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当时最喜欢的偶像是孙燕姿,听孙燕姿的歌也自然而然成了他最大的爱好。所以,他首先尝试的就是音乐之路。学音乐的第一堂课就是五线谱,do re mi fa so la si被老师用简谱标上了1234567。之后的整节课里,瘦肉深深地陷入了数字漩涡里,当他还没算清楚某小结的简谱3356722是十万还是百万的时候,老师已经在黑板上画起了小蝌蚪。
在坚持了三堂音乐课之后,瘦肉就一个华丽的转身,奔跑在了球场上。好景不长,由于瘦肉从小营养不良,导致骨骼发育不健全,教练正式宣布他无法在体育的康庄大路上继续走下去了!
本以为上帝为他开了三扇门,谁知又毫不留情地堵上了两扇。在走投无路下,瘦肉选择了自己从没接触过的美术。但正因为学了三年美术,瘦肉以艺术生的身份考上了大学。
多年以后,我问他:“你不喜欢画画又没有天赋,是怎么通过美术考试的?”他答:“因为画画的时候可以一边画一边听孙燕姿的歌啊。”
当他得知自己考上大学的时候,无比兴奋。但有选择恐惧症的他又陷入了一个难题,重庆、广州、上海,到底去哪个地方好呢?三个学校都在大城市,都是瘦肉没去过且向往的地方。当他站在人生的分岔路口时,他的偶像替他做出了选择。
据说那年十月孙燕姿要在上海开演唱会。瘦肉心想,如果选上海的大学,那不就可以省去一笔看演唱会的路费了么。就因为这样,瘦肉在这三个城市当中选择了——上海!
上海这座大城市,瘦肉只在从火车站到学校的大巴上感受了一下,就急于开始赚演唱会门票钱了。他穿梭于学校各个宣传栏,找了一份对大学生来说最没有文化底蕴的工作:送水工。给学校包括附近的居民楼送桶装水,送一桶三块五。那时候的水站不像现在会给员工配个三轮电瓶车,一拉好几桶。兼职员工需要把水绑在自己的自行车上,一次只能拉一桶。瘦肉每天哼着歌,骑着从同学那借来的自行车。上班第一个月,就成了水站的送水标兵。第二个月,他就辞职了,因为他已经赚到了八百多块门票钱。看完演唱会,爽完。瘦肉才开始摸索自己的未来之路。
大学本科期间,瘦肉读的是动漫设计专业,他并不喜欢。但和大部分学生一样,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考大学只是一个目标,考上了也不知道干嘛。由于生活所迫,四年学杂费必须自理,他尽可能地做了各种兼职。发传单、销售服装、户外拓展教练、群众演员、舞蹈演员、调音师、舞台灯光师、舞厅DJ等等。我很奇怪他一个乡下来的孩子,怎么会做这么多看起来挺时尚的工作?他说:其实我也不专业,就是感觉还可以,关键都是靠关系。我更奇怪了,他家里哪来的关系?
其实他的关系都是自己打下来的,而且都很铁。说起这方面,我发现瘦肉是个挺没安全感的人。他老家的家族小,小时候会受到一些大家族的欺负。大家族兄弟多,所以他就希望长大了也要交好多好多兄弟,这样就没人敢欺负他们了。其实后来也没人欺负他家了,但他喜欢交朋友和重兄弟情谊的这种习惯是改不了了。兄弟越多,他越感到安全。还好他交的也不是什么狐朋狗友,都是好人。
本科四年下来,朋友交了不少,自己的理想却还没找到。于是瘦肉又申请了保送研究生(至于他这种人为什么能保送研究生,又是另一段故事了),继续摸索他的理想。一次瘦肉和学弟们喝酒时,突然决定拍电影来记录大学这段迷茫的状态。拍电影这个事,完全是借着酒劲,真正要实施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从何下手。于是瘦肉就跑到图书馆,借了一本叫《拍电影》的书。复印了好几套,发给他的兄弟们,按照书上的步骤,一步一步实施开来。该写剧本了,就开剧作大会;该找演员了,就通过学生会的关系在校园里搭台招人;该拍摄了,就借机器开拍。把那本书当字典,现学现拍。电影陆陆续续制作了一年,一共花了一万五,是大家凑的份子钱。书上又说,要发行,要放映,要宣传。但是兄弟们一年下来都穷酸了,哪里还有钱。瘦肉又从校外朋友那拉了不要回报的赞助,刻录了一堆有包装的盗版DVD,在兄弟们毕业之前搞了一场隆重的首映式。什么海报啦、签名墙啦、红地毯啦、酒会啦,竟然还有电视台采访。搞得像模像样,两个场地同时放映,请了所有人来看,据说爆满。
嗨完以后,瘦肉的兄弟们毕了业,他则选择辍学来结束硕士生涯。瘦肉说,他已经找到理想:做导演,拍好电影。我问:为什么?他说:这部拍得不行,得拍好的。但我觉得,是因为剧组里人多,能让他和兄弟们在一起。
除了兄弟多以外,瘦肉的另一大特点就是特别孝顺。毕业以后,无论每个月能赚多少钱,都会给家里人寄上5000块。雷打不动,风雨无阻。如果遇到没活干的时候,他就会先问朋友借钱,等下个月钱多的时候再还上。对于5000块的事,我也表示怀疑过,一个大学毕业生能拿到每月5000的工资已经是非常牛逼的事了,他哪里来的本事,一个自由职业的人不但每个月给家里寄钱,还要管自己的温饱和食宿。对于这个疑问,他的回答干脆利落:“一,本人略有才;二,我很拼搏;三,我很节省;四,我做事靠谱;五,够狠义气兄弟多。”
我和瘦肉读同一所大学,我学的是编导专业,拍电影我们比较沾边,所以他们的事我也略有耳闻,但却从来没在校园里见过瘦肉。我们是在新疆旅行的时候好上的,在那两个礼拜的旅途中,发生了三件事:
1、在帕米尔高原看冰川的时候,瘦肉说他鞋子不好,爬山不方便。于是在几千米的海拔上他一直赤着脚,事后我问他脚没事吧,他答:没事,我脚皮厚。
2、在从喀什去巴音布鲁克的路上,车开到一半,瘦肉说他尿急叫了停车。下车后,他没有随意选择在路边,而是蹭蹭蹭飞快地爬到了路边一个小山坡上,对着一大片草原解手。我在车里望着他的背影,突然看到草原上出现了一道彩虹。
3、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因为干燥和沙尘我不停地挖鼻屎。瘦肉直视了我好几分钟我才反应过来,当时我一阵尴尬,没想到他笑着拍拍我的肩说:“没事儿,挺美。”
经历了这三件事后,我爱上了他。

我的女朋友
文/瘦肉 @瘦肉恰嘛 独立导演
我和猫力都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老校区的学生,她在传播学院,对面就是我在读的设计学院。她比我小两届,是传播学院出了名的美女。我虽然不是帅哥,但因为兄弟多,在我们学院也算个人物。遗憾的是,我们从来没有在各自读大学的时候碰到过对方。
和她牵手,虽然称不上意外,但也绝对莫名其妙。
那年初春,我正苦苦思索着要如何写出一个好剧本。毕竟我也是门外汉,这方面总觉得无从下手。晚上梦到一个学弟介绍了一个学编剧的女同学给我,拯救我这个门外汉于水火之中。醒来后立马就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是不是认识一个在传播学院学编剧的?他想了一下,说好像是有一个。隔天就帮我约好了,在上海电视台外面的一家咖啡馆碰面。学弟没来,因为他跟这位女同学也不是很熟。
来的人叫大大,正在电视台实习。迎面走来的时候,我特地观察了一下,也不是很大。然后我就一本正经地向她请教起了关于编剧的专业知识。聊到一半,大大接了一个电话,说她闺蜜正好过来找她,也是她们学院的,问能不能一起聊。十分钟后,就来了个风风火火的美女(嗯,她才真的叫大)。一来就喊饿,边玩手机边叫了份猪排饭,还抽空自我介绍了一下。这个美女就是猫力。
我和猫力并没有狗血地一见钟情,一来因为我的长相并不适合这种情节,二来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也并不算好。
她的外表没有惊艳到我,长着一副哗众取宠的样子,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原本我和大大在剧本的话题上聊得甚欢(虽然现在回想起来,聊的也都是狗屁),猫力一出现就完全打乱了我们的拍子。她整个人的状态显得很急促,边吃饭边玩手机,又经常在我们聊天的时候把话题扯远,本想让她一起加入讨论,但她又经常思维不集中。没办法,我只能默默地关掉话题,叫了杯酒,正常地社交起来。在聊天的过程中,我对她的大概了解是:应届毕业生。作为一个编导系的学生,并不专业,不过想法倒是精灵鬼马,口味独特,心地也不错,正在尝试的一个工作是教智力障碍人士做手工,再拿手工品去义卖。不得不说,不干正经事的时候,猫力还是挺好玩的,在花瓶当中属于有插花的那一种——并非没料。
五个月之后,我们竟然走到一起了。这事谁也没料到,除了大大,这个一见面就警告我们不能搞上的人。大大说,以前每一个她介绍给猫力的男人,都会自投罗网惨遭其毒手,最终遍体鳞伤。我觉得她简直莫名其妙,因为当时我的心思根本不在这,而且还未脱离上一段恋情的创伤。可是大大坚持己见,反复强调,最终导致这次谈话匆忙结束。可惜,我们都已经不小心相互留了电话号码。
大大在电视台的实习很忙,以至于每次约她们出来聊剧本,只能约到猫力。后来干脆先约猫力,再问大大有没有时间。再后来,就只约猫力了。
在剧本这个事情上,由于她的天马行空,她的不认真,再加上我的不专业,我们根本就聊不出什么靠谱的东西,还一直以寻找灵感为由,相约去参加电子音乐节,去酒吧听即兴的乐队演出。我们无话不谈,反正不熟,都觉得没有谁会对谁说的话认真。那种状态不是暧昧,也没有产生什么情愫,只是各自打发空虚,见面时没话找话,以免冷场。但两人关系显然近了一步,成了朋友。那时如果谈了,也没什么,谈恋爱而已,又不干嘛。不过大家都懒,没人愿意付出感情。
那年夏天,猫力要去新疆。在她出发前几天,新疆发生了恐怖袭击事件,吓退了即将同行的男性旅伴。于是她到处征集男性旅伴同行。当时我在青海即将拍完一个片子,得知此事,一下子英雄气概飙高,觉得之前那些男性旅伴弱爆了,太不讲义气了,于是自告奋勇地要直接从青海过去。青海的片子一拍完,我就背了个包,气势汹汹地去买机票,结果当天的机票都没了。
为了能比猫力早一点到达新疆喀什,我赶紧从西宁坐大巴到甘肃兰州,准备买火车票去新疆,但也没有当天的票。在兰州火车站晃悠了一个小时,找了各种票贩子,连站票都没有,不过还是打听到有一趟长途大巴,开24小时能到乌鲁木齐。
算一下时间,比猫力晚到半天,不过也没办法。想到那遥远的乌鲁木齐还有一位姑娘等着我去拯救,瞬间我又跑到长途汽车站,买票上车,售票员当时确实说24小时就能到,等车子晃晃悠悠开了一段,我向司机多问了一句,结果他告诉我要36小时!
从兰州到乌鲁木齐的长途大巴也不是卧铺,座位又特别挤,车里坐满了各色人物。满脸横肉的大胡子眼神凶狠,年轻女孩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壮汉们的山寨手机放声高歌、老农抱着的鸡鸭在扑腾。我躲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由于腿长,坐下来膝关节已经顶到了前座,一名发育良好的男孩在我身边打呼噜,飘来阵阵口臭味,睡到情意浓浓时,竟然默默地靠在了我肩膀上。
别说36个小时,6小时我就受不了了。在这种情况下,猫力已经不是一个具象的人了,我都忘了她长什么样子,像是一团雾,一片云,让我觉得我一到新疆就能飘在当中。后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看了一下时间,出发到现在才过了12个小时,腿都肿了。看车子停着,我决定下车活动活动,顺便撒泡尿。
车子停在公路旁,周围是荒芜的戈壁滩,一眼望不到头。我看很多乘客都下车乱晃,问了一下,汽车抛锚了,正在等下一班车带零件来维修。这一等又是3个小时。一个小煤矿的老板终于按捺不住,通过强大的人际关系,在当地调了一辆出租车,我好话说尽,终于肯让我一同前往附近火车站,但有没有票还是个未知数。
出租车又开了3个小时,到了一个叫柳园的县城,而猫力这时已经在新疆喀什了。我赶到售票窗口,运气很好地买到一张卧铺,上车后补了个觉,第二天一早终于到了乌鲁木齐。在机场等了半天,中午又飞到喀什。
这一路风尘滚滚,我像一个参加真人秀节目的选手,突破各种难题,终于做完最后一个任务,要冲刺到终点领大奖了。
出现在猫力面前时,我的背包左边挂着一个破旧的搪瓷杯,右边挂了几个衣架和拖鞋,由于之前在青海暴晒,我的脸正在蜕皮,黑得跟非洲难民似的。不过情绪反而显得淡定随意,因为我发现,她的身边除了一名女伴,还跟着两名男士。一个是送猫力的女伴去机场时见到猫力,当场买了机票过来的官二代。还有一个跟我一样是她征集的男性旅伴,是个富二代。
怎么办?节目到了最后,突然又空降了两名嘉宾选手。难道我见到她有男伴相随,就安心地回去?不,在这种情况下,根本由不得我深思熟虑,48小时的舟车劳顿和逆境求生的本能催出一股斗志,狮子座的霸气也让我觉得必须拿下猫力。
五天以后,这两名男士从一开始针锋相对,变成非常要好的朋友,然后提早结束旅程,肩并肩一起回到了上海。只剩下我、猫力和她的女伴在南疆爬雪山、穿沙漠、经历泥石流。我非常感谢这两名男士,因为他们在走之前还帮我们定了辆车。
这五天发生了什么我不细说,至于我和猫力为什么会在一起,应该是我霸气中的温柔打动了猫力,也可能因为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了一些少儿不宜的情节。此处省略一万字。
显然媒人大大的那条“每个她介绍给猫力的男人都会遍体鳞伤”定律并不适用于我。由于各自不服输的性格,我承认和猫力热恋的劲头过后有无数次争吵。恋爱中的男女总想改变对方,使他/她变成自己心中所想那样。我很庆幸我没有成功地让猫力变成自己当初心中所想的样子,因为那就意味着势必有一方要妥协,这是一个幼稚的想法。磨合之后,我们都变成了对方越来越喜欢的样子,谁也离不开谁。
曾经有人说,我和猫力把旅行当成生活,看不到我们的未来。但我觉得,看不到未来,意味着我们的未来有无限可能。

人生若只如初见
文/顾异 @顾异的
中介其实是个特别修身养性的工作。
每天有很大一部分工作内容就是等人。
等待的地点一般是大马路,公交站,小区门口,超市医院。
而且客户基本上都会迟到。
其过程可见无聊。
等候很简单。
相见很平淡。
桥段不浪漫。
人物太平凡。
我们时常正装革履在尘嚣繁杂中与陌生人相见。
因为人流密集的居民区里。
只有一身黑西装的傻逼才会那么显眼。
有一次。
我带看安发桥附近的房子。
跟客户约在下午五点半满汉楼门口见。
五点十分我到达指定地点。
去房主家踩了个点走了一遍路线。
然后回到满汉楼门口。
等到五点二十五。
客户没到。
打电话问:林哥,到哪了?
客户:不好意思,开会耽误了一会儿。晚点儿到。
挂了电话之后。
我给房主打了个电话解释了一下客户迟到原因。
然后靠在满汉楼门前的石狮子边开始演唱我的原创歌曲。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之歌》
歌词: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不守时的人都他妈是大傻逼。
旋律:
《祝你生日快乐》
因为旋律太短歌词太长曲风显得有点R&B。
唱到五点四十的时候。
客户还是没有到。
身后是满汉楼大饭店。
右边十米远是专跑大翻斗的公路桥。
前方三米远是尘土飞扬的人行道。
整体环境在夕阳的映照下令人格外闹心。
就在这样一个百无聊赖的时刻。
前方人行道上从视线左边向右运行的行人中出现了一个特别显眼的人。
身高一米八五左右。
肩宽腿长线条好。
腰窄身挺屁股翘。
走动时半侧面可看出脊柱曲度流畅。
腰椎骶骨和髂骨处的结构和肌肉附着恰到好处。
浅灰薄T恤。
黑色休闲裤。
外套理成围巾宽窄搭在插在裤袋里的左手手腕与皮带夹隙处。
走路姿势很自然。
面部结构类似宋承宪。
加上身高身材和气质。
在周围灰头土脸面目模糊的凡人衬托下。
显得格外超模。
我当时非常高兴。
混迹街头这么长时间。
头一回让我见着这种形象气质皆为上品的货色。
以后要是每次带看都有这种运气该多好。
在路边儿站多长时间都乐意。
我就这么觍着脸视线随着这哥们的步伐扫行。
感觉有点儿像祖玛。
帅哥就在我的扫射下从左后方不紧不慢地走来,经过我正前方。
在经过的一瞬间。
侧头看了我一眼。
然后过去了。
就这一眼。
我当时的脸不由自主地乐开了花。
然后无声地乐着目送帅哥的背影向右前方潇洒而去。
这次我的目光热点在对方人中处。
也就是人体中间位置。
走到人行道和立交桥下的路口红灯。
哥们停下了。
侧背对着我。
注视着前方车流。
往那一站。
腰线撩人。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喜欢红灯。
同时继续肆无忌惮地欣赏对方驻足在红灯下的人中。
随后。
帅哥拿出了手机按了两下,放到耳边。
然后。
我的手机响了。
车流行人中。
夕阳下站在路口拿着手机的帅哥。
和五米之外铃声骤然响起的我。
这个场景“嗡”的一声直接成了一张剧照。
整个空间构成颜色背景剧情感想全部凝滞在这一瞬。
这一瞬在我当时的大脑里蒙太奇地多角度切换了约有十秒钟电影时间。
我当时的想法就是……
我当时的想法已经不在我的语言表达范围内了。
我凝滞一秒恢复理智后。
举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
“五点半安发桥林”。
我接了:喂林哥,我就在满汉楼门口儿呢。
帅哥回头看着我笑了一下,收起电话转身朝着我走来。
面对这位帅哥逆光背对夕阳镶着金边向我走来的这个场景。
我当时就不会走道了。
我现在的想法是。
爱死这份工作了。
然后脸上僵笑着将视线一路拉近抬高直到对方走到我面前。
理智提醒我,应该说点啥调整一下心态。
然后我矜持了两秒,自以为很幽默地说:哪儿还用打电话呀。我穿这么明显你还看不出来吗?
帅哥向我身后示意了一下。
我回头一看。
身后满汉楼门前站了二十多个黑套装大堂服务员。
这不在这跟我扯犊子呢。
然后帅哥说:不好意思老妹儿,开会耽误了一会儿。等着急了吧?
我差点热泪盈眶。
妈的。
声音也这么好听。
还这么有礼貌。
等过这么多人。
就你一个道歉的。
我感动道:没事儿,才十分钟。在迟到界你算准时的。
帅哥很给面子地笑了一下。
然后俩人往房主家走。
一路上该了解的客户需求该问的套话儿我全给忘了。
光顾忙活着偷看人家。
特别自作多情地开始暗评。
穿着简单。材质不错。
加一分。
亚光皮鞋。不贼不亮。
加一分。
衬衫袖口干净。
加一分。
手表款式合我心意。
加一分。
手长得好看。
加一分。
不喷香水儿。
加一分。
上衣合身。不紧不肥。
加一分。
侧面好看。
加一分。
发型无功无过。
但是长得帅。
所以加一分。
目测26至30岁左右。
加一分。
不戴眼镜。
加一分。
不加班。
此条性质难辨。
但是身材好。
所以先加一分再说。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最后这位选手的综合得分是长得帅直接晋级。
然后我又开始自我反评。
高跟鞋。
穿对了。平常都是马丁靴。
紧身高腰半裙。
穿对了。平常都是黑牛仔裤。
花边领深V白衬衫。
穿对了。平常都是服务员白衬衫。领子飞得跟纸鹤似的。
齐腚长发。
披对了。因为皮套丢了。
机会难怪属于有准备的人。
我决定以后还得天天这么穿。
此时我简直喜不自胜。
一身性骚扰套装头一回有了用武之地。
只恨房主家离满汉楼太近。
我们很快走到楼下,按了门铃上楼。
我头一回在楼道里走在客户的身后。
因为上楼是一项非常凸显人中的运动。
只恨房主家住的是二楼。
上楼敲门。
业主是个大娘。
一开门特热情把我们让进去了。
大娘:哎呀这小伙长得真精神哈哈哈哈哈哈哈。
帅哥非常腼腆地道了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