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换做十几年前的方欣喜早就被吓跑了,哪里还像现在这样任他操,干。
这样一想。
樊域觉得人生也听幸福的。
当然,没有那个时不时就使坏的小舅子以及见他从来没正眼的方爸爸,他的人生会更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法克…方欣喜的番外终于完了…
写的头好疼…
我看看丁蜀和蔷薇要不要交代一下…
还有唐潇…
- -不是还没死透吗…

 

☆、第100章

女王驯夫记后记
夜深人静,弯月如钩。
方如筝端着牛奶上来的时候,她的丈夫方政岩还没有睡着。
见她过来,这位外表铁血但是把仅有的温柔给了唯一妻子的男人对她轻轻一笑。
“怎么还不睡觉,”方政岩看了一眼闹钟,已经十一点了。
“你不是也没有睡,”方如筝把牛奶递给丈夫,顺势的把身子依偎在丈夫的怀中。
方政岩搂过妻子不算纤细的腰身,想了想,才说道,“还在担心欣喜么,”
“怎么能不担心呢,”方如筝大大的叹息了一声,“都四十岁了才生第一胎,关键是到现在两人还不准备结婚,他们真是要把我气疯为止。”
“我以为儿子那对双胞胎你已经带烦了。”
方若狂和林玫瑰还算争气,在林玫瑰刚进门没多久就查出有了身孕,并且顺利的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那怎么一样?虽然大双小双很乖,可是欣喜已经四十岁了…她以为她还是三十六岁的小姑娘吗?”方如筝实在是放不下这个女儿,从小就倔强,好的不学学人家早恋。
早恋也就算了,关键是似乎还惹到了一个不正常的对象。
闹了一二十年,还说什么当火包友。
火包友你妹!
方如筝很想骂脏话,好不容易盼到这两人修成正果,没有想到这女儿年龄大了,生产又怕出什么问题。
哎…
叹息了一声,方如筝顿时觉得当母亲真的太受累了。
“你说我们当年怎么就那么顺利呢?”
看着怀中的妻子,方政岩偷了一个吻,对着妻子,他从来不会说什么忤逆的话。
从小,他都是顺着她的。
哪怕几十年的现在,依然如此。
吻着妻子的额角,他跟着说了一句。
“是啊,我们真顺利。”
其实方政岩在睁眼说瞎话。
他和方如筝才不顺利。
他比方如筝大了六岁。他到了要订婚的时候,方如筝还是萝莉一个。
很多人都说方政岩变啊态,那么嫩的**都能吃下嘴,真是丧尽天良。
可是每次其他人这么说的时候,他的小妻子总会咆哮得像一只护食的小母狮子扑上来。
“谁说的!是我先喜欢他的!是我对他强取豪夺的!”
严格来说。
方如筝也算没有撒谎。
方政岩确实是方如筝强取豪夺过来的。
不过,她不知道的是,从头到尾,这场强取豪夺,某人都是满意并愿意得很。
那时候,方如筝还不叫方如筝。
她叫魏如筝,是红色家族魏家的捧在手心的小公主。
她上面有三个哥哥,所以因为这样,魏家从小对魏如筝都十分宠溺。
这个被娇宠长大的小姑娘,有很多人喜欢。
但是小姑娘很傲娇,从小就爱跟着方政岩的后面。
有时候,魏如筝对方政岩的亲昵程度,好得让几个哥哥都有些吃味了。
自然的几个恋妹成狂的家伙没少折腾方政岩。
当然,也幸亏方政岩耐啊操,所以才能娇妻美儿幸福了一辈子。
那时候的方政岩,并不像现在这般冷厉。
他是一个对谁都会温柔笑容的少年。
或许,魏如筝就是被这样的笑容给拐过去的。
方政岩的家族并不像魏家那么和谐,甚至方家方政岩的父亲有不少的私生子在外面。
但是众多的孩子中,方爷爷最喜欢方政岩,总觉得这个孩子温润儒雅,是真正的君子。
只是…
君子。
说来好笑,连方政岩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当得上这个称呼。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
包括,他最开始来魏家的时候,他也带着目的。
本来,他的想法很简单。
方家太多子孙了,他想做大没有外人的帮忙,是相当的不容易。
所以这个时候,找个不错的盟友是很有必要的事情。
方政岩最开始的目标可不是魏如筝这只软软的小绵羊,而是魏如筝三个如狼似虎的哥哥。
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魏家的三兄弟不是孬种,当然看出了他的目的,但是魏家那软绵绵的小绵羊却很喜欢方政岩。
那时候方政岩才十二岁,只有六岁的小胖妹,扬着胖乎乎的手对他说哥哥要抱的时候,方政岩还小小的震惊了一下。
他一贯不喜欢软趴趴的东西,尤其是这个软趴趴的东西还流着口水。
可是,方政岩不好把这小肉球丢出去,不但丢不出去,反而把她抱得更紧。
这个小家伙,似乎可以利用呢。
对的。
方政岩那时候就是这么一个男孩。
连自己都可以欺骗和利用的人,对待一个毫无血缘还看着蠢蠢的小肉球有什么不能利用的。
事情如他计划所料,魏家因为魏如筝的关系,真正的对方政岩刮目相看了。
他知道他的目的已经达成一部分,接下来,就是一直伪装下去。
小肉球很好骗。
给她一块糖,她都快笑眯眯的舔半天,咿咿呀呀的叫哥哥你好好。
他怎么可能好。
不过这么软的小肉球,这么软绵绵的,还这么蠢,要是被人给卖了怎么办?
方政岩觉得想法莫名的让他有些不爽,想到小肉球会被卖掉,他就陷入了十足的担忧中。
所幸,小肉球没有被卖掉,反而更加努力的粘他了。
有时候,魏家的大家长都看不下去了,想着办法把他支走。
可是每次,小肉球都会哭的稀里哗啦的,这让方政岩心中有种莫名的不爽。
要不,干脆把小肉球也接回家算了。
要知道,小肉球那时候才不到十岁。
而方政岩已经知道了,他不能养着一个小肉球。
因为十六岁那年,方家给他定了一门亲。
还说二十岁的时候,就正式举行定亲仪式。
对方叫李旭阳,是个很阳刚的女孩,一举一动都显得很正直英挺。这是一个典型的家族教育出来的女人,其实方政岩有些感激爷爷,他是为了他才给他安排了这么一个女人。
可是,每次和李旭阳见面,方政岩都提不出更多的心情来。
他甚至觉得还不如在家陪小肉球算了。
那时候,小肉球也不是小肉球了。
她开始长高,身上的肉却啪啪的往下掉。
少女的雏形开始出现,方政岩知道,不出所料,他的小肉球会长成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
看着小肉球的蜕变,他有种大家长看着闺女长大成人的成就感。
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带着面具而活,只有小肉球活得的无忧无虑。
方政岩羡慕这只小肉球。
只不过,方政岩自诩聪明,却没有发现小肉球会做出那么大的一个决定。
在他二十岁的订婚仪式上,小肉球哭兮兮的跑过来说要他和她私奔。
是他太忙了吗?忙的少女的心思都没有看到。
可是,心中的另外一个声音在反驳自己。
以方政岩的心计,哪里看不出单纯的小肉球心中的想法,只不过…
那个时候,他是真的想摆脱李旭阳。
这四年,李旭阳家的势力他已经利用并渗透得彻底了,可以说李旭阳就是一颗没有用的棋子。
没有用的棋子,还留下干什么。
人们会说李旭阳还有美色啊…
可是,方政岩不觉得,李旭阳从来都不是他喜欢的。
所以,当小肉球悄悄对他露出垂涎的神色的时候,他装成看不到。
甚至还悄悄的引导了她的爱恋。
她既然这么喜欢他,那理所当然要帮他做点事情。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是,当他在订婚仪式上拒绝小肉球的时候,那只小肉球忽然哇的一声毫无风度和节操的哭了起来。
本来女人哭嘛,大致上就那个样子。
方政岩已经看惯了家里那群莺莺燕燕姨娘的大哭假哭。
他觉得自己可以应对。
可是…
小肉球哇的一声哭了。
像个孩子。
或许,小肉球本来就是孩子。
方政岩这辈子算计了很多人,很多事情都是经过大脑飞速的算计,算计出那个人是不是对自己有利,才会下一步行动。
可是,那一次的前进,是他唯一没有算计的。
他抓住了小肉球的手,轻轻的告诉她。
“不哭…筝儿不哭…不哭了哥哥就娶你好么?”
那伤心的小肉球一听,很听话的停止了哭泣,同时还“阴险”对那个大惊失色的新娘一笑。
如愿的。
他的订婚取消了。
不但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个新的新娘子。
当他跪在祠堂接受三堂会审的时候,他新上任的小未婚妻正抠着猕猴桃吃得正香。
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他是不是已经开始后悔了。
可是,在他浑身是伤的跪在祠堂的时候,是他的小肉球悄悄的从狗洞钻进来,给他送来了两个大馒头。
只是,魏如筝,你一定要把馒头塞在胸里带进来么?
方政岩顿时觉得有些头疼。
可是他的小未婚妻却振振有词对他说:“哼,不要看我现在这么小…以后我一定会长成馒头那么大…”
“阿岩,你在想什么?
怀中传来妻子柔柔的声音,蓦地把方政岩的心思都拉了回来。
“我在想,你真的长大了。”
方如筝似乎刚开始有些不懂,但是很快的,注意到丈夫的目光集中在她胸前的时候,虽然已经是老夫老妻了,方如筝还是涨红了脸。
“那…那是当然…我…我才不是不讲信用的人…”
小肉球当年说过的,会长成蜂腰肥臀大胸的女人,就一定会坚持承诺。
是的,方如筝做到了。
这一点方政岩可以证明。
小肉球的承诺做到了,那么他的呢…
方政岩并不是恋童癖。
他二十岁了,小肉球还是十四岁的干瘪少女呢。
他又不是变态,怎么可能对这么小的姑娘有冲动。
只是,有小肉球这个未婚妻,他想对待婚姻上,他会有一个缓冲期。
甚至,当小肉球那么信誓旦旦说她会变成他喜欢的美人的时候,他看着她委屈的眉眼,心中居然有些期待。
未来的事情,谁说的准呢。
方政岩和魏如筝的结合,得到了双方家的反对。
尤其是魏家的大家长,几乎是指着方政岩的鼻子说他是白眼狼了。
对他那么好,居然勾走了他们最爱的小宝贝。
还有,魏家那三个哥哥,在知道魏如筝抢婚的过程后,一一的想把方政岩给灭口。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魏家的掌权人,魏如筝的爷爷,直接的问方政岩。
“政岩,你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你告诉我,你的目的是什么?”
和以前一样,方政岩说谎不眨眼。
他想说我的目的就是给魏如筝幸福。
可是,他的说辞被魏家掌权人直接打断了。
“不要说那么不负责任的话,你都不爱她,怎么会给她幸福!”
魏家掌权人的态度决定了这段婚姻的最后结果。
那就是不同意。
方政岩根本没有一点办法,他的城府和心计在这个老人面前,一点作用都没有。
因为,那一刻,他无法反驳。
他确实没有爱小肉球。
但是,这段姻缘的转机还是因为小肉球。
她是家中的宝贝。
魏家的掌权人可以对任何人狠毒,唯独对这个可爱的小孙女狠毒不起来。
魏如筝哭着闹着要和方政岩在一起,当得到了方政岩不爱她的说法的时候,小肉球哭着跑到了方政岩的面前。
“阿岩阿岩,公公说你不爱我…”
小肉球好委屈,黑黝黝的大眼满是泪花。
他应该撒谎的。
反正,已经是本能了。
可是,那一刻,方政岩说不出一句谎话。
他很抱歉。
但是这是真的。
“对不起,如筝。”
小肉球的眼泪滑的就掉了下来。
他甚至已经想好了,没了魏家的支持,他这些年的努力是不是白费了。
还有他的小肉球,是不是要找一个很爱很爱他的男人。
也对,她其实是个好姑娘,值得更好的男人拥有。
方政岩几乎是跌跌撞撞的要离开魏家。
可是,他的妻子,他这辈子唯一爱着的人,却从背后抱住了他。
她还是很委屈,眼泪哗哗的往下掉。
但是她却没有放开方政岩的手。
她只是一边哭,一边说:“阿岩阿岩,你现在不爱我没关系…不喜欢我也接受…我会变成好姑娘…变成你喜欢的好姑娘…阿岩…你到时候喜欢我好不好…阿岩,你到那时候爱我好不好?”
“因为…我喜欢阿岩。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阿岩了。”
小肉球哭着告白。
然后方政岩知道。
或许是这一生,他都逃不掉了。
算计了所有。
唯独算露了他的心。
后来。
十八岁的方如筝嫁给了二十四岁的方政岩,同年同月同日po处。
一年后,方如筝生下一对双胞胎。因为准爸爸太开心,为了纪念当时的心情,给孩子不负责任的取名为欣喜若狂。
四十年后,双胞胎的姐姐方欣喜高龄产妇生下一名健康男婴,取名樊xx。
作者有话要说:是的。。就是这么不负责任。。。实在取不出方欣喜儿子的名字。。就这样了…= =!
顿时觉得窝太机智了…

 

☆、第101章放开那只萌蠢!(上)

沈蔷第一次见到丁蜀的时候,是在新老师见面会上。当时她觉得对方挺呆的,用现在流行话来说,呆萌呆萌的,似乎还有点蠢。
简称萌蠢。
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挡住了他大部分面容,加上头发凌乱散落,整个人又高又瘦,穿着一件大大的白衬衣,白衬衣上似乎还有些锈迹斑斑,显得十分颓废。
总之来说,在沈蔷的第一印象中,丁蜀是一个不修边幅的宅男。
那时候,沈蔷刚从沂州市回来,带着一身的伤痛。
她不想伤害父母的心,所以在父母的安排下,去了本地的县城高中当一名代课老师。
尽管只是一个代课老师,但是作为这里最好的高中却也比较抢手,而沈蔷能轻松的j□j来,在背后难免有人议论纷纷。
事实证明,沈蔷还真的找了点关系。
她一个舅舅原来是这个学校的校长,后来直接去了教委当了一个副主任,为自己的亲侄女安排一份工作,自然是比较方便。
加上,舅舅还告诉沈蔷,等到来年的公招,再通过考试把她名正言顺的招进去,所以这段过程希望沈蔷好好的努力。
沈蔷其实有点不愿意。
因为父母都是老师的原因,沈蔷从小都不喜欢老师这个职业。
但是偏偏父母都很喜欢,认为稳定又轻松。
可是沈蔷看不出来,和那群熊孩子打交代,有什么好轻松的。稳定,现在还有什么工作可以用稳定来形容…
因为沈蔷代替的那个老师生孩子去了,沈蔷才有资格替补上去。
只不过,她以前的专业也不是数学,甚至她还是一个文科生,虽然学过数学,但是学得一塌糊涂。
很快的,沈蔷觉得这份工作很吃力了。
尽管只是代课老师,不过沈蔷也不想敷衍塞责。
私下,她想了办法,想请人教教她。
沈蔷的父母只是小学老师,早把高中课程丢下很多年了。
加上这些年教学方式和内容都日新月异,两老还真的没有办法帮沈蔷。
沈蔷本来是准备请教同事的,可是别看这么一件小小的学校,里面勾心斗角却不少。
沈蔷能挤破头的进来,势必有一定的背景。
而作为清高的老师,对有背景但没真才实学的人是相当鄙视的。
沈蔷也是一个好面子的,不教算了,她自己恶补好了。
想她高中毕业后终于以为甩掉了数学,但是没有想到大学还有高数概率论等一系列的数学等着她,这就算了,终于熬过了大学,没有想到又回来当了一个数学代课老师。
沈蔷感觉到世界深深的恶意。
那段时间,真是沈蔷最不好过的日子。
她在术业上不能专攻,在工作上也处处碰壁。
前段时间,沈蔷班上有个男孩子上课在教室后面抽烟,脾气火爆的沈蔷哪里能容忍,当时一生气就让孩子出教室了。
本来沈蔷以为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没有想到这孩子居然哭着闹着说沈蔷虐待学生,对他的心里进行了严重虐待,让他再也提不起上学的兴趣。
沈蔷嗤之以鼻,这年头公共场合都不准抽烟了,还别说教室。
你小子毛都没长起呢。
尽管沈蔷这么想,最后发生的事情却大大的出乎了沈蔷的意外。
那个孩子家境不错,父母是这个县里有名的刁民,靠着移民在县城里混了两套房子,两套房子所在地最后都变成了规划区,于是又补贴了几套房子。
这孩子一家就这么发达了,可是性格却是刁蛮无理。
一句话说不好,就叫嚣着。
我要去上访!我要告得你们跪地求饶!
上访就上访,沈蔷才不怕。
可是沈蔷不怕,校长却害怕了。
沈蔷是他看在以前校长的面子下才招进来的,看着斯文的一个姑娘惹起麻烦来却一点都不含糊。
这年头,你能和官斗,但是你还敢和民斗么?
那群弱势群体,庞大又无理,哪里惹得起。
校长可不想惹上麻烦了,当即让沈蔷给学生道歉。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学生在教室抽烟,不但无视纪律,还影响了其他学生,她就让他出去不要影响教学秩序,难道还错了么?
沈蔷不懂。
难道因为对方是学生,难道因为对方的父母是个麻烦的爱惹事的人,就要这么是非不分,黑白颠倒么?
沈蔷觉得在县城高中的这几个月,比她在沂州市的那几年还要难熬。
她甚至都怀疑,她是不是真的不适合当老师。
沈蔷心情差的时候,就喜欢去学校外的小餐馆喝酒。
学校在老城区,沈蔷的家在新城区,沈蔷平日是不回家的,学校安排了宿舍。
六十多平方的一个小套房,因为上了年月的关系,墙壁和开关都老化了。
沈蔷已经无数次听到电线在兹兹作响的声音。不过作为一个重度拖延着患者,沈蔷自然是想着能过一天是一天。
沈蔷越想越糟糕,加上今天刚好是周末,学生都放假了。
她不想回去,就一口气叫了一打啤酒。
沈蔷也想找个朋友来陪的,可是林玫瑰远在沂州,在这边,原本同事们对她的印象就不算好,加上这件事情后他们害怕和她沾上一点关系,避之不及,哪里还会主动的接近。
沈蔷一个人喝着闷酒,越想越气闷,啤酒一口一口的干。
就这样,眼前越来越模糊,然后胆子也越喝越大。
说来也算巧合吧。
这周丁蜀也没有回家。
说起丁蜀,算是他们高中一个神秘人物。
他从来不和同事聚会,下班后就躲在了他的宿舍。
在同事们的眼中,丁蜀算是一个异类,不合群,孤僻,甚至好多人还推测这个男人是不是什么变态杀人凶手。
不过,每年年终的优秀老师,丁蜀都有份。
很多人对他羡慕嫉妒恨,但是却没有人敢使出一个不入流的手段来对付这个丁蜀。
他们一致的说辞就是这个老师不是变态但是胜似变态。
沈蔷一向对变态没兴趣。
不过今天却是是心情不爽。
当丁蜀路过的时候,沈蔷直接的拦住了他。
“嘿,小子,你会修电视么?”
丁蜀看了她一眼,好半晌才点了点头。
“会。”
沈蔷眉开眼笑,还重重的拍了拍丁蜀柔弱的肩膀,“好!好小子!来!陪我喝两杯!然后去帮我修电视!”
这个丁蜀真是听话,也可能是人比较呆的原因。
沈蔷来这个学校几个月了,几乎没有和他说过话,但是他居然同意了给她修电视。
沈蔷模模糊糊的想,这男人其实也挺好的。
哎…
每当沈蔷失意的时候,就特别的想身边有一个男人就好了。
只不过…
算了,有男人的烦恼更加大于没男人。
一顿酒喝下来,沈蔷和丁蜀已经宛如了好哥们。
丁蜀还是一如既往的话很少,倒是沈蔷宛如一个话唠一般。
或许是喝醉了的原因,沈蔷噼里啪啦把最近工作上的烦心事都给丁蜀说了。
而丁蜀的反应是…默默的。
一直默默的。
又呆又蠢。
要说,两人都喝了酒,又是孤男寡女,不出一点事情还真难说。
两人回家后,沈蔷更是发现丁蜀就住在她隔壁。
她来这里这么久了,居然还不知道。
真是太愧怍邻居了。
沈蔷脑子发胀,掏了半天的钥匙最后都没有掏出来,最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对丁蜀说:“嘿,小子!我的头好疼!去你家看看!说不定我的钥匙在你家!”
沈蔷果然是喝醉了。
丁蜀犯不着和一个喝醉的人讲理。
沈蔷想去就去吧。
可是,当沈蔷到了隔壁后,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
这个世界真是太不公平了。
明明都是老师,怎么丁蜀的房子就比她大一半还不止,不但这样,还各种现代化,装修也是顶尖的。
沈蔷羡慕嫉妒恨了,转身过来,很想蹂躏这个小子。
沈蔷长得矮,丁蜀身高不算高,但是也超过一米八了。
沈蔷踮起脚尖,终于捏着丁蜀的脸,意外的发现手感还不错。
这样,倒是让沈蔷有些奇怪了。
这么久了,她还没看到过丁蜀的长相呢,每次都是穿着一件大大的衬衣,带着一副黑框眼镜。
就算是男神,也被掩盖住了。
酒真的能壮胆。
沈蔷一下就抢掉了丁蜀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