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忽然明白了,自己父母所懊恼的东西是什么。
继续成长下去,她和江皓月,注定走向不同的人生轨迹。
当晚,陆苗向江皓月坦露了自己的焦虑。
“我不知道我擅长什么。”
她目光呆滞地注视着自己空空的手:“想了一天也没想出来……”
在江皓月看来,她的烦恼根本是没必要的。
“你擅长吃东西,”他开她玩笑:“尤其擅长关灯后的偷吃。”
陆苗没接他话,托着腮喃喃自语:“唉,像你就好啦,你什么都能做得那么好。”
瞧她那没精打采的样子,像是真的很介意,江皓月沉吟之后,对她道:“总会找到的,那个你擅长的东西。”
因此,陆苗一头热地踏上了那条寻找的道路。
可惜,施澈说的她体内“篮球魂”,根本就是胡诌的。
加入篮球社的两周后,施澈让陆苗跟着其他女社员去参加女子篮球比赛,她们代表学校出战。
参与比赛的除了他们校,还有其他三所学校。
比赛性质是温和的友谊赛,除了规则灵活外,奖项甚至大方地设置了冠军亚军季军。按照概率,参加就有很大概率能拿个奖杯回来了。
最后,她们队是第四名。
陆苗发挥得太差了。球传到她手上,基本等于入了敌方的手。
她手里的篮球不用人抢,她一边跑一边运球,球十有八九会被她给运丢。
偏偏她又积极得很,全场数她最莽、敢去争,跑得快。
当队友被包围,难以脱身时,陆苗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附近,用嗷嗷待哺的眼神提醒自己的队友——来吧,我在这里,放心大胆地传球!
队员们起先是不知道她的水平的。
陆苗入社时间太短,且她加入以来是由施澈全权指导,没跟其他成员接触过。
身为社长,施澈自己的实力是没话说,且是他看中了陆苗,又费了很大的劲劝她进来,所以大家理所应当的以为陆苗是很厉害的。
没想到……
她们不光要防守对方,还得防着自己这边的陆苗——千万别被她拿到球!
陆苗是个天生的粗神经,即便如此,篮球是紧密的团队竞技,她仍是不可避免地感受到了队友们对她的排挤。
心急之下,她更加卖力,也变得更加的漏洞百出。
比赛结束。
施澈拉陆苗单独出去讲话。
他好像一直没有太多社长的威严,面对发挥不好的队员,依旧是笑嘻嘻的。
“是我没有安排好,我们练习不够就让你上场了。”
陆苗心情低落,冲他摇了摇头:“跟练习无关,是我不适合打篮球吧。”
“怎么可能,你身上有‘篮球魂’,我说过的你忘了?”
搬出旧话哄她,见到没有效果,施澈机灵地把责任推给旁人:“哎呀,主要是时机不对,忽然办什么篮球比赛呀!这会儿快要寒假了,期末考要来了,本来学生的课余时间就少,他们不会考虑一下吗?哪来的时间去练习啊,我们社的成员们好几次都没有来训练,我知道他们忙也不好硬逼着大家……”
“施澈,”陆苗叹了口气,打断他:“我们的协议还作数吗?不然我加入叛逆部落吧,篮球社就算了。”
“别啊,”他拿话激她:“你愿意做陆猛了?”
小少女扁扁嘴,声音轻轻的,表情苦苦的。
“没想到,我没有什么擅长的事,不擅长的倒是一堆。不擅长考试、不擅长写作业,不擅长打篮球。”
她吸吸鼻子,道:“仔细想一想,好像打架,还蛮擅长的。”
“别啊……”
施澈伸出手,想摸摸她的头安慰她,又觉得不太适合。
“实话跟你说,我们不良少年,只是放学不想回家写作业,所以在外面瞎晃悠。跟人打架什么的,我们其实很怂的,没事干嘛要打架啊?还有,我们不主动去欺负人,所以陈阳州那些人,我们也很鄙视他们的。”
“所以,”陆苗更加失落:“连我擅长打架也没有用武之地了吗?”
施澈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看着她颓废下去,实在于心不忍,缩回的手再次出击,他抚了抚陆苗的脑袋。
十五岁小姑娘在这个时期结结实实地意识到了:她需要一件擅长的事,她需要有一个前进的方向。
她在一片大雾之中,窥见月的光泽。
她想要找到一条路,去接近那处的明亮;她心中着急,却暂时,找不到它。

☆、33.鸡汤

陆苗没有更多的机会回篮球社接受训练, 接下来是期末, 然后他们迎来了寒假。
春节来了。
几天前, 照惯例去鸡棚喂食,陆苗发现聪聪生病了。
聪聪一直是一只很活泼很健康的老母鸡,啄米都是要抢在最前头, 陆苗从来不担心它饿着。
可最近,它总闭着眼睛, 缩在角落睡觉,不再过来吃东西。陆苗喊它半天,它才勉强把眼睛睁开。
不知是陆苗的担忧作用, 还是真的, 她觉得聪聪瘦了好大一圈。
“我想带聪聪去宠物医院看看。”陆苗对自己的父母说。
林文芳立刻否定了她的想法:“你的老母鸡病了?那该去畜牧站吧,宠物医院怎么能治。”
“畜牧站在哪里啊?”
陆苗只知道学校附近, 坐两站公交好像有家宠物医院, 畜牧站就不知道了。
“哎,大过年的别搞那么麻烦,”陆永飞拍拍女儿的肩, 揽下了这件事:“老母鸡的事交给爸爸, 我有空去问问三楼的老徐, 鸡棚大多的鸡是他养的,他比较有经验。”
陆苗皱紧的眉头松了松:“好,那你记得啊, 要尽快去问。”
陆家计划着去陆永飞的大哥那儿过春节。在家办年夜饭比较费事, 但总比去饭店吃有氛围得多。
一大早林文芳和陆永飞就起了, 先出发去大伯家帮忙。
陆苗在家里等她的堂妹和堂姐,她们先前主动打电话给她,约她一起逛街。
过节总是叫人兴奋的,陆苗穿上鲜艳的大红衣裳,给自己扎了个精神的丸子头。
趁堂姐她们还没来,她带着年糖年饼,去隔壁的江皓月家串门。
门没敲几下就开了。
“小江小江,新年好啊。”她晃了晃手里的礼盒,表情喜气洋洋的。
比起她这一身“节日装束”,江皓月看上去日常得多。
最简单的白毛衣,灰裤子,他连义肢都没有戴,看样子是没打算出门。
江义很年轻的时候就跟家里断了往来,每年的“过春节”对于江皓月,不过是他和他爸在家里稍微吃得丰盛一点,再没有别的特殊了。
“新年好。”他回了个笑容。
装扮得红艳艳的小少女往门外一站,跟放了个福娃在这儿似的,冷清的家门瞬间有了些人气。
“今天过节呀,不穿喜庆一点的衣服吗?”陆苗看着他问。
她转了个圈,给他瞧瞧自己这一身。她难得穿裙子,自认为挺漂亮的。
“衣服没用,要想喜庆的话,得跟你一样,在头顶安个小啾啾。”
江皓月抬手,拍了拍自己的后脑勺。
“喂!你真讨厌!”
陆苗知道自己被笑话了,难为情地遮住自己头顶的小丸子:“哼,你知道这个多难扎吗?我一早起来绑了半天的,你还嫌不好看。”
他静静望着她,眸中一派温柔。
“我没说不好看。”
“很可爱。”他说。
放下挡小丸子的手,陆苗别扭地移开视线,低头看向自己脚尖,开心的嘴角又偷偷上扬了许多。
“我回来的时候,我们一起放烟火吧。我买了仙女棒,不带去大伯家了,留着晚上回来我们一起放。”
说完,想起面前这个人嘴有多坏,她凶巴巴地补了一句:“你不许嘲笑我放烟花幼稚!”
“嗯,知道了,我们放烟花。”
江皓月弯着眼,咬字轻轻的。
“我等你回家。”
出门时,陆苗惦记着聪聪,去鸡棚看了一眼。
意外的是,它不在那儿。
楼里的人养鸡纯粹是养着当储备粮的,因为过春节,鸡棚里的鸡少了好几只。
望着空出了大半的鸡棚,陆苗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太不好的感觉。
不过,即便是别人家过节杀鸡,聪聪被不小心抓走,基本是不可能的。陆苗养它已经好多年,邻里的大家都是知道的。
小姑娘失魂落魄地在鸡棚外站了许久,三楼的徐伯伯下来抓鸡,正好撞见她。
“伯伯,你有看见我养的聪聪吗?它不在棚里,真奇怪,我家聪聪是不会乱跑的!”
“你问你家的母鸡啊?早上我看到你爸爸把它带走了。”
徐伯伯的话让陆苗放下心了。
她就想着,聪聪不会无缘无故变没的,原来是她爸爸带它去看病了。
……
春节是一年一度的,大家族团聚的时刻。
陆苗和自己的堂姐妹也一年没见了,逛街时几人手挽着手,有说不完的话。
她们一路讲到大伯家,嘴都没停过。
还没到饭点,小辈跟小辈挤作一堆,在客厅叽叽喳喳地玩闹。
而大人们挤在厨房里准备饭菜,热热闹闹话着家常。
林文芳和二嫂子一起包饺子。厨房太挤了,没地摆饺子,于是她们把桌子挪到客厅的角落。一边看着孩子们,一边手中忙活。
陆苗见到她妈妈,想起聪聪被带走看病的事,于是打算过去问问她。
她走近的时候,二伯母正在跟她妈妈讲话。
两人的声音刻意压低了,神神秘秘的,谈的话题大概不太愉悦,她俩的表情略显紧绷。
陆苗拉长耳朵听了听,只听见几个词——“女人”、“狐狸精”,“勾勾搭搭”什么的。
“妈,妈?”
她在林文芳背后叫了好几声,她们都没有反应过来。
“妈!你们在聊什么啊?”搭上妈妈的肩,陆苗插到两人中间去听。
林文芳被陆苗吓了一跳,拿手肘碰了碰她二嫂子: “别说了,孩子来了。”
二嫂子点点头,利落地收尾:“弟妹你别多想,我也只是听说的,你自己留心点。”
“什么听说的呀,有什么事吗?我也要听。”小八婆陆苗迫不及待想参与一下她们。
“哎呀,没事儿,”二嫂子是个人精,不动声色地把话题揭过去了:“苗苗,怎么不跟你堂姐堂妹她们玩啊?是不是饿了?”
经她这么一提,陆苗确实感觉肚子空空的:“是有一点儿,我们快开饭了吗?”
“快啦,”林文芳努了努唇,示意她动身帮忙:“你把包好的这盘饺子端到厨房,我们手里这些再包完,就差不多了。”
陆苗应了声“好”,乖乖照做。
端着饺子进到厨房,她闻到阵阵菜肴的香味袭来。
“炖的汤好香啊,锅里炒的菜也香,”她使劲嗅着,感叹道:“到处都是香喷喷的。”
大人笑着说:“是呀,今晚可多好吃的了。”
再回到堂姐妹中间,陆苗已是满脑子被食物填满,根本无心玩闹了。
好不容易熬到饭点,一家人全部聚齐。
陆永飞负责出门买的饮料和酒,女儿和妻子爱喝的橙汁,他特意单独买了两罐。
面对丰盛的团圆饭,抱着属于自己的橙汁,陆苗动起筷子,心中充实地觉着——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苗苗,碗给我,给你装一碗鸡汤喝。”
大伯站起身,为坐在边边角角的孩子们服务。
“谢谢大伯。”陆苗递上自己的汤碗。
“这汤炖了一天,放的全是好料。”
铁勺往大锅中一搅,底下红枣枸杞香菇之类的配料丰富极了,浓郁的鸡汤香气四溢。
大伯特别挑选了几块上好的鸡肉,盛进陆苗的碗里。
她拿起汤勺,尝了口汤,确实炖得恰到好处。
桌上的人们纷纷对大伯的手艺赞不绝口。
“这鸡汤的味道真是不一样。”
“我尝着比饭店做的还好,太入味了。”
大伯乐呵呵地自谦:“我做鸡汤又没什么技巧,得亏原料好,是老三他们拿来的老母鸡。他们家养好几年了,毕竟是家养的,自个儿喂的,你们说跟外面卖的味道能一样吗?”
本来高高兴兴喝汤的陆苗,脸色刷地变白了。
她握着汤勺,拨了拨碗里的鸡肉块,她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
“哈哈,那是,不是我吹,你们大伙儿也就借着这次过年的福气,能吃到这等美味了。”
陆永飞端起酒杯敬大家:“新年快乐,趁热吃啊。”
桌下的拳紧了紧。陆苗深深吸一口气,忍了又忍,将自己想说的话咽了下去。
大年三十,家中气氛其乐融融。
电视播着联欢晚会,屏幕里的人们载歌载舞。
一桌子的亲戚们聊着天,你一句我一句的,场子始终是热的。
即便是,陆苗没有说话,一直呆滞地低头扒饭,也不显得突兀。
谁会注意得到她呢?
那碗鸡汤,她远远放着,放到凉了……
之后,她一口都没再碰过,一眼都没再看过。

☆、34.成长

年夜饭吃得差不多了, 一圈亲戚喝下来, 陆永飞已经醉得七七八八。
大伙给他换上比较好入喉的啤酒, 说是让他“漱漱口”,于是陆永飞继续跟人拼啤酒。
林文芳想拦住他,陆永飞顶着一张酡红的脸, 硬说自己心里有数,他完全没事。
“过年嘛, 难得开心一下。”
叹了口气,林文芳帮忙她的嫂子弟媳一起去收拾桌上的碗筷,完成后续的洗碗打扫。
一直喝到快十一点, 男人们的酒桌才终于恋恋不舍地散场。
没吃完的饭菜还剩下很多, 倒掉可惜,所以每家分着一些, 打包回去。精明的林文芳特意多拿了, 打算把它们分给隔壁的小江家。
一家三口从大伯家出来,走到马路拦的士。
林文芳负责扶醉醺醺的陆永飞,陆苗拎着大包小包跟在后边。
大年三十, 路上难拦到车。
陆永飞支持不住, 歪倒在树旁吐了一回。
这样干等下去不是办法, 林文芳交代陆苗:“你先看着你爸,我去前面看看有没有的士。”
陆苗冲她点点头。
附近有人放鞭炮,大过年的, 街上也是热热闹闹。
陆苗站在她爸爸身边, 盯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发呆。
这个晚上, 她沉默得过分。不过她家的两个大人要忙他们的事,无暇顾及到她。
“苗苗?”
吐过之后,陆永飞好像暂时恢复了一丝清明,迷迷瞪瞪地喊她。
陆苗朝他投去一个轻飘飘的眼神。
“你不开心吗?你是不是怪爸爸啊?因为鸡?”他一说话,嘴里的酒气扑鼻。
陆苗知道他醉了,没有打算跟他进行对话。
“女儿,你不跟爸爸说话了?我杀鸡前先问老徐了,那个不吃饭毛病是,我们家的母鸡太老了……”
陆永飞大着舌头,说一句,要顿三下。
“既然没得治……嘿嘿,喝上一口鲜汤,也算是、物尽其用?”
说完,他觉得自己的话很幽默似的,哈哈地乐了几声。
“没什么难过的,女儿!鸡汤不是、不是很好吃吗,母鸡跟我们……”
说着说着好像又要呕,他缓了缓,才把话说完:“跟我们融为一体啊!母鸡,很棒,味道很棒。”
陆苗憋了又憋,把想要说的话,再一次地按了下去。
陆永飞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嘴里说的全是胡话。
待他们上到的士,他抱着林文芳,开始肉麻地喊她:“文文,文文。”
喊了没两句,竟然把他自己给喊哭了。
一个中年男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嚎着,活脱脱像是找不到玩具的孩子。
任林文芳怎么推他,他都醒不过来。
陆苗坐在副驾驶,默默地堵上了耳朵。
这是她十五年来,过得最糟糕的一个年,她只想快点回家,躲进自己房间里。
她也的确这么做了。
一回到家,陆苗就冲进房间,把自己的房门落了锁。
“陆苗,”没过几秒,林文芳就在外面喊她了:“你把我们打包的那些吃的东西拿去给小江。”
埋在枕头里的脑袋猛地抬起,陆苗声音尖细地嚷道:“吃的吃的!吃的有那么重要吗!”
手头的事一大堆,女儿还这么不听话,林文芳对她也没好气:“鬼吼鬼叫什么啊?你这孩子一点儿都指望不上,叫你做事跟逼你上吊一样。”
她骂骂咧咧的,声音逐渐远去,大概是自己提着东西去隔壁了。
“新年了,你又长了一岁,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学会懂事?书不会读,人不会做,偏偏脾气还挺大,都怪你爸惯着你,惯成现在这幅德行……”
她妈妈完全没有意识到此前陆苗的难过,她以为她在偷懒;她已经完全忘记,年夜饭的餐桌上有一只老母鸡,它是陆苗养了好多年的,那只鸡。
为什么她没法意识到呢?
难道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吗?
因为它是一只鸡,所以它永远只能被归类为食物,被吃掉是它的宿命;所以她的悲痛,对于“食物”死亡的悲痛,是无法被理解的。
陆苗情不自禁感到困惑:究竟奇怪的是她的父母,还是她?
脑子浑浑噩噩地躺了半小时。午夜十二点,外头在跨年倒计时的呼声后,放起了震天响的鞭炮。
陆苗从床上跳起,她突然想起,她妈妈打包回家的食物里,有一份鸡汤。
风风火火地跑到隔壁,她急得连拖鞋都没穿。
江皓月开门开得依旧很快。
他穿着大衣,显然是提前做好了出门的准备。
“来找我放烟花?”
他先是笑着的,视线扫到她的脚,眉头一下子皱起。
“没穿鞋。”
没有回复他的话,陆苗和江皓月处在两个频道。
“你吃了我妈打包的东西吗?”
她直接进了门,目光迫切地搜寻着打包盒。
他马上感觉到她的情绪不对:“你怎么了?”
“我妈打包了鸡汤你有看到吗?”
陆苗的肩膀在发抖,她焦急地四处看来看去,神情无措极了。
“我看到了。”江皓月按住她的肩,试图让她平静下来。
她看着他的眼睛,极力调整自己的呼吸,仿佛下一秒就会发疯。
她问:“你吃了吗?”
他安静地回望她,摇摇头。
万幸,陆苗获救了。
她唇边绽出一个小小的笑容,喜不自禁地牵住江皓月的手,轻轻地晃了起来。
“太好了,你没有吃。你不准吃,你不准吃啊。”
重复了两遍之后,话音落定,陆苗脸上的笑意,瞬间褪得一干二净。
“那肉是……”
她颤着声音,说完那四个字,小脸一皱,忽然泣不成声。
“那是聪聪。”
——不是“母鸡”,那是“聪聪”啊。
——它被取名字了,它跟别的鸡不同。
聪聪陪着她,他们在一起,好多好多年了。
它老了,生病了。
它被杀死了。
可它是……
它是她的宠物。
它是,她的朋友。
江皓月费劲地撑住陆苗,她擦着眼里不断流出的泪,哭倒在他臂弯。
“我喝了那汤,咬了一口肉。”
她跺着脚,声音哭得支离破碎,喉咙里传出一声声的干呕。
“我把肉吞下去了。”
外面的人间在庆贺新一年的到来,鞭炮、烟火,铺天盖地的噼啪声。
那些声音落在只有他俩的小小房间里,犹如轰炸,犹如爆裂,令人感到刺骨的疼痛。
在小朋友还是小朋友的时候,他们给自己搭出一栋童话城堡,用纯真的童心作为堡垒。
而成长,是催促堡垒去坍塌的过程。
当堡垒被摧毁,被炸坏,躲在城堡里的小公主和小王子,不得不向外走,去直面真实的残酷世界。
这世界,令人作呕。
陆苗极尽全力地缩到江皓月的怀中。
他为她撑起的一隅天地,有他的气味,一如既往地冷冽又干净着。
他的手,护在她的背上,轻柔地安抚。
他对她说:“苗苗,不是你的错。”
江皓月比陆苗大了一岁,好像永远地要比她聪明一点,厉害一点。
她没有主意的时候,总是要依赖他的。
“聪聪,还能再回来吗?”陆苗哽着声音,抽抽噎噎地问。
他用双手紧紧抱住她,然后告诉她真实的。
“回不来了。”

☆、35.高中

江皓月和陆苗没有在同一所学校读高中。
他在中考前被保送进市一中;一年后, 她中考发挥一般, 交了几千元的择校费, 勉强进了他们本校的高中部。
关于陆苗的中考结果,全世界唯一开心的人,大约是施澈。
为了和陆苗保持长期友好的同伴关系。他许诺给她篮球社社长的位置, 并且,不爱读书孩子的协会——叛逆部落, 也永远有她陆猛的一席之地。
于是,陆苗成为了一名不会打篮球的篮球社社长,以及, 并不叛逆的叛逆部落成员。
同意前一个, 是因为他们的课表里有社团活动时间,不参与社团是不行的, 陆苗索性选个对她轻松的, 反正篮球社的实权仍在施澈那儿;同意后一个,是因为加入之后,她的挂科可以冠以“叛逆”的名义, 而不是因为她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