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狼裹着毛毯暖和和地坐在一边,燕破岳一边抓起孤狼的军装用力拧,一边向孤狼面传心得:“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又所谓福之祸所那个啥,祸之福所那个啥。你是一个女兵,在很多人眼里看来,是你的弱点,但是只要战术得当,再加一点点卑鄙无耻的厚脸皮,一样可以化弱点为优点。”
别人都被淋成了落汤鸡,全身都在打摆子不说,而且一个个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他们却洗得干净净,自己身上还裹着一张毛毯,这样的现状,让孤狼连连点头,显然是受益匪浅。
听着燕破岳的话,少校当真是哭笑不得,他低声问道:“这小子一向如此?”
郭嵩然点点头,脸上满是无可奈何,但是声音中的欣赏却怎么也瞒不过人:“现在这一出还算是好的,你是真没见他在演习时,用一把上面贴了金属箔的雨伞当防弹盾,愣是让拿着一挺八二式班用轻机枪的‘笑面虎’傻了眼。我原本还以为那只是他的灵机一动,现在看来,这小子摆明了就是钻规则漏洞,不按常理出牌的专家,而且玩的还是阳谋。就拿这次来说,不给孤狼毛毯,是我敢,还是你敢?”
少校收起了笑容,他打量着燕破岳,低声道:“这样的兵,练好了,是最优秀特种部队战地指挥官,而且还是能创造奇迹的那种;练不好,就是一颗能搅坏整个夜鹰突击队的老鼠屎!”
郭嵩然眼角一挑:“你说,我会允许他变成老鼠屎吗?”
燕破岳一行三人,现在已经整装完毕,燕破岳双手捧着毛毯,把它送回到郭嵩然手中。郭嵩然脸上表情似笑非笑,对着少校略一点头,少校一踩油门,越野车又冲了出去。在越野车的后面,几十号特种兵们,撒开丫子猛跑,紧追不舍。
跟在汽车后面至少跑了二十公里,一群特种兵们又累又冷又饿,奔跑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眼看着再按嗽叭也无法让后面的人提起精神,郭嵩然双手撑住车身,一个纵身从敞篷越野车中跳下来:“看看你们的样子,就算是我外婆,都能跑得比你们更快,跑得比你们更有精神。难道说你们这些特种兵,就是一群特别没种的兵?!”
被队长指着鼻子挑衅,一群特种兵依然有气无力。已经超过十小时没吃饭,背着几十公斤负重,在大冬天穿着被淋湿的衣服,在连路都没有的大山里追着一辆越野车跑了二十公里,这几乎消耗掉了他们所有的体能,同时也让他们的士气几乎跌到了谷底。
“噢,饿了是吧。”
郭嵩然突然善解人意起来:“也对啊,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大家不必太感谢我,我其实已经给你们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宵夜。”
在郭嵩然的指挥下,两名特种兵走上前,从越野车里搬下两只漆成绿色的大型军用保温桶,少校也跳下汽车,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只勺子,在保温桶上敲了两下:“开饭啦,一人一勺,不要抢,人人有份。”
特种兵们自觉地排成了一条长队,把水壶外面包裹的饭盒取了出来。当保温桶被打开时,有幸排在第一位的燕破岳探头看了过去,只看了一眼就愣住了。保温桶里放了满满一桶油炸的虫子,里面有蚂蚱、蚕蛹、知了,甚至还有蟑螂和一些叫不出名字的东西。这些玩意儿密密麻麻地堆了一桶,让人看了就汗毛倒竖。
少校一挥手中的勺子,挖了一半勺昆虫倒进了燕破岳手中的饭盒里,然后像赶苍蝇似的挥了挥手:“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走,难道你还指望我多给你一勺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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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125基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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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着饭盒的燕破岳和萧云杰脸色怪异,坦率地说,这些昆虫被油炸后还散发着一股肉香味。但就是这股香味,却让燕破岳和萧云杰的胃在不断地抽搐,随时有造反的可能。
身边传来了嚼东西的声音,而且一听就是特别有嚼头,燕破岳和萧云杰一起回头,看到孤狼坐在一边,就像是吃五香蚕豆般,将昆虫捻起来,一只只地丢进嘴里,而且是越吃越快。
看到孤狼手中又捻起一只油炸蟑螂,将它信手丢进嘴里,咬得“吱吱”声响,燕破岳和萧云杰一起倒咽了一口唾沫。
“你们不用看她,孤狼可是一个不需要观察员就能独立作战的王牌狙击手。她曾经只带了一包压缩饼干,三钱盐,在丛林中生存了三个星期。”
郭嵩然的声音,在燕破岳和萧云杰的身后响起:“你们可以问问她,在那段时间里,对什么食物印象最深刻。”
燕破岳和萧云杰真的去问了,孤狼第一回答是:“蚂蚁卵。”
燕破岳和萧云杰都忍不住搔后脑勺,蚂蚁卵这玩意儿能吃吗?好吧,就当这玩意儿是孤狼的个人爱好,燕破岳又问出一个关键问题:“那你怎么补充盐分?”
“吃土,舔石头,啃骨头。”
我靠!
听着孤狼言简意赅的介绍,两兄弟都麻爪了,这还是人干的事吗?萧云杰看向孤狼的目光,犹如在打量上帝:“你吃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就不会拉肚子,或者吃出什么寄生虫来?”
“喝煤油。”
这下别说是萧云杰了,就连燕破岳都是高山仰止,怎么听下来,能在野外独立生存三周时间的孤狼,已经超出了人类范畴,化身成机械战士,只需要喝煤油吃电池,就能保持日常消耗。
郭嵩然走过来,坐到了燕破岳和萧云杰身边,他一伸手从燕破岳的饭盒里捻起几只油炸昆虫,把它们丢进了自己嘴里:“身为一个合格的侦察兵,除了要能手起枪落命中目标,更需要具备近乎残忍的生存技能。就比如说喝煤油,每隔十二小时喝一小勺,能杀死体内的寄生虫,也能有限度缓解痢疾。虽然那玩意儿味道不怎么好喝,但是在没有药品,也没有支援的环境中,能在废弃的煤油桶中找到一点煤油,对侦察兵来说,已经是喜出望外了。”
燕破岳和萧云杰都在静静地听着。也许是有意,也许是无意,燕实祥和他身边的那群兄弟,在教导燕破岳和萧云杰时,都没有人教他们这些东西。或者是因为这些东西实在太残酷,所以他们宁愿让燕破岳进入军营,去真正接触它们。
“你们两个都是好苗子,尤其是你,燕破岳。你出生于一个军人家庭,从小就接受了准侦察兵训练,你拥有比常人高得多的起点,所以你进入部队,可以我行我素,甚至是玩世不恭。但是进入夜鹰突击队,你很快就会发现,那是一个强者如云的世界,你的优点不再是优点,而你缺乏身为一名特种兵最基础的军事技能这个缺点,却会被无限放大。”
燕破岳欲言又止,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郭嵩然的目光,落到了燕破岳的衣领上,看着那枚铜制夜鹰勋章,他沉声道:“你们两个拥有让我羡慕的潜力,但是如果可以选择,我真的不希望把勋章戴到你们的衣领上。”
伸手拍了拍燕破岳的肩膀,郭嵩然走开了。
燕破岳和萧云杰面面相觑,萧云杰揉着鼻子苦笑道:“从炊事班放羊的,一举跳到夜鹰突击队成为特种兵,而且还是戴着勋章的尖子兵,这种六级跳看着是挺爽,但是你我两兄弟,和那些从侦察部队中挑选出来的老兵相比,的确是缺了不少东西,而我们缺的这些东西,靠小聪明是无法弥补的。”
燕破岳抓起一把油炸昆虫,把它们塞进了嘴里用力大嚼。在萧云杰的注视下,他狠嚼了几口,然后瞪着眼珠子,把嘴里的食物硬咽了下去,不等萧云杰询问,燕破岳就吐出一口长气,放声叫道:“香!”
萧云杰一脸不信地望着燕破岳,他还没有来得及提出质疑,就看到燕破岳猛地跳起来,连吐了几口口水,总算是把几根不知道什么昆虫身上的爪子给吐了出来。别看这些虫子个头都不大,但这爪子却是又硬又锋利,刺得燕破岳吐出来的口水中都混合着几根血丝。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萧云杰立刻学着孤狼的样子,伸出两根手指捻起一粒油炸昆虫,也不看它究竟长的是啥样,更不会犯二地分析平时在哪里能看到它,就像是吃五香花生米般往嘴里一丢,然后颇有范儿地一咬,再“呸”的一声,把嘴里够硬的一部分吐了出来。
怪不得身边那些受过野外生存训练的特种兵们吃油炸昆虫的方法都是一粒一粒,只有燕破岳才会无知无畏地大把往嘴里丢。
萧云杰嘴里把油炸昆虫咬得“吱吱”作响,他发现这也是一个窍门。刚开始把虫子丢进嘴里时,舌头要尽量少参与到其中,而是要用牙齿去对付它,把它比较坚硬的壳咬开时,嘴里自然会发出“吱吱”声响,到这个时候,舌头再卷上来,用舌尖部位把昆虫身上比较坚硬又没有任何营养的爪子卷出,再轻轻“呸”的一声吐出来,这样嘴里剩下的,自然就满是富含蛋白质,咬一口还满口是油的虫肉了。
饭盒里的油炸虫子全部被硬塞进肚子里,燕破岳和萧云杰彼此对视,他们都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了忍耐的神色。一个正常人突然吃这么多玩意儿,想不反胃那几乎不可能,但是他们都明白,如果还想留在夜鹰突击队,他们就绝对不能吐!
他们今天吃的虫子,至少用油炸过,上面还撒了一点盐,而孤狼身为一个女兵,一个人在丛林中生存了三周,她吃到的可全都是生的,他们两兄弟再咋样,也绝不会在一个女人面前认怂。
汽车喇叭声响起,吃过这么一顿别开生面的宵夜后,他们这群特种兵,又要去当男子王军霞,开始马拉松训练了。
跟在越野吉普车后面又跑了大约一个半小时,所有人都愣住了,因为他们赫然又跑回到了一开始那个临时停机坪上。
少校从越野车里走下来,微笑着向大家做了一个解释:“刚才吃宵夜的时候,其实我们距离军营已经不远了。但是我突然想起来,有一批物资即将通过直升机运过来,反正大家刚吃饱了闲得没事,就帮着搬搬物资吧。”
看着新降落在停机坪上的两架米17,所有人都闭紧了嘴,一声不吭地跑向运输机。
他们从运输机上搬下来七十四个塑料箱,正好一人一只箱子,谁也不知道这种大约五十公分长、二十公分宽的塑料箱装了什么东西,但是压在身上却非常得沉,初步预估至少有十五公斤重。
“还要麻烦各位,把这些物资扛回军营,大家都是特种兵,这点小重量,肯定没问题吧。”
少校微笑着提醒:“回到刚才吃霄夜的位置,翻过对面的山坡,你们就能看到军营。我和赵队会在大门前等着大家,记住,最后三名直接淘汰。”
丢下这些话,少校和各个小组的带队军官,都坐着汽车离开了。
没有人说话,一群特种兵沉默不语地扛起了脚边那只沉重的塑料箱,唯一值得安慰的是,这一次他们通过那道小山谷时,再也没有人向他们喷水或者洒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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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125基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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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回跑了四十公里,体力已经处于严重透支边缘,塑料箱没有背带,甚至连个提把都没有,他们只能把塑料箱扛在肩膀上,或者是直接抱在怀里,体力已经不足以支撑他们带着这只塑料箱奔跑,一群人就那么默默地走着。没有走多久,强烈的疲劳感就一波接着一波冲上心头,扛在肩膀上的塑料箱越来越重,压得他们几乎连腰都无法再挺直。所有人都明白,这场会淘汰他们其中至少三个人的越野拉练,到这个时候才算是真正开始。
对特种兵而言,负重越野跑个十五公里,就跟玩似的,别说是特种兵,就算是侦察营的老兵,他们每天的最基础训练,都是两次十公里负重越野。但是像今天这样的负重越野训练,却超出了任何一个人的极限。
累,真累。
渐渐地,七十多名特种兵在大山中拉开了一条长达两三公里的长龙。
燕破岳、萧云杰和孤狼,这三个人的组合就走在队伍的中间,他们各自扛着一个塑料箱,但是孤狼身上的其他负重,却分到了燕破岳和萧云杰的身上。这二十公里负重越野还没有开始,燕破岳就已经累得只想躺在地上呼呼大睡,他纵然在军营里被人称为“禽兽”,可他毕竟还是肉体凡胎,而且在和“笑面虎”的交手中,还受了重伤,他当然累了。但是在长达四个小时的时间里,燕破岳却始终没有停下脚步,就连他的腰,都一直死死挺着,没有半点弯曲,就那么一步步机械性地向前挪动着。
他是三人小组的组长,也就是头鸟,他必须带着小组向前走。
跟在燕破岳身后的萧云杰和孤狼,早已经眼神发直,他们盯着燕破岳的背影,在习惯的支撑下,机械性地向前走着。如果不是燕破岳在前方带路,他们两个人也许早就已经体力不支,停下了脚步。
因为身后有两名队员跟着,所以燕破岳不停地向前走;因为燕破岳在前面不停地走着,所以萧云杰和孤狼不停地跟着…这就像是一个笑话中讲的那样,你跑我就追,你追我就跑。三个人形成了一个彼此鼓励,又彼此支撑影响的三角形,就那么一点点地向前挪着。
体力极度透支,已经影响到他们的智力,或者说,就因为大脑中一片空白,他们才能这样一直坚持着。
“啪!”
也许是脚下踏空,也许是被石头绊到,燕破岳脚下一软,整个人用最狼狈的动作扑倒在地上,就连他扛在肩膀上的塑料箱也甩出去七八米远。
紧跟在燕破岳身后的萧云杰和孤狼,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但是因为大脑一片空白,他们面对这种突发状况,一时间竟然无法做出反应,只是像僵尸似的那么直愣愣地站在那里。足足过了二十多秒钟,萧云杰的大脑才终于像内存溢出的电脑般,做出了缓迟反应:“老燕,怎么了?”
燕破岳用手肘撑住地面,一点点撑起了身体,在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过程中,他至少有七次,想要直接扑倒在地面上好好休息一下,就是因为内心在不断拉锯,他撑起身体的动作,就像是折起了一把折尺。
先是撑起上半身,再用膝盖顶住地面,最终一点点,慢慢地,重新站了起来。燕破岳又用了半分钟,才发现一个新的问题,以他的体力,已经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再将那只超过十五公斤重的塑料箱扛到肩上。
用了三十秒钟和萧云杰他们沟通,又用了一分零十秒钟互相合作,塑料箱终于重新压到了燕破岳的肩膀上。
“老燕,你鼻子破了。”
听到萧云杰的提醒,燕破岳伸手在鼻子上抹了一下,他没有任何感觉,可是手背上那片血迹,却让他明白,他刚才扑倒时把鼻子撞破了。
没有理会仍在淌血的鼻子,燕破岳再次迈动了脚步,随着燕破岳的前进,萧云杰和孤狼,也在惯性的驱动下,继续紧跟在他的身后。
三个人就这样缓慢而执着地走着,一直走到了第一缕初晨的阳光跳过山脊,投到了他们的脸上。
天亮了。
从时间上来推算,这最后二十公里,他们已经走了近四个小时。当阳光倾洒下来,驱散了四周的黑暗时,他们也终于看清楚了周围的一切。
四周是一片光秃秃的大山,不对,应该说,四周是一片原始形态保护良好的大山。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几乎看不到半点人类文明的痕迹。没有公路,没有铁路,没有城镇,没有到处可见的电线杆,甚至连庄稼地都没有。但是在他们脚下,却有越野汽车,装甲车,甚至是坦克辗压出来的多条车辙。
在他们右翼三百米外的山坡上,还贴挂着一块巨大的白布,上面画着像枪靶一样的圆环,在这么远的距离,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它的实际尺寸可想而知。
耳边传来了大功率柴油发动机的轰鸣,一辆85式装甲车突然从山坡下面飞跃而出,过度疲劳已经进入半昏迷状态的燕破岳,连惊讶的情绪都消失了,他就像是看一场戏般,静静地望着这辆突然出现的装甲车。
装甲车猛然刹车,就在车身停顿的瞬间,装甲车上那挺重机枪响了。在三秒钟时间内,机枪手就用十二点七毫米口径车载重机枪,对着三百米外那个枪靶连续射出八发子弹。这些子弹里面加装了拽光弹,肉眼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子弹带着惊人的精准打中了三百米外的枪靶。虽然没有正中靶心,但是以十二点七毫米口径重机枪那打哪碎哪的可怕杀伤力,只要被它沾上一点边,步兵就必死无疑。
就在重机枪响起的同时,几枚手榴弹从装甲车两侧的射击孔里丢出来,旋即六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带着猎豹般的敏捷,从装甲车里疾冲而出。如果这是在真正的战场上,手榴弹爆炸形成的硝烟才刚刚扬起,他们就已经在车外组成了战斗队形,并和装甲车上的重机枪形成了一个作战整体。
这种用装甲车发起进攻,遇到敌人后车载步兵迅速展开,依托车身和车载重机枪组建火力延伸的战术,常规野战部队也会进行训练,但是从反应速度,团队配合,时机把握,重机枪火力压制效能等诸多因素上来看,夜鹰突击队这些特种兵,做得要比野战军机步或者摩步尖兵更优秀得多。
几辆摩托车斜冲而上,驾车的夜鹰突击队队员左手握把,右手拎着一支85式微声冲锋枪,冲锋枪用枪带挎在身上。在他们举枪射击时,同时利用背带固定住枪身,在这种没有道路的山坡间一边以最少六十迈以上的速度飞驰,一边扣动扳机。
当兵玩过85式微声冲锋枪的人都知道,这种枪射击精度差了点,超过一百米距离,基本上子弹就会打飘,威力也不够大,但是枪身够小巧,便于携带,射击速度也相当不错。所以使用这种枪的,一般都是武警部队。
但是这批夜鹰特种部队的士兵们,却硬是将这款并不适合野战军使用的微声冲锋枪玩活了,枪声并不响亮,但是当摩托车飞驶而过,几个隐藏在草丛中,就算是从旁边走过,都很容易忽略的人形枪靶上面,却都多了几个弹孔。
如果让这些特种兵驾驶着摩托车,在城市街头展开枪战,绝对不会出现电影中子弹打了几百发,前面开车的人依然毫发无伤,只是汽车玻璃碎了满地的诡异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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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125基地(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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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破岳带着萧云杰和孤狼,和这些夜鹰突击队士兵们擦肩而过,当他走到山坡顶端时,他看到了一条柏油马路,顺着这条马路望过去,他终于找到了军营的大门。反射过来的阳光,在瞬间就差点晃瞎了燕破岳的双眼。
一群士兵正在迅速将带着金属箔的帆布在战略级建筑物上展开,据说这种方法,能够干扰导弹巡航系统,让敌方发射的导弹最终因为失去目标而变成无头苍蝇。与此同时,几辆加载着大功率信号干扰装置的雷达车冲出军营大门,它们同样能干扰导弹,更重要的是,一旦有敌军渗透进入,向总部汇报他们的坐标等重要参数,这些信号干扰车就能将方圆几十公里内的所有无线和卫星讯号完全屏蔽。
又有一群穿着生化防护服的士兵跑了出来,他们穿着沉重的装备开始跑步。这群士兵不需要有多么精湛的作战技术,他们的任务就是在“敌人”对基地展开核武或者生化武器进攻后,立刻行动起来,对基地人员展开援救。所以他们最精通的是穿着防护服,进行土木作业和医疗援助,同时他们也会迅速收集第一手情报,用来分析敌方使用的武器类别及破坏能力。
这样一个军营,并没有像燕破岳一开始想象的那样,四处架设探照灯。在军营外围,到处都是红外线探测装备,这些红外线探测装备,有些是藏于地面,就像是地雷的绊索,有些是装在树桩上,再加上随处可见的摄像头,组成了一个几乎无观察死角的监控网络。
在一些不方便布置红外线探测设备的位置,夜鹰突击队直接拉上了一层铁丝网,上面还挂着大大的警示牌,在黑色的骷髅下面,标有一行大字:小心地雷!
相信就算是职业特工,也绝不想进入这片雷区,用自己的生命去探测一下,铁丝网后面究竟是真的布置了地雷,还是仅仅为了吓唬人而挂了那么一个牌子。
在军营的大门前,也看不到什么重机枪或者机枪碉堡。其实想想看也是,以夜鹰突击队成员的训练有素、反应敏捷,如果有敌人敢于攻击夜鹰突击队大本营,也许就是一两分钟时间,骑着摩托车都可以弹无虚发的摩托兵就会疾冲而出,再过上两分钟,载满特种兵的装甲车,就会从军营中直杀而出。
包括少校和郭嵩然、许阳在内,十几名军官就站在军营大门前,少校的手中,还拿着一个记录簿,将每一个特种兵的“跑步”排名记录在案。
就算是再累,跑到终点的特种兵们也不敢松懈下来,而是整齐地排成了队列。随着时间的推移,跑到终点的人越来越多。燕破岳冲在最前面,孤狼死死咬着牙紧追其后,萧云杰则是担任后卫,督促着孤狼一直奔跑,两个人就是用这种一前一后夹带的方式,带着孤狼一路冲过终点,在十八名始皇特种小队预备队员当中,他们的成绩是第九、第十和第十一。
越来越多的特种兵集结到军营大门前,当少校手中的记录簿登记了七十一个人时,他合上了记录簿。所有人顺着少校的目光转身望过去,在他们的身后,有三个身影,正在跌跌撞撞地坚持走着,三个人显然也看到了军营大门,不约而同都加快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