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聚会?”穆休伦眼皮微掀,声色冷冷,“不去。”
“这个…夫人特地打电话来,说是她有一位远房侄女自海外学成归来,要给她开洗尘宴。”
“什么洗尘宴。”穆休伦讽刺道,“不就是想在我身边安插一个女人?”
“那夫人那边我怎么回绝比较好?”
穆休伦:“就说我周日已经有约,要去和Linda Hu约会。”
“…Linda Hu?”
“若我养母问起,你就说Linda Hu皮肤雪白,黑发如瀑。她出身高贵,父母皆是名流巨星,我与她在澳门相遇,对她一见倾心,特地把她接来京城,在郊外置办房产,金屋藏娇,几乎每周都要去探望。”
秘书:“…”
秘书:“……”
秘书:“………”
穆休伦黑眸幽深,不耐烦问:“有什么问题吗?”
“呃,是个有问题。”秘书体贴地问,“穆总,您是不是最近工作太累,每天回家面对空荡荡的房子,产生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了?”
“…”
“Linda Hu不是人啊,它是您养的一匹纯血统赛马啊。”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杂志拍摄(三)
第二十九章杂志拍摄3
连续三天的昼夜加班后, 《真我》杂志社的编辑部内,到处弥漫着一种倦怠的气息。
实习编辑舒舒一头栽倒在办公桌上, 桌角胡乱堆着几只加大号咖啡外卖杯,凝固在杯底的液体呈现出一种颓唐的深棕色。
桌面上,各种资料堆叠在一起,几乎要把舒舒淹没了。
《真我》是月刊,每到出刊前一周, 编辑部处处都是哀鸿遍野、人仰马翻,编辑们全靠一口仙气在吊着, 为了与时间赛跑,有些编辑直接睡在公司,把咖啡当一日三餐。
而这期杂志他们又迎来了新的挑战——站在流量顶端的苏瑾首登封面!她将打破固有的人设, 挑战全新的自己。
为了这个封面新企划,整个编辑部都被调动起来了, 像舒舒这样的实习生,本来是没资格参与封面会议的, 但头脑风暴嘛,自然是人越多越好。
几场会议结束,舒舒困得不行,赶忙抓紧时间补觉。只是趴着睡觉总归睡不踏实, 迷迷糊糊间, 她依旧能听到外界的说话声。
她桌上东西多, 刚好把她的身影遮得严严实实, 而对面工位上正在聊天的两个老编辑, 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苏瑾的团队怎么突然转性了?之前不是连泳装都不让拍吗,怎么这次同意这种企划?”一个编辑问。
“谁知道?”另一个人回答,“不过听说是她自己强烈要求的,说要‘颠覆自我’。”
“也是,现在清纯小花的路线不好走。你看去年那个选秀,第二名不就号称‘小苏瑾’吗?今年年初的模特大赛,也有个‘小苏瑾’…圈子里的‘小苏瑾’那么多,她要是再不转型,未来难道要做‘老苏瑾’吗?”
时尚编辑的消息最是灵通,你传我、我传你,别说苏瑾这样的流量明星了,就算是影帝、影后,她们也敢在背后分享八卦。
“对了,这次封面的三个主题,她选了哪一个?”
“还不清楚呢。”第一个编辑摇摇头,“我猜应该是美人鱼吧,清纯又可爱,就连比基尼也是贝壳的样子,露的不算多。”
“我倒是觉得精灵的创意很不错,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耳朵尖尖的精灵啊?…总之选什么都不可能选那个《马背上的戈黛娃夫人》!”她讽刺道,“这种创意都敢上报,舒舒哪里来的胆子啊?”
“实习生嘛,不怕得罪人。”
“真当苏瑾是什么十八线野模啊,裸身骑马,人家还要不要人设了?”
你一言我一语,在他们口中,像舒舒这种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就该老老实实地在编辑部打杂,少开口、多动手,在会议上乖乖做会议记录,干嘛偏要出风头,提什么不切实际的创意?也不知道主编怎么想的,居然真的通过了那份企划,还和另外两份一起打包送到了苏瑾那边…艺人团队看到后,一定会觉得很冒犯吧?
就在她们低声谈笑的时候,丝毫不知道,她们的讽刺之语全都被当事人听到了。
借着桌上杂物的遮挡,舒舒把脑袋深深扎进了臂弯里,藏起自己泛红的眼眶。
她知道,新人在编辑部里永远是最底层的存在,像她这样的实习生,如流水似得哗哗来、哗哗走,她从来没奢望过自己能一鸣惊人,可在内心深处,她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期盼,期盼自己的辛勤工作,能够被赏识、被肯定。
可她毕竟太年轻了,脸皮薄,底气又不足,面对办公室里两位前辈的嘲讽,她甚至没有勇气站起来,与那两人当面对质。
她怎么这么没用啊…
舒舒恨不得把自己缩成一小团,就在众人眼皮底下消失才好。
偏偏就在这时,编辑部的大门忽然被推开了。服化部的副主编匆匆走进来,涂着蓝紫色夸张眼影的眼睛从编辑部里一一扫过,随即提高音量问:“舒舒呢?人呢?”
原本正在嚼舌根的两位编辑猛地一静。
舒舒没有办法,只能顶着一双红肿的双眼,自办公桌后站起来。
副主编见她一脸失魂落魄,问:“你怎么…算了,没时间废话了。你赶快去洗把脸,补个妆,五分钟后带着笔记本去会议室。”
舒舒茫然:“是要我做会议记录吗?”
“做哪门子会议记录!”副主编催促道,“苏瑾和她的团队到了,在正式拍摄前,她提出要和做企划的人亲自面谈。”
“…啊?”舒舒的大脑没转过来。
“别啊了,你怎么还没听明白,那三份封面企划,苏瑾最终选了《马背上的戈黛娃夫人》!”
“!!!”
…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是舒舒此生经历过的,最不可思议的两个小时。她就像是被仙女教母选中的灰姑娘,又像是第一次接到猫头鹰来信的哈利波特,她完全不敢相信,自己那个异想天开的企划,居然真的被苏瑾点中了。
她是不是耗尽了此生的所有运气,才能换来这次宝贵的机会?
她踩着飘忽的步子,游魂似得飘进了会议室里。
在走进会议室前,她脑袋里一片混乱。她曾想过,会不会这一切都是梦,她实在太累了,于是她在桌上睡了一个漫长的午觉,在梦里,她可以和自己放在心里喜欢了很久的偶像一起合作。
可是当她抬起头,看到长长的会议桌那边,那个优雅卓绝的身影时,她突然意识到这不可能是一个梦。因为以她贫瘠的想象力,无法在梦境中捏造出这么一个灵动翩然的精灵。
舒舒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同事,其实她是苏瑾的粉丝。
因为在她心里,一直觉得追星是一件“私事”。她默默关注苏瑾的作品,她赚钱买苏瑾代言的产品,她会在苏瑾生日时,去她的官方粉丝会盖楼,留下一句祝福…
都说追星,追的是一场可望而不可及。苏瑾是站在顶端的当红流量,而她只是一个在时尚圈奋勇挣扎的小虾米,但是她一直在努力向上游,她希望有朝一日,她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站在苏瑾面前,骄傲的说一声“我是你的粉丝”。
而如今…她成功了。
舒舒像是钻进了一套七彩万花筒里,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压住过速的心跳,尽量完整地叙述自己的创意理念,并展示了自己提前做好的PPT。
苏瑾坐在主位上,手边放着纸笔,她的经纪人和杂志总编一左一右坐在她身旁。她听得很认真,而且针对拍摄内容提出了很多关键性问题。她并不是来走过场,更不是什么漂亮的花瓶,她会思考,她懂美学,她提问时言简意赅,讨论时更是字字珠玑。
舒舒想,原来这就是苏瑾,原来这才是苏瑾。
她喜欢屏幕里,那个温柔体贴的她,也喜欢屏幕外,这个犀利理性的她。
她曾以为,所谓追星,是一群生活在普通世界的地球人,抬头仰望,去寻找天上的那颗星;直到现在她才明白,其实是天上的太阳,洒下一片温暖,伴她前行。
…
两个小时的会议时间一晃而过,他们细化了拍摄内容,很快就敲定了具体的拍摄时间。
异常顺利。
总编带着舒舒,把苏瑾和她的经纪人送到了出版社大楼外。他们在艳阳下等了一会儿,苏瑾的保姆车很快停在了他们面前。
上车前,苏瑾主动伸出手,递到了舒舒面前。
“你叫舒舒?”苏瑾语气爽朗,她的赞赏发自真心,“年纪小小,灵感就这么充沛,了不起。有机会的话,期待能和你再次合作。”
舒舒呼吸一滞,胸腔内那个跃动的器官突然加速,催促着她表露心声。
“那个…苏老师,其实我是您的粉丝。”她想,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和自己的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了,“您肯定不记得了,今年年初的时候,后援团组织去横店探班,结果遇到暴雨,我们被困在机场了。您让助理给我们送了伞和热奶茶,还让司机开车把我们送到酒店…那把伞,我到现在还留着。”
苏瑾的温柔体贴并非是表面人设,而是她内在的教养。
“苏瑾老师,我…”舒舒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坚定地说出了埋藏许久的话,“…我喜欢你!”
话音刚落,经纪人方解和杂志总编的脸色,瞬间变得异常精彩起来。两人眼睛圆瞪,像是她说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一样。
舒舒反应了好几秒,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话有多少歧义。她的脸轰然通红,赶忙结结巴巴地补充:“啊、那个,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说的喜欢,是粉丝对偶像的喜欢!!其实我有男朋友,我是说…我从你出道开始就一直在关注你的作品,我…”
“谢谢你的喜欢——”苏瑾唇角轻抬,就连天边的太阳也不敌她的魅力,“——我也很喜欢我自己。”
“…”
※
上车后,方解长舒一口气,在座椅上摊成一块人形煎饼。
“你们姐妹俩究竟是什么直女性向粉碎机,”方解碎碎念,“以前你妹妹在的时候,女粉丝就为她哭为她狂为她框框撞南墙;现成换成你,依旧有女粉对你情深似海,这都要弯成圈了!”
苏纪时却表现得颇为无所谓:“人是感官动物,面对我们俩这张脸,不喜欢我们的人才少见吧?”
“…苏姐,你的自信一直这样爆棚吗?”
“有什么问题吗?”苏纪时反问,“现在早就不流行‘美而不自知’了。我很美,而且我知道自己哪里美,我的身体,我的头脑,我的灵魂,都是美的,为什么我不能大方展现我的美?”
她刚刚成年就去了美国,她接受了这么多年的西方审美熏陶,远比同龄人更善于表达自我。
“就像我这次拍摄的主题,我知道你一直不赞同,觉得太过暴露——可实际上,长发遮住的身体部位远比比基尼更多,拍摄现场也会有防走光的设置,根本没有什么好担心的。”苏纪时道,“我在《马背上的戈黛娃夫人》这幅画上,看到的是圣洁的**与高上的灵魂,这难道还不够美吗?”
方解哑口无言。
不管他准备了多少道理,苏纪时总有办法让他安静如鸡。
※
转眼,很快就到了拍摄外景的日子。
《真我》杂志联系到位于市郊的一座马场,这里是京城最有名的马场,设施齐全。这里不仅有专业的跑马道,还有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坪,足够让马儿撒欢奔跑。它们不仅为专业的赛马提供训练场所,还会为有钱的富豪们代养马匹。
总编通过私人关系,不仅借来了场地搭建户外摄影棚,更让马场场主打开了马厩大门,允许苏瑾亲自去马厩内挑选马匹。
马场场主自豪地说:“这个马厩里的马匹,他们的主人全是京城内有名的富豪,不在乎这几万块的广告费,一听说苏瑾小姐要在这里选马儿出镜,都慷慨表示随您挑选。”
这顶马棚位于草场旁边,占据了水草最丰美的一块位置,马儿有专业马倌伺候,定时遛弯、练腿、梳毛、游戏,一匹匹体态健硕,身姿英武。
“您看这匹,父系是英系纯血马,今年八岁,曾在香港连续拿下两届马会亚军。”
“还有这匹,它的兄姐皆是冠军竞速马,他的主人是您的影迷,若您选了这只,他希望您能赏脸吃一顿晚餐。”
“这匹骝色的怎么样?它同名画里的一模一样,也是黑尾红身,是匹性格温顺的骟马。”
“或者这匹?阿富汗培育的品种,金色背毛,汗液里带有红色素,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若是您想选两匹的话也可以,这匹黑色的‘绝世强攻’和这匹白色的‘开心太阳’,是退役的澳门竞速赛马双料冠军,它们的主人是您的同行,一位影帝。它们年纪虽大,但是很有默契。”
在马场场主的带领下,苏纪时自马棚前一一走过,马倌们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计,恭敬地向她问好。身后,方解、小霞、阿山还有几位杂志社编辑都挑花了眼,觉得这匹健壮,那匹又足够漂亮。
方解小声问苏纪时:“苏姐,我忘了问,你会骑马吗?”
苏纪时道:“会,当然会。我出野外时,有时候车子开不出去,只能骑马上山。”
方解为难道:“…可是你妹妹不会啊。”
苏纪时:“不会难道不能学吗?难道我妹妹还晕马吗?”
方解:“…”
行叭。
马棚里一共有着十二匹宝马,每一匹都风姿卓越,而且有着非常高的服从性。见苏纪时来了,他们并未表现出任何攻击性,都温顺地甩甩长尾巴,乖巧无比。
苏纪时从马匹前慢慢走过。她确实骑过马,但是她骑的马都是农民们自己繁育的普通马儿,论品相绝对无法和这些高头大马相比。而现在站在马厩里的马儿每一匹都可以送出去参加选美大赛,乌黑的眼,柔顺的背毛,健壮有力的四肢,漂亮的背肌…每一匹都带着非同一般的魅力。
然而看来看去,苏纪时总觉得差了些什么。
苏纪时问:“这是所有的马儿了吗?”
马场场主点点头。
就在这时,马厩外忽然传来一阵哑声嘶鸣,伴随着清脆的马蹄落地的声音,一匹全身洁白、唯有四肢和背毛乌黑的马儿,踏着极为轻快的步子,从马厩外蹦跳着走了进来。
是的,不是优雅的踱步,不是疾驰的狂奔,而是像是一只撒欢的小狗,蹦蹦跳跳地闯进了马厩里。
苏纪时眼前一亮:“这匹马…?”
马场场主恍然:“这是一匹荷兰温血马,它也是一匹退役赛马,但不是竞速赛马,而是——”
苏纪时:“——‘盛装舞步’。”
盛装舞步,又称马场马术,是一种极具观赏性的竞技项目。与竞速赛马不同,它并不看重马儿的速度,而是更看重在花样马术表演上的服从性与灵活性。对于不了解盛装舞步的人来说,第一次见到马儿蹦跳的样子,都会以为是小奶狗的灵魂装进了马的身体。
“没错。”马场场主介绍,“她是最棒的‘盛装舞步’选手——它叫LINDA HU。”
苏纪时眼前一亮,立即道:“我选它!”
“恐怕不行…它的主人是穆休伦先生。”
而穆先生出了名的爱马,绝对舍不得让别人坐上LINDA HU。
第30章 第三十章 Linda Hu
第三十章 linda hu
马匹按照性格与品种, 分为冷血马、热血马、温血马三大类。冷血马体型庞大,性格沉稳,主要用来负重运输;热血马性格冲动,机灵热情, 体型轻巧速度快, 专门培育出来参加竞速比赛;而温血马是两类马经过选育后专门培育的品种, 它结合了两者的优点,既有轻巧的体型, 又有沉稳的步伐,即聪明伶俐,又有极强的服从性。
荷兰温血马虽然只有几十年的培育历史, 但很快就成为了盛装舞步赛场上的耀眼明星。
马场场主说:“linda hu已经十五岁了, 去年才刚刚退役。穆先生从澳门雇专机把它运回来,对它格外宠爱, 几乎每周都要来探望。”
linda hu像是能听懂他在说什么一样,很骄傲的打了个响鼻, 喷薄的热气扑到了苏纪时的脸上。
苏纪时对它一见倾心。
苏纪时慢慢靠近,轻轻探出手,linda hu矜持地垂下头, 允许这个漂亮的女孩抚摸自己。
它在这里得到了极好的照顾。乌黑柔亮的鬓毛被打理的油光水滑,长长的垂落在背脊上,即优雅又精致。它颈部修长, 微微拱起, 背部强壮且平直, 尤其是四条腿上的肌肉,线条修长有力。
苏纪时一寸寸抚摸着它的颈子,感受着手掌下蓬勃的脉动。
不光是苏纪时喜欢linda hu,linda hu也很喜欢苏纪时。它停在苏纪时面前,不肯进马厩,一味地用长长的脑袋亲昵地摩擦着苏纪时的侧脸。
见一人一马这么有默契,编辑们也颇为心动。
毕竟在各种童话、传说里,白马可是最有仙气的代表了!想想看——女孩身骑白马,自林中缓缓而来,乌黑卷曲的长发遮掩住漂亮的**,眼神坚定而果敢…
主编已经想好这期的卷首语怎么写了!!
主编迫不及待拉住马场场主:“老王,我们拍摄真的很需要这匹马!而且苏老师和马老师这么有默契,若是换成其他马,我怕马儿不够配合。穆先生那边,能不能帮我们交涉一下?”
要说主编就是主编,说话特别妥帖。娱乐圈里,称呼艺人都用“老师”,她干脆把马儿也叫“老师”。
马场场主果然被洗脑,胸膛高高挺起,自认为了linda hu老师的首秀,还是要试一试借马的。
“我丑话说在前头,穆总真的很宝贝这匹马,我觉得八成不会同意。”
“那不还有两成的机会嘛!”
无奈,马场场主只能照办。
不过穆休伦的电话他是没有的,平常都是穆休伦身边的秘书代为联络这些杂事。
电话响了足足一分钟,那头才想起了秘书熟悉的嗓音。
今天是周末,穆休伦被叫回主宅参加所谓的洗尘宴,秘书好不容易得了一天周末,正躺在床上和被窝缠绵呢,就被一通电话打扰了清晨好梦。
秘书也是有脾气的好吗?他是穆休伦的秘书又不是穆休伦他妈,怎么什么屁事儿都要找他?
秘书接起电话,问:“什么事?”
马场场主说:“是这样的,有一个时尚杂志来马场拍封面,艺人想借linda hu…”
“不借不借。”秘书立即道,“我们穆总低调,不想靠马儿出名。”
“可是…”
“没什么可是!”秘书斩钉截铁说,“你知道linda hu小姐在我们穆总心中是什么地位吗?前些天他还同我说,它是他金屋藏娇的女朋友!你会把你的女朋友借给别人吗?”
“穆总真这么说?”
“千真万确。”秘书满口跑马车,“就算穆总结婚了,也舍不得让linda hu做小。到时候娶了老婆,她还要叫它一声姐姐呢!”
马场场主没话说了,只得挂下电话。
秘书想,自己真是专业、老辣又聪明,三言两句,就把妄想骑马儿的小明星打发走了。
可是他哪里知道,马场场主一直开着免提功能,于是整个马厩的人,包括苏瑾工作室、杂志社编辑、以及十几位马倌,全都知道穆休伦要让一匹马当正房大太太了。
众人面面相觑,又一同望向linda hu,对它肃然起敬。
主编犹豫一阵,问:“苏老师…要不换一匹马算了?”
苏纪时五根青葱般的手指从马颈上缓缓下滑:“不换。我和穆总恰好有几面之缘,借马的事情,我去同他讲。”
穆家主宅,气氛格外压抑。
空旷漂亮的花园里,穆休伦专心欣赏着面前娇艳欲滴的玫瑰,尽力忽视身旁喋喋不休的年轻女郎。
这位年轻女郎是穆夫人的远方侄女,在欧洲留学,读艺术设计专业,性格浪漫,有着不符合年龄的天真。
她刚回国几天,就被妈妈拎过来相亲,而相亲对象是穆家来路不明的“养子”!
对于这位养子的传闻,她听过很多——穆老总裁和太太琴瑟和鸣,婚后恩爱,然而就在二十年前,穆老先生却从“太阳村”领回来一名男孩,说要收为养子。
那可是太阳村啊,太阳村是什么地方?那些孩子的父母都是罪犯、都在服刑,孩子没人养,才会被扔到太阳村。穆老总裁又不是不能生育,他膝下有两子一女,年龄虽小,但都展现出了过人之资,为什么还要收养?再说,就算他纯粹为了发善心,也完全没必要从太阳村收养啊。
但是穆老总裁一意孤行,最终还是把穆休伦领回了家。
那时候穆休伦年纪很小,刚从太阳村来到穆家时,说话带有浓重口音,英语甚至连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齐,于是,他被打包送到私立学校“学习”。上流社会圈子不大,他的出身很快就人尽皆知了: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福利院出身;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罪犯的孩子;所有人都知道,他性格孤僻脑筋愚笨…
他在众人就像个透明人,等到他再次出现在社交舞台上时,已经是他成年后的事情了。
彼时,穆休伦已经成长为一个冷漠内敛的人物。他一身华服,手中酒杯荡漾着暗红色酒液,清冷矜贵地站在人群之外,所有人都被他的气度所吸引,可却没有一个人敢靠近。
他的五官已经完全长开了,俊眉鹰眼,长身鹤立——任谁都看得出来,他的长相,极为肖似穆老总裁!
每个人都在悄悄议论,其实穆休伦不仅仅是穆家的养子,其实他是…
有些话不用说得太清楚,懂得人自然会懂。
…
对于这次名为“洗尘”实为“相亲”的宴会,年轻女郎避之不及。
她本来只当做一项任务,打算随便吃顿饭就赶快离开,哪想到穆休伦的外貌气质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与她想象中的煤老板截然不同。
这让她内心的小鹿顿时狂飙上一百八十迈,原本不情不愿的相亲任务,立即转变成主动出击。
“穆…我叫你休伦哥好不好?”女郎娇羞地问,“你的公司具体是做什么的啊?”
“挖矿,洗矿,卖矿。”穆休伦敷衍作答。
虽然说得粗俗,但穆家就是做矿产起家的,穆休伦的有色稀土生意也逃不开这几个环节。
女郎对矿产方面一窍不通,接不上话,只能尴尬地转移话题:“休伦哥你工作这么辛苦,平常怎么放松?我学姐下周举办小提琴独奏会,送了我两张前排vip票,你有没有时间?”
穆休伦本要答“没时间”,但想了想,这样拒绝不够明确,不如说得再粗俗一点:“我对高雅音乐不感兴趣,业余爱好是看女团跳大腿舞。”
“…”
“母亲没同你说过吗?我之前同一位女明星交往过很长一段时间。”
女郎颤声问:“是哪种交往?”
穆休伦意有所指道:“我在床下出钱、她在床上出力,就是这种‘交往’。”
“…”女郎脸色通红,不敢再问下去了。
穆休伦终于可以安静享受一个人的寂静时光。
现在是晚夏与初秋交际的日子,花园里,夏天的花儿还没有开败,秋天的金黄已经渐渐漫了上来。他站在阳光下,漠然欣赏着眼前的风景,脑中却在想着公司里的生意。
这次洗尘宴着实没趣,他决定在午饭前就离开。毕竟,每次他出现在餐桌上,一桌的人都没有胃口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