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她牙根泛酸。
“是前两个月,前头闹事,有人带我走过的,”傅侗文耳语,“男的。”
“哦。”她高兴了。
到偏门外。马路两面是林立的店铺,大西洋菜社、印度饭店、大中华饭店、咖啡馆、当铺、洗衣作坊……玻璃窗内漆黑,偶尔有灯光透出来,也是看店的人在盘账。
深更半夜,唯有烟馆门庭若市。
三辆轿车驶入,躲避路上的行人和午夜的小摊贩,停在两人身旁。
他们上车,向南走,直奔着霞飞路去。
傅侗文虽没说,但沈奚知道他归心似箭。
回到里弄,仅剩零星几户点着灯,沈奚借着人家玻璃透出的光,和傅侗文摸黑到了公寓门外。“一起进来吧,”傅侗文对身后的男人们说,“都进来喝口汤。”
身后的男人们意外,好似没懂傅侗文的意思。
大家都清楚这里是傅侗文和沈小姐的家,三爷把这里当私密的地方,是不许外人进的。他们这些人也是租住附近的房子,轮流守着外头,从未越界半步。
“今日特殊,都进来,喝口家里的汤。”他道。
大伙全进了公寓,六小姐红肿着眼睛,身上还是丫鬟的白布衫子和大角裤,攥着下午沈奚给她的那块手帕,坐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等她。见他们一伙人进门,先是瑟缩着,往后退开半步,当看清傅侗文的脸,才明白不是来追回自己的人。
她哽咽着,眼泪刷刷地掉:“……三哥。”
“哭什么?”傅侗文笑着,走入客厅,反手将红木门锁上了。
没一会,屋里就隐隐传出了呜咽哭声。
沈奚猜傅侗文是怕六妹情绪不稳,在下人们面前失了身份,才着急把门关上。她怕外头过于安静,突显屋里的哭声,于是拍了拍厨房的门。
“三哥说你煮了汤?在哪?”她问谭庆项。
“不止是汤,还起锅了两屉灌汤包,鸡汤也一直在火上煨着呢,”谭庆项道,“他中午出去,说是今天要办事,一定会回来的晚,让我准备好宵夜等你们。”
两人有意引导气氛,厨房里外都热闹了。
培德用生疏的中文招呼大伙坐下,把一屉灌汤包搁在桌上,活脱脱一个小饭馆老板娘的模样,在招呼客人们就餐。下人们都跟着傅侗文多年,识相得很,囫囵吃个半饱,汤匆忙灌到肚子里,出去继续守夜。
家里的碗筷不多,谭庆项烧了开水,把用过的碗筷都重新洗烫了一遍。
培德帮他打下手,洗出干净的几副,重新摆在餐桌上。
此时,傅侗文也把客厅门开了,对身后的六妹说:“来,尝尝庆项的手艺,品一品。”
“品什么品,能有口吃的不错了。”谭庆项没好气。
傅侗文长叹:“你是听不出好坏话,在夸你呢。”
谭庆项“呵”了声:“不必了,被你夸没好下场的。”
两个老男人互相顶撞惯了,也是个乐子。
他懒得接谭庆项的话,看楼上:“万安?”
“爷,我知道,不用您叫。”万安狗腿地抱着一瓶洋酒和几个杯子跑下来,杯子一人一个,谁都少不了。开酒,倒酒,一气呵成,多年养成的眼力见。
傅侗文把沈奚拉到身边坐下,一双眼定定地望着她:“陪三哥喝一杯。”
他是得意的,人生得意须尽欢。
片刻欢愉,他都能品咂的有滋有味,更何况是五弟得救,六妹归家这种大喜事。
沈奚“嗯”了声,托着下巴回望他。
经过傅侗文在屋里的安慰和劝导,六小姐傅清和已经平复了心情,只是经过一场大变动,难免魂不守舍,食不下咽。傅侗文让万安伺候她先去睡,在厨房里喝了会儿酒,上楼去,借着酒劲,拉着沈奚坐在窗边说话。
他敞着衬衫领口,倚着窗沿,一会说霞飞路上的车吵人,一会又说屋檐下筑了个燕子窝,想叫万安来掏掏看,有没有什么鸟蛋……沈奚哭笑不得,守着他这位喝醉的三少爷,来回跑了几趟洗手间,绞了一块热手巾给他擦汗。不是说喜酒不醉人吗?
他指燕巢:“一个月前发现它,三哥就晓得是个好兆头。”
“指不定是个空巢,”她猜测,“从没见有燕子回来。”
“有的。”他肯定。
“你见过?”她奇怪。
“我说有,就会有。”他笃定道。
……好,不和你争。她放弃论辩。
“央央是不是真以为三哥醉了?”他问。
嗯,醉酒的人,都要和人家争辩自己没醉。她才不上当。
她解开他的衬衫,手绕到他后背上,给他擦汗。她是抱着纯洁的思想,怕他汗湿衬衫,对身子不好。可擦了两下,两个人都思绪飘着,往别处去想了。
她要收手,傅侗文两手捧她的小脸,压着声音问:“三哥真没醉,只是想等着天亮了,好出门去买东西。”
……这还没醉?他个少爷身子,何时买东西还要亲力亲为了?
“嗯,你要什么,吩咐万安去就好了。他要不会挑,我去也行。”
他一笑。
沈奚只当他说买东西是醉话,被他笑得心里泛酸,收回手,把手巾叠得四四方方,掩饰心里的难过:“你高兴就好,我还怕你为昨夜……”
“到现在了,你还以为是三哥吃亏了?”
他长叹口气,把手巾从她手里拿走,扔到桌上。
“你只瞧见他在吃我的車,却没看出我在将他的军?”
沈奚想了想,摇头。
他靠在窗边,吹着夜风,提点她说:“三哥是最不怕摆酒谢罪的,他们才会怕。你再仔细想想,三哥若摆酒,会摆在何处?”
他是设宴的人,是主,自然是要回京城,这是老辈儿的规矩。
可若真是去了京城——
那时黄老板才会陷入两难的境地。他在上海如此为难傅侗文,难道不怕自己北上赴宴,会是一场鸿门宴?可若是怕了,选择不去赴宴,到时候南北两地的人更要瞧不起他。
难怪傅侗文一说要摆酒,那老者当即否了。
经他这一引导,她想明白七八分,心里的不快也少了。
沈奚趁着月光,看半个人影都没有的霞飞路,看树叶沙沙,看燕巢的影子,只觉得是样样都好。她替傅侗文扭上衬衫的纽扣。
她的欢喜落在傅侗文眼里,逗得他不行:“这就笑了?”
“嗯。”起码不堵心了。
“那三哥再给你讲讲,你那一杆烟枪的作用。”
她被他勾起了兴趣,等他讲。
“你也知道,我和大哥斗了许多年,迟早要分出输赢胜负。自从父亲病逝,我一直在想,如何能让黄老板不再掺和傅家的事,只怕我先提,他会狮子大开口。”
傅侗文摸她的头发:“连我自己都犯愁的事,一杆烟枪就解决了,见证人都是他请来的,这是天赐的机会,”他停了会儿,再道,“当然,他们是不会想到傅家的事还有后话,也不会想到今日赢了颜面,却丢了日后敲我一笔的机会。”
沈奚听得高兴。
“还认为三哥吃亏了吗?”他轻声问。
她抿嘴笑着,摇摇头。
“白心疼你了。”她笑,掉头走。
“这可是冤枉——”他作势要拉回她,“三哥这些年很是艰辛,只剩下央央能说心里话了。你不要省着这份心疼,多多益善。”
“……我去给你另绞一块手巾,”她嘘了声,“你轻点声,吵醒他们了。”
他只笑着,瞧着她离开。
等沈奚绞了块热手巾来,竟听到窗外有阁阁蛙鸣。
“我头次在这里听到蛙叫,”她探头看窗外草丛,“怎么会有青蛙?”
傅侗文扶她的头,扭她去看头顶的屋檐。一只灰扑扑的燕子正飞落到燕巢边。
“这回真是燕还巢了。”他低声说。
这是在一语双关,傅家弟妹也都还巢了。
“没想到真有燕子啊……你可千万不要让万安去掏燕窝。”她忽而想到他的话。
“随口说说的,”他说,盯着那燕窝看了半晌,忽然问,“天是不是快亮了?”
鸦青色的天,哪有亮的征兆?
他借月光看怀表:“是要亮了。你在屋里等着,三哥这就去买回来。”
“真要买东西?”
“何时骗过你?”他从衣架上摘下西装上衣,摸口袋里皮夹是在的,“等着我回来,不要睡。”
“你现在出去,没有店铺会开门的。”她追上他。
“让人敲开,多给十倍赏钱。”他的皮鞋踩踏着楼梯,一步紧似一步,人到楼下,开锁出门,一气呵成。

 

第54章 第五十三章 浮生四重恩(4)
沈奚来不及追下楼,站在楼梯当中,透过门边的窗户,看到傅侗文的黑影一闪而过。随之而去的,还有形影不离跟随他的几个男人。沈奚摸黑下楼,进厨房间,虚掩了门,才打开了壁灯。水池子的银色铝盆里堆着昨夜的碗筷,万安平日里是不会剩到第二日收拾的,因为要给六小姐腾出一楼客厅的沙发,准备临时床铺,才会堆积在这里。
沈奚算着时间,万安也该醒了。
于是她将铜壶灌入冷水,打开煤气,烧烫碗筷的开水。火苗舔着铜壶底,烟火气升腾在心间,窗外架子上的葡萄藤叶拥挤在玻璃前,轻摇晃着。是晨风。
“沈小姐?”万安披着小褂子,在门边打着哈欠,因为热,少年还光着膀子,“是你饿了,还是三爷饿了?这儿也没吃的了,我去外头给你们买吧?就是不大干净……骆驼馄饨和排骨年糕,可以吗?”
小小年纪的男人,跟傅侗文久了都养成老妈子的性子,絮絮叨叨说到最后,才瞧见沈奚笑眯眯地,捏着昨日剩在厨房里的胭脂鸭脯,吃得下唇都是油,望着他笑。
“哎呦,您怎么吃这个啊,”万安愁眉苦脸,夺下来,“夏日里隔日的东西,不能吃,我是留着给自己解馋的。”
“你吃得,我就吃不得了?”沈奚小声逗他。
万安胸闷:“一个三爷就够让人操心的了,”轻叹,再嘟囔,“您也不是个省心的主儿。”
沈奚一个劲儿笑。
估摸是被傅侗文的情绪感染过,心境大好。
“万安啊,你原名叫什么?”她喜好用这个逗他。
“您别问了,这辈子您也不会知道的,”万安打着哈欠说,“我就叫万安,愿我家三爷万事平安。”
天从鸦青到青白,到大亮了,傅侗文还没回来。
谭庆项先醒了,厨房里万安成了打下手的,给他递递拿拿,沈奚无事可做,搬了个小板凳,抄了窗边的一本书到藤架下,托腮候着。公寓里随处可见的书,尤其是一楼客厅里,堆满了书籍和各国报纸,窗台上这本是工程学的杂志。翻开十几页,见一枚书签,手写着“顾家老六,工程学”。顾义仁?他提到过他在家是排行老六的,而确实他也是工程学出身。
当初傅侗文也看医学杂志,说是因为四弟学医……手里的这本书,应该也是他看到了,想到有位救助的学生是同样专业的,才用钢笔在书签上如此标注吧。
他是个内心矛盾的人,她始终知道。
眼前,是一双熟悉的皮鞋和西裤裤腿。
沈奚故意不抬头,弯腰,扯他的裤角:“出去时下雨了吧?万安又要说你糟蹋好裤子了。”
傅侗文一手将她拉起来,把那本书丢去窗台上:“雨倒是没下,被邻居泼了一身的水。”
“这么惨?”她笑。
瞧见他单手抱着两个纸包,鼓囊囊的。
“上楼再说。”他道。
傅侗文拉她的手,径自走入,对厨房里的人丢下句话:“把手都洗干净了,一会我叫你们,即刻上来。”
“你不吃早饭了啊?”谭庆项俨然从私人医生转职成了私人管家。
“先办正事。”他说。
窗边上垂挂着竹帘子,还没顾上卷起来,阳光穿过竹帘投到地板上,是细密的白金色的线网。他踩着反光的地板,到书桌旁。
拆开第一个纸包,是全新的毛笔和砚台:“介不介意替我研墨?”沈奚摇头,用茶杯接了清水,掬几滴清水在砚台上,为他慢慢研。
傅侗文鲜少用毛笔,或是他用在少年时,而她无缘一见。所以同样的,他也从未见她研墨,不免多看了会儿。
“好了。”她放下砚,反剪了手在背后,看他。
也是期待他要写什么。
傅侗文难得说话还要酝酿,对她招招手:“离近一些。”
她笑,立到他身旁。
“我是个名声不好的人,连累你,和我在一起也不能大张旗鼓地操办什么。”他撕开第二个纸包,里头放着个长柄状圆纸筒,纸筒侧面是“良缘永缔”。
这是——
他又打开一叠几份的绢纸,每一份上边都有不同的图画。有四周绘着祥云龙纹的,有绘着桃花和枝头喜鹊的,还有绘着鸳鸯的,都是正中留白。每幅画下有画师的印章。
“这是最好的几份婚书纸了,作画也都是叫得上名号的先生,”傅侗文低声说,“心里急,也挑不好,只好样样买一份,你看你喜欢什么,我们就用什么。”
她没见过,可也猜出这是婚书。
晨风打竹帘,一晃一晃的,光线变换不定,晃得她眼花。
……
“墨干了。”他看干涸的砚台。
沈奚机械地眨了眨眼,虽说他早说要订婚,可因为他父亲的病情一日比一日严重,她不肯听他的话,在家里摆酒,宴客宣布。结婚的事反倒是他这个风流少爷比她急切,而今还是这样,急火火地买了这些东西回来。
她耳边声音嗡嗡的,觉得自己失去了听力似的,远远近近,楼上楼下,都闹得很。
熙来攘往的霞飞路上,电车当当地响。
“这半月发生不少的事,”他说,“三哥年纪也不小了,再经不起日月蹉跎。”
竹帘尾端被风吹得,一下下拍打着窗台,像踩着她心跳的节拍。
“宛央,我是真心爱你的。”他说。
他低声又说:“今日是,以后也是。”
傅侗文托她的下巴,让她双眼和自己相对。在这寂静的一霎里,像回到胭脂巷。在冬日苍白的日光里,爆竹声响连四壁,盖住了他的心声,白烟弥漫,遮住了他眼底的留恋。
虚度的光阴,人一生经得起几载。
“你不要以为我还醉着,再喝也醉不到这个时辰,”他轻声道,“还是这里的婚书样式都不喜欢,不喜欢的话,我再出去买。”
她摇头,泪水晃到眼眶里,突然就笑了:“喜欢,我都喜欢……你买的都喜欢。”
方才哽了喉咙,说不出话。
这一旦开口能说了,反反复复都在重复着“喜欢”。
“这便好。”他说。
“我倒不怕多写几份,”傅侗文心下松快了,“只怕证婚人要多签几个名字。你也晓得庆项那张嘴是惹不起的,你让他多签几次,他能拿这件事说你一辈子,”他看门口,“是不是?我们的证婚人?”
“诶,这时候我最好说话,”倚靠在门边上的谭庆项,丝毫没有偷听的愧疚,反而大大方方给沈奚支招说,“你让他多写几张,傅三的字也是有名的,只是没人求得起。婚书不是一式两份吗?多给我证婚人一张,我以后落魄了,也能叫个好价。”
“三爷,万安给你们研墨。”万安挽起自个的衣袖,开始干活。
沈奚根本没留意,谭庆项、万安和培德是何时上来的。
但看他们的笑意,该是听到不少。
傅侗文把她揽到身旁:“挑你最喜欢的。”
沈奚翻来看去,最后把两份的双飞燕抽出,望一眼他,好似拿不准主意,还想要他一个点头。“就这个,”他说,亲自铺在桌上,“你再挑下去,我就准备去买红纸写了。”
他高兴时就喜欢逗她,一句跟着一句。
沈奚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搅着自己的手指,凝眸,看他落笔:
沈宛央,傅侗文
竟然是先她的名字……这是入赘的规矩吧?她不确定地看他。傅侗文没觉任何不妥,继续写:签订终身,缔结白头之约。
她简直心跳都停了,屋里的钟摆也好似停了。
墨黑的毛笔尖,悬在婚书上,他忽然问:“还想写什么?”
没有调侃,没有逗趣,难得一本正经征询她的意见。
傅侗文作势把毛笔给她,沈奚轻推回去,小声说:“我的字和你差远了。”
十一岁后都没用过毛笔,如何能写。
“你再想想,还是要想出一句,这婚书可不是我一个人的。”他说。
这是为难她。她的古学问没他好。
沈奚踌躇着,旁观的谭庆项笑着说:“你们两个的婚书,你怕什么啊?”
“我古学问不好。”她坦白。
“我才不好呢,小时候学得勉强,后来出国留洋回来,全靠跟着侗文学说话,在琉璃厂旧书摊上找书看学句子。”谭庆项安慰她。
她也差不多,没机会学。
沈奚想了会儿,掂量着,询问他:“山河无恙,这句好吗?”
这是他的心愿,写在婚书上是个纪念。
傅侗文曲指,敲着她的前额说:“好。”
于是他落笔,正文收尾,是写的:
愿使,山河无恙,百年永偕。
他在写完这一份后,偏过头,对着她笑:“写得好吗?”
沈奚难见的忸怩,轻“嗯”了声,看他笑得仿佛是金榜题名日,洞房花烛夜……若在桌旁摆上两根红烛,就只差掀盖头,鸳床同梦了。
傅侗文拿起相同的空白婚书,照抄了一份。
他先落自己的名字,轮到沈奚,她紧张地攥着笔杆,手心生生逼出了汗,仔仔细细写了沈宛央,这个陌生的名字是父母所赐,她十余年没用过它落款。
“这回真是三少奶奶了。”他耳语。
他随后将笔递给谭庆项:“证婚人来。”
“可算轮到我了,”谭庆项接过毛笔,挥毫泼墨的架势,沾了墨说,“沈奚你别怕,我这名字还是认真练过的。”
谭庆项笑吟吟写完。
“万安,你来。”
“啊?”在一旁偷偷抹眼泪的万安犯了傻,“来什么,三爷?要拿出去装裱吗?”
“证婚人两个,你来做另一个。”
“使不得,三爷,这可使不得。”
“三爷说可以,你就照办。”傅侗文拉起他的右手,毛笔塞给他。
万安猜想傅侗文是在拿自己逗乐,可当他把空着的那个位置指出来,还亲自将两份婚书摊到他面前,像个书童似的伺候着,磨了墨,才发现傅侗文在当真。他抖着手,低头,眼泪大颗大颗地掉在布鞋上,从小跟着傅侗文,他晓得,三爷对自己人是极重情义的……对他好的,他加倍还回去,可毕竟是少爷的婚书,哪里轮得到他一个小厮落笔。
哭了会,傅侗文实在等不及,威胁着催促说:“三爷能让沈小姐点头,很是不容易,你若要再耽搁,沈小姐不耐烦了,到时——”
“沈小姐,你可不能反悔啊,”万安手背抹眼泪,急吼吼着说,“三爷对你的真心,我们全看在眼里,三爷可受不起您再走了。”
沈奚哑口无言,埋怨地用手肘撞他的腰,掏出手帕给万安擦眼泪:“你给证了婚,我就不走了,谭先生是没这个面子的。”
“你瞧你这没良心的。”谭庆项笑起来。
万安的字是打小和傅侗文学的,并不差,可还是担心自己错写,在一旁的报纸上练了几遍,郑重其事地把傅万安落在最后的证婚人位置。
培德不晓得这是什么,以为每个人都要在上边签名字,正等着轮到她,还特地把自己的长发挽到脑后,稳稳地扎了一个圆髻,结果发现傅侗文已经拿了婚书去风干。等谭庆项给她德语解释这是婚书时,她惊呼一声,双手捂住口,立刻抓着沈奚的手,不断去亲吻她的左右脸颊。沈奚在培德的热情里,回吻她的面颊:“谢谢。”
傅侗文让谭庆项去打电话,请他们在上海的几个朋友来,准备今晚的家宴。
在大家的欢声笑语里,六小姐上楼,被告知今夜是傅侗文和沈奚的喜宴,傅清和憔悴的双眼闪现出了喜悦的光,她快步上前,忽然就握住了沈奚的双手,眼泪涌出来:“嫂子。”
话哽了许久,她再拉住傅侗文的手:“三哥,恭喜你。”
“是该恭喜的,”傅侗文笑道,“你三哥总算是有家室了。”
傅清和盯着沈奚的脸,百感交集,当年沈奚嫁到傅家,只有她一个人悄悄去看这位“嫂子”,也因为是听说了关于那桩亲事的市井传闻。那时她听母亲闲聊,小小年纪懂得不多,只猜想沈奚是红颜祸水,会害了家中最风流的三哥。
昨夜他们在说,是沈奚救了五哥,又看出三哥对她的眷恋。
今日……
“嫂子,”六小姐说,“当年我年纪小,我的话……”
沈奚心领神会:“嗯,眼下能说实话了。你三哥没杀过我丈夫,我也不是寡妇,”她望一眼傅侗文,逗趣说,“不过他让我嫁过去,是不是为了能日日和我见面,这就要问他了。”
“自然是,”傅侗文接话道:“我给你写的‘一见成欢’,可都是真的。”
“那时候明明还没有。”她辩解。
“难说,我这个人的心事,寻常人是看不透的。”他笑答。
众人笑。
喜事临门,公寓热闹着,都开始准备晚上的家宴。
谭庆项和培德去虹口菜场,万安唤门外的下人们进公寓,大伙想办法把在天台存放的大桌子搬下去,六小姐无事可做,竟也学万安整理着房间。
大家都在刻意给两位新人留空间独处。
沈奚在窗边守着风干的婚书。傅侗文的字气韵飘逸,只是约束在婚书里,行笔被规矩了。
傅侗文双臂撑在她两侧,把她圈在书桌旁。
“你写在墙上的字,没机会看到好可惜。”她遗憾着说。
耳后被他呵得痒,一个劲儿地躲。
他道:“我是悔不当初,留了这个把柄给你。你想看,写给你就是。”
沈奚痒得不行,笑着用手捂耳朵,想挡开他呵的热气。傅侗文的唇落到她的手指上,仔细亲着,热气很快掠到颈窝里:“三哥人都是你的了,字还不好说吗?”

 

第55章 第五十四章 浮生四重恩(5)
傅侗文把她的头扳过去,亲她的嘴唇。
轻轻重重,或是深深浅浅,凡和他亲热,他的专心致志,他的心不在焉,都能把你的魂引到他身上。古人说是花前月下、男欢女爱,就是这般氛围了。
尤其他亲上片刻,会有意停一会,眯着眼,盯着你瞧。你分不清他瞧的是什么,是妆容,是容貌,还是皮下的骨血,眼内的精魂……
“怎么走神了?”他低声问。
“想到你把我送去留洋,给我的那封信,说‘如无必要,不宜再见’。”
“是要秋后算账了?”他笑。
“没有,只是回忆初见,像游园惊梦。”
他笑:“哪里像了?”
“我在园子里胡乱走,你凭空出现,是不是很像?”
“那是傅家的园子,”他道,“就算有人凭空出现,那也是你,不是我。”
倒也是。
她回忆:“你当初在园子里教训我的时候,想到过会有今日吗?”
他摇头,坦白地说:“从未想过。”
这个人,想听他真话他给假话,想听花言巧语,他又和你当真。
“陪三哥睡一会。”他忽然暗示她。
“不要了,楼上楼下好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