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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华的马术一向不错,刚刚开始,她就超过了元煜半个马身。
太阳光在头顶灼灼,风掠过耳畔,呼呼地响。她微微弓着背,两手握在缰绳上,操控自如。马儿十分通性,四蹄的声音均匀而矫健,好像打在鼓上一样。
元煜紧紧地咬着她,有时稍稍落下一些,又即刻跟上;有时超过去,初华又立刻追了上来。
马儿犹如两道利刃,切开草浪,在风中扬起淡淡的尘埃。当那土堡眼看着到近前的时候,初华策马发力,将元煜抛在后面,一下冲了过去。
初华高兴非常,一边控着马儿调转方向一边踩着马镫站起来,回头朝元煜大笑。“我赢了!”
元煜十分爽快,从皮囊里拿出拿包核桃饼,隔空抛过去。
初华一把接过,得意洋洋。
“骑得不错,也是百戏班里教的?”元煜过来,问。
“也是,也不是。”初华道,“百戏班要到各地演出,离不开马,我恰好喜欢骑马。”
元煜看着她:“你会许多本事。”
“那当然!”
“夏初华。”元煜道,“你可曾想过,把这些本事用到百戏班以外的地方?”
“嗯?”初华吃着胡桃饼,想了想,道,“我已经用了,雷火罐中的药粉就是百戏班里学来的。”
元煜颔首,道,“雷火罐、霹雳罐,只是其中一途,你的本事,用处还会很广。”
初华明白了他的意思,一脸无所谓,“用处是广,可火术用在百戏上是为了观赏,用在兵器上却是为了杀人。祖父说过,断不可往邪道走。”
邪道?元煜哂然,却不急着辩解。
“夏初华,”他缓缓道,“我昨日听文远说,你已经将雷火罐的指法一一教授给了工匠,火器队也建好了,估计再过两三个月,你也能离开了。”说着,却话锋一转,“你可曾想过,将来回到中山国,要做什么?”
初华愣了愣。
“回中山国……就是回中山国啊。”初华道,“和我兄长一起。”
“你今年几岁?”
“十六。”
“从中山国离开时,中山王曾与孤说,他要向朝廷为你请封翁主。此事朝廷大概不会拒绝,你封了翁主之后,如无意外,你不久应当会嫁一个显赫的王侯,然后便是深宅大院,相夫教子。”元煜分析着,意味深长,“你的本事,将来不会比变一朵花或者起一阵雾用得更多。”
初华有些茫然,梳理了一下,道,“殿下觉得,相夫教子不好?”
元煜淡笑摇头,“孤并非觉得相夫教子不好,而是一直以为,人才天生,不分男女,女子并非只能相夫教子。”
他注视着她,“夏初华,你若有志,孤这营中,便是你施展的一方天地。待军中掌握了雷火罐,你愿去愿留,也但凭自己主张,孤从不做那强硬留人之事。”说罢,元煜低叱一声,潇洒地朝队伍奔去。
初华留在原地,仍有些怔怔,未几,皱皱眉,也跟着策马。
“额上雪!”才回到马车前,田彬笑嘻嘻走过来。
他摸摸初华那匹马的头,“真厉害啊,没有殿下你也能拿第一!”
咦?初华听得这话,愣了一下,问“这马是殿下的?”
“是啊!”田彬笑嘻嘻地说,“这可是殿下的坐骑!”
初华倏而明白过来,又望向元煜那边。他正一边仰头喝着水,一边与从人说话,j□j的青花马闲闲地甩着尾巴。
原来,是故意要她赢的啊……
为什么呢?
为何让自己听他说那番话?
初华掰着核桃饼放到嘴里,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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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队伍在一条河边歇下,安营挖灶。
当炊烟的香气四处飘荡的时候,初华却犯了愁。
将军的鱼干喂完了,她记得另外带了一大包,却怎么也找不到,想了想,好像是忘了……
“喵。”将军睁着琥珀双眸望着她,期待地唤了一声。
初华摸摸它的头,赔笑,“别急,我给你去捉鱼。”说罢,她找出一件薄麻衫,兜在一根木棍上,朝小河走去。
河水清亮,映着夕阳的光辉,像跃着一层金子。淙淙的水波下,水草招摇,初华仔细看着,选了好一会,终于找到一处有小鱼的地方。她卷起袴脚,小心翼翼地走到水里,伸出木棍……
“你在做什么?”一个声音传来,鱼群倏而散开。
初华回头,却见元煜立在身后。
“别出声,我要捞鱼。”初华走开,继续寻找鱼群。
“捞鱼?”
“嗯,将军爱吃鱼。”她不耐烦道,“你别出声……”
元煜的唇角勾了勾,却解开衣服,片刻,脱得只剩一条袴。
“你等着。”他说。
初华回头,却见他长臂一伸,“哗”,身体在空中划过流畅的影子,跃入了水中。他的水性极好,有如一尾大鱼,在水波中时而浮头,时而打水,待得游远些,倏地,钻入水中没了动静。
初华诧异不已,在岸边上等了好一会,也不见他再浮上来。
水波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元煜似乎被吞没了一样,没了声息。
初华心中愈发紧张,正要喊人去救,突然,一条鱼从水里飞出来,“啪”地落在岸上,不甘地跳来跳去。初华喜出望外,正要去捡,又有鱼接连不断地飞出来,五条、六条、七条、八条……
“够了够了!”初华忙笑着说,与从人一道把那些鱼捡起来。
近岸之处,元煜忽然钻了出来,带起一阵水花。
他抹抹脸,甩甩头,踩着柔软的河滩走了上来。夕阳的余晖下,他的身形结实而优美,水从他的身上流下,闪着金铜般的色泽。他的袴湿贴贴的,包在腰下,初华忍不住将目光落在那袴头的下方……突然,一条鱼飞过来,落在她面前。
“别乱看。”元煜淡淡道,说罢,拾起地上的衣服,朝一旁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黑暗的一天,我所敬仰的清歌一片大人,离开了这个世界。
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想起我们上次作者大会相遇,就忍不住掉眼泪,不想竟是永别……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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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村宴
托将军的福,这一顿晚餐,每个人都吃到了鲜美的鱼汤。
两名军士在篝火边摔角,众人围着鼓噪叫好,元煜坐在席上,一边看着,一边小口地喝着汤。
“喵。”一个细细的声音传来,元煜低头,正对上一双琥珀色的眼睛。
他看看将军,将碗里的一块鱼肉放在它面前,将军低头,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你怎么这么馋。”初华走过来,说罢,却看向元煜,小脸上有些欲言又止的神色。
“有事么?坐。”元煜往旁边挪了挪,让出一块茵席。
初华犹豫了片刻,坐了下去。
她看看元煜,拿出那只盛着核桃饼的荷叶包,递给他。
里面的核桃饼还有两块,元煜看了看,挑眉。
“你今日故意让我的,”初华说,“心意我受了,吃了一块,剩下的还你。”
元煜有些哭笑不得。偏偏这人的神气颇为理直气壮,仿佛她做了十分正确的事。
“你好像不单为此事。”元煜道。
初华道:“还有一事,你今日说的那话,我考虑了一番,还是觉得不愿意。祖父的遗训,我不能破。”
“随你。”元煜并无不快。
初华放下心来,想了想,道,“还有,谢谢你今日捉的鱼。”说罢,站起来,转身就要走。
“站住。”元煜出声道。
初华回头,却见元煜让从人把那荷叶包塞回给她。
“赢了便是赢了,没什么让不让。”元煜淡淡道,“孤不爱吃这些饼啊糖的,你拿走。”
初华张张口:“可……”
元煜却不听她啰嗦,将目光投向那摔角的二人。
初华知道再推便矫情了,只得将荷叶包接过,转身走开。
元煜手里端着汤碗,却觉得没了喝下去的心思。过了会,再朝旁边看去,初华早没了影子。
“喵。”将军站在几根鱼骨头面前,望着他,舔舔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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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一路向,紧走了几日,武威的乡野终于在望。
还未入城,郡守周腾与中尉姜林,已经领着一干属官在道旁迎接。
“拜见殿下。”周腾四五十岁年纪,行礼说话,毕恭毕敬。
“周郡守。”元煜微笑,与众人见了礼,领着人马入城。
武威地处西北,近年来,羯人崛起,垂涎武威富庶,多次侵扰。武威的郡兵只有五万,力量不足,去年,元煜从朔北军中分出五万驻守武威,帮助郡守抵御外侵。
周郡守十分热情,特地腾出了自家的半边屋宅,想招待元煜住进去。
元煜谢绝,只说自己是来巡视防务的,当日便住到了朔北军的营中。
初华对于住哪里,一点兴趣也没有。何叔一家人住在武威城外十里的村庄里,才落脚,她就迫不及待地对元煜说,她要去看何叔。
元煜没有拦着,但是初华迫不及待骑上马的时候,却发现元煜也上了马。
“你为何跟着我?”她忍不住问。
“跟你一起去看何叔,”元煜悠然反问,“不行么?”
“你又不认识他们。”
“你认识就好了。”
“你……”初华瞪着他,还要再说话,元煜却已经打马先走了。
田彬跟着后面,朝初华挤挤眼,“殿下是要去那边巡视兵营。”
初华将信将疑,只得策马,跟上前去。
武威原野青翠,土地肥沃。时值夏日,田野中绿油油的,庄稼已经开始结穗。野地里,时而能见到羊群和牛群在吃草,牧人高声唱着歌,苍凉而悠长。
何叔住的村子就在一道小河边,见几十人马来到,村人们都露出好奇的神色,待得看清了初华,人们高兴起来,喊着她的名字。初华许久不曾见到他们,快乐地一个个打招呼,从包袱里拿出买来的各种小吃,分给孩童。
早有人告知了何叔一家,众人听说初华回来,大吃一惊,连忙到村口去看。
“何叔!”初华看到那个头发花白的胡茬脸汉子,登时又高兴又激动,奔上前去。
何叔见到她,亦是老泪纵横,将她左看右看。
夏琨的百戏班共有十几人,跟着何叔留在村里的只有四人,都是看着初华长大的。其中,也有陈绍。
他跟在何叔后面,脸膛笑得发红。
“你这孩子,教我等好生担心!”何叔忍不住责备,“你说要出去跟着别的戏班,何叔不拦你,可怎又跑去报仇?前些日子兵荒马乱的,我等还要出去寻你,不料你又来了信,说在中山国找到了个什么兄长。”
初华讪然,擦擦眼角的泪水,笑着道,“何叔,这是真的,我找到亲人了,中山王就是我的兄长。”
何叔还想说什么,忽然看到不远处的元煜等人,愣了愣。
“那是谁?”他问。
初华这才想起来,忙道,“何叔,这是朔北王。”说罢,有些不情愿地承认道,“他帮了我许多忙,此番来武威,也是他带我来的。”
“朔北王?”何叔的目光定了定,登时露出笑容,迎上去,向元煜深深一礼,“未及远迎,原来竟是恩公!”
恩公?
元煜怔了怔。
初华眨眨眼,她记得,方才没说朔北王救过自己啊……
“初华不记得了?”何叔笑呵呵,“你十岁的时候,我等曾去五原,遭遇流寇,幸好朔北王领兵经过。初华,那时朔北王还亲自救了你啊!”
*****
气氛变得有些不对。
论亲近,论感情,初华都自信自己才是那个被众星捧月般对待的人。多艰难啊,她外出报仇,走了整整一年,大家牵肠挂肚,如今好不容易回来……
可这世上,还有物以稀为贵一说。
武威民风彪悍,崇英尚武,在何叔和村人们的眼中,大名鼎鼎的朔北王显然比初华要稀罕多了。
当晚,何叔杀牛宰羊,款待初华和元煜一行。
村人们听说朔北王来了,争先恐后地来围观。结果,除了主人和贵客,不请自来的客人也坐了几十席,村宴似的,案台一路连着出了大门,摆到田里去了。乡人淳朴,凑热闹也不空手,这家捉几只鸡,那家带两头羊,不出材料的便出人力,何叔家里里外外忙个不停,一家子笑呵呵的,不亦乐乎。
初华要去帮忙,却被勒令坐下。
“我等都是粗人,不会说话,你与朔北王熟,陪着他,免得冷落了客人。”何处语重心长地说。
初华嘴角抽了抽,瞥瞥元煜,恰好,他也看了过来。
初华只得坐回去。
“何叔是管事,谁干什么,接什么活,都有他决定。”闲来无事,初华向元煜介绍着自己的家人,“陈绍拿手的是爬竿和钻火,也能演大变活人。”
元煜颔首,看向一个单手举着死猪路过的巨汉,问,“那位呢?”
“那是阿堵,是个大力士,能举起千斤大石,还能把两百斤的大锤扔到房顶上。”
元煜又看向在案板前那砍肉砍得利索的,“那位留着小胡子的?”
“那是吴六,我等都叫他老吴,玩得一手好飞刀。”
元煜不禁莞尔,初华说得不差,这些人,果真个个身怀绝技。
“你可别想拉他们入伙。”初华瞅着他的神色,赶紧道,“他们自在惯了,是不会跟你走的。”
元煜看她一眼,淡淡道,“孤何时说过要他们,且朔北军乃是正经的军队,叫参军,不叫入伙,说得跟做贼似的。”
初华撇过头去,不跟她理论。
席间,不时有村人来向元煜敬酒,就连侍从们也成了宾客,面前摆上了大碗的酒肉。元煜没有阻拦,让他们入乡随俗,只吩咐饮酒不得超过两碗。
孩童们都喜欢初华,叽叽喳喳地拥过来,要跟她去玩捉迷藏。
初华乐得摆脱掉元煜,满口答应,毫无愧疚地将元煜留在了席上。
元煜没反对,和气地与村人交谈饮酒。
一名德高望重的老者被村人推出来,向元煜敬酒。老者满面红光,对元煜说起众人如何久仰大名,如何对他保护武威心存感激。
元煜谦虚地与老者说着话,心中却想起方才何叔的话,仍觉得诧异。
他在五原,追击流寇之类的事,多得数都数不过来,至于救了谁,那也是八岁到八十岁无论男女老幼都有的。他还曾经在五原救过夏初华么?他自己是一点印象也没有了。
不过么……元煜唇角微勾,此事虽意想不到,对他却是有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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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十分热闹,何叔等人一碗一碗地向元煜敬酒。
元煜并不推辞,一碗接一碗下肚,不但未见红脸,反而目光愈发淬利。
暮j□j临之时,元煜向何叔道谢,起身道别。
“我……我想住两日。”初华向元煜提出来,明明理直气壮,可见着元煜目光亮亮地盯着自己,心中一凛,说得有些不利索。
元煜将她看了一会,点点头,道,“两日。”说罢,朝车驾走去。
田彬走过来,对她嘻嘻一笑,道,“殿下醉了。”
“醉了?”初华讶然,望望元煜,只见他行走如常,毫无异状,“可……”
“殿下的本事就是那么大,他要走路摇摇摆摆 ,那可定是装醉。”田彬说着,从腰上解下一只钱袋来,递给初华,“这些钱财,还请公子分与村人。”
初华讶然,打开看了看,只见里面金灿灿的,可有好几两金子。她忙推回去,“不可……”
但田彬却不肯,理所当然地说,“这是殿下吩咐的。村人为招待我等破费了许多,不占民人毫厘,乃是朔北军的规矩,殿下也不能例外。”
初华看他义正辞严,犹豫了一下,只好收下来。
果不其然,当初华将金子交给何叔的时候,被他埋怨了好一阵。说完之后,却又感慨万千,对朔北王尽是溢美之词。金子分下去,村人们亦是高兴,交口称赞。
忙碌一番,待得终于闲下来,初华与众人围坐叙话,说起此番在外面遇到的事,滔滔不绝。
最让众人兴奋的,是初华杀了齐王,并且找到了亲生的兄长。
“中山王呢!”阿堵睁大眼睛,“乖乖,那得有多少房子,多少地!”
众人笑起来。
陈绍说:“中山王和初华长得可像了,简直一模一样。”
吴六嗤他,“你怎么知晓,你见过?”
陈绍一哂,这才想起初华假扮中山王去京城的事,他们是不知道的,忙说,“初华说了,她和中山王是孪生的,当然像了!”
“你那兄长叫睿华?”吴六转而问初华,“如何?对你好么?”
“好,可好了!”初华自豪地说,“他把祖父放到了祠堂里供奉,还说,若是你们愿意,可以住到中山国去享福。”
“哦哦!”众人眼睛放光。
初华又将睿华如何夺回中山国的事,添油加醋说了一遍,重点描述睿华如何英勇无畏如何万民所向,众人更是欷歔。
何叔在一旁听着,面带笑容。
“初华,”听她说完之后,何叔道,“方才你说那雷火罐,朔北王先前也跟我提过。他说,你的幻术,他十分看重?”
初华道,“正是。”说罢,狐疑地瞅着何叔,“殿下还与您说这些?”
“他千里迢迢送你过来,何叔总要问一问为何。”何叔莞尔,道,“他还说,你打算过两个月便离开?”
“嗯。”初华道,“睿华在中山国,我要去帮他。”
何叔点点头,意味深长地看着她,道,“初华,殿下说,他觉得你的本事大有可为,贸然离开,实为可惜。”
初华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
什么巡视兵营,什么不占毫厘。心中冷哼,原来是走的这一步棋。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大概是心情的原因,写得不太顺利,也没有完成预想的情节,看着更新的时间就到了,明天再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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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埋伏
虽然中山国有睿华,但是在初华看来,何叔的这村子,更贴近家这个称呼。
早晨,她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晒在了头上。初华看着周遭,简陋的家具,粗糙的四壁,自己身上的薄褥,却是崭新的。
“喵。”将军卧在她的身旁,晒着太阳,懒洋洋地唤了一声。
心暖暖的,初华下榻,穿好衣服梳好头,开门出去。
何叔的妻子王氏正在院子里洒扫,看到初华,笑眯眯,“起来了?厨房里有粥,自己去盛些吃吧。”
初华应一声,莞尔问道,“何叔他们呢?”
“下地去了。”
初华有跟她聊了两句,到井边打水洗漱。
井水很清凉,打上来,捧着往脸上轻轻泼几下,醒神又舒服。初华把脸洗干净,眯着眼睛伸手去取干布,却看不清在哪里。她伸着手,未几,干布却自动到了她的手里。
初华讶然,把脸上的水擦干,这才发现是陈绍。
他看着她,咧嘴笑了笑。
“何时回来的?”初华莞尔,一边擦着脸一边问,“何叔他们呢?”
“何叔和老吴在地里,阿堵砍柴去了。”
“你呢?”初华瞥瞥他。
“我放羊啊。”陈绍道,笑笑,“顺便回来看看你醒了不曾。”
初华亦笑。
陈绍比她大两三岁,是何叔收养的孤儿。在戏班里,他跟初华从小玩到大,十分要好。
“那时我可担心你了,”陈绍四下里看了看,小声道,“听说中山王丧身大火,我急忙赶到洛阳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又不敢告诉何叔。”
见他脸上有些委屈之色,初华哂然,忙安慰道,“我那时只是遇到了些变故,跟着兄长逃命,后来落了脚,便立刻给你去信了。”
陈绍苦笑,道,“幸好我一直听着你的话,察觉不对就立刻回到了京城的那间客栈里,不然,可得找疯了。”
初华莞尔,有些愧疚,“阿绍,这一次真是难为你了,害你为我奔波了那么久……”
“不不,”陈绍忙道,“帮你我乐意得很!”说着,他有些脸红,看着初华,低声道,“初华,有些话,我想对你说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