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会陪伴着她,永远看护着她。

他烧掉了雏菊,淹没了这个秘密,把季笙变成了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样本。如果有朝一日,她的身体真的发生了恶化,那他也能用这个来救她。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如果想知道她身上所有的秘密,那就只能尽量延长她的生命,让她活下去。

这是他能做的所有的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明天见。这个文到这里算是结束了,本来打算让陈湘发现宋阳烧雏菊的,然后再偷听到季笙和宋阳之间的话,怀疑到雏菊的问题,以为季笙吸毒制毒,可后来这个情节写不出来,因为宋阳不能到屋外来烧雏菊,他要真在垃圾箱附近烧就太奇怪了,好像智商突然下降,让陈湘再来个入室也很奇怪,她对季笙的仇恨延伸不到宋阳身上,只好把这个情节给砍了

最后这一节写得不好,两个阴谋都没展开,好想跪……

接下来是番外,交待一下之后的事,然后就开新文了

 

 

104、第104章

毕业后,季笙很顺利的保研了。宋阳却已经开始找工作了,结果找到工作后,单位就出钱让他出国进修。

宋阳跟她商量到底要不要去。季笙却觉得这没什么好考虑的,这个机会太难得了。

“当然去。”她说,看他还拿不定主意,她想了下说,“你不会是怕你一出去,我就跟你分手吧?”

这是宋阳出国的消息传来后,贝露佳和姚东海说的。不过她们说的是宋阳跟她分手。

季笙觉得宋阳不会在外面移情别恋,她觉得自己也不会。可她说完后,看宋阳的眼神才知道,他竟然真的是这么想的。

这很好解决,“我们可以结婚啊。”季笙开口求婚了。

1,两人的年龄都够了。

2,她爱他,这辈子都不想跟他分开。

3,宋阳很不安,那就想办法消除这种不安。

季笙的思考回路很简单,直线球。说完宋阳就愣了,季笙:“你不想结婚?”这回她也吃惊了。

“不不不。”宋阳捂住嘴,“不是,我就是……没想到会这么快……”他当然想结婚,只是没想到她会愿意……

虽然快了点,但他很快抓住机会答应了季笙的“求婚”,并很快重新由他求了一次。就在她的新寝室楼下,带着戒指和玫瑰花,单膝跪下,“季笙,你愿意嫁给我吗?”

季笙在满楼的尖叫声中:“……我答应啊。”等他站起来把戒指往她手指上戴的时候,她小声问:“不是已经说好了吗?你把戒指拿给我就行了,特意搞这一套干什么?”她觉得这么做有点没价值。

宋阳却一直想多做一些“世俗”的事,希望季笙也能变得更世俗,更像人。她现在的性格已经越变越多了,很多时候都是直线思考,非1既0.这样不是不好,但他总忍不住担心。

他也悄悄说,“这样不是更浪漫吗?”

季笙在心底吐槽,男生比女生更爱浪漫。

戴好戒指后,她抱着玫瑰花,被宋阳搂着腰在寝室楼下来了个世纪之吻,这才完成了整个求婚过程。

两个小辈把事情都办完了才想起来通知家长。不出所料,两家大人都来了个大地震。特别是在知道宋阳马上就要出国后,两家都觉得结婚这种事应该暂缓。

宋家怕宋阳出去后,不管是他变心还是季笙变心,到时都是一通折腾。

“你别耽误人家姑娘。”宋爸爸语重心长的劝宋阳,“万一你出去后找着更好的呢?万一人家姑娘等不及你,又找了一个呢?”

宋阳当着亲爹妈的面倒是没说假话,“我就是怕这种事才想先结婚。”

一句话就把宋家父母给震住了,愣是半天说不出话来。

宋爸爸有点无言以对的问,“……那你们结了婚你就出去,一去还好几年,你们这结的是什么婚?”

宋阳:“我在那边站稳脚后就把她给接过去。”

宋爸爸:“……哦,原来你都想好了啊。那以后还回来吗?”

“回,等我学完就回来。”宋阳说。

宋爸爸:“……那,那你就看着办吧。”

季家这边也是先审季笙。

苏梦柳:“你们一直谈着呢?”她没怎么管孩子在学校的事,大一时知道她谈了这个男朋友,没想到谈到研究生了,这下都要结婚了。

季笙,“一直谈。谈到现在。”

苏梦柳,“他们家是哪里的人?”

季笙:“本地的吧?好像听他说过父母就住在富有路。”

苏梦柳,“他爸他妈都是干什么的?”

季笙,“不知道,没聊过这个。”

苏梦柳,“他们家住哪儿知道吗?”

季笙,“不知道,我只去过他在农大附近的那个房子。”

苏梦柳,“他们家对你们这事是什么态度?同意吗?”

季笙,“不知道,他说都交给他了。”

苏梦柳,“……什么都不知道,你回来跟我说你要结婚了?你就没想过要是他们家不同意怎么办?”

季笙,“不同意再说。”到时再解决嘛。

苏梦柳,“……”

季秫一直在旁边听着,苏梦柳转头跟他说,“你闺女心够大的。”

季秫,“呵呵,咱俩的闺女。咱俩的。”

两家大人很快见面了,季笙这边是父母齐上场,宋阳这边虽然宋父宋母都出席了,但主谈手是宋阳。

苏梦柳,“孩子们也谈了几年,就是我们一直没跟两位见面,真是失礼了。现在孩子们想结婚,你们家是个什么意见?”

宋父宋母一齐说,“挺好挺好。”

苏梦柳放了一半的心,跟着就是谈这个婚怎么结。她问听说宋阳要出国?那出国后这小两口就分隔两地了。

宋阳,“先让季笙在g大念着,到时我把她给带过去。到那里让她继续念喜欢的专业就行了。”他道因为季笙想以后留在g大当老师,这样很好,工作也比较稳定,等去了那边念个g大会承认接受的学历就行。

“不拘是什么老师,反正只要能留在g大就行。”宋阳对季笙笑一笑,眨眨眼。他都想好了,现在一般高校还是有点迷信外国学历的,只要学校的名声够大,就能给季笙的履历镀一层金。

苏梦柳惊讶道,“你们连这个都商量过了。”看来这对孩子是认真的,不是说着玩的。那她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了。

于是,在季笙毕业的那个秋天,她结婚了。领证,办酒,速度快似闪电。可能因为受到她的影响,姚东海也跟韩鹏举结婚了,还在学校里引起了小小的轰动,师生恋的活样本啊。在他们这一届算是出名了,以后多少年同学聚会都会记得姚东海这一对。

相比之下,季笙跟学校里谈的男友结婚,婚后就是搬到他在学校旁边的房子里住,没有半点新闻暴点,也就在班级群里刷了一阵屏后就消声匿迹了。

因为宋阳马上要出国,他的那个房子也就重新装修了一下。本来宋家说要不要换个大的,季家说反正孩子们没过两年都要走,弄个大房子没必要。宋家觉得季家实在,大手笔给季笙买了婚纱和机票,让两个孩子结完婚就直接去蜜月,欧洲游。季家也觉得宋家是真心对季笙好,苏梦柳给季笙收拾行李时都嘱咐她蜜月完了回来先去宋阳家见公婆,然后再回娘家。

季笙和宋阳结婚跟打仗似的,办完酒席累得半死,回到酒店来不及洞房光顾着休息了,第二天早上四点去机场赶飞机,坐了二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才落地,找酒店,入住——

宋阳身上的西装都是皱巴巴的,他掏了小费给行李员,关上门回来,对季笙说,“你先洗澡吧?”

季笙的精神比他好得多,现在这里还是白天呢,当然在中国现在应该是深夜。

“你去洗吧,我先给爸妈打个电话。”她说。

宋阳还想表现一下男子气概,但他现在腿都是软的,可看季笙却神采熠熠的,就不勉强自己了,说服自己“我的女友是超人”,进浴室去了。

季笙要打电话是因为苏梦柳说等他们下飞机安顿下来后,不管多晚都打个电话回来,好让他们放心。

打通电话,说了几句后,苏梦柳就说:“行了,快点休息吧,宋家我明天早上给他们打,你们就不用打了,赶紧睡一觉吧。飞机上睡了吗?”

季笙,“睡了,妈你也快去睡吧。”

挂了电话,她再把行李收拾一下,查一查附近的旅游攻略,路线图地铁站之类的,宋阳就洗完出来了,热水一蒸,他更加睡眼迷蒙了。

季笙给他倒了杯水,“喝了就去睡吧。”她拿着衣服进浴室了,等洗完出来,宋阳的呼噜都打起来了,小呼噜打得特别香甜。

第二次洞房就这么错过了。

他们真正的洞房是在第三天。

其实这一觉睡醒之后,宋阳是有洞房的意思的,可是飞机餐加上一路的辛劳和长长的一觉后,他和季笙的胃都空空如也了,只好拿着旅游图册去找吃的——这个酒店不供应餐点。

吃完之后又逛了大半天的街,其中大概有一半时间都在瞎走,季笙还顺便跟这里的行道树交流了一下,这方面她倒是没有语言隔阂的问题。

回到酒店后,这一夜才是真正的洞房花烛。

花烛之夜,十分愉快。这个愉快是字面意义上的,季笙没想过宋阳这么厉害,不说一夜七次,一夜五次是有了。

第四天,早上醒来后,季笙很坦然的夸他:“宝贝你真棒。”附赠香吻一枚。

宋阳其实也很茫然,他今早……起不来了,昨晚上简直跟打鸡血一样。而且,他始终能闻到一股持久而神秘的香味,他觉得那就是荷尔蒙的气味。

“你说我身上有荷尔蒙味?”醒了以后,两人也没起床,还在床上赖着。

宋阳抱住季笙,深深的埋进她的发间去闻,“很香,很吸引我。”他都想在这张床上躺到天荒地老了,只要怀里能抱着她,而且他也确实打算今天就不起床了。

季笙,“吃饭怎么办?”这是个现实问题,而且她看着外面的阳光那么好,很想出去啊。

宋阳看她一直依依不舍的看窗外的阳光,干脆拉着她躺到了窗前的沙发椅上,“我们在这里待着吧。”

只要能照到太阳,季笙倒不介意是在哪里。她这回安心的窝在宋阳怀里,“好。”

阳光明媚,岁月静好。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明天见

 

105、第105章

之后几天,他们就在酒店里扎根了

除了第一天下午出去逛了以外,剩下的时间都耗在了酒店的床上。如果不是为了觅食,他们连门都不会出。而两天以后,他们换了一家提供餐点的酒店后,就真的不出门了。

酒店的人知道他们是来度蜜月的,对他们一直留在房间的行为非常能够理解,然后每天的送餐都会有一枝赠送的玫瑰,一盒保险套和一杯专门送给女士的冰淇淋。

在来到这个充满人文气息的小镇一周后,他们才真正开始观光。

小镇外是一望无际的花田,小镇里则有着狭长的小巷,挤挤挨挨的旧房子,据说历史都能追溯到二战时,还有热情的小镇居民指给他们看被炮火轰炸留下的痕迹。

每一条街道都能看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这是这个仅有几万人的小镇最大的收入来源,而以中国的游客居多,所以就连水果摊和冰淇淋车上都有中文标志。

季笙买了一个大的像香瓜的橙子,不得不感叹在世界的另一边,一样的水果长得真的不一样。水果摊的老板帮她榨成了汁,还替她多加了两勺奶油。

她大大的吸了一口,满口浓浓的橙香,甜的像蜜一样。

“好甜!”她把杯子举到他嘴边,“尝尝。”

宋阳搭着她的肩,低头来了个深吻,两人口舌缠绵中,周围的摊贩鼓掌叫好吹口哨,而周围的游客则开始拍照!

季笙的眼睛感觉到好几次闪光灯。

这种时不时发生的亲吻充斥在他们走过的每一条小巷和每一个店铺中间。在品尝当地的小吃时,两人一人一口的分吃完了三份麦饼,最后交换了一个充满番茄酱味道的吻。

在酒吧喝酒时,她喝了一口自己的秀兰邓波,还想尝尝他的长岛冰茶,被他喂了一口。

还有他们在街上的任何一个东西前拍照时,替他们照相的居民或游客都会要求他们:给我一个亲吻,或者:来一个拥抱。

宋阳就会把她高高的抱起来,再深深的吻她。

原定的旅行计划在他们到达第一个目的地后就彻底打乱,最后他们在小镇上渡过了蜜月,没有再去其他地方。然后在回程时特意多转了一次机,就是为了在那个机场的免税商店买礼物。

蜜月归来后,季笙到校销假,她的那个教授面都没露,只是让学长给她复印一下最近的资料。季笙像个没爹的孩子一样开始了她新的校园生活。

宋阳现在是彻底的无事一身轻。他从学校毕业了,又不用立刻去上班,留学的学校还没有开学,他本来是应该提前过去好租房子、熟悉环境,不过他怕季笙刚换一个新的环境不习惯,特意留下来陪她。

在他的指点下,季笙去了教授家里几次,又请学长吃了几顿饭,还跟隔壁几个实验室的学长学姐们交流了一下,又加了几个群,手机通讯录上瞬间多了几十个名字。

“这么复杂,我还以为学术是很封闭的小圈子呢。”季笙一边给这些名字编组,一边开始丰富她的微博和朋友圈,把旅游的照片挑一些放上去,再写上几句话。

她在之前的班上都没这么搞过,没想到读研究生就要先搞人际关系了。

宋阳在一边教她,说,“你这个老板几百年不出现一次,一看就是只担个名字。你跟他估计学不了多少东西,最多混个文凭出来。你不跟学长学姐们搞好关系怎么行?这跟以前不一样,都在一个实验室里,你不跟别人配合只搞自己的,最后累个半死,成果可能还不如人家。”

他就知道以季笙的习惯,她很可能在新的地方就当独行侠了,以前还有贝露佳和姚东海陪她,现在就她一个人独来独往,让他怎么放心出国?

“要不你跟我一块出去吧?”他已经想了几天了,特别是认识她同实验室的几个人后,不然等个一年半载的再见面,季笙估计就更不食人间烟火了。

季笙头都不抬:“都行。”她问他,“不过我跟你出去,学什么呢?”

宋阳也愣了,他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容易就说通了!

季笙自己已经在考虑这个可能性了,说,“那可能还要再花一些时间,我需要准备准备。”对比宋阳当初是怎么出去的,就知道她想出去也不是说话就能走的。首先,她是肯定不想让家里掏钱送她出去的。

“反正现在也没给我安排活,我就先试试看能不能取得奖学金吧。”季笙说。有全奖她才出去,读什么专业是其次的,但没有奖学金就不去了。

宋阳有点明白季笙的想法了,她对以后干什么都没意见,能满足正常生活需要就可以,不赚大钱,在事业上也没有企图心。她会想读g大的研究生,包括以后想在g大工作,都是因为想能常常见到树兄。

在这方面,宋阳拍马也赶不上树兄在她心中的地位,那可算是她真正的血脉亲人。

宋阳“说服”女友之后,就一门心思的给女友找一个她能申请到奖学金的学校,并且最好离他比较近。他也考虑自己打工的可能,不过想在兼顾学业的同时再负担另一个人的学费和生活费,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这段时间,他有时晚上做梦都是炒股赚了一千万。

但他没想到的是,季笙这边竟然意外的顺利。

那个温室花房的打工,季笙是一直做着的,她做习惯之后,只要有时间有空闲就去,因为那个打工的时间弹性相当大,她的工作态度又很认真,据门口看门的保安叔叔说,季笙在的时候就是一直坐在小屋里头的,按点去抄表,一刻都没有耽误过。别的来打工的都有自己编数据的情况,她从来没有过。

由于工作态度认真,有项目在温室的几位教授都认识了季笙,对她的印象也很好。在宋阳没过来的时候,季笙自然而然的跟几位教授聊起了想去留学的事。

一个教授就问,“你想出去学什么啊?”

季笙,“学什么还没想好,看哪个学校的全奖好拿吧。我不想让家里掏太多钱,出去了就尽量靠自己。”

教授听到这种理由完全没生气,他教过的学生多了,出去留学的理由各种各样,真正为了理想而出去的,真心是……有点少见。

教授反正闲着也没事,有一搭没一搭的问她,“那你是为什么想出去啊?”

季笙就说了一个长长的故事,教授听得都发笑了,搞了半天是因为男朋友想带她一起出去,“那你们感情很好啊。”

季笙把项链拿给他看,“我们已经结婚了。”铂金链上挂着一枚戒指。今天来工作手上要戴手套就把戒指取下来挂脖子里了。

学生结婚也是常事,教授和她的话题自然而然就拐到了“什么时候认识的?”“结果多久了?”“去哪里度的蜜月?”这些八卦上。

到时间该去抄表了,季笙绕着一整个温室抄过来,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因为抄完还要根据温湿度进行一些调整,注意一下植株的状态,再加了温室又特别大,季笙走来走去,教授一开始是闲的,后来是好奇,再后来就有点吃惊了。

在路过a22号时,季笙抄完摸了一下这株高大的树木的树干,然后开始绕着这棵树的树根看。

教授看她仿佛很专业的盯着树根处一块指甲盖大小的棕色苔藓,问她,“你看什么?”

季笙听这棵树说树根长虫了,这种虫是它的克星,本来本地是不应该有这种虫的,但它的土壤是原产地特意运来的,土壤里带着虫卵,因为温湿度适宜,虫卵孵化,已经开始腐蚀它的根了。

“这里是不是长虫了?”季笙只能这么问这个教授,她按说是不应该知道这个的。

教授……他也不知道。这棵树不是他的专业,有时学的越精,越细,路也就越窄。这棵树是特意从南美买来的,想在本地进行培育,如果成功当然会有很大的经济利益。但这个教授对这个树种真是一无所知,他以为那是苔藓。

“你怎么会觉得它是虫?”看起来不像啊。

季笙顺手摸出手机拍照发给宋阳,含糊的说好像在男朋友的论文里看到过,他说这种树根上长这种东西就是有虫了。

宋阳那边接到女友久违的照片,教授这边也赶紧联络了这棵树的主人。等宋阳赶到时,树前已经挤了一堆人了,包括前一个教授,他叫来的第二个教授,以及第二个教授带的两个学生,还有农大的一位副校长。

别看这树就这一棵,土壤都是特意从国外买回来的,它价值几百万呢。当然能养好以后回报可能会是几亿到十几亿。

第二个教授正叫他的学生去观察那一块棕色斑块,因为只用肉眼观察,没人能确定它到底是不是虫斑。副校长一个劲的擦汗,“到底是不是?要不要取一点样去看一看有没有虫卵?”

他刚才听第二个教授给他科普说一般发现这种棕色虫斑后,就意味着这棵树的树根已经被虫给吃空了,不过现在棕斑太小,说不定还有救,不过该怎么救,他也只有一些资料,纯属纸上谈兵。所以副校长要做好准备,说不定这棵树已经要挂了,几百万也要打水漂了,不过我们还有树在,继续种就是了。

第二个教授很淡定,让学生取样,然后想起季笙来了,问第一个教授,“你行啊,怎么看出来的?”

第一个教授张望了下,往远处一指,“喏,是那个学生看出来的,说是在男朋友的论文里看过一眼。”

此时季笙正在抄表,她看到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后就走开了,继续完成她的工作。顺手给宋阳发个短信让他记得把谎话编圆了。

宋阳来了之后,就被两位教授叫过去亲切关怀了两句。第二个教授说,“没想到你也写关于这个树种的论文?拿来我看看嘛。”对好学生,他都是求贤若渴的。

宋阳呵呵道,“没有没有,以前感兴趣的时候找过一些资料,她看到的是我电脑里的资料,不是我写的论文。”

然后这种事一再的发生了。

第二次,季笙发现给某种花调配的营养液,它不喜欢。

花:那个水喝起来不舒服

季笙:不舒服啊

花:再喝下去,花就要谢了

季笙就在观察花的形状和状况里加了一句:观此花不适应此种营养液,花将要凋谢。

这份观察报告交上去两周后才被重视,因为此时这花已经开始谢了,并且一谢就谢得特别彻底。养这花的教授和学生想尽办法也没有止住花全掉光,然后就开始倒过去查花是什么时候变化的,跟着就查到了两周前的这份报告。

教授大怒,对着他的学生大发雷霆:“谁发现这花要谢了也不知道说一声?跟我说一声不就行了吗?你写在这上头干什么?不知道这报告根本没人看吗?!谁?谁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