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看着那三个大字问司宇:“这是你的手笔吗大哥?”
司宇点头:“是的,你的药铺,我当然要亲自提字。好在我还懂那么点古文学常识,否则还真不知道怎么写。怎么样小书,你还喜欢吧?”
灵枢笑了笑,径自走了进去。靠街的铺面已经基本收拾好了,当街一个曲尺柜台,柜台上放着算盘、秤、文房四宝等必须的物什。房间里的家具和牌扁一样,都选用了上好的小叶紫檀。这种紫檀木到这个时代已经非常不多见了,从地球运过去可以说价值连城。灵枢不知道这种情况,只知道小叶紫檀很贵,一直都是皇家贵族用的木材,没想到自己竟然有朝一日也能用上。这些家具都是司宇用自己的私房钱置办的,心说就当为小书置办嫁妆。自家兄弟也不用计较,他也乐得置办这些东西。
本质上讲,司宇对灵枢有着与叶淙一样的老母鸡护卵心态。只是他表现的没有叶淙那么明显,一旦遇到什么事,这个大哥的作用就都体现出来了。
再进去,前院里围着树的地方已经置上了木椅。古色古香,雕花刻柱。灵枢一路看着,一路满意的微笑。走到后院才最让他惊讶,向阳的地方支起了一排晒架,这排果架做的很合他的心意。这让他想起从前院子里师傅置办的那排晒架,虽然师傅贫穷寒酸,晒架却从来不小气。用紫竹做成,一直用了十几年。他来之前还一直完好无损,想必后来被那些军爷毁掉了吧!上面还有他隔天晒的白芷,可惜了。
灵枢的眼睛突然有些湿润,虽然一直都知道两位父亲和大哥一直都对他很好。可是没想到他竟然体贴到这种地步,青青翠翠的绿竹晒架,上面放着一个一个的药筛,这此筛子可以很方便的筛掉药材里的杂质。
灵枢伸手抚摸着这些筛子,心里的感动潮水一般涌来,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司宇被他的行为吓了一跳,立即伸手去扶他,一边扶一边说:“小书,你这是做什么?动不动就跪下,我都说过了这个时代早就没有这些繁文辱节了。你怎么还行这么大的礼?”
灵枢却死也不肯起来,他硬着头皮跪在那里说道:“大哥,你让我跪。俗话说长兄如父,虽然两位父亲还健在,可是大哥和二哥对我的好我时刻铭记于心。从小虽然义父收养了我,可是从来没有谁对我这么好过。我第一次感觉有个家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让我一刻也不愿再回到从前,时刻害怕失去。我……”灵枢的声音有些哽咽,司宇最终还是将他拉了起来。
司宇笑了笑,也不再劝他,只说:“呵呵,如果你真觉得承了哥哥和父亲们的恩情,就如我们所愿一辈子幸福下去。这样才不枉负我们一片苦心,也算报答我们的恩情了。怎么样?小书。”
灵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重重的点了点头,眼泪滑下来被他抹掉。司宇又开始笑话他:“这么大孩子了竟然还会哭,你以前一个人怎么过的?”
灵枢愣住,是啊,以前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如果再让他回到一个人的时候,他还能回得去么?他百分百难以承受那些孤独了。他不是吃不得苦受不得累,而是一旦一个人拥有了太多的感情牵绊,他就再也不愿舍弃自己拥有的东西。
司宇嗔怪道:“小书,看你把气氛弄得这么伤感。好了好了,这边收拾得也差不多了,这几天就可以开张。不过你的药材不知道全不全,如果不全,可以拿到基地那边让他们帮忙克隆。不过克隆的必然不如你自己种出来的,全看你自己的意思。”
灵枢道:“不用了大哥,我这里的药材伤风感冒外伤内寒还是可以应付的。妇人疾病也没有问题,老人痨病也可治愈。慢慢就好了,药材会渐渐收获成熟的。”
司宇:“那就好,你对这边还有什么要求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就这样收工?”
灵枢点头:“已经非常完美了,灵枢别无所求。”
司宇一笑:“那就好,我这就让他们打扫卫生收工。等一下我带你去买衣服,晚上去小骐那边,看看他到底要搞些什么鬼明堂。哦,对了,你还不知道小骐吧?他小时候倒是经常和你们一起玩,是父亲的老友郑通的儿子,独子,所以可能有点——王子病。呵呵,嘘,千万不要告诉他我这么说他,这孩子就这点不好。”
灵枢低头沉思:“郑通?就是那位父亲天天骂的郑叔叔?”
第四十六章
司宇听了以后哈哈大笑了起来,一边拍着灵枢的肩膀一边说道:“虽然父亲天天骂他,但是他们的关系可是不是一般的好。如果不是爸当年那惊艳的一撇,估计这两个人现在可能会有一腿哦。”
灵枢偷偷抹了一把冷汗,这关系可真够乱的。旁边的工匠过来交待工程进度,司宇便和工匠交谈了几句。几分钟后司宇拍了拍工匠的肩膀就走了回来:“走吧小书,我们去买衣服。”
司宇带灵枢去了一家装修相当奢华的店面,一边挑选衣服一边对灵枢解说:“这个牌子是整个星际都很出名的牌子,很受年轻人欢迎。呃,尤其适合,你这样的小男生。学生味十足,穿上又显得干净清爽,还透着那么一股子贵族气质。你知道,现在的小女生都喜欢男孩子身上有贵族气质。来吧小书,试试这件怎么样。”司宇拿了一件蓝色格子衬衣,宽松的棉质布料,确实很清爽很干净。
灵枢接过衣服在身上比了比:“看上去不错……”
“等等……”司宇又拿了条紧身低腰的仔裤递给他:“连这件一起试,搭配起来的感觉应该不错。这不是什么正式场合,不需要穿太正式的礼服。”
“嗯,好的。”灵枢在专柜小姐的带领下去了更衣室,司宇又去挑了一双鞋给他。等灵枢出来的时候,整个人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他的气质本来就很干净温暖,穿上这种温暖系的衣服更是把他的所有气质全部都衬托了出来。
就连专柜小姐都诧异的“咦”了一声,两名专柜小姐的眼睛里闪烁着饱满的热情,她们仿佛发觉新大陆一样望着灵枢。连店里的客人都围观过来,灵枢脸上不好意思的一红,看到司宇过来后心里立即轻松多了。
“大哥,我脸上有写什么东西吗?他们为什么一直年幸存我?”
没想到司宇竟然也感叹起来:“我就说不书不块璞玉,稍微雕琢一下就是一块完美的玉石,整天埋没在家里实在有点可惜啊。我敢说,任何大牌明星穿上这套衣服都不如你衬托的更加完美。”
灵枢又开始不好意思:“大哥,你别开玩笑了,我哪里那么优秀。”若说优秀,也应该是林书的,不是属于自己的。不过……说起来,自己当年似乎也让不少姑娘暗许芳心啊!若不是对姑娘实在没感觉,他一定能娶上一房很好的妻室。
司宇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小书太谦虚了,你的气质真的很适合这个牌子的衣服。说实话,你可以完全把这套衣服的气质诠释出来。走吧,咱们去付款。”
司宇将信用卡交给专柜小姐,专柜小姐却没接他的信用卡,司宇非常不解:“这是?”
专柜小姐说:“我们店长想和这位小哥谈一下,不知道可不可以?”
司宇回头看了看,一个穿着西装,看上去与司宇年龄着不多的男人正站在办公室门口。司宇看了看灵枢,恐怕他自己很难单独和别人沟通吧?于是微笑着说道:“抱歉,我这个弟弟很少和别人交谈,不如我代他去吧!”
司宇转身对灵枢说:“在这里等我,一下就回来,啊,顺便再去试一下这双鞋,相信你穿上会更漂亮。”说完司宇就转身朝那名看上去男人味十足的男人走去。
司宇的表情看上去有些不善,因为那男人似乎有什么企图,这让他心里很不快:“您好,我是他的监护人,如果你找他有事就先和我说吧!相信找我会比找他更直接。”
男人帅气的脸上有一丝错愕,似乎他并没有什么恶意吧?为什么这个监护人听上去语气有些不悦?男人伸出一只手说道:“你好,我叫卫笑,是这家店的临时店长,暂时负责这家店的销售运营。”
司宇见对方语气还算客气,也很给面子的伸手同他握了握:“林司宇,考古的,找我弟弟有事?”
卫笑微微笑了笑:“不如进来谈吧!我的店员会好好招呼你弟弟的。”
司宇转身看了看,灵枢还在那里试衣服,于是走进了卫笑的办公室。爱德森男爵这个牌子的店面装修只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奢华,连带着店长办公室都奢华得像个商品样板间。没有任何人气在里面。司宇撇了一眼卫笑,反而适合这古刻板男人。
卫笑跟在后面走进来,问道:“茶还是咖啡?要不然来点清酒?”
司宇说:“算了,酒不是好东西,清茶一杯。”
“很适合你。”卫笑稍微挽了挽袖口的衬衣卷边,泡了一杯馥郁芬芳的清茶放到司宇面前。
司宇也算礼貌的接过茶:“谢了,现在可以说有什么事了吧?”
卫笑做了个请的手势,司宇抿了一口茶,赞叹了一句:“好茶。”
卫笑微微一笑,说道:“林先生直接,我也不拐弯抹角。刚刚那位小哥是您的弟弟?”
“是,三弟。”
“他的气质很适合爱德森男爵,你不觉得吗?”
司宇轻声一笑:“是个人都看出来了。”
“我想让他做这个品牌的代言人,你觉得合适吗?”司宇突然脑中一闪,一个店长可以决定一个品牌的代言人?他突然想到爱德森男爵的东家,星际针织商的龙头老大,与叶林集团有过几次战略性合作的卫氏针织。猛然眯起了眼睛:“我怎么忘了,卫氏集团有个太子叫卫笑了?”
卫笑的唇角挑了起来:“如果我没猜错,您应该是叶林集团的太子林司宇吧?”
司宇吐了口气,空气里就有一股清茶的味道传来,卫笑轻轻吸了一口,感觉还不错。
“太子不敢当,我五年前就放弃了产业继承权,所以我现在是个穷光蛋。”
卫笔呵呵笑了两声:“不用这么早就表露你的身价,我没打算找叶林集团融资。再说,即使没有人帮我,我一样可以通过集团考核。爱德森很成功不是吗?只是……如果能把你的弟弟借我用一下,那就再好不过了。”
司宇单手支着下巴稍微往前移了移身子,奢华的办公桌在他身下发出沙沙声:“我弟弟不是东西,可不是说借就借的。”
卫笑也双手交握放在办公桌上,身子前倾说道:“我知道叶林集团不屑名利钱财,因为你们不缺。不过……林司宇先生,我发现我对你有点兴趣了。呵呵,都说叶林集团的三个公子长得都很正点,今天见了其中两个,还真是名不虚传。不知道,有没有幸请您吃顿晚餐?”
司宇眯了眯眼睛,轻笑了一声:“我可以把你这番话理解为,你想泡我吗?”
“呵呵呵呵……”卫笑的笑声与他的名字很贴切,能笑得这么迷人,也算一种极致魅力。司宇忍不住为这笑声心动了一下,随即不动声色的观察着他的动向。
“我很欣赏林先生的直接,好吧!我承认,我想泡你。”
司宇低头看表:“我们刚认识十分钟十二秒,交谈不到八分钟,说了不超过二十句话,你这么武断的就做出结论想泡我,不觉得这个结论有点仓促吗?”再往前一欠身,两人之间只乘下拳头般的距离。互相鼻息都可以闻得清清楚楚,味道恰到好处的融合,都没有反感。
“荷尔蒙悸动是瞬间的事,不是吗?有时候你和一个人认识十年,也不一定对他有性冲动。有时候只一点,就会想和他上床……”
卫笑的眼睛射出迷离的引诱光芒,而司宇则乐意被这光芒引诱,太久没有男人了,或许可以偶尔有点性生活。唇角越来越近,直到……
两唇贴在一起……
门,砰~
“大哥,你在里面吗?为什么不出来?是不是……”灵枢看着吻在一起的两个男人愣住,他的世界观有那么一秒钟被颠覆的赶脚~!
第四十七章
直到坐到车里,灵枢还有点不知所措,他一言不发,反而司宇好笑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小书,刚刚被大哥的行为吓到了?”
灵枢吞吞吐吐:“没……没有,我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终于,灵枢肩膀垮了下来,轻轻呼出一口气:“好吧!我是被吓到了。大哥,你明明是刚刚和那位先生认识的吧?你们才认识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这样就可以……亲了?”
司宇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可能这件事你有点难以接受,不过,在这个时代大家都是这样的。如果两个人互相吸引,其中一方挑明,或者两方都有意,都可以发生点什么。可以是一夜情,也可以在一夜情后考虑要不要交往。如果实在没兴趣,就从此分道扬镳,谁也不用为谁负责。如果要谈恋爱,那就要认真起来的。毕竟,不论哪个时代,爱情都是值得尊敬的东西。”
灵枢单手支着下巴:“好吧!看样子,我的确有点不能接受这种关系。这和青楼妓馆的小倌有什么区别么?呃……不过,这是不需要钱的。”
司宇大跌眼镜,抗议的吼道:“小书,你是说大哥连男妓都不如吗?啊,我好伤心。”
灵枢立即摇手:“不不不,大哥,我完全不是这个意思。大哥长相英俊,有人爱慕是自然的事情。我只是没想到这里的民风如此开化,一时间有点难以接受罢了。不过,大哥在我心目中永远是最值得尊敬的人,这一点永远也不会改变的。”
司宇又笑了笑:“小书,大哥只是和你开玩笑的。瞧把你吓的!他找我其实是为你的事,却意外的成就了我的一段风流债,要说还要感谢你牵这个线。”
灵枢疑惑:“怎么讲?”
司宇如实说:“他是想请你做这个衣服品牌的代言,爱德森男爵品牌做的很成功,十分符合现代年轻人的奢华享受品味。衣服的风格也重在体现气质,清爽中又不缺少活泼的少年人特质。只不过任何明星好像都和这个品牌的特质搭配不起来,有可能是现在的明星红起来的速度太慢,大多数都是气质沉稳的大叔级人物的原因吧!所以刚刚,你穿上这套衣服的时候,给人带来非常震撼的效果。所以,店长想找你为这个品牌做代言。呵呵,我本来以为他是看上你了,想为难一下。事实证明,他的口味重了些。”
灵枢有点好笑,大哥说话永远都那么自嘲,但是他的确有被人第一眼看上的气质。这不奇怪。只是,那个传说中的形象代言人是怎么回事?这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司宇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笑着解释:“形象代言人的意思就是让你穿上衣服做一下秀,别人看着穿上漂亮,就都纷纷来买衣服了。明白?”
灵枢点点头:“大约明白了,不过我不会做秀,怎么办?”
“这件事你不用操心,包在大哥身上了。本来我也不想让你去抛头露面,不过,这样可以让你多学习一下人际交往,以后也不用担心司宇欺负你。毕竟,多个朋友多条路。”呐,还不如直接说,想给自己新骈头开条后门吧?
灵枢点头:“嗯,大哥说得是,我都听你的。”
随着两人的交谈,车子慢慢驶进了一座宅子里。挪亚主星陆地居多,所以归划的私有土地也多。一般有点地位的人都会在挪亚主星买一块地,或是盖房或是投资。郑通的宅子盖得也算气派,只是他政界要员的身份,让他不得不保持低调。
司宇将车停在院子里,派对就在露天举行。郑家后院的花园里,乐队和服务员都是郑家骐自己选择,不过好在,他在这方面的品味还是不错的。
郑家骐看到司宇后就猛扑过来,吊在他脖子上晃了晃:“大哥,我想死你了,这几年你怎么都不来找我?”
司宇说:“是你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怎么找你?听说回母星学贸易?学的怎么样了?”
郑家骐放开司宇:“还好啊!我已经做了第一单生意了,这回二哥再也不会说我什么都做不了了。”回头看见灵枢,立即又给了他一个拥抱:“小书,好久不见。哇,你竟然变成了个小帅哥,真让人想不到啊!”
显然,灵枢有点不适应这种热情的拥抱,双手高举着,却又不知道该不该反抗。正当他以为郑家骐就这样结束了的时候,额头上却猛不防遭遇了个火辣的KISS。满头黑线的灵枢,更不知所措了。
司宇拉开郑家骐:“喂,别把你的口水印在小书的额头上,坏习惯是会传染的。”
郑家骐吐了吐舌头:“对不起啊大哥,我不是有意的,忘了小书有肢体接触恐惧症了。不过小书近来真是越来越帅气了,听说他来研习了医术,还拯救了S病毒的病人,没想到他成了小英雄,我却一直是小狗熊。难怪二哥一直嫌弃我!”
灵枢有点不好意思,立即说:“小骐你别开玩笑了,你很优秀的,只是你没发现。”
郑家骐听了以后很得意:“是吗?连小书都看出来了?哈哈,这回看二哥还有什么话说。”
司宇满头黑线,忘了跟小书说,这孩子是最不能夸的。
派对都是郑家骐结识的商业圈新贵,司宇看了看,多数是自己不认识的。他多年不在商业圈里混,与这些新贵们自然也没有任何交集。百无聊赖,他只好坐到角落里喝茶,在公共场合从来不喝酒,这是他的习惯。
郑家骐则像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拉着小书一直聊,但是小书的表情则有很多无奈。显然,他还不能消化这种热情过度的孩子。
音乐是当前最流行的欢快派对进行曲,郑家骐滔滔不绝的对灵枢讲着小时候的事,都是关于他和司川司宇的往事。说实话他有点窘迫,因为这些往事他完全没参与过,所以听起来有些幸幸然。
“小时候二哥总喜欢抱着我,不知道为什么六岁以后就不抱了,每次让他抱他都说‘男孩子长大了怎么还能让人抱’,男孩子有什么不能抱的?我现在还是想让他抱着……”灵枢一个头两个大,这位郑家骐先生到底想怎么样?没事为什么总给他讲这些无关痛痒的往事?难道他?
灵枢有个不好的预感,这个预刚引起便得到了验证,郑家骐放下酒杯,将一封信塞到灵枢的手里:“小书,我刚刚讲这些你应该明白。从小我就喜欢二哥,虽然我们不太见面,我也是知道你现在和二哥住在一起的。肯定天天能看见他吧?”
灵枢真有点错愕了,他没想到这个传说中的派对竟然是鸿门宴,这小子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的竟然是他心尖尖上的二哥。可是二哥身上又没烙上他的印,他也没和二哥发生过什么。这信,还真有点烫手。
拒绝也好,不拒绝也不好,他的手在那里似握不似握,不知道该怎么收场。他正想抬头向司宇求救,却看见一个人正朝司宇的方向走。正是今天那个和司宇接吻的卫笑,他怎么会也出现在这里?灵枢识趣的不再去打扰,只是手里这封信,只好硬着头皮接下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替司宇接情信,怎么现在的人这么不会玩花样?情信几千年的历史经久不衰,也算是有一定的历史了。
郑家骐见灵枢把信接下了,立即满脸堆笑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谢谢你了小书,改天介绍朋友给你认识,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啊?”
灵枢心道,我喜欢二哥,你能不抢么?可这话又说回来,二哥又不是自己的,谁规定他就不能去喜欢的?轻轻叹了口气将信收进怀里,还是把这烫手的山芋交给二哥自己处理吧!
郑家骐满脸堆笑的朝卫笑走去,这孩子真心不懂看人情世事。不过他也的确不适合走经商这一条路,怎么看都像个不懂圆滑,没有什么复杂心思的直爽孩子。一般人看到他的表情,应该就知道他对二哥的感情了吧?可是他愣是没看出来,不得不让灵枢欲哭无泪。
果然,灵枢看到卫笑嫌弃的表情,却不得不与他握手寒暄。他这么不适合经商,偏偏要往商业这条路上挤,难道是为了和二哥有更多的交集?灵枢突然沉默了,难得他有这么多的心思。想想自己,却连最起码的商业是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不是二哥处处为自己解围,恐怕刚开学自己就会被开除掉。
灵枢摸了摸那封情信,挺厚的一封,看样子写了不少情愫在里面。反观自己,连个表白都不好意思说出来。唉,究竟怎样做,才能让二哥真正的沉沦呢?
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终于有一次记得带手机了。他接起电话,司川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小书,你在哪?怎么这么吵?”
灵枢说:“我和大哥来参加郑家骐的派对,晚一点就回去了。”
司川一听郑家骐,立即满头大汗:“什么?司宇竟然带你去参加那个不靠谱青年的派对?他怎么想的?脑子秀逗了?”
灵枢说:“呃,有什么问题吗?”
司川郑重其事:“好吧!从现在起,不论他带你去任何地方,对你说任何话,交给你任何东西。你都不要去,不要听,不要接,派对结束立即走,别离开司宇十步之遥。听到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