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势渐小,几乎都听不到什么声音了。老吴给丁大师、我都续上茶,我们三个人盘腿坐在地上,时间久了,难免有些腿胀。老吴慢慢地开口:“丁大师,听到现在,也有些累了,你有没有一样的感觉啊?我还是有些疑点不太清楚,你呢?”
丁大师和我都坐直身体,听老吴继续说:“老鼠其实是个病人,病得一点也不比老丁轻,身体很虚,肠胃和胆囊都有问题,对了还有胰腺。他正验证了古话叫手无缚鸡之力。而且这个人,尽管偏执地喜欢画画和画画有关的一切事情,事后那些鸡零狗碎,可能真的是老鼠做的,但是他很虔诚地信奉着佛教,佛教最忌讳什么?杀生。这所房子里,有胆魄杀掉自己女人的,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平常就一直在教导学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先要有勇气举起屠刀,对么老丁?如果这么看,那么你的右手不方便,可能就不太成立了。我现在不知道,是你一开始就伪装成中风,为了让自己右手的画可以炒作到比较高的价位(这个事情,我们不是商量过么,在场的还有南京荣宝的经理),还是真的中风,后来慢慢康复好转。总之,我猜想,是你在那个晚上等自己太太夜归不归,盛怒之下,杀了她,老鼠,只是擦擦屁股的小角色而已。他是最喜欢你的学生啊,为了你肯做任何事情的。”
老丁的脸突然不再歪斜,他突然灵巧地伸出右手,点燃一根烟,灿烂地笑起来,左手敲敲我的肩膀,回答老吴:“你真是个怪物,告诉你吧,真相是这样的。”
阿小和阿小
文/蔡崇达 @蔡崇达 媒体人
1
阿小和阿小是两个人。
小学五年级前,我只认识一个阿小。他住在我家前的那座房子。
那是座标准的闽南的房子:左主房,右主房,中间一个天公厅——这是专门用以供奉神灵和祭祀的厅,闽南家家户户都供着一个神仙团,节日繁琐到似乎天天都在过。接着下来是左厢房、右厢房,中间一个天井。本应该接着连下来的,是左偏房、右偏房,中间一个后厅,他们家当时没能力一口建完,草草地在天井附近就收尾,把空出来的地,圈住了个小庭院,里面种了芭蕉树,养了一条黑色的土狗。
那是个海边典型的渔民家庭。他父亲从小捕鱼,大哥小学毕业后捕鱼,二哥小学后毕业后捕鱼。母亲则负责补网,还有到市场叫卖收获的海鲜。他当时还没小学毕业,不过他几次和我宣誓一样地说:我是绝对不会捕鱼的!
我喜欢他的母亲乌惜,每次和母亲去见她,就意味着家里难得要会有顿海鲜大餐。乌惜似乎从来只会乐呵呵地笑,而不懂得其他表情,每次看到我,都要找点小零食给我吃,过年过节找个理由就往我家送点小鱼虾。偶尔他的父亲和哥哥也会来逗我玩,甚至他家养的那条狗,我还没进巷子口,它就已经在那边摇着尾巴欢迎我。
但阿小,似乎总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不参与我们两家的交际。他很安静,这种安静却分明带着点高高在上的感觉,似乎永远在专注思考着什么。他唯一一次和我聊天,是听我母亲在和乌惜开心地说,我又考了年级第一。他招招手傲慢地把我叫过去,说,黑狗达,所以你要好好读书,离开这个小镇。
我当时还觉得小镇很大,没有离开的迫切感,但对他心里莫名一种佩服:一个能看不上小镇的人内心该是如何的宽广。然而他读书却并不好,这让他这种高傲的安静,被理所当然理解成一种孤僻。
孤僻的阿小,街坊开始这么叫他。
2
另一个阿小是搭着高级的小汽车抵达我的生活的。
还记得那个下午,一辆只在电视里看得到的小汽车突然出现在巷口那条土路上。巷子太窄了,车子进不来,来回倒腾的车,扬起呛人的烟尘。把围观的人,弄得灰头土脸。
我光着脚站在围观的人群里。那时候,白色的运动鞋,水手服样式的校服已经在小镇流行,但我习惯穿拖鞋的脚,却死活耐不住运动鞋里的憋闷和潮湿。老师说,不穿运动鞋就只能光脚来上课,学校禁止粗鲁的拖鞋。我干脆就把运动鞋往书包一装,无论下雨酷暑,永远一对赤脚。日子久了,脚底磨成厚厚一层皮,甚至踩到玻璃不会刺穿,开始骄傲地强迫同学叫我赤脚大仙。
然后这个阿小走下车了,他脚下是电视里小少爷穿的皮鞋,身上穿的是电视里小少爷穿的吊带裤,头上梳着电视里小少爷才梳的那种发型,皮肤白得像他身上的白色衬衫。
他长得一副小少爷该有的模样,白得发亮,瞬间让周围的一切都灰暗了。他是我东边邻居阿月家的侄子。父母到香港承包工程发了家,哥哥已经办好香港移民手续,接下来办他的,这中间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这时间里他就暂且借住在这里等。
香港阿小,街坊觉得这名字特别适合。仿佛香港才是他的姓氏。
香港阿小在这群野生的孩子的内心,造成了极大的触动。或许印第安人第一次看到欧洲人也是如此的心情。
从那天开始,他的家里总围着一群偷窥的孩子,这些孩子好奇他的一切:他说话老喜欢扬扬眉毛,他头发总梳成四六分的郭富城头,他喜欢吹口哨,还每天洗很多次澡。没过几天,这群老赤脚到处乱窜的小屁孩,个个说话也扬眉毛,头发也梳四六分,也开始吹口哨。竟然还有孩子偷窥他洗澡。阿月姨家稍微殷实点,在那片地区是唯一的两层楼。香港阿小每次换洗的白色的T恤和内裤就挂在楼顶迎风飘扬。那白色的衣物,雪白得太耀眼,似乎是文明的旗帜,傲慢地挺立在那边。对这些青春期的孩子,那衣物夹着莫名的荷尔蒙感。香港阿小来的第三天,有个小孩爬上电线杆就为了看一眼阿小最贴身的秘密,一不小心摔落下来。还好以前的土地都还是土地,而不是冷酷的水泥地。孩子磕出了伤痕,但不至于伤残。
这样的故事,小镇甚至羞于传播,大人们当作一切没发生。他们用假装没看见,或者不理解,继续守着风土的简单。
我其实内心已经认定自己不会喜欢这个阿小的。在邻居小孩共同组成的拖鞋军团里,我最会读书,也是最得长辈和同龄人关注的,阿小虽然也引起我的兴趣,但他夺走了原本属于我的许多目光,让我多少有点失落感。我假装漠视这一切,直到这一天,阿月姨来邀请我去和这个阿小玩。“你读书好,多带带他,别被那些野孩子带坏了。”我竟然掩饰不住地激动。
3
第一次的见面,有点狼狈。我手心全是汗,说话有点结巴。还好是他淡定。他身上有花露水的香味,穿着雪白雪白的T恤。
他笑出白白的牙齿,说:我叫阿小。听说你是这里最会读书的孩子?
我点头。
你比我大两岁?
我点头。
黑狗哥好!
回到家没多久,拖鞋军团的人早在等我,他们像堆苍蝇样聚拢来,叽叽喳喳地问询。我当时还假装深沉地说这小子很客气,不是简单人物。心里早生出了无比的好感。担心他一个人孤单,也担心他被小孩子带坏,亲戚给他配了两个保镖——他两个表弟,一高一矮,一瘦一胖。阿小对他们说话都是命令式:你们给我做什么去……
我不知道阿小是哪点喜欢我,第一次认识后,他就不断支使他的两个表弟轮流叫我。一会问:“一起玩弹珠?”要不“一起捉迷藏?”或者“一起玩飞行棋?”
拖鞋军团的人开始意识到可能失去我,他们看着阿小的表弟拜访我家,也派一个小孩,卡着同样的时间通知我。抉择的时间到了。
我犹犹豫豫,直到那表弟又来了:“我哥问,要不要一起看他从香港带来的漫画书,还有任天堂游戏。”
于是我选择阿小那边了。当天,拖鞋帮宣布和我决裂。
于我,阿小真是个让人愉快的玩伴,他总有最新奇的东西,漫画书、游戏机、拼图、积木……而且还有两个跟班帮你处理一些杂事:口渴了,他们去弄来冰冻饮料(香港带来的冲剂),热了,他们打开小风扇(香港带来的)。于他的表弟,他真是个霸道的王子。吃桑椹表弟多拿了一个,他一瞪,表弟马上转过头去一声都不吭。玩游戏,我赢他可以,表弟眼看着也要超过他了,他喊了句表弟的名字,形势马上就逆转了。
拖鞋军团站在外面的空地上,拿着用纸卷起来的纸筒不断喊:叛徒、走狗……我隐忍着不吭声,阿小却一个人走出家门,对着他们大喊:你们吵什么吵,野孩子。
我意识到战争开始了。
拖鞋军团惯用的绝招是——牛粪加时钟炮。时钟炮于当时的我们来说,是高级的武器。它就像巨大的火柴棒一样,一擦,火着了,会按着固定的时间爆炸。炮有一分钟的,也有半分钟的,恶作剧的关键是,时间卡得刚好,把炮插在准备好的牛粪上,等我们刚好走到,还没注意,牛粪突然仙女散花般,飞溅我们一身,就算成功。
然而,这些伎俩我太熟悉了,几次都成功地避开。直到拖鞋军团恼羞成怒,竟然直接把炮往我们身上扔。阿小怒了,回家拿出一把打鸟的猎枪冲出来,斜斜对着半空打了一枪。
碰——声音像海浪一样,在耳朵一起一伏。拖鞋军团的人吓呆了,我也是。“野孩子,吓傻逼了吧。”他骂人的时候,口中的牙齿还是很白,但声调傲慢得让我有说不出的寒意。
4
或许是不愿意失去拖鞋军团的传统友谊,或许是对香港阿小傲慢的不舒服,我慢慢地在找平衡。刚认识几天,我们几乎绑在一起,到枪击事件后,我决意抽出一半时间和拖鞋军团的人玩。
阿小察觉到了,竞争一般,拿出他所有的宝贝——香港来的拼图、香港来的唱片、香港来的遥控飞机。直到他意识到,我们俩之间确实有某种隔阂了,他也淡然了,冷冷地说,有空来玩,没空我自己玩。我知道。他是在自己亲身感觉到自己的失败前,先行切割。
其实我偶尔会同情阿小的,特别熟悉后。我觉得他是个孤单的人。这种孤单我觉得是他父母的错,他活在“去香港前准备”的生活里。他经历的所有一切,都是过渡的,无论生活、友谊还是情感。那时候,香港是个更好的世界,他即将去到的目的地,让他不得不时时处于迫不及待离开的状态中,他会觉得,自己是可以蔑视这里的人。但他却是个孩子,他需要朋友。
我想,他选择我或许只是因为,我是附近最会读书的孩子,他认为一种阶层上的接近。同时,或许他还有征服感。
在我开始疏远他的时候,他时常拿出自己哥哥的照片看。
其实他和哥哥并没有太多相处的机会。母亲疼幼子,小时候夫妇俩去香港打工,不舍得阿小跟着吃苦,就把他留在老家,每月寄来丰厚的钱求得亲戚对他的照顾。而长子他们带在身边,帮忙工地做点事情。
所以哥哥从小就在香港长大,现在已经长出一副香港人该有的样子:留着长头发,打了耳洞,夏天会穿白色短裤配皮鞋,有时候还戴着条丝巾。阿小崇拜这样的哥哥,我觉得他其实是崇拜着香港,正如我们崇拜着黑白电视里的游走在高楼大厦里的那些人。
但对我们来说,高楼大厦还是以后的事情,而对阿小,这是即将的事情。
他尝试几次把头发留长,都被爷爷硬押着给剪了,他自己尝试用针给自己穿耳洞,最终扎出满身的血,让爷爷急匆匆送医院了。现在这些他都放弃了,但是常拿着哥哥的照片一个人发呆。
和他保持距离后,我每次和拖鞋军团的人疯回家,就会来看看阿小,他会给我讲哥哥的故事:我哥哥很牛的,他像电视里那样,骑着摩托车,带着一个女的飙车。但是到了我爸的公司,又换了一身西装,可帅气了。有次他很神秘地和我说,我哥吸毒的。然后,拿给我一根烟,附在我耳朵说,这是毒品。一脸得意的样子。仿佛他掌握着通往天堂的钥匙。他给我看完,又把那香烟小心地包在手帕里,然后装到一个铁盒子里,放在床下——我知道那是他认为最宝贵的东西了。
他看着这样的他,越发觉得遥远,我知道他身上流动着一种欲望,一种强烈而可怕的欲望。他要马上城市起来,马上香港起来。他要像他想象里的香港人那样地生活。
我得承认,我看着电视上那些摩天大楼,心中也充满热望。但我老觉得不真实,它是那么遥远。而阿小,他简直活在奇怪的错位中:他穿戴着这个世界最发达地区的东西,肉身却不得不安放于落后似乎有几十年之久的乡下。
果然,一个晚上,阿小把我叫进他的房间,掏出厚厚一把钱:你知道哪里买摩托车吗?电视上那种摩托车,带我去买,我要去飙车。
但小镇当时没有卖摩托车的地方,要买,必须去到六十公里远的市区。他着急了,那毒品呢?大麻呢?
那个晚上,是我陪着他去一家地下游戏厅玩了赌博老虎机作为结束的。看着他在老虎机上几百几百地兑换游戏币,然后大把大把地输,我内心里决定,远离这个阿小。
我知道他活在一种想象的幻想中。我担心他的这种热望,也把我拖进去。因为我察觉到自己身上也有,类似的躁动。
5
实话说,我不知道,阿小和阿小是怎么熟上的。香港阿小很久没让表弟来叫我了,我也不怎么主动去。这天阿月姨叫我帮阿小补习——数学成绩下来了,他考了12分。我拿着他的考卷,笑了半天,连最简单的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他都不懂。准备好好糗他一把。
走进去,看到那个身上还带着海土味道的阿小。
他们俩头凑在一起,正在搭一架木构的恐龙。
我有点错愕。这个阿小,对外人说话都不愿意超过三句。但我看到他在那夸张地开着玩笑:“哇,这恐龙好酷啊,简直要叫出声了。”
很蹩脚的讨好。我心里说不出的反感,然后对这个老家的阿小有种莫名其妙的悲哀。我知道他为什么喜欢香港阿小的——他其实是喜欢这个阿小身上的香港的味道。
那个晚上,我只是简单把题目的正确做法示范了一下,就匆匆要走。香港阿小着急了,追着出来。说要不要一起去打电动。他后面跟着那个老家的阿小。
我看着老家的阿小,躲在香港阿小背后,跟着一脸的赔笑,我说不出的难受。说,算了,我不玩了。转头就走。
从此,即使阿月姨叫我再去帮忙补习我都借口推了。
我害怕看到老家阿小的这个样子,他会卑微到,让我想起自己身上的卑微。
6
老家的阿小突然新闻多起来了:他瞒着父母翘了整整三个星期的课,但每天假装准时上下学。他跑到小镇新开的工业区,不由分说地逼迫那些外地的打工仔,要求他们学狗叫,不叫就一阵拳打脚踢。最后他父母还发现他竟然偷偷溜进他们房间了,偷了几百块不知道去干嘛。
乌惜心里憋闷得难受,又不敢在丈夫面前哭,每次出事就偷偷来我家和母亲说。母亲只能安慰:孩子总是调皮的。
我在一旁不说话,我知道这个阿小生病了,他从香港阿小那传染了“香港病”。我几次在路上碰到他,他现在说话的腔调、梳着的发型都很香港阿小。连笑的时候嘴角微微的上撇,都模仿得那么入微。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你让他别和香港阿小玩。
乌惜愣了,她一向还挺骄傲香港阿小看得起自己家的孩子。母亲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能乱说话。
但总之这话还是传出去了。后来路上碰到两个阿小,一个对我冷漠地转过身假装没看见,一个示意着要和我打架。想打我的,是老家的阿小。不过,拖鞋军团的人总在我身旁,大家也相安无事。事情就这么过去,我和两个阿小就彻底断了往来。然后断断续续听到的消息:老家的阿小又打人了,老家阿小被学校警告处分了,被留校察看了,后来,老家的阿小退学了。
然后再后来,听说香港的阿小一个星期后要去香港了。
7
阿月姨来我家了,手上带着一只木头拼成的恐龙,和一个任天堂游戏——这是香港阿小最喜欢的两个玩具,现在,他想全部送给我。阿月姨说,我不知道你们两小孩子间发生什么事情,但是他还是最喜欢你这个朋友,有空去找他玩玩。
香港阿小显然对我的到访早有准备,估计都是演练过无数次的动作,所以表现一直得体并保持着骄傲感。
他一手勾住我的肩,像电影里那种兄弟一样把我拉进他房里,坐在床上,掏出一张纸片,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字,是地址。
地址我只给你,有空给我写信。然后扬了扬眉毛。我倒是笨拙,傻傻地补了句:寄到香港要寄航空信,很贵吧。他笑开了,咱们好朋友你在乎这点钱,以后你到香港来,我一次性给你报销。
然后我把我准备的礼物递过去给他,那是我最喜欢的一本物理参考书,厚厚一本,50元,对当时的我来说很贵,是我攒了半年才买到的。
“阿月姨给我看过你的物理,太烂了,做做里面的习题吧。”
“这么烂的礼物啊。”他又恢复到傲慢的恶毒了。
他走的那个下午是星期六,我刚好去市里参加一个比赛。听说他来我家敲门,不断喊我名字,却没找到我。
依然和来的时候一样,是一辆高级的小汽车来接他的,小镇的大人和小孩围着一圈,目送着这个仿佛属于另外一个时空的人离开,依然只有兴奋的指指点点。
那晚回家,小镇里的孩子兴奋地说,我太有面子了。但我心里说不出的空落落,一个人悄悄走到阿月姨家,在他住的房间的窗口,往里看了看,一切黑乎乎的。
我转过头,看到不远的地方,一个小孩在哭,我知道,那是剩下的这个阿小。听说,他没去送香港阿小。
8
香港阿小就像被接走的外星人,理性的我早判定,他和我是两个时空的人,此前发生的事情,就当一场梦了。不多久,我又当回我的赤脚大仙。而整个小镇也似乎迅速遗忘这么一个本来也不大起眼的小孩,依旧吵吵闹闹、热热闹闹。
只有一个人,提醒着香港阿小的存在——我家前面那个阿小。
没有香港阿小带他去理发店剪那样的发型,他坚持自己试图用剪刀剪出那样的形状;没有阿小陪他去开发区展现英雄气概,他依然坚持每天晚上去逼迫路过的外来打工仔扮狗叫,然后几次邀约各种人去观摩,都遭到拒绝。
没去读书,这个阿小的命运只能有一条:当渔民。他是挣扎了几次,甚至和父亲大打出手,离家出走。失踪了一个多月,饿得瘦骨嶙峋的阿小回来了。他答应当渔民了。他的条件是:必须给他买一辆摩托车。为了儿子走回正途,他父母商量了半天,终于同意了。
打渔要赶早潮,每天早上五六点,我就听到那摩托车帅气地呼呼地催引擎,发出的声音,炫耀地在小巷里扩散开。他每天就这样载着父亲,先到那下海布网。他大哥和二哥,则踩着那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跟在后头。
下午三四点他们就打渔结束回来了。海土、海风和直直炙烤着他们的太阳,让他越来越黝黑。每次把满装海鲜的箩筐往家里一放,他的油门一催,就呼啸着玩耍去了。没有人知道他去哪,但是后来很多人常告诉我,看到阿小,沿着海岸线边的公路,以超过一百的时速疯一样地呼啸而过,嘴里喊着亢奋的声音。
慢慢地,我注意到他留起了长头发,每次他开摩托车经过我家门口,我总在想,他是想成为香港阿小想成为的那个人吗?
9
我从没想过,会收到香港阿小的来信。那已经是他离开小镇的第三年,我已经进入高考的最后准备时期。
他拙劣地在信封上写着,某某中学,然后我的名字收。还好学校负责任的收发阿姨,仔细地核了全校五千多个学生,才找到了我。当然,也可能是来自香港的邮戳起的作用。
他的字还是那么差,扭扭捏捏,但已经换成繁体字了:
親愛的黑狗達!
好久不見。
我在香港一切很好。香港很漂亮,高樓大廈很多,有空來找我玩。
只是我不太會說粵語,朋友不太好交,多和我來信吧,我找不到一個人說話。
我家換了地址,請把信寄到如下……
我知道他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象,在那个都是白衬衫、白牙齿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着他,悄悄地在他背后说乡巴佬。我莫名其妙地难过。
拿着信,我去敲了乌惜家的门。这个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当时流行的一部香港电视剧里,主人公总在弹吉他,许多潮流男女都在学。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给他看。他愣住了,没接过去。
他给你写信?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没给他写信。
这个阿小抢过信,往旁边的炉子一扔。他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这么被烧了。我才觉得,我太鲁莽太欠考虑了。
我知道,从此这两个阿小都和我更远了:一个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责骂地扔掉他家的地址;一个从此会因为自己觉得受伤更加疏远我。
高三的后半学期,整个学校像传销公司。
老师整天说,别想着玩,想想未来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楼大厦间,那里才好玩。他们偶尔还会举例:某某同学,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口气笃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谁都没怀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终点。整个高三的年段,也像是准备离开小镇的预备营地,许多人开始寄宿在学校,全心投入一种冥想状态。仿佛学校就是一艘太空船,开往一个更开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员。全身投入这种冲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结束,回到家,母亲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骑着摩托车在海边狂飙,一不小心车歪了,他整个人被抛出去,头先着的地。那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总算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
去到他家,他还躺在床上,受伤的头部已经拆线,但因为剃了头发可以看到,前额凹进去一块。他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开玩笑地说,我牛吧,摔成这样,竟然没死,而且一点后遗症也没有,就是难看了点,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
两个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学录取离开小镇。我去向他告别,他当时已经开始和父兄去捕鱼了,只不过,从此不骑摩托车,也蹬上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
阿小终于成了,小镇上的渔民了。
10
兜兜转转,大学毕业后的我,来到了北京,来到了那个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当然,此时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结束,而是所有故事的开始。
偌大的城市充满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那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觉得自己要被吞了,觉得人都怎么这么渺小,而在小镇,觉得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有生趣。觉得人才像人。这个时候我才偶尔会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听说他娶了个老婆,很快生了个儿子,然后自己买了块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个庭院,里面还养了只狗。
我每天则不断忍受着颈椎病,苦恼着工作的压力,和工作结束后的空虚。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过职业的成就感稍微缓解自己:我是个写字的人,在一家全球闻名的顶级杂志工作,我的文章会被到处转载。
总有老家的朋友,从那听得到狗吠的小镇上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混得不错。装模作样地相互吹捧下,挂完电话,迎接突然袭击而来的空虚感。这个晚上,我习惯查阅自己博客的评论,意外地看到一条评论:你是黑狗达吗?小镇上的黑狗达吗?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电话我吗,我的电话号码是……
是阿小。香港那个阿小。
说不上的犹豫感,我竟然拖了半个月没回电。我竟然有点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样,无论好,或者不好,对我都是种莫名其妙的震颤。
半个月后,突然有个事情必须到香港出差。我把电话抄在纸上,还是没决定是否拨通这个号码。事情忙完了,一个人摊在宾馆空荡荡的房间里,突然下了决心拨打出那串电话。
喂?邊個?
是阿小吗?
啊?他愣了下,显然有点错愕。
黑狗达!你在香港?你终于要见我啦!
他竟然记得我的声音。可见香港的生活他有多孤单。
11
和阿月姨拉着我去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一样,我竟然又紧张到全身是汗。坐在路边的茶餐厅里,我一直想象,他会是怎么样的?他应该长发飘逸,穿着入时,然后应该钉上耳环了吧?他应该终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为的样子了吧?
阿小进来了。我一眼就认出他。他的身体拉长了,五官却没怎么变,他剪着规矩的短发,但耳朵确实有曾经戴过耳环的样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爽,但背着一个不太搭配的帆布包。他看到我,笑开了那嘴抽烟抽坏的牙齿,张开双臂,迎上来抱住我。你当时怎么没回我信?他问。我张了张口考虑是否要解释,终于还是放弃。
爱面子是没变的,当晚他坚持邀请我到香港半山的一座高级酒吧。透过窗子,是维多利亚的璀璨夜景。
适当的怀旧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你现在怎么样啊?
我啊,好好工作啊,哪像你,混得这么好?
做什么工作?
他用手摇了摇酒,支支吾吾。仿佛下了很大决心,终于说:我在安装防盗门。然后马上补充:但我是高级技工,一个月能拿一万二港币。我不知道把话如何进行下去了。一种找不到话题的恐慌感,在彼此内心滋长。
他很努力,自嘲地讲了到香港被同学看不起,交不到朋友,对城市生活的厌恶,以及父母生意的失败。你知道吗,我竟然觉得,那个我看不起的小镇才是我家。说完他就自嘲起来了:但显然,那是我一厢情愿。我哪有家?
我知道这句话背后藏着太多故事:为什么没有家?他父母呢?但我也意识到,这显然是他不愿意提及的部分。
晚上十点多,他说自己要赶公车回住的地方了。我送他到车站。车站早已经排了长长一队,有打着领带穿着廉价西装的、有穿着电器行标志服饰的、有别着美发屋样式围裙的……临上车了,他突然说,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继续聊天,我们太久没见了,通宵聊聊天不过分吧?我想了想,答应了。
车的站牌上写着通往天水围,我知道天水围于香港的意义。一路不断闪过高楼大厦,他兴奋地和我一个个介绍,也顺便讲述了发生在其间的自己的故事。车继续往城外开,灯火慢慢稀疏。快到家了,他说。然后车开上一座长长的斜拉桥。
“这桥叫青衣大桥是全亚洲最大的铁索桥。我每天坐车都要经过那。”
“这样啊。”我礼貌性地点点头。
他望着窗外的桥,像自言自语一样:“我来香港第三年,父亲查出来得了癌症,鼻咽癌,建筑公司不得不停了,父亲到处找医院医病,本来还有希望,结果哥哥怕被拖累,卷着家里的钱跑了。我和母亲只好卖掉房子,继续给父亲医病。有一天,他自己开着车来到这里,就从这里冲下去了。我现在要挣口饭吃,还要从这经过。”我愣住了,不知道怎么接话。他接着自言自语一样:“城市很恶心的,我爸一病,什么朋友都没有了。他去世的时候,葬礼只有我和母亲。”“呵呵。”停顿了一会后,他自己轻轻笑了一下。我张了张口,尝试说点什么。他显然感觉到了:“我没事的,其实可搞了,香港报纸还有报道这个事情,我家里保留着当天的报纸,是头版头条,你相信吗?”他转过头来,还是微笑着的脸,但脸上早已经全是泪水。
车依然在开,那座桥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桥上一点一点的灯影,快速地滑过,一明一灭,掩映着车里晃动着的疲倦的人群。大部分人都困倦到睡着了——他们都是一早七点准时在家门口等这车到市区,他们出发前各自化妆、精心穿着,等着到这城市的各个角落,扮演起维修工、洗碗工、电器行销售、美发店小弟……时间一到,仓皇地一路小跑赶这趟车,搭一两个小时回所谓的家,准备第二天的演出。他们都是这城市的组成部分。而这城市,曾经是我们在小镇以为的,最美的天堂。他们是我们曾经认为的,活在天堂里的人。
阿小转过头去,拉开车窗,让风一阵一阵地灌进来。我突然想起远在老家,已经又敢重新开摩托车的那个阿小。
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在海边布好明天的网线,骑着摩托车沿着堤岸往回赶。家里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听说他也养了只黑狗,那黑狗会在他还没到巷口的时候,就欢快地跑出来迎接。
请带一包葡萄干给我
文/张嘉佳 @张嘉佳 电视编导 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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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吃葡萄干。碧绿或深紫,通体细白碎纹,一咬又韧又糯,香甜穿梭唇齿间。最好吃的一包是小学四年级,由亲戚带来。她是我外公的妹妹,我得称呼她姑姥姥,长相已经记不清楚。但我记得这包葡萄干的口感,比之后吃过的都大一些,如果狠狠心奢侈点,三四颗丢进嘴里,幸福指数和一大勺冰西瓜并驾齐驱。
姑姥姥年轻时嫁到乌鲁木齐,自我记事起便没见过。直到她和丈夫拎着许多行李,黄昏出现在小镇,我们全家所有人都在那个破烂的车站等待。小一辈的不知道正守候谁,长一辈的神色激动,而姑姥姥一下车,脸上就带着泪水,张着嘴没有哭泣的声音,直接奔向外公。两位老人紧紧拥抱,这时姑姥姥哭泣的声音才传出来。
我分到一包葡萄干,长辈们欢聚客厅。小镇入夜后路灯很矮,家家户户关上木门,青砖巷子幽暗曲折,温暖的灯光从门缝流淌出来。我咀嚼着葡萄干,坐父母旁边随大人兴奋地议论,昏昏睡去。醒来后,父亲抱着我,我抱着葡萄干,披星光回家。
姑姥姥住了几天,大概一星期后离开。她握住外公的手,说,下次见面不知道几时。外公嘴唇哆嗦,雪白的胡子颤抖,说,有机会的,下次我们去乌鲁木齐找你们。我跳起来喊:我跟外公一起去找姑姥姥!大家轰然大笑,说,好好好,我们一起去找姑姥姥!
现在想想,这些笑声,是因为大家觉得不太可能,才下意识发出来的吧。亲人那么远,几乎超越了这座小镇每个人的想象。在想象之外的事情,简单纯朴的小镇人只能笑着说,我们一起去。
2
我长大的小镇,在苏北靠海的地方。一条马路横穿镇子,以小学和市集为中心,扩散为数不多的街道,然后就衔接起一片片田野。记得田野的深处有条运河,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荡着波浪要去哪里。狭窄的小舟,陈旧的渔船,还有不那么大的货轮,似乎漂泊在童话里,甲板和船篷里居住我深深向往的水上人家。电线划分天空,麻雀扑棱棱飞过,全世界蓝得很清脆。
每天放学后,要路过老街走回家。老街匍匐着一条细窄的河,沿岸是些带院子的住户。河堤起头打了口井,井边拴住一个披头散发的疯子,衣服破破烂烂,都看不出颜色,黑抹抹一团。据高年级混江湖的同学说,疯子几年前把儿子推落井中,清醒后一天到晚看守着井,不肯走开。结果他就越来越疯,镇里怕他闹事伤人,索性将他拴在那边。
我跟高年级混江湖的同学产生友谊,是因为那包全镇最高级的葡萄干。它的袋子印着乌鲁木齐四个字,仿佛如今的手包印着PRADA,简直好比零食界飞来之客。每天掏一把给高年级同学,他们就让我追随身后,在校园横行霸道。
一天,自以为隐隐成为领袖的我,丧心病狂用火柴去点前排女生的马尾辫,明明没烧到,依然被班主任留堂。回家没有人一起走,独自郁郁而行。走到老街,精神病依旧半躺在井边。我懒得理他,直接往前走。突然他坐起来,转头冲着我招招手。我蓦地汗毛倒竖。他不停招手,然后指指井里面。我忍不住一步步走过去,好奇地想看看。快要近了,邻居家和我一起长大的胖文冲来,手中举着棉花糖,疯狂地喊,不要过去!
我没过去,被胖文拽住了。他和我共同回家,气喘吁吁地说,幸亏自己去供销社偷棉花糖,回家比较晚,才救我一条小命。我说什么情况。他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老人说,那口是鬼井。往里看,会看到死掉的人。你一看到鬼,他就会脱离这口井,而你替代他,被井困住,直到下一个人来看你。我拍拍胸脯,心想:差点死在留我堂的班主任手中。胖文盯着我,说,还有葡萄干吗?
3
太玄妙了。
我觉得童年一定要属于农村的。稻田,河流,村庄的炊烟,金灿灿的油菜花;抓知了,摸田螺,偷鸭子,率领三百条草狗在马路冲锋;疯子,神棍,村长,叫卖的货郎,赶集的大婶,赤脚被拿着刀的老婆追一条街的大叔……
最美丽的是夏天,不比现在的烤箱模式,全人类塞进锡纸高温烹饪,大家死去活来,什么乐趣都没有。那时候的夏天,白昼有运河的风,入夜有飞舞的萤火虫。到黄昏,家里把饭桌搬出来,在门口庭院一边纳凉一边吃饭。邻居也统统在门外吃饭,可以胡乱走动,你夹我家一口红烧肉,我夹你家一口土豆丝。吃过饭,大人擦干净桌子,小孩就赤膊爬上去。
躺在八仙桌冰凉冰凉的,仰望夜空,漫天星星感觉会坠落,银光闪闪,看着看着就旋转起来,包裹住自己。我们离树很近,我们离微风很近,我们离星空很近,我们离世界很近。
作业呢?作业外公帮我做。后来被妈妈发现,禁止外公出手。我去跟外公谈判,他苦恼地拍着蒲扇,说:我不敢。我说,那你要赔偿我。外公说,怎么赔偿?我说,明天他们要抓我打针,你跟他们搏斗,不要让他们伤害我的肉体。外公说,好。可惜第二天,五个大人把我按在板凳上,打一针不知道什么防疫的玩意。我连哭带骂,都顶不住十只邪恶的大手。泪眼迷糊中,艰难地发现坐门口的外公。他立刻扭转头,假装没看见。打针结束了,我一个月没理他。外公憋不住,每天诱惑我。鸡屎糖、蜜枣、糖疙瘩等等什么都使尽。我每次都喊,叛徒,叛徒,离开我的视线!
不久七夕节,外公照例来诱惑我。我这次原谅了他,因为葡萄干吃光了。外公塞给一把瓜子,说,讲牛郎织女的故事给我听。我不屑地说,大爷听过了。外公说,带你去偷听牛郎织女聊天。
这个相当有趣啊!我赦免了他的罪,眼巴巴等天黑。天一黑,外公吭哧吭哧搬着躺椅,领我到邻居家的葡萄藤下,把我放在躺椅上,说:声音小点,别惊动牛郎织女,十二点前能听到他们谈心事儿的。看到那颗星了吗,牛郎哦,旁边两颗小一点的星星,是他两个小孩,放在扁担挑着的水桶里。我说,不是有乌鸦大雁蛤蟆什么的,一起搭桥吗?这帮混球什么时候搭?外公呆呆看着我,说,孙子呐,人家是喜鹊。桥一搭好,牛郎织女就可以见面啦。结果我真的等到十二点。途中妈妈几次来揪我,我都喊:你身为人民教师,居然干涉儿童探索大自然,居心何在?妈妈呸我一口,继续揪我,我拼命吐口水,击退妈妈。可是夜深了,也没听到。外公说,可能牛郎织女被吵到了。我说,那岂非要等到明年?外公说,没关系,以后我帮你在下面偷听,一有声音就来喊你。我沮丧地点头,突然问,外公,姑姥姥还会带葡萄干来看我们吗?外公一愣,手里摇着的蒲扇停下来,雪白的胡子上带着星光,说,不会啦。我说,为什么?为什么?是葡萄干太贵,姑姥姥买不起了吗?我给她钱,让她从乌鲁木齐替我买!外公说,因为太远了。我心灰意冷,行尸走肉一般回去睡觉。
然而没有等到第二年七夕,我就看见了姑姥姥。
4
外公去世那天在凌晨,天没有亮。我被妈妈的哭声惊醒,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后来葬礼,亲戚好友排成长队,迎送骨灰。没人管小孩,我默默排在队伍的尾巴,默默舔着酸梅粉,还有空和其他小孩笑嘻嘻地打招呼,觉得无聊。姑姥姥排在队伍的前方,有时候拐弯,我会看见她颤巍巍的身影,忍不住想追上去问问,姑姥姥,我的葡萄干呢?
长队路过葡萄藤架,我抬头,发现外公没有坐在那里。他没有坐在下面帮我偷听牛郎织女讲话。他死了,他不会再坐在葡萄藤下。他不会再用蒲扇替我抓蜻蜓。他不会再用蹩脚的普通话给我读小人书。他不会再站在三岔路口等我放学。他不会再跟我一起数萤火虫。他不会一大早卸下家里的木门,帮我买早饭。我呆呆看着葡萄藤,突然眼泪冲出来,放声大哭,哭得比打针更加撕心裂肺。
一周前的大清早,外公躺在床上,我跟着妈妈去看望他。他呼吸又低沉又带着细微的哮喘,像破烂的风箱。我坐床边,说,外公,我去上学啦。外公脸转过来,没有表情,连那么深的皱纹都静止不动。我大声喊,外公,我去上学啦。外公的手靠着棉被,枯枝一般,毫无光泽,布满老年斑,很慢很慢地举起一点点,抓住我的手。我傻傻看着外公的手,说,外公,你怎么啦?外公声音很小,再小一点,就跟牛郎织女的情话一样听不见了。他说,好好上学,外公要走了。我说,要不是我妈太凶,我才不要上学。他说,外公要走了,看不到你上大学了。我大声说,上他妈的大学!我回过头,看见站身后的妈妈,她脸上全是眼泪。我又把头低下来,看见外公的手,抓着我的手,不情愿地说,好吧,上大学就上大学。
一周后的下午,我跟着长长的队伍,落在最后面,放声大哭。
5
第二天我照常上学,放学。路过河堤的井,疯子已经不见了,谁也不知道跑哪去了。高年级的同学说,他半夜挣脱,可能死在哪个角落吧。我慢慢走近那口井,心里扑通扑通乱跳。我想看一眼井底,会不会看到外公,这样他就能出来了。我心都要跳出喉咙,艰难地磨蹭在井旁,哆嗦着往下低头。
井口寒气直冒。没到黄昏,阳光不算耀眼,照得井底很清楚。井水很干净。井水很明亮。我只看到了自己。我只看到了自己小小的脑袋,傻乎乎地倒映在水波里。都是骗人的。我趴在井口,眼泪一颗一颗掉到井底,也不知道能否打起一些涟漪。
几天后,我们全家送姑姥姥,送到小镇那个只有一座平房的车站。姑姥姥这次一个人来的,只带着一个军用行李袋,贴着红五角星。她放下袋子,用手帕擦眼泪,跟外婆说,妹妹,这次我们就真的可能再也见不上面了。外婆双手握住她的一只手,哭得说不出话。姑姥姥说,妹妹,你让我抱一下。姑姥姥和外婆拥抱,两个老人的身影瘦小而单薄,风吹动白发,陈旧干净的衣服迷蒙着阳光,和灰蒙蒙的车站一起留在我记忆里。
姑姥姥打开行李袋,掏出一块布,放进外婆手心,说,妹妹,这是当年哥哥送给我的,玉镯子,是哥哥给我的嫁妆,留在老家吧。人回不来了,大概会死在外边了,把当年嫁妆留在老家,你替我放在哥哥床边的柜子里。我站一边,莫名其妙嚎啕大哭,喊,为什么回不来?为什么回不来?不是有喜鹊可以搭桥吗?为什么回不来?妈妈将我拽到一边,舅舅骑着自行车过来,说,车子到了,已经快到姜北村的路口。外婆紧紧握着姑姥姥当年的嫁妆,眼泪在皱纹之间。姑姥姥替她擦眼泪,说,妹妹,我走了,你保重。咱们这辈子做姐妹,要下辈子才能见面了。外婆哭成小孩,还带着一朵小白花,她哽咽着说,姐姐,你也保重,我一个人了,你再抱我一下。
我想,外婆年纪那么大,怎么跟小孩子一样的。很久之后我才明白,从那一天起,我亲爱的外婆,其实真的只剩下一个人。那个时代的亲人,只剩下她孤单单一个人。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人生中,真的有见一面,就再也看不到了。因为我再没有看到过外公,没有看到过姑姥姥。
中考那年,听说姑姥姥在乌鲁木齐去世。再也看不到他们了。也再没有人带一包葡萄干给我。
6
外公去世二十多年,我很少有机会到那座小镇,那里的夏天,也和以前不同,河水污浊,满街木门全部换成了防盗铁门。那是我的家乡。将我童年变成童话的家乡,麦浪舞动和鸽子飞翔的家乡。有时候深夜梦到外公,可是他的脸已经有些模糊,我心里就会很难过。我喜欢葡萄藤下的自己,还有边上用蒲扇给我扇风的外公。
外公,我很想你。
那些沉默的人,往往藏着特别大的梦。
by 李宇春
我一点都不遗憾没有在最好的时光遇到你,因为遇到你之后最好的时光才开始。
by 杜小明
如果忘了,就不重要。
by 张大春
我们曾经互相拥抱,认为能忘记世界的荒芜。
by 安妮宝贝
你会等我的。因为,我让自己等了你很久。
from 《去年在马里昂巴德》
忠诚的意义在于我们不应该忘记爱过的每一个人。
from 《忠犬八公》
这世界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
by 高晓松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by 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