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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
她在心里说,他要说他不是一个好人。
林向远说:“他不是好人,小苏,离他远一点,这种公子哥,沾上了旧式死无葬身之地。”
她几乎冷笑:“林先生,谢谢你,谢谢你打电话来劝我迷途知返,不过我不想你太太又有什么误会,所以我们还是结束通话吧。至于我是不是跟公子哥交往,那是我的私事,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嗒”一声就把电话挂了,只觉得浑身恶寒,当年是如何鬼迷心窍,竟然为了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
但这件事也提醒了她,在外人眼里,也许她与上官的关系已经是暧昧。所以上官再打电话来,她就不大肯出去,推说工作忙,很少再跟他去吃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邹思琦对此很赞同,她说:“那个上官一看就眼带桃花,咱们这些良家妇女,惹不起躲得起。”
杜晓苏见她挺了挺胸,忍不住笑:“还少女,马上就老了。”
邹思琦横了她一眼:“是啊,你马上就二十四了,好老了。”
她的眸子转瞬间就黯淡下去。去年还有邵振嵘给她过生日,而今年,她已经只有自己了。
只不过二十四岁,却仿佛这半生已经过去。
邹思琦说:“生日想怎么过?”
她说:“我想回家。”
但她没有回家,请了假订到机票,去往那陌生而熟悉的城市。
上海不过十初秋,北国已经是深秋,路旁的树纷纷落着叶子,人行道上行人匆匆,风衣被风吹得飘扬起来。的士司机拉着她,在每一个街口问她:“往南海市往北?”
迷宫一样的旧城区,她竟然寻到了记忆中的那条小巷,虽然只来过一次,可是看到那两扇黑漆的院门,她就知道,是在这里。
付了车钱,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下车。
敲门之前,她有点紧张,不知道在害怕什么。结果保姆来开门,问她找谁,她还没答话,就听到赵妈妈的声音在院子里问:“是谁呀?”
她轻轻叫了声:“赵妈妈。”
赵妈妈看到她,一把酒拉住了她的手,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孩子,你怎么来了?”她只怕自己也要哭,拼命忍住,含笑说:“我来看看您。”
“到屋子里来,来。”赵妈妈拉着她的手不肯放,“你这孩子,来也不说一声,我去接你,这地方可不好找。”
“没事,我还记得路。”
因为振嵘带她来过,所以她记得,牢牢记得,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会永远牢牢记得。
赵妈妈拉着她的手,看到她手指上的戒指,忍不住拭了拭眼角,却还是勉强笑着端详她:“怎么瘦了?今天你二哥正巧也回来了,赵妈妈真高兴,你还能来看我。”
她这才看到雷宇峥。北方深秋瓦蓝瓦蓝的天空下,他站在屋檐底,秋天橙静的阳光映在他的发顶上,那光晕衬得他头发乌黑得几乎发蓝,或许因为穿了件;蓝色的毛衣,显得温文儒雅,与他平常的冷峻大相径庭。她想起振嵘来,更觉得难过。
保姆给她倒了茶,赵妈妈把她当小孩子一般招待,不仅拿了果盘出来,还抓了一把巧克力给她:“吃啊,孩子。”
她慢慢剥着巧克力的锡纸,放进嘴里,又甜又苦,吃不出是什么滋味。赵妈妈张罗着亲自去买菜,对他们说:“你们今天都在这儿吃饭,我去买菜,你们坐一会儿。小峥,你陪晓苏说说话。”
絮絮的家常口气,杜晓苏只觉得感动,等赵妈妈一走,她又不知道跟雷宇峥说什么,只是默默捧着杯子,喝茶。茉莉花茶,淡淡的一点香气,萦绕在齿颊间,若有若无。屋子里很安静,难得能听到鸽哨的声音,朝南的大窗子里可以看见园中两棵枣树,叶子已经差不多落尽了,枝头缀满了红色的小枣,掩映一院秋色。时间仿佛静止,只有檐下的阳光,暖暖的映在窗前,让日想起光阴的脚步。她想着邵振嵘小时候的样子,是不是也在北国这样的秋天里,无忧无虑地玩乐。
“你来干什么?”他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她的遥想。她似乎被吓了一跳,有点发怔地看了他好几秒钟,才知道回答:“我就来看看赵妈妈。”
他没再说什么,终归是不怎么待见她吧,从一开始到现在。
但赵妈妈回来后,他又变了副模样,待她很有礼貌,似乎跟赵妈妈一样没拿她当外人,尤其是吃饭的时候。赵妈妈把炖的老母鸡的一只大腿夹给他,另一只夹给了晓苏:“你们两个都多吃点,成天忙啊忙啊,饭也不好好吃。”
他似乎想逗赵妈妈开心,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只鸡腿啃完了,还问:“还有吗?我可以一起收拾。”
“贫得你!”赵妈妈亲昵地拿筷头轻轻戳了他一下,“这么多年也不见你带个姑娘回来给我瞧瞧,你真打算一辈子光棍呢?”
雷宇峥说:“您怎么跟我妈一样,见着我就念叨呢?”
赵妈妈笑了:“你也知道啊,快点找个好姑娘,让我和你妈妈都放心。”
雷宇峥笑着哄赵妈妈:“您别急了,回头我找一特漂亮贤惠的,保管您满意。”
赵妈妈说:“你这话都说了几年了,也没见你有什么真动静,去年在这儿吃饭你就说了一次……”想起上次雷宇峥说这话的时候,正是邵振嵘带晓苏回来的那次,只见着晓苏低头用筷子拨着米,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晓苏知道她是想起了邵振嵘,心里难过,她心中更难受,可是却不能显露出来,只作是欢欢喜喜,吃饭这顿饭。
赵妈妈听说她是来出差,同事订好了酒店,稍稍觉得放心:“让你二哥送你回去。”
送她出门的时候,赵妈妈仍旧一直握着她的手,最后,还轻轻地在她手上拍了拍:“振嵘不在了,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隔着车窗,她一直笑着,跟赵妈妈握手道别。赵妈妈站在院子门口,含笑看着她,如同看着自己的孩子,因为振嵘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所以赵妈妈才将她也是如己出。
知道车出了胡同口,赵妈妈的身影再看不到了,她才哭出声来。
她已经觉得自己再也哭不出来了,连眼泪都早已经流尽了,可是终究是忍不住。
她根本就不敢回家去,更不敢见父母。因为父母一直希望她幸福,可是这世上她爱的那个人不在了,她怎么可能还会有幸福?
她哭得难以自抑,眼泪涌出眼眶,毫无阻碍地顺着脸颊流下去。透过模糊的泪眼,路灯一盏一盏从眼前掠过,一颗颗都像流星。她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去,就像是流星,曾经那样璀璨,曾经那样美丽,她却没有了邵振嵘。
她一步步找回来,可是那些曾经的快乐,已经再也不见了。
再难再苦,只得她自己一个人。
她不知道哭了多久,最后车子停下来,停在红灯前,他递了一块手帕给她。
她接过去,按在脸上,断续地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今天是我生日……”
她不知道身边时谁,她只需要倾诉,哽咽着,固执地说下去:“我今天二十四岁,你相信吗?他说过,今年我的生日,我们就结婚……去年的镜头,我还是全天下最幸福的日……”她把那些过去的美好,如同记忆里的珍珠,一颗颗拾起来,却没有办法,重新串成一串。她讲得颠三倒四,因为太美好,她都已经快记不得自己还曾有过那样的幸福,和他在一起,每件事,每一天。他曾那样爱过她,他曾那样待过她,她曾经以为,那会是一辈子。
可是她的一辈子,到了二十岁之前,就止步不前。
太多太美好的东西,她说不下去,只能断断续续地诉说,然后更多的眼泪涌出来。她哭了一遍又一遍,手帕湿透了,他又把后座的纸巾盒拿过来给她。她抱着纸巾盒,喃喃地讲述,那些过往。那些邵振嵘为她做的事,那些邵振嵘对她的好,说到一半她总是哽咽,其实不需要,不需要告诉别人,她自己知道就好,那是她的邵振嵘,独一无二的邵振嵘。
最后她哭得累了,抱着纸巾盒睡着了。
雷宇峥不知道她住哪家酒店,她哭得精疲力竭,终于睡着了,而眼睫毛还是湿的,带着温润的泪意。他想,自己总不能又把她弄回家去。可是如果把她叫醒,难保她不会再哭。他从来没见过人有这么多的眼泪,没完没了,她哭的声音并不大,可是却一直哭一直哭,哭到他觉得连自己车上的座椅都要被她的眼泪浸湿了。
他在四环路上兜着圈子,夜深人静,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或者怎么办,于是就一直朝前开,只有红绿灯还寂寞地闪烁着。车内似乎安静得可以听到她的呼吸,每一次转弯,他总可以听到转向灯“嗒嗒”地轻响,就像有日在那里,嘀嘀嗒嗒地掉着眼泪。
最后他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上,然后下车。
幸好身上还有烟,于是背过身避着风点燃。
这城市已经沉沉睡去,从高架桥上望下去,四周的楼宇为由稀疏的一星两星灯光。全世界的人都睡者了,连哭泣的那个日,都已经睡着了。
他站在护栏前,指尖明灭的红星璀璨,仿佛让日奇异地镇定下来。身后有呼啸的车声,隐约似轻雷,却遥远得似另一个世界。
不可触摸,仿佛要不可及。
凌晨三点多杜晓苏醒过来,才发现自己抱着纸巾盒靠在车窗上,睡得头颈发硬。而车闪着双尾灯,停在空阔的高架桥上。
她有点发怔。车门终于被打开,他带着清冽的深秋寒风,与陌生的烟草气息。
他根本没看她,只问:“你住哪个酒店?”
其实出了机场她就去找那个小小四合院了,根本就没订酒店,她小声说:“随便送我去一家就行了。”
他终于看了她一眼:“那你的行李呢?”
她木然地摇了摇头,除了随身的小包,她也没带行李来。
美国多久他们就下了辅路,走了一阵子,驶进一片公寓区,最后他把车停下,很简单地说:“下车。”
她抱着纸巾盒跟着他下了车,他在大厅外按了密码,带她进入公寓,直接搭电梯上楼。房子大门似乎是指纹锁,扫描很快,两秒钟就听到“嗒”一响,锁头转动,然后门就开了,玄关的灯也自动亮了。走进去看到客厅很宽敞,只是地毯上乱七八糟,扔了一堆杂志。
她撅得精疲力竭,只听他说:“左手第二间是客房,里面有浴室。”
她抱着纸巾盒,像梦游一样踩在软绵绵的地毯上。他消失了半分钟,中心出现的时候拿着一堆东西,是新的毛巾和新的T恤:“凑合用一下吧。”
她实在是很困了,道了谢就接过去。
她进了浴室才想起来放下纸巾盒,草草洗了个澡,就躺倒床上去。
床很舒服,被褥轻暖,几乎是一秒钟后,她就睡着了。
这一觉她睡得很沉很沉,若不是电话铃声,她大约不会被吵醒,她睡得迷迷糊糊,反应过来是电话。神智还不甚清醒,手指已经抓到听筒:“喂……你好……”
电话那头明显怔了一下,她突然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家里,这也不是自己的座机。有几秒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但犹豫只是一霎那的事,她当机立断把电话挂掉了。
令人奇怪的是铃声没有再次响起,或者那人没有试着再打来。
她已经彻底地清醒过来,想起昨天的事情,不由得用力甩了一下头,仿佛这样可以令自己清醒一些。但总觉得不好意思,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怔,终于下床去洗漱,然后轻手轻脚出了房间。
雷宇峥站在客厅窗前吸烟。
落地窗本来是朝东,早晨光线明亮,他的整个日似被笼上一圈绒绒的金色光边。听到她出来,他没有动,只是向身边烟灰缸里掸了掸烟灰。
他不说话的时候气质冷峻,杜晓苏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点怕他,所以声音小小的:“二哥。”听她这样称呼,他也没动弹,于是她说:“谢谢你,我这就回去了。”
他把烟掐灭了,回过头来,语气有一种难得的温和:“有些地方,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看看吧。”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他开着车,带着她在迷宫一样的城市中穿行。那些路上十分安静,两侧高大的行道树正在落叶,偶尔风过,无数叶子飞散下来,像一阵金色的急雨,擦着车窗跌落下去。偶尔把车停下来,他下车,她也就跟着下车。
他在前面走,步子不紧不慢,她跟在后面。这些地方都是非常陌生,毫不起眼的大院,走进去后才看见合抱粗的银杏树与槐树,掩映着林荫道又深又长,隔着小树林隐约可见网球场,场里有日在打球,笑声朗朗。陈旧的苏联式小楼,独门独户,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叶子已经开始凋落,于是显得细而密的枝藤脉络,仿佛时光的痕迹。人工湖里的荷叶早就败了,有老人独自坐在湖中亭里拉手风琴,曲调哀伤悠长。留得残荷听雨声,其实天气晴好得不可思议,这城市的秋天永远是这样天高云淡。
雷宇峥并不向她解说什么,她也只是默默看着,但她知道邵振嵘曾经生活在这里,他曾经走过的地方,他曾经呼吸过的空气,他曾经坐过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度过很多年的时光。
黄昏时分他把车停在路边,看潮水般的学生从校门里涌出来,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校园已经显得十分宁静。白杨树掩映着教学楼,灰绿色的琉璃瓦,长长迷宫似的走廊,仿佛寂落而疲倦的巨人。越往后走,越是幽静,偶尔也遇见几个中学生,在路上嬉闹说笑,根本不会注意到他们。
穿过树林,沿着小径到了荷花池畔。说是荷花池,里面没有一片荷叶,池边却长着一片芦苇,这时节正是芦苇飞絮,白头芦花衬着黄昏时分天际的一抹斜晖,瑟瑟正有秋意,仿佛一轴淡漠写意。池畔草地上还有半截残碑,字迹早就湮灭浅见,模糊不清,他在碑旁站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什么,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他走到柳树下,拿了根枯枝,蹲下去就开始掘土。
杜晓苏最开始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见那树枝太细,使力也不称手,才两下就折了,他仍旧不说话,重新选了块带菱角的势头,继续挖。幸好前两天刚下过雨,泥土还算松软,她有点明白他在做什么了,于是也捡了块石头,刚想蹲下去,却被他无声地挡开,她不作声,站起来走远了一点,就站在断碑那里,看着他。
那天她不知道他挖了多久,后来天黑下来,她站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的一点侧脸,路灯的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漏下来,他的脸也仿佛是模糊的。很远的地方才有路灯,光线朦胧,他两手都是泥,袖口上也沾了不少泥,但即使是做这样的事情,亦是从容不迫,样子一点也不狼狈。其实他做事认真的样子非常像邵振嵘,可是又不是,因为记忆中邵振嵘永远不曾这样。
最后把盒子取出来,盒子埋得很深,杜晓苏看着他用手巾把上面的湿泥拭净,然后放到她的面前。
她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只是慢慢蹲下去,掀开盒盖的时候她的手都有点发抖,铁盒似乎是巧克力的铁盒,外面还依稀可以看清楚花纹商标,这么多年盒盖已经有点生锈,她掀了好久都打不开,还是他伸手过来,用力将盒盖揭开了。
里面是满满一盒纸条,排列得整整齐齐,她只看到盒盖里面刻着三个字:邵振嵘。
正是邵振嵘的字迹,他那时的字体,已经有了后来的流畅飞扬。可是或许时间已经隔得太久,或许当时的少年只是一时动了心思,才会拿了一柄小刀在这里刻上自己的名字,所以笔画若断若续,仿佛虚无。
她有点固执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这三个字,已经吸去她全部的灵魂,只余了一句空蜕。
那些纸条,七零八落,上面通常都写着寥寥一两句话,都是邵振嵘的笔迹。她一张一张地拿出来。
从智嫩到成熟,每一张都不一样。
第一章歪歪扭扭的字:“我想考100分。”
第二张甚至还有拼音:“我想学会打lan球。”
“曾老师,希望你早日jiankang,快点回到课堂上来,大家都很想念你。”
“我想和大哥一样,考双百分,做三好学生。”
“妈妈,谢谢你,谢谢你十年前把我生出来。爸爸。大哥/二哥,我爱你们,希望全家人永远这样在一起。”
“秦川海,友谊万岁!我们初中见!”
“二哥,你打架的样子真的很帅,不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打架了。”
“无理竞赛没有拿到名次,因为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我恨羞愧。”
“爸爸有白头发了。”
“何老师,那道题我真的做出来了。”
……
纷乱的纸条,一张张的,记录着曾经的点点滴滴。他一张张看着,她也一张张看着,那样多,一句两句,写在各种各样的纸条上,有作业薄上撕下来的,有白纸,有即时贴,有小卡片……
“李明峰,我恨佩服你,不是因为你考第一,而是因为你是最好的班长。”
“各位学长,别在走廊抽烟了,不然我会爆发的!”
“韩近,好人一生平安!加油!我们等你回来!”
“妈妈,生日快乐!”
“奖学金,我来了!”
“以后再也不迟豆腐脑了!”
“大哥,大嫂,永结同心!祝福你们!”
“上夜班,上夜班,做手术,做手术!”
“希望感冒快点好!”
“今天很沮丧,亲眼看到生命消逝,却没有办法挽救。在自然的法则面前,人类太渺小了,太脆弱了。”
……
直到看到一张小小的便条,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却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迹:“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学会做饭!”
她想起来,这张纸条是贴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揭走了。走后一行字,写得很小很小,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挤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是:“邵振嵘爱小笨蛋。”
她都没有哭,也没有想起什么,其实总归是徒劳吧,她这样一路拼命地寻来,他过往的二十余年里,她只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时光。不甘心,不愿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没有福气,可以这一生都陪着他往前走。
她抱着那铁盒,像抱着过往最幸福的时光,像抱着她从未曾触摸过的他的岁月,那些她还不认识他,那些她还不知道他的岁月。那些一起有过的日子,那些她并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遥迢的时空,没有人可以告诉她,怎么能够往回走,怎么可以往回走。
透过模糊的视线,也只可以看到这些冰冷的东西,找不到,找不回来,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雷宇峥站得远,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在哭,只能看到她蹲在那里,背影仿佛已经缩成一团,或许是可怜,总觉得她是在微微发抖。
路灯将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她还蹲在那里,他突然想抽一支烟,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边去洗手,四周太安静,微凉的水触到肌肤,有轻微的响声,水从指端流过,像是触到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水利倒映了一点桥上的灯光,微微晕成涟漪。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边蹲了多久,知道天上有很亮的星星,东一颗,西一颗,冒出来。
北方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很冷,她抱着铁盒,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只想把自己蜷缩起来,才听到雷宇峥手:“走吧。”
她站起来,小腿有些发麻,一点点痹意顺着脚腕往上爬,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及福利咬噬着。他在前面走,跟之前一样并不回头,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知道走到灰色高墙下,杜晓苏看着无路可去的墙壁还有点发愣,他已经把外套脱下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蹬上了树杈,一只手拎着外套,另一只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撑,非常利落就落在了墙头上,然后转身把外套搁到墙头上,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只 犹豫了一秒钟,就尝试着爬上了树,但她不敢像他那样在空中跃过,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饶是如此,她还是十分狼狈地手足并用,才能翻落在墙头,幸好墙头上垫着他的外套,知道手肘贴到他的外套,触及织物的微暖,才悟出他为什么 要把衣服搭在这里。因为她穿着昨天那件半袖毛衣,而墙头的水泥十分粗糙。其实他为人十分细心,并不是坏人。
墙不高,可以看到校园内疏疏的路灯,还有墙外胡同里白杨的枝叶,在橙黄的路灯下仿佛一湾静静的溪林。
雷宇峥抬起头来,天是澄净的灰蓝色,许多年前,他和邵振嵘坐在这里,那时候兄弟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这辈子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可以跟邵振嵘回到这里,再翻一次墙,再次纵声大笑,放肆得如同十余年前的青春。可是再没有了。
杜晓苏十分小心地学着他的样子坐下来,脚下是虚无的风,而抬起头来,却发现墙内的树墙外的树并不是一种,有些树的叶子黄了,有些树的叶子还是绿色的,枝枝叶叶,远远看去渐渐融入了夜色。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闭起眼,仿佛有一丝凉而软的风,从耳畔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