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叶飞扬的眼中闪过一抹黯然的情绪,他抬起头,看向向晴毫不掩饰疑惑的眼眸中,浅浅一笑,说道:“我不想把兴趣当专业来读,而且,艺术学院自有它的魅力。”
“嘿嘿,是艺术学院有魅力,还是里面的人有魅力啊?”向晴眨了眨眼,开玩笑地说道。
叶飞扬笑了笑,不置可否。
难得遇见叶飞扬,所以向晴坚持把他拖到自己所坐的那张桌子,叶飞扬也不反对,只笑说:“你别拖我,我不会跑的!”
“哼,我才不担心呢,你要是孙悟空,那我就是如来佛,谅你也跑不出本姑娘的手掌心!”说着,两人已经来到了李薇面前。
向晴知道他们已经见过几面,便简单地做了下介绍,拉着叶飞扬在身边坐下了。
叶飞扬含笑跟李薇打了声招呼,便低头看书了,只是时不时就受到向晴的骚扰,被逼着跟她聊天。
看到叶飞扬,李薇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心里也涌起一丝不自然的紧张,握着笔的手微微颤了颤,脸上却是不动声色。见他和向晴熟稔的样子,她掩住眸中是黯然,低头继续手边的论文。
她想,他就是那天边的一簇流光,曾一度照亮她前行的道路,让她在黑暗中看清方向,可是,这簇流光却是眨眼即逝,所以她只能在回忆里缅怀他的回眸一瞥,而始终不能伸出手握住他。
年少的爱情总是盲目而无从探究的,有的时候,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表情,甚至什么都不需要,就可以义无反顾地去喜欢。就像三毛所说的,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甜蜜的。
年轻的心,一旦起了涟漪,就再难平静。
晚上,向晴和李薇回到寝室,向晴拿出电脑,迫不及待地登上QQ,这是她和齐轩这段时间最常用的联系方式。今天他们两个一整天都没见面,所以向晴等不及要跟齐轩聊天了。
只是,她上线时,齐轩的头像还是暗的,她郁闷地从柜子里翻出一包零食,一边吃一边等着齐轩上线。齐轩的昵称依旧是齐轩,因为他平时用的都是MSN,QQ是为了她才申请的,好友名单里只有她一个人的号,也就不必费心起什么网名了。不过向晴把备注名称改成了“亲爱的老公”,然后用半强迫再加半威胁的方式让齐轩把自己的备注改成了“亲爱的老婆”。
过了没多久,齐轩的头像便亮了,向晴马上把零食放到一边,笑得好不灿烂,开始发信息过去。
向晴:下课了???
齐轩:嗯
向晴:嘿嘿,今天有没有想我?/坏笑
齐轩:有
向晴:我也想你,比你想我还要想你O(∩_∩)O~
齐轩:早点睡吧
向晴刚刚还飞上云霄的心情霎时落回地上,唉,为啥齐轩这么不懂体贴人呢?情趣啊情趣啊,难道他看不出来自己还想继续跟他聊下去吗?
向晴:你是不是还要忙啊?那我不打扰你了!
齐轩:嗯,晚安
然后齐轩的头像就默默地灰了,向晴纠结地趴在桌上,她没有这么贤惠啦,她还想打扰他,她只是在客套啦,为啥齐轩听不懂呢?他不是应该说“没事,我不忙,我们再聊几句”吗?
向晴唉声叹气地直起身子,忽然见齐轩的头像在跳动,心中一阵激动,马上点开一看。
齐轩:明天体育课见!
一看这句话,向晴的心情又好了几分,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
忽然,听到楼下一阵喧哗,向晴内心的八卦因子又蠢蠢欲动,所以她马上奔到阳台,想一探究竟。只见宿舍楼前面的草坪上摆着一个巨大的心型,然后还有一个“I LOVE U”,亮堂的烛火在黑暗中跳动,诉说着某人的心意。
“哇哇,李薇快来看啊,有人要示爱了耶!”向晴兴奋地叫道,然后听到李薇淡淡地应了声“哦”。
没有人跟她分享八卦,向晴的心里难免一阵失望,不过她的注意力马上被楼下围着的一群人吸引了过去。
只见一个一群人围着一个男生,看来那男生就是传说中的男主角,然后就见那男生扯开嗓子大吼一声:“乐珊珊,我爱你!”
向晴脚底一滑,额头滑下一滴冷汗,为啥她尽认识些“名人”?为啥乐珊珊有这么多爱慕者还要追着她家齐轩不放?
“乐珊珊!乐珊珊!乐珊珊!”楼下的叫声此起彼伏,看来是那男生的同盟军。
由于乐珊珊是文学院的播音主持系的,所以很不巧地跟向晴在同一楼,只是楼层不同而已,乐珊珊在她的楼上,不过她偶尔也会来她们寝室串串门。
忽然,一个枕头从天而降,直中最当中那个男生的头上,向晴同情地看了他一眼,乐珊珊的手法一向是很准的!因为一年来乐珊珊不知要扔多少只枕头!
枕头虽软,却可以把对方的心活活砸出一个洞啊!乐珊珊同志,你太不懂得“怜香惜玉”了!向晴默默地想着,然后拿出手机给乐珊珊发了条短信:你咋又不接受捏?
没过几秒钟,乐珊珊的短信就回过来了:你咋又说胡话呢?我这不是还在觊觎你家齐轩么?
向晴绝倒,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好歹她们也是一同看过A片的革命战友啊,为什么她觊觎她的男人还可以这么理直气壮呢?
于是,向晴又回了一条:亲爱的,你觊觎我成不?
乐珊珊很快又回了过来,向晴一看,咬牙切齿地关了手机,爬上床睡觉去了。因为乐珊珊那个“欲火焚身”的死女人回了这么一句话:成啊,朕把你跟齐轩一块儿宠幸了!
第二天,向晴一走进形体教室,乐珊珊就给了她一个熊抱,她挣也挣不开,然后就听见乐珊珊嗲着声音问道:“亲爱的,你准备啥时让我临幸啊?”
向晴艰难地伸手捂住嘴,就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给吐出来了,然后使出吃奶的劲把她推开,冲着不远处看得眼红的某人吼道:“赵鸣,快把你女人拉走,我受不了她了我……”
哪知赵鸣这小子是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乐珊珊美眸一瞪,他就缩角落去了。于是乐珊珊又从后面搂住向晴的脖子,说道:“你别坏我名节啊,要不然我今晚就把你宠幸了!”
向晴撇了撇嘴,任乐珊珊挂在她身上,看到赵鸣怨妇般的眼神,不由叹了口气,看来她行情已经好到男女通吃了,一个是第一帅哥,一个是第一美女,唉,这要羡慕死多少人啊!
这节课要测试12分钟跑,所以一上课老马就把大家领到田径场去了。由于所有女生全票通过让男生先跑,而男生为了所谓的绅士风度没有表示反对,向晴等人便退到一边,看着男生展开长跑。
当然,绝大多数向晴的目光都落在齐轩身上,毕竟在一起这么久了,齐轩在她面前一向是淡然沉稳的,她也想看看齐轩奔跑的时候是什么模样。
“没想到齐轩的体力也不差嘛,那他的身材应该也很不错吧!”乐珊珊站在向晴旁边,一边摸着下巴,一边喃喃自语。
向晴转过头瞪了她一眼,啐道:“色女!”
乐珊珊勾了勾唇角,说道:“你不色?那是谁跟着我看了一天的片子?”
向晴的脸红了红,决定彻底忽视这个女人。
“哎,我说,齐轩的身材怎么样你应该最了解吧?嘿嘿,跟片子里的猛男比怎么样?”忽然,乐珊珊贼笑着凑近向晴耳边低声问道。
闻言,向晴的脸黑了,她怎么就认识了这么一个女人?刚好齐轩已经跑完十二分钟,向晴便不再甩她,径直奔到齐轩的面前。
“怎么样?还好吧?”向晴问道。
齐轩喘了口气,黑发有些凌乱,衣服的领口微敞,白皙的皮肤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比平时少了一分优雅,却多了一分狂野和性感,让向晴看得想流口水。她猛地想到乐珊珊的问题,不由吞了吞口水,眼光开始左瞄又瞄。
“嗯,”齐轩应了一声,看到她目光飘移不定的样子,有些疑惑地问道:“想什么呢?轮到你们测试了,还不快过去?”
“啊?噢噢,那我先过去了!”向晴回头一看,果然大家都已经站到起跑线上了,于是急急忙忙地跑了过去。
这一回跑步,向晴没受到什么刺激,心情反倒有点紧张了,而且知道齐轩在一旁看着,心中更是忐忑了几分,她不想齐轩看到她的丑态啊!
向晴一边跑一边想,感觉提不起劲,又回到了大一的水平,只超出了几个人,越跑到后面就离倒数第一越近一步,不过还好,等老马吹响哨子示意时间到了的时候,她很争气地达到了倒数第三,刚好跑到及格线1900米。
一跑完,向晴就没力气了,胸闷地难受,气喘吁吁的,一屁股就坐地上去了,累得不想站起来。而此时的齐轩早已恢复常态,见她一跑完就坐到地上,不由皱了皱眉,走上前去一把将她拉了起来。
“呼呼,累死我了!”向晴倚到齐轩身上,说道。
齐轩瞄了她一眼,想她上学期竟然用十一分钟跑了2400米,再对比她这次的成绩,不由觉得好笑,拖着她走了几步,说道:“还是先走走吧,要不明天腿又该酸了!”
“齐轩,你说我上次是不是鬼附身了?竟然能冲第一?”向晴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她喘了口气,平复了下气息,问道。
齐轩的唇角泛起一抹浅笑,说道:“有可能。”
向晴走到老马旁边,看了一眼自己的成绩,不由叹了口气。然后就见老马用笔支着下巴,作沉思状,半天才吐出一句:“唉呀,你们这个班的身体素质还是不行啊!尤其是女同学,”说到这里,老马瞥了眼向晴和其他两个倒数的同学,然后目光飘向远方,作回忆状,慢悠悠地说道:“还是我上学期教的学生成绩好啊!”
向晴撇了撇嘴,又听见老马顾自说道:“记得上学期我教的班上有一个女同学跑2400米只用了11分钟啊,差点破了纪录呢,那小丫头真不愧是我教出来的啊!”
听到这里,向晴感觉自己向来无比健康的胃竟然开始隐隐作痛,她瞄了眼沉浸在回忆里无法自拔的老马,暗暗叹了口气,老马啊,你一会儿夸我一会儿贬我,你到底是咋想滴?
忽然,老马转过头看了向晴一眼,向晴吓了一跳,还以为老马想起她了,马上立正站好,哪知老马打量了她好一会儿,慢腾腾地说道:“向晴,那小丫头好像还跟你同名呢!”
向晴正想回答,又听老马继续说道:“你真该好好像她学学,怎么两个人差别这么大呢?”
闻言,向晴顿时哭笑不得,连身旁的齐轩也忍不住笑了笑。于是,她默默地退到一边,决定保持缄默,唉,这算怎么回事啊?她这不是向世界证明了人的潜力是有限的,人的惰性是无穷的吗?
第三十九章 我们能牵手走多久
每年开学时,总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需要一天天数着,却总也数不到头,可是,一到期末,当我们蓦然回首,却忽地发现时间过得又是那么快,很多时候,当我们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学期甚至是一年,就这么结束了,就像是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不知不觉就消逝在我们的眼前。如今,大学两年,也倏忽而逝,若是没有那些记忆,没有身边的那些朋友,我们甚至会以为这一切只是一场梦,我们跟时间赛跑,每一次都会被它甩在身后,永远,永远,望尘莫及。
向晴坐在教室里,心情很矛盾,听着英语老师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开始神游天外,这已经是最后一堂英语课了,不止是这个学期,而是大学课堂上的最后一堂英语课。向晴的心里是前所未有的轻松,但也有一丝茫然,以后,是不是都没有机会了?
人其实是挺犯贱的,你拥有的时候往往不知道珍惜,甚至从不停止抱怨,心里想着总有一天要摆脱这一切,然后整天整天就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但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我们反倒又犹豫了,莫名其妙的不舍,莫名其妙的怅惘,所有的情绪都跟原先的期待互相矛盾,甚至截然相反,然而,此时此刻,我们除了缅怀,已经别无他法。
兴许老师也意识到这一节课的不同,便很难得不再用英语讲课,并在大家的强烈建议之下用中文叙述了她的大学生活,当然最主要的是叙述她的感情故事。只要是学生,骨子里就会不自觉地对老师的感情故事产生兴趣,大学生也不例外,所以老师一开讲,全场就立马静了下来,大家坐得端端正正的,满脸期待地看着老师。
英语老师姓王,大家都叫她Miss王,她是一个很活泼的老师,课堂气氛一直都很活跃,经常让同学发言,甚至上台表演节目,但正因为如此,向晴反而觉得上她的课特辛苦。因为她虽然很好动,但是骨子里却挺传统的,尤其不喜欢在课堂上发言,最重要的是她无才无艺,让她上台表演比杀了她还难受。
向晴没想到的是,Miss王这么活泼,额,甚至有些中性的一个人,竟也经历了好几段缠绵悱恻的爱情,听得向晴不由心潮澎湃。Miss王的初恋是在初中发生的,这让向晴颇为羡慕,毕竟那个时侯她可是一个纯情的好孩子,除了吃喝玩乐,没有他想,顶多也就帮别人写了几封情书而已,直到进了高中遇到齐轩之后,她才算是情窦初开,额,然后开始“胡思乱想”。
只是,当听到Miss王相恋十年的男友竟然为了事业与她分手,继而与教授的女儿交往之后,向晴还是在心里唏嘘了好一会儿。十年啊,这么长的时间,这么久的感情,怎么可以说分就分呢?不过还好Miss王是个对凡事都能看得开的人,所以讲到这里时,还能跟大家笑着说道:“咱又不是不好,分手就分手呗,咱还可以找到更好的!”
其实Miss王确实说到做到了,她很干脆地离开了那个人,然后遇到了现在的老公,对她温柔体贴,呵护有加,又生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儿子,生活幸福美满。
听了Miss王的回忆,大家都对弃Miss王而择教授女儿的某男表示生生地唾弃,尤其是听到后来他还敢回来找Miss王之后,更是群情激愤,然后对Miss王坚持“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态度表示大力支持、大力褒扬。
接着Miss王又给大家讲了些她的大学室友的爱情故事,据说其中一女的暗恋了一法学院男生整整四年,从大一到大四,然后每天为了能见那男生一面天天泡图书馆,只是那女生实在太过内向,竟然一直不动声色,Miss王和室友“使计”把她灌醉,指望能让她酒后吐真言,结果那女生喝完酒之后就直接呼呼大睡了,酒品好得不得了,所以Miss王等人的套话计划以失败告终。
到了即将毕业的时候,那女生总算鼓起勇气上去跟那男生谈了几句,结果那男生说一毕业就要到深圳华为去上班了,而那女生则是要留在天津的,所以该女生才到嘴边的告白又被生生地压了下去,从此烂在心里,成了永不能言的殇,也为自己的人生留下了一个永远的遗憾。
向晴当时就想,这事要是发生在她身上,那该有多痛苦啊!话说她也曾暗恋了齐轩四年,从高一到大一,还好她脸皮够厚,敢于告白,又勇于纠缠,所以现在才能有这么美满的恋情,要不她该跟那女生一样遗憾终身了!不过,她想,那个女生,应该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男生了吧,就算以后结婚生子了,那个男生也会是她一生最美好的回忆,毕竟,那样青涩纯真的爱恋,这一辈子,也就只能有一次,而且,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里,此后的岁月,再也无法替代!
上完英语课,向晴的心情好久没能平复,竟然顶着大太阳逛了学校一圈,仔细理了理思绪。然后总算得出一个结论:虽然对未来不确定,但是她能确定的是,珍惜当下。
晚上,齐轩难得抽出时间陪她,两人手牵着手一起散步,夏天的晚上,凉风习习,对比白天的燥热,让人感觉非常舒适,因此向晴的心情也很不错。
两人走到情人坡,发现那里已经有被很多情侣占了,闹哄哄的,一点都不安静,他们便绕过情人坡,继续散步。
向晴和齐轩十指相扣,她侧过脸看着齐轩,唇角勾了勾,问道:“齐轩,你说我们能这么牵着走多久?”
齐轩沉默不语,向晴的笑容却是渐渐敛去,她知道他不确定,其实她也不确定,因为他太优秀,他的光环太耀眼,她没有把握他能一直牵着她的手。想起Miss王十年的恋情都只能得到那样的结局,那他们呢?他们不过才交往一年,她连剩下的九年都不能确定!
向晴闷闷地不讲话,只是握紧了齐轩的手,但是齐轩却缓缓开口了,“直到你放开我的手!”否则,就永远走下去!
向晴愣愣地看向齐轩,眼里莫名地泛起一丝泪光,这样的回答,远远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但却一点点温暖了她的心。
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握着他的手甩了甩,笑道:“那我就一辈子不放手!”
齐轩唇角微勾,没有说话。
“齐轩,你只能牵我一个人的手,知不知道?”向晴趁热打铁。
齐轩侧头看了她一眼,笑道:“这么霸道?”
“这叫公平知不知道?因为我也只会牵你一个人的手啊!”向晴眨了眨眼,理直气壮地说道,“好不好嘛?以后只牵我一个人的手!”
“好。”齐轩轻笑着说道,用力握紧她的手。
两人走到图书馆后面的一处草地上,背靠着背坐在草坪上,仰头望向夜空中璀璨的星辰,虽不说话,却自有一股温馨和谐的气息萦绕其间。
向晴很喜欢这样的氛围,很宁静,很温馨,她想,也许,他们真的可以一直走下去,只要他们够坚定,只要她不放手,那么,就没有人能分开他们。可是,人生中总是有很多意外,也有很多的不得已,不管他们曾怎样坚定地想要在一起,很多时候,却是不能跟命运相抗的!只是现在的她不明白,他也不明白,她有毅力,他有信心,却不知,毅力和信心往往会被现实磨灭!
暑假很快就到来了,由于这个暑假有暑期实践活动,向晴便跟班里要好的几个同学组成了一个暑期实践队,到浙江丽水的一个小山区去支教,而齐轩则是跟系里的几个同学一起去C市的人民医院实习。所以,一个暑假下来,他们两个几乎没怎么见面,就连通话也是少之又少。
丽水是浙江最穷的一个市,小山区更是丽水最穷的一个村,村里最好建筑就是学校了,但看在向晴他们眼里,却是一幢危房,破旧不堪,教室里的桌椅都是破旧的,坐上去还会嘎吱响,墙壁上的石灰早已脱落,地上还有一滩滩的水渍,唯一的黑板,还是一块村民捐赠的破木板,褐色的,因此字写上去不甚清楚。
向晴和李薇等人都觉得有些不能接受,看了这里的环境之后,才知道自己学习的环境有多么好,以前还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的,现在一想,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一行人本来还抱着玩乐的心态,现在一看这边的情况,什么玩乐的心都没了,而且就算有,这边也没有条件供他们玩乐了,甚至连手机都没有信号,所以向晴一边忍着对齐轩的相思之苦,一边兢兢业业地认真教那些小孩子读书。
这边的小孩子虽然生活很苦,书本都是其他地区捐献的,但读书却很用功,在向晴眼里,不知被她们家的宝宝贝贝乖多少倍,所以她也不敢抱着敷衍的态度,以免误人子弟,毁了祖国将来的栋梁之才。
大家在丽水待了一个月,本来的计划是两个星期,但跟那边的孩子相处久了,每次一提离开,孩子们就眼泪汪汪的,一人一筐泪含在眼里,看得他们舍不得离开,所以就把归期延了又延。
虽然生活很不方便,尤其是洗澡,那边没有浴室,所以大伙儿只能打点水用毛巾擦一擦,一个月下来,身上不知有多难受,要不是为了那些孩子,别说两个星期,呆两天都已经很不错了!
回到H市之后,向晴首先就给齐轩打了电话,但是齐轩可能还在忙,所以一直没人接听。而且之后的半个月,她都联系不上他,直到传来程旭订婚的消息。
这天傍晚,向晴总算等到了齐轩的电话,但却被告知程旭晚上要举行订婚宴,希望她也去参加。
向晴一听,马上想起紫初,所以心猛地一沉,便二话不说奔去了清水湾。他们没有去酒店订婚,只在家里办了一个自认为简单在向晴眼里却依旧奢华的订婚宴会。
向晴到达程旭家的时候,天色已暗了下来,她一眼就看到了等在外面的齐轩,今天的他穿得很正式,西装领带,跟他平时的样子有很大的差别,但却少了一分随性,多了一分沉稳,看上去不但不会适合,反而更加器宇轩昂。看见她来,齐轩的唇角露出一抹笑意,但是向晴心里却有些不高兴,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为什么他都不晓得打个电话给她?
想到这里,向晴撇了撇嘴,假装没看到齐轩,越过他就要往里面走去,却被齐轩一把拽进怀里,然后就听见他低沉含笑的嗓音在耳畔响起:“怎么了?干嘛不高兴?”
“没有啊……”向晴口是心非地说道,“我赶着去见紫初……”
“说谎!”周围走到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齐轩不再搂着她,改握住她的手,将她拉到后花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