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身处何方,每年一条的短信,她从未间断。
很多个大年初一,我收到那条四个字后,都想回复一条长长的短信……可最终都只回复四个字了事:
乖,摸摸头。
敏敏,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你喊我哥,喊了十一年。可一直以来我都明白,那些年不是我在罩住你,而是你在心疼我。
有些话,年轻的时候羞于启齿,等到想说的时候,已是人近中年,且远隔万重山水。
我有过许多女朋友,每一个都比你胸大比你腿长,可没有一个能煮出你那样的面来,又烫又香的西红柿鸡蛋面,烫得人眼泪噼里啪啦往碗里掉。
真想再吃一次哦。
今宵除夕,再过几个小时就能收到你的新年短信了,此时我在云南丽江,有酒有琴有满屋子的江湖老友。你呢?杂草一样的你,现在摇曳在何方?
好好的哦。
乖,摸摸头。

九月十三
文 / 七堇年 作家 @七堇年
今天是9月13号吗?
……是啊,怎么了?
八年了吧,得有。
什么八年?
我俩认识八年了——2005年9月13号到今天,刚好八年了。
嗯。
我们走错了路,在北京的三环上瞎绕着。夜色很深,老孙困了,一呵欠就是一汪眼泪花儿。当我说完这是相识第八年之后,我们更沉默了。车内狭小的空间里,空气凝固起来,我们像两只弱小的昆虫,突然被困成了一块琥珀。
八年,抗战都结束了。
我很希望打破这寂静,说点儿什么,就没头没脑扯了这么一句,却像根钝得不成样子的针,没能刺破这一层沉默。
怎么办?我想上厕所了,老孙说。
刚才怎么不上?现在这哪儿有啊,只能你把我送到酒店了再去大堂上吧。
还有多远?
估计快了吧,你到前面掉头,然后别上桥,就走辅道,再往前一段,拐弯就到了。
气氛舒缓了下来,往事们却纷纷站起了身,一眼望过去,如同人头攒动的操场,凌乱,拥挤。
2005年那会儿,我的日子还像清澈的溪水,叮叮咚咚地流着。到如今,已经成了浑浊的河,许多事已被囫囵席卷而去。
我望着他的侧脸,问,你后来还回过天津么?
好像回过一次,也就那一次。
去了尖山吗?
他一笑,说,早没了吧……那地方。
尖山是过去天津一个卖便宜货的地方。那一带全是小商贩们租住的破烂旧楼,吃的用的什么都有,摊位像满口龅牙,参差不齐地挤着,人们摩肩接踵,三教九流。“屌丝”这个词在当时还没有,网购也还没成气候,所以我还特拿去尖山引以为豪。
他比我高两届,天津已混熟了。也许是为了逃避对大学生活的失望,我疯狂逃课,经常和他在城市里东游西荡,吃喝玩乐,自诩上得了友谊商场,下得了尖山市场。
当然,如青春年华中所有转瞬即逝的好日子一样,我们并没能走多久。
后来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有个晚上和朋友一起去油麻地夜市。正坐在地摊上吃扇贝什么的,脚下爬来了一只小强,探头探脑,吓得我心跳骤停,扔下一桌菜就要逃。朋友特淡定,她提着筷子夹着菜依然往嘴里送,说了一句,做人就要能屈能伸,上得了海港城,下得了油麻地。那一刻我哭笑不得,却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天津,有关那座城市的一切应声跃入脑海,在那个夜晚,像绳子似的把我捆了个严实。
经常能听到别人说,在一起五六年——分了;在一起八九年,十几二十年——离了。我就在想,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又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之后,还是分开了?
我不知道答案,因为我从来没能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一点,最多只能算是个半年抛、年抛型吧。
老孙家境比较好,可我知道他的钱也不是自己挣的,花父母的算什么英雄,所以我不想让他破费。老孙性格好,总是由着我,陪我逛逛尖山之类的破地方,每个周末就是吃一肚子垃圾食品,扛一袋子地摊货,吭哧吭哧挤两小时公交回宿舍。
钱是没花几个,但若要说岁月如金,那我这辈子再没有比那时候更挥金如土的日子了。
其实我还是想过,两人在一起要上进,要互补的,不然没有未来。我们说好了毕业后要一起去美国读研,说好了现在起就要好好学英语,他基础差,刚好先毕业,可以补补英语,等我毕业。想法都是好的,可实际上,在一起的时间全都浪费在看碟片、玩儿、吃东西上了——忘了说,“吃货”这个词儿,在当时也还没有。
而这样的后果就是:老孙考英语四级,考了两次都没及格。因为买的答案不够贵,都是假的。到了大四毕业前最后一次机会,考试不过毕不了业,他铁了心下了血本,花四千买了枪手,外加一套设备,非过不可。
考试那天,我一早混进他宿舍去,帮他穿设备。那是一套利用人体为导体,为无线耳机供电,连上手机,用电话听答案的系统。我按照说明书,帮他把浑身上下的各种导线粘好,捆得像自杀式炸弹袭击者似的,然后外面再穿上衣服,插好手机,连上耳机,测试了半天,确认无误之后,他就悲壮地赴考场了。出门时,他还把我反锁在了寝室里,外面打不开。说怕有宿管来查,看到一女生在里面鬼鬼祟祟,就说不清了。要知道他还分别给了每个室友封口费,不告发这事儿。
那个上午我就被困在他的寝室里,这边厢接收枪手发来的答案,那边厢再用寝室座机打电话一道一道念给他听。他咳嗽就是没听清,不吭声就是继续往下念。
那时候的黑白诺基亚声音挺大的,电话那头隐约传来整个考场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当然时不时也有他的,我就重新念一遍,确认他都听到了,再继续往下。大概是两个多小时之后,估计终于交卷了,我才挂了电话,叹了一口气,抬头看窗外的天。那是北方冬天的日头,混混沌沌的大白亮。我就盯着那一口天,想,这扶不起的刘阿斗啊,家里再好,顶个屁用。
又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死一般冷清的寝室楼里渐渐有了人声,走廊里的脚步声逐渐密集,终于有人开门了。他考完试回来了,我问他怎么样,他说还行,这次肯定过。然后我们就又没心没肺地出去逛了,玩了玩游戏,看了看电影,又去尖山吃了狼牙土豆、麻辣烫之类,买了一堆没用的小东小西,昏昏沉沉混完一天,再疲沓地回来,腰酸腿软,就像以前的每个周末那样。
回去的路上,我特别不开心。彻头彻尾的昏闷、无聊、失落、迷茫,像脏玻璃上的一层厚厚雾气,叫你看不见未来。
这可是在青春年华啊。
回学校的路程很远,我坐在出租车上,靠着他的肩膀,不知不觉睡过去了。我是个睡眠极差的人,连躺在床上都睡不好,更别说什么在课堂里、车上、飞机上……那种瞌睡我从来都无福享受。但那个下午是我记忆中唯一一次,靠在一个人的肩上,在车里,睡得像猪。
该下车了,他轻轻地叫醒我,我还在梦里,迷迷糊糊下了车,过了好久才清醒过来。他就一声不吭拿着我们的大包小包,在前面老老实实一步步走着。我看着他背影,想起刚才的那一觉,就跟自己说,该是一个多么让人信任、多么暖心的人,才能让我在车上都能睡死过去啊。
老孙的四级总算是过了,也毕业回了河北的家里。可是他家里管得太严,父母压根不让他出来,要在本地给他安排一个稳稳当当的工作,然后房子车子都是现成的,再相个亲,跟着就该结婚生子……总之就是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标配人生。他连我的生日,一个半小时的车程,都没法出家门,到天津来一趟。
忘了是二十二岁还是二十三岁生日,我上完课,也懒得动,没精打采地一个人蹲在寝室里看电影。我就想啊,他家里这么严,他这么大个人了,连出门的自由都没有,我俩在一起也只是浪费时间,都这么不上进,英语连个四级都过不了,还谈什么一起出国,谈什么未来。你家有钱,你不努力都能活得这么好,我没这么好的命啊。我拼死了才能得到的东西,你轻轻松松与生俱来,什么风雨都有父母替你挡。我倒是也想指望你啊,可你这是能让人指望的样子么?算了,还不如各走各路,我没那么好的命,耽误不起,还得奋斗呢。
话说回来,当时也没有“女汉纸”这个词儿,所以我还对分手的决定引以为豪。闺密说,见过嫌没钱分手的,没见过嫌有钱而分手的。
做决定之前,我去了一趟他老家见他。他还蒙在鼓里,兴冲冲地告诉我,已经在北京的新东方报了名了,要学托福,学GRE……这样才有正当理由不在家里住,他家人也管不住他了,到时候他会经常来找我……
我一时于心不忍,分手的话也没说出来。见完了面之后,回去想半天,还是发了一条短信给他,台词老套到俗:我们分手吧,我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了。
若说辞职有裸辞一说,那我这分手也是裸分的。其实我想说的是:一个人在没有成为最好的自己之前,也不配拥有最好的对方。但当时也是一塌糊涂的我,有什么资格说这样的话。
如我所料,分手说出来,他也没闹,也没挽留,就像一刀捅进棉花里,没有痕迹,没有声音,连刀子都陷进去不见了。
他只是在最后一次约我见面的时候,带了一大箱子东西,在滨江道的星巴克里面,把所有有关我记忆的东西,全都还给了我。包括七个笔记本,里面抄满了从我们认识第一天起,所有的短信记录。一笔一笔,一个字一个字。
他说,我也没你那么会写,我写不出来,只能都抄下来了。
我看着那一箱子的时光,头一次真真切切感到了什么叫“头晕目眩”。而他的那种平静,让我后知后觉,其实我还是希望他挽留我的。但我明白,从我说分手起,我就再也挽不回他了。
失去一个人并不难受,难受的是无可挽回。
我后来才知道,分手之后,他痛苦得大病一场,抑郁且终日不食,瘦了十斤。他爸妈吓疯了,带他去欧洲旅行散心,转了一大圈回来之后,再也不干涉他自由,由着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他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从一个家门都出不了的家伙,变得能一个人独自开车从河北到安徽,去见一个相好的妹子。
我知道了之后,真是气坏了。打个比方,就像你买的股票越跌越凶,苦苦捏了两年都没舍得割肉贱卖,最后终于判断没有看涨的可能,三思而弃。结果一出手,转天股价就反弹上天。
让我气坏了的还在后头。他开始痛定思痛,发奋图强,从一个四级都过不了的水平开始学英语,花了快两年,总共考了六次托福、四次GRE,终于被纽约的学校录取,并拿到了签证,在我刚好快毕业的时候,去了美国。
嚷嚷半天,结果去成美国的是人家。
他走之前,我有天手贱,回到他的博客去看,有一则写的是:走得够远,已经忘记当初是为什么出发。沉甸甸的时间与辛劳,喜泪参半。那个博客里写满了他这两年的时间如何度过。我一边看,一边掉泪,想了许多的如果,最终都只有但是。
真的憋不住了,你等等啊,我靠个边尿尿一下。老孙说。
我把脸对着窗外,车里放的是杂七杂八的交通广播,可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回忆如山,重得我抬不起头。要不是他说要尿尿,我都不知道怎么让当时的心情收场。八年了,覆水为什么难收,说白了,因为干都干了。
他把车子靠边,打开车门,两步跑到角落里,对着墙解决。等他回到车上来的时候,他开出了两步,眼睛瞟后视镜的时候,才看到我的脸,吓得他一脚刹车,问,你怎么啦?
我心一横,想着,反正脸都丢尽了,也不怕再丢一层,豁出去了。
于是我就着两管鼻涕加两窟窿眼泪水儿,跟他说,老孙,这一趟来北京出差,本来没想见你的,事情太多。但今晚的安排临时有变,就空出来了,我就突然想来见见你。我也没有想到你会回我的短信。
我们认识有八年了,有时候真的是非常想你。现在我的生活挺整齐的,也安静。早睡早起,在家里赶稿子。有时候夜里气氛到了,会想起好多以前的事儿。说是突然想见你,其实也不是平白无故的。前几天,我又回到了你最老的那个博客去看了看,觉得时间真快……别的没什么了,我只是想和你说一件小事。你当然不记得了,但每次我想起你来,就想起那一件小事。就是我们分手之前,有一次我们打车从滨江道回学校。那出租车上,我居然靠着你肩膀睡着了,还睡得特别死,都做梦了,该下车了都不知道。这种事从前没有过,以后也没有过。一辈子能遇到过这么一个让你安心的、在车上靠着就能睡着的人,挺值得的。
回想从前那会儿,我真是够一塌糊涂的啊。实在是不好意思啊,见笑了。经过这些年,现在我觉得一切都变好很多,大约是我最好的时候了……你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变得更好了。
……
你别送了,我下车了。前面就是酒店了,下次来北京再见。
他沉默不作声,也没有看我。
我觉得再多一秒都待不下去了,打开车门下了车。身后没有声音,过了一阵,响起了车子开动的声音。我没敢回头,脚步停了一下,努力分辨声音的来去。然后我终于确认,他的车子已经渐渐驶离了。那一瞬间我伤感极了,却又如释重负。没有什么偶像剧里的谁飞奔追上谁,大雨里拥吻。那是一个平静得连风都没有的夜晚,街上没有人。
而那一条没有风、没有人的街,就像我们如今的心。它曾经人来人往过,热闹过,可是每当夜晚来临,它却只是独自卧在黑暗里,静静地想,什么时候,只要有一盏路灯亮,一盏,就好了。

德州扑克
文 / 颜茹玉 90后写作者 @silver是水果味儿的
W市是一个骨子里带着赌性的城市,跟大多数沿海城市一样,每当夜晚降临,从电话里一嗓子“三差一喂你来不来”开始,哗啦啦,哗啦啦,在夜晚涨潮,又在清晨销声匿迹。我小时候的数学都是在牌桌上学会的,两个二万就是四,四筒加三条等于七。二的次方更是烂熟于心,两个四个八个,十六,三十二,六十四,一百二十八,两百五十六,金顶!给钱给钱!
赌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它和占便宜、要面子、不认命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拧成一股叫做豁出去的精神。这是一个赌局上的故事,这里有人赢了钱,有人输了一生。
故事起始在我大二的时候,那时候全寝室的人都在疯了一样找兼职。两个姑娘结伴去了超市卖红酒,还有一个在学校食堂当帮工。实习女大学生真是世界上最廉价的工种了,一个小时付给她们六七块钱,外加上很多很多“老娘终于能挣钱了”的自豪感。其实越大的公司,底层越便宜,但大学生们还是拼命地往五百强里挤,工作那个卖力啊,就好像肯德基里有自己的股份一样。
那时候我在帮一些公司做广告设计,当然也是廉价而自豪的那一种。我的上级是设计公司的一个小经理,经理的签名总是不断变化着各种数字组合,像某个特务机关。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问了经理,这是什么啊。
经理说这是打开梦想之门的密码,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买的双色球。
我问他,那你赢过吗?他说这买的是一种信念,中个几百几千的根本不足挂齿。我的 QQ 延迟,点了重发,结果把上一句又发了一次,却收到了几个有点窘迫的字——还没有啦。
还没有,这语气就像是在等着一班一定会来的公交车。我常觉得赌博和爱情很像,来过很多班,带走过很多人,可你还在那里。这一班车方向是对的,可人有些挤。这一班终于有了空位,却没有开空调。赌徒们从不会就此罢休,因为更好的人还没有来,更大的奖池还没有来。
一次校园活动的宣传加急,晚上要海报,接到经理电话要我把打印好的招贴送到他在的地方。于是我照着经理说的地址,找到了这个大三居的地下赌局室。清清爽爽的大客厅,饮料和零食都是免费供应的。
经理在桌上打牌,让我把东西放在沙发上就成。赌局老板走过来跟我说,你们老大今天手气不好,打红眼了,要不你帮他摸一把吧。赌局老板看着很年轻,不到三十的样子。大家起哄,经理也就顺势答应让我看了底牌,J 和 10 的同花,他说你扔多少就多少吧。我看了看面前筹码,大概一千多点吧,于是仗着点 QQ 游戏的经验,哗就给他全推了。同桌的玩家都弃了牌,于是经理收了一桌的底子,八十五块,那是我赢的第一笔钱。
赌局老板看了我一眼笑了,说小姑娘胆子挺大的啊。我准备走的时候,刚刚坐在一边没说话的老板女朋友,过来说这场子刚开,问我有没有兴趣来做荷官,收入按小费计,管饭,包住宿。我有些蒙圈,便随口问一个小时多少钱。她顿了顿,说一个月五位数没问题。
“啥时候来上班?”
“明天。”
就这样我愉快地当上了荷官。这是个很简单的工作,发牌,点筹码,清桌。
我每天下午五点上班,凌晨两点左右收场。中途会和老板换班,给客人们煮点饺子、下点热汤面什么的当夜宵。一桌最多十个人玩,每晚小费维持在一千左右。
我就住在三居室的沙发上。还养了一条金毛,叫小七,每天下班我就牵着它下楼遛弯到小区门口的银行,把当天的收入都存起来。我和我的狗每天都过得很舒服,白天看看书,回学校上两趟专业课,其余的时间我俩都在睡觉。
这里的赌局不算大,输赢也就是几千,客人也基本固定在那二三十个人里。
大家都说德州扑克玩的不是自己手上的那两张牌,而是对方的底牌和自己的表情,玩的是人和命运。
今天要讲的故事男主角是个长相介于火枫和尹相杰之间的中年男人,我叫他大胡子老头,四五十岁的样子,简称老胡吧。老胡还有个长得很像他的儿子,也常来我们场子,就简称老胡儿子吧。
老胡儿子是学法律的,跟我一般大,有时候来早了就捧着一本国际刑法的书在牌桌上看。我们老板是个没什么幽默感又喜欢逗乐的人,每次碰到老胡儿子在看书,总是忧心忡忡地问我,他输多了钱会不会告我们啊。有天我实在不耐烦了,说:老板,他要举报你还需要看这玩意儿吗?少儿识数前两页学会就够用了。场子里人听见都笑了。老板一看被抢了风头,心急如焚又想不到更机智的回答,于是酝酿了半天憋出一句,我看你今天小费只要第一页就够用了。
老胡是个小图书出版公司的老板,属于盲目自信型的保守玩家,不管赢多赢少都会固定给个小盲的钱数当小费。老胡喜欢说教,每次赢一把牌,都要讲上五分钟他分析对手牌的心路历程。德州扑克的玩家是鲜会亮底牌的,因为怕对手看透玩法,除非是为了塑造形象。可是老胡的对手常常会受不了他的解说,气得从牌堆里翻出自己的手牌,摔到桌上证明他是瞎扯。这时候老胡就会面不改色地接着说:对啊,这就是我正准备讲的第二种情况了。所以后来大家就常常抬杠让老胡先讲第二种,老胡就说麦当劳第二杯还半价呢,你能只买第二杯吗。
老胡总带着一个女人在一起,大家都叫她玛丽姐,看着比我大不了几岁,气场很强,也漂亮。从老胡在桌上的絮叨里,知道他们在澳门住了一年半刚回来。老胡每天在赌场玩牌,玛丽轮班发牌,下班之后两个人就去隔壁场子一起玩。
玛丽很专业,有时候池底有边池的时候,三四家一起,我就常算不清钱数,她扫一眼筹码就能告诉我谁该分多少。他们一家三口时常会在牌桌上碰见,玛丽看起来很怕老胡,常常几十块的跟注也要看老胡的脸色,老胡儿子也直呼其名叫玛丽。一开始我们都心照不宣地认定玛丽是小三,所以聊天什么的都很避讳。
后来有一次和老胡儿子聊天的时候问起来,他很自然地说:“玛丽和我爸结婚了啊。”我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听他接着说。
“玛丽是室友介绍给我的女朋友,比我大一岁”,“黑龙江大学的”, “高考五百五十多分”,“没看上我,黄了”,“我介绍给我爸的”,“结婚两年了”,“儿子都三岁了啊”,“扔在玛丽的东北老家养”,“一开始都没想领证”,“还是我劝他俩去办的”,还说“毕竟对我弟弟也有个交代”。
这一通下来,我心里像是一口倒了十包跳跳糖那么噼里啪啦的。正在喝水的老板听到结婚两年、儿子三岁了那会儿就呛着了,之后就一直在咳嗽,分不清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在场的都面面相觑了,眼神里的信息量已经超过了表情能容纳的限度。老胡儿子似乎很满意他讲出这番话带来的效果,又若无其事地看起了他的国际刑法。
那天晚上的牌局玛丽姐也来了,我们大家似乎一整晚看她的表情都不太自然。中途她起身去阳台透气的时候看到了小七,然后很兴奋地把小七牵进屋,到我身边问我多少钱买的,我愣了一下说几百块吧。然后她惊喜地跑到老胡身边,用甜得发腻的声音说,老公我也想养一只金毛啦,才三百块呢,好不好嘛。老胡忙着打牌,眼皮也不抬地应付着说行行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对于男人来说就是一边玩去的意思了,她却亲了老胡一口说就知道你最好了,然后乐颠颠地把小七牵回阳台。当时我心里就犯嘀咕,果然这样的女人才能傍到有钱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