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永远做不了好厨子,但可以做个不错的伙头军头领。
如果真要学厨子,其实要个年轻机灵有天份的更好。可叶秋也注意观察了一下,在伙头房等后勤处。用的几乎全是中年大叔。或是身带残疾的老兵,她就不会开口说这样话了。
也能理解为什么老蔡做菜做得那么难吃,营里的兄弟骂得那么狠。但还是一直容忍着他的存在。
再度悄悄看向身前领路的年轻男人,其实,他也是个很好的人。
吁!
呃,那边是怎么又闹上了?马嘶人叫的。是在干嘛?
叶秋才想看几眼,男人眼神眯了眯。一个侧身,有意无意隔绝了她的视线。然后老蔡小伍迅速过来,让叶秋上了马拉爬犁,走了。
看她走远。“好”男人才慢慢向热闹处走去。
场中,一个人正被一匹马追得满场跑圈圈。
人是老牛俭,马是阿雪。
老头吃撑了。躲僻静处正如厕时,被小心眼的阿雪报复性的踢了一脸的雪泥。然后撵着没提好裤子的老头。到处跑。
这老头抢了它的豆芽,阿雪记得的。
“营长,这要不要过去管管?”庄林探头探脑的过来,帮忙说了句好话。
全军上下,谁不知道阿雪最通灵性,却也最小孩子脾气,也不知老将军哪儿得罪他了,要这样被欺负。
男人淡淡瞟了他一眼,嗯了一声,“是该管管了。你带几个兄弟,一会儿去找小崔,让他教你们搭些简易的茅房。以后告诉大家,再不能随意方便了。这些东西留着,回头还能给乡亲们挑回去肥地,可不要乱糟蹋了。”
女人在仙人村弄的茅坑就非常不错,隔空架起的木制小屋,是可以活动拆卸的板房。里面挂了香草,放好了草纸,弄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男人用过一回,就觉得应该在军中推广了,这回正好是个机会,让大家养成新规矩。
可得到命令的庄林瞪大眼睛,半天回不过神来。
他才来,还没休息,就吃了顿饭,就得去挖茅坑?庄林开始反思,他是不是也哪儿得罪营长了?
而那一边,侯亮看着摆在面前的两道菜,脸色奇差无比。
胖厨子哆哆嗦嗦的不敢抬头,等着挨踢。可侯亮运了半天气,却只让他滚出去,让把陶少夫人叫来议事。
他为了陶家的破事受了气,自然要找陶家的女人来给他出气。这一点,侯亮还是分得很清楚的。
胖厨子逃过一劫,连滚带爬的走了。
可接到消息的谢子晴却是变了颜色,那老东西早没了雄风,又爱逞能,偏身子还不干净,她伺候了几回就觉得下体不适,只得去找医馆调理,那日才正好遇到叶秋。
这几日正好赶上经期,大夫嘱咐过绝对禁行房事,可来请人的小兵不管,蛮横的一定要她去。
谢子晴无法,只得咬着牙去了。
原指望能解释一番,没想到侯亮却是不管不顾,性子上来了,就任意胡来。
等谢子晴从军营出来,只觉得小腹又冷又痛,浑身虚汗直冒,让丫鬟扶着,赶紧去了医馆。
可大夫看了,却不肯再治,“你这样不遵医嘱,不知爱惜,我再治岂不是砸自己招牌?你去找别人吧。”
谢子晴无法,回了家后,叫陶世荣再去请个好大夫。
可大冷的天,陶世荣哪里愿意去外头受冻?尤其听说那菜的事情,没刁难到李雍,反倒埋怨是谢子晴来了癸水,连累了全家倒霉,这才冲了他的好事。
谢子晴气得无法,只得随便打发丫鬟去请了个不入流的小郎中来,胡乱开了几剂药,谢子晴也不知好歹,就这么吃了。
药效不好,她心里自然更加气闷难忍。
想想自己为这个家受这样的罪真是不值,可她儿子眼下还扣在陶老夫人身边,她若不照做,连日常用度都要被克扣,又能如何?
倒是身边的心腹丫鬟出了个主意,“不如把舅爷请来,替夫人张罗张罗?”
谢子晴觉得这倒是个主意,赶紧修书一封,去请人了。
她甚至想到,要是能设计叶秋,跟哥哥有了首尾…
谢子晴挑了挑眉,冷笑起来。

某猪:承认吧,你就跟你家主人一样小心眼。
某马:那你呢,你跟你家主人一样会做饭?
某猪:人家还是小盆友,不会做饭又怎样?
某马:你长大了就会吗?如果不会,是不是就准备剁手?正好还能凑一对卤猪手。
某猪:555,你是坏银!
某马:得瑟,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哥就因为坏,才有那么多母马在追。

第104章 有正事

叶秋回家的时候,没想到颜平楚来了。不仅他来了,还把朱长富和董大伯送回来了。因为朱长富来了,小地瓜的禁令自动解除,正抱着老头亲昵的撒娇磨蹭。
“他们的执役已完,这就可以回去了。正好托你的福,衙门也弄了爬犁,明儿要送公文到周边县衙,顺便查看灾情。那去宁武县的,正好就能带他们一程。”
叶秋谢过颜小胖,他却笑道,“我倒不是专为了这一事而来。叶家姐姐,你那豆芽菜很是不错,我和爷爷也分了些尝鲜。这个菜,你有没有想过,在城里售卖?”
啊?叶秋倒是愣了,“你们既然知道,这菜是好弄的,何必要我弄了卖?”
颜平楚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李世兄来借衙门的房子,还有人手器具,其实算是小弟的一点本钱。他这大军还得住一段时日,我那些器具就收不了…”
哦,叶秋明白了。
李雍要找颜修之帮忙,一次两次可以。但次数多了,难免给人诟病。所以颜修之就干脆让孙子出面张罗这事,只当是晚辈之间的交情,那就无足轻重了。
但颜平楚毕竟是官家子弟,若是长期干这买卖,也不好听。想想不如干脆成全了叶秋,让她接手这生意,到时就能说得过去了。
叶秋道,“我做这事倒是没问题,只是这发豆芽简单得很,一学就会。别人要是学会了,又怎么会来买?”
这时候的老百姓可不比后世,但凡是自家能生产出来的东西,绝对舍不得花一个铜子。若是叶秋做了,只卖给李雍。那也太掩耳盗铃了。
颜小胖却是笑了,“姐姐真是当局者迷。既然这豆芽的制法好学,你就别卖生豆芽,卖熟豆芽呗。我尝过你凉拌的小菜,非常不错。而且这个本钱不大,又不占位置,你只要搭着哪个熟食铺子。让人家代卖就好。”
嗳。这个主意不错。叶秋也不想在潞州城无所事事,坐吃山空。说实话,这样的日子一长。她心里还有点发慌。如果能有个进项,那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再想想,她也笑了,“你说了。这是你的小生意,那姐姐也不好占你的便宜。不如我做了凉菜。就卖你如何?我知道你们官家子弟不靠这个挣钱,只是让辛苦帮忙的下人们不白忙活,有点奔头而已。如何?”
颜小胖诚心施了一礼,乐呵呵的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谁说官家子弟不要学挣钱?就是家大业大,才更加需要学会经营。颜家在这里呆了几年,多少人面上也有些根基了。
正好颜修之手下用的一个本地师爷。他一表叔就在城中开着卤菜铺子。把这笔生意交付过去,既全了人情。又让下头人有些实惠。
至于颜小胖,也好涉足商务,学学如何经营,省得将来又被连升问得一问三不知,算是一举多得了。
只这话不好出口,却没想到,叶秋如此聪慧,一下就明白过来,还照顾着他的面子,把事情谈妥。
颜小胖现在是真的服气了,爷爷说,三代看吃。象叶秋这样懂吃的大行家,绝对不会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就算家境败落了,但还是很值得结交的。
等颜小胖走了,听说叶秋要卖小菜,蔓儿才悄悄提了一句,“叶秋姐你若要做,把那天的腌萝卜干,泡萝卜皮能搭着一起卖么?那个也挺好吃的,又开胃又下饭。”
老蔡忙道,“这个不对外,就卖我们吧。就粥就大饼馒头,都是好的。”
叶秋却苦恼的道,“就你们愿意买,我哪有人手干这个事?泡萝卜皮倒是简单,腌萝卜干还得要地方晒,咱哪有那么大的地方?衙门如今能做些豆芽就不错了,再挂的满院子萝卜,象什么话?”
朱长富半天没插嘴,等年轻人去商量,到了此时才呵呵笑道,“套个新词,秋儿你又那个迷了。”
“当局者迷?”
“对,就这个。你那萝卜皮好泡,就专门泡萝卜皮呗。”
“那萝卜心怎么办?”
朱长富笑了,“炸萝卜丸子啊。你去年过年做过一回,你婶子当时多爱吃啊,肯定好卖的。”
叶秋一拍脑门,都是最简单不过的菜,自己怎么就忘了?
从前没有铁锅,她拿瓦罐都想法炸了一回。如今她还有铁锅呢,这得多便利?到时一起弄好了给颜小胖,想来总有些人做不好,愿意来买的。
那就这么定了。
叶秋经营的品种先就这么几个,都是能快速弄好又简便易做的,看看市场反应再说。
那么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了,那就是得采购萝卜。
称心想到一件难事,“连军里买菜都要人去乡下收,走几天了都没回来,你这萝卜怎么弄?”
“没事儿。”老蔡为了学做菜,豪气的自作主张,卖了个人情,“我们买时给你带!”
这样不好。叶秋摇了摇头,就算是分开给钱,但外人看来,事情就变味了。象颜平楚帮忙做点豆芽,都要遮遮掩掩,更何况直接从军伍拿菜,更让人忌讳。
“要是不行,就在城中高价买吧,顶多少赚些罢了。”
什么什么?董大伯忍不住道,“这潞州城后头的长治县就是出萝卜的地方,你还要跑哪儿去买高价?”
呃?这话把人都说得怔住了,小伍道,“那长治县离得可不近,怎么运回来?”
董大伯和朱长富面面相觑,这才又问,“你们不会之前买菜,都是拉着马车去附近拖的吧?”
小伍点头。
嗐!两位老人家一脸看着败家子的表情,朱长富都懒得说了,让董大伯告诉他们究竟。

清水营。
天黑的时候,负责出去采买的何渊总算带着铁蛋铁牛,还有几大车菜回来了。
个个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不是跟人打架,而是在雪地里,为了护送菜摔的。
只没想到,一回来就看到大营被白色围墙给围成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营地,而营地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人。
何渊心一沉,别的都没工夫管,赶紧就去挂着中军旗的营长处请罪。
“属下回来的迟了。请营长责罚。兄弟们这都没吃上菜吧。赶紧让伙头房弄点宵夜。”
李雍看他两眼,没说话,继续低头看书。
唔。果然砌好冰屋之后,帐篷里暖和多了。只是这些碉堡,如果应用到平日,该如何搭建才更能起到效果?
书中间。就夹着叶秋画的那张简单的草图。可男人看着,却似乎能嗅到女人身上的淡淡清香。
不是脂粉香。而是一股更加清新淡雅,让人舒服的味道。
象她那样的人,穿莲青色应该是很合适的吧?如果做件斗篷,里面用雪白的狐毛。再绣着淡淡云纹,最是清雅脱俗。
不过那颜色太淡了,冬天看起来冷。而且她也一定会嫌弃不经脏。
正红倒是好看,可惜太艳。鹅黄翠绿也太招摇了,不沉稳,那选个什么颜色好呢?
男人颇为纠结的想着,浑然不知自己的心思已经歪到九霄云外去了。
看着营长出神,旁边小崔笑笑,要拉着何渊下去,“都没吃饭吧?先去吃饭,吃了饭再说。”
何渊哪里吃得下去?
可伙头房特意显摆的把饭菜给他们端来了,“兄弟几个辛苦了,赶紧尝尝我们的新手艺,别客气。”
罐子里是刚烧开的羊肉汤,里面放了刚掰碎的馍馍,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菜。
要是叶秋在,一定会大骂这些懒厨子。
中午的凉拌小菜吃完了,晚上就懒得弄了,直接把剩下的豆芽豆腐皮什么的往汤里一倒,煮成一锅大杂烩,好好的菜,就给他们弄成猪食了。
可就这样,清水营的兄弟们也没什么好挑剔的,反而感恩戴德。至少这个味道,可比从前强了几百倍。
不信看何渊端起来略尝尝,瞬间惊得差点跳进来。三两口就把一大碗山寨版的羊肉泡馍吃下,嘴一抹就问,“你们伙头房来新人了?”
咳咳,新人倒是没有。不过,他们倒是一致很乐意要营长去迎个新人。
“营长,营长?”
被连叫两声才回过神来的李大营长,忽地看清了眼前的这些兄弟,不由得微窘。
清咳一声,才道,“以后你们就不必出去买菜那么辛苦了,直接去长治县就是。那里虽离潞州远些,但两地之间有条河,一到冬天就冻上了。要拖货让马拉着,从那冰上过来,又省力又快。只买少了跑一趟不划算,咱们东西多,自然就便利。”
什么?何渊差点吐血,“这个,是不是就是那陶家说的法子?”
是。
李雍再看他一眼,略带同情。任谁辛辛苦苦拖几车菜回来,却发现有更便宜简便的法子,估计都是要吐点血了。
这样的事情,朱长富董大伯这样的老人知道,可他们这些外路来的怎会知道?吃点亏也是再所难免。
男人不想说,当小伍急吼吼的跑回来告诉他这个消息时,他也很想吐血的心情。只安慰何渊道,“先下去休息吧。哦,以后账上留笔钱,我…我让老蔡还订了些泡菜。”
他忽地抬眼看着那些嘻嘻哈哈,看何渊笑话不愿意的士兵,正色道,“你们先下去,我和何校尉有正事要谈。”
小兵们神情一凛,告退离开了。
何渊还以为营长有重要军务交待,没想到人一走,营长就颇有些不自然的说,“我上回给你的金子还没用完吧?给我两锭,我另外有用。”
何渊瞪大眼睛,营长居然要零花钱了?他想干什么?

某马:主人要泡妞,泡妞很花钱的!快点,拿钱!
某猪:那我也要收钱。
某马:凭什么?
某猪:我主人被泡,我要收损失费。否则我就捣乱,还带上小主人一起捣乱!
某马:那我是不是也要考虑收点钱?
某猪:呆,为毛?
某马:主人去泡妞,不关心我了。要是不给钱,我跟你们一起捣乱。
某猪:你牛,还是你当大哥吧。

第105章 心上人【粉红150+ 继续求票!】

因为有了爬犁,这几日在全城百姓的通力合作下,城中的积雪大半都清理到郊外军营里去了,整个街面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甚至,因为时近年关,比平日更加热闹。
依云楼的头牌思思姑娘,眼看今日天气晴好,路面干爽,也打算出门逛逛。唔,顺便送份小礼。
一对卤猪蹄快给她包成花了,满怀柔情的抱在怀里,就象是抱着一对最宝贝的金娃娃。
她直到昨晚,才无意中听说心心念念的男人前几天来了,但是,打包了一对楼里的招牌猪蹄,就走了。
思思很懊恼,为什么这么晚才得知这样重要的消息。所以今天,她无论如何也要抽空,去军营里给男人送一对猪蹄。
他特意来打的包,应该是很喜欢吃吧?如果他喜欢,她可以天天给他送的。
就算得不到回应,但能尽到自己的一点小小心意,思思也是开心的。当然,要是能得到一丁点回应,哪怕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她会更开心。
可惜的是,人不从人愿。
营长大人不在。猪蹄可以收下,人就请回吧。
思思忧伤的坐着车走了,回到城中,也不想回依云楼。
小丫鬟看她心情不好,就建议她到胭脂坊去逛逛。
如果说潞州城里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都集中在依云楼,那么装扮美人的地方,就在这依云楼不远的胭脂坊里。
绸缎脂粉,金银首饰,所有女人要用到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无论是贫富贵贱。有钱没钱,总能在这里找到合心意的东西。
而女人,尤其是一个失意的女人,更加抵抗不了这里的诱惑。
在买了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之后,思思总算打起点精神来了,决定最后再给自己做件新衣。
不为了见客,而是为了见那个男人。做一件新衣。
快到年下了。各种应酬酒会特别的多,依云楼的生意也格外的好,说不定那个男人哪天就会来呢?
当然。他也或许永远都不会来。但思思姑娘仍然决定为他做一件新衣,这是她对那个男人的一点心意。
女为悦已者容,更为已悦者妆。
从小在风月场里打了不知多少滚的思思姑娘,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了这样特殊的情感。
她喜欢他。
就算秦彦明明白白告诉过她。他不会喜欢她,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他。
或许是上天垂怜。思思姑娘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如此之好,她在最后走进那家绸缎庄时,竟然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在挑选衣料。
把营里的兄弟安顿下来,李雍今天好不容易抽个空,来给小地瓜买斗篷。
答应小孩子的事情就要做到。至于顺便给那个女人带身衣料,是为了谢谢她发出豆芽。为自己解决吃菜的难题。
就这么单纯,放哪儿也不能有闲话的对不对?
只是,原以为很容易,买了就能走的事,却在走进绸缎庄时,才觉得麻烦。
倒不是因为店里的女客多男客少,也不是因为那些花花绿绿的布料看得人眼花,而是因为那个伙计,一看他进来,就在他耳边不停的聒噪。
“大爷,是要给自己挑布料,还是给夫人挑?哦,是给个女子啊,那一定是您的心上人吧?她有多高,多胖?肤色白不白,平时喜欢什么颜色…”
男人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也可以啰嗦到这种地步。再说了,她有多高有多胖,白不白,喜欢什么颜色,他为什么要告诉他?
思思没留意到男人臭着脸,一副准备掉头就走的表情,只是在看到他时,就惊喜得眼睛都开始发亮了,什么也顾不得的,快步扑了上去,“大人!”
李雍微惊,眸光莫名的闪了闪。这谁呀?
幸好思思的脑子还不糊涂,这些年历练出来察颜观色的本事还在,忙盈盈一拜,“我思思啊,我们在依云楼见过一次,您不记得我了吗?”
哦,男人想起来了,“弹月琴的。”
“是的是的!”思思激动得两颊都有些微微发红了,“您还记得我?”
看男人没什么答话的意思,思思忽地灵光一闪,找到了话题,“您这是要挑布料吗?有没有中意的?”
呃…男人眼睛眨了眨,这个问题问得挺好,将眼光投在一匹偏灰的湖蓝色面料上,他其实会走进这家店来,就是因为相中它。
这回伙计总算不乱说话了,“大爷是相中了这块?真是好眼力,这料子可是从南楚国运来的,算是我们店的招牌货了,就是贵了点。”
谁管它贵不贵?男人只是看中它在一片花红柳绿中,显得格外素净大方,上面也只织着简单的细细方胜纹,显得极为典雅,想来穿在那女人身上应该不错。
他这是要送给谁?思思小心的说,“这料子倒是极好的,不过是用来做裙子和斗篷多些。”
男人难得开了口,“她不穿裙子。”
从来没看她穿过,都是长袄和裤子。没裙子那么摇曳多姿,但男人觉得,这样干净利落,挺适合她。
至于斗篷,也得再等等。硝制虎皮需要时间,这个颜色也不配。
思思愣了愣,不穿裙子的女人?那岂不是丫鬟村妇之流?
不过看男人明显心仪这块料子,她还是忍着微酸,给出中肯的建议,“那用这种料子,做一身袄裤也不错,做成斜襟样式,喏,就象那女子身上的样子,出一圈白色的风毛,也挺好看的。”
男人唔了一声,似乎还比较认同她的建议,只是对伙计又拿出来的皮毛,不大看得上眼。
其实他们营里就有最好的皮毛。什么颜色品种的都有。只是男人从前不在意,得了也就随手送人了。如今想要的话,倒有些麻烦。
若一张口,只怕那些人又要问东问西,最后不知给传得怎样乱七八糟。男人就是不愿意被乱打听,才独自一人出来买东西。
只若是比起乱花钱来,男人又觉得给人说说闲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顶多给他们多找点事做。他们也就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眯眼不知想到什么的男人。迅速做出决定了,“就拿这种料子。要一身大人,一身孩子的。再拿一块跟我斗篷一样的料子。要给小孩子做件斗篷。”
啊?还,还有孩子?思思吃了一惊,又莫名的欢喜起来。
有孩子,就绝不可能是男人的心上人了。说不定只是同僚的夫人孩子。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伙计有点吃惊。“大爷,这料子可真的不便宜,您给孩子也做这么好的?”
一个不穿裙子的女人,身份能高贵得到哪里去?用得着这么好的料子吗?
男人有点不高兴了。直接把一锭金子拍了出来,“够么?”
十两黄金百两银,伙计再不啰嗦。立即去裁布了。
男人却在想着自己第一次见到那女人时,她就和儿子穿得一模一样。男人觉得这样挺好。走到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到时,再让女人给地瓜缝对大圆耳朵,他每回看到都想摸一摸。可之前不熟,也不好意思,这回弄块好皮子,他可以多摸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