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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买砚

更新时间2007-2-1 8:21:00 字数:3829

是夜依然在小镇上休息,次日上午办好大船的过户手续,又安排好刘老三四人后,我们便整装离开,老冲头感激地坚持要送上一程,我自然婉言拒绝了。

当马车行到一个处高坡时,我心中忽然泛起一股酸涩的感觉,犹豫了一阵,终于忍不住钻出车子,回望那片宽阔的海洋。真没想到,这次出行到东海来,非但没有武学上的新悟,反而让自己------好在此刻那人已然离去,否则,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

“可是,难道什么也不敢多想,就这样直接地否决他、逃避他,你真的没有一丝遗憾吗?毕竟,撇开他的铁石心肠不说,他的确是世间少有的优秀男儿啊!何况他还曾是你前世少女时代的梦中情人和偶像------”心底仿佛有个微弱的声音在挣扎,不,不能再想了,我猛然收回视线,转望向前方,习惯性的又深吸了口气。

常言道,有得必有失,有失才有得。前路漫漫,人生还长,我绝不能让自己过早地陷入情感的漩涡里去,即便未来我躲不过命运的安排,注定要和他发生些什么,也不该是我主动,自古以来又有几个男人会珍惜轻易得来的爱情?

想起前世在男人中流行的四句泡妞准则,我不由地气从心来:好一个不主动、不拒绝、不承诺、不负责!

凭什么被爱伤的伤痕累累总是女人,而男人却可以三心二意,坐享其成?我朱七七这一生,要么终身不嫁,要嫁就要嫁只爱我一个的男人,否则,就算我再爱他,我也必会强迫自己离开他。女人,应该有属于自己的骄傲,而不是依附着大树的菟丝花,更不是男人可有可无的附属品!

更何况我早已不是原著那个为爱任性的朱七七,作为从二十一世纪来的女性,我更应该有自己的原则,乞求来的爱情还不如不要!没有男人的生活我同样可以过的很好,这一点前世不已经证明了吗?

我傲然地一笑,道:“走!”

钻回车里,鹦歌立刻眉开眼笑地问道:“小姐!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啊?”重新踏上旅程,众人都显得相当兴奋,鹦歌毕竟年少又开朗,才过一日,她就已把船上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只关心接下来的新目的地,墨兰虽没有开口,但双眼中流露的也是同样期待。

我笑了笑:“看完了海当然就要去看山了,我们要去黄山,徐霞客口中‘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的安徽黄山!”那是我前世生命结束的地方,我也该去看看了,顺便也凭吊一下前世的自己。

“徐霞客?他是谁呀?黄山又有什么好玩的吗?”鹦歌疑惑地道。我怔了怔,哑然失笑,这个时代,可没有徐霞客呢?

“徐霞客是一个旅行者,他的一生游遍了名山大川,足迹遍布天下,五岳大山他都到过,后来去了黄山,就觉得五岳都不如黄山,你们自己想,这个黄山会不会好玩呢?”我卖关子道,黄山之奇、之美、之秀、之绝又岂是我三言两语能说的清的,倒不如什么也不说,让她们自己去想象,呵呵。

“哇,连五岳到比不上黄山啊?那黄山肯定很美很美,真想早点看到呢?”鹦歌的小脸上满是向往。

我微笑着不再言语,心却陷入了如潮的回忆之中。自从从莲花峰顶坠崖到如今,已然十四年过去了,沧海桑田,不知那个世界里那些我关心的人,现在生活的怎么样了?爸爸和妈妈,身体都还好么?小杨应该早和林丰结婚了吧!他们的宝宝一定会非常的可爱,前世我没能结婚生孩子,一直都是爸妈的一块心病,希望小杨的宝宝能弥补他们的这份缺憾。

离开东海,我们折道北上,前往嘉兴南湖,而后沿着天目山西行,一路上同样哪里好玩就钻向哪处,终于赶到黄山时竟已近七月了!

这一路行来,我们一行人放开性子,大大小小地管了不少闲事,竟闹腾出一些小名气,我居然还被贯上了魔女和侠女的双重称号,晕哪,这一路上我可从来没动过手,我只动口啊!怎么就变成魔女了呢?

除了那几名护卫,其他随行的人都已深知我的脾性,自我得了这个称号,就不时地拿这个开玩笑,不仅索性夸张地叫我魔女小姐,还不时在路途中互相扮演重现戏整人的过程,以打发旅途枯燥,尤其是鹦歌,将那些人既敬畏又惶恐的神情学的惟妙惟肖的,笑的我几乎都直不起腰来。

不过比起侠女这个正经的称呼,魔女这个词显然更适合我,行侠仗义固然也是应该,但如果能在这过程中再为自己寻找一些乐趣,而又不触及无辜人的利益,那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开心、更令人快活的呢?

师父说游历名山大川对武学境界的领悟 很有帮助,这不假,有时候伫立在高山大河之旁时,心中确实会有无限的动容,只可惜我虽有武功在身,可却无动手机会,更别提与人打架了。因此,感受虽有,经验却仍停在原地,不可不谓之遗憾,或许我应该考虑考虑下次要偷溜出去,不带他们随行了。

到黄山之后,因重游相隔前世今生的旧地,心中自然难免有许多伤感,但除了第一夜独自夜宿莲花峰顶,不许任何人打扰外,我很快就从回忆中撤了出来,当起了蹩脚的向导,带着众人乱走一通乱攀一气,愈是险峻的地方愈要去尝试一下,过足了攀登的瘾。只是可怜了老爹派来的那几个护卫,不时地被我骇白了脸,担心地直转圈却又不敢劝我。

在黄山逗留了数日后,我就接到家里的传书,说是五哥月后就要回来,这个消息一收到,顿时喜坏了两个小妮子,急忙催促着我打道回转。我自然也是极为欢喜的,虽然时间远远足够充足,但还是立即决定不再去往其它地方,就从淳安县慢慢取道回家。

这个时代的淳安县虽然没有后世人工改造而成的风景名胜千岛湖,不过这里却有钱塘江的正源——青溪,也就是新安江,如今天气愈发见热,走水路是最好的选择。

淳安属浙西山丘陵区,由于山水阻隔,形成了数以千百计的源坞,我们半是水路半是陆路的行来,石瓦砖雕,民风醇厚,当我们抵达一个小镇时,正是暑气初消的黄昏时刻,一条不甚宽阔以河卵石铺就的街道之上,人来人往,竟是出乎意料的繁华。

寻好了客栈,稍做休息,我便兴致勃勃地带了鹦歌和墨兰二人出去游逛,刚才在客栈之中,早已听店掌柜如数家珍地说起本地的特产,可惜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山核桃和猕猴桃此刻都未成熟,但据说这里的砚台却颇为出名,我便打算为五哥去寻一块好砚。

小镇既小,街上当然也无几家文房四宝铺,逛了一圈就全逛完了,却未曾找到满意的砚台。正有些着急,刚才我看过的最后一家店的掌柜却突然跑了出来,喊道:“姑娘且留步。”

我回头一望,诧道:“掌柜,你有什么事么?”

掌柜赔笑道:“小姐可是要找上好的砚台?”

“对啊,刚才我不是都跟你说了么?只是你那里的砚台实在都太普通了,入不了眼。”

“小姐想要好砚,我这里倒还真是有一块,可惜这块砚台前日有位王公子已付了定金,本来说好今日来取,因此适才才没有告诉小姐,可那王公子直到现在还未见人影,因此——”

此刻只不过刚入黄昏,天还全黑,这个老板就急于将别人已定的东西出卖,倒真是个唯利是图的商家,不过倘若真是好货,我再和那王公子商量也无妨:“既然是好砚,就让我们先看一看。”

“是,小姐这边请!”掌柜把我们带入后院,小心地取出一块用红布包着的砚台,解开层层的包裹,露出一块巴掌大的灰黑透亮的砚台来。

只见这块砚台的砚田砚池分别呈八卦形式,周遭突起处精雕出各样的山河美景,手方触及已觉一阵沁凉,我不由地暗叫一声好。托起细看,只见石质坚韧细密、纹路细腻清晰,才呵了一口热气上去,已见那砚池中竟已泌出一小滴露,颤悠悠地晃动。

我赞道:“果然是好砚,难得的好砚!”喜欢文墨的五哥见了必定会喜欢,“掌柜的,这块砚我买了,你开个价。”

掌柜迟疑了一下,伸出了一只手。

我微微一笑:“这个手势可以代表多种含义,掌柜的你还是明说吧!绝不叫你吃亏便是。”

掌柜讪笑道:“小姐一看就知道是个识货的人,只是那王公子已付了一百两的定金,倘若我卖给小姐,总要双倍赔给人家不是。”

“五百两,是不是?”

“呵呵,小姐想必是个爽快人,小人也不敢再抬高价了。”

“鹦歌,取五百两银票给掌柜的。”钱财是身外之物,这砚台不仅石质出众,雕工也必定花了不少心血,五百两的价格绝对便宜。

“且慢!”门外突然传来一声清朗的男声,随即步进一位华服少年美公子来。

此刻天色已昏,屋中虽已点灯,但光线依然昏淡,可他这一走进来,仿佛是携带了自然的光源,整个客厅顿时明亮了起来,真当是“蓬壁皆生辉”!

我自小已见惯了五哥的俊逸,家中和堂里也不乏各种各样的英俊男子,总以为对帅哥美男已然免疫,可这少年一出现,我方才知道,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这世间竟真的还有能和五哥相媲美的美男子!只是这少年的相貌较五哥更趋向于阴柔,皓齿红唇,眉目似画,更似潘安,如非他的修长身材和坚挺的鼻梁,及自然而然散发出来的气质,我还真会把他当成是乔装打扮的红粉佳人。

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古美男和美女一般养眼,没想到居然能在这个偏远小镇里看到如此一位浊世佳公子,当下连我也不由地多看了几秒,一旁的鹦歌和墨兰更是早已被他的风采所迷。

那美少年含笑着跨进门槛,徐步走了进来,正迎上我抬起的视线,也是呆了一呆,说了两个字后竟不再开口,只是怔然地瞧着我。

呵呵,这样还差不多,否则光我一个人发怔就显的太花痴了。我微微一笑,带着纯粹的欣赏之意,首先开口道:“这位公子,请问有何见教!”

第六十章 王怜花也出现了

更新时间2007-2-2 0:20:00 字数:3660

那美少年听得我的声音,又自怔了一怔,方要回答。一旁的掌柜已略带歉意地迎了上去:“王公子,您可来了!真是对不住了,这块八卦砚台我已经卖给这位小姐了,您的定金小人会双倍奉还------”

王公子?我心中顿时警觉起来,不会又这么巧吧?

那美少年王公子的目光在我脸上又凝注了几秒,方才移开转向掌柜,笑道:“掌柜的,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我前日付定金时曾道今日来取,可如今我银子带了来,人也来了,你却还要把它卖给别人,难道这便是你季掌柜做生意的规矩么?”

季掌柜瞧了瞧我,面带为难地道:“王公子,也不是小人言而无信,只是这位小姐也看中了这砚台,还出价五百两,王公子你有成人之美,不如让小人再为你寻一块好砚如何?”

我立在一旁神色不变,心底却已诧异万分,目光只不住地他脸上打转,这个美少年姓王,又有如此的气质,难道竟会是王怜花不成?可王怜花又怎会来到此处?莫不是这世界上美男子如同美女一样多么?

那美少年王公子也不理季掌柜,突然转身俯身向我行礼,微笑异样地迷人,道:“在下王怜花,见过小姐!小姐看中这块砚台,在下本应双手奉送,只是在下买此砚并不是自己用,而是想赠送给一位人中之龙,还望小姐海涵。”

居然真是王怜花!MYGOD!还真是“巧”的不能再巧啊!才见了沈浪,紧接着又见了王怜花!只是不知他怎么也跑到这个地方来了!倘若今天同我争砚台的换了别人,我自然会好好地与他商量,请他将这块砚台割让给我。不过,既然这王公子就是你么------

我故意无视他的彬彬有礼,自顾自地将砚台小心收起,放入随身的小包中,略略抬高下巴,斜睨着他道:“所谓先来先得,王公子既然前日未曾将它买走,证明你的诚心还是不够。而本小姐却是极为有诚意的,这砚台自然要卖给我了。鹦歌,把银票给季掌柜,我们走!”

“是,小姐。”鹦歌动作麻利地将五百两的银票往季掌柜的怀中一塞,转身就要跟我走出去。

“小姐且留步!”王怜花的笑容不变,手中折扇一伸,拦在前面,另一只手却从怀中摸出一张银票,道:“在下愿出一千两买小姐手中这块砚台!小姐是否能割爱?”

“一千两?”边上的季掌柜失声惊呼道,目光立即向我看来,大有心动反悔之意。

“鹦歌!”我顿住脚步,似笑非笑地看着王怜花,想要跟我抢砚台么?鹦歌会意,立时也取出一张银票,拍的一声放在桌子上,大声道:“掌柜的,你可看清楚了,这家小姐出一千五百两!你要是不要?”

季掌柜急忙伸手过来,道:“自然是------”

“两千两!”王怜花慢条斯理地道,手上又多了一张千两银票!

想要竟拍么?我在心里呵呵一笑:“五千两!”

“五千两?”季掌柜的眼睛似乎都要瞪出来了,直盯着鹦歌掏出来的那叠银票!

“一万两!”王怜花的神情依然不变,仿佛只不过随意地加了一两上去。边上的季掌柜却已然立不稳,几乎摔倒,忙扶住桌角,语声只在喉咙里滚来滚去,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一万两,还真舍得出啊!

我突然冷笑道:“既然王公子如此势在必得,那我也不必太强人所难了。这砚台就给你吧!”说着取出那红布包,用力地向他抛去。

王怜花一怔,似乎没想到我居然会这样无理任性,怔忡间那砚台已飞到他前面,然后,眼看就要砸上他的身子。

“小心——”边上的季掌柜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忽然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冲了过来,但他的“小”字方说出口,王怜花的折扇一动,在空中划出一个弧形,已然稳稳地托住了砚台,另一只手随意的一拂,却将几乎跌个五体投地的季掌柜的肥胖身躯轻巧的扶正,转至一旁的凳子上。

“多谢小姐成全!”王怜花收起砚台,又作了个揖,脸上依然带着极为迷人的笑容。

刚才我在扔掷那砚台时,手中已加了几分暗劲,虽然早已料到他必定能轻松接下,但没想到他的身手居然这么漂亮利落,看来他的武功必定不会比原著中弱,测验已毕,我也没有必要再和他纠缠,得赶紧去了解一下他是什么时候来到此地的,目的又是什么?

在我的印象中,这个名为怜花的美少年可不比世上最残冷的恶魔好上一分!他决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在这个小镇上,定然又是有什么阴谋,难道刘老三的事情已被透露了风声了么,因此云梦仙子才派他前来?这次的争砚事件,是无意中相遇还是他的刻意安排?无论如何,和他有所牵扯的必定不是件好事!

见他未能如愿出丑,我故意露出极为不悦的神色佯装恼羞成怒,面色一沉,冷冷地哼了一声,扔下态度依然不变的王怜花和那个喜的几乎快要跪地喊爷爷的季掌柜,拂袖离去。

鹦歌和墨兰不解地跟着我后面,直至出了店铺大门,转到街道上,鹦歌才忍不住开口道:“小姐,婢子有些不明白哎!小姐不是明明很喜欢那块砚台么?怎么就白白地便宜了人家?”

我笑道:“白白?呵呵,这你可就错了,那八卦砚台虽然难得,却还称不上是极品,绝值不了一万两,顶多也就四五千,他既然愿意当冤大头,我们又何必阻止他呢?”

墨兰也不解地道:“可是,小姐,你刚才好象很生气啊!”

“你觉得我很生气么?”我失口笑道。

“是啊!”墨兰点头,“倘若小姐不生气,那何不干脆点让给那位王公子呢?我瞧那王公子不仅人长的俊,说话也极为客气,进退之间礼节又周全,看他那模样气质,不是名门大户出生,也必是世代书香,婢子想不通小姐怎么就不给他好脸色看呢?这可一点都不象平时那么好说话的小姐啊!”

“是啊,是啊,婢子也想不通,这位王公子无论哪方面,好象都和五少爷有的一比哎!”鹦歌也忙点头附和!

“呵呵,这个么?你没听说么?女人有善变的权利,我就是看他不顺眼!就是要他出出血才好。怎么,一见到美男子你们就把我的五哥抛到脑后了?”我打着哈哈。我当然不能说这个你们十分欣赏的王公子,在我心里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恶魔。

“小姐!”鹦歌和墨兰一左一右地拉住我的手,不依地撒娇道,将手伸向我的胳肢窝,也不管我们三个人早已成为众人的焦点。

“好啦,好啦!”我怕死了她们两个一起施展媚功,赶紧逃开,“现在天色已暗,我们还是先回客栈,等明日我们再去其它的地方问问吧!说不定别家也有好砚台呢?顺便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好东西。”这一路游来,我们所购买的当地特产早已装满了整整一马车,呵呵,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有钱的好处了,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也不用担心狂购之后荷包会空扁。

一夜浅眠,次日天色刚明我就醒了,总觉得心里搁了件心事,有些难以安宁。

昨日鹦歌和墨兰以为我熟睡之后,曾悄声讨论王怜花和五哥的区别,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两个各有千秋。我在里间听的好笑,不过回想起初见王怜花时的情景,不由地为他这副皮囊赞叹,只是不是我主观臆断,在原著中,他确实是个奸诈狡猾之辈。

他是有大才,只可惜他的聪明都用错了地方,原著中曾道,他便那种只要别人有一分可利用的地方,他就要利用彻底的心机极为深沉之人!而且如果不是他设计,那金无望又怎么会被砍去一只臂膀?还有,原著中他屡次打朱七七的主意,肆意地非礼她,这样一个恶魔加色魔,就算皮相长的再好看,也不过如红粉骷髅一般!更何况方才我们见到的就会是他的真面目么?

怕也未必吧?当日在地窖中,他可是瞬间功夫变换了众多的不同面具,而且每一个都似真实的,不仅原著里的朱七七看的发呆,看书的我也是读的发呆。王怜花的易容变脸之术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了。

今天这次见面,我一改往日的颜色,最好能给他留下一个虽貌美却骄横的千金小姐的坏印象,免的他对我感兴趣以后老打我的主意,也省的我还要分神对付他。

虽然以后七世堂难免要和他打上交道,或结盟同对付快乐王,或是两两敌对——但那应该都是我把七世堂的力量交给沈浪和熊猫儿之后,而不是现在,这些年来为了七世堂和武林劳心劳力,我早就倦了。

毕竟,我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女子而已啊,以前之所以插手只是因为实在不忍预知的悲剧就那样毫无防范的发生,如今,我也该为自己考虑了,等到沈浪和熊猫儿,还有金无望三人汇合,我就可以放心地把七世堂交给他们了,武林的事情就由他们自己去处理,我就少去搀和,所以现在还是赶紧远离他——唉,为什么我总是遇见让我产生逃跑念头的人呢?倘若两个相继和我巧遇的人是熊猫儿和金无望,不就好了!

昨日听说这王怜花是先我两日就来到这里的,倒不似是专门跑到前面堵我的样子。不过,他来到这里所为何事呢?会不会有什么阴谋?想到这里,我不由地笑了一下,我是不是有点神经过敏了,一见到这小子就觉得没好事。

书上说王怜花是个全才,不仅文武双全,而且“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朽厕,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亦是无一不精,无一不妙”,原著中他自赞的这段话我记的很熟,而且我也从未怀疑过他的确是个人才,今日初次见面,说实话客观分还是挺高的,只可惜这样一个原本绝世难得的人才,却投错了胎,有那样一个父亲和母亲,因此也造就了他表里不一的性格,令人不禁有些遗憾。

第六十一章 五哥归来

更新时间2007-2-3 9:25:00 字数:3732

不过原来看书时感叹感叹也就罢了,此刻我既已来到这个小说的世界,这样的人对我来说,就未免有些危险了,我还没自大到未经什么风雨的我能斗的过他的阴谋诡计,还是早些上路为好。

习惯性地又略躺了一会,方才起床。正用着清粥小菜和甜包,客栈小二突然来报,说有客持帖拜访。接过那素雅的拜贴,上面书法洒脱随意,竟是王怜花来访。

我略微沉吟一下,道:“你回王公子,就说本小姐正在用膳,不见闲杂人等。”

那小二迟疑了一下,似还要说什么,我挑眉道:“怎么,没听见么?”

小二连忙点头诺了一声,转身下楼去了。不多时,楼梯上咚咚咚响,他竟又回转了上来,流着满脸的汗道:“小姐,那王公子说他前来给小姐谢礼赔罪来的!说是昨日不该抢了小姐的心爱之物,今日特来奉还,还望小姐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