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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顺从的说:“好的,麻烦你了。”
葆丝很快烧好了热水,把浴巾和睡衣都放在浴室的门外,然后才去告诉他。等他进去后,她立刻去整理客房。
——幸好她早有准备!
于是,等汤姆从浴室出来后,葆丝面带微笑的领着他进了客房,里面已经点好了灯,床铺已经整理好了。
“请您好好的休息吧。床单和枕头都是新的,都在太阳下好好的晒过了,你完全不用担心。”她这样说。
汤姆几乎要哈哈大笑。他坐在床上,打量着仍然站在门口的就像一个招待客人的女仆的葆丝,连她脸上那无懈可击的礼貌微笑和交握在身前的双手,无一不是女仆的派头。
——看来她是打定主意把他当成客人来对待了。
他说:“那么晚安。”
她屏住呼吸鞠了个躬说:“晚安。”然后退了出去,关上门后才松了一口气。
之后,她就觉得自在多了。她检查了门窗和厨房才回到卧室,躺到床上时仍不能相信一切都那么顺利。
——这就只有一个解释:汤姆其实也没有真心想娶她的意思。
这既是好事,又是坏事。
她扭头看向窗外的月光。如果今晚汤姆要求住到她的卧室里来,那么她会相信他是真的想娶她,对她的帮助,不希望她出门工作的事都可以这样解释——虽然她不怎么相信。
可是他没有这样要求而是住进了客房。这才是正常的,毕竟她从来没有从汤姆身上感觉到他喜欢她,一丁点都没有。
那么,她就不得不继续思考他为什么做了那些事了。
葆丝拉高被子蒙住头。
她并不愿意相信汤姆真的跟里德尔的谋杀案有关,就算他小时候阴险又恶毒,可那些小的恶作剧,包括把蛇放到孤儿院院长嬷嬷的床上去,或者用蛇去吓唬其他的孤儿院孩子。那些都只是恶作剧,他至少还没有真的伤害人。
她不愿意相信长大后的汤姆的恶作剧变本加厉,他居然跟杀人案有关!
她后知后觉的发现汤姆恰好就姓‘里德尔’,虽然不知道跟小汉格顿的里德尔有什么关系,不过既然有杀人案把他们联系在一起,那他们应该是有关系的,再加上汤姆的孤儿身份,他那古怪的从来没听他说起过的资助者。
葆丝不得不这么想:或许汤姆就是里德尔家的孩子!
既然有了这个开头,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很显然里德尔家有着风流的传统,比如拜德拉克小姐一直在追求的汤姆·里德尔,他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在村子里声名狼藉。他有很多劣迹,对女士也完全没有应有的尊敬,甚至对他自己的名声也毫不在意,证据就是他曾经跟流浪汉的女儿私奔。
另一件事就是里德尔家很有钱,这在小汉格顿同样十分出名,听说他们家几代积攒下来的财富相当惊人。
里德尔一家三人都死了以后,他们的遗产听说是让一个远房的亲戚继承了,那个人神龙见首不见尾,直到里德尔家的葬礼都办完了以后也只是律师出面了一下而已。
——可见这个人有多么的不希望被人看到。
葆丝认为汤姆在这里扮演的角色可能只是一个小喽啰。他之前说过他毕业了,那对他的资助可能也结束了,他找了一份在古董店的工作,她要说这工作听起来可不怎么有前途。他是个私生子,里德尔家的遗产他是不可能有份的。
所以她认为汤姆听从了某人的命令,或许抄写了一些文件打了几个电话跑了几次腿,他确实在里德尔家的谋杀案中得到了好处,为了他自己的前途,为了一些钱,他完全可能这么做。而谋杀案真正的凶手当然就是那个得到里德尔家全部遗产的人!
虽然她没有证据,可是没有那个人更像个凶手了。毕竟他得到了最多的钱不是吗?
私心里,葆丝不愿意把汤姆看成一个杀人凶手,她也不愿意相信。对于能找到一个人比他的嫌疑更大,这真是让她松了一大口气。
当她想明白这点后,对汤姆就不那么警惕了。
难怪汤姆总能给她很多的钱,原来是因为这个。所有的事都找到答案了,葆丝放心的睡着了,临睡前还想了一下明天早餐的菜单。

第 13 章 ...
深夜,所有人都入睡了。
汤姆推开葆丝卧室的门走进来,月光洒在床尾,她卷着毯子缩成一团,睡得正香。他坐在床边抽出魔杖,使用了一个高深的魔法,不费吹灰之力就抽出了她的思想。就像他把谋杀的记忆放进莫芬·冈特的脑子里一样,这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
——他从小就很聪明,在没有魔杖的时候就知道怎么使用他的力量得到他想要的东西。那时他还不知道那叫‘魔力’。
看到葆丝脑中对他和小汉格顿的事作出的推论,汤姆愣了。
就像小时候葆丝看到他用蛇缠死比利的兔子是以为他想吃它一样,她对里德尔府的谋杀案做出的判断是:为了那庞大的遗产。
有时他觉得葆丝很蠢,她的脑袋里完全没有理想,她永远只记得怎么让自己过得更好些。更好的食物,更多的钱,如果能不用干活,住在漂亮的房子里,那她就满足了。以前她就常这样说,她想当女仆的原因就是因为女仆可以穿好看的衣服,更体面,不像在厨房里干活那么脏那么累。她说等她长大了,能够不再工作就有钱花,嫁一个能养得起家的丈夫,住在独幢的房子里,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食物,时常穿上新衣服,偶尔可以去逛街,买一些好看的小玩意。
‘那多幸福啊!’她这样说。
而他每次听到都觉得普通人也只能有这样的梦想了,他当然是不一样的,他不是一个平庸的人,他以后一定会有变成一个伟大的人,人人都会畏惧他的威名。
可是有时葆丝的想法会让他觉得蠢的人是自己。
比利的兔子,当时他很饿,很明显吃了兔子比不吃兔子更好。至于比利,他完全不用空着肚子只为了要用那只死兔子吓他,事实上比利最后还是吓得够呛,因为他把兔子头放到他的枕边了,早上他的尖叫可真是,几乎把整条街的人都吵起来了。
而他也填饱了肚子。
而里德尔府的遗产,他从来没想过要占有那些钱,而那些钱确实应该是属于他的。在里德尔家所有的直系都死了以后,他是唯一留下来的人。以前没想到时还不觉得,可现在他认为得到遗产的那个人占了不该占的便宜。
——让他不满的是两次都是葆丝‘提醒’了他。
难道这个庸俗的女人比他更聪明吗?
汤姆看着抱着枕头睡得正香的葆丝,慢慢握紧了魔杖。
他有很多机会可以杀掉葆丝。可是就像在里德尔府里,在她端着菜走进餐厅时,他明明已经举起魔杖射出死咒,却在认出她的一瞬间下意识的移开了魔杖,咒语射空了。
当时他很慌,很着急。他没有时间,匆匆决定不在这里杀她,而仅仅是给她施了一个昏迷咒和遗忘咒,然后将她搬到隔壁房间,藏在桌子下面,为 不让人太快发现她和餐厅里的尸体,他用桌巾盖在她的身上。
之后他一直跟着她,也一再找机会杀她。有好几次他躲在路边,看着她往来于警察局和邮局,只要一个小小的绊腿咒,她就会摔倒在大街上,被往来的马车和汽车撞成一块破布。
可是直到他跟着她回到伦敦也没找到机会下手,等到她的钱用光了,要出去找工作,他不得已才现身给她钱。
他想过很多次,怎么杀了她,怎么把尸体藏起来,怎么伪装成意外。他知道魔法部会去调查小汉格顿的谋杀案,他也知道傲罗和警察都在怀疑她知道内情。他告诉自己要慎重,不能急躁。
他就快要毕业了,他想留校,变形课的教授邓布利多正等着抓他的小辫子。他必须更小心才行。
——其实那天晚上他去小汉格顿,并不是想杀了他们的。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家人,他终于要知道他是谁的子孙了,他相信他的魔力是来自一个伟大的血脉。
斯莱特林,他是斯莱特林,霍格沃兹四位创始人的后代。他继承了他的祖先的意志,他会改变这个腐朽的魔法界,让斯莱特林的名字永载史册!
他会有比他的祖先更伟大的成就。他知道他一定会成功!
他兴奋不已的前往小汉格顿,甚至都不能再多等一分钟。可等待他的是什么呢?
——斯莱特林的后裔已经没落了!这世界上最后的一支纯血已经没有了!
他是斯莱特林的后代跟麻瓜的私生子!
他甚至不能光明正大的说自己继承了斯莱特林的血!因为他的母亲是跟麻瓜私奔生下的他!他本来以为能找回一个高贵的身份,最后却发现他永远不能把自己的身世公诸于世。
他恨抛弃他和他母亲的父亲,他恨他是个麻瓜。他本来以为生下他却死去的母亲不可能是给他一身魔力的巫师,他期待着他有一个伟大的父亲,可是他的父亲不但是个麻瓜,还是一个下流卑劣的家伙。
里德尔一家没有一个好人,哪怕他们是麻瓜,也是麻瓜中最恶心的。
可他的真名却偏偏跟他的父亲,跟他的姓氏一样。由生下他的母亲给他的,用来纪念他们那像臭水沟里的污泥一样的爱情。
哈哈哈哈哈哈!
他不想去猜测到底他们是怎么勾搭到一起的,汤姆·里德尔英俊而富有,他的母亲梅洛普·冈特虽然是个女巫,可却像流浪汉一样生活在一幢小破屋里。他很难相信他们之间会有‘真正’的‘纯洁’ 的爱情。
他在学校见过很多,女学生矫柔造作,总是跟在有名声又有权势的男学生身后,男学生自大虚荣,夸夸其谈,总是不停的吹嘘家族或亲友的功绩用来妆点自已。男人的金钱和女人的美貌让他们互相欺骗。
他在知道了女人的肤浅之后,很擅长如何利用这一点来达到目的,一直以来他都做得很好,这让他在学校里就有了一群的追随者。
他很清楚,如果他不是表现得像一个真正的神秘的巫师贵族,那他绝对得不到这么多的支持。
他必须、他不能让人知道这一切!
——虽然是临时起意,可是他做得很好。没有人发现,或者就算有人怀疑,但他也没有留下任何马脚。
他握紧魔杖,看着熟睡的葆丝,起身离开这间卧室,开门走了。
——或许留下葆丝并非坏事。
七月时他毕业了,他想留校。不只是因为他喜欢霍格沃兹,他喜欢在这里的生活,他喜欢这座魔法城堡,这里是斯莱特林留下最多智慧的地方,他知道他还有很多秘密都不知道,他甚至愿意在这座城堡中用一生去挖掘斯莱特林留下来的财富。
而且,这里有很多的斯莱特林的学生。他们跟他有着一样的心愿,他可以在这里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人。
可是变形课的邓布利多教授反对他留校,他说动了校长,将他赶出学校。
他知道他会是下一任校长,没有他的同意,他很难再回到霍格沃兹。
他知道他不相信他,从前年他打开密室,死了一个麻瓜学生之后,他就觉得邓布利多教授总是紧盯着他。
当年他实在是太年轻了。找到斯莱特林的密室后他太兴奋了,如果是现在,他有把握不会留下任何疑点,不会让任何人发现。
可是现在已经晚了。他所能做的就是更多的取信邓布利多教授,他明白他在学校的一些言论让这位教授警惕。
——如果,只是如果:他跟一位麻瓜结婚了,跟一个童年的好友有了一个家庭,那邓布利多教授还会怀疑他吗?
汤姆这样想着,融入夜色中。

第 14 章 ...
早上起来时葆丝发现汤姆已经走了,客房的床没有人睡过。
她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发愁他这次离开没给她留下钱。因为买下房子又换了新的家具,她已经把钱花得差不多了。正当她觉得是不是应该像这条街上的其他女人那样找一些可以在家里干的活来赚些钱时,汤姆又来了。
还不到十天他就来了两次。
他仍是留下来吃了晚餐,并在十二点之前告辞。他给了她二千块钱,深深看了她一眼后说:“……我想你可能有些缺钱了,似乎你添治了不少的新东西。”
这是一个非常有汤姆个人风格的警告。
葆丝接下钱后几乎是向他保证不会再乱花钱了。
“差不多都弄完了。”她握着钱看了一圈她漂亮的新客厅。
汤姆保持着一个月来三回的频率,渐渐的周围的邻居都知道她的‘未婚夫’常常来看她。
“他一定非常有钱吧?”邻居好奇的问她。
“他是干什么的?多大年纪?是你父母的朋友吗?”
邻居提了很多问题,从他的长相到他的工作到他赚多少钱父母是哪里人住在什么地方,让葆丝不解的是汤姆每次来几乎都是在黄昏之前,周围的邻居应该见过他不止一次,可是她们似乎连他长什么样都说不出来。
葆丝警觉的没有透露汤姆的任何信息,她也没有说出自己以前在做女仆,从小当厨房女佣长大。她说汤姆在做海员,这是一个不管他什么时候消失都可以找到理由的好工作。海员总是不安全的,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不能回来了。
邻居在听说她的未婚夫是做海员的之后,都对她十分同情,好像她已经当上寡妇了。她们邀请她一起去教堂,说:“葆丝,去祈求上帝保佑你的未婚夫吧。”
葆丝开始每周去做一次礼拜,听神父布道,讲解圣经。神父对她这个新的信徒十分照顾,送了一本圣经给她,每次礼拜结束都会找她说一会儿话,在得知葆丝不识字,看不懂圣经后就说:“没关系,只要诚心祈祷,主不会怪罪你不会读上面的字的。”
葆丝却试着向神父提出想学识字,哪怕每周只能学会念一句也可以。神父很愿意帮助她,送给她一本旧字典,还找了一些浅显的童话书借给她看。
葆丝得到了一个可以光明正大学习的机会,她像以前上学时一样,使劲的背字典、背圣经。当汤姆下一回来的时候看到了放在她床头的圣经和摆在桌上的背写单词的废纸,他拿起来仿佛好奇的问她:“……你信教了?”
葆丝含糊的说:“约翰神父是一个很好的人。”
她看得出来汤姆是想将她约束起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她的任何一个改变都会引起他的不安和反对。汤姆的想法很好猜,当他看不出这件事对他有什么好处的时候,通常都是说‘不’。所以她不能直白的告诉他想念书,想识字,他会逼问她‘为什么突然这么想?’
如果她说自己只是想学知识,这只会让他发笑。
他会认为这是她想脱离他的掌控的一个征兆,他会反对到底,他会用各种方式阻止她。
所以,她给他一个理由,一个可以转移他的视线的理由。
最后汤姆没有反对她继续去教堂,继续‘学圣经’,他只是像一个嫉妒的男人那样淡淡的提了提,让她不要跟神父太接近。
“为了你自己好。”他说。
葆丝当然‘接受’了他的意见,并通过邻居把这个‘烦恼’传给了神父。邻居觉得这很正常,海员长年不在家,当然会担心自己的妻子有没有情人。神父也很注意自己在教徒中的声誉,后来他几乎是对葆丝视而不见。
葆丝继续用字典学习,她借回来很多书,偷偷去打听肯收女学生的大学,甚至想掏钱去旁听。
她想考一个学位。
这些都是瞒着汤姆进行的。

第 15 章 ...
在离葆丝的十八岁生日还差两个月的时候,有一所大学给她寄来了入学通知书。
在那天她终于跟汤姆说了想上学的事。
汤姆听了之后一边飞快的转着脑筋,一边却很平常的问:“哦?你想上学?葆丝,你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你为什么想上大学呢?”
葆丝当时明明看出来了他在打什么主意,可是能够掌握自己命运这个诱惑太大了,她仍是一脚踏了进去!
她想,不管汤姆有什么目的,或者日后他还是会告诉那个小汉格顿谋杀案真正的主使者她也是知情人,可是在那之前,她总还是有希望的,她总要拼一拼!
她略带羡慕的说:“……当年你突然走了,院长嬷嬷告诉我有人资助你去上学,那时我就很想也去上学。”她看了他一眼,说:“我知道,只有念了书才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也可以不用当女仆,可以去更体面的地方工作,或许可以去当打字员,或者秘书,赚更多的钱,住在公寓房里!”
这些话倒有大半是真的。如果她有了学历,当然可以不必只屈身当个侍候人的女仆。
汤姆听了她的话轻松一笑,多少有些相信了。确实他认识的葆丝也有坚强、不服输的一面。不然她也不会反抗厨娘苏珊跑去当女仆了,能从那个地方逃出来,她也是花了一番力气的。当时他已经去了霍格沃兹,没人帮她,她却能靠自己走出来。他本来就不认为葆丝会认命一直呆在厨房里,就算没有苏珊想送她去索菲亚那里这件事,她也会想办法离开的。
她一直都想过得更好。这一点上跟他一样,他们都不是容易安于现状的人。
如果她只是像孤儿院里的女孩一样的蠢蛋,那他也不会跟她当了两年的‘朋友’。
他已经知道怎么控制葆丝了。如果人有野心,那么他会助长他的野心,不停的让他的欲|望越来越大。这本来是他对付斯莱特林的那些贵族少爷们的办法,没想到葆丝也是一样。
他早该想到的。
想到这里汤姆倒是有些遗憾。重逢后的他并没有花多少心思在葆丝身上,而是将她当成了那些女人,认为只要给她钱或者爱情就能收服她。而当年的葆丝也早在他去霍格沃兹后很快就丢到了脑后,他并没有多少机会想起以前的‘朋友’。
——其实他很意外,那天在里德尔府他会那么快的认出葆丝。
作为一个已经遗忘在他脑海中很久的人他不该那么快就认出她的。
他很轻易的就让葆丝进了一所学校,只要一个小小的迷魂咒,那些麻瓜就会在一张白纸上签发入学通知和证明,那怕他想让一条宠物狗进学校都行。
葆丝拿着由校长特别签发的证明进了学校,虽然学校里的教授和学生都很吃惊她这样一个没有身份没有钱也没有家世的人是怎么进来的,更别提她进校前根本没有受过任何教育。这样的人是怎么进来的?
各种各样的猜测和流言围绕在葆丝的身旁,有很多教授拒绝她进教室或接受她的选课,那些严肃的教授们看着她就像她是用某种不名誉的方式进来了,而他们要把她赶出去。
葆丝一直坚持着,可是当她发现这样下去她这个大学上和不上没有区别的时候,她也无法保持镇定了。
那些教授很可能根本不会让她毕业,如果她连教室都进不去,哪怕她可以自学,可是也无法修够学分,甚至无法参加考试或答辩。
她第一次觉得茫然了,甚至比被那些学校拒绝更茫然。如果说那一次是那些校长不肯给她机会,那么现在她上了大学了,却发现这种排斥不是一个两个人的,而是整个社会的。
当大家认为她应该是什么样的,她想改变就不会那么容易。
往常这个时间她应该抱着书去上课了。她会穿过这条街,邻居们都会跟她打招呼,她会很高兴的说跟他们说上两句话然后赶快离开,免得迟到。
可是今天她坐在窗边不想动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钟表敲过三点、四点、五点……太阳西下,已经是黄昏了。
“咚咚咚。”卧室门被敲响。她回头看到汤姆穿着简单的衬衣,手中却握着一根手杖站在门口。他又自己进来了,刚才就是用他手中的小手杖敲的门。
他笑得很得意。虽然那个笑容很淡,很客气,可是她看得出来他很得意。他是不是早就料到了?她会有这样的下场。就算进了学校,可是就像校长拒绝她入学一样,学校里的人也是拒绝她的。他们认为她这样下流的人不配受教育。就像酒鬼的孩子一样是酒鬼,她是孤儿,所以就一定是不学好的,她看得出来那些人是怎么看她的。他们认为她可能会偷东西,可能会偷钱,反正她不做好事。
她当过厨娘,当过女仆,所以她跟他们比就是下等人。
她永远不可能跟他们一样。
认识到这一点的葆丝没有自伤,或者感怀身世,从此一厥不振?不,她只是觉得不甘心!那些看不起她的人只是凭着没有道理的臆断就认为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们凭什么这么对她?
凭什么?!
汤姆看着坐在那里的葆丝,她双眼火亮,整个人都被愤怒包围了。或许她不知道,她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丢人的失败者。因为她在还没交手时就被人打败了,她甚至没机会出去跟他们喊一声。
那些不屑、轻蔑、鄙视已经把她打败了。
他轻轻的走过去,温柔的揽着她的肩,用他的眼睛专注的同情的看着她,用他低沉的声音说:“可怜的葆丝……别难过,我来教你怎么对付那些看不起你的人!”
葆丝没有坚持多久就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他的身上,闭上眼舒了口气。
揽着她的肩,他顺势坐在她的身旁,没有拥抱她,而是握着她的双手,看着她的眼睛,像一个关心她的朋友那样说:“交给我,葆丝,你会发现他们没有那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