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有幸》 格格巫 
内容简介:

他十六为侍中,十八封侯,二十岁就做了骠骑将军……

他少年显贵,权倾一时,他高高在上……

他说:“我不知道你的来处,但我知道你的归宿。这里,”

他张开手,“你逃不出我的手心,你永远在这里。你是我的掌上明珠。”

她笑颜如花:“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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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看了几部关于霍去病的小说,觉得有些失望。

只是因为那不是我心中的霍去病,女主角也不是心中的女主角。

这里只是把自己想到的故事写下来,写我心里他应该是什么样。

只为满足自己一个表达的欲望。

ˇ第1章ˇ

 明珠在大门口看见姑姑和姑父便迎了上去。明珠父母早亡,姑姑明小是她是唯一的亲人。
姑姑是明家的骄傲,画得一手好画,又出国留过学,在那个年头是个稀罕的女人。姑父李嘉凡是个学富五车的外科医生,早些年恋上了漂亮又才气的明小,顺利抱的美人归,做了一对人人艳羡的夫妻。
不过,遗憾的是二人没能及时的添一个儿女。那时候都年轻,一是二人的事业蒸蒸日上无心添后,二是明小风华正茂也不愿意过早毁了身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当明小青春不在,想为李家生儿育女的时候,却发现李嘉凡已没有了生育的能力。在这个苦恼的时候,过继过来的明珠无非成了二人的一个安慰。虽不是亲生,却胜过亲生。明珠慢慢长大,继承了姑姑的一身才华,学得了姑父的满腹经纶。虽然没有袭得姑姑的艳丽美貌,但自有一番秀气。后来明珠考上大学,离家住校,姑父母二人顿感寂寞,觉得自己的母爱或父爱没有了寄托。与明珠商议之后准备再领养一个孩子,好让他们泛滥的爱有个施展的对象。
“明珠,这呢。”姑姑拉着她往里走。
“小明珠,你又长胖了?”姑父给明珠卸下她的背包。
“你净瞎说呢,我看是瘦了!在学校喝不上姑姑的大骨汤,怕是营养跟不上了吧。早知就应该在家门口上个学校,何必跑那么远!”
“姑姑,要是当年爷爷也不让你去留洋,你能愿意吗?”
“唉?我才不愿意去留洋呢,都是你爷爷逼我去的。也都怪留洋开了眼,眼高了心也高了,非要争什么事业,才耽误了好年华,没得上一个自己的骨肉……”
“姑姑!”
“小,我……”
“干什么干什么,你们在这样我可走了,你们当我是谁家的孩子?”明珠一跺脚,回头就走,李嘉凡慌忙拉住她好说歹说的哄。
说话间,进了这所孤儿院的会客厅。
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坐在沙发的一角。他大概六、七岁左右,一双大眼睛惊恐的打量着进来的人。院长是个和气的老头,把一包衣服交给李嘉凡:“这是着孩子进院的时候穿戴的衣物。这孩子来历有点怪。虽然一年多了都没有人来认领他,但是保不住那一天他的家人就会出现。到时候这些衣物就是凭据啊。”
李嘉凡点点头。
明珠牵着小孩的手问:“你叫什么?”
孩子往后一缩,看明珠的眼神有些亲近,又有些排斥。
明珠看见他颈里戴的一个白玉坠子,伸手摸了一摸。谁知孩子却大哭起来。明珠一紧张一下就把玉坠子揪了下来!
明小急忙过来抱起孩子,他哭得更厉害了。“不怕不怕,小阿姨是疼你没有别的意思,乖,乖啊……”
院长朝着明珠笑笑:“没事没事,这孩子就是特别怕生,又排外。过一阵子熟了,就慢慢好了。”
“没事儿。”明珠也笑笑。她看了看手中的白玉坠子上的一截断了的红绳,心想大概是绳子用的太旧了,不小心就给拽下来了。这也应该是孩子父母留给孩子的重要东西吧,她想。她把玉坠子装到的裤兜里,准备抽空去给小孩买根新的红绳。
三个人费尽辛苦才把小男孩哄的安静下来。出了孤儿院,明珠接到李敢的电话,他在催明珠赶紧过去。明珠这才跟姑父母道别,说得赶火车了。明珠暑假前就约好跟李敢约好去泰山玩两天的,却因为帮姑父母收养孩子的事操心就一直拖着。眼看暑假就快结束了,收养的小孩也“尘埃落定”,她也就得马上履行和李敢的诺言。
姑父母虽然觉得去玩的时间也不长,还是忍不住多嘱咐几句。明珠接过姑父手里的背包,本想捏一下小男孩的脸表示亲昵,又怕他大哭就只是对他笑了一下。他大眼睛眨巴眨巴看着她,突然叫道:“妈妈。”明珠一愣,姑姑立刻笑了,说:“看来我得让他叫我奶奶才好呢。”李嘉凡也笑:“小明珠你也老喽。”
明珠摇头,对小男孩说:“想和我亲近了呀?又不哭了?哈哈,叫妈妈也不行,我可没你这么大的儿子。等我过两天回来了好好贿赂贿赂我吧。”
明珠正处在这个尴尬的年龄:自己觉得自己是小朋友们的姐姐,可是小朋友们却把她当阿姨。她不太不高兴,觉得自己好像老了。不过这次被叫了妈妈,明珠倒不觉得别扭……

明珠倚在李敢的肩膀上出神,长长的睫毛眯着,随着大巴士的节奏一晃一晃。明珠的长相是七分秀气三分英气。这英气生在她的眉眼上,所以当她闭上眼睛的时候,英气就仿佛自觉熟睡了起来,脸上单剩下秀气。
“李敢,你知道汉朝有个将军也叫李敢吗?”
李敢低头用下巴颌轻轻的捣她的头心:“你要说什么?”
“他是被霍去病杀得你知道吗?”
他轻轻一笑:“然后呢,又怎么样?”
“没什么,你知道我喜欢霍去病嘛。咦,你会不会是那个李敢的后人?”
“不知道,没想过。”
“你家有家谱吗?”
“我没见过。”
“我想见。”
“嗯?”
“我想见霍去病。他怎么会那么年轻就去世了……”
李敢在明珠白鸡蛋壳一样的额头上敲两下,“你跟我第一次见你的印象真不一样。我那时看见你,你那时穿着一条军绿色的短裤,小男孩似的。就想,这小哥们儿还挺务实的样子。没想到你比那些穿绸缎的女孩还能幻想。”
明珠撇撇嘴:“幻想和务实也不是那么冲突的俩词,我就不能兼得了?瞅你一副上当受骗的样子。”
明珠生的不赖人又和气,在学校里的人缘出了名的好,屁股后面追她的男生排起队来和食堂打饭的人有的一拚。明珠虽然脸上依然待谁都友善,可是对谁都是保持距离。直到有一天明珠发现了李敢……她是发现了这个名字。明珠没告诉他,是因为她喜欢那个霍去病;是因为他的名字和霍去病有关;是因为明珠失望了,现实的生活中他找不到她的霍去病,找不到那个飞扬跋扈的少年英雄,她只好找一个与他有关联的人。可怜这“关联”是像蛛丝儿般的轻细,轻细的连她的一颗泪珠儿都拎不起。

泰山顶上,李敢把明珠从背上放下来,他咧着嘴锤腰,疼惜的看着明珠。明珠打量着李敢,心里说不出得酸痛。她不要他背的,他偏背。对我这么好干什么,她竟然生气。她默默的背过身一个人行走着。前面一块古碑,有一人多高,上面刻满了碑文,只是年代久远字迹已经模糊了。周围围着铁栏杆,防止游人破坏。明珠隔着铁栏杆抬头看碑文,看了半天也看不清楚。明珠苦恼,像不像自己呢?现实里她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少,受家人宠爱,男朋友疼爱,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在别人看来是那么美好。可是,她自己却一直是生活在别处,她活在她自己的梦里。隔着这铁栅栏,仰望看不清的文字,一如她仰望她的梦:遥远,且没有路。
“当心,后面是断崖!”李敢拉住她。
明珠回过身来,往后退了几步。看到了介绍碑文的旅游指示。“是汉武帝立的!”明珠高兴了一下。“他会不会提到霍去病呢?”
“找一下好了。”李敢笑着摸摸她的头。
找到两个人眼睛都花了还没有一点头绪。本来就没有几个字能看得清楚。
“明珠,旁边有个祠堂,里面应该有一些清楚地拓印版,我们可以进去问一下。”
“不,等一下,或许这碑的后面还有些字,等我看看着。”
“小心哪,很危险。”
“没事,我抓住栏杆就没事的。”明珠抓住栏杆慢慢绕道后面去。脚下是悬崖峭壁,明珠的头一紧,一咬牙仰头看碑面。竟是没有文字的,只有一些看不懂的图案。明珠失望的叹了口气,慢慢的回身,往李敢伸手的方向移动。突然牛仔裤的裤兜里一片灼热。明珠觉得一阵麻酥,向后挣扎……
“明珠,小心!”
“明珠――”

雍郊茂密的树林本来寂静像面波澜不惊的镜子。一队行军像是利剑一般硬生生的戳破了这面镜子。碎的镜片里映着群鸟和入秋的黄叶,纷纷扰扰,诚惶诚恐。
一行百人,缓慢停了。
“陛下,这奇兽行的还真够快。转眼就不见了”
“废话,即是奇兽,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叫你抓住。”
“吾皇圣明!”
大家四处张望,怎也不见兽的影子。
“陛下您看!”
众人朝他所指的地方瞧去。
一个少女缓缓走来,只穿衫和裤,衣裳是紧紧裹在身上的,不比寻常女子的层层宽衣。侍卫们拥上前护驾。少女越发走得近了,众人却慢慢放下戒备。她头发未挽发髻,长长的垂到腰间,嘴角上扬,竟是抿唇而笑。她行止间没有攻击性,反是欣喜有余。最让众人惊讶的,是她修长的腿畔跟着一只白色的老虎。不是普通的白老虎,这虎没有黑色纹路,是浑身的雪白。
“圣上,是奇兽!”众人大惊,纷纷搭箭欲射。
显然少女见了这群人显得高兴,领着老虎走得近了。老虎倒也不怕这些人,只管跟在少女身后。
少女走进看清了众人的模样,高兴之余更多了些惊讶:“你们是……”。她轻轻蹙眉,顿了一下。
“不不,不对。敢问当下是那一年?”。
为首的一个中年人也显得惊讶:“是我大汉朝元朔六年。”
少女听后竟不能相信:“在位皇帝是哪一位?”
“大胆刁民!口出狂言!”
少女也不管他自管喃喃的:“是了,可是汉武帝?”
众人虽听不清她嘴里说些什么,却见她步步接近,眼睛看住武帝不放,里面波涛汹涌,甚是复杂。
“陛下,这刁民目无王法,竟然犯上。还请陛下处置。”
武帝倒是颇有兴趣挥挥手:“算了,不知者无罪。”转首又对少女说:“这位小姐是何家何户,怎会在这出现,与这奇兽为伴?”
少女呆呆得看着武帝,不知是喜是悲。她徐徐地说:“它不是什么奇兽,不过是一只得了白化病的老虎。”少女的眼睛看得远远的,神情有些恍惚:“我叫明珠。”
ˇ第2章ˇ
那天明珠从泰山顶上跌下,落入这树林中。醒来时后天以将黑,她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一个人摸索了半天,发现一个山洞里似乎是有稀稀的白光。进了山洞明珠着实的下了一跳:白虎正躺在里面在小息,睁眼看见了明珠也并不理她。明珠心里害怕得厉害,她哪敢多呆一会,转身出了虎穴。
天已经全黑了,明珠不一会就迷了路,没几步竟遇上了狼。明珠吓地哭都哭不出来。这时候懒洋洋的白虎出来,咬死了豺狼,吃罢了肉,径直走了,并不理明珠。周围渐渐的有稀稀落落的狼啸声起来,明珠环视四周,觉得自己的心跳时有时无。心想也许那白虎是个骄傲的东西,并不屑于吃她。再说,横竖一死的话,她倒觉得被白虎吃掉更好一些。于是明珠像是得了救星似的紧紧跟住了白虎。又摸索着进了白虎的洞穴。白虎已经躺在它的石台上闭了眼。它一身白毛很是耀眼,月光洒下来,映在它身上,它又映到石壁上……宁静,光亮。
这些天以来,白天明珠一直在找路出森林去,晚上就和白虎同穴而眠。可是这林子太大,她又怕迷路遇上狼,总也没有多少头绪。好在把山洞周围摸熟了,能找到熟透的山果,还不至于饿死。白虎每隔两日就会出去狩猎一次,每次狩猎后都要到洞外的小溪中洗澡。不知是不是一身白毛的缘故,它特别的爱干净,从不在身上留下动物的残血。白虎不伤害她,但也不亲近她,它的猎物也没有分给明珠的意思。明珠也不会讨要,在她钻木取火没有成功前,她还不想吃生肉做野人,她渴望见到人。所以他俩倒像是合租了一个洞穴的冷面新人类,只不过苦了明珠。因为没有火,她没法取暖。已是入秋的季节,白天还好说,可到了晚上山洞里阴冷的很。
过了三五天,明珠正在绞尽脑汁钻木取火种,白虎带着伤口回来,躺在石板上呜咽。它扑猎物时候受了伤。明珠看了觉得心疼,虽说它性格冷漠,不宜相处,但是它也是救过自己性命的。白虎是超爱干净的,尤其是一身雪白的毛从来不沾染一点瑕疵。看它躺在石板上对着自己的伤口一阵呜咽,明珠便撕了块衣衫,到小溪里浸了水,帮它清理伤口。它并不排斥,忽闪忽闪的眼睛看着明珠。明珠突然觉得它好像姑姑收养的小男孩。第二天早晨明珠醒来时候,发现自己是枕在白虎的颈窝里……
打那以后,每晚明珠都倚着它睡觉取暖,它也不反对,它开始和她亲近。
这么过了一月左右,明珠与白虎越来越亲密。
这日明珠正在河边给白虎洗澡,突然听得人的叫喊声和马蹄声,她做梦都盼着有人经过。于是喜出望外,一路小跑,循着声音过来。

突然对面传来一声虎啸。明珠身旁的原本懒洋洋的白虎腾的一下站直身子,两只眼睛闪闪发亮,竖起耳朵静静听。
又是一声虎啸,像是离得近了。身边的白虎兴奋异常,朝对面长啸一声回应。果然,另一只白虎从对面树立中出现。不同的是这支白虎的头上明显的鼓出了两块犄角,腿上还带着了点血迹。
明珠明白了,原来武帝是在带人追逐另一只白虎。
“护驾,护驾!”百十个弓箭手把武帝围在中间,紧紧地盯紧了两侧。
白虎从明珠身边跑过,直径朝对面奔去。
弓箭手的弦拉地丝丝响,明珠生怕他们手一滑,这两只白虎就小命呜呼了。并且这白虎是通人性的,一个多月的朝夕相处下来,她早已和它成了挚友。
“别杀,别杀!!”
明珠跪下:“请您……请陛下!陛下开恩!这白虎生性温和,绝没有害人之意!”
武帝笑笑:“朕不会伤害它们,朕要活捉他们!”
明珠:“陛下!”
“哈哈,这白兽可是我大汉祥瑞之兆,朕要捉一只回去,叫大伙儿瞻仰瞻仰,这是我大汉福威。”
“不,陛下!你错了!”明珠话说出口就想完了,皇帝怎么会错呢!笨蛋笨蛋!这下得掉脑袋了。抬头看看武帝,倒也不觉得他生气,仿佛在等明珠的下文。怎么解释呢?其实白化的老虎稀罕是不错的。只是武帝把它奉为祥瑞倒也不见得。至于,那时有犄角的怕是骨质增生而已。算了算了,又是白化病,又是骨质增生,倒还真是他妈的“奇兽”!
明珠硬着头皮磕了个头:“陛下莫要怪小女子愚见。我认为,既然这白兽是为祥瑞,那即为祥瑞之物灵性必然极强,这么强的灵性只能让它放任于自然,吸天地之灵光,受日月之辉华,才能韬养其灵性。若陛下非要让他居于笼牢之中,久而久之,灵性便失,也就无祥瑞可言了。”
明珠看看两只白虎磨耳擦鬓百般亲昵,竟全然不离这一番闹哄哄的人群。继续说道,“何况,我大汉繁荣,如今竟得祥瑞有二。一雌一雄。我认为这是神灵有知,赐下的恩典,有意让祥瑞在我大汉繁衍。所以陛下万不能拆散!陛下想,若是有一天我大汉的祥瑞繁衍之多犹如野兔,举步既是。那我汉土岂不是可与天国仙境相媲美!所以这两只奇兽是万万不可擒,更万不可杀!”明珠有点佩服自己古诗文学得好,这么信口胡说竟然说得很溜。
武帝眉头一皱:“想不到你嘴到挺厉害的。既能与白兽朝夕相处想来你也不是一般的小姑娘。只是,你未免也太自作聪明。”他仰头一笑:“要是朕告诉你,朕准备抓两只而不是一只,并且朕有一个很大的圈起的林子,能盛下这两只兽呢?”
“林子再大也是圈起,陛下的捕捉再有诚意也是捕捉。您给这两只白虎在小的限制也是限制啊,陛下。”
武帝沉默一下,看着明珠。明珠顿时就觉得脊背发酸。
“好了,大家收弓箭吧。朕今天信你了。”
明珠笑笑:“谢陛下!”
“你起来吧,告诉朕你是打哪来的?”
“我,我没有来处。”
“没有来处?那你可有去处?”
“也没有……”
“……”武帝沉思了一会儿,“你这小姑娘,有点意思。朕看你不像个寻常人,朕想收了你。这样吧,我这身后可都是当朝的能人将士。今天破个例好了,叫你选一户人家去做门客,以后啊,衣食无忧。你愿意吗?”
“门客?”明珠思量着,这皇帝不应该顶顶排斥官员收拢门客的吗,怎么……明珠打量着大臣们的脸色,是不是皇上在说反话。
“陛下是在给我出题还是……”
武帝不答,眼睛看向别处。
“我……大臣们招揽的是天下的能人贤士,明珠能浅贤薄去了怕是只能混饭吃,担不起门客的字眼。不过,明珠听说卫将军是为从不招揽门客的人,所以明珠愿意投到卫将军门下,能使唤的丫头,赏我口饭明珠就知足了。”
“你这丫头,不是个妖精,也得是个人精!”武帝看着明珠,眼睛里黑深深的。“朕也正有此意,卫青!”
“臣在!”右手的一位将军急忙跨下马来拱手作辑。
“这个丫头以后就住在你们府上了。朕却偏偏不让她做丫头,你把她接进府,告诉朕的姐姐,让她给朕好好的供起来。这倒要看看这小丫头能精到什么地步!”说罢,武帝一笑,挥鞭走人。
去被卫将军府上供着?
“明珠小姐,老夫得随陛下去了。这是卫高,他会带小姐去老父寒舍。”
卫青的年龄看上去和武帝差不多,却自称老夫。
“谢卫将军。”
明珠去和白虎告别。白虎看着明珠,眼睛令竟是湿润的。明珠抱着它:“你这样稀罕的东西竟也能找到个同类,真是福气。我也得去找我的同类了。我们后会有期。”
明珠上了马,跟着卫高出林子去。没走几步竟听见身后有了哽咽声,跟着是白虎的长啸。是送别也是不舍。明珠眼涩,竟哭不出来。
ˇ第3章ˇ
深衣层叠,广袖旖旎,钗环叮。蔻唇黛眉。
这就是汉。
明珠望着镜里的自己,这就是汉,这就是霍去病的大汉朝!
明珠有些兴奋,也有些慌张。当了数十天的“鲁宾逊”,现在终于能穿上一件干净好看的衣服了;但是她曾经遥不可及的梦就这么着实现了?像梦一样。真怕,真怕,万一哪一天醒来这一切真的是个梦可怎么办?
门外脚步声响起,正午的阳光打在窗上,人影绰绰,好几个人朝门口走来。明珠慌忙站了起来。“我来看看咱们府上新来的神奇的小姐!”一个艳丽的中年妇人进门来,身后跟了两个丫环。
她身穿紫色的绕襟深衣,上面绣着金色的牡丹花花纹,紫金一配显得夺目耀眼。人更是长了一幅耀眼的模样――柳叶眉,杏仁眼,阔嘴唇,款额头,皮肤白皙如瓷。叫明珠看了不禁心慌,她何时见过扮相这么夺目的女人。明珠自认为,所见过的成熟女人里头,她姑姑明小已经是个稀罕的漂亮女人了,但是,今天跟眼前这光辉夺目的女人比起来也要暗下几分。
“这是咱们平阳公主!”丫头说道。
明珠听后心稍稍静了下来。那就怪不得了,这样的光亮可不是寻常家的女人就有的。明珠跪下结结实实的磕了个头:“明珠见过公主!”
“起了吧。快抬起头来,让我看看。”平阳公主在明珠身旁寻了张垫子坐了下来,一双杏仁眼咕噜咕噜得来回打量明珠。“我得好好看看,皇上说得有意思的小姑娘可与常人有什么不同。”
明珠忙低下头:“公主取笑了。我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是皇上抬举……”
“没有过人之处?我看你不简单呢。”平阳公主朝她的丫头招招手,丫头走过来将托盘放在了明珠面前。平阳撩开遮布,几支考究的钗环首饰呈现在明珠的面前。“我是个有分寸的人,最讲究的就是论功行赏。今天给你这些东西不为别的,单为你在皇上面前那几句话,这些就赏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