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魔法理论家布莱恩?格林的家庭刚刚遭受了巨大的痛苦,他的孙女艾比盖尔?格林重伤入院,虽经多方救治,但抢救无效,于今日凌晨两点12分死亡,终年15岁。
按照格林家的传统,对遗体进行火化,其葬礼将于本月15日举行。”
——《预言家日报》社会版第二页

“由斯拉格霍恩教授推荐,邓布利多校长同意,优秀的斯莱特林学生西弗勒斯?斯内普作为特别交换生,前去德姆斯特朗学校就读。”
——霍格沃兹 校务记录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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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漆黑的房间,一张极大的床上铺着猩红的丝绒毯子,其间坐卧着一个高大的黑发男人,洁白如玉石的胸膛上缠着血迹斑斑的绷带。
床上摊着一张过期的《预言家日报》和一本陈旧的皮本子,本子好像完全被鲜血浸透,黑红色的封皮被扯开了好大一道口子,从里面掉出来一张被折叠的很小的纸片。
纸片从一掉出来就被男人死死握在手心里,谁也不知道里面写的是什么。

他忍了半天,一直不敢看;真讽刺,这个世上居然也有他不敢看的东西,他不再犹豫,慢慢把纸片展开来铺平。
纸片上的字迹很潦草,似乎是仓促写好放进去的。

他匆匆看了一遍,什么表情也没有,过了一会儿,他小心的把纸片轻轻折好,再次放进旧本子的封皮里去,然后躺回去靠在柔软的枕垫上,怔怔的发呆,心里竟然一片空白。
骗人的,都是骗人的,她一定是又在骗他。没错,所以千万不要相信她写的东西。

他又看了一眼那陈旧的本子,突然拿着本子跳下床来,凑到巨大的壁炉旁轻轻弹动手指,猛然间,壁炉里冒起熊熊燃烧的火焰,赤红的焰光映照着他苍白的脸色。
他一下就把那本旧本子丢进火堆里,迅速燃烧起来,看着被火焰舔舐成灰烬的纸页,他突然神经质的笑了起来,疯狂的笑声震的整个屋子都颤抖着。
这个恶毒的丫头,死了还要骗他,死了都不放过他!他绝不相信,一个字也不相信。

他看着火焰中一时没有烧尽的黑色封皮,慢慢收住笑声,突然伸出手去,不顾还烧的正烈的火焰劈手抢出仅剩的半张封皮,苍白的手背立刻被烫出几个黑红的血泡。
他不管不顾,疯狂的拍打封皮上的火苗,好容易把上面的火星给拍熄了,哆嗦着犹如吸毒的瘾君子,飞快把夹层里面的纸片取出来。

他跪在壁炉旁,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上面的字句;大颗大颗的泪水顺着高耸的鼻梁流了下来,悄无声息的滴落在地上。

“你对我而言,
就像生命少不了食物,
土地少不了甜美的雨水。” ——莎士比亚
直到今晚,我才发现,我毕竟还是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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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来都不哭吗?小时候也不哭?
——是的。据孤儿院的人说,我就是在婴儿时也不怎么哭。有什么好哭的,哭能解决问题吗?
——真遗憾哪!哭泣是一种情绪发泄,有利于身体健康哦。
——好吧;要是你倒霉的挂掉了,我就勉为其难哭一哭好了。
——…那你还是别哭了。



103、她的名字
我捂着胸口,血还是不停从伤口中涌出,我的坐骑夜骐被他们击中,我也重重的跌落在这片树丛中,我立刻举杖发出信号,让我的部属们尽快赶来。
看着那帮老东西尾随过来,我的精神却无法击中,思绪莫名其妙的散了开去。

我叫汤姆?里德尔,可我讨厌这个名字,太普通了,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叫汤姆,所以我考虑给自己重新起个名字。一个又酷又拉风的名字,让所有人都害怕发抖的名字;可惜后来取了,却没几个人敢叫。
酷和拉风这些奇怪的词汇都是她教我的,我觉得很有趣;奇怪,我怎么以前不觉得生活原来这么有趣。
遇到她以前,一切好像都不是这样的。

她一直奇怪我对食物好像从来都不上心,美味佳肴和干粮粗食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我不是很喜欢吃,除了必要的维持生活必须的食物,我从来都不多吃一口。丹尼尔做出来的五颜六色的芒果梅子饼干点心,任何人都会食指大动,我却没有什么反应。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
很简单,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十一岁之前长年累月的吃变质发酸的食品,你就明白了。

她说当时的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相对过剩引起的,我很同意;因为孤儿院的社工总能从牛奶工厂后门的废桶里找到很多刚过期的牛奶。
这些牛奶完全没有香味,无论怎么煮都泛着酸味,不过,这就是我一两岁之前的所有伙食;稍微长大了,就开始吃固体食物了。
早午晚餐都是一样的,煮的稀烂的麦片粥配上有些霉变的黑麦面包,或者是发芽的土豆炖出来的糊糊加上硬的像石头的面包。
吃的时候,你要一口咽下,千万不要尝,因为如果在舌头上停留的时间太长的话,你很容易能吃出石头沙子来,运气好的话你还能吃到蛆虫,当然已经死掉了。

不过也不总是这样,如果外面有所谓的‘慈善人士’来访问的话,他们就会给我们穿上干净的新衣服,吃饭的时候加一片冻硬的火腿。
我的左边第三颗大牙就是托了这种火腿的福,顺利的磕掉了,让我没有经受换牙痛苦。

她有一次问我,我长的这么好看,怎么没有在小时候被人收养呢?
我摸摸脸。没错,我小时候非常好看,白皙,可爱,漂亮的小男孩子是有钱人收养的重点目标。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收养其实是一个内部操作过程,来拜访的有钱人不可能带着放大镜一个一个的去查看孤儿院里所有的孩子,所以他们只会看到被推荐的孩子。
孤儿院通常会推荐什么样的孩子呢?当然是乖的,听话的,诚实的,聪明的,长的不错的,等等等等;我显然不符合以上要求。
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这些要求描述的不像是人,倒像是条小狗。

我当时太傻了,只会和科尔夫人硬扛,以至于得不到任何推荐的机会。
经过吊死兔子和海边悬崖山洞事件,我彻底明白了,当事情发生的时候,你不是抵赖就可以的,他们虽然抓不住证据,但是怀疑就可以让你倒霉了,你得找个替死鬼才真正安全;在霍格沃兹三年级时,学校发生蛇怪杀人事件,我有幸将这个理念良好的运用到了人高马大的海格同学身上,收效甚佳。

“那你干嘛要做坏事呢?不做不就行了吗?”她可爱的皱着眉头。
我亲了亲她粉嫩嫩的小脸;她不明白的。

孤儿院就是一个战场,你得不停的战斗,抢食物,水,被子,衣服,一切生存条件;我三岁的时候生过一次病,因为几个大孩子抢走了被褥。
滴水成冰的寒冬里,没有火炉没有被子,我裹着床单睡了一夜,然后就发烧了,高烧几天不退,差点就死了,孤儿院不会给你请医生,顶多熬点儿姜汤喝喝,
但是我没有死,连科尔夫人都很惊异于我的生命力,她说一般孩子都熬不过去的。
后来我就明白了,孤儿院给的食物和御寒物根本不够用,你要是想自己不挨饿,就只能请别人减肥,你要是自己不想受冻,就只能让别人凉快。

她听了之后很难过,当天半夜据说被噩梦惊醒,然后就跑进我房间给我盖了两层被子,炎热的夏天我险些捂出一身痱子来;可我一点也不生气,我搂着她呵呵直笑。

问题不在这里,科尔夫人她们不喜欢我,不是因为我抢人东西,在孤儿院这种行为是很正常的,只要不出格,谁也不会当真。何况,最受科尔夫人宠爱的两个孩子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们抢东西的历史可比我长。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她支着脸颊苦思不得其解。
因为,我是最与众不同的。
科尔夫人说,我是她见过的最古怪的孩子。

太与众不同,在任何一个集体中,都不是一件好事。
我五岁之前常常挨打,因为不会控制身上的魔力,所以周围总是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大孩子们都喜欢把我按在地上用力踩,用石头扔我,向我吐口水,大声咒骂我是怪物。
如果我哭的话,他们会打的更起劲,笑的更高兴。

那时,我几乎天天鼻青脸肿,满身伤痕,就是睡着了也会疼醒过来;常常半夜疼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小小的缩成一团。
我去找嬷嬷要些药来擦,有时她们不耐烦的讥笑我老是损耗院里的物资,有时她们会故作善良的来关心我,她们眼中露骨的同情真让我恶心。
真虚伪,我不需要这种伪善。

五六岁之后,我渐渐学会了控制,我可以按我自己的意愿行事,放火,漂浮东西,控制动物,…对了,还有和蛇说话。他们看我的眼神渐渐变了,恐惧,怀疑,猜测,看见我躲躲闪闪的,背着我窃窃私语,他们开始怕我了。
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被人畏惧。

对了,就是这个老头的眼神,他眼中全都是恐惧,直直的向后躺倒死掉了,这是我今天解决的第几个所谓长老巫师了?这些个老不死的。
凡是在天文塔中一起算计我的,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心爱如她,我都毫不犹豫的杀了,何况这些家伙,杀一百个我都不会皱下眉头;长老巫师又怎么样?我杀的厉害巫师多了去了。

十一岁,我告别了麻瓜世界,来到了霍格沃兹。
我很快就发现,我天生就是个魔法师。
教授的课目,无论多难,我一听就明白;高等的魔咒,不论多复杂,我一上手就会了;书上的东西我不但可以照样做出来,还能够举一反三。
人们总是崇拜强者的,如果这个强者还和气慷慨,那么在学校里建立自己的势力,笼络自己的关系网,其实一点也不难。
毕业后情况也差不多;黑巫术,黑巫师,黑魔法,杀人,修行,谋夺别人的东西,扩大自己的势力,哦,还有女人,各种各样的女人,酒精,奢靡的生活。

这种生活过的十分无趣,还没有孤儿院里的日子让我来的印象深刻,至少我能记住当初打我的人都是谁,可是现在,我就是杀了人全家,也未必记得住他们是的姓氏。
奇怪,我孩子时代所有梦想得到的东西现在都有了,崇高的地位,富足的生活,强大的魔法,应有尽有的生活,永恒的生命,可我却依然不快活。
这是为什么呢?我到底想要什么?罢了,不去想它了,继续扩张势力吧。
匆匆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

她听了我过去的事情之后,呆呆的叹气:“…做坏事的人,也许都是因为寂寞吧!”
“这是谁说的?”我挑着眉,她总是能说一些很出人意料的话。
“CLAMP。”
我不认识,估计又是个麻瓜。

寂寞吗?我不知道。
细想起来,我从来都是一个人的,读书,上课,杀人放火,无论什么事我都更喜欢一个人去做。在我看来,他们都不是我的同类,他们和我都是隔膜的。
可是,某一天,毫无预警的,她就莫名其妙,全无道理的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立刻就知道了,她是我的同类,她是我一直无法快活的原因,她就是我缺少的那部分。

我手里拿着文件和卷宗,眼睛却瞄向旁边苦苦思索作业的她,呆呆的已经出神了好一会儿了——她是我见过最奇特的人,奇特的令人发指。
她可以在上百英尺的高空顺利抓住金色飞贼,可在地上,她却会走不到三步路就跌进椅子里,或者直直的撞向柱子;
她可以完美无缺的领会魔法技巧,但写十个字有可能其中三个是拼错的;
她贪生怕死欺软怕硬,我一冷下面孔,她就卖力讨好,可是有些事情她却抵死也不肯。
她的一切我都喜欢,她的所有毛病我都觉得有趣。
我觉得我有些不正常,应该是生病了,而且病情不轻。

“西方病例学称你这种情况为‘偏执狂’;东方谚语把你这种行为归纳为‘情人眼里出西施’。”她十分同意我的看法。
“西施是谁?”
“类似于海伦。”
“海伦是谁?”
“就是撂倒特洛伊城墙,摆平希腊群雄,掀翻爱琴海诸国,最后还安然活着的无敌女金刚!”她开始烦了。
哦,我明白了,海伦一定是位魔法高强的女巫师,可我怎么从没听说过啊。

接着,我郑重向她表示,这个东方谚语一点儿也不靠谱,因为虽然我喜欢她,可在我看来,她离无敌女金刚实在不止一个星球的距离。
她愤怒的扑过来,在我下巴上咬出一个小小滚圆的牙印。
我疼的很愉快。

和我不一样,她是个好孩子,虽然她总想坏一点,但她对人是真心的好。
我半夜回家的时候,满身的寒气,她不论多晚多困,都会从被窝里爬出来,给我弄杯热茶来,看着我喝下去。
她从来不问我在做什么,但是她却很细心的留意到我的疲惫。有一次我练习极端魔咒弄伤了手臂,虽然施了复原咒,但伤口还是火烧火燎的疼,她就乖乖的伏在一边,鼓着腮帮子轻轻的往我伤处吹凉,吹了上百下脸都酸了,她才木头木脑的想起来有一个简单的咒语叫‘凉风习习’,我笑着去帮她揉气呼呼的腮帮。

单独一个人的生命到底缺少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在没有遇到她之前,我也一个人也平平安安稳稳当当地活到了现在,也无灾无难的。
但是,一旦遇见了她,遇见了这个有可能陪伴我度过今后所有岁月的生命体,我的生活突然有了质的转变。周围随时随地有了一个会笑会闹会争吵的人,一个会理解我安慰我温暖我的人,一个会爱我,一直一直陪伴我的人。
我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我要有她陪伴的长长久久。

对了,想了半天,她到底是谁?我突然想不起她的名字来。
我的身体渐渐发冷,血流的太多了,眼睛都快看不清了,人已经杀的不少。不行,我得赶紧突围。
可是…她到底叫什么名字呢?我突然慌了起来,这怎么可以忘记呢?

我跌跌撞撞的杀出重围,脚下一路血水,不知是我的还是别人的。
我不知跑了多久,好像已经冲出去了,身体冷的厉害,眼前一阵模糊,突然脚上不知被什么绊住了,重重的跌在地上,是潮湿的荒地。
我一点也不觉得疼,一点也不害怕,我还在苦苦思索她的名字,她到底叫什么呢?
意识渐渐不清楚了,我慢慢爬起来,恍惚中,突然想起了小汉普顿。

那年,我十五岁,漆黑的夜晚,星子黯淡,前往刚特房子的路也是这样潮湿的荒地,坑坑洼洼的不平;我孤身一人,提着一盏风灯,一步一步的向前走着。
几年下来,我终于查到我的家人了,我不再是孤儿了,我可以大声的骄傲的说,我是刚特家族的后裔,我也有家人。
可是,他们是什么样子的呢?他们知道我的存在吗?
我的心跳的很快,很剧烈。

然后,我看见了那座破落的小屋,我轻轻推开门,霎时一片光亮——
一个白色连衣裙的女孩,银色的长卷发,翠绿的大眼睛,在明媚的午后阳光下,她俏皮的逗着一条小青蛇,她的蛇佬腔清清脆脆的,比世界上任何声音都好听;她慢慢抬起头,微笑的像春天的湖水。

我想起来了,她叫艾比。
这个又温柔又甜蜜又狠心恶毒的名字,我生命中唯一鲜活的名字。

我狠狠的咬着牙齿。
我要把这个名字刻到骨头里,写到血液中,就是下到最深的地狱里,受尽烈火灼烧之苦,也绝不忘记这个名字。

104、盛宴
俊美的主人举着杯子,微笑着向大家祝酒;大家也纷纷恭敬的举杯。

整个大厅被点缀的五光十色,珠光宝气,绚烂的烛火燃遍了高耸的屋顶每一个角落,照的大厅犹如白昼般明亮;当中一张巨大的,可容纳五十人的长方形大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上边摆放着奢华的美食。在座的巫师们衣着光鲜亮丽,服饰华贵,浑身上下金银珠宝放出刺人的光芒,我揉了揉我可怜的眼睛。

这场盛宴是为了庆祝Voldemort城堡终于落成,作为总督工的卢修斯?马尔福得意洋洋的坐在主座旁边,对着主人一脸谄媚。

我不屑的翻翻白眼,整座城堡完全按照庸俗的马尔福品味,从塔尖到基座,从每一扇雕花玻璃窗户到每一个壁炉,都是要多华丽就多华丽。到处都镶满了纯金白银宝石水晶。
五步一个古董花瓶,十步一个青铜雕像,拐个弯还会看见气势恢宏的群雕。头顶上是繁复的古典拉斐尔派的穹顶绘画,脚下是描金暗嵌的米白色大理石,光可鉴人。要是你一个不留神,摔个狗啃泥是绝对没问题的;丹尼尔有幸领教了几次,正在张罗着铺地毯,以减少突发事故。
我撇嘴看了一眼马尔福,反正主人的金库是敞开的,你就可着劲儿的花吧!

距离上次惨烈的大战才几个月,有许多座位已经是永远的空了,但是大家好像都忘记了一样,新人迫不及待的填补了空位,他们早就想要在主人面前出头了。
不过,主人是很慷慨的,他给所有在战斗中殉职的食死徒极其丰厚的抚恤,据说是傲罗的十倍,他们的遗族会在以后过着很舒服的生活。

“亲爱的小巴蒂,新的学校习惯吗?”我立刻回过神来,发现主人正温和的看着我。
我心头一热,激动的回答:“是的,很习惯,霍格沃兹是个很好的学校!”
我是以交换生的身份离开德姆斯特朗的,我万分感激那个在关机时刻同意交换的霍格沃兹学生,可惜不知道他叫什么,否则作为感谢,我愿意引荐他加入食死徒。

主人微笑着向我点头,在座的众人纷纷向我投来艳羡的目光。
我说不出的荣幸,骄傲;不知为何,主人一直很器重我,待我像他的孩子,我也十分敬重崇拜他,甚至为他去死。

可是我总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什么地方不对呢?我说不出来。
我小心翼翼的偷眼看主人,在白昼般的灯火下,他的脸色看来很苍白,但是精神已经好很多了,他端着的酒是马尔福特别敬献的家藏珍酿,主人虽然话不多,但看得出来很愉快。

这几个月我们做了很多事,而且很成功的报复了对手。
炸毁了几座大桥,弄塌了几栋大楼,放出几个摄魂怪去麻瓜人群中调节一些气氛,这段日子以来,麻瓜世界一片恐慌,邓布利多他们疲于奔命;略略出了口恶气。

每次动手之前,丹尼尔总会去证券交易市场沽一些期货,然后很愉快的看着股票指数下跌,然后乐呵呵的数钞票。在他的建议下,我们的袭击目标从英国扩散到欧洲大陆和美洲去了,哪儿城市大人口多经济繁荣有钱人聚居地,就往哪儿动手。
我问他为什么;他一边磨着菜刀,一边平和的说:“这样可以缩小贫富差距。”
神经病!
当然,换个地方他依旧会去当地证券市场沽期货,继续帮主人发财。

“哦呵呵~~~~~~”
我被一阵尖利的笑声拉回到餐桌,看见贝拉特里克斯正故作娇羞的往主人身上靠,凭良心说,这女人长的并不难看,但我青涩的少男心还是吃不消,于是喝了口柠檬汁壮壮胆。
这位女士很神奇,简直匪夷所思。

当初全家整齐老公建在的时候,她整天一副晚娘面孔一身黑衣拉长了寡妇脸,活像谁欠了她两块钱似的;现如今一家四口死的只剩下她一个了,她倒开始滋润起来了,浓妆艳抹花枝招展的,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问她伤心吗?
她回答:“要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我又何苦一往情深。”
不行,我有些反胃,得去吐一吐。

我趴在水台上吐了个干净,丹尼尔在一旁嫌弃的看着我,还责问我为什么不去洗手间吐;我其实是有话要问他。我问他贝拉特里克斯这是怎么了,这几个月以来一天比一天发骚,这样很不利于我这个少男的青春期发育的。

丹尼尔精辟的概括:
“本来以为是没有门的房间,进不去倒也死心了,突然发现原来是有窗子的,恰好,她自家的房子也倒了,于是就赶紧跳墙过来爬窗了。呵呵,只希望她不要摔断腿就好了。”
我一头雾水,而丹尼尔似乎又不准备详细讲解。

我扭头去看墙上的镜子,那里正清楚的显示餐厅的画面,在镜子里贝拉特里克斯已经快倒进主人怀里了,主人既不推开她也不笑纳,神色有些恹恹的,好像心不在焉,脸上却始终微笑着,笑的让我有些不安。
他的脸已经却全部复原了,只是在右侧脸颊颧骨下方留下了一个显眼的灼伤痕迹,淡红的月牙形,倒也不难看。

我记得丹尼尔曾对我说过,主人年轻时有过一段很荒唐的岁月,肆意纵乐,结果把胃喝坏了,所以他现在从不多饮。
可是现在,我看着他一杯接一杯的喝酒,鲜红如血的酒液不断的进入他的喉咙,苍白的脸颊上慢慢透出玫瑰色的晕红,眼睛却越喝越黯淡,懒洋洋的笑着,很放松的样子。
我看了看他桌旁的酒瓶,发现已经开了好几瓶了。

我有些担心了,回头看丹尼尔,想问他,却发现他也在看主人,并且脸上露出一种很回味的神情,讽刺混着怜悯,又有些无奈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