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同人)游龙随月》作者:耳雅

文案:
某日,赵普跟公孙相遇,一系列的误会之后,发生了秀才遇到兵时通常不会发生的情况…
PS:文章剧情是曲折的,基调是欢乐的,内容是轻松愉快的,看文喝水是要注意的,喷屏了某人是不负责的。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 欢喜冤家 天作之和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公孙策,赵普┃配角:小四子,萧良,展昭,白玉堂,包拯等┃其它:流氓帝王攻,腹黑女王受


第一卷《乌眼鸡呀乌眼鸡》
第一章 出门前要看黄历

正月刚过,镜湖畔落下了一场大雪,将整个山阴县都裹在了一层素白之中。在县城以西,有一个几百人的小村子,名曰雅竹村。这村子别看地方不大,但是在整个江浙一带都相当有名,出名的原因有二,即为村名之中的一个“雅”字与一个“竹”字。
雅,是指这个地方雅致,出的雅客也多。雅竹村里头,读书之风盛行,文人备受尊敬,人人皆是雅客,就算一个路边玩闹的四五岁小童,也能随口给你来上几句诗文,说出一大堆的道理。
竹,指的则是这村子周围的一大片竹林子。这竹林有千顷之广,几乎像个口袋一般,将整个村子环绕了起来,这雅竹村出的嫩笋与竹叶茶,也是远近驰名的。
雅竹村东头,有一间雅致的白墙黑瓦小房子。
“嘎吱”一声,大门被打开,门里,一个四五岁的小娃娃探出头来,往远处被白雪覆盖的翠竹林里头张望着。
这孩子白净异常,圆乎乎的一张小脸上,两只黑亮的大眼睛,小鼻子小嘴,精致可爱。头戴着一顶兔毛的小帽子,两个长长的兔耳朵垂在耳侧,上头绑了个小铃铛,他一动,就当啷当啷地晃荡。身上穿着白色的锦缎小袄,脖领子和袖口都有兔毛,手上抓着一个烘手的小暖炉,外头还披着一件红色的小披肩,脚上一双鹿皮的小靴,看来这家大人似乎极疼爱,怕他冷,裹得跟个小棉球相似。
小娃娃站在门口往竹林里张望着,嘴里自言自语,用极慢的语速说,“爹爹怎么还不回来呀。”
竹林深处,有一座小山坡,山壁下头,有一处被称作竹青泉的泉水。这泉里一年四季都有清澈泉水冒出,汇成小溪,流入镜湖,据说已经流了几百年,因为泉水中有一股独特的竹叶香味,因此得名,是用来酿酒和泡茶的上品。
竹青泉旁边站着一匹黑色的小毛驴,背上驮着两个小坛子。
一个穿着白色薄袄,外罩白纱的书生正侧身坐在山石上,用一枚竹制的长勺,捞着泉水中的细碎石子。
这水中石子分为两种颜色,一种绿色,一种白色。
那书生细心地将石子捞出来,分开,绿色的放到左边的坛子,白色的放右边,已经装了小半坛子了。
天气挺冷,这书生虽然穿得不少,但是双手在冷水里捡石子,也是冻得够呛,袖子外头一截皓白的腕子,白皙纤长的食指,冻得微微发红。
小毛驴有些急躁地甩了甩尾巴,叫了两声,看那书生。
书生浅浅一笑,道,“急什么,快好了。”
正当这书生想要将坛子封上的时候,突然听到一旁的竹林子里,传来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书生一愣,转脸看过去,心说——这一带应该不会有野兽吧。
正想着,就见竹林子一分,一个穿着破旧,头发散乱的中年男子冲了出来,手上拿着一根棍子,指着那书生,道,“把…把银子交出来。”
书生微微皱眉,抬眼看那男子,“你是谁?”
那男子冻得鼻头通红,道,“少废话…”
说话间,抬眼打量书生,惊了一跳。
这书生身材十分纤瘦,个子不算高,一看便是弱不禁风,头发比一般男子长,随意地束在脑后,林中微微有些风,吹得几丝黑发轻扬。发梢处沾着几片白雪,大概是刚刚穿过林子时,竹叶上头落下来的。让那男子吃惊的是,这书生长得极美,又一身白,往大雪地里一站,乍一看…还以为谪仙呢。
书生见那大汉不说话,上下扫视了他一眼,发现他腿上穿着布鞋,脚腕子上有一处红痕,是刀伤,便微微皱眉,“你腿上的伤口冻上了,若不治好,以后你这条腿也别想要了。”
大汉一愣,他是觉得腿又麻又疼,有些不好使唤,但也顾不得许多,只是威胁那书生,“你少管,把银子交出来!”
书生微微一笑,本就好看,这一笑更是看得那大汉有些眼晕,心说这江南一带真造孽啊,男人都那么好看。
书生不去理会他,自顾自封水坛子,道,“我就住这不远,出门打些水身上没带银子。再说了,你命都不要了,要银子做什么?”
“我…我要银子请大夫!”大汉道,“你去拿银子来,不然我杀了你。”
书生转脸看了看他,道,“银子倒是没有,不过我就是大夫,你想治你的腿?”
“你…你是大夫?”大汉大吃了一惊。
书生点点头,“我是这一带最好的大夫。”
“太…太好了,老天有眼!”大汉冲上一步,一把抓住那书生,道,“走,你跟我走!去救我娘子。”
书生被他拽了一把往林子深处带去,心中有些纳闷…救娘子?
穿过竹林,到了一处小山洞前,就见那里靠着一个年轻的女子,她肩头一个大血口,显然是刀伤。
书生微微皱了皱眉头,走到她身边看了看,从跟来的小毛驴背上取下了一个白色的小药箱子。又伸手取下一个坛子,将好不容易捡起来的石子都倒了,对那男子说,“装些雪在坛子里头,支个锅子将水烧热。
“好!”大汉按照书生说的做了,
随后,书生用热水给那女子清洗了伤口,拿出针来,穿着极细的线给女子缝伤口,那男子看的心惊肉跳,问,“这…”
书生也不理会他,专心给那女子治伤,伤口缝完上了药,随后用纱布包上,再给女子吃了些他自己弄的丹药,不消片刻,女子脸色好转,人也醒了。
书生又让那男子坐下,给他治疗腿上的伤,发现他身上多处被打得淤青,就问,“你怎么弄成这样子?”
“说来话长。”男子叹气,“我们夫妻被仇家追杀,逃到了前面的村庄,娘子伤重,我本想找个大夫给她治伤,只是盘缠用尽了。无奈我又心急,就想强迫那郎中治病,郎中的仆人将我打了一顿,我无法,只得带着娘子逃走,到了这竹林,娘子就人事不省了…我万般无奈,才想到要打劫些银两,将郎中请来治她。
书生点点头,收拾药箱子,道,“你俩已经无碍了,往前走,找个镇店好好休息一番,就可以继续赶路了。“男子苦笑着点点头,就见书生递过来一个钱袋给他。
男子接过钱袋抬眼看书生,一脸的惊讶,书生一笑,道,“你都说了抢银子,我自然不能告诉你身上有钱。”
男子看了看钱袋,双膝跪地给书生行礼道谢,书生摆摆手,道,“我是看你对你娘子情长,而且你娘子还有喜了,你要好好照顾。”
“什么?”男子张大了嘴,所谓冰火两重天,刚刚还觉得悲痛欲绝,现在竟然欣喜若狂。
书生牵着小毛驴,溜达着往回走,那男子问,“先生尊姓大名,他日一定来报。”
“嗯。”书生点点头,也没说客气话,就道,“我叫公孙策,你以后要是哪天发际了,也不用来报答我,给这镜湖一带的村庄,多盖几个药铺子吧。”说完,牵着毛驴走了。
公孙一路牵着毛驴回到了家门口,就看到一个小孩儿飞扑出来,一把将他搂住,仰起脸道,“爹爹好慢。”
公孙伸手捏了捏小孩儿的腮帮子,“小四子,不是说了让你别跑出来的么。”
这小四子原名公孙瑾,因为家里排行老四,所以叫小四子。公孙今年刚二十,断不会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其实这是公孙本家亲戚家的孩子。因为从小就病弱,人也有些呆,因此亲戚觉得养不大,就不想要了。公孙要了来,做了养子,日日照顾,小四子不止病全好了,而且越长越可爱。亲戚想再要回去,公孙便不让了,小四子也只认公孙做爹。两人也算是相依为命地一直过着。小四子各方面都挺好的,就是有些呆,说话慢了些,也是小时候发高热弄的,不过公孙觉得,小孩子呆一点,也挺可爱的。
小四子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来,递给公孙,道,“刚刚有人送来的。”
公孙接过信看了看,就见是从开封来的。
信是公孙以前的一个同窗寄来的,此人名叫周明,三年前入了开封,信上说,他现在在九王爷府里做事。
九王爷公孙自然知道,名震天下的兵马大元帅赵普,在西北一带的边关驻守,辽兵和西夏兵马都极其惧怕他的赵家军,近几年国泰民安久无战火,实在也是他的功劳。信中说九王爷的皇娘,明阳公主自十多年前患上了风湿,便日日受病痛煎熬。九王爷花费了大量的人力遍请名医但是始终治不好。周明说王爷对他有恩,他想请公孙去趟开封,给这位老皇妃治治病。
公孙看完信,略想了想,问还搂着自己的小四子,“小四子,想不想去开封玩?”
小四子点头,“嗯,爹爹去哪儿,我也去哪儿。”
公孙拍拍他脑袋,道,“那咱们收拾行李,明早动身去开封。”
江南一带落的是小雪,塞北飘的,则是漫天的鹅毛大雪。
西北边境的黑风城已经被建成了宋军边关军的驻地,不过最近久无战事,前阵子辽王刚刚因为坠马而过世,辽国内部众皇子正在争夺王位,自己都忙不过来呢,更别说攻打大宋了。
西夏就更是了,前段时间刚刚经历过一场大仗,李元昊输得挺惨,说怕了赵普了,跟大宋议和停战,正巧国内还有人造反,也平定内乱去了。
没有了战事,百姓是高兴了,当兵的也高兴,不过有一个人就闲得发慌了。
黑风城南,元帅府里头。
“元帅,您别晃了成么?”副将贺一航正在写折子,边关的情况是要定期向朝廷通报的。原本写折子的应该是元帅,不过赵普极懒散,除了打仗抬刀他来劲,其他什么都兴趣缺缺,平时更是连笔都懒得拿。那次贺一航非要他自己写折子,他便用黑墨写了个大大的“好”字,然后派人送宫里去了,看得皇帝赵祯直叹气。
最后,所有的工作都只能留给贺一航这个劳碌命的副将来做,不过赵普还不闲着,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晃得贺一航提着笔的手直抖。
赵普回头,瞄了一眼贺一航写的褶子,道,“太难看了,你就不能写几个漂亮字?”
贺一航咬牙,“我也是武将啊,谁会写这劳什子,元帅,你就不能找个书生来写啊?”
赵普眼皮跳了跳,道,“别跟我提书生,看着烦。”
“书生怎么你了?”贺一航小声嘀咕,“文武参半,干活不难么。”
赵普干笑了两声,“书呆子有屁用啊,整天拿着杆笔拽文,好好的话不说尽是些人听不懂的,小碗吃饭小杯喝酒,瘦得跟娘们似的,不像男人,看着烦。”
贺一航争辩道,“那满朝文武里头一半文官呢。”
“是啊。”赵普耸耸肩,“我都看不顺眼,怎的?”
贺一航无力地看赵普,心中叹了口气…
眼前名震天下的九王爷,不过也就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罢了,打仗的时候好些别国大将看到他是都会吃一惊,年岁与盛名不符。
赵普个子很高,强健精悍,而且天赋异禀,光他惯使的那口斩马刀,就得好几个官兵才能抬动。
赵普的皇娘是突厥塔塔部的公主明阳。塔塔部是在马背上的游牧族,骁勇善战,他娘是被送到大宋和亲的。原本当时的皇帝并不喜欢异族姑娘,觉得野蛮,只是政治婚姻罢了。但这明阳公主极其貌美,皇帝为之痴迷,封为贵妃,非常宠爱。当时皇帝已然年近半百,最小的皇子都十多岁了,但明阳公主竟然还给他生下了一个龙儿,这让老皇帝欣喜非常。只是天不遂人愿,这皇子,也就是赵普,生下来的时候,一只眼睛竟然是灰色的。天下汉人皆为黑瞳,灰眼的那是妖瞳,据说这种孩子会带来灾祸,皇上当时下令想要处死赵普。
不过明阳公主生性倔强,带着赵普离开皇宫,回了塔塔部,在大草原上,将赵普养大。直到赵普十岁,老皇帝过世,两人才被先皇,也就是赵普的四哥接了回去,建造九王府在开封住下。但明阳公主因为刚生完赵普便带着孩子远行,落下了病根,身体一直不好,赵普和她经常受到八王爷的照顾。当今皇帝赵祯当时就寄养在八王家里,因此赵普才和这个只小了自己一岁的皇侄成了玩伴,几年前赵祯登基,边关告急。赵祯大胆启用了当时不到二十岁的赵普出任边关元帅来打仗。这一打,打得辽人和西夏人闻风丧胆,赵普也从曾经的灰眼妖瞳,变成了如今的灰眼修罗。
“唉,真没劲啊。”赵普坐到了椅子上,叹气,“要不然跟李元昊和野驴们商量商量,我给他们平内乱去得了,等平完了咱们再打。”
贺一航惊得睁大了眼睛,道,“元帅,您可别瞎说啊。”
赵普单手支着下巴,望着满园的飞雪继续叹气。
贺一航无奈,若是单看赵普,绝对猜不到他的身份,也许是因为自幼草原长大,赵普一点皇亲国戚的架子都没有。整日吊儿郎当,连头发都懒得打理,随便束着,也从来不穿锦衣玉带,就是一件宽敞的大黑袍子。你若说他是马贼,信的人肯定比说他是王爷信的人要多。不过赵普像她娘,五官轮廓分明,英俊得有些霸道,够潇洒够自在,就是没个正经…不过边关一带几乎所有的女人都对他挺着迷,大概这就是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吧。
“元帅。”贺一航凑过去道,“你要是觉得没劲,不如找个丫头成亲生娃吧?前两天王妃不还来信催你成亲么?”
赵普挑挑眉,道,“成什么亲啊,汉人的姑娘说话声音比蚊子还细,低着头跟见不得人似的,外族那些太凶了,一点女人样子都没有,没一个看得上的。”
贺一航让他气得鼻子都歪了,心说,你干脆娶男人好了。
正这时侯,赵普的一个影卫紫影跑了进来,道,“王爷。”
“嗯?”赵普见他手上拿着信,就皱眉,“娘又不舒服啦?”
“不是。”紫影道,“是王府家将捎来的口信,说是周明请了他同乡的一个神医,来给王妃治病的,据说这神医很神,什么病都能治。”
“当真?”赵普一个翻身从椅子上蹦了下来,接过信瞄了一眼,道,“我得回去一趟,给我牵马。”
“唉,元帅,你带多少人啊?”贺一航就想去准备。
“带什么人啊,又不是去打仗。”赵普兴匆匆收拾了个小包袱,往身上一背,飞身上马。他的战马黑枭也跟赵普一个性子,一看能出去了,撒着欢就撒开四蹄飞奔而出,一人一马一身黑,破开那纷飞的乱雪,向远处冲去。
而几乎是于此同时,公孙也带着小四子,骑着小毛驴出了门,往开封赶去。

第二章 秀才遇到兵了

公孙带着小四子,骑着个小毛驴,不紧不慢地一路闲逛,这一天,来到了青阳山下。青阳山位于青阳城以北,山前的官道,是贯通南北的要道,凡是要从南或北入开封的,大多都要途径此处,因此青阳一带的沿途,有好多驿站和客栈。
公孙骑着毛驴绕过了小道,上了官道一看,也吓了一跳,远远望过去,这哪儿是官道啊,跟个小集市差不多少。
“爹爹,真热闹。”小四子一直坐在公孙身前,因为怕他冷,公孙给他围了一条白色的羊毯子,又戴着那顶白色的小兔帽子,低头看下去,白白的一只,耳朵晃来晃去。
公孙伸手捏捏小四子帽子上的兔耳朵,问,“小四子,饿不饿?我们找个客栈吃饭住店,好不好?”
“嗯。”小四子点头,凑过去跟公孙说,“爹爹,我想吃鸡蛋羹。”
“好,炖个鸡蛋羹,要放银鱼丝和小葱花。”公孙捏他的腮帮子。
说话间,就听到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公孙有些纳闷,心说谁骑马这么快?转回头想看,可是还没看清楚,身边就一阵疾风,过去了一人一马。
人马都是黑色的,马一直狂奔到了集市的入口处,那人才一下拉住了马头,马原地拿桩抬起前蹄一阵长嘶…惊吓了不少路人。
公孙注意到那人的马异常的高大,比一般的马都要大且强壮,鬃毛炸着,脸也比较长,双耳卷着往内翻,如同羊角,最特别的是嘴巴,形状不像马嘴更像是喙,有些尖,带钩…
公孙微微皱眉,低低地声音说,“赛龙雀。”
“什么?”小四子仰脸看公孙,伸出白嫩嫩的小手,将公孙被风刮得微乱的前发整理好,笑眯眯说,“爹爹真好看。”
公孙伸手捏捏他鼻子,笑道,“你才多大?就知道好看啦?”
小四子脸蛋红彤彤,道,“嗯,爹爹好看。”
公孙摇摇头,这小呆子。
再抬头,就见那黑衣人坐在马上四外张望,身形挺拔硬朗,腰板笔直,公孙观他身形,应该是长年跨马征战的人。那人引起了好些人的注意,那马不停地踱着步子,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似乎还想跑。
小四子也注意到了那匹马,就问公孙,“爹爹,那个马好大。”
“那种马,叫赛龙雀。”公孙跟小四子说,“这种马都是西域过来的,俺体格,这匹马应该是至少千匹以上马群里的头马。很凶悍,耐力好力气也大,应该是一匹上等的战马,那个人估计是当兵的。”
“当兵?”小四子歪着头看了看,回头搂住公孙的腰,道,“爹爹,那个人好凶。”
公孙笑了,道,“看背影就知道凶啊?”
“嗯。”小四子把头钻进公孙胳肢窝里,不要看。
公孙摇摇头,伸手搂住他,拍了拍小毛驴,绕开那个人,往一旁的一家客栈行去。
那家客栈看起来稍微冷清一些,也挺干净,比周边的客栈看似更高档一些。
公孙家在雅竹村也算是富户,祖上留下来的产业不少,因此家境殷实。外加公孙向来行医教书,画得一手好画还写得一手好字,经常有城镇之中的大户人家上他这儿求字画,那也是一字千金,因此手头很阔绰。沿途上,公孙为了避免麻烦,都和小四子挑比较高档一些的地方落脚,这次,他看上了那家客栈,名字也很雅致——雅客居。
毛驴到了客栈前停下,公孙先翻身下马,然后伸手去抱小四子。
于此同时,就见那匹黑马也往这儿过来,停在了公孙的身后,黑衣人人飞身下马。
公孙心中微微走神,刚刚看此人的举止,他心中有些反感,一来,如此嚣张,显得有些招摇;二来,在人多的地方如此快地骑马,简直就是罔顾他人性命。
公孙走神的当口,小四子可没发现,就双手搂住公孙的脖子,扑了上来,公孙下意识地伸手接住。
其实每次抱小四子下马,公孙都得非常小心。因为小四子被公孙照顾得太好,小家伙胖乎乎的,很有些分量,可公孙自个儿太瘦,抱着吃力。
接住小四子后,公孙想侧开一步将小四子放到地上,但同时,身后的人风风火火地下马,将马缰绳甩给了店小二,说了声,“伙计,饮马。”就一阵风似的冲进了客栈里头。
他的动作太快,一下子撞到了公孙…公孙哪儿经得住他撞啊,一个趔趄。
眼看着要往前摔倒了,公孙一惊,前面是门槛,怀里抱着小四子呢,可别撞上小四子!公孙一急,也顾不得许多了,赶紧就用力一个翻身,自己背冲下,摔了下去。
就在他闭眼等摔的时候,就感觉有只手一把抓住了他腰,往上一提…整个身体被人拉了起来。
一个声音问,“姑娘,没事吧?”
公孙就感觉眼前天旋地转了,好不容易站稳了,才反应过来自己让人扶住了。一时间,公孙脑袋里现出了三个念头——
有人救了自己,应该说声谢谢。
刚才撞他的是那个穿黑衣服的混蛋,害得他差点摔到小四子。
刚刚好像有人叫他姑娘…
公孙回过头,就看到扶着自己搂着自己腰一脸好奇地看着自己的…正是那个黑衣人。而他回头的同时,跟他对视的那个黑衣人脸上的表情,也异常地欠揍。
这黑衣人是谁?正是从边关赶往开封的九王爷赵普。
赵普一路狂奔,可是尽兴了,这天来到了青阳山下,就觉得有些饿,想找个地方落脚,他看中这家客栈,是因为这里人比较少,清静些。
刚下马,他就瞄到了身边抱小孩下马的人…赵普只看到了一个背影,这背影清瘦得厉害,赵普瞅了一眼那肩膀和腰…心中微动,这姑娘好身材啊!
赵普长年在军中混迹,而且他最烦念书人,整个赵家军里头就算你是念书人你也要练过功夫,不然他非把人赶出去不可。因此在他的概念中,男人都是体格健壮的。
这人腰不及掌宽,肩膀瘦削腿长脖子细,肤白头发又长,铁定是个女的,他倒是好奇这女人长什么样子,背影那么好看正面应该也是美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