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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吧,不帅就不帅吧,你姐高兴就行。”
“……”
“走了,下次带小侄女来看你。”
男人挥挥手,转身走了,高大的背影依旧潇洒凌厉。棱角似乎被岁月磨的更有味道,深沉冷峻,多了几分成熟,眉眼间的痞气依稀可见。
一转身,就看见,不远处台阶上的苏盏,哭成泪人儿。
徐嘉衍弯了弯嘴角。
你看吧,
其实时光一直都在,只是我们都不曾发现。
——
美国第二个月,徐国璋走了。
徐嘉衍坐在客厅抽了一晚上的烟。
苏盏躺在床上看他抽了一晚上的烟。
等他进来的时候,看见小姑娘还睁着眼躺在床上,打开灯,钻进去,抱住她,“怎么不睡?”
她搂紧他,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等你。”
“我没事。”
“我知道你没事,你还有我,你怎么会有事。”
他轻轻抚着她,慢慢躺下去,低头吻下去,热气点点喷洒在她的身上:“给我生个孩子。”
两人之前做都会刻意避孕。
这次,他故意埋在她体内,不肯出来,苏盏推他,他还恶意地撞了几下,“这样就多一点了。”
他们都想对方能够多一点。
这样,爱就能多一点。
——
关于沈曼青的案子。
于2016年秋天正式开审,前前后后审了两个月,驳回上诉两回。
终于在2016年冬天的时候,案子有了眉目。
2016年12月13日,法院判决书正式下来,判决成立。
这算是众多游戏版权纠纷案中,为数不多的一场胜利之一。
苏盏是在从美国回来的那个月,就看到网上的那些新闻,看到那些,她才明白,徐嘉衍为什么要带她去美国,断网,断手机,时时刻刻盯着她。
更重要的是,她看到了pot发的那篇长微博,典型的pot式口气:“我一向认为感情这种东西,两个人自己知道就好了,没必要解释给所有人听。
不习惯解释,也不想解释,就这脾气,不想改,也懒得改。过去几年里,说实话,没看过你们的留言,微博开了也只是一开始配合俱乐部,总共就没登过几次。
赞誉,辱骂,都与我无关。我跟队里的小孩都说过,职业选手专注比赛就行了,谁要是没事闲着上来吵架,我一律关禁闭加训练。
如此自我的活了将近三十年,今天发现,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要发一条长微博解释我跟一个姑娘的感情问题,说实话,有点不太爽。
不太爽的缘由就来自,我觉得,她跟我,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相爱或者分手,都仅仅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旁人无需多嘴。
目前,她是我女朋友,我追的她。
照片拍到我从她家里出来,对,我们在同居,并且准备结婚。
——pot”
苏盏一边看长微博,一边看向陷在沙发里装死的某人,不满道:“你单方面宣布结婚?”
某人懒懒瞥她一眼,“你还单方面宣布分手呢——”
窗外,红润的骄阳挂着,光线透着大大的落地窗户洒进来,斑驳光影,慵懒至极。
苏盏往后一靠,撇嘴:“戒指呢?”
某人靠在沙发上,淡淡地说:“你打开左边第二个抽屉。”
苏盏低头,照做。
里面安静躺着个精致的四方小盒子,她取出来,想要套上试试看,被人一把夺过,“急什么,没见过你这么恨嫁的。”
她瞪他。
苏盏坐在凳子上,徐嘉衍半蹲下,拉过她的手,线莹的指头干净修长,他捏着戒指,缓缓套上去,套到一半,苏盏问,“这是DR”
男人点头。
DR——
一生只送一人。
每枚戒指都是独特的编码,绑定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在世界各地任何角落任何时候,仅能查询到配偶的名字,确定你是这世上唯一被爱的,一生只与你一人绑定。
这才是一世长情,两心不忘。
是什么支撑着他们走到了现在?
她想了很久。
是千百次回过头,你再也看不到别人,再美的风景都入不了眼,发现,望来望去,还是他最惹眼。
那就牵手伴白头吧。
后记:
终于,写完了,长舒一口了。
有好多话要告诉你们,下面慢慢说,你们慢慢看。
首先,这篇文,7.9-9.18号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实在是经历太多了,收获了很多,好跟坏都有,也算是我的成长作品了,存在很多不足,谢谢你们的包含。
其次,昨天的消息我沉痛了很久,因为曾经我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他,去过他的歌迷会,念书的时候也追过星,工作之后渐渐收了心思,关注他的事情渐渐少了。昨天打开微博的时候,看到这条消息我整个人是懵的,哭了一晚上,早上起来还在哭,直到下午才收拾好情绪,所以结局章也拖了这么久,抱歉,谢谢你们体谅。
下面说文了:
今晚更新的是网络版的结局。
这文已经签了出版,大概三个月后会上市,书版接下去要精修,全本精修,包括之前你们提的一些问题,我都会精修,结局会多几万字,结尾几章也会精修,而且还会有几个番外,婚后和包子都在番外里。
网络版会在更新一个盛千薇的番外,这个不会收录在实体书里。正文的番外出版商有要求要全部放在实体书里。
下半年到明年初,我有很多书会上市,届时大家可以关注我的微博,搜索耳东兔子luckygirl。
下面说说心里话:
今年算是我波动最大的一年,辞职写文,各种事情。
还有最开心的就是遇到你们。
我写书其实一直有个毛病,我自己也很清楚,我努力在改善,我希望自己每本书都比上一本进步一点,不指望跟谁比,我一直只跟我自己比,我写完一本书都会反思一段时间,比如这本书 构架跟情节处理有什么问题,然后下本书应该注意什么,我每次都会修整一段时间,所以不会立马就开坑。
因为码字这段时间挺压抑的,看到一些不好的评论,心里会想很多,所以明天出去散心一个星期。
回来就准备开新坑,你们等等我好咩。
我知道我不够好,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所以很珍惜每位读者,也很珍惜你们。
希望下本书还能看到你们的影子。
希望下本书,我还能继续进步。
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感觉也没说出个重点,说点有意义地吧。
加上今晚这章大结局里的所有评论里,抽一本特签,加上之前的十四本,总共是十五本特签,会在上市的时候寄给你们。
今晚这张留言,9月底之前都有效。
我9月30号会将十五个名额公布在微博里,所以,你们一定要关注我的微博耳东兔子luckygirl,以及公主号,公主号和qq群号都在文案上,去翻一下,这里不能放。
巨轮明天发在qq群里。
明天微博也会跟官博一起做个抽奖活动,送的东西有书口红化妆品吃的之类的,大家赶紧去关注我的微博~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关注微博关注微博,我平时的动态基本都在那上面啦,还有微信公主号,新坑试读会发在公主号上。
下面发一波新坑的链接,南初的文:
简介:
1、南初在拍一场爆破戏时,意外引起片场火灾。
她被困在一个小木屋中,迷糊中,她看见一个男人穿着制服,在火光中朝她走来。
2、南初新晋全民女神,作为女一主演的《炮轰前男友》即将上映,一日,她在参加一档综艺节目宣传时输了游戏,惩罚内容是给前男友打个电话,南初打给了林慕琛。
全场瞩目,屏息等候那边的人接电话时。
嘟嘟嘟,响过三声,被人挂了。
好啦,这回真的要再见啦。
月底会放千薇的番外,记得回来看~
希望下本书还能再看见你们~
我已经眼熟你们啦~
走啦!
下本见。
耳东兔子
9.18
71、沈盛番外(一)
沈盛两家从爷爷辈儿算起是世交,但因为盛千薇从小在外地长大,所以她跟沈星洲见面的次数并不多。
自从盛千薇的父亲调回雅江后,两家的往来才算频繁起来,而那时,盛千薇已经进入沈星洲的公司工作了,在这之前,两人的交集大概就剩下一个共同的发小——胡同。
虽然胡同不是太愿意承认,但是非要论的话,沈星洲算是胡同的堂哥,是不沾亲的那种,胡同八岁的时候,生父母离婚,母亲改嫁给现在的继父,继父就是沈星洲父亲的堂弟。
胡同对继父没什么好感,连带着对沈家的人都没什么好感,但唯独对沈星洲有那么一点儿好感。
胡同跟盛千薇又是一块儿长大的,在盛千薇高中的时候,因为胡同父亲工作调动的原因,一家子迁回了雅江市,两人渐渐变成了电话联系,胡同偶尔往北浔跑一趟,去找盛千薇打拳。
也是从那时起,沈星洲的名字才频繁出现在盛千薇的耳朵里。
那时沈星洲正在念大学,胡同说,沈星洲为了一艺术学院的女生跟家里闹翻,老爷子拎着扫把满院追着他打,胡同说这话的时候,不知怎的,眼眶红了,盛千薇对着沙包打了一身汗,正在坐在梯子上喝水,见他这样,忍不住调侃道:“怎么把你打哭了?”
胡同抹了把眼角,摘下拳击手套,在盛千薇身边坐下,拧开一瓶水说:“其实老爷子人挺好的,就是有点轴,老干部,年轻的时候,吃苦下乡,后来当兵入伍,一身的伤,你知道,老干部的思想都有点保守,看到他,我总想起我爷爷。”
盛千薇是知道的,胡同的爷爷在他念小学的时候去世了,胡同在学校上体育课躲在后山睡觉,老师找了一圈没找见他,等他回教室的时候,班主任告诉他爷爷病危,再往回赶,到底没赶上,最后一面也没见上。为这事,胡同好几年都没走出来。
盛千薇沉默地拍拍他的肩。
胡同抹了把鼻子,继续说:“别安慰我,整的我跟个娘们似的,不跟你说了,我得上古玩城一趟。”
盛千薇拧上瓶盖,狐疑地盯着他:“上那儿干嘛?”
胡同脱下汗岑岑的训练服,换上平日里的衣服,小模样还挺俊的,一边扣扣子,一边说:“帮沈星洲找一只镯子。”
“什么镯子?”
胡同:“还能是什么,送女人的东西,他那小情儿快生日了,我这趟来还就主他这事儿,来看你是顺便的。”
盛千薇冷眼瞟他:“这才过去几天,都给人当起跑腿儿了,胡同,你行啊。”
胡同挠挠头,“沈星洲除了花点儿,别的都挺好的。”
盛千薇站起来,拍拍屁股,说:“我陪你去吧。”
胡同狐疑地望着她:“你等会不是还要补课?”
“还没到点儿,送女人的礼物,你难道不需要个女人帮你看看?”
“……”
盛千薇:“为什么沉默。”
半晌,胡同低下头,嘀咕:“也得确定你是女人啊。”
“……”
“我还没见过一个女人能打泰拳打的这么凶猛。”
“……”
“别生气,我就是实话实说。”
盛千薇早已习惯了,早些年的时候,胡同都管她叫薇哥,后来在她的拳脚相向下才改了称呼。
……
那天,两人逛遍了古玩城,才选了一只古玉镯,盛千薇盯着那只镯子嘀咕,“他怎么喜欢送人这么阴森森的东西?”
胡同把东西收好,说:“沈星洲就喜欢收藏宝贝,什么时候来雅江玩,我带你去他家,一溜儿的古董宝贝保证你瞧花眼,听说,他们家祖辈就是个古董商,知道阮家么?跟阮家一样,都是捯饬地下玩意儿的,反正我看他挺喜欢这些古瓷玩意儿的,所以,喜欢的女人也都是那些古典美女,都是学艺术的。不像你,没事儿打什么泰拳?真是白瞎了你这么一张脸!其实你五官挺精致的,头发养长点,打扮一下,不比他那些小女友差!”
仿佛被说中什么,盛千薇忽然就有些急了,“你找抽?我干嘛要跟他那些女朋友比啊?”
胡同摸摸后脑勺,觉得自己刚刚那话也确实有点滑稽,“对对对,我干嘛要拿你跟她们比呀!你着啥急啊!我就把话撂这儿了,这世界上谁都有可能相爱,就你俩不可能!打死都不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呢。
记得好像一本书上有人算过,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0.0000005/6000000000,答案无限趋近于零。
其实,在那之前,她见过沈星洲两面。
一次是她八岁,家庭聚餐的时候,小姑娘被母亲硬逼着套上粉色小洋装,规规矩矩地摆着手,坐在餐椅上,别提那天有多别扭,从不穿裙子的盛千薇,分分钟想把裙子撕碎,可介于父亲严厉的眼神,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
饭局进行到一半,沈星洲背着大书包进来,十二岁的小男孩,模样俊俏,眉宇之间却显着不耐烦,目光扫向她的时候,盛千薇尴尬地低下头,她并不是很喜欢自己现在的装扮。
那一次见面,两人没说一句话,更多的话题都围绕在大人身上,沈星洲坐在一边打游戏,盛千薇就看他打游戏,那时候很流行的小霸王游戏机,盛千薇拿胡同的小霸王打过几次,很多游戏都被她通关了,沈星洲一个游戏来来回回就卡在一个关卡,最后盛千薇实在看不下去,一把夺过,“这里要这样,要及时避开,不然吃到子弹就死了,你怎么老是看不到这个子弹?”
她顺利把一个关卡过掉,然后把机器还给他。
沈星洲却不肯接了,憋着气,说:“你有病是不是?谁要帮我打了?”
盛千薇砸砸嘴,那时她还不懂一个十二岁男孩的自尊心,后来长大了想想,也确实,一个十二的小男生被一个八岁的女生指点着打游戏那得多丢脸啊。
初次见面,不欢而散。
后来上了初中,班里的女生渐渐有了属于女人的标志,唯独盛千薇独独不来,胸部的发育也比班里的女生迟缓,渐渐的,盛千薇越来越不喜欢表露自己属于女性的特征,穿的衣服越来越宽大,索性把头发也理短了。五官精致的小姑娘瞬间变成了英俊的少年,还有些不明所以的低年级女生误以为是哪位学长,甚至偷偷跟踪她,直到看到她进女厕所……
胡同有时候爱开玩笑叫她薇哥,挨了盛千薇好一顿揍。
胡同那时候觉得盛千薇真矛盾,好好的姑娘不做,偏要把自己打扮的这么男性化,可要是真被人那性别开玩笑,又会恼羞成怒,把那人打得满地找牙。
第二次见面,是在盛千薇十三岁的时候。
那时,沈星洲已经十七岁,模样长开了。
盛千薇穿得跟个假小子似的坐在餐桌上,沈老爷子起初还以为是盛千薇的弟弟,摸着她的小脑袋,说:“你姐姐怎么没来?”
盛千薇平静地说:“爷爷,我是千薇。”
沈老爷子一愣,旋即笑了,“我说呢怎么忽然就冒出了一个弟弟……哈哈……爷爷年纪大了,眼力不好。”
盛母在一旁恨掐盛千薇,“这孩子越长越不成样子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喜欢的净是些男孩子的玩意儿,我跟老盛在家都不知道说了多少回了,没办法,舍不得打,又舍不得丢,随她罢。”
老爷子罢罢手:“我看着挺好的,挺精神的,你们呐,就是思想太迂腐,这样不挺好的么?至少,在外面没人敢欺负她,我听说,咱们薇薇又拿了少年组的泰拳冠军?”
盛母苦笑,无奈。
老爷子拍拍肩,“行了,别担心了,挺好的,不比我们家阿洲,那才叫一个操心,明年就高考了,现在还沉迷玩游戏,弄了个什么队伍,一点儿都不务正业,浪费时间,等会他来,你们好好说说他。”
沈星洲终于来了,十七岁的少年穿着白色t恤,一手打着电话,一手拎着校服从门口走进来,眉宇之间透着英气,莫名带点邪气,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
盛千薇观察他握着电话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他说话嗓音清冽,声音温柔,“嗯,知道了,你们先去,我等会过来。”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似乎还有点不肯挂。
沈星洲环顾了一圈,有点别扭地说:“行了,我这边人多。”
包厢里一众人都在齐刷刷地看着他,老爷子忍无可忍,拿起拐杖往他腿上狠狠砸了一下,“小兔崽子,跟谁打电话呢?!”
沈星洲吃疼地呲了一下嘴,表情彻底变的有点不耐烦,冲那头没好气道:“挂了!”
老爷子已经等的有点不耐烦了,“快滚过去坐下。”
沈星洲懒懒一笑,来到盛千薇身旁的空位,低头看见挂在凳子低杆上的脚,也没多想,脱口道:“哥们儿,挪一下脚。”
盛千薇没跟他计较,平静地把脚抽回来。
倒是老爷子听不过去,拿拐杖捅他:“瞎叫什么,那是你妹妹!”
沈星洲这才抬头扫她一眼,看了半晌,大脑思索了半晌,还是没反应过来:“哪个妹妹?”
盛千薇平淡地:“盛千薇。”
两人只见过一面,那时他才十二,她才八岁,加上小时候的盛千薇貌不出众,沈星洲自然对她没什么印象。
脑子里把这个名字思索了半天,也只能记得大概是又是哪个世交的女儿,没什么情绪道:“哦。”
沈星洲当然没记住她,沈星洲能记住的只有美女。
但,盛千薇却记住他了。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曾有过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
年少的盛千薇,其实对沈星洲有过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也仅仅是年少的时候。
72、沈盛番外(二)
胡同十八岁生日的时候给盛千薇打了个电话,邀请她去雅江玩。
盛千薇跟父母请了三天假,去雅江找胡同,并且在那边见到了沈星洲,要说年少时不切实际的幻想,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彻底发芽的。
胡同的生日在8月6号,盛千薇订了提前一天的机票过去,刚到机场给胡同打电话,对方一直处于忙碌状态,她便悠哉坐在在航站楼外的马路牙子上休息,直到十分钟后,胡同给她打电话,她已然快被晒成人干,心情已经从的一开始的雀跃,慢慢转变成烦躁,有气无力地“喂”了声。
胡同:“你在哪儿呢?声音怎么这样?”
“在机场呢,把你家地址给我。”
胡同哎哟一声,“大姐,你这么早过来,怎么不提早跟我说一声啊,想给我惊喜啊?”
盛千薇没好气:“是啊,你觉得惊喜吗?”
胡同:“惊喜是惊喜,可我现在没法过去接你。”
“没事,我自己打的过去。”
胡同愣是不肯,“那怎么行,你第一次来这地儿,万一被出租司机拉走怎么办?”
盛千薇已经被灼热的日光晒得有点烦闷,试了耐心:“你认为有人能打过我?”
大概是青春期的男孩心里在作祟,说什么也不肯让她自己一个人打车过来。
就在盛千薇濒临发飙之际,胡同转头不知道冲谁说了一句,“哥,你帮我去接个人呗。”
电话那头,传进一低沉的声音:“谁啊?”
“我一哥们儿。”
两人又低声说了两句,盛千薇没听清他们在说什么,就听见耳边有声音在低低沉沉,除了胡同那宛如公鸭的嗓音,剩下的那道声音,只有清冽,冷淡如许,以及性冷感。
什么叫性冷感。
干净,无欲,如清酒,说直白点就是,听声音是个禁欲十足的人,但偏偏会勾起听的人的*。
盛千薇以前看过一部电影,里面的男主角骆嘉阳就是这样一个人,声音冷淡且好听,性冷感十足,女主杨静一直把他视作自己的性幻想对象,有一个场景比较经典的就是,两人还是朋友关系的时候,晚上两人打电话,女主躺在床上,就跟男主打着电话聊着天,然后听着男主的声音,**达到了高|潮,而男主丝毫未觉。这部电影尺度比较大,就连后来,两人发生关系时,女主对男主声音那种近乎痴狂的执迷都被刻画的淋漓尽致。盛千薇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是在初中,那时候电影刚上映,因为尺度大,内地影院不能上线。没过一阵,胡同就拿到了这影片的种子,还神神秘秘的问她看不看。
盛千薇迫于好奇,跟胡同拿了种子,自那之后,胡同一有好看的**都会跟盛千薇分享,两人的革命友谊就是这瞬间给升华的。
那天中午,日光大晒,丝毫不留情面,盛千薇听着话筒对面那道清冽冷感十足的嗓音,她想大概是遇到她的骆嘉阳了吧?
她开始仔细回想,骆嘉阳**时是什么样子的?
想不起来了。
是时候该把那电影翻出来再看一遍了。
她坐在马路牙子上,把手机放回兜里,双手托着腮,汗流浃背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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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派的人很快就到了。
沈星洲再次见到盛千薇,果然他已经不记得她了,盛千薇蹲在地上,一头短发,干净利落,阳光洒在她身后,把她照的仿佛泛着白光,沈星洲第一反应就是这哥们儿真白啊,在眯着眼一细瞧,眉宇之间依稀还是能瞧见女孩子的秀气,下一秒,他就有点没兴趣地翻翻眼,冷淡一声:“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