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似乎已经很少这种主动结识邻居的人,她吓了一跳,一只鞋掉了下去,对面阳台那人也应声消失。三分钟后,汪欢实出现在楼下,大汗淋漓地向楼上的她挥舞捡到的那只高跟鞋。再三分钟后,汪欢实呼哧呼哧跑上楼,把鞋递给她。她并没有道谢,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整个世界只剩庞城抛弃她这一件事。汪欢实对于她没有道谢,感到有些不高兴:
“最起码说声谢谢吧?你是没有礼貌,还是想自杀啊?”
后面这个问题过于尖锐,直指实质。她本来自己沉浸在无边无际否定未来、否定自我的情绪中,却被这个简单又无聊的问题撕开一道滑稽的口子,她下意识辩解:“你吓到我,鞋才掉下去。”回答完,顿感自己的伟大悲伤也变得无聊了。虽然不是基督徒,没有宗教的禁忌,她也觉得被洞穿了这隐匿的内心,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地上散落着她没清理完的东西,汪欢实撑开门,硬挤进来:“我礼拜天听到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他是不是又欺负你了?他……”
“走了!”她被汪欢实这话再次戳中软肋,大哭起来,“我礼拜天出差了,那天不是我……”
马上汪欢实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我听错了,他一直一个人在家,对你很忠诚,没有其他人……对不起。”
灯光萎靡,尴尬的沉默时间里,汪欢实站在她家门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啜泣着,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汪欢实试图转移话题,避开眼前这个女人的爱情悲剧。他说,自己开学大四,非著名大学不著名专业待业生。他还说,学校宿舍暑假装修,他无处可去,本想回家,但看了一本成功学的书,决定拿出所有积蓄在她和庞城这个“高尚精英”小区租一个月的房子,争取认识几个精英邻居,为未来找工作打基础。
汪欢实喋喋不休地说下去,絮絮叨叨地塞满两人之间所有的尴尬。她含糊地点头,还是哭得不可抑制。失恋多像一语成谶啊,无数次地问对方会不会因为另一个人离开自己,当时的庞城都斩钉截铁地说“不会”,可走的时候还是毫不留情。
“你不觉得我是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吗?”汪欢实突然问她。
“嗯?”她走神了。
“你们公司还招人么?我开学大四,可以先去实习一年,你觉得我不错,再转正。”汪欢实胸有成竹。
她摇摇头:“我已经申请出国工作了,帮不了你。”
“就因为这事儿?”汪欢实表情有一丝不屑、一丝遗憾,他严肃又认真地问她,“你怎么能因为另一个人就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她怔怔地看着对方,突然爆发了:“凭什么就不能呢?计划了结婚计划了旅行,为一个人计划了一辈子,那个人却退出了,我凭什么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呢!”
她本来是要去死的,跟家里打好招呼要出国,却在跃上阳台的瞬间掉了鞋。
汪欢实叹了一口气:“我带你去散心。我的房子下礼拜到期,租不起了。算起来,我们还有七天的缘分,你失恋,我也没找到工作。”
直觉上,她应该拒绝,毕竟加上捡鞋的六分钟,她认识这个男孩总共也不过二十分钟。
她想关门,对方却把手坚决地按在了门框上:“你死都不怕还怕我对你怎么着吗?你等我搬了再死,我怕鬼。”
有一种又好气又好笑的情绪在她心里纠缠,她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与想要自杀的人谈判时,不能回答诸如“几点了”、“起风了吗”之类的问题的。因为这种问题都会暗示对方“时候到了”。后来想想,她之所以能答应跟汪欢实去散心,完全是因为当时的汪欢实给了她一个新的暗示“七天之后再死”。或者,她根本就不想死。
于是,她居然同意了。汪欢实提议开车带她去看现场,但到了停车场,汪欢实推出一辆电动车,她却不合时宜地按亮了自己的汽车。她以为的开车是开车,而汪欢实以为的开车,反正就是开嘛,管它什么车。她不想以二十九岁高龄坐在电动车后座秀发飞扬,那种感觉有点像郭德纲演林志颖,虽然年龄相当但怎么都透着一种违和感。汪欢实讥讽她,死都不怕了,还怕丢人吗?
她想想也是,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于是,北京东三环的辅路上,他们踩着电动车超过了行人与自行车,超过了奥拓和兰博基尼,她觉得穿着Lanvin套装和YSL高跟鞋坐在汪欢实的某宝大王牌电动车上的自己,有一种特别后现代的拼贴感。
他们去了音乐节,在下着雨的大泥地里,跟台上的摇滚歌手一起不要命地呼号。汪欢实帮她买了一双人字拖,她把人字拖套在高跟鞋上,给自己弄了个橇——她死都不愿脱下自己的高跟鞋。对的!她本来准备穿着这双鞋去死。于是推电动车的青年带着穿橇的女人,漫步雨中的音乐节。她想起多年以前,她和庞城也一起去过音乐节,他们租了帐篷,挤脏厕所,穿海魂衫回力鞋。她想当时也是高兴的,主要是穷开心。
晚上回去的路上,电动车没电了,汪欢实吃力地蹬着车子,他们还有十公里的路要蹬,光是想想都会肌肉酸痛。汪欢实说要不你帮帮忙吧,她说“好嘞”,然后笑着打开手机里的电台软件,下载了一段“呼儿嗨呦”的劳动号子。
男孩在前面无力地大声抱怨着:“不能帮点实际的吗!”
她笑着摇头,沉默着流泪。那年她和庞城的音乐节后,北京暴雨,他骑车带着她在雨中穿行,掉色的海魂衫把两个人染成阿凡达和蓝精灵。回家后,庞城洗了一个小时的澡,她则多了一套扎染内衣。后来,庞城再没穿过蓝色衣服,她再没有去过音乐节。多年以后,庞城开车载她去看演唱会,依然是大雨。
庞城叹了一口气:“你知道那天晚上我蛋都染成蓝色的了吗!”
至少,她保有了关于庞城不穿蓝色衣服的秘密,这个秘密他或许再也不会对第二个人提起了。
第二天,汪欢实带她去搞浪漫。他跟喜欢的女孩闹分手,对方不肯原谅他。他想了一万种道歉方法,想在女生家楼下摆蜡烛,九十九支白蜡烛摆成一个心,再捧一束花,一遍遍对着楼上大喊“对不起”。她教他安静地在楼下等女孩出现,真诚道歉就好,原谅就复合,不原谅就好聚好散。
汪欢实有些犹豫:“这样,不会显得不真诚不隆重吗?”
她反问:“难道要隆重到尽人皆知、道德绑架吗?”
这种事,她身体力行过。大学毕业时,庞城带她想回家乡过安稳日子,她却想要出国再读书,提了分手却在临走前后悔了。当时的她干了现在的她不同意汪欢实做的事情——她在庞城楼下摆了蜡烛求复合,她爱的庞城在所有围观群众大喊“在一起”的气氛中同意放弃家乡的工作。最终,她没出成国,庞城为了她漂在了北京。于是,后来的每个不美满,她都背上沉重的枷锁:假如当初放他走,她和他的人生会不会好一点?
汪欢实最终没有等到他的女孩,那女孩早已出门旅行了,走时没有通知他,甚至换了手机号。汪欢实还想挽回,她却力劝年轻的男孩:
“为另一个人改变自己的人生,最终就会搞得像我。”
当你失去他(她)时,你怎么办呢?年轻时不懂得的道理,在某个时刻会忽然醍醐灌顶:比如,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终将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新闻里每天都在上演孤独的故事:那个因为门没关好无辜被杀的人,也有挚爱的家人,但最终只能独自面对生与死,可就算他们握着你无力的手,温柔地鼓励,你也终将独自面临最后的白光,走马灯一样闪过你的一生。
回去的路上,她和汪欢实从爱情聊到了死亡,汪欢实说她“解high”——稍微大个几岁就能装尤达大师、心灵鸡汤。她恍然明白,自己已经变成当初自己厌恶的“过来人”。
第三天,汪欢实带她去看798里不要门票的展览,他带着她倒了两次公交车,只为了指着其中一幅照片告诉她:“这幅画我三年以前在创意市集上看到过,当时卖五十块我没舍得买,你看后来在香港拍卖居然值五万了!”
“你怎么五十块都没有?”
汪欢实不好意思地低头:“女朋友想吃冰激凌。”
她想了想,严肃地恭喜汪欢实:“幸好你跟她分手了,你女友绝对是扫把星转世。”
汪欢实却说:“就算回到当初我也会买冰激凌不买画的,那天是我们的初吻耶!”


将风系游魂 / More

第四天,汪欢实教她打网球,她汗都没出,汪欢实捡球捡到腰肌劳损。她想,她会坚持打网球,很多人在生命里来来去去,总要留下一些什么,比如,庞城留下了一段感情。
第五天,汪欢实送给她一本食谱,叮嘱她即便他离开了,她也应该好好地照顾自己。
第六天,他们坐在阳台上,喝了一瓶红酒,看了一次日出一次日落。
第七天,她告诉汪欢实,她已经不想死了,就算庞城离开了她,她的人生也还是要继续。
还是隔着阳台,汪欢实吻了她,他身后是已经整理好的两只行李箱。
他说:“这世界上再浓烈的情感也不该逾越作为人想要活下去的本能。”
她站在阳台上抽第三支烟,隔壁阳台的汪欢实就那么忽然地消失了,像从没有出现过一样——她终于完成了她幻想中的走马灯,回顾的只有爱情。但她想,这不会是她临终的那个。
她终于放下了支撑在阳台上的双臂,虽然她还是不知道怎么释怀:假如,当年庞城不是暑假租了她隔壁的房子,就不会因为帮她捡晾在阳台上掉下去的鞋认识她;假如,那年庞城买了那幅画没有买冰激凌给她,或许就没有那个吻。
假如,那次闹分手她换了号码不再换回来,庞城或许就已经离开北京回了老家工作……假如没有过去,他们不会有七天前因为一件小事争执,她不会愤而离开没告诉庞城自己要出差,庞城不会因为担心她没带钥匙又赌气不肯打电话而执意为她留着门……假如这一切,有任何一件事改变了轨迹,今天,应该就不会是庞城的“头七”。
可庞城已经走了,一个一米八五的人,只带走一只行李箱、一只登机箱。她哭着想,如果不是迷迷糊糊中他以为是她回家,也不至于如此措手不及……她真是他的扫把星啊,她却还是必须苟活于这世上。
她手上还拿着庞城的信:
“下次吵架,你不要离家出走了好吗?你说,如果我向你求婚,我们应该像交换戒指一样交换人生的一个秘密。我现在告诉你我的秘密。我小时候身体不好,奶奶迷信,让我认过一个狗爹,给我取过一个好养活的孬名。别人的孬名顶多叫狗剩、拴柱,我比较倒霉,还得随狗爹姓汪,叫欢实……我想向你求婚,我的秘密说完了,你的呢?”
是啊,她的秘密是什么呢?或许是,她会把这个故事假装成别人的故事那样讲出来。
或许是。


过去的老房 / 尘封CF

妈妈
文 / 赵雷 民谣歌手 @赵雷Z
在这个世界有这样一个女人,我叫她妈妈。
对镜贴花黄的年纪我没见过,留给我的岁月却是最美的。
儿时,我住在她为我建造的童话王国里,一砖一瓦都可以肆无忌惮地风声水起。长大后,我想把整个世界带给她,觉得她会一直在我身边。
妈妈,真庆幸我是你身上掉下来的那块连心肉!
1
1992年,我六岁,北京的夏天那时不是闷热的,树荫下总有凉爽的风。知了声声叫着,追着我跑。我妈四十岁,正式步入中年,每天忙碌着穿过我家院子里的一棵大柿子树到厨房,给我和我爸准备一日三餐。
六岁,开始长心眼,有了自主意识,觉得都叫妈妈没什么特点,不能特殊到一叫我妈,大家都知道她是我妈,于是不叫“妈妈”,直接叫名——敏子。我爸上来就骂:这孩子,没大没小,哪有不叫妈叫名的。
我妈倒是没那么多讲究,就随了我。我整天“敏子敏子”地叫着,我妈也不嫌烦,每次都应我,弄得我爸更生气。
敏子三十四岁才有的我,说不惯着,也是护得要命,就连吃个苹果,也要给我留最大的。
我最爱敏子给我挠痒痒,粗糙的手在我后背轻轻地划上来划下去,每每这时候,我多动的四肢很快就会安静下来,也会很快进入梦里,但是挠痒痒不能停,一停我准醒。敏子说:雷雷,让妈歇会儿,挠几下行了。
我混蛋地回答:不行,我要挠痒痒。
那时我决定了,挠痒痒是个长期工程,长大了定要找个会挠痒痒的媳妇儿!
2
上小学后,家里设计奖惩制度,每天帮助敏子做一件事,我可以得到两块大白兔奶糖。
“你吃过大白兔奶糖吗?”每次得到糖时,我都迫不及待地含一块在嘴里,然后快溢出口水地问小马哥。小马哥听馋了,直接从我手里抢走另一块。于是,我的奶糖美味之旅戛然而止。
馋解不了,怎么办呢?急中生智,我想到骗敏子的好办法。找来差不多大小的石头,上课时间手不闲着,小小声地都给磨圆了,把敏子藏在衣柜第三层左手边最角落的大白兔奶糖换出几块,糖纸好好地包上小石头,物归原处。
每次,我不多换,就四块,稳、准、狠!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我还每天帮敏子做事,两块奖励和四块调虎离山,美美地享用了五天。第六天开始,石子糖来了,没有香浓的牛奶味道,没有软软地化在口中,我的奖励,变成永久牌石子糖。敏子问我:糖是不是吃烦了?看你现在也不急着吃了,以后妈不买了。
我的眼泪和血吞:我没吃烦!
这叫什么?这叫自找苦吃。
石子糖教育我:骗人害己,我要有耐心每天得到两块奖励的货真价实的大白兔奶糖。
3
因为入学早,自幼多动,上课不听讲,招猫逗狗,睡懒觉。老师总是把我请到讲台旁,以提高粉笔头的命中率。敏子因此成了学校的常客。
那会儿,敏子总是骑着一辆绿色的小三轮车来学校受审。车兜边的铁皮破得就像我踢足球时摔破的膝盖,不忍直视。可她总是不厌其烦地骑这么一辆破烂不堪的三轮车来接我,我躲都躲不开。
老远处就听见她在叫我:雷雷,雷雷。
我净装看不见。
可是我们班和我一起排队放学的女生们可来了劲,纷纷跑过去告状,有的说:阿姨,阿姨,管管你们家小雷雷,他总揪我小辫儿。还有的说:阿姨,他把我桌洞里的方便面全给吃了。
敏子哭笑不得地回复每一位告状的小朋友:回去我给你们揍他。
敏子当然舍不得揍我,于是买来女孩喜欢的小礼物替我道歉。但在这之后,即便不是老师召见,敏子来学校接我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雷雷雷雷”的声音成为环绕立体声。我干脆一路奔跑,躲开敏子,一头扎进刺猬河,先游上几圈,来个痛快。
饭点回家,看见我狼吞虎咽,敏子早就忘记要骂人了。
敏子很少发火,尤其是对我。
直到那次真的生气:我偷了邻居家小卖部里的一包口香糖,被她知道后,她拿着扫把一边追一边喊,我只能选择男厕所当最后阵地,没想到敏子一路追进男厕所把我拽了出来,口香糖变成了口香疼。敏子啊,我再也不敢了。


好小猫 / 顾湘

4
愣头青的青春期,我骄傲地拥有了两枚避孕套——不记得是谁给的了。那时避孕套的意义在一群中学生眼里不是简单的安全措施,而是神秘的力量,含糊且带着诱惑。没有人真正用过,就是揣包里牛气!
男生围在一起斜眼笑着逗弄喜欢的女生,越喜欢越逗得狠,通常以逗哭结尾,谁也没有喜结良缘。
那时的书包各种小兜,二强把避孕套放在最外面的小兜里,他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我妈基本不翻最外面。
二货,夹在书里才最安全!结果,敏子考我英文单词,两个避孕套欢快地掉了出来。
“这东西是吉祥物,我们班同学都有。”我脸红狡辩。
敏子说:你还没到年纪,千万别害人害己。
两个套为我带来的结果是每次我离开家时,敏子都要唠叨很久关于我不能和女孩子乱来的问题。这也让我在性方面有了更加传统的意识。
5
淘气的男孩,一路心疼爱护追赶的母亲,一年四季,雪雨阴晴,二十个春秋,我长大了。
肩膀开始宽阔,我的世界被理想和雄心充盈。暂时,忘记了琐碎的生活,忘记了一切,忘记了家。给自己插上一对有力的翅膀,准备尽情飞翔。
借来的七百元,让我一路从北京飞往天堂——西藏。那时,刚开通的青藏线在闪光,声声召唤我。也就是那时,敏子的背越来越弯,她不知道儿子已经飞走,她还每天等着电话,每次一样问:吃饭了吗?钱够花吗?
我在西藏街头的公用电话亭打趣:早吃饱了,在西藏呢,一块来吧?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我有点心慌,敏子慢悠悠地说:什么时候回来?
两个月以后,我开始想念家里永远都有的满满的大茶杯里的凉茶;开始想念敏子为我特意去学的宫爆鸡丁;开始想念连排的三间大北屋和敏子嘹亮的歌声。而我,继续一路行走着,在大昭寺晒太阳,在大雪漫天的旷野撒野,咧着嗓子歌唱。
一分钱掰开两半花的敏子让父亲给我打了一万块巨款。已经成人的儿子,她怕饿到了。
敏子,我想家了!
信马由缰的拉萨生活是场必经的旅途,路上的光景人事,一年又两个月后的除夕前,我慢慢地讲给敏子听。
衣服都洗干净后平平整整叠好,透着太阳晒过香喷喷的味道。炖的小块牛肉和宫爆鸡丁配着白米饭热气腾腾地上桌了。
我回家了!
6
2007年的整个春天,我在录歌,敏子在做饭。录好了小样先让敏子听,敏子认真地指指点点,评价都是好听。我也给敏子录了几首:《春天在哪里》、《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真是既青春又有难度。
逢人来我家她就让我给放。先放她的后放我的,邻居异口同声:“你儿子就是遗传你的好嗓音啊!”把敏子乐的。她这点小心思,耍得太可爱。
我在家的日子,乐队的朋友经常借口来家找我,向敏子蹭几个包子,吃得满嘴流油。因此,敏子在家最常待的房间——厨房,每天饭香缭绕:不大不小的牛肉馅包子、炉火纯青的宫爆鸡丁、粗细适中的手擀面、一面三个褶的水饺……家像极了一间餐厅,有蒸锅上升腾的温度和和蔼的笑容,有周到细致的服务,有吆喝着“起锅了”的妈妈,敏子!
松散的骨头和胖起来的身体在三个月后又开始蠢蠢欲动。我准备动身去云南,这次敏子没问:什么时候回来?
儿子长翅膀了,敏子很清楚,儿子需要一片世界去看看,去感受。时间没到,他不会回来的。她悄悄塞钱给我,又怕我饿着。
等我再次回到北京,在敏子的眼里我瘦了,在我的眼里敏子老了。她的背真的弯了下去,变形的脊椎和变缓的步伐是张岁月说明书!
敏子问:还走吗?
突然意识到,我急着长大的岁月,成了催敏子老的时间。
我决定,留在北京。
时间是场永远赢不了的游戏。前一秒,你还在嫌弃它的漫长;后一秒,像风吹过的沙城,了无痕迹!
从我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起,这个女人就在我身边。
不管我怎样发脾气,这个女人照样给我做一日三餐。
我的每首歌她都认真听过,随口就能哼出熟悉的旋律。
曾经的我以为她不会离开,等我攒够钱买一辆舒服的小轿车,带着她去欣赏她年轻时没机会看的风景。
可终究,没了时间!
这个女人就是我妈——敏子!


沿途 / Fitlea

一路上有你
文 / 大冰 作家 民谣歌手 主持人 @大冰
一般来说,孩子就是孩子,爸爸就是爸爸。
爸爸陪着孩子长大。
稍等,你真以为你爸爸是爸爸啊,或许他也是个孩子。
他和你一样,也需要长大。
或许你这条小生命的存在,意义非常重大:你给了他一个机会,帮他长大。
这篇文章讲了一对父子间的琐事,挺好玩儿的。
70后的父亲,90后的儿子,他们陪伴着对方一起长大。
我没指望靠这篇文章让你醍醐灌顶,或激发你的孺慕之心。
你就当是睡前故事看着玩儿吧,看看个中是否也有你爸爸的影子,或者你自己将来的影子。
1
圣谚90后,国民校草,长得酷似言承旭,但比言承旭结实,有八块腹肌,帅得一逼。这孩子成绩很好,性格极好,温文尔雅暖男一枚,喜欢笑,笑起来天都放晴了。
总之,传说中的好孩子。
我去台北小住,他爸爸阿宏请我吃牛肉面,他带着小女朋友来蹭饭,一见面就张开双臂拥抱我,笑嘻嘻地说:大冰数熟……
熟什么熟?我是块儿牛肉还是根关东煮?
我说:哎哎哎别乱喊,我虽然和你老爸兄弟相称,但貌似也没那么老吧,叔叔二字打死不敢当。你敢再喊我“叔叔”,我立马喊你声“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