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嗤笑起来,秀美的手指头轻快的拍打着那只钱匣子,“那又怎样?你害我一场,就不该给点压惊费?”
“你!”陶七勃然大怒,才想上前抢钱,可叶秋已经高喊一声,“叔!”
然后把钱匣子高高的冲朱长富抛了过去。
别看朱长富年纪不小,身手却还不老,两只大手一捞,稳稳的把钱匣子接住了。听那里头银钱一响,老头就知道是什么了,笑眯眯的冲叶秋道,“收着了,放心吧。”
他身后还有三车的壮汉,就算是累了一夜,眼下都在车上横七竖八的补眠,也不是三车小花猫。
陶七没那个自信可以冲过去再把钱匣子抢回来,只怄得想吐血,“你们!”
叶秋拍了拍手,脸上的笑容更加愉悦了几分,“陶掌柜的,你刚才说,做人不能做得太绝,这话我是同意的。可我想不通的是,你既然这么明白事理,为何在我第一次到你们店里来的时候,和你娘那样对我。后头又在吴老四的事上,这样算计我。你做这些事的时候,有给自己留后路了吗?”
她上前半步,看着陶七的眼神就象看着一只死狗,“甚至直到如今,你还想狗仗人势的威胁我,逼我撤诉。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不接受,你会怎样?”
陶七强撑的气势象是被根小针轻轻一扎,瞬间破了。
他的脸色开始发白,目光开始闪躲。
他当然知道,他要是不知道,就不会拿着大半家财来换叶秋高抬贵手了。
一旦丈母娘的事情被揭穿,陶家一定会拿他出来顶罪,他到时恐怕就是生不如死了!
※
小剧场:
地瓜:嘤嘤,还没人来救窝,桑心…
某人:(默默看着)
地瓜:(回看,无辜)你不是人,你是妖怪呀。
某人:(更深的默默)
第17章 初见
在叶秋作势离开时,陶七终于低头了。
虽然还有些甘心,可他仍是在叶秋身后单膝跪下,低下他一直傲慢的头颅,“叶姑娘,求你高抬贵手,放过我们一家吧。”
叶秋想了想,到底停下了脚步,“只要你愿意放过自己,没人能逼你去死。起来吧,男儿膝下有黄金,有诚意的话,也不必老是跪来跪去的,当心把骨头都跪软了。”
陶七愣住了,眼中有难堪,有猜疑,却也有着一抹不容错失的感动。
叶秋望他笑了笑,“陶掌柜是聪明人,应该懂的。这样吧,我既收了你的钱,就再问你最后一件事,你若答得好,我允你从你家匣子里带走部分东西。”
…
可最后,当叶秋把钱匣子还回来时,陶七犹豫再三,还是收了手。
“叶姑娘说得对,我那样害你,这钱就当我给你赔罪吧。日后我若有什么事,求到姑娘头上时,还请姑娘不要记着从前的种种。”
这倒真是个聪明人。
叶秋干脆利落的收了钱,再不停留,上车回家。
她觉得自己还是蛮善良的,花点钱就能被收买,啧啧,这真是太经不起考验了。
而此时的陶家,刚刚拿钱打发走了郑亭长的陶宗名,脸黑如锅底。
原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是怎么出的问题?他交待去办事的人呢?
直到天黑,那些人才借着夜色的掩护,哭丧着脸回来,“…我们原一直跟着的,也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人,把我们打晕了。又怕被人发现,一直躲到现在…”
居然会有人在暗中帮那丫头?
陶宗名盛怒之余,更加震惊。但也同时想到,要谁来背这口黑锅。
可他没想到的是,次日一早,陶七就留下封书信,借口走亲戚,带着一家人悄悄离开了八角镇,就此沓无音信。
这口黑锅,陶老爷眼下想甩出去,还得多动些脑筋了。
而当叶秋一行,筋疲力尽的赶回仙人村时,却惊闻一个噩耗。
“地瓜?我们没瞧见啊!”
“怎么会没瞧见?他不是偷着跟你们一起走了吗?”
“可没瞧见他啊!天哪,这孩子到底跑哪儿去了!”
…
叶秋抚着额上突突直跳的青筋,想揍人屁股的心思是前所未有的强烈。
知道那小子是个不省心的,不知道他居然这么让人不省心!
这么个小不点,竟敢不声不响的跟着大人们跑去打群架。他是随身带着乌鸦嘴,不是带着大力金刚!
朱方氏急得号啕大哭,自责的都要给叶秋跪下了。
“是我!全是我没用,我没看住孩子…他要有个三长两短,我给他抵命!”
“你抵命有什么用?赶紧去找啊!”朱长富又急又气,不顾自己还肿着的瘸脚,又要去赶车。
“叔,你不能去了。”叶秋把他拦住,勉强控制着自己的声线不那么颤抖,“大伙儿都太累了,赶紧歇歇吧。他应该走不远,说不定给吴家沟的人捡到了,正在人家家里呢,我去找找就是。”
可朱长富哪里肯听?
“你又不会赶车,还是得我去。”
“我也去!”朱方氏哭着就往车上爬。
叶秋正焦头烂额着,董二嫂噙着眼泪也站出来了,“婶子你就别去了,我陪叶家妹子去。让我家老二帮忙赶车,老三也跟上!”
董二不乐意。
昨晚他可是随着村里出了壮丁的,这会子正困得慌,想睡觉,哪里愿意去?
可董二嫂却下死劲掐了他一把,低喝道,“今儿你必须去!”
这是怎么了?
董二见婆娘气色不同往日,有些糊涂。
可叶秋瞟他一眼,却是求起旁人,“长富叔实在是走不了了,劳烦哪位会赶车的叔伯兄弟帮个忙吧,我记您一辈子的好。”
这话说得好几个疲倦之极的汉子又站出来了,连大娘却道,“你们不能去。”
她转头看向叶秋,“叶家丫头,你容婶子说句公道话。我知道你急,大伙儿也愿意帮你。可他们都熬一宿加半日了,再赶车就太危险了。芳嫂,让你家裙子帮帮她吧。”
众人微顿,随即目光齐唰唰落在一个身形瘦小的中年妇人,和她身后高个闺女的身上。
这位芳嫂是连家媳妇,可她薄命,嫁了两任丈夫,都不长命。但幸运的是,她给第二任丈夫生了个儿子,这才得以守着家中薄产,留在了仙人村。
至于她身后那个女儿,是前夫的。本姓花,小名裙子。已经快二十了,还没嫁人。原因无他,这姑娘跟她亲爹一样,是天生的哑巴,左半边脸上,又长着一块硕大的青黑色胎记,让人不喜。
但这闺女,却有一把子力气,连发脾气的犟牛都拉得住,是以连大娘才会推荐她。
朱方氏听得眼睛也亮了,“是啊,芳嫂,让你家裙子来帮帮忙吧。她力气大,一定能行的!”
芳嫂明显有些为难,“可我,我这闺女不会说话,万一把马车赶坏了…”
“不让她赔!”叶秋上前道,“好嫂子,求你让裙子妹妹帮帮我吧。我就地瓜这么一个孩子,他要是…”
半天没掉眼泪的她,在她面前,却落泪了。
再气那个小东西,她心里何尝不心疼,不着急?那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那是她的命啊!
那样黑的天,小东西是怎么有胆子跑出来找她的?叶秋不能想,一想就心疼得要死,甚至无法呼吸。
看叶秋的眼泪吧嗒吧嗒往下直掉,裙子看得不忍心,冲她娘拍拍胸口,表示愿意试一试。
芳嫂也是个**,自然更能体谅叶秋对孩子的心,“那好,我让裙子跟你去试试!”
她看着手边的儿子,犹豫了一下,到底没舍得让他跟去当翻译,只拜托连大娘照看,自己跟着去当翻译了。
只要上车前,叶秋强拉着朱方氏的手,把她留了下来,“婶,我知道你急,也不是不让你去。可若我们都去了,等寻了地瓜回来,他吃什么喝什么呢?”
朱方氏眼泪直流,董二嫂也上前劝道,“秋儿说的是,家里不能没个人看着。婶子放心,外头有我们呢。你甭着急了,我们必把孩子给你带回来。这人去得多,车也跑不快的不是?”
朱方氏终于含泪放手了,“那你们一定得把地瓜带回来!”
叶秋点着头,再次坐上了马车。
朱长富手把手教裙子赶起了车,却是不肯下去,“我不赶车,我就在旁边盯着。秋儿你别再劝了,走吧。孩子他娘,你在家烧了热水热饭,等我们带孩子回来。赶紧应一声!”
嗳——
知他要讨个好兆头,朱方氏哽咽着,拖着长长哭腔应了。
朱长富一甩鞭子,马车又调头出村了。
这裙子虽瘦,却是力气极大,就算是头一次驾车,也把马儿拉得稳稳的。
可叶秋眼下心急如焚,恨不得插了翅膀飞起来,但她又不好催,只能按下脾气,盯着前路。
只走出村口没一柱香的工夫,就见对面山梁上,翻过来一大一小两个人。
小人骑在大人的脖子上,那大人的肩头还扛着个巨大的猎物。
要不是青天白日,这远远看着,几乎让人疑心有什么山峭鬼魅跑出来了。
否则怎么会这么高的个子,这么大力气的人?
叶秋眼里还被泪水模糊着,看不真切。董二嫂眯了眯眼,也没瞧清。
只有赶车的裙子,已经眼尖的瞧见了。可她苦于说不出来,只能呜呜啊啊的拍打着身边的朱长富,不停的往前伸手。
朱长富眯起老花眼,仔细瞅了瞅那人脖子上的小孩子,忽地惊掉了,“嗳,那个,那个是地瓜?”
什么?
叶秋哭肿的眼睛立时瞪圆了。
她一骨碌就从车上站起,再一看那孩子头上两只熟悉的,灰扑扑的大圆耳朵,原本焦急无措,慌乱恐惧的心间,似是突然涌起一股滚烫的热流,又似是从每根头发丝,每个毛孔里突然就涌进无穷的力量!
扛着猎物和孩子,走了许久,已经疲惫之极,**之极的男人,就见对面马车上,站起一个身形纤秀的蓝衣女子。
正巧,一阵风儿吹过,把厚厚的云层吹开,把遮着的太阳露了出来,洒下一地金光。
那样耀眼的金光,给她身后那些层层叠叠的黄土高原,泼上一层好看的颜色。也似让那女人周身,忽地升腾起无数金色的烈焰。
华丽之极,炫目之极。
甚至,让人无法去注意她的眉目,只看得到她站在那里,似乎就踩在层层叠叠的山岭之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喝。
“叶、小、答!”
男人察觉到脖子上的小不点,瞬间绷紧了小屁股,狠狠打了个哆嗦。
那是,他的名字?
可男人无睱他顾,因为他的心神,也被这石破天惊般的三个字给震慑住了。
心,莫名的悸动着。
浑身的疲惫,**、心烦意乱,似乎瞬间都被这三个字给吞没了。
那感觉,象是正式进军营受训时,第一次被将官鞭子抽中的激灵。
又象是在第一次举刀冲向敌人阵营时,砍下第一抹鲜血,溅在脸上时的颤栗。
还象…
那瞬间涌起的感觉太复杂,他有点想不清,也想不明白。
但这一刻的景象,却无比鲜明,又无比清晰的刻在他的心上,在以后的若干年里,无论何时回想,总能清晰的记起这一幕。
记得那个仿佛踏在天地之间的女人;
记起被她踩在脚下的,层层叠叠的金色山峦;
更记得她身后,那些大片大片,干瘪枯褐,却直直硬挺着的庄稼杆子,在呼啸的西北风,和她几乎让天地为之颤抖的呼喝中,东摇西摆的低下了头。
真是奇怪。
明明那么纤秀的一个女人,可在那一刻,却似诡异的跟漫天呼啸的风声合为一体。
以致于他每每一想起来,全身的血流都为之停滞,心更是莫名的抽紧。
当日后有人问起男人,叶秋是个怎样的女人时。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
西北风。
※
作者君:终于把地瓜和某人一起写出来了,我是亲妈,绝对滴!
大公马:我的糖回来啦?好开桑。
作者君:你个吃货!君子动口不动手——
第18章 报恩那点事
小地瓜知道,自己做错事了。
所以挨了打也不敢撒娇,端来面汤时,也不敢要人喂,自己一勺一勺全给扒拉着吃光光了,再给拎去洗澡时,也只敢象征性的捂了下小小鸟。
然后现在,他很乖觉的窝在热乎乎的炕上,裹着厚厚的大被子,等搁炕桌上的姜汤放凉一些,就赶紧喝下去。
唔,不时挪动一下,是因为挨过打的小屁股还在隐隐作痛,不是他不老实。
小东西昨晚在外呆了一夜,不喝点姜汤,只怕是要生病的。
朱长富板着脸,半盘着腿坐在热炕的另一边。眼里熬夜的红血丝虽然仍在,但已经没有了那些担忧,人看着也精神了些。
粗糙大手摸摸那盛着姜汤的碗,老人家觉着差不多,沉着脸发号施令了,“喝!”
小地瓜赶紧裹着被子,蠕动蠕动着拱过来,小嘴巴凑到碗沿,吹吹热气,才吸了一小口,顿时就被那又辣又烫的姜糖水激起满眼的泪。
“不许哭!就要趁热喝才好。”朱长富话音未落,朱方氏推门进来端姜汤。
瞧那小东西含着两包泪,可怜巴巴的看着她,顿时心软了。可朱长富再瞪她一眼,朱方氏便只上前从柜子里拿出红糖罐子,又给他加了一勺糖,又搅了搅,然后什么也不说的端着两碗姜汤出去了。
被集体冷落的小地瓜瘪了瘪嘴,抬袖自己抹了把眼泪,抱着姜汤小口小口的喝起来。
朱长富硬着心肠,瞥一眼那顶着微湿的柔软头发,卖力表现的小东西,硬是没给他好脸子。
不管不行,小东西的胆子委实太大了!
半声招呼不打,就敢深更半夜的跑下山,到了地方也不吭声,弄得自己丢了一夜不说,还把他们的心都快吓掉了。
朱长富只要想起这个,都恨得牙痒痒。要不是已经亲眼见着小东西的屁股都快被他娘打肿了,他都有再挥一顿巴掌的冲动。
这熊孩子他就不知道怕吗?
大晚上的走丢了怎么办?遇到坏人,或者狼啊野狗的叼去怎么了?就算什么事都没有,他就不知道家里人得有多担心吗?
瞧瞧他这身上摔的,虽不至于伤筋动骨,但有好几处青淤紫痕。还有那小脸上,也不知在哪儿铲了一块,都渗着血了,也不知落不落疤。这要还不给他个教训,他能反上天去!
朱长富忿忿下了决心,这回谁护着也没有,全家都不许理他!起码,起码得等到睡觉那会儿再说。
“喝完了。”哑着嗓子,地瓜吸着辣出来的鼻涕,把空碗往前一推。
朱长富脸色好了些,拿了块干净帕子给他,“自己擦擦。”
起身收了碗,原想就手在门口洗一洗。没料到门一开,一只还带着出生不久的新鲜粉嫩,圆滚滚胖乎乎,白底黑褐条纹的小野猪也不知埋伏多久了,明显撒着欢就想往里钻。
“不许进来,出去出去!”
朱长富皱着眉头想把小猪往外赶,可他毕竟伤了脚,虽把小猪拨得翻了个跟头,可趁他一收脚的工夫,小野猪一扭一钻,又身手灵活的进了门。
准确无误的扑往火炕方向,趴在温热的灶前,哼哼唧唧的甩着小尾巴,不肯挪窝了。
朱长富老眼怒瞪,他还没老到收拾不了一只小猪崽子吧?
就算是野生的,也不成!
看他黑着脸去拿扫把,小地瓜开口求情了,“爷爷,别赶它。外面冷,天黑了,小猪没有娘,它会害怕的。”
听着那带着哽咽的稚嫩童音,还有将掉不掉的大颗泪珠,朱长富觉得有点撑不下去了。
横过去一眼,冷着脸道,“你就在那儿看着!不许下炕,你娘才给你洗干净的。”
小地瓜又老老实实缩回去了,朱长富皱眉瞅他两眼,再瞅那明显赖着不走的小猪两眼,柱着拐,一瘸一拐出门了。
叶丫头最爱干净,要是回头让她看到屋里进了小猪,肯定要嫌弃。到时小地瓜争不过,肯定要哭。他还是提前找个筐,给那小猪崽子安个窝吧。
唉,人老了真是不中用了。嘴上说不管不管,可怎么又管上了?
朱长富一面嫌弃着心慈手软的自己,一面去弄猪窝了。还收了几件破烂不要的衣服垫上,弄得有模有样。
这小猪说来跟孩子也算是缘份。
听地瓜说,他跟那大个子掉下山崖时,正砸在头母猪身上。
结果,当然是母猪死了,跟着它的小崽子全跑光了。只有一只被压在母猪肚子底下,差点没憋死。直到第二天大个子醒来,才被发现。
然后,这小猪仔就被地瓜当成同生共死过的患难兄弟给抱回来了。
正要把筐拿进屋里去,隔壁的门开了。
朱方氏和叶秋一前一后捧了药碗和水盆出来,并小心的把门带上了。
朱长富轻声问,“还没醒?”
叶秋疲惫的摇了摇头,抚了抚额,“药是灌下去了,也不知有没有用。要是明早烧不退,还得送到镇子上去。”
这个大个子,在刚见到叶秋时,一句话没说,就晕了过去。
叶秋还以为是自己太吓人了,结果一瞧,此人身上却是伤痕累累,还早就发起了高烧。
当然,扒人衣服,看人伤痕之事,是朱长富做的,灌药之时才交给叶秋。而他的外伤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后脑勺的一处磕伤。没有破皮,却是鼓起小孩拳头大小的一个包。万一里头淤血不散,那是说不好会落下什么后遗症。
朱方氏半是赞叹半是咋舌道,“亏他能扛。伤成这样,还能走到咱们这儿来,真是条好汉。”
这话半点不恭维。
大个子扛了小地瓜,小地瓜又抱着小猪仔。然后再加一头几百斤的大野猪,就是条好汉,也怪吃力的。
可他还伤着,却硬是靠着两条腿,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才倒下,这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八成是个当兵的。”朱长富早在给人脱衣验伤时,就查看过了。
那人肩宽背厚,肌肉紧实。两手虎口处有长期使用兵刃磨出来的老茧,身上更是不知多少次刀枪留下的新老伤疤,只不知这是个退伍的,还是出门办事的。
据地瓜交待,这个好妖怪,啊不,叔叔救下他时,正被一群人追杀,也不知是得罪了哪路神仙,惹下什么祸事。
不过担心归担心,百姓们还是很讲情义。
比起那人身上的伤,再看看小地瓜身上轻得可以忽略不计的皮肉伤,就知这大个子是有认真在保护他们孩子的。
知恩就要报。
所以就算明知有风险,他们还是一定要救下这个男人。
只是,
报人恩也就算了,报猪恩算是怎么回事?
叶秋无力再讲什么道理,只指着搁在炕头地上的猪筐道,“要么我,要么它,你选一个吧。”
开什么玩笑!
就是亲生儿子,在乱拉乱撒的年纪,她也是有点嫌弃的。但小孩总还可以把屎把尿,猪能吗?谁能谁牵去!
小地瓜无法了,只能眼泪汪汪的看着他的生死之交被送走。
不过叶秋倒也不是狠心之人,瞧瞧外面确实天寒地冻,小猪仔那身粉嫩薄皮给风儿一吹,顿时打起了哆嗦。她想想把隔壁门推开了,给大个子的炕下添了把火,才把小猪仔放下。
小猪仔倒是不挑,有火有屋子,它就安逸了,还讨好的冲叶秋哼哼两声,想蹭蹭她。
有眼力。
知道这家谁是老大就好,叶秋避开小猪蹭她的脑袋,瞧炕上那人睡得安稳,她也回去睡了。
折腾了两天,这会子给她个枕头,她都得立即睡着。
可才躺进被窝里,急于立功表现,结束冷落期的小地瓜又想起一事,赶紧汇报,“娘,叔叔是上回吃我包子的叔叔呢,就是砸牌牌的那个。”
叶秋才闭上的眼睛,又瞬间睁开了,“你肯定?”
小地瓜趴她身边,大眼睛一派惊奇,“难道你不记得了吗?”
…
好吧,叶秋不得不承认,儿子的记性比她强多了。
举例来说,她是路痴,上辈子是,这辈子还是。就是在仙人村住了三年,有时换个方位,她都有些摸不着家门。
可儿子不过跟她出了一次门,却能在丢到吴家沟,打听到回仙人村的大路后,就一路准确无误的指明方向,带着大个子找回了自己家。
所以儿子说大个子是包子叔叔,那就是吧。
这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算了,叶秋不管了,睡觉睡觉。
可儿子又偷偷咬着耳朵跟她说,在那些坏叔叔打包子叔叔的时候,因为实在太危急了,他就小小的诅咒了一回。
不过这一回,是群发…
那就是说,这世上又多了几个,可能会知道她儿子秘密的人。
也许那些人并不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可只要有一个产生了疑心,她儿子的秘密要怎么守得住?
叶秋觉得自己已经没法好好睡觉了,索性问了另一个她打算明天才打算来清算的问题。
“那天出门前,你为什么咒我?我不是说过,不许咒自己家人吗?”
小地瓜很惊奇,很无辜,也很认真,很小小声的说,“娘,我没有咒你。我就是知道你会被抢,所以才说的。”
看着儿子忠心耿耿,没半点撒谎的小眼神,叶秋头更疼了。
这算什么?
单个,群发,如今还开启了倒霉预约功能?
眼看小东西又要伸手抚上她的眉头,叶秋生生挤出抹慈爱的笑脸,“没事,娘信你,也不怪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