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林筝第一次如此主动的回忆起过去,但并不痛苦,她想起了荷兰,想起了两个人很多的第一次:两个人一起偷偷涂指甲油,结果为了散去房里刺鼻的味道不被妈妈发现了咒骂,不得不在大冬天把窗户打开,两个人裹在棉被里,唯独露出四只手和手上大红的指甲油,冻得直打哆嗦流鼻涕,也仍旧望着对方笑;两个人偷偷喝啤酒,结果喝酒以后变得尿频,不停跑厕所打酒嗝,只好庆幸幸好没有心仪的男孩在,只有彼此。那并不是灰暗的记忆,而是灿烂的,她们一起见证了彼此最拙劣的岁月。
林筝把手微微抬起,越过头顶,她抬头,滑冰场里的幽蓝灯光正顺着她抬起的手指缝流泻下来,她做了一个握住那束光的动作,把手心收回自己的胸口,然后她突然笑了。
那完全不是一个刻意的笑容,然而却因为不刻意而越加动人,林筝转过头看谭湛时,那个笑意的尾巴还留在她的嘴角,那是极度温柔极度美的一个笑,笑意深刻,直达眉眼,滑冰场的暖橘色灯光正照在她的身上,把她头顶那些毛柔柔的散发也照的仿佛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泽,她整个人像是从过去穿越而来,脸上还是19岁的表情。
谭湛突然觉得心像是被陨石毫无预兆的击中了。林筝此刻正朝着她滑来。她朝他眨了眨眼。
“我好像应该不只顾着玩,你应该更想听到林溪的信息。”
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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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我们在荷兰的时候,一起在阿姆斯特丹的露天滑冰场滑过冰,然后去了那里的圣诞集市,结果一路看一路买,最后每个人都提了超级大的两个袋子,有路过的好心荷兰人来帮忙,还以为我们是搬家。”林筝一边绕着谭湛滑动,一边回忆,“那时候阿姆斯特丹的河道都结冰了,我们在露天滑冰场滑的还不过瘾,还沿着河道滑行,我真喜欢阿姆斯特丹,一边滑冰,一边就能欣赏河道两岸的风景,那真是一个小资又悠闲的城市,尤其是羊角村和风车村,我们都觉得如果以后养老,就要选择那里,又美又宁静,我喜欢那里的华夫饼Stroopwafel,里面夹了焦糖,又甜又香。”讲到此处林筝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她抱歉地朝谭湛笑笑,“不好意思,不应该说我的事,你更想知道林溪的。林溪也很喜欢那里的华夫饼,我们在荷兰待了三天,她还特意去餐馆了华夫饼的制作工厂,自己做了一块饼,但是她做的不好吃。”
“阿姆斯特丹还有一个Ice Bar,里面一切都是冰着的,零下10度,我们进去,喝了三杯冰饮料,那感觉真是永世难忘,但是林溪很喜欢,她喜欢一切古怪的体验。”
“那一年,我们是在荷兰过的新年,荷兰每年新年都有狂欢活动,一群荷兰人都会穿着泳衣,在大冷天里,一起欢呼着重进冰冷的海水里,按照林溪的说法是躲不过寒冬,不如在寒风里浪的精神,她去参加了,但是她的体质没有欧洲人那么强悍,回国的飞机上她就发起烧来了,回家躺了一个礼拜才彻底好,差一点为此取消了一场演出,好在她为了演出还是很拼命的,各种吃药,拼死在演出前好了个七七八八,但演出强度还是大,熬过演出,她又断断续续病了一个月才彻底好。”
林筝又陆续讲了不少关于林溪的往事,谭湛本应该好好记着的,但是他却有些心不在焉,他应该只对林溪的事感兴趣的,但他现在却没来由的,也很想听一听林筝的事。
“你有考虑过重新捡起大提琴吗?”
林筝因为这个措手不及的问题愣了愣:“我?”她回避了谭湛的注视,自嘲般笑笑,“我不像林溪,我没有她那样惊人的天赋,不是吃那碗饭的料。好啦,我们继续来讲林溪,她虽然大提琴拉的很好,但其实是个常识也好,生活技能也好,都很缺失的人,大概每个天才都因为把时间太过奉献给了自己的天赋,所以没有办法再兼顾成为一个全能的人吧,你知道吗?她都不知道母鸡不用受精就可以下蛋,她一直以为母鸡要和公鸡□□以后才能下蛋,有一次她和我一起去法国,住在农场里,有一晚神秘兮兮跑进我房里,对我说,她很仔细的跟踪观察了母鸡,发现这片农场里根本没有公鸡,不知道那些鸡蛋哪里来的。”林筝说到这次,也忍不住笑了,“她用了太多时间练琴,很多课没法上,去学校的时间也很少,所以有时候她说出的话,乍听之下,甚至会有人觉得她不正常不可理喻,或者误会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装天真可爱,其实不是的,她真的什么不懂,除了大提琴,她在这个社会的其余方面,可能心智和十岁的儿童差不多。除了大提琴,她什么也不懂。”
“她有什么好朋友吗?”
林筝摇了摇头:“没有,因为去学校的时间少,为了大提琴事业,转学也很频繁,她没有真正在哪里生根过,也来不及去交朋友。而且青春期的女孩子心思都非常敏感,因为成名早,她显得太过与众不同,关注她的人太多,反而因此遭到了同龄女同学的排挤,所以可以说她没有体会过什么友情,也没有朋友。”林筝抬头望着远处的灯光,语气像是感叹也像是在低吟,“大提琴给了她名声和一切,但大提琴也让她失去了很多,得到和失去,大概从来都是平衡的吧。”
“你呢?”
“我?”
谭湛点了点头:“你的学校生活呢?比起林溪来,是不是反而更加会让人怀念一点。”
林筝模糊地笑了笑:“我的生活很平常,我也练琴,但时间少很多,就只像是一个正常的兴趣爱好那样,我待在学校的时间比较多,林溪的成绩不好,我就反而还可以,但也达不到学校顶尖,只是个中流的水平,不突出。”她像是再次强调般地重复了一遍,“我是个很普通的人。”
“你会不开心吗?”
林筝抬起头来看着谭湛,此刻滑冰场的背景音乐换成了libertango,大提琴的版本。这支曲子实在太过美妙,带着爵士音乐的个性诱惑,又不失古典音乐的典雅优美,用大提琴演绎起来更是深沉又深情。
“为什么会不开心?”林筝笑起来,她似乎在回答谭湛的问题,但她的眼神飘向远方,她的内心正随着那支大提琴曲波动,她的脚步滑出探戈般的舞步,片刻后,她才把注意力重新拉回了谭湛身上。
“你说的是别人的忽视吗?”林筝盯着谭湛,“你可能用林溪当参照物,怎么都会觉得我过的实在是太差了,但或许她那样永远处于注目里的人生,也并没有那么光彩照人吧,时时刻刻在他人的关注里,有时候活得实在是太累了。我觉得这样随便走进人群就能融进去消失的感觉很好。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没有你想的那么难,当一个普通人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谭湛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说不上从何而来,但林筝的话里,他总觉得有一些微妙,寻常的姐妹,不论感情多好,如果两方的发展和生活有像林筝林溪那样巨大的落差,总是有那么点失落和羡慕嫉妒的。没有哪个孩子从小就喜欢被人忽视,然而林筝的话里毫无这种失落和自卑,尤其她的最后一句话,谭湛并不能理解。
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怎么会不难呢?天赋勤奋时运,谁能轻轻松松就获得听众的爱呢?
当一个普通人又怎么会不简单呢?这个世界上最多的不就是那些大多数的普通人吗?平凡度过人生,这有什么难度可言?
“走吧,最后一圈。”林筝拉了谭湛一把,“待会我请你喝热可可。”
她开始继续在冰面上飞驰,动作娴熟灵活,像是一只破冰而来的海鸥,在阵阵夜风里,她朝谭湛回头,嫣然一笑:“我以前想做过花样滑冰运动员的,我滑冰也很好,但是全家都觉得学大提琴更有前途。”
谭湛还想和她继续这样聊下去,然而林筝已经回到了滑冰场的出口,她和他一起交还了滑冰鞋,然后便快速朝着不远处跑了过去,等谭湛反应过来她是赶着去卖热饮的窗口排队,林筝已经站在了队伍的前面,朝着谭湛挥手,她的脸上被冻得发红,几根额发上也凝结了一层白白的冰霜,然而表情却比任何时候都生动。
因为林筝的反应敏捷,两个人早早拿到了热可可,捧在手里,看着后面无奈排队等待的人群,谭湛一时之间也有一种惬意的小小优越感。
“我请你吃晚饭吧。“林筝抬头看向谭湛,今天一天,午饭是他请的,刚才饿滑冰也是他请的,即便林筝买了一杯热可可,相比谭湛花的钱,她那点开销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谭湛却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晚饭约了人。”
林筝哦了一声,她有些不好意思:“那下次请你吃饭。”
两个人喝光了热可可,一步步往回走。
”你待会晚饭是这儿吃吗?”
谭湛有些疑惑但仍旧点了点头。
林筝笑笑没有说话,她侧头一望,却被街头一个烤山芋的炉子吸引去了目光,卖烘山芋的外乡人穿着破旧的棉衣,缩着脑袋伫立在寒风中,明灭的火光从他的桶装烤箱里传出,同样传来的还有那种香甜的烤山芋的味道。
“你要吃吗?”
林筝抬头征询谭湛的意见,谭湛摇了摇头,他从不吃街头流动摊点的食物,尤其是这种材质不明的铁桶里烘烤出来的红薯。
“那我自己买啦。”林筝满脸兴奋地朝摊点跑去,不多会儿,就捧着一只烤好的山芋出来了。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满足幸福的星星点点,明明只是一只便宜的烤山芋,林筝却像是捧着山珍海味一般满足而欣喜,她的快乐太浓烈了,连谭湛都被感染,下意识觉得那只烤山芋应该是真的很好吃。林筝掰开已经烤脆了的番薯皮,里面金黄色的肉质露出来,带着香味的热气便升腾起来。
“是什么味道的?”
林筝瞪圆了眼睛:“你没吃过烘山芋吗?”她简直不可思议,“那你的人生太贫乏了,一定要尝一口啊至少尝一口。”她一边说着,一边掰了一半,就着袋子递给了谭湛,“喏。”
面对林筝高高举到自己面前的手,虽然吃摊点食物完全不符合谭湛的原则,但他到底还是低头吃了一口。他只轻轻地咬了一口,那种软糯真切的香甜便在他的舌尖扩散开来,但是对于谭湛见多识广的味蕾,这口味完全并没有给他留下多么深刻和难以忘怀的印象,反而是眯着眼睛笑着看他吃的林筝,让他记下了这个时刻。
两个人一起穿过了马路,谭湛准备去地下车库取车,不料林筝却朝着他挥了挥手就跑开了。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我自己坐公交回去。”她很快就跑到了路边的公交站点。
谭湛才终于意识过来她刚才问他在哪里吃饭的意图,因为还继续在这一片吃饭,所以林筝并不想让谭湛特意送她。而谭湛还来不及解释时间还绝对充足够让他来回一趟,林筝等的车就来了,她小心翼翼珍宝般的捧着她的烘山芋,以防被后面推搡着上车的人群压到,一边随着人流上了车。
两个人一起穿过了马路,谭湛准备去地下车库取车,不料林筝却朝着他挥了挥手就跑开了。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我自己坐公交回去。”她很快就跑到了路边的公交站点。
谭湛才终于意识过来她刚才问他在哪里吃饭的意图,因为还继续在这一片吃饭,所以林筝并不想让谭湛特意送她。而谭湛还来不及解释时间还绝对充足够让他来回一趟,林筝等的车就来了,她小心翼翼珍宝般的捧着她的烘山芋,以防被后面推搡着上车的人群压到,一边随着人流上了车。
谭湛有些失笑,那是他第一次看到有人会对一只烘山芋那么小心翼翼,林筝看着那只烘山芋的眼神,完全像是看着整个宇宙,让谭湛没来由的都有点羡慕那只山芋,被林筝用那种目光全心全意看着。
晚上约在了一家西餐厅,来人实际也是林筝的旧识,她是林溪和林筝以前的邻居,那是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眼睛也因为脸上的肉而被挤成了小小的一条,看起来精明又市侩。
谭湛没有告诉林筝他约了她的这位邻居王阿姨,因为他下意识觉得有些采访、收集素材应该避开林筝,虽然这期的专题对象是林溪,但无疑林筝也林溪的生活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不想这位邻居在回忆一些相关细节时候,碍于当事人之一的林筝在场,而有所保留。
那位邻居果然一落座,最先是打量了一圈这间餐厅的环境,然后便是眼睛往谭湛身上逡巡了一圈,这种人,最会察言观色,谭湛虽然举止行为都低调,但身上的贵气是遮不住的,这个邻居态度也立马比在电话里好上了不少。
“小谭啊,你想问什么直接问就行了,以后也别这么见外,不要什么王女士的叫我了,我女儿乔乔今年刚研究生毕业呢,我比你大一辈,你就叫我一声王阿姨好了。”
谭湛从善如流地笑笑:“好的,王阿姨,我这次为什么约你之前电话里也向你解释过了,我要做一档回忆林溪的节目,很想听听你这样的老邻居对她的想法,还有她生活的真实一面。”
“好的坏的都能说吗?”
谭湛点了点头:“是的,不管想到什么,都可以和我说,最后播出的内容,我会提前和你确认的。”
“那我可说了啊。”这位王阿姨转了转眼珠,“她刚搬来时候我们就听说了,她已经是个知名的大提琴手了,古典音乐我不懂,也不知道她什么水平,但大家都说好,那大概是不错吧,但是有时候,也会觉得她有点高分低能那种感觉吧,她几乎什么事情都不会做,她住在我们那那么久,你相信吗?她连垃圾都没有倒过一次,根本就不知道垃圾桶在哪儿,而且因为练琴时间久,再好听的音乐,它要在不合适的时间出现,也是扰民的噪音啊,我们一直听着她练琴,有时候也是有点意见的,不过还好她的双胞胎姐姐还不错,每次她吵着我们了,都会给我们送一些水果礼物赔礼道歉。”
“林筝?”
”对对,叫林筝,和林溪长得一模一样,她们的爸妈都分不出她们来。”
谭湛有些不可置信:“就算是一模一样的双胞胎,说话和行动,性格上就算再像也是有差别的,作为父母那么亲密的人不可能在她们那么大了还会分不清吧?”
王阿姨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块牛肉,她故作神秘地凑近谭湛:“这你就不知道了,她俩的爸妈根本不管她俩,只有她俩住在那间房子里,她们爸妈拿着林溪演出的钱,到处旅游享受,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有时候还赌钱,因为我还见过债主找到林溪她们门上,是姐妹俩把父母的债给还了。他们每次来,都是问两个女儿要钱的,除了掏钱让她俩学了个大提琴,真是父母的责任一点没尽到,他们甚至不知道姐妹俩多大了,你说吧,这种父母分不出自己孩子也很正常。”王阿姨翻了个白眼,“反正这对父母吧,也不是什么好人,人生唯一成功的就是押宝投资了自己的女儿林溪,花了一切力气把她培养成了一个大提琴家,然后就靠着她敛财了。林溪对大提琴的天赋表现出的早,所有人都觉得她必成大器,所以她爸妈筹了钱让她学了大提琴,连带着让林筝也学了学,姐妹俩也挺争气,因为有天赋,即便她们那对父母后来不愿意出钱了,大提琴老师也能让她们继续学。”
谭湛有些愕然,他从来不知道林溪和林筝竟然有这种父母,他一向觉得一个天才的培育是一个家庭滋养的结果,但看起来林溪的成功完全就是她自己拼搏和争气的结果。
“其实那个林筝,大提琴也还可以的,但虽然学费可以免除,你学大提琴要买大提琴吧,还有教材、琴谱、交通费之类的,那对父母觉得林溪更有天赋更可能成功了给他们赚钱,就把林筝牺牲掉了,他们唯一的那些钱,都用在了林溪身上。”王阿姨一边讲一边啧啧感慨,“林筝那孩子,生在那样的家庭,真的挺惨的。林溪的成功,她在背后付出了很多。”
谭湛的心微微震动,他问道:“为什么从没有媒体报道过这些?我根本没有听说到这些过。”
“谁会关心这些?大家只会关心天才大提琴美少女的成功励志故事,谁在乎背后的人?林溪是媒体眼里的宠儿,是大提琴听众眼里的女神,是她父母眼里的摇钱树,谁在意林筝啊?她只是个普通人啊,有什么宣传噱头吗?”
她只是个普通人…
谭湛突然愣了愣:“你能给我讲讲林筝吗?”
“可以啊,有啥不行。林筝和我打交道还比较多呢,进出门见着我都会喊一声‘阿姨’,林溪就不接地气多了,平时都低着头在看琴谱,在楼道里经过也不会抬头。她俩的爸妈不管她俩,平时买菜做饭做家务收拾家里的都是林筝,为了让林溪有更多时间去练琴,后来演出什么的,林筝也都一直跟着,就干那种助理的活儿,跑前跑后的。但我住在她们隔壁那么久,没听到林筝和林溪吵过架,她都没闹过不愉快的,挺不容易的。”王阿姨抬头,有些疑惑,“不过你问林筝干什么?节目不是做林溪的内容吗?”
谭湛掩饰了自己情绪的失态:“我本来想双生姐妹可能也是一个切入点。”
王阿姨摆了摆手:“她俩没什么矛盾,就差不多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种感觉吧,林溪有什么都会习惯性地让林筝去干,林筝也不会拒绝。”
谭湛不得不解释:“我不是要找那种矛盾冲突的切入点…”
王阿姨却满脸不信:“我还不了解新闻媒体吗?这种和睦的关系,没有爆点,引不起现代人的注意的,要那种奇葩的或者反转的才行!我给你想想啊,林溪身上有什么这种点没…”
一顿饭,吃的谭湛心情复杂,这位邻居王阿姨确实讲了很多林溪生活中的细节,谭湛的脑海里,也渐渐复原拼凑出了一个真实的林溪。不止是舞台上抱着大提琴挥洒自如的音乐家,而是生活中一个过早成名,提琴技能上达到了大成的水平,然而生活技能却根本没有与之匹配。
然而比起林溪,谭湛的脑海里更多的是一个更为清晰的林筝。
供养一个艺术家,尤其对一个原本并不富裕的原生家庭,需要牺牲掉的人太多了。
他突然对自己最初对她泼的那杯冰酒产生了强烈的悔意。林溪活着的时候,她几乎围着林溪在转,林溪死后,她也躺了六年,六年缺失参与这个社会,又不像林溪那样有过人的琴技,能重新站起来迎接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然十分可贵。
她一声不吭,但一直在往前走。谭湛突然有点理解了她说的话。做一个普通人并非那么简单的事。普通人没有天才的智慧,没有富翁的财富,没有权贵的权势,他们没有捷径,因而他们的每一步,都要自己去争取,每一场困境,都要自己去突围。他们不能像天才、富翁或者权贵那样只有一项技能,甚至没有技能就能很好地过一生,他们需要面面俱到,什么都懂,懂得怎么挤上最早的班车,懂得哪里有最便宜的日用品,懂得怎么最大程度的废物利用,懂得怎么洗碗最干净最卫生,懂得怎么用最有限的钱过出最大程度的生活。
林筝林溪,明明长得一模一样,出生时间也并没有多大的差距,但一个是被父母视若珍宝的摇钱树,一个就只是让摇钱树生长得更为茂盛的花泥。一个女孩子,连她的家庭都不爱她都不去保护她,那是多么令人心碎的一件事。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保护她呢?
“可惜啊,也是天意弄人吧,被当做摇钱树的林溪车祸里去世了,留下他们不重视培养的林筝,完全没法再给他们提供那么多钱去挥霍了。”王阿姨开始了总结陈词,“虽然林溪是个天才,但不得不说,他们那种家庭教育真的是失败的,两个孩子怎么能那么偏心对待呢,而且就算林溪再聪明,也不能只教给她大提琴技能,而忽略了通识教育和生活常识的培养吧,你看,我的教育方针就完全反过来,我从小就让我女儿多方面发展,我们家乔乔啊,也学的乐器,学的钢琴呢,也有钢琴十级,但你看,我从来让她当做一个爱好去培养,学业上也不荒废,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的A大,后来也直接保研了,学的财会,现在已经被银行录取了。”王阿姨看了一眼谭湛,“话说小谭啊,你这个年纪,有对象了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