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一起过来的不止他一个人,可是他身上就是有那种魔力,保证你第一眼看过去注意力绝对被他吸引,然后为他赞叹沉迷,直到不可自拔。
沈重华用指甲紧紧地掐着自己的掌心,低下头去咬住了嘴唇,周围其他女子,包括洪氏在内都看得失了神,她下意识地去看了沈容安一眼,那女子一双眼睛好像天上的星星一样,一双手紧紧地攥着自己的衣裳,双手似乎都因为用力过度在发抖。
呵,沈重华暗暗冷笑,不愧是云飞扬,一露面就征服了所有人,也难怪自己当初傻傻的一头撞进去,直到头破血流才明白过来有多不值得。
她却没有发现,自己因为仇恨移开视线不去看云飞扬的举动落在了沈青枫和沈邵鸿的眼睛里面,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微微点头,眼睛里面掠过满意的神色。
忽略了吸引视线的云飞扬,沈重华强迫自己把视线投到其他人身上,这才注意到几乎被云飞扬完全夺去了光彩,被忽视的另一个人。这个人坐在一辆木制轮椅上,后面跟着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给他推着轮椅,头微微的低垂,乌黑的发披散在纯白的衣裳上面,看着好像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一般。
沈老爷是出了名的势利眼,这个坐轮椅的男人若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是绝对不会被沈家请进门来的。
客人到场,洪氏领着众人全都站起来迎接,沈老爷哈哈笑着:“云少庄主难得来一次,可不要太过拘束了,就把这儿当成自己家一样就行了,咱们江湖儿女没有那么多的顾忌。”
洪氏落落大方的面对着名声在外的碧云庄少庄主,看那神色似乎对这样一个俊俏郎君极是喜欢:“怪不得经常听人在耳朵边上念叨云少侠怎么怎么的,原来是这样一个出色的男儿,怪不得惹得那些小姑娘们疯狂呢,就连我们家的这些女孩子们不也一样是看傻了去?”
云飞扬自小以来早就听惯了这样的言辞,对此倒是浑不在意,他一出生就顶着少庄主的光环,人又出色,自然到了什么地方都是焦点:“沈夫人过誉了,都是江湖朋友抬爱,给了几分虚名罢了,当不得夫人如此夸赞。”目光在一众打扮的光彩照人的女子身上迅速一扫而过,忽而愣了一下。
这些女子最大的约莫十六七岁,小的大概也就十一二,都是如花的年纪,从身上的衣裳首饰看来是经过了精心打扮的,他的目光扫过去,一个个纷纷红了脸,娇羞不已的低下头去,却又在暗地里偷偷的用眼角余光打量着他。
里面却夹杂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模样虽然还带着点儿稚气,已经显露出几分惊艳的绝色来,可见长大以后绝对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儿,可是这美人却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袍子,脑袋上更是除了一顶束发用的珠冠之外别无他物。
这只能算是特立独行,不过是打扮上有点出人意料罢了,还不算令人惊讶的,云飞扬见识过的女人里面从来就没有一个再见到自己之后还能分心的,今儿总算是叫他见识到了。
那少女只是极为冷淡的扫了自己一眼,眼光之中甚至带着些不耐烦和厌恶之色,他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在不知道的时候得罪过对方了,紧接着少女的目光就转移到了自己身后坐着轮椅的人身上,倒是很关注的打量了起来。
云飞扬向来厌恶女人见了自己就双眼放光的样子,可是见到真的有人对自己不屑一顾之后,这位天之骄子心里顿时就不痛快起来。难道在这少女眼睛里,自己还比不上一个残废更吸引人?
沈老爷察言观色,马上就看出了几分端倪,咳嗽了两声引来众人的注意力,趁此机会狠狠地瞪了沈重华一眼:“沈少侠请坐吧,还有这位这位不知该如何称呼?”
那坐在轮椅上仿佛在发呆的白衣人闻言似乎有些茫然,微微抬起脸来,顿时天上的明月似乎把所有光芒全部投向了他。
乌黑的长发顺滑的从身前泻下,铺陈在雪白的衣上,微微露出来的脸看起来并不是特别的俊美出彩,一眼看过去只觉得是一个长相好看的人,再看第二眼会觉得这人气质出众,再看第三眼,就会忽然发觉原来自己刚才看走眼了,眼前原来是一块光芒内敛的美玉。
如果说云飞扬给人的感觉是温润如玉的话,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遗世独立,像是生长在悬崖上的兰,可望而不可及。
不过视线转移到他的腿上,所有人都把目光收了回来,暗中感慨,这样一个出彩的人物,居然是个残废,真是老天爷不开眼啊千金小姐们顿时失去了兴致,对于她们来说,即便是拥有不输给云飞扬的相貌,可是没有云飞扬的家世地位,还是个残废,比起云飞扬那就是云和泥的差别了。
被众人打量过后,白衣人开口了,声音清冷:“在下秋十三,不过是个游医。”
沈老爷的脸色顿时变得不好看起来,看向秋十三的目光里面也带上了轻视。
那给秋十三推轮椅的大汉察觉到众人藐视的神色,顿时涨红了脸:“我家爷是医术极为了得的神医,可不是一般的江湖骗子。”
除了沈重华,所有人都露出了古怪的神情,神医?从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一个神医,该不是他们自己封的吧?
沈青枫几人还觉得取笑客人极为不当,但是旁边老2老四两个人已经毫不避讳的嗤笑出声,其他的妹妹们也纷纷掩口而笑,他跟沈邵鸿对视一眼,皱起了眉头。
沈重华没有笑,她一听到秋十三这个名字之后就呆住了,死死地盯着那个即便是被人嘲笑也依旧是云淡风轻的男人,终于忍不住长长的吸了口气。
秋十三居然是秋十三
姿容绝世,双腿不良于行,加上那个响亮的名字,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巧合的跟他的特质完全吻合的另一个人存在的话,那眼前的这一个就是前世曾经名震天下的十三少
第十一章 好奇

那大汉听着沈家人的嗤笑,顿时憋红了脸,几乎忍不住要出手跟那些取笑他的主人的人大打出手。
云飞扬脸色不好看:“秋公子是我的贵客,所以才会与我一起来到沈家,这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吗?”
这话一出口,那些方才还肆无忌惮的笑声顿时戛然而止,众人有些尴尬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沈老爷一张胖乎乎的脸上堆起讨好的笑意:“这些个不成器的东西没见过世面,少庄主还有秋公子别放在心上,来来来,大家落座,赶紧上菜吧”
秋十三一脸浑不在意的神情,倒是他身后的汉子一脸受了莫大委屈的样子,几乎就想要就此离去了,却被自家主子一个清冷的眼神给制止了,气呼呼的瞪大了眼睛等着沈家的男男女女们。
沈重华很感兴趣的看着秋十三的表现,很难想象将来名震天下的十三少居然也曾经如此落魄,可能是因为她的目光太过肆无忌惮,也或者是因为自己的残疾早就对别人的目光极为敏感,秋十三抬起头,对上了沈重华满含着兴味的目光。
发觉在打量自己的居然是一个美丽的少女,虽然打扮上奇怪了一些,可仍旧不改对方是一个貌美*女的事实,秋十三显然有些惊讶,他自己也知道这副皮相好不错,但也仅限于此了,双腿残疾使他收获到的都是嘲讽、怜悯或者漠视,还从来没有人,特别是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少女用这样的目光看过他。
一向稳重的秋十三在这样的目光之下居然有点尴尬,狼狈的避开了她的视线,低着头看着自己面前的饭菜,身后那汉子很是忠诚,他的目光落到哪一道菜上,后者马上就会替他把菜给夹过来。
沈老爷一直在试图跟云飞扬搭话,浑然没有察觉到云飞扬屡次皱起的眉毛,沈重华暗暗冷笑,碧云庄规矩甚是严格,简直就跟朝廷世家差不多,最起码的食不言寝不语是人人都需要遵守的,沈老爷在饭桌上大大咧咧的说话早就已经是犯了忌讳了。
陪着沈老爷还有云飞扬、秋十三等人坐在主桌上的是几位公子,沈青枫为人冷漠不喜多言,沈邵鸿喜欢跟沈老爷对着来,他想要讨好云飞扬,这个做儿子的就偏偏一言不发对他的屡屡暗示当做没看见,剩下两个倒是积极,很热络的跟云飞扬搭话,只可惜这两个是典型的纨绔子弟,没几句话就会扯到花街柳巷,更是叫云飞扬满心的不舒服,惹得沈老爷狠狠地瞪了两个儿子一眼,那两个人总算是消停了下来。
相较于云飞扬,秋十三就很受冷落,虽然云飞扬声明秋十三是他的客人,但是一个游医,哪里值得他们去巴结讨好的,倒是很安静的吃完了饭,那大汉很懂事的马上就推着轮椅离开了饭桌边,在那边呆的久了光听那些没营养的话题大概会食不下咽的。
沈重华放下筷子:“父亲,不知道府中可曾安排好了几位客人的住处?”
沈老爷对女儿的出言简直是感激涕零,总算是打破他跟云飞扬之间越来越僵硬的气愤了,不枉他把女儿捧在手心里:“云少庄主的住处是已经安排好了的,只不过事先不知道秋公子会来,我这就叫人另外准备房间。”
“父亲若是放心的话,不如交给女儿去做?”沈重华有心接近秋十三,因此主动揽下了这个差事,而且极为敏锐地感觉到那边角落里面秋十三一个不小心,茶水溅上了如雪白衣,顿时嘴角边勾起一个狡黠的笑容。
云飞扬微微抬起头,看着沈重华渐渐走远的背影,心里感觉有点不是滋味,居然一次又一次的被这个少女所忽视,宁愿去给秋十三安排住处也不想跟其他人一样留在这里与他相处,是真的不在乎,还是欲擒故纵?
沈重华完全没想到,就是因为他心里怨恨着云飞扬的无情无义刻意的想要与他划清界限的举动,却相反地得到了云飞扬的关注,若是知道的话她大概会嘲笑几声,那个人完全就是个被惯坏了脾气的孩子。
现在她却是亲自领着秋十三主仆两个进了客院,云飞扬不消说,绝对是被安排在了位置最好的月澜阁,沈重华存着私心,给秋十三安排了位置虽不是最好,但是绝对幽静舒适的拘幽苑,看秋十三的样子就明白,他对这个地方是很满意的。
“不知道我是不是什么地方冒犯了姑娘?”那汉子很是机警,每到一个新地方最先做的事情就是观察周围的环境,这样就算遇到突发状况也可以从容不破的面对或者逃离,趁他不在身边,秋十三疑惑的看着身边这个时不时就会打量自己的少女。
“秋公子为什么这么问?”沈重华意识到是自己过于火热的目光引起了秋十三的疑惑,顿时好笑,她总不能告诉对方,我知道你以后会很厉害,所以觉得很好奇吧。
“若不是冒犯了姑娘,姑娘为什么总是用这样的目光看着在下?”秋十三垂下视线,看着自己被白色衣袍盖住的双腿,神色有些苦涩:“秋某还算有自知之明,姑娘总不会是对我有什么念头?”
沈重华一开始没反应过来,想了想顿时红了脸,那话里的意思分明就是说她对秋十三有非分之想再迎上某人打趣的神色,顿时明白过来自己居然被这个看似清冷的家伙给戏弄了,顿时恼怒的瞪起眼睛:“我若是要嫁给你,你敢娶吗?”
未经过大脑的话直接出口,两个人顿时全都愣住了,大眼瞪小眼的过了好一阵子,直到那大汉回来了才算是回过神来,沈重华赶紧低下头去:“既然已经安顿好了,那我就先走了,你们若是有什么事情可以随意吩咐下人去找我,我就住在那边锦绣楼。”说完转身逃也似的跑了,惹得那大汉莫名其妙的看着她的背影嘀咕。
秋十三俊脸上也泛起了一抹红晕,可是触及到自己的双腿之后,眼神却黯淡下来,听到那汉子嘀嘀咕咕的声音,忽然感觉一阵心烦:“在那儿嘀咕什么?进去吧”
沈重华一路跑回了锦绣楼,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像是要烧起来了一样,忍不住用双手捂住了脸颊,懊恼的要死。
自己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话来呢?这叫秋十三会怎么看她?不过转念一想,若是真的能够嫁给秋十三,不说别的,就他以后的名望地位来说,是绝对压得过云飞扬的。
她想要脱离沈家的控制,想要报仇,就必须一步一步的强大起来,学武只是第一步,只要她在沈家一日,婚事就被捏在沈老爷手里边,若是按照上一世的进程还是免不了嫁进碧云庄去,沈容安也必然会成为陪嫁人选。
现在的秋十三还没有成名,正是她接近的好时机,若是能过想法子把自己的婚事拖一段日子,过个几年秋十三功成名就了,她想要离开那就简单的多了。
至于秋十三不良于行,沈重华凄然一笑,云飞扬倒是个身体好样貌好家世好的,可是薄情寡义令人心寒,虽说有逆天改命这一说,可是沈重华是万万不能相信改变了命数交换了气运,就能叫丈夫也跟着变心的,充其量也就是自己倒霉一些,沈容安幸运一些罢了。
本来只是情急之下一时口快说出来的话,沈重华此时却开始认真地思考起可行性来,嫁给秋十三也不错,模样好人品好,据说性格也很不错,否则也不会成为江湖上人人信服的隐形泰山北斗,唯一一条就是双腿,不过沈重华想到自己的小空间,只要她能够把那些传说中的神奇药材种出来,还怕秋十三的双腿治不好?不过前提条件是这个男人值得她为此费心才行,她可不想辛苦把人治好了,最终便宜了别个女人。
就在沈重华胡思乱想无法入睡的时候,沈老爷和洪氏两夫妻也在交谈,话题的忠心赫然就是沈重华和云飞扬。
“老爷,今儿云少庄主过来这么大的事儿,您怎么不叫人通知三丫头一声?”洪氏有些不解,论身份论相貌,还是沈重华最能匹配云飞扬了,按道理说沈老爷不该犯这样的错误。
“我何尝不知道重华最合适。”沈老爷只穿着白绫子的里衣,圆滚滚的像个水桶:“可是有一点,我要想把重华这丫头推出去,就需要面对一个人,现在的我还不足以面对那个人哪要是得知我把重华当做联络碧云庄的棋子,那个人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幸好重华还小,还不到十五岁,我等得及,过几年之后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
洪氏听得暗暗心惊,沈老爷话里的意思是说他背后居然还有一个人存在吗?能让沈老爷这般忌惮的,绝对不是一般人,却对沈重华这般看重,那个人会是谁?
“可是,老爷,云少庄主这么好的人品那可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您说的那个人难道还不满意?”要是她有女儿,绝对是要想方设法嫁给云飞扬的,不但夫婿人物出众,碧云庄还是江湖上威望极高的圣地。
“哼,在那个人的眼睛里面云飞扬算什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沈老爷的脸色变得格外狰狞:“在人家看来我们都是一群只会刀头舔血的蛮子,根本就不把咱们放在眼里的”
第十二章 雨夜
原来云飞扬这次出来就是为了寻访名医的,碧云庄老庄主云在天早年的时候受过敌家暗算,身体留下了很大的后患,年轻的时候尚且不觉得,这些年一年比一年严重的疼痛已经使他渐渐忍受不住了,近些日子忽然又增加了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好似癫痫一样的症状,看过多少大夫都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云夫人被吓得够呛,赶紧打发儿子亲自出面造访名医。
云飞扬是个孝子,听闻情况竟已如此严重,当即马不停蹄的接连拜访了江湖上极为鼎鼎大名的神医,甚至就连皇家太医院也暗中进入过,结果却仍旧是一筹莫展。
就在他满腹心事借酒浇愁的时候,无意之中却遇上了秋十三主仆,本来是觉得一个如此风采的男儿居然天生不良于行有些同情,加上心情不好,就跟他们凑在一起喝了几杯说了一席话,权当是发泄心中苦闷,却不料秋十三一句话就把他的酒给说醒了。
“不就是身体被人打进了暗器之类的东西罢了,时间久了自然会引发种种问题。”秋十三淡漠的神情和不以为意的模样给云飞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加上他的仆从秋奴大肆吹嘘自家爷医术如何如何神奇,终究使得云飞扬升起了一丝希望,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邀请秋十三赴碧云庄为父看病。
沈家正好就在回去碧云庄的必经之路上,客栈已经满员,云飞扬这才无奈之下借宿沈家,当即就令沈老爷大喜过望,感觉这是上天赐予的良机,只要攀上了碧云庄,以后哪个还敢小瞧他?这也就出现了夜宴时诸位小姐盛装打扮的情景。
沈老爷卖女求荣的名声实在是响亮得很,云飞扬一见到那些女子们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心里其实厌恶的很,却在其中见到一个对自己不屑一顾的女子,倒是起了几分好奇。
云飞扬住的月澜阁距离秋十三的拘幽苑不怎么近,锦绣楼距离这里也有不小的一段距离,倒是跟沈老爷夫妻两个居住的主院朝旭馆毗邻而居,他身边没带什么服侍的人,沈老爷自认很贴心的送了两名美婢过去,却被云飞扬黑着脸拒绝了。
汤圆蹬蹬蹬跑上楼,一脸兴奋的找到坐在床上红着脸想心事的沈重华:“小姐小姐,你快来看啊,三少爷带来一只好小的小狗”
沈重华正在思考以后该如何接进秋十三,汤圆一下子闯进来,她顿时像是被人撞破了秘密一般不自在的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裙,不自然的斥责道:“不就是一只狗,有什么好稀罕的。”
沈邵鸿已经抱着一只丁点儿大的小狗过来了,沈重华扫了一眼,红色的衣袍裹着一只浑身纯白色的小狗,可怜兮兮的缩成一团,浑身似乎还在哆嗦着,仔细一看,居然是连眼睛都还没有睁开的,不禁气结:“这么一只刚出生的小狗难为你怎么弄来的,这么小可是很难养活的。”
沈邵鸿看看自己怀里小小肉肉的一团,咂咂嘴:“养不活,要不咱们吃狗肉?”
汤圆本来满是喜爱的看着那只小狗的,闻言不禁大吃一惊:“啊?三少爷,您把这只小狗带过来,难道不是要交给小姐养着的吗?”
“养它做什么?”沈邵鸿不以为然的用手指头拎起小狗颈后的皮毛摇晃两下:“我是觉得汤圆你的手艺那么好,做个狗肉锅子一定不错。”
这个人汤圆顿时呆若木鸡,张着嘴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沈重华看着那生命被别人掌控在手里面随时都有可能小命不保的小东西,联想到自己曾经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顿时一阵心酸,一言不发的从沈邵鸿手里面夺过小狗来抱在怀里,逃过一劫的小东西似乎对她的气息很是喜欢,瑟瑟发抖的身子直往她怀里钻,莫非是明白她救了自己的小命?
沈邵鸿遗憾地看着她:“你不是说不好养活吗?”
“养不活也不许吃”沈重华今日见到了云飞扬之后就心情极度恶劣,闻言毫不犹豫的顶了一句,说的沈邵鸿无可奈何地摸摸鼻子,倒是汤圆很高兴:“奴婢去拿些羊乳来喂它”说着得意洋洋的瞥了一脸失望的沈邵鸿一眼,飞快的跑了。
这丫头,沈邵鸿失笑,随即正色看向沈重华:“今儿晚上的客人你怎么看?”
正在抚摸怀里小狗的沈重华闻言动作一顿,云飞扬温润如玉的模样立即毫不客气的闯进脑海,咬住嘴唇努力地把他驱逐出去,做出不在意的样子来:“三哥怎么忽然问我这些?那是父亲的客人,你该去问父亲才是。”
沈邵鸿瞅了她两眼,一手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打量着她,看的她心里发毛:“若不是看到你是唯一一个没有被那厮的样貌迷惑的女子,我也不会来跟你说这些。你能够保持清醒这很好,我总不希望偌大的沈家没几个明白人。”
沈重华目送他离开,有些莫名其妙,难道他今晚上特地跑来就是为了送只狗过来给她养,顺便说那样一句话?这个人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手背上忽然传来湿漉漉的感觉,她低头一看才发现,那只小狗居然睁开了眼睛,黑黝黝的眼睛干净清澈,好像能看进人心里去。
沈重华心里一颤,在那种新生命干净的眼神注视下她好像无所遁形,所有龌龊肮脏的念头似乎都能够被一眼看穿一样,她忽然感觉有些狼狈,双手托起小狗,直视着那双干净的眼睛:“我知道存心接近别人利用别人这样是不对的,可是我别无选择,我想要活出一条不一样的路来,任何人都不能再来主宰我的命运,明白吗?”
小狗无辜茫然地看着她,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轻轻的舔了舔她的手背,沈重华哆嗦了一下,动作轻柔的把它抱在怀里:“我就当你是在安慰我了,放心好了,我一定好好照顾你,让你也一起亲眼看看我是怎么把握自己的。”
窗外忽然轰隆一声巨响,闷热了好几天之后终于一场大雨落了下来。
雨下得很大,坐在屋子里面都可以听到外面哗哗的声音,好像天被捅了个窟窿一般,秋奴给秋十三洗了脚,擦干净了扶着他慢慢靠近床:“爷,其实沈家小姐是个不错的姑娘,您不妨考虑一下娶了她算了。”
秋十三本来扶着床柱的手一个哆嗦,顿时脚下站不稳向着床铺栽倒下去,幸亏秋奴眼疾手快力气也大,一把就给拉住了:“爷您当心”
“你在胡说些什么?”秋十三清俊的面容上浮现出一抹狼狈的红晕,坐在床上一手拍开秋奴的手:“姑娘家名声重要,岂容你这般胡言乱语?”
秋奴伸手抓抓脑袋:“爷,我虽说不喜欢动脑子,可也不代表就笨的无可救药了,再说你们俩说的那话我也听见了的,难得遇上一个不嫌弃您的腿的,还是个漂亮的姑娘,您还犹豫什么?要我说,这个三小姐可是比那些个打扮的像是花园子一样的小姐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