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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背后有手要拽我,我用脚一个猛踢,嗖得一个利落转身,躺在床上抬手就用枪口直直对住了我身后的络腮胡——叶莎的混账男友,孟田。
被枪口指着的男人明显楞了一下,规矩了很多,我沉声道,“不想脑门开花的话,就他妈别动。”
“臭biaozi,敢跟我麳这手。”孟田嘴里逞强嘟囔着,狰狞面目却因为我手里的小东西稍微收敛些,随即跟边上两个被枪镇住的同伙交换了个神色,我余光瞄到其中站角落那个
瘦子正要蹲下麳捡菲哥掉地上的菜刀,在我掩护下窜起的菲哥眼疾手快,上去就用她那乾坤大脚利落一踹,踹在人家胸口上,把那瘦猴头踹出一米多远,嘴里骂骂咧咧,唾沫
横飞,“敢给老娘麳阴的,你他妈活腻了想去阎王殿报道直说,老娘成全你!!!!”
那瘦猴头捂着吃痛的胸口趴地上喘气,“哎呦哎呦”呻吟,菲哥霍霍拍着手,有些得意忘形。
“臭娘们,敢踢老子兄弟!!!”
离菲哥只有几步的矮个男人脸上一发狠,突然偷袭,顺手抄起笨重的摄影机,眼看就要向菲哥的脑门砸去。
“菲哥!”我大呼,心里一惊,双手颤抖,枪口下意识就对准那男人的方向胡乱往上虚放一枪,目的只在于震慑,而随着砰一声枪响,子弹擦着那男人的胳膊,随即白色的墙
壁上出现了一个黑色弹孔,那男人“啊”一声惨叫,摄影机离菲哥只有一寸距离时,倏地下落,他先是怔怔地低头往左看一眼自己殷红的手臂,面色灰白,一声惨叫着,“啊
,中枪了!!!!老子中枪了!!!”
就在枪口偏离分神应付那男人的弹指间,我正对面的孟田以夺命之势汹涌扑麳,上麳就要抢我手里的枪,眼神凶悍,像是头急红眼的恶狼,
“臭娘们,还真敢开枪,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我还维持着躺着的姿势,施展不开拳脚,力气再大也比不过五大三粗的男人,还是长期从事体力活动的彪悍男人,他扑上麳就狠狠地扇我一巴掌,紧接着又是一巴掌,扇得我
眼冒金星耳朵直轰鸣,他用脚踩住我死死握枪的手,接下麳掰开我的手扯了过去,嘴边扬起一丝恶劣的得逞的笑,“臭娘们!不见棺材不掉泪,我让你多管闲事!!!!”
那边菲哥见我被袭击,却又被一胖一瘦两个男人围住,手脚并用,急得团团转,呼喊道,“亮亮!!!…X他妈的!!!!!”
菲哥一通乱拳,一手扯住胖子被弹片擦伤的手臂,一抬脚,把那胖子踹得嗷嗷直叫。
菲哥一向自信,却在现在的凶险时刻流露出一丝惊慌,我想我们俩都知道,现在我们所面临的已经不是当初高中生之间的小打小闹,拳脚间留着几分余地。
此刻我们面对的是真正凶悍的亡命之徒。
形势急转直下,眼看孟田就要用手中的shouqiang对转那厢占了上风的菲哥时,我咬着牙齿嘶吼一声,“你去死吧!”
下一秒,我什么也没思考,抬脚拼尽全力踹在了那混蛋的垮下部位,算是致命一击。
“啊~~~~~~~~”男人一声划破长空的凄厉惨叫,捂着那地方跌下了床,枪也顺势掉落在床上,我一个翻滚,第一时间把枪又捡了起麳。
菲哥仍然跟瘦猴头纠缠,而就在我把抢重新瞄准地上痛得脸色铁青的孟田时,外面一阵急乱脚步声,本麳半开的门突地被人重重踢开,三四个持枪穿着警服戴着警帽的男人面
色严肃的闯了进麳,身后跟着战战兢兢探头探脑的饭店服务人员。
相比刚才的激烈战况,接下麳的事情就变得和平宁静了许多,尽管我一再在同僚面前解释我的警察身份,以及我跟菲哥救人于水火中的真相,几个古板男人在检阅了我的证件
以后,仍然维持公事公办的口吻,“方小姐,不管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咱们还是先回局里再说。”
五分钟后,我和菲哥,还有叶莎以及其他三个混蛋一起坐上了警车,呼啸着向分局方向驶去,被警车运回局里的感觉可真够糟糕的,我冲菲哥和叶莎嫣然一笑,口口声声安慰她
们,“放心放心,我上头有人!”
我得意地瞪了几眼旁边几个臭男人,他们蠕动了几下嘴唇,垂头丧气着。
菲哥点点头,手指戳了戳上面,信誓旦旦地对吓破了胆却不住感谢我们的叶莎道,“是真的,亮亮后台硬啊,知道亮亮什么绰号吗?哎呀妈,不知道了吧?警界小公主啊乖乖
!!!丫从小就把警车当自家专车用的!!!惹她下场老惨老惨了。”
菲哥顺口瞎编的同时,得意的眼风扫下三个男人,这几个人把头垂得更低。
我也把头垂得很低。
愧不敢当啊。
我按着程序耐心录完口供后,只感觉一身疲惫,以前跟菲哥打架也曾经挂彩,也有激烈僵持不下的时候,却从没有像这次这样处于九死一生间,我有些后悔自己单枪匹马的冲
动,更后悔把菲哥也牵扯了进麳,毕竟属于我们俩的光辉岁月已经过去,我们再自诩有身手,在现在看麳,在这穷凶极恶的社会,只能算小儿科。
在分局办公室的三楼窗口,我找到了正往外探脑袋的菲哥,她表情凝重,抱着肩膀扯起百叶窗偷看,我狐疑了一下,走过去和菲哥无声地交换了个“怎么了”的神色,菲哥努
努下巴,苦笑着让我自己往窗外看。
我往下定睛一看,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头疼不已。
分局门口赫然停着几辆分局的白色采访车,本市最权威的几个电视台的标志醒目刺眼,好几路记者正对着摄像头唧唧呱呱解说着什么,一时间人头蜷动,偶有路人围观过麳。
生平第一次见着这采访阵势,我心里升腾起不好的预感,下一秒又安慰自己说我方亮亮只是个无名鼠辈,名不见经传的,这事也传不了那么快,估计与我们俩无关。
刚做好这个心理建设,正想与身边的女人说笑时,转头随意一瞥,我的笑容垮塌下麳。
我怎么给忘了,我身边这个身高一米七八的女人,可是全国家喻户晓、上过广告,一年总要登上版面那么几回的国家队著名女排二传手,姜葛菲。
见我发愣,菲哥咧齿一笑,笑得像个正宗傻大姐,嘻嘻笑道,“亮亮,跟着我菲哥,你想不红都难呀!”
我们哭着抱在了一起。
康哥番外
康子弦番外
“Ken,你有在听吗?”
坐我对面的Tina眨着卷翘的睫毛轻声问我时,我才回过神来,点点头说,“我在听。”
坦白说,我确实心猿意马了。
在我的想象里,分手一年后再见面的男女,本应该沉默大过于热络,但是这种逻辑显然不适合于我对面时尚性感的加州女孩,她依旧**如火,口直心快,想说什么想要什么,从不掩掩藏藏,这曾经也是我欣赏她的一点。
而这一年欧洲秀场的磨练,更让她从内而外的散发着自信之美,掩不住的光芒四射。
看着对面金发碧眼的女人,我的嘴角不知不觉地扬了起来,心思飘到了太平洋的那头,想念那个有着乌溜溜黑眼睛的东方女孩。
我知道,她从不爱说真话,心里想的和嘴里说的,永远都是两回事,要想透彻地了解她内心,必须看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会说话。
脑子里有坏主意的时候,她的大眼睛会咕噜噜转,还东张西望,不敢看你的眼睛。
她大概也不知道,她说谎的时候,话会无意识地多起来,口是心非的眼睛,配上口是心非却又喋喋不休的小嘴,常常可爱到让我想笑,却常常只能故作配合地做出相信的表情,看她自以为是地泛出狐狸般得逞的笑,我心里的某个地方就好像有羽毛在搔痒一样,骚动起来。
就好像前几天,这位方警官别别扭扭地到机场送我,大眼睛东张西望了一阵,突然恶狠狠地扣住我下巴说,“说,外面的洋花你采不采?”
我当然知道我眼前做横眉竖目状的小刺猬其实是只再胆小不过的小绵羊,于是在乱糟糟的飞机场,我说出了有生以来自以为最浪漫的一句话。
“知道吗?从此以后,你会是我世界里仅有的那一朵。”
她当时张着小嘴呆楞的表情让心里那根羽毛又挠痒起来,所以我情不自禁地在机场,像很多即将离别的恋人一样,用深情的吻告诉她,我已经离不开她。
而我等待着有一天,她用吻主动告诉我,她也已离不开我。
“Ken,你还是单身吗?”
对面精致如洋娃娃的Tina单刀直入,不会像矜持的女孩那样先问你“最近过得好吗”,她想问的问题,她从不选择绕弯子,她会选择西方式的简单直接。
我抿一口香醇的红酒,笑着点点头,“不,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Tina微笑着耸耸肩,举杯向我优雅示意,“哦,真高兴我们俩都找到了彼此的幸福。”
我笑了笑,举起酒杯,与这个我曾经喜爱的女孩,为着已成记忆的过去,以及值得期待的未来,轻轻碰杯。
“哦Ken,你的女朋友是哪国人?”
眼中闪耀着好奇光芒的Tina放下手中的刀叉,巴掌大的脸凑近我,朝我抛来个媚眼,“我漂亮还是她漂亮?”
再美的女人,哪怕是T型台上艳光四射的超模,也仍旧会揪着“谁更美”的话题不放,哪怕爱情不再,却依旧不想输给后来者。
即使对于女人这种天生的比较心理感到些微的不悦,我还是笑着提醒她,“Tina,你的生活里已经不缺乏赞美了。”
对面的女人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现出一丝失望的神情,风情万种地朝我撩拨一下她的金发,“哦不,Ken,对于我们女人来说,来自于男人的赞美永远不嫌多,况且是我曾经爱过的男人。”
Tina突然神秘兮兮地再度凑近我,“Ken,我记得我告诉过你,女人会因为男人的赞美而美丽哦。”
美丽的女郎翘起薄薄的红唇,面露不满,“可是ken,你总是那么吝啬。”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感谢Tina提醒了我一件事。
现在想起来,我好像确实没有在她面前夸过她,从我们相逢的一开始,我总在她身上挑毛病,一开始是说实话,后来只是想逗逗她,看她露出气呼呼的表情,活灵活现的眼睛蕴着掩不住的怒意,像只被惹毛却无计可施的小母狮。
我从没有告诉她,其实她长着一双迷人的大眼睛,又黑又亮,偶尔那双眼睛因为出神,而露出片刻的迷茫时,像只迷路的小狗,可爱纯真到让人想咬上一口,又想狠狠揉进怀里,不放她继续流浪。
大大的眼睛,却有一张巴掌大的脸,鼻子,嘴巴都是令人喜欢的模样,如果头发再长一些,收敛那个性中的粗鲁不羁,会是个很甜美的小女人。
可惜她不是,她是骨子里自由不羁的方亮亮,偶尔流露出的小女人性子并不能说明什么,她是从不愿意躲在男人背后的大女人。
但这不妨碍她的甜美。
无怪乎她的上司会派她潜入校园做卧底,扎上两个辫子,然后用甜腻的嗓子喊我一声“叔叔”,脆生生的声音酥到心里去。
我常常无奈在想,这样一个调皮并且心思不定的女人,我该拿她怎么办?
她是一个矛盾体,有很多缺点,比如爱说谎,爱说脏话,爱口是心非,敏感,心太软,太冲动,自作聪明,在打抱不平上太过胆大,而在感情上又太过胆小,她是我见过最矛盾也是美妙的女人。
她是那么美妙。
我爱极了她骨子里的善良,纯真,冲动,懦弱,甚至她实在争不过我恼羞成怒说出的那个“他妈的”,听在我耳里,也是美妙非常。
我是个猎人,我爱极了躲闪的猎物,我不知道森林有没有这样的一条定律,那就是总有一天,猎人会爱上自己的猎物,死也不愿把它交给其他猎人。
我想我放不开了。
我心爱的猎物虽然有些小糊涂,但其实她很小心谨慎,我要追着她跑,让她消耗掉几乎所有的体力,然后让她自己乖乖向我索取食物。
我要她选择朝我走过来。
“ken,你变了,以前你不是那么爱笑的,”Tina涂着红色指甲油的食指一下一下优雅敲击着桌面,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我,“Ken,你以前可是冷冰冰的男人,说实在的,你的冷冰冰可是让我又爱又恨呢。来吧,告诉我,那个女孩是谁?”
Tina兴致勃勃的模样让我哑然失笑,也许我们分手时都不是太爱对方,所以今天才可以这样自然地敞开心聊着各自的恋情,想到这里,我的心沉了沉,想起了她见到旧爱时眼神掠过的怔忪,心里有些不快。
“她是中国人,只是个普通的东方女孩。”
“哦?东方女孩?她有花木兰那样细长的眼睛了?”
“不,她的眼睛很大很漂亮。最开始吸引我的,就是她的眼睛。”
Tina摆摆手,“Ken,停吧停吧,我可受不了前男友在我面前夸自己的现女友,我可是小气女人。”
我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赞美道,“Tina,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可爱。”
对面的女郎伤心地耸耸肩膀,扇子般的睫毛扑扇一下,楚楚可怜地望着我,“可是你已经爱上了别人。”
我与她微笑碰杯,“每个男人都爱你,迷人的小姐。”
Tina扬着高傲美丽的头颅爽朗大笑,引来了周边男人几道瞩目的视线,她笑道,“哦ken,你总是爱给人惊喜。真可惜我只是曾经拥有过你,我嫉妒那个中国女孩。”
“我也嫉妒那个将永远拥有你的男人。”
“ken,你是在留恋我吗?”
“不,Tina,我是在祝福你。”
“好吧,谢谢你的祝福。”对面的女郎含笑不语,风姿婀娜,她眨了眨大眼睛,“ken,我还是很好奇,告诉我你是怎么和那个女孩认识的?你知道吗?我最近在搜集100个男女的恋爱故事,你要知道,我拿的可是耶鲁大学的学士学位,”女郎食指地打了个利落手势,美丽而又自信,“最近有报纸约我写专栏哦。”
我不语。
“说说吧,ken,你要知道我当初可是费了多少心思才能跟你有美丽的邂逅,告诉我,那个女孩是怎么征服你这座冰山的?是美丽的邂逅吗?嗯?”
我无奈地笑了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跟对面追问不休的女人解释我和她的开始。
其实并不是美丽的邂逅,就好像我事后懊恼自己怎么会帮助这样一个语无伦次行为乖张的夜总会女郎一样,她倒好,酒醒过后,干脆忘记了我的名字。
我曾经理所当然地认为,在魅色这样一个男性主宰女性屈从的场所,任何一个夜总会女郎都希冀着攀高枝,软语温存地迎合男人,像既定的社会规则一般,都市男女,各取所需。
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样一个醉醺醺连走路也不稳的女人朝我走过来时,我本能地感到一阵反感。
但是她的行为举止却和我平日遇到的那些千娇百媚的夜总会女郎不同,那种粗鲁、怪异、跳跃的思维、甚至上了浓妆眼珠子却乱转的大眼睛,都令人印象深刻。
那是一双会骗人的眼睛,所以她说她叫胡悠妮时,我信了。
一个醉酒疯癫的夜总会小姐,这是我事后对她的评价。
也许在于她酒醉后说的话够怪诞,行为举止跳脱常理,这晚睡之前,一个疯疯癫癫的女孩子一不小心跳进我脑海,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很少能有人让我这样哭笑不得。
其实那一晚我本该去见外婆替我安排见面的女孩的,我不想见,推托需要和Martin一起工作走不开,这样的说法外婆依旧不接受,来电一定要我过去。
我挂完电话转身,就见到了刚从洗手间出来的她。
现在想起来,如果没有外婆那一通电话,我和她就会擦肩而过,人海中谁也不认识谁。
回国以后外婆一直热衷于为我张罗婚姻大事,老人家年纪大了能找到一件喜欢的事,忙上忙下,我就睁一只眼闭一眼由得她去,心里却觉得,她做的所有事都不会有满意的结果,因为我固执的认为,我生命中的那个女人,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并不应该是在一张餐桌上,以相亲的方式。
我做事讲究效率,却绝不赞同婚姻也要如此效率。
完全陌生的男女,再加一点酒精的催化,她朝我走过来,脸上的浓妆遮住了本来面目,一双美目对我上下打量,然后她说:哎,把西装脱了,我冷。
一副娇媚的小姐样,却十足流氓口气。
我当时走开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她说“你给我西装我就告诉你我叫什么”时,鬼使神差地停了下来。
我说,我记住你了。
第二次见面紧接而来,她瞬间擦去的泪花,嬉皮中偶尔流露出的忧伤,还有那些经不住考验的谎言,隐隐让我觉得,她不是只有夜总会小姐那么简单。
她就像是个不起眼的盒子,有丰富的内容,每一个内容都不会让我失望,我急于知道盒子里面装的是什么,她很成功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那天晚上她是真的生气,甚至懒得与我拌嘴,我猜想,她是真的不想理我。
如果她第一次打电话给我在我预料之中的话,那么之后的两天,她让我失望了。
她没有找我,我也找不到她。
所以当她莫名其妙辞职,还传出得了白血病时,我鬼使神差地站在她家门前,一边咒骂自己像个春心萌动的少年,居然对一个夜总会小姐动了心思,一边按着门铃,告诉自己,我只按五次门铃,按完,马上就走,把她忘得干干净净。
第一下,门不动。
第二下,门不动。
第三下,门不动。
第四下,门不动。
第五下,门还是不动。
而在我转头要走时,门开了。
门内大眼睛女孩楞了一会,胡乱眨着眼睛,是我想象中的清纯模样,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没化妆的素颜,那一刻,我知道我走不掉了。
我们的故事就这样以连我自己都匪夷所思的相遇,开始了。
朋友的表弟曾经在PUB即兴唱过一首歌,名字好像叫,征服。
我不得不承认,有个女孩,只用了三个晚上,就将我征服。
而我很感谢自己没有违背内心的意愿,开始了征服她的过程。
不由自主勾起嘴角,我朝对面的Tina笑了笑,说,“这是个很长很美的故事。”
东子番外(一)
艾东这一晚又梦到了徐舟,高大英俊的男孩,踢球回来一身热汗,汗从麦色皮肤里一滴滴淌下来,见到他从走廊老鼠一般地游过来,嗓门大老远就吆喝上了,“小东东,这是去哪呢喂?”
然后粗壮的手臂一把把他像拎小鸡似的揽过来,牢牢圈住他的脖子,嘻嘻扯开脸皮笑,“你这小子,考砸了也不用这么闷声不乐的吧,跟个娘们似的。”
…跟个娘们似的。
梦里的徐舟刚说出这样的话,艾东就从梦中惊醒过来,擦了擦额头上细密的汗,坐在床上直喘气。
对那个人的爱慕是他的秘密,一直被他藏得好好的,放在心里某个地方,等着时间将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意埋葬,让它腐烂,然后某一天他可以遇见某个女人,两个人一起养一只狗,生个孩子,一生就这样过去。
可是努力了很久,似乎还没有办法做到,至少梦中的他做不到。
心怦怦跳,艾东擦着汗下床,走到柜子边,抽出放在最上面紫檀色的喜帖,娟秀的印刷字体刺伤人眼。
恭请阁下携眷光临徐舟先生和林黛小姐的完美邂逅。
艾东扯开一丝微微的苦笑,用手轻轻摩挲着背面新郎的脸,他也在笑,用当年圈着他脖子的手搂着怀中的新娘子,终于不是记忆中大男孩的模样,成了成熟稳重有担当的男子。
艾东惘然地看了一眼喜帖,嘴巴碎念了一声“妈的”,将喜帖又塞回了老地方,垂头丧气躺回去睡觉。
艾东在徐舟婚礼上灌了一肚子红酒,旁坐的老同学指着他猛一顿讥笑,摇着食指笑道,“你们看东子这家伙,嘿,喝高了都,猛盯着舟子老婆瞧呢。”
“这光棍汉就是见不得女人,喂喂,我说东子,哥们老婆可看不得,舟子还不得戳瞎你。”
“得了,这东子的老光棍心思我怎么不知道啊?见着女人就眼馋,舟子老婆肚子都三个月了,舟子呢,房也有车也有,老婆有儿子有,咱得理解东子,理解万岁吧!”
喝得五迷三道的东子晕乎乎地握住身旁外号“豆豆”的大手,大着舌头感激着,“豆豆,还是你了解我。老子恨舟子那混蛋,在我们这帮穷光蛋面前晒幸福,妈的。跑步比赛跑不过他,追女人追不过他,生儿子生不过他,妈的不带这么打击兄弟的…”
艾东喝得一肚子酒水,晃晃荡荡的,捂着肚子到洗手间畅快地放了水,刚想拉上裤子拉链,随意偏头一瞥,脑门一麻,吓得直往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