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了。”一沙哑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郦天霄定睛一看,却原来是艄公打扮的燕月生正从一叶轻舟下来。
“那位凌姑娘,我想已经被带走了。”燕月生一开口,就让郦天霄的心沉了下去。他强撑着自己的身体,才没让自己倒下,“你知道他们的来历?”眼眸中已怀有一丝期盼。
燕月生哑笑道:“貌似他们是冲着你们来的吧,你倒问起我来了。”
郦天霄沉着脸,他何尝不知道这些人是冲着自己的凌书南来的,只是也不知怎么了,只觉得大脑混沌,一时间竟有些不知从何处去理起头绪。
不得不说,这些日子以来,郦天霄的心绪越来越烦乱,原本精明的脑袋像是被棉花塞满了一半。燕月生瞥了他一眼,也不愿为难他,索性直言道:“那些人有一两百人之多,个个训练有素,武艺高强。从他们突袭时的表现来看,绝对不是一般的武林人士,而是精兵。他们假扮燕人,无非是想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过,话说回来,手底下能够有这么一帮精兵,又与你为敌的人,应该不会太多吧?而且这个人,还不敢明目张胆地得罪楚国。”
燕月生见郦天霄并未吭声,继续说道:“听说,上官凛曾特许小吴国的世子乘舟前往楚京,如今应该是在离此百三百里路的宜城一带了。”
话已至此,郦天霄立马反应过来,此事极有可能与小吴国有关。
郦天霄经燕月生提点,顿时理清了思路,:此处河道最窄,前边正好有一大片芦苇地,用来藏轻舟是再好不过了。他们堂而皇之地走他们的路,却扔下百来人藏身于芦苇地中,只等我们的船经过时,好杀个措手不及。一来,出其不意方能一击毙中;二来,旁人自然也猜不到他们身上去。不过,倒有两个疑问了,第一,他们如何知晓我的行程?又如何知晓我假扮做了女子第二,他们假扮成燕人,想必是知晓白日里傅离子与燕人交过手,从而更了摘清自己。也就是说,他们对我们的情况了若指掌。
燕月生轻笑不语。郦天霄说完,就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恐怕便在他那四十下六名暗卫中。这批暗卫虽由他供养驱使,难保没有混杂一两个奸细。想到自己在武昌城时的行藏暴露,不知是不是民跟此有关?只是,小吴国一向自顾不暇,他的什么世子竟然会处心积处地在他暗卫中安插人?还是这中间,另有其人?
郦天霄将燕月生引至一旁,朝他拱了拱手,低声道:“多谢相告,尊驾若有什么差遣,也不妨与小王直言?”
燕月生笑道,“就当做个交易好了,我帮你救凌姑娘,作为交换,你们要掩护我入楚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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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书南被孙正香带进舱房,明显有些猴急的孙正香,反脚将门踢上,迫不及待地就将凌书南扔在了床上。
凌书南雪白的身体在被撕扯开的衣襟下半遮半掩,越发*。孙正香连靴子也顾不上脱,就压了上去。
“等……等等!”犹如惊弓之鸟的凌书南说话都有些不溜了。
孙正香正在兴头上,此时*横陈,哪里收得住手,一双手掌已是不自觉地按在了她傲人的胸脯上,“等什么?常言说得好,春宵一夜值千金,这午时三刻好歹也值个百金吧?”他手心里攥着的饱满酥软直让他热血贲张,尤其是那蕊胸直到脖颈间的牙印与红痕,越发激起了孙正香的欲望,他脑门一热,便将身上的衣服以最快的速度脱了个干净,“一看便是只小浪蹄子,让你好好领教爷的厉害!”
“等……等等!你不能动我!”凌书南着急道。
眼见孙正香朝自己步步逼近,凌书南索性翻出随身带着的那柄飞刀。
孙正香瞧这架势,不禁好笑,“哟,怎么,姑娘原来这么三贞九烈?真看不出来啊!”他一脸不信,见凌书南举刀却完全没有停住的意思,甚至觉得更加有趣似的。
凌书南死死地攥着飞刀,心里暗想,这一次,只怕是没那么轻易脱身了。如果说,昨夜与郦天霄做那件事是为了活命,今日与孙正香虚与委蛇同样也是为了活命。可说不出为什么,凌书南的心里竟然格外抗拒。她正在纠结到底该放弃挣扎还是顽强抵抗,就听见外边传来急急的叩门声。
孙正香被打搅了兴致,不禁怒道:“什么事?”
“世子,黄昏大侠求见。”
黄昏?猛地听到这个名字,凌书南便觉得心口一松,他难道是为自己来的?可是,他又怎么可能知道自己被孙正香捉住了?不论他是不是来救她,凌书南都觉得有种被阳光普照的喜悦。
“什么黄昏日落的!什么?黄昏?哪个黄昏?”孙正香像是忽然间反应过来似的,猛地便冲过去把门打开。
“是西山黄昏大侠。”
“真的是他?”孙正香很是意外,西山黄昏的大名,在吴地曾国是何等的威望,他父王曾几度派人去拜访黄昏,希望能够与他攀结,好利用他的名号来巩固和拓展小吴国的地位。只是,黄昏一向深居简出,不喜名利,孙耀根本就求之无门。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的人物,居然主动找上门来了!
孙正香这下子哪里还有空理会凌书南,一面吩咐属下快快去请,一面已是整理好衣冠,将凌书南反锁在房里,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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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夕露沾衣 第四十六章 狼狈假黄昏(6)
“是吗?那郭开那边就……”
郦天霄也不禁有些懊恼,忽然,他咀嚼起黄昏方才的话,“对了,你说孙合塞手中的龙珠是什么来着,海南珠?”
他想起孙聚堂也曾提过,吴末帝曾将海南、海北、海西与海东四珠留给自己的亲弟、亲妹以及太子。原来这孙合塞手中的是拥有南海灵气的海南珠。”
郦天霄心中一动,“这海南珠有何特征?”
“因掌管南海,据说能在南海呼风唤雨。”
“这个我知晓,可若不是在南海,平时又如何能认出它来?”
黄昏瞥了郦天霄一眼,起身推开窗户,看着外边的残月,“海南珠属阴,在月色下,可如夜明珠般璀璨夺目,尤其是周围水汽重的话,只要瞧上一眼,定然能认出它特有的光泽。”
郦天霄顿时喜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燕国国主的玉玺上便嵌着一枚龙珠。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海南珠了。”
黄昏微微有些惊讶,“便是那位明先生?那么他也极有可能知晓孙合塞的下落了。”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黄昏也有些高兴。
郦天霄看了黄昏一眼,却很是苦恼,“本来以我与燕国国主如今的情形,向他讨要龙珠也并非不可能,可那海南珠竟是在国玺之上,这就难办了。不过,再难办,为了先生,也该勉力一试。”
黄昏道:“生死有命,殿下不必为我劳心。还是找机会向燕国国主打探孙合塞下落吧。”
郦天霄笑道:“先生与我是一体,我岂能见死不救。大不了,我就让凌护卫做个假玉玺,偷偷给他调换了!”这不过是一句玩笑话,黄昏听了也不禁微笑,郦天霄试探地看着他,烛光下,只觉眼前人物,皓齿明眸,温文尔雅。
郦天霄不禁想起日间凌书南抱住黄昏的情形,当时他只觉得脑子一片空白,拼了命杀回来,只想好好搂一搂那个女人,却眼睁睁地看着她主动投向别人的怀抱那一刻,他恨不能找一堆沙子,像只鸵鸟一样把自己的头埋进去。这之后,他故意不去瞧她,但那一幕却时不时地就在他脑海里盘旋,郦天霄于是沉下脸,问君由绛,“看到凌书南没有?”
君由绛摇了摇头,“怕是睡了吧。”
“越发不像话。仗着本王临幸过她就真把自己当主子了!”郦夭霄斜睨了黄昏一眼,却是对君由绛道,“还不把她给本王找来,本王在这里受苦受罪,她倒有心思睡觉。”
君由绛忙答应下,就要去喊人,黄昏却站起来拦住他,“我看凌姑娘也确实受惊了,就让她好好歇息吧。殿下有何差遣,我来便可。”
“小王岂敢差遣先生?”郦天霄并没有从黄昏的脸上看出什么来,于是松了口气道,“罢了,既然先生为那贱婢求情,暂且放过她便是。回头,等我的腿伤好了,再好好修理修理她。”
君由绛一听之下,忍不住就劝道:“殿下,您的腿一时半会儿好不了。我求您爱惜爱惜自己的身子骨吧,可再不能像昨夜那样折腾了……”君由绛话一说完,便意识到自己僭越,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等待降罪。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知晓太子殿下喜欢凌书南,可他仍旧无法让自己不排斥凌书南。昨晚上,他跟郦天霄的房间隔了好几间还能感觉到那边的震响,可见其激烈程度。以至于今天瞧见郦天霄的伤,他就联想起昨夜,忍不住就为郦天霄隐隐心痛。
郦天霄狠狠地捶了一把君由绛的肩膀,口中骂道:“多事!”心里却是在大叫,说得好!这么久你小子终于有一次说对话了!就算黄昏再不食人间烟火也听得懂自己的再三强调,和君由绛的言下之意吧。那凌书南是他的女人,而且是被他玩弄、泄欲的女人。
“既然如此,那殿下就好好歇息吧。我先出去了。”黄昏波澜不惊道。从他的脸上,郦天霄看不见一丝一毫的别样情绪。他于是朝黄昏点点头,“先生也早点安置。”
卷六 夕露沾衣 第四十七章 先迈出一步(1)
凌书南一个人在江边坐着,湍急的河水在清冷的夜下,听起来就像是交响乐,她闭上眼,让自己的脑袋放空,只静静地聆听着。也不知是惊魂未定还是怎的,她自到驿馆后便心情乱糟糟的。明明困顿地要命,可躺在床上,来回翻滚就是不踏实。于是,穿好衣服,抄起椅背上掸着的黑色披风就走出来了。
她不过是个婢女,驿馆的人自然不会阻拦。于是不知不觉就来到江边。
也不知待了多久,忽然耳畔隐隐传来一阵动人清新的乐声,穿透过咆哮的河水,直抵心间。凌书南心中一动,循着那乐声而去,月下,果然见那白衣的男子立在水边,他那披散着的犹如水银般的金色长发,在微风中轻轻飘举。
凌书南在远处屏息而立,不愿上前打扰。但须臾,乐声戛然而止,只听他悠悠叹了口气,忽然将手一抬,原本手心中那片发声的树叶就被江风卷去。
“喂!”凌书南下意识地就要出声阻止,自然惊动了他,他扭转头来看着她,脸上微微有些讶异“是你?”
凌书南只得上前,“为什么吹得好好的,却突然间不吹了,又为什么会唉声叹气?从来都是黄昏劝别人不要心生烦恼自作孽,怎么自己倒叹起气来了?”
“呵。你这丫头,一口气还真是问得多!你这么晚跑出来,也不怕着凉,说吧好端端的不睡觉,跑这儿来做什么了?”
“什么叫我不好好睡觉,大家彼此彼此啊。再说,是我先问你问题的,你得先回答。”凌书南不依不饶道。
黄昏无奈摇头苦笑,对着江边叹道:“我又不是佛祖,为何就没有烦恼?更何况,即便是佛祖,他也曾是人,也曾有七情六欲,这是人的天性,即便是修行,也不能完全杜绝。只不过佛祖终究以佛法战神了它罢了。”
凌书南咀嚼着他的话,“可是说了半天,你还没有说你为什么烦恼呢。”
黄昏笑而不答,低头忽然就拉起凌书南身上的那件黑色披风,“这斗篷都破了,你这样哪是避风,根本就是兜风。”他语气中带着一丝责备,“你身上寒气未除,赶紧回去好好歇着吧。真染了风寒,神仙也没法子让你一天就好。”
他越是这样打趣,凌书南越是不愿走了,她拢了拢斗篷,有些担忧地看着黄昏,“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是因为今天的事吗?会不会对你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她口里的那位自然是郦天霄。
黄昏摇头否认,眼见凌书南摆出一副不打破沙锅问到底誓不罢休的架势,黄昏只好说道,“你可知晓佛经里的一个典故,浮屠不三宿桑下。”
凌书南摇了摇头。
“佛祖当初在云游传教时,曾要求自己与弟子不可在一棵桑树下连住三晚,为的是杜绝自己与弟子对桑树产生依恋之情,妨碍修行。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爱。痴爱便是生死根,佛祖知晓,七情六欲乃是人的天性,唯有时时防微杜渐,才能令自己不对任何事物产生依恋,才能割舍下。离欲寂静,是最为胜。要想成佛,必须先离欲。可世事难料,有时候,即便你再小心翼翼,不三宿桑下,但也不能阻止自己的心。从前我以为自己无欲无求,可原来,只是我之前一直没遇上命中注定的那棵树罢了。”
他轻轻地说着,就像是在讲着别人的故事,那故事里有着彷徨,有着无奈。凌书南脱口问道:“你对一棵树产生了依恋,什么树啊?”她刚一问完,便觉得自己真是傻得要命。比喻,比喻都听不懂吗?黄昏哪里说得是树,分明就是人才对。
卷六 夕露沾衣 第四十七章 先迈出一步(2)
她的心咯噔一跳,黄昏会对什么人产生依恋?女人?他喜欢女人?不,他当然喜欢女人,他又不是GAY,啊,不对,他喜欢上女人了?!
她不知怎么就想到黄昏讲经时说过的话,他说他并没有做到无欲无爱,他也和寻常人一样,有着七情六欲。顷刻间,凌书南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黄昏笑道,“是枫树。它的叶子像火一样热情,像朝阳一样新鲜,是我从没见过的枫树,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
“枫……树?!”凌书南蓦地就想起与黄昏初次相见的场景,枫树下,他像是童话故事里的仙子,打开了她的心扉。她仰头看他,心中像揣了一只小鹿,喘得厉害,为何会是枫树?难道,难道他的心思会和她一样?可是,怎么可能,黄昏,黄昏怎么会喜欢她?
“就是枫树,她和别的树不同,虽然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每一次都能令我眼前一亮。”黄昏低头看着她,四目相接,月光下,他的眼眸却比那月色还要迷人,“可是,我与她注定无缘,又如何能不嗟叹呢?”
“为什么无缘?”凌书南有些焦急地问道。
黄昏已将目光收回,扭转身往江边又靠近了些,“她有更大更好的树呵护着,而我,于她而言,不过是匆匆过客罢了。”江风将他的衣衫吹起,如仙袂飘飘,可仙人注定是寂寞的,此刻的他,也让人生出孤伶之感。
凌书南心里十分纠结,随着黄昏的话心情剧烈地跌宕起伏,若说黄昏口中的树不是她,为何这么巧也是枫树?可若是她,他于她而言,怎么可能是一个匆匆过客?而她又哪里有什么又大又好的树呵护着?
正要相询,黄昏已松了口气,转向她笑道:“好了,不说我了。都被你审判一整夜了,你赶紧回去吧‘要是殿下知道了,会心疼的。”
“他心疼?怎么可能。”凌书南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等等!她心中一动,难道黄昏指的更大更好的树是郦天霄?他刚才说的真的是她?!
“殿下口硬心软,否则也不会冒险前来相救。说到底,你是他的女人,怎么会不在乎?”黄昏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黯然。
“什么我是他的女人?”凌书南猛地想起昨夜的情形,眼见黄昏的神色,便意识到了他话里的含义,“是他说的?!”她的脸蛋刷的一下就红了,与其说是害臊,不如说是羞愤难当。这个郦天霄真的是恶心至极!这才多久,一天都没到!居然还到处宣扬?更何况,昨天明明她是迫不得已……
凌书南急急地就要去辩解,“不是你想的那样的!哎唷……”想是走得太急,脚下一滑,却是不小心绊倒了石块。
眼瞅着自己就要四仰八叉地摔倒,黄昏疾步上前,伸手将其捞住,他的身体向她微微倾斜,她的脸与他近在咫尺,她甚至能从他那比星星还要璀璨万分的黑瞳中看见自己。那一刻凌书南只觉得自己被馥郁的梅花香气环绕着,几欲沉沦。
她的心剧烈地跳动着,而黄昏却也没有松开手的意思。她们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对方,她似乎能感觉到黄昏瞳中的自己越来越大,越来越近,她的呼吸局促起来,看着他两瓣诱人的唇,好想不顾一切地贴上去。可那一刹那,凌书南的鼻子里忽然冲入一股刺激的田七气味,脑子里微一恍惚,不知为何竟想起了郦天霄火热霸道的唇。她连忙收摄住心神,再看黄昏时,他却已经把她扶正,站直了身体。
卷六 夕露沾衣 第四十七章 先迈出一步(3)
“一起回去吧。太晚了。”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温和,却也一如既往的平静。
眼见他转身欲走,凌书南忍不住脱口问道:“那棵桑树,是我吗?”她大着胆子问出来,说不出的激动,说不出的期盼。
黄昏的身子定了定,并没有回头,“不是。你不认识。”他的声音清晰入耳,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凌书南的心头充满了失落,但却又觉得再理所应当不过了。黄昏这样的人物,真要是对女人动了凡心,那也该是个仙子一般的人物。又怎么可能会是她呢?她怎么会觉得黄昏喜欢她呢?甚至还以为黄昏要吻她,错觉,一定是她的错觉!幻觉!
她默默地苦笑,也罢,原本就不该抱这种不切实际地幻想的。
她回到住处,解下斗篷时,脑袋里冷不丁地想起刚才在江边的情景,为什么她会想起郦天霄?当她与郦天霄同床共枕时,她会不停地催眠自己,不停地回想着与黄昏在一起的时刻,可今天,明明与黄昏近在咫尺,仿佛是梦中的情景,她的脑袋里居然会不合时宜地出现郦天霄那个人渣的身影?真是阴魂不散啊!
为什么会这样?莫非就像黄昏所说的,三宿桑下,久生恩爱?只因她这些日子天天跟郦天霄在一起,以至于她对郦天霄也产生了依恋的感情?怎么可能!郦天霄那样的人渣,只知道要她性命,要挟她,呵斥她的家伙,她巴不得他早点死,巴不得离他远远的,怎么可能会对他产生依恋之情?
可是,为什么她又会想起他给她系上披风的模样,似乎也并不是那样可憎?为什么想到他今日瘸着腿披散着头发的狼狈模样,会有些不忍去看?今日一整日,她都回避着,不去想他,可为什么,直到此刻,她也没办法教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她的手触碰着有些残破的斗篷,想到他这两日匪夷所思的所作所为,愈发头疼。难道郦天霄真的喜欢上自己了?可是,怎么可能?像他那样的人,怎么会喜欢上别人?不会的,不会的。是因为自己还有用,是他不希望自己落入敌人手里,迫于无奈才出手的吧,黄昏他们都是被他骗了。
天快亮的时候,郦天霄正脸向里睡得模模糊糊,忽然听到外间有门响。他本就睡得极轻,这么些年下来,极有警惕性,他顿时就醒了。下意识地便摸向枕下的匕首,只听有人蹑手蹑脚地往床边走来,当那人靠近时,郦天霄猛地一个翻身,匕首朝外一刺,待看清来人时,连忙收手,但那人却是吓得“啊”地一声尖叫,双手一松,一黑色的东西掉落在地。
郦天霄把匕首放回枕下,没好气道:“你这鬼鬼祟祟地做什么?!”来人正是凌书南,若非郦天霄及时停住,她的一条小命怕是要交代了。
凌书南惊魂未定,瞪了他一眼道:“不是看你在睡觉,不想打扰你吗?”她确实是不想惊动他,免得与他四目相对。可是这个人渣比猴还精,她已经够轻手轻脚了,居然还是被发现了。
郦天霄轻哼一声,“我是问你偷偷进来做什么!”
“呃还你披风来着。”凌书南把掉在地上的斗篷捡了起来,递给他,“喏,你不是说我要是不好好保管,你就要唯我是问吗?现在,完璧归赵总好了吧。”
郦夭霄一怔,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依稀是在船上对凌书南说过这样的话,他的眸子里有了一丝笑意,似模似样地把斗篷接过来,“是嘛,那我可要好好检查检查,有没有好好保管。”
卷六 夕露沾衣 第四十七章 先迈出一步(4)
他把斗篷里里外外翻了一遍,斗篷仿佛是崭新的一样,看不见一点线头和缝合的痕迹,这女人的手的确有那么巧。他斜睨了凌书南一眼,见后者摆出一副你挑不出刺的样子,不由眉毛一挑,指着下摆道:“喂,我记得这里有一只小鸟的,怎么没了?”
“什么?小鸟?”凌书南满脸疑惑,她怎么没见到过,“多小的鸟?”她的心脏小抖了一下,这话说出来怎么这么别扭。
郦天霄随便比划了一下,见他的食指与拇指指尖相接,凌书南不禁嘴角一抽,“那是小鸟吗,那是蟑螂吧!”
“凌书南!你注意说话的语气,本王的斗篷上绘得可是朱雀,什么蟑螂!”郦天霄佯怒道,“整件斗篷上,就那只朱雀鸟最重要,价值千金!你就是这样保管我的斗篷的?”
凌书南哪知郦天霄胡诌,只因她经过昨日的折腾,斗篷破了好些地方,或许真的是有只朱雀鸟被扯掉了也未可知。虽然觉得郦天霄狠难伺候,可凌书南还是习惯性地俯低身子赔笑道:“太子爷,这个真的也不能全怪我,我昨晚上又是缝,又是洗,再用火盆烤了一晚上。你信我啦,我一夜都没睡,已经是拼尽全力要把这斗篷复原的……”
“你昨晚上忙了一晚上?”郦天霄打断道,他抬起眼,果然见凌书南的眼里头还有着血丝,他胸中好像有一阵甜腻往上涌了些许,原本濒死的心思仿佛又有了一线生机。他于是含着笑问,“就为了修复本王的斗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