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这么多年,我仍旧可以听出他的脚步声。
屏幕上的游戏已经OVER了,我过了好几秒钟才抬起头来,真的是萧山。他仍旧穿着一身轻便的运动衫,手里还拎着一袋东西,病房里的白炽灯亮得惊人,而我只觉得他又高又远,站在那里,仿佛遥不可及。
我终于听到自己的声音:“怎么是你?”
他对我笑了笑:“昨天高兴他说你病了,正巧我姥姥在这里住院,我天天都来看她。本来也不知道你住哪间病房,幸好护士帮忙查到了。”
他把纸袋放在床头柜上,上头有蛋糕店的徽图字样,他说:“就在医院附近随便买的,不知道好不好吃。”
他还记得我生病的时候就喜欢吃甜食,但我可不敢自作多情,也许就像当年我们说好的,分手还是朋友。
我冲他笑了笑,终于找到一句话问他:“林姿娴呢?她还好吗?”
他顿了一下,才说:“她今天有课。”
其实我都觉得我自己很坦然的看着他,就像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我明明是硬撑,可是比这更难的事我都已经撑过去了。
病房里重新安静下来,因为我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他大约也觉得有点尴尬,所以没过一分钟就说:“那个……我晚上还有事,我先走了。”
“我送你。”
“不用,你是病人。”
他走了大约有两三分钟,我才一骨碌下了床,直接出病房,一口跑到走廊尽头去,我知道那里有个小小的天台,可以看到楼底下。
楼前的院子里全种着洋槐树,这个时候叶子都落尽了,细细的枝桠横斜在路灯的光线中,像透明的玻璃缸中飘浮的水藻。我一眼就在水藻的脉络里找到那熟悉的身影,虽然那样远,虽然这么高,但我看下去就找到了。那走路的样子我一眼就看到了,是他。
他走的并不快,背影显得有些单薄,这三年他一点也没有胖,只是又长高了。夜里的风很冷,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就像当年每次快要上课的时候,我总是站在教室外的走廓,看着他从操场上跑回来。
那时候他总会抬起头,远远冲我笑。‘
只要他对着我一笑,我觉得连天都会晴了。
那是我的萧山啊。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拐弯的地方,就像每一次梦到的那样。脚下的水泥地开始发硬,然后又开始发软,我像踩在棉花上,有点站不住的样子,背上的伤口也疼,风吹得我瑟瑟发抖。
我却一直在站在那里,站到自己都觉得自己连骨头都冷透了,才回病房去。护工已经回来了,正到处找我。她看着我打着赤脚走进来,吓了一跳,忙给我打水让我洗脚。
我把脚泡在滚烫的水里,脚被烫得像针在扎,但我一动不动。我想着萧山,想着他呆在这病房里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其实他就来了那么一小会儿,但只需要一秒钟,他就能让我觉得生不如死。
他拿来的蛋糕我没有吃,我怕我尝一口都会哭,或者会发狂做出什么事情来。所以我把蛋糕全送给护工了,她挺高兴,拿回家去给她女儿吃。
从前萧山给我什么,我都会当宝贝一样藏起来,哪怕是一块橡皮,一个书夹。但现在我得对我自己狠心点,因为他不再是我的了。我得忘了他,无论如何,我都得忘了他。
萧山说他天天来看姥姥,我却一直再没见过他,我也没勇气去查姥姥住在哪个科室哪间病房,虽然姥姥当年那么疼我,但我避萧山都来不及。悦莹和赵高兴虽然老来看我,但我不想向她打听萧山。
我会忘了他的。
出院那天我连悦莹也拦住了,因为莫绍谦竟然打了电话,说来接我出院。
我当然知道他不是特意来接我出院的,因为我虽然天天看八卦小报,偶然我还看财经新闻。他的公司要收购本地的一家科技公司,我估计他是来主持大局的。但他顺便来接我我还是觉得挺受宠若惊的,上次我让他那么生气,我还以为他要把我一搁半年不理会,就是俗话说的“冷藏”。
我从来没有在电视上看到过莫绍谦,连财经新闻都很少会有他公司的名字出现,即使出现也是轻描淡写的消息,比如这次规模并不大的收购。莫绍谦是个低调的资本家,从来不乱出风头。所以我挺好奇他上次为什么跟苏珊珊搅到一起,还十指紧扣过马路,这太不像他的作风了。
到家之后,司机追上来递给他一个袋子,他这才想起来似的,转手递给我:“给你的。”
好像也成惯例了,他每次生完气就会送份礼物给我,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用意,大约他习惯了用这种方式下台阶,表示他已经不再跟我计较。
我接过去:“谢谢。”
正要把盒子收起来,莫绍谦忽然问我:“不打开看看?”
我顺从的把盒子打开,是宝石戒指。这红宝石颜色不浓,虽然有指甲盖那么大,但估计价格也不会太贵。戒指镶的样式倒挺华丽,密密匝匝的碎钻众星捧月,真像某部电影里的那只鸽子蛋。
我把盒子关上,才看到他似笑非笑的样子,又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那部电影倒是我和他一块儿看的,当时是国庆长假,我陪他在香港。那天正好他生意谈完,在酒店喝过下午茶,两个人都觉得偷得浮生半日闲。不知道怎么就说到看电影,于是就去看了《色戒》。电影是广东话版本,我一句也听不懂,中间还睡着了。等我醒的时候就看到大银幕上汤唯的特写,她怅然的坐在一辆黄包车上,伸手抚摸着自己风衣的领子,我就留意她手指上那枚很大的戒指,而她神色淡远漠然,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我睡得都稀里糊涂了,就知道没一会儿电影就结束了,回去的路上莫绍谦问我:“电影好看吗?”
我想了半天,才说:“戒指很大很漂亮。”
他也不是没送过我戒指,低调的六爪镶,指环上照例刻着我的名字。说实话再好的钻石也是石头,我经常想那些刻了名字的钻戒到时候卖得掉吗,不行的话是不是我只能卖裸钻了。我把戒指放到保险柜去,莫绍谦似乎不经意的拍了拍保险柜:“这里头装了多少了?”
我有意娇嗔:“还不都是你送的。”
他扬起眉头:“但你平常都不戴。”
我实话实说:“你送我的都那么珠光宝气,我一个学生,难道戴着上学?”
他似乎笑了一声,把我拉到他怀里去,有时候他喜欢抱我,就像抱可爱,但他每次都箍得太紧,让人喘不过气来。他的气息就拂在我脸旁,痒痒的让我觉得难受。他说:“今晚给你个机会好了,我们出去吃饭。”
他自己动手给我挑衣服,这还是第一次,我觉得他心情非常好,肯定是公事挺顺当的。通常这时候我都会乖觉的哄他高兴,他高兴了我的日子也好过些。他给我选了一条宝蓝的露背晚装裙子,然后说:“配去年我送你的那套蓝宝石首饰。”
等我换了裙子出来,他连鞋都替我挑好了。
其实我买衣服挺没算计的,有时候跟悦莹逛逛,有时候跟同学去淘小店,三十五十的T恤都挺漂亮。但莫绍谦嫌我品味差,所以好多时候就是店里送了目录来,我随便一划拉。反正这些名店服务都非常细致,只要我在那里买过一次衣服,码号什么他们都记得很详细。
鞋是九寸的细高跟,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还买过这双鞋,穿上后整个人都摇曳不定,唯一的好处终于不比莫绍谦矮太多了。
他太高,我如果穿平底鞋,永远只能仰望他。
他带我去的餐厅也是新开张的,这城市最高的建筑,半在空中的全玻璃地板餐厅,有恐高症的人一定不适应。好在餐厅时时放出干冰,整个地板似乎陷在云雾之中。
餐厅经理亲自出来招呼我们,还送了香槟,我们坐的位置正好对着棋盘似的街市,这么高俯瞰下去,一切都飘渺得好似布景。莫绍谦已经看完菜单,交给侍者:“就特别推荐吧。”
侍者问:“莫先生,是否立刻上菜?”
莫绍谦似乎有点漫不经心:“还有位客人,等他来了后再上菜。”
我没想到除了我们还有别人,能让莫绍谦等的人,真是架子大。我忽然有种不妙的预感,我想他不至于无聊到真介绍苏珊珊给我签名吧?
让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莫绍谦等的那个人,竟然是慕振飞。
服务生引着他走过来的时候,我都傻了。
我还以为我看错了,要么是放干冰放得我都有幻觉来,可那人真的是慕振飞。虽然他穿了西服,虽然他看上去很让我觉得陌生,但他就是慕振飞。
慕振飞似乎也意外极了,但他只看了我一眼,然后就转过头看莫绍谦。
莫绍谦坐在那里没有动,只让他:“坐吧。”回头吩咐服务生:“可以上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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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太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了,只觉得不敢抬头,两只手拧着餐巾,就像那餐巾是我自己的脖子似的。这是我头一回和莫绍谦在一起的时候遇见我认识的人,羞耻心让我有点透不过气来,我鼓起勇气说要去洗手间,但莫绍谦根本没有理我,他不动声色,只看着慕振飞:“这个寒假你回公司实习,我已经交代过世邦,他会让人带着你。” “寒假我约了登山协会的同学,要去爬山。” 莫绍谦的声调似乎非常平静:“爬山?去年在珠峰受的伤还让你记不住教训?你这么做是对董事会不负责任。”
“有你对董事会负责就足够了,董事长。” 你别以为惹我生气我就会放任你去不务正业,不管你有多少借口,这个寒假你得回公司实习。”慕振飞看着他,忽然笑了,他笑起来还是那样帅,露出迷人的小酒窝:“到时候再说吧。”他们两个人谁都没有理我,都只是跟对方说着话。但我却像呆在冰窟里似的,连指尖都凉透了。服务生开始上菜,替我们斟上酒。莫绍谦终于回过头来,对我说:“你的伤口刚好,别喝酒。”然后让人给我换了果汁。我连对他勉强笑笑都做不到,我只想过慕振飞家境应该很好,可是我没想过他会与莫绍谦有关系,而且关系还不浅。他会不会是莫绍谦的儿子--不,莫绍谦今年才三十二岁,他不可能有念大学的儿子。那也许是他弟弟,可是为什么又不姓莫呢?我虽然对莫绍谦知道的不多,但隐约也听说他父亲是白手起家,正赶上了经济腾飞,从化工厂开始,后来做码头集装箱,一手开创出不凡的基业。可是他父亲正方盛年的时候突然去世,于是,弱冠之龄的莫绍谦被迫从国外中断学业回来,开始主持大局。他原本学的就是工商管理,十余年下来,百尺竿头更近一步。资本家的身世素来都带点传奇色彩,有钱人嘛,TVB拍得都烂了。
我对豪门恩怨没有兴趣,其实慕振飞是莫绍谦什么人又关我什么事?慕振飞知道了我的身份,顶多就是鄙夷我,以后将我视作路人罢了。
我不在乎,我想通了,决定大吃一顿这里的招牌菜。
饭菜吃到一半莫绍谦因为接听一个电话,走开了大约十来分钟,座位上只剩我和慕振飞。我一句话也没有说,依旧吃我最爱吃的银鱼羹。慕
振飞也没说话,他吃东西的样子真斯文,有条不紊,简直像老师平常在实验室做示范的样子,烧杯试管,样样都摆弄得得心应手,简直让我
看得心里发慌。
莫绍谦回来后也没再跟他多交谈。三个人在餐桌上都安静得出奇,结果就是我吃得很饱,连最后的甜点都吃不下去了。莫绍谦对慕振飞说:
“让司机送你回去。”“不用。”“实习的事,你好好考虑一下——”
话还没说完,慕振飞终于显出他很少露出的一面,似乎是有点孩子气的不耐烦:“行了,姐夫,我都知道。”
我今天晚上被太多五雷轰顶了,所以我都有点麻木了。
回去的车上我很安分地端坐着,看着车窗外迷离的灯光,这城市的夜景总是这样嘈杂喧闹。我知道是莫绍谦的司机认出了慕振飞,所以莫绍谦才会安排今天晚上的饭局。不知道是谁发明的“饭局”这两个字,真是一个局,以吃饭为借口设下的局。整个晚上莫绍谦都不动声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反正我从来看不透他,要猜他的心思真是太累了。
或者他就是单纯地警告我,离慕振飞远点,其实哪用费这么大的周折,他只要告诉我慕振飞是他的小舅子,我保证跑得比哪吒还快。我又不是不怕死,又不是不知羞,所有跟他太太沾边的事,我都会主动自觉回避得远远的,何况是他太太的亲弟弟。
到家后我讪讪地说:“这种错误我以后不会犯了。”
他一边解袖扣一边看了我一眼:“这样的蠢事,我也不打算再替你处理第二次。”
其实真冤枉慕振飞和我了,我敢担保慕振飞对我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我对他也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真的。
到现在我倒有点害怕慕振飞那个沉着劲儿了,今天晚上他太不动声色了,以前的慕振飞也太不动声色了,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我和慕绍谦的不正当关系,我自认为是瞒得很好的,学校应该没人知道,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所有的事也许不过是我一直在自欺欺人。但慕振飞却这样沉着,按一般常理,怎么样他都应该替自己姐姐出头吧?或者慕绍谦也太大胆了,他就不怕小舅子告状,然后太太跟他大闹?我突然心时发寒,因为我想起我当初是怎么认识慕振飞的,他不会早就知道我和莫绍谦的关系,所以故意拿手机扔我的吗?
这两个男人都深不可测得让我觉得害怕。
莫绍谦把这事形容为一件蠢事,我也觉得自己蠢极了,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
莫绍谦朝我招了招手,我像可爱一样磨蹭到他身边,琢磨着还要不要继续对他检讨,或者牺牲一下色相含糊过去。我还在鼠首两端,他却没
给我时间继续考虑,他充分把时间利用在我的牺牲色相上。
莫绍谦走后,我重新恢复平静的校园生活。上课、下课、吃饭,打水,慕振飞似乎也凭空消失了,再不见踪影。悦莹起妆对这事还挺纳闷的,我嘻嘻哈哈:“难道真让人替我打一年的开水啊,那是玩笑话,再说他们要毕业了,忙着呢。”
我没细打听,但这年头大四的学生,哪个不忙得要命,不出国也都在考研,不考研也都在找工作,何况慕振飞这种前程远大的风云人物。谢天谢地我和慕振飞的绯闻彻底成了过去时,我主动缩小了自己的活动范围,也不跟着悦莹和赵高兴他们蹭饭了,为了避免遇见慕振飞,我躲的人越来越多,连我自己都不明白到底还要躲多少人,因为见不得光。 我没躲过去的人是林姿娴,不知道她怎么打听到我的电话号码的,也许是上次吃羊肉时我自己曾多嘴告诉过她。上次我说了太多的话,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记不住我说了些什么,就记得自己滔滔不绝讲个没完,似乎怕一旦停下来,就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事实是可怕的事如果真的要来,挡也挡不住。
我在寝室里磨蹭了半天,又换衣服又梳头发,眼睁睁挨到不能再磨蹭下去了,才抓住包包下楼,去见林姿娴。
林姿娴将我约在西门外的一家咖啡店,说是咖啡店,因为主要做学生生意,甜口和饮口价格都不贵。我叫了珍珠奶茶,林姿娴则要了绿茶,然后下意识咬住奶茶的那根管子,我情绪一紧张就爱咬东西,比如咬杯子或者咬饮料管,莫绍谦纠正了很多次但我改不过来,一紧张我仍然犯这老毛病。
这家店我还是第一次来,店不大但音乐很轻柔。这种地方很适合谈话。林姿娴在电话里说想和我谈谈,但我压根不知道她要和我谈什么。
今天的太阳很好,从大玻璃窗子里透进来,正好斜照着她面前那只剔透的玻璃杯,里面浮浮沉沉,是鲜翠的茶叶,慢慢地在水中舒展开来。
我被她这举动吓了一大跳,在我印象里整个高中时代她一直是淑女,系出名门,循规蹈矩,怎么也不会有抽烟这种恶习。我本能地摇了摇头,她已经娴熟地拿出打火机点上,对我说:“大一那年学会的,然后就戒不了了。”她顿了顿,对着我莞尔一笑,“很多事一旦开始,就再也戒不了了。”我看着吞云吐雾的她,只觉得陌生又遥远,隔着淡淡的青白烟雾,她脂粉未施的脸庞一如从前光洁饱满,让我想起高中时光,那时候我们还坐在教室里,每天没心没肺地应付着老师,应付着考试,有大把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而如今,青春已经是手中沙,越是试图握紧越失去得快。
她终于开口,仍旧是那副淡淡的口气,却狠狠地将烟蒂按熄在烟灰缸里:“童雪,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我问:“什么事?”
冬季淡淡的阳光下,她浓密的长睫毛却像夏日雨后池塘边纷繁的蜻蜓,栖息着云影天光,纷乱得让人看不懂。她说:“萧山的姥姥上星期过世了。”
我忍不住“啊”了一声,那位慈祥的老人,上次萧山说姥姥在住院,我还一直想去看望姥姥,因为她一直对我很好,可是非曲直畏首畏尾怕再见到萧山,终究没有敢去。
“你知道他父母长期在国外,姥姥的事对他打击很大。他请了三天丧假,原本早就应该回来上课了,可是他没回来,没人知道他在哪儿。他的电话关机,没有回宿舍,没有回家,我找不到他,所有的人都找不到他。”
我喃喃地说:“我没有见过他。”
“我知道。”林姿娴黝黑深沉的大眼睛看着我。“只是我已经没有办法了,能找的地方我已经全都找过了,但就是找不到他。我很担心再旷课的话系里就瞒不住了,我不想因为这事给他的前途带来什么麻烦,你如果能见到他,能不在劝劝他。”
我有些惘然地看着林姿娴,一贯心高气傲的她肯来对我说这些话,一定是真的绝望。
她找不到他,可是我到哪里去找他,自从他离开我,我就再没办法把他找回来。
下午的时候没有课,我陪着林姿娴又去找了几个地方,打电话给萧山考到外地去的几个要好的同学,萧山也没有和他们联络过。我们甚至还去了高中时的母校,那个我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再踏入的地方。学生们正好放学,偌大的操场上有不少人冒着寒风在打篮球。听着熟悉的篮球“砰砰”落地声,我和林姿娴站在操场旁,怅然若失地看着那些英姿勃发的少年。
一无所获,从中学出来天已经快黑了。我又累又饿,而林姿娴却显得十分平静,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失望:“先回去吧,我再想想他到底可能去哪里。如果你想到了,就给我打电话。”
我独自搭地铁回学校去,刚出地铁站,忽然发现下雪了,寒风卷着细小的雪片,吹在人脸上仿佛刀割一般。
晶莹细碎的雪花在橙色的路灯下,似乎一片纷扬零乱的花。
记得和萧山分手,也是这样的一个阴冷的傍晚,天气阴沉沉得似要下雪。
我还记得那时天已经快黑了,他穿着校服,远远就可以看到他颀长的身影立在花坛前。舅舅家是老式的小区,花坛里原种着常青树,暮色渐起,隐隐望去像低矮青灰的藩篱,而他就站在这藩篱前,我低着头把手插在兜里。因为下来得匆忙,连手套也忘了戴,十根指头在兜里仍旧是冰凉冰凉的。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从好几天前开始,我们两人就已经陷入这种奇怪的僵局,我不肯对他说话,他也对我若即若离。零零碎碎,样样都让我觉得很难过。这种难过是无处倾诉的,夹杂在复杂微妙的情绪里。我想妈妈,我想如果我有家,我会好过很多。可是我处了下风,因为我没有家,我只有他,他明明知道。我和他在暮色里站了一会儿,我很怕舅舅快要回来了,要是让舅舅或者舅妈看到我和一个男生站在这里,那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所以我说:“我要上去了。”
“你就是生气我答应和林姿娴一起办英文校报?”
他一开口的语气就让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他根本不明白——我忽然又有掉头就走的冲动——很久前曾经做过的一道语文练习题,题目是什么都忘了,是关于《红楼梦》里的一段,下面有四个选项,其中有一项答案是:“这段文字说明宝玉和黛玉性格不合,从根本上造成了宝黛恋爱的悲剧。”
当时我第一个就将它排除了,还觉得这是什么选项啊,简直是可笑。宝黛怎么可能性格不和?他们心心相印,他们的爱情悲剧应该是万恶的封建体制导致的———谁知道标准答案竟然真是这个性格不合,让我震惊又意外。
可是唯一能让林妹妹吐血焚稿的,只有宝玉。
他太懂得她,他又太不懂她。
我勉强装出镇定的样子:“你和林姿娴办报纸关我什么事,我为什么要生气?”
“你这不是生气是什么?”他反倒咄咄逼人,“你为什么对我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我远远看着他,他眉峰微蹙,显然是生气于我的无理取闹,在他心里我就是无理取闹。他明明知道我很忌惮他和林姿娴的关系,因为我惶恐,我害怕——太多的人将他们视作金童玉女的一对儿,而我是无意间攀上王子的灰姑娘,时时担忧王子会看上真正的公主。我忽然有点心灰意冷了:“随便你和谁办报,和谁交往,反正都跟我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