧痛传来。
她痛到快要窒息,他却很满意她的“乖巧”。
先前狂躁的兽性慢慢压住了下来,他放开了她伤痕累累的小唇,抬起头看了一眼那嫣红的唇瓣,似乎被蛊惑一般,他轻轻的舔了舔她。
戚欢脸色苍白,满头大汗,还说不出一句话来。
终于,等他满意地把她抱起来,放开她的唇蔓延而下的时候,她的眼泪狂飙而出。
“我…好痛…”
起初,范冥并没有在意。
他听宋之卿说过,女人在这个时候往往特别矫情。
她说不要就是要。
她说好痛就是好/爽。
他按着她的手,继续先前舔舐的和深吻的动作,直到怀中女人一动不动,一丝反应都没有。
她对他如此抗拒?
范冥蓦地抬起头来,怀中女人不知道什么已经晕过去了。
他有片刻的迷茫,下一秒他看着自己的手,又摸了一把戚欢的手,面色黑沉地站了起来。
宋之卿赶过来的时候,戚欢脱臼的手已经被范冥重新正骨了。
他脸色不好看,直到宋之卿给戚欢检查完身体没有其他伤害的时候,脸色才有所松懈。
宋之卿看了一眼床上的女人,又看了一眼自家兄弟兼老板,终于没忍住笑出声。
“哈哈哈哈…你居然把人家给亲晕了。这爱情的力量真是大啊。”
范冥郁闷抽了一口烟,最后想到是她的房间,长指一捏,指尖的袅袅白烟瞬间熄灭。
“我不知道她手脱臼了。她说痛,我以为她很爽。”
“哈哈哈…”
宋之卿毫不客气捧腹大笑。
但笑过之后发现好友脸色不好,还是给面子的勉强收了笑容。
“没关系,一回生二回熟。你只不过是力气大了一些,以后温柔一点就没关系了。”
“没关系吗?”
男人靠在落地窗前,整个人的身影仿佛已经融入月色一般。
他举起手,看了一番,忽然开口道:“真的没关系么?只是一兴奋就捏脱了她的手,如果完全兴奋起来,是不是会扭断她的脖子?”
从没这么讨厌过自己,如果他只是一个正常人。
如果他不是一个怪物,该多好。
砰——
面前的玻璃应声而落,碎片落了一地。
“你干什么?”宋之卿很庆幸自己给戚欢打了的药里面加了一定的安眠和镇定作用。
拉着范冥的手,他急道:“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非要自残的。”
“自残?”
范冥看了一眼周围细小的伤口已经开始慢慢愈合。
他勾起一个微笑,举起手,说道:“能解决吗?我的愈合能力越来越厉害了,力量也越来越大,情绪也越发不能控制了,这样还怎么解决?”
宋之卿拎来药箱,用镊子夹出了玻璃碎片。
“不是说好的,我们一定会想到办法的。”
“办法…那个人,我找了他这么多年,他死了又活了,就像是魔鬼一般,活在我生存的每口空气中,找不到,摸不到,但时时刻刻萦绕,让人恶心。”
“你别这样。麻瓜那边已经在查了,一定会有线索的。而且,现在不是有这个女人吗?”
说完,两人的视线齐齐落在床上的戚欢身上。
宋之卿拍了拍他的肩膀,“如果真的只是利用,那么就不要像今晚这样失态的。要知道,女人不会喜欢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你可以扮演黏黏的小奶狗,也可以扮演凶恶的小狼狗,但像今晚这样的失态,万万不能了。”
见范冥不言不语,目光沉沉,宋之卿又加了一句, “还有,如果真的觉得她不错,就好好对待人家。毕竟你的小仙女已经失踪这么多年了,你不能一辈子都想着一个脸都记不清楚的女人。”
范冥依然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床上的女人,眉头微微蹙起。
戚欢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亮了。
动一动,觉得全身都散架了一般。
很快的昨夜的记忆涌入脑海中,顿时让她觉得很不是滋味。
别人的初吻为什么那么甜蜜,轮到她就这么血腥了。
戚欢深深叹息了一声,随即想到了第二个重要的问题。
昨晚上,范冥不会是酒后乱性吧?
不然的话,怎么解释那个血腥的吻。
正想着的时候,门从外面被推开了。
戚欢猛地抬起头,看到来人,她眼中惊喜的光芒尽数暗淡了下去。
“是你呀。”
宋之卿端着白粥和吐司进来了,见到她失望的眼神,也没有在意。
他找戚欢面前摆了一个小桌子,把粥和吐司都放在了上面。
“还疼么?”
戚欢摇摇头。
“我的止痛药可不是一般的止痛药。”宋之卿很是得意,“还有,我应该问一句,你似乎一点不怪他,甚至他那么大的力气弄伤了你,你都不好奇吗?”
戚欢用完好的手舀了一口粥送入口中,摇摇头,“最开始见到的时候,他不是也一言不合就咬了我吗?你们两个还神神叨叨说了那么多还完全不避讳我,所以他力气大一点,也完全在意料之中。”
其实,戚欢明白。那应该是范曜的实验有了作用。
他一直妄想改变人的基因,或许他是真的成功了。
“的确。”宋之卿点头,“他是力气大。不只是力气大,他的情绪也不正常。平日的时候,他会吃药控制。因为药物的原因,他患上了严重的失眠症,需要喝酒才能入眠。”
戚欢咬了一口吐司,没什么胃口,又放下了。
“你为什么要和我这些?”
“因为我的药一直很好,一直能很好控制他的情绪。但昨晚他失控了。事实上,因为你,他已经失控两次了。上一次是你们初见,这一次,你又做了什么?”
想到先前暧昧的气氛,戚欢的脸涨得有些红。
“没什么。就是他帮我擦药,然后不小心弄伤了我的手。”
“是吗?”
这明显的谎话,宋之卿也没有戳破,反而看着面红耳赤的他。
“欢欢,你喜欢他吧?”
“我…我才…”戚欢结结巴巴,脸上红色又深了一层。
她应该找各种理由说着都是误会,但最后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否认,反而慎重点点头。
“大概喜欢吧。见到他的时候,会莫名其妙开心。不见他的时候,会想他。看到他受伤会心疼。听到他的冷言冷语会心痛,但只要他过来和我说话,又开心了。”
似乎从来都没有这么鲜活的感觉。这种爱着一个人的感觉让戚欢觉得自己活着。
并且,活着很精彩。
深吸了一口气,戚欢看向面前的男人。
“所以,你是来棒打鸳鸯,还是来神助攻的?”
宋之卿也没有想到戚欢居然会这么直白。
尽管脸蛋红红,但一双圆圆的眼睛里光彩四溢,充满了渴望和欢喜。
一瞬间,宋之卿有些不忍心。
他别过头去,声音发涩,“欢欢,他或许不是你的良人。”
这就是变相的棒打鸳鸯了。
戚欢也不在意,反而松了一口气。
“我知道呀。他大概也不喜欢我。老实说,我长得最多算是可爱加清秀吧,也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特长,反而是他,长得好看,又有钱,打架还很帅,会管理公司,还会弹钢琴,好多优点。如果某一天他看上了我,我才觉得老天瞎了眼了。”
宋之卿静静看了她一眼,“那你还喜欢他?不觉得自虐么?”
“自虐啊?”戚欢点头,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认真说道:“但是痛并快乐着呀。我想,这么多年来,我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人,怎么就唯独喜欢他呢。后来想想,应该是我小姨说的那样吧。人的一生中,有人很不幸,一辈子都遇不到喜欢的人。但有的人就会很幸运,遇到喜欢的人,更甚至有的人运气爆棚,遇到喜欢的人还会喜欢自己。当然了…我从小转发锦鲤抽奖什么都没中过,所以肯定不是运气爆棚的人。但我觉得上天也对我不错,我遇到了喜欢的人呀。在这个世界上,有真正喜欢的人,并摆在心上的人,多么的幸福啊。”
“所以,他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可以努力争取争取。如果他也愿意喜欢我,那肯定是上天厚爱。如果不喜欢也没关系,不后悔呀。等到某天我不再喜欢他,开始回忆过去的时候,他也是我人生中那段路上最美好的风景。”
一时之间,宋之卿看着她的眼神有些不忍。
深吸了一口气,宋之卿拍了拍她的脑袋,“你这家伙,有你这么会说甜言蜜语的么?我都差点被感动了。”
戚欢推开他的手,十分无语。
她分明是实话实说了。
“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可能也是你追得如意郎君的秘诀。”
宋之卿勾下头,对上她的眼,轻轻告密道:“欢欢,如果他再弄疼你,你就哭。你一哭,他就没办法了。还有…”
宋之卿的声音顿了顿,带着一丝涩意,“如果有一天,他让你很痛很痛。你就别喜欢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这女人破坏了我引以为傲的自制力。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句话真是迷之经典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二十四章


只是那日之后,戚欢再也没有见过范冥。
她从小狸那边得知,范冥出差一周。
她因为受伤所以被准许了一周的假。
这些通通都说得通。
只不过一周之后,范冥回来之后也没有回公寓。
从司机的口中得出,他已经回山上的别墅了。
先前两人亲了嘴,虽然有些血腥,但男女之间的感情朦朦胧胧的双方试探来试探去,一般来说彼此心中都有数。
可范冥不是普通的男人。
他的心思,她猜不透。
正好程婷婷在线,戚欢不耻下问。
“你还真看上他了?”
戚欢很自豪,“他很好哇,长得帅,又有钱,还很温柔。”
程婷婷:“…你是戴了多厚的眼镜才能看出他温柔特性的?”
明明一身寒气,差点冻死人。
“不过男女之间和行军打仗没什么区别。大概原则就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追。”
戚欢似懂非懂。
程婷婷恨不得从电脑屏幕钻出来,敲打她的脑袋。
“蠢女人,就是让你不要太主动。要知道男人一旦得手之后,就不会太珍惜了。”
戚欢受到了启发,她本想近水楼台先得月,但对方明显在躲她。
戚欢想着程婷婷的金玉良言,于是给范冥发了一条微信,告诉他她回家了。
戚欢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暗念了几声平常心平常心,然后拎着自己的行李离开了她住了一段时间的房子。
不是自己的东西,居然涌现了淡淡的不舍。
不过,现在还不是自己的,终究是要离开的。
范冥很久没有回短信,直到晚上快要睡觉的时候,他才简短的回了一个字。
“嗯。”
戚欢盯着屏幕,在床上滚了两圈之后,输入了几个字。
“你不要喝酒了。”
但想了想,又删掉了。
又在床上滚了一圈。
最后,她看着床上已经快要滚到床脚下的趴趴狗,心中下定了决心。
按下了发送键。
然后意料中的,没有回应。
戚欢抱着趴趴狗,点了点狗狗短短的鼻子。
“哼,让你傲娇。”
继续在床上滚了一圈,依然是没有任何反应。
戚欢把趴趴狗扔到沙发上,无奈地闭上眼睛。
第二日,戚欢销假上班。
刚到门口,迎面就遇到了小狸。
“欢欢,你回来了?身体怎么样?”
“好多了。最近有重要的事情么?”
小狸摇摇头,“反正重要的事情都有老大撑着,再是重要的事情到我这一层也不重要了。”
此外,小狸还告诉了戚欢一个八卦。
“对了,听说我们集团要涉猎医药了。上次范总出去就是去谈这件事情的,我看挺顺利的,对方的代表今天就要过来了。”
“医药?”
戚欢想到在范冥书房看到的那些关于生物科技、生物制药的书籍,每一本他都做了详细的笔记。
当时她除了感叹他涉猎挺广,其实隐隐也明白。
范曜当年拿他做实验,恐怕在他身上留下了无比的伤害。他现在涉足这方面,应该是想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吧。
戚欢对小狸笑了笑,下定了决心也要去看看这方面的书籍。
不求和他一样的水平,但渴望能站在他身边不远的位置。
快到中午的时候,戚欢抱着一个盒子敲响了范冥的办公室。
“范总,给。”
许久没有见到的人抬头,淡淡看了一眼她,还有她抱着的盒子。
“什么东西?”
戚欢摸着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回礼。”
范冥挑挑眉,收下了盒子。
“对了,今天中午我点了蘑菇粥…”
范冥把盒子随意扔到一边,扯了扯领带,说道:“不用了,今天中午我有一个私人聚会。”
这是婉拒了呀。
戚欢脸上笑了笑,恭恭敬敬退了出去。
“那好,祝你用餐愉快。”
中午的时候,戚欢意外也收到了邀约。
程婷婷从国外回来了。
她在国外散了这么久的心,折腾了一圈还是回到了故土。
“你知道么,我今天还遇到了陈柏宇那个贱人,护着那个小狐狸精小心翼翼的,生怕我冲上来给她一巴掌。”
戚欢喝了一口柠檬水,“那你怎么不上去给她一巴掌?”
“呵,我怕脏了我的手。”程婷婷豪气万千挥挥手,“对了,不说那对贱男女了,你和范冥有什么进展吗?”
戚欢想到他的冷淡,有些丧气,“他大概不喜欢我这种类型吧。”
程婷婷这次没有先前的花痴了,反而很赞同。
“老实说,昨晚上我想了一晚上,我也觉得你们不太合适。这次我去国外,碰到了公干的小叔,你知道他们在查什么?”
“查什么?”
关于程警官的,戚欢来了一些兴趣。
“范家的事情。你不知道吧,其实范冥家原来也很有钱的,不过在他很小的时候全家都被灭门了,其中还牵扯了当年小叔的上司。老实说,这些年小叔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在查范家。他说范家很复杂,不但是范冥的小叔神神叨叨的,现在都还生死不明。还有范冥,当年出事的时候,他就失踪了。大约五年之后才回来,然后以雷霆之势收缴了范家,还把范家发展壮大到现在的地步。但那五年之间发生了什么,谁也查不出来。”
失踪了五年?
还有范曜没有死?
是了,当年她只见到范曜被宋玉堂打了一枪,应声倒地。
但很快宋玉堂也死了,还是被第三方的人杀的。
会不会,范曜当年根本没死,而且还带走了范冥。
程婷婷抬起酒杯,看了她一眼,“欢欢,范家不单纯,也不适合你,趁泥淖深陷之前,早点脱身吧。”
戚欢喝着碗里的汤,没有说话,只是心头一片乱麻。
一顿饭吃得戚欢胃口全无,等回公司的时候,小狸已经忙成了狗。
“对方医药公司的代表已经过来了,现在正在范总的办公室。说是半个小时之后就要开会。”
“行。我去送两杯咖啡。”
戚欢敲门进去的时候,看见了一个身形窈窕的美人,穿着红色的高跟鞋,斜斜倚靠在范冥的桌子边。
见到她,她微微挑眉,“听说范总不用女秘书,没有想到传言也有不准的时候。”
范冥捏了捏鼻子,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
“既然是传言,自然是不准的。张小姐,请喝咖啡。”
“不用了,咖啡对女人的皮肤不好。请给我一杯温开水。”
戚欢点点头,恭恭敬敬退下了。
传闻还真是不准的,以前不也说范冥不近女色吗?现在看来分明近得很。
哼。
不过,她身上的香水味道好浓,戚欢很想打喷嚏。
“阿嚏…”
身后,范冥已经率先打了一个喷嚏,“抱歉,张小姐,我对香水味道有些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