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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了一盆好的出来,程锦绣用陶罐装好,盛满了清水泡上。这水需要泡上一夜,直到绿豆表面开裂了才行。
等忙完了这一切,程家的男人女人也都回家了。程锦绣的这番举动,自然是瞒不过众人的。要知道,绿豆虽然比不上粮食,却也不是什么贱物,拿去镇上卖了,也是一笔额外的收入呢。程家人一直以来,都只会留下一些面相不好的,在收稻的时候熬成绿豆汤解暑。
其实做凉粉,用红薯是最廉价的,只不过红薯这个朝代也还没有呢。红薯,番薯,辣椒,番茄,这些她以前眼中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在这个朝代却是闻所未闻。
“绣儿想试就试试吧,别累着了就行。”程老爷子听完,乐呵呵地说了一句,显然并不将此事放在心上。要说黄氏的偏心是明面上的,程老爷子就是背地里最大的偏心眼,若不是程老爷子愿意宠着,程锦绣在家里也不会有那么高的地位。
“爷你放心,有妹妹们帮忙呢,累不着我。”程锦绣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就是个动动嘴皮子的,其他的体力活黄氏根本不会舍得让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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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大姐真的变了
“这绿豆拿出去卖,可要三文钱一斤呢!老爷子也真是舍得,绣儿那死丫头片子,再怎么是个福星,以后也是别人家的。真不知道老爷子和婆婆怎么就一心宠着她!我们家可是有勇哥儿和威哥儿呢,这可是传宗接代的儿子,也没见他们多疼疼!”
回到了自个儿屋子,冯氏愤愤不平地开口,嘴里的话冒着酸水。
“娘,今天大姐把她不要的旧衣服给了程叶儿和程枝儿了,就是没留给我!自从大姐撞了头之后,她就不跟我好了!娘,我该怎么办啊?”
程花儿哭丧着脸,她再有心计,也不过是跟着冯氏学的面甜心苦,爱占便宜。偏偏以前又蠢又笨好糊弄的大姐忽然变得聪明了,她以前的那些法子全都用不上。
虽说是旧衣服,可是程锦绣又不需要做农活,衣服看起来就跟新的差不多,她都想了好久了。以前大姐宁愿压箱底都不肯给几个妹妹穿,现在舍得了,却没她的份了!
“这怎么行?凭什么枝儿和叶儿都有了,就你没有!我去找绣儿丫头说理去!”冯氏一听顿时怒了,这几天夹着尾巴做人,好在程学栋嘴巴甜,到底是把黄氏给哄回来了,冯氏就渐渐恢复了本性。
“说什么理,你这死婆娘给我站住!还嫌我们三房的事情不够多吗?衣服是绣儿的,她愿意给谁就给谁,你以为你去闹一场就能讨着好了?”程学栋瞪了冯氏一眼,爹娘还没完全过了赌债那条坎儿,这没脑子的婆娘简直是没事找事。
“不去就不去!”冯氏恨恨地跺了跺脚,猛的有些奇怪:“花儿说的对,绣儿那丫头自从上次摔了头,醒来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上次赌债的欠条,要不是绣儿那丫头开口,爹娘怎么会逼着我们写?换做之前,这丫头哪里懂得怎么多。你说这丫头该不是撞了邪,身上有不干净的东西吧?”
说起被逼着写欠条的事情,程学栋心里就不舒服。不过他也很清楚,爹娘才不会觉得是撞了邪,反倒是观音菩萨显灵点化了她。想起那日马爷等人被蛇追着咬的一幕,程学栋打了个寒战。不管到底是神还是鬼,反正绣儿那丫头从小都是有些古怪的,他还是别去招惹最好。
“行了行了,别在这疑神疑鬼的,这话若是要爹娘听到了,我可不会帮你。”粗鲁地打断了自家婆娘,程学栋脱了衣服躺在床上就要睡觉。丈夫跟自己不是一条心,冯氏只能压抑住心中的不满,又把挑起事端的程花儿骂了一通。
二房这边,程枝儿和程叶儿喜滋滋地抱着衣服在身上比划,程叶儿摸了摸手上柔软的布料,忍不住惊叹:“这衣服真好看,摸着也好舒服,我都舍不得穿了。”
“有什么好舍不得的,本来就是大姐不要的旧衣服。”程枝儿嫌弃地开口,脸上却难掩兴奋之色,这还是她第一件没有补丁的衣裳呢。
“哪里旧了,大姐的衣服都跟新的一样呢!其实我觉得大姐也没那么讨厌了,她最近其实都在帮我们呢!就好像今天,大姐虽然还是那么凶,可是她最后却是让奶和大伯母去帮我们了,大姐是真的变了!”
“我才没感觉呢!姐,别说了,快把窗户关上,咱们试试衣服吧!”
“恩,好!”
程叶儿点了点头,跑到窗边,却觉得眼前一花,好像有东西窜了过去。再仔细一看,四周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她揉了揉眼睛,心道大概是眼花了,这才噗通一声关上了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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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招蜂引蝶
程锦绣绝对没有想到,原主的刁蛮任性,无理取闹给人的印象是如此深刻,深刻她哪怕稍微有一点点示好的举动,就被程家人怀疑了。实际上,也就只有程老爷子和黄氏,还有原主的便宜爹娘和弟弟才会觉得她天真善良。
她那番观音娘娘点化,要改过自新、友悌弟妹的话,黄氏他们自然是信的,只是,为了不让其他的孙子孙女拿这件事情威胁到自家的宝贝孙女,黄氏便故意瞒了下来。否则的话,她给乖孙女开小灶,其他孙子孙女要她为了绣儿的福气一视同仁,抢绣儿的东西怎么办?
二房的人性格绵软好拿捏,黄氏是不担心的,但三房的冯氏可不是省油的灯,再加上三儿子赌债的事情让黄氏寒了心。表面上不再故意为难,这已经是黄氏能做到的极限了,这人的心眼长偏了几十年,要让黄氏改过来,那是不可能的。
翌日清晨,程锦绣起了个大早。泡了一夜的绿豆差不多已经吸入了水分裂开了,因为是秘方,黄氏自然不想让别人知道,最后打算亲自上阵,在加上一个李氏帮忙,其他人都给赶了出去。
“娘也真是太偏心了!我们难道不是程家人吗?凭什么只有大嫂能进去?二嫂,你说是不是?”冯氏拉上了唐氏做同盟,唐氏只是微微一笑,弱弱地开口道。
“这是绣儿得到观音娘娘庇佑才赐下的秘方,我们自然没资格知道。”
唐氏的话噎的冯氏哑口无言,这边,程锦绣已经在厨房安排黄氏和李氏开始了。
凉粉的做法其实非常简单,将泡好了绿豆去皮磨成浆,再用纱布过滤出豆渣,剩下的就是分离好的含有淀粉的豆浆。将豆浆放置一夜,隔日将表面上的清水倒出,搅拌均匀。然后便在锅里倒入清水和少许盐,烧开之后把淀粉水倒入,一边倒一边搅拌,再加入少量明矾,直到煮透。
再准备一个大点的盆子,将煮好的糊倒进去,让其自然冷却,冷却好了的糊糊就成了雪白的凉粉了。法子简单,最主要的是注意的是水和粉的比例,而加入少量的明矾,则能让凉粉更透明,更劲道滑嫩,不粘连,不断条。好在明矾在这里叫做矾石,药铺里面都有卖,价格也便宜。
今天能做的就是把淀粉弄出来,程锦绣真正的打算,是和程老爷子一起去镇上赶集。今日正是逢场的好日子,她来到这个朝代有半个月了,到现在还没出过一次门呢。
“姐,记得给我带好吃的回来啊!我要吃糖葫芦!”程浩宣拉着她的衣摆不放手,涎着脸开口道。他也想去镇上,可是爷奶肯定不会同意。大姐就不一样了,只要大姐说想吃,爷就一定会给她买的。
“好了,我知道了,一定给你带回来。”程锦绣哭笑不得地点头告别了小家伙,和程老爷子一起上了村里的牛车。
今日出门,她穿着黄氏为她准备的新衣服,粉红色的襦裙,头上梳着包包头,看起来乖巧又俏丽。一路上走过去,不管是大男人还是壮小伙,都偷偷地伸长了脖子看她。
程锦绣被众人的视线弄的头皮发麻,脑海中忽然想起原主最喜欢打扮的漂漂亮亮出门,得意地招蜂引蝶,她顿时黑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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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都想娶她
乡下对女孩子没有那么严苛的要求,男女同坐一辆牛车也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不过,程老爷子却不希望自家的宝贝孙女随便被人看,因此特意护着她坐在最里面,用高大的身子挡住了旁人的视线,总算是让程锦绣稍微自在了一点。
不过,她能避开外面的,却避不了对面那个身材高大面容憨厚的少年。对方那直愣愣的眼神,仿佛看呆了一样,让程锦绣叫苦不迭。
骚年,大庭广众之下,你好歹收敛一点吧!
“哟,程大爷,又带着你家的福娃娃去镇上啦!”
牛嫂子阴阳怪气地开口,狠狠地瞪了自个儿不争气的儿子一眼,臭小子,一个啥都不会的小狐狸精有什么好看的!
大壮被自己俺娘这么一推,顿时回过神来涨红了脸,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程锦绣一看,立刻就明白了对方的身份,难怪这语调怎么听怎么怪呢!
“呵呵,是啊。”程老爷子讪讪地笑了笑,并不多话,他也知道上次牛嫂子上门被拒之后,两家就有了点芥蒂。反正这妇人尖酸小气他也看不上眼,懒得费心搭理。尤其是程铁牛打猎的时候受了伤还没猎到野物,牛嫂子不但不觉得这是意外,反而认为都怪程家的人拒绝了她。
“臭小子,人家的福娃娃那可是打算攀高枝嫁给贵人老爷的,你把眼睛看穿了都没用!”
面对牛嫂子的冷嘲热讽,程锦绣表示极度无语,内心做摊手状,怪我咯?
这个时候,护孙的程老爷子不干了,你自己儿子管不住,凭什么说我乖孙女的坏话?别看程老爷子在家里向来闷不啃声,当年在桂花村他也是出了名的刺头。当下便板着脸,打算回击。
“爷,算了,狗咬了人一口,人难道还能咬回去不成?我们不跟畜生一般见识。”
程锦绣拉住了老爷子的手,语气轻柔。她虽然不像原主那样暴脾气受了委屈只会告状,却也不是那忍气吞声的。这牛嫂子之前就在村里面传她的坏话,现在又故意针锋相对,显然也是个极品。对于极品,她向来不会客气。
“绣儿说得对,爷我大人有大量,不和畜生一般见识。”程老爷子笑呵呵地点了点头,瞧瞧自家乖宝,说话多有见识。
她的声音虽小,这牛车上的人却都是能听见的,众人顿时吃吃的笑出了声。牛嫂子这才反应过来,顿时气得一张老脸发青。
“死丫头,你骂谁畜生!”
“谁应就是谁咯!”程锦绣无辜地眨了眨眼睛,呆萌的小模样又让大壮瞬间看呆了去。
“小小年纪牙尖嘴利,我看以后谁敢娶你!”
“那就不劳牛婶子你操心了!”
“娘,绣儿是我们桂花村最漂亮的姑娘,大家都想娶她呢!”大壮听到娶字顿时眼前一亮,认真地对着他娘开口,一脸期盼的模样,只把牛嫂子气的捂着胸口直喘粗气。
“你——你——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没出息的臭小子哦!”
好在这个时候牛车已经到了镇上,这一场争执也算是不了了之,不过牛嫂子却是彻底把程锦绣给嫉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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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主的烂桃花
程锦绣下了牛车,新奇地看着明显繁华而又热闹的大街,程老爷子要先去一趟市集,将家里最近攒下来的鸡蛋和编好的竹筐拿去卖了。他不放心宝贝孙女到市集那种脏乱的地方去,便想将她送到李氏娘家的杂货铺。
“爷,外祖家的铺子和市集方向相反,我又不是不认得路,你还是别送我了。不然的话一会儿市集那边没位置,你也不好卖东西。”
程锦绣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干等上,她有原主的记忆,对于镇上其实也有印象。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四处看看,再添置些自己需要的东西。
程老爷子心想也是,他从怀里掏出一把铜钱塞到程锦绣手里,让她自己买点吃食,细心叮嘱了一番,这才提着东西离开。
古朴的大街上人来人往,两边摆摊的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空气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香味。糖葫芦,糖人,捏泥人,包子馒头,还有许许多多的糕点,阳春面饺子馄饨炊饼。如今正是夏季炎热,还有不少卖茶水果子的,程锦绣一一看去,发现果然没有卖凉粉的。
走着走着,她就看到了李氏嘴里说过的香满楼。这香满楼是镇上最大,生意最好的酒楼,里面的菜品也是最多的。不过同样,这香满楼里面吃食的价格不菲,一般的小老百姓们根本承受不了。程锦绣倒是很想去见识见识,不过,摸了摸包里的几十个铜板,她觉得还是以后有钱了再说吧。
“绣儿!你怎么在这里?”
一个男人的惊呼声响了起来,程锦绣下意识地回过头,却发现眼前出现的是一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一身明显价值不菲的绸缎做的华服,头上戴着玉冠,腰间也系着一块精美的玉佩。二十出头左右,面容俊朗不凡,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少爷模样。此时此刻,男人正惊喜地看着她,兴奋之色溢于言表。
额…这人谁啊?
程锦绣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原主自负美貌,虚荣心又强,别的未出阁的少女被男人盯着看基本上都会害羞躲避,唯有她洋洋自得丝毫不以为意。因为从小到大都被爷奶父母念叨自己是个福星,以后是要嫁到大户人家当少奶奶的,原主对桂花村的那些普通农家小子根本看不上。
看不上农家小伙子,自然目光就会放在镇上的富家公子身上了。而眼前的男人,也渐渐地有了点印象。原主有一次上街,遇到了小偷,光键时刻一个男人挺身而出,为她抓住了小偷,抢回了丢失的钱袋。
原主感激涕零,又见对方衣着谈吐不凡,生的俊朗,自然而然心生好感。而男人也是对原主的容貌惊艳不已,两人一见钟情,初见的时候便交换了彼此的姓名。
“朱公子,原来是你啊。”
程锦绣扯了扯嘴角,心中的小人却已经在跳脚了,原主惹来的烂桃花,她现在该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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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别有居心
“是我!绣儿,多日未见,你最近还好吗?”
朱公子含情脉脉地开口,惹得程锦绣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虽说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个朱公子是个温文尔雅的好男人,当然,最重要的是对方有钱,妥妥的高富帅一枚。但是在程锦绣看来,这个男人脚步轻浮,行为轻佻,眼神淫邪,分明就是个喜欢玩弄女子的花心大王八!
真正的翩翩公子,怎么会如此亲密地在大庭广众之下唤一个女子的闺名,丝毫不知避讳?而且,这个朱公子除了告诉了原主一个名字,并且表现得很有钱之外。有关他的身份的东西,几乎都是闭口不谈。也就原主那个笨蛋贪慕虚荣以貌取人,才会对这样的男人心生好感。
程锦绣不想和这样的人再有牵扯,决定想个办法彻底甩掉他。
“呵呵,我很好,谢谢关心啊。那个,我还有事,就先走了!”程锦绣尴尬地笑了笑,好吧,她现在还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
“哎,等等!绣儿,我们难得见面,你怎么能这样走了呢?上次我在珍宝楼里面看到了一只玉镯很适合你,不过我觉得,还是要你亲自试试,看看喜欢不喜欢才行。不如现在,我们就去珍宝楼看看吧!”
朱公子含笑拦住了她,话里透露出来的意思十分明显。不但长得好,还出手大方,若是换做原主,恐怕早就羞羞答答兴高采烈地跟去了。这种天上掉下来的大便宜,不捡白不捡!
程锦绣却觉得无事献殷勤非歼即盗,她对此人并没有好印象,自然对方做什么都觉得不怀好意。
“不用了,无功不受禄,朱公子你太客气了。我真的有急事,先走了啊!”
朱公子皱了皱眉,心里面颇有些奇怪,这个女人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一听到他说要送东西,都恨不得把身子都凑过来。算了,管她到底是发什么神经,难得这个女人落了单,他这次可不能错过了机会。
再没有比眼前的女人更好的货色了,出身农家背后无权无势,就算是消失了也没那个能力去追究。最重要的是,这个女人长得花容月貌,连他都有些把持不足。若非那边要的是初女,他恐怕早就把人给办了!
想到这里,朱公子的眼中闪过一丝阴鸷。他嘴角勾起一抹邪笑,不着痕迹地从袖口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帕子,柔声开口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勉强了。只是绣儿,你上次落在我这里的东西,我还是还给你吧。”
原主落了东西?程锦绣脚步微微一顿,古代对女子的要求严格,要是原主真的拎不清留下了什么东西在朱公子那里。一个私相授受的名头下来,她的名声估计就会彻底毁了。
“什么东西?”她下意识地开口问道,却见一只大手猛的朝她的面门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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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发狂的鸟儿
不好!
程锦绣大惊失色,可是已经迟了,朱公子手上的帕子里面撒了迷、药,死死地捂住了她的口鼻。她这幅十四岁的柔弱小身板,如何抵得过一个身材高大的成年男子?
“小妹,小妹你怎么了?莫不是中暑了?别怕啊,大哥马上带你回家!”
朱公子根本无视她的挣扎,在她倒下去的一瞬,猛的提高了声音,脸上满是急切而担忧的神色。这般举动,让那些过往看到的行人只以为是关心妹妹的兄长,都生不起丝毫的怀疑。因此,朱公子毫无意外地搀扶着她,大摇大摆地准备离开。
眼看着就要晕死过去,千钧一发之际,她猛的看到了天空里飞过几只麻雀,心中急切地召唤起来。鸟儿啊鸟儿,啄死眼前这个伤害我的男人!啄死他啄死他!
随着念头一落,程锦绣也只觉得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意识。
“啾啾啾——”
就在朱公子扶着程锦绣,要将她送入一辆马车里面的时候,那原本在天上自由飞舞的麻雀忽然扑棱棱地冲了过来,尖利的鸟啄直直地朝着朱公子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啄去。
“啊!”朱公子发出一声惨叫,竟是有一只麻雀啄中了他的眼睛!这一幕来的如此突然,朱公子拼命地挥舞着手护住了脸,手上的程锦绣没了支撑,瞬间跌落在地上。
“滚开,你们这些死鸟!来人啊,快把这些死鸟赶走!”
赶车的下人吓了一跳,赶紧跳了下来,取了一根棍子就朝着围堵朱公子的麻雀身上打去。然而那些麻雀却浑然不怕,哪怕被打伤了,也依然拼命地挥舞着翅膀朝着朱公子啄去。
而与此同时,天空飞来的鸟儿也越来越多,夏天经常出现的布谷鸟,燕子,杜鹃,鹦鹉,纷纷朝着这个方向飞来,黑压压的一片,几乎将朱公子团团围住!
“救、救命!”
朱公子再也嚣张不起来了,他浑身上下都痛得要死,被鸟儿咬的几乎没有一块好肉。赶车的下人也没讨着好处,只能脱了外衣保住了脑袋,以免被啄的血肉模糊。
“天啊,这是怎么回事!”
“鸟怎么会发狂咬人?这些鸟不会是疯了吧!”
眼看着朱公子和他的下人被咬的痛哭流涕,外观的路人都有些发憷,谁也不敢上前帮忙,就怕那鸟嘴会落到自己身上。而这一幕,对面香满楼二楼的雅间之上,却是能够看得一清二楚。
“怪哉,怪哉!这鸟雀怎会忽然主动攻击人?”一袭白衣风流的宋晏惊讶地站起身来,明明是应该救人的场景,他却只当做了一场热闹。
“这些鸟雀好像只会攻击那辆马车附近的人,不过,马车旁好像还有一个躺在地上的女子,怎么只啄那两个男人呢?”
姬玉淡然地用着午膳,修长如玉的大手夹起一块鱼肉,他容貌出众,一身气度不凡,连用餐的动作都是如此赏心悦目。听到宋晏的话,他这才随意地抬头往外瞄了一眼。
就在这时,他一贯面无表情的脸上猛的出现了异色,飞快地起身,从窗户外面一跃而下。
“姬玉,你做什么?等等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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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古装美男子
鸟雀久而不散,凡是有人上前靠近程锦绣便会遭到攻击,旁人许是瞧不出来,姬玉却是看得一清二楚。这女子果真有些古怪,也许,她便是自己此行的契机。
“你什么时候也爱看热闹了?跑得那么快!”宋晏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他可不比姬玉身怀武功,直接就能从二楼借力跳下来。
“马上配置出迷、药的解药给我。”姬玉的目光落在程锦绣身上,开口便对着宋晏吩咐了起来。
“啊?”宋晏微微一愣,他本就是医者,敏锐地闻到了空气里那浓烈的秘药味道,尤其是那马车之中。而与此同时,姬玉忽然抽出了腰间的长剑,对着马车就是一砍。
“哗啦——”
那长剑看似普通,竟是难得的神兵利器,马车应声竟是当场一分为二。随着车门裂开,也将马车里面的景象完整地显露了出来。只见那宽敞的车内,竟是一群被缚住了手脚,昏迷不醒的年轻少女!这些女子衣着大多普通,却生的面容秀丽,大概一数,竟是有十五个之多!
“天啊!那不是我家云儿吗!云儿,你怎么在这儿!”
“哟,那不是老张家的闺女吗?我方才还在听老张家的到处寻人说是找不到了!”
“那家伙是人贩子!这些少女定是被他拐来的!最近镇上总是有少女失踪,官府那边都贴了告示,让未出阁的少女都不要独身出门呢!”
“快,快去报官!”
“难怪这些鸟儿要死咬着那个男人不走,定是老天爷显灵了,看不惯这等做恶之人,才会借助鸟雀之手抓住他们!”
“是啊是啊!这些人贩子害的多少人家妻离子散,活该被天罚!”
“抓住人贩子,别让他们跑了!”
人群顿时义愤填膺,有那被拐了女儿的百姓愤怒地冲了上去,却发现鸟雀竟然没有攻击他们。心里越发笃定是老天爷显灵了,当下便有许多人上前,将朱公子和他的侍从抓了起来,一顿拳打脚踢。
如此一来,谁也不会想到,真正引发这一幕异常的,竟是一个同样差点被拐的小女子。
宋晏随身带着百宝箱,他立刻配出了解药,让众人喂那些少女服下。姬玉取了一份,走到了程锦绣跟前一丈左右,那些鸟雀似乎有些疑惑,却守在了程锦绣身边,做出一番随时准备攻击的模样。
指尖弹起解药,飞快地送入了程锦绣的口鼻之中,姬玉的动作太快,加之他刻意收敛了身上的戾气,鸟雀感觉不到他的危险,便没有任何动作。毕竟程锦绣昏死之前下的指令,是攻击要伤害她的人。
这已经是第二次,姬玉亲眼看到此女身上的异样之处了。难道,真的有所谓通灵的福女?甚至,连动物都会主动放弃攻击,并且在她遇到危险之际保护她?
程锦绣服了解药,很快便悠悠转醒。她挣扎着撑起身子,长长的睫毛煽动,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却在下一秒呼吸一滞,有些不敢置信伸出了手。
噢妈妈,她看到了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古装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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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晴天霹雳
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张难以描绘的精致容颜,她自从穿越以来,常常为现在的样貌沾沾自喜。现在却觉得,在这张脸面前,原主的美貌瞬间就成了庸脂俗粉。这一刻,她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了,若非看到了四周飞舞的鸟雀,她伸出去的手就要摸到人家脸上了!
对了,那个姓朱的!短暂的惊艳过后,程锦绣顿时回过神来,立刻想起了查看眼下的处境。看到四周的人群,还有不远处的香满楼,程锦绣猜测自己昏迷应该并没有多长的时间。而那个姓朱的,眼下已经被一群百姓们围堵着,真正打成了猪头了。
地上有着不少的血迹,甚至还有几具血肉模糊的鸟尸。定是为了护着自己,被那姓朱的打死的。程锦绣看着这幅惨状眼眶一红,忍不住流下泪来,心中默念。
小家伙们,谢谢你们,我没事了,快走吧!
“啾啾——”
鸟儿发出清脆的鸣叫声,立刻扑楞着翅膀绕着程锦绣飞了两圈,这才一哄而散了。人群惊讶地看着这一幕,纷纷赞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