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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池,我心里说,真是个碧池。她撕破脸了,真刀真枪地过来了,跟几年前非逼着我离开银行的时候同样的嘴脸。
“我们干什么了?… …”我喝了一杯咖啡,“你觉得我们干什么了?”
“睡了?”宁晓丹呵地一声,皮笑肉不笑。
“没有。”我老实说,“一下都没睡。”
她是出乎意料的,有瞬间的放松,但马上又紧张起来,她说我撒谎。
“我没有必要跟你撒这个谎。”我说,“你非得问,那好吧,我们早就好上了。我得因为这个跟你说对不起吗?你又是哪一位呢?徐冬冬是你的什么人?”
宁晓丹看了我半天,从那个恨我恨得牙根痒痒的状态里平静下来,慢慢说道:“你走吧,现在走,体面一点。免得我出手把你弄走。就不好
看了。”
我之前一边刷朋友圈一边跟她对付,听她说到这里,我放下电话,看着她眼睛:“宁总你多大了?”
“很重要吗?”
“还是年轻。”我说,“你当我留在这里是靠跟老板睡觉来的吗?公司有我没我不一样的。你们家有钱你了不起呀?不见得。回去问问你爸爸,徐冬冬可能很快找到另一个出资方,但是不一定马上找到一个跟我一样的伙计。更何况我还陪他睡觉呢!”我笑起来。
“你怎么不要脸呢?”宁晓丹咬着牙问我,快被气死了。
“不要脸都被你这么欺负,我要是要脸就得更被你踩脚底下了。”我还是笑着说。
还是小姑娘呀,脸红了,眼睛也红了,她也认识冬冬好久了,义无反顾地来到这里,说到底还是动了真情。她曾经为他做过什么呢?为他争取资源,给他最大的支持,单独相处时话里话外的暗示,想要抚摸他的手,帮他整理领带,陪他溜冰,做运动,点上他喜欢的香水… …我从来没有问过,冬冬也从来没有说起过他跟宁晓丹之间的交往。但是明摆着的:他们在彼此面前是绅士和淑女,条件登对,冬冬至少没有讨厌过她。他们是有可能的,很大的可能性。
“你是想跟他结婚吗?”我看着宁晓丹问。
“跟你没关。”
“别那么紧张,我就是问问。”我说,“可是你知道的,结了婚也不一定就长久。”
“你们这
样更不长久。”
“当然了,这还用你讲。”我说,“所以我劝你别闹。你要是现在找到他说,有我没你,有你没我,那就更愚蠢了?我也这么想过的,我就不那么做,年长几岁怎么都比你狡猾一点。听我说,冬冬从小就喜欢我,十几年了,我们才好上,你要是现在逼他做选择,你赢不了的。但这个东西不一定能持续多久,两个人再好也有生分的一天。可能是他走,可能是我走,你完全不用着急。你要是这个时候介入只会适得其反。”
我这话进了她的耳朵,宁晓丹半天没说话,终于抬起头来,恢复了平静,自己拿定了主意:“你得走,你得快点走。我等不得。”
我跟她推心置腹地,但是白说了,我拿了电话站起来:“随你便吧。”
后来我跟欧先生又见面了,把这些话,这些八卦讲给他听,一边说一边笑,一边喝酒,嘲笑着宁晓丹,身为这段故事里的女配角,是多么的年轻冲动,拎不清。说得欧先生也笑起来,淡淡地笑,可是悦悦呀,你曾经也是这样的呀。
“对呀。”我说,理直气壮地,“可是后来我不了。我知道工作赚钱才是生活的第一要义,谈恋爱什么的给得了快乐给不了安全感… …”我看着欧先生,知道他并不认可我的态度,我喝了一口酒,叹了一口气,拄着脸隔着灯光看他,“真是的,您瞧,我在上海混啊混啊
的,就这么变成一个混蛋了。”
“不。”他马上说,看了我一会儿,“… …是我,我把你变成一个小混蛋了。”
我不怕宁晓丹,别说上面有冬冬老板罩着,就是只凭我一个人的本事,也完全用不着被她欺负。但是到底撕破了脸,上班的气氛不像原来那么愉快了。花公款得小心谨慎,所有报销单据都得仔细核对,不能有出入;原本出差住旅馆我都挑办事地点附近最好的酒店住,现在就得遵守标准,有一次去广州出差住了三天W酒店1800块的房,拿回来票子,会计找了我两次,颇为难的样子,说宁总最近交代公司所有同事在这方面都得注意,悦姐在公司里面是中层,旅费预算不能超过一千二百块,我说算了,差价我自己补了,钱不多,事后想想还是挺生气的,这是给我穿小鞋子呀;我原本最爱说笑话,还喜欢拿自己开玩笑,我在茶水间里面把头发散开演鬼能把同事们给笑喷,现在我可不了,有人把我当情敌呢,你得有偶像包袱呀,得有女神的范儿,得端庄一点。
这些不愉快也不可能跟徐冬冬说,多大多重要的事情吗?完全不是,鸡毛蒜皮的,跟他说了他又能怎么样?我什么都没说,但那些不满还是积攒起来,像秋天落下来的树叶,被归拢成一大堆,随时会烧着。
周五晚上我在家里看电影吃泡面,专心致志地,一直看
到十一点多,后面的冬冬终于忍不住了,从床上下来坐到我旁边:“姐姐我受不了了,我都睡了两觉了,你怎么还在看恐怖片呀?你知道看恐怖片对身体不好吗?比搬重物对心脏的压力还大。”
第二十三章(3)
“温子仁这个招魂宇宙吧,时间线有点复杂,每次出新的片子,我还得把之前的再复习一下。”我说,把他的脸从我眼前扒开,“你起开,别打扰我。别跟我说话,你一说话我一出戏,状态都没了,之前都白害怕了。”
他又挡上来,往后推我,推到沙发靠背上,伸手解我睡衣扣子:“那不行,好不容易不出差,不上班的,我来这儿不是干这个的… …”
“松手。”我说,“这一段我不想倒回去看。”
“我不。”他还是不当回事儿似的,两下把我睡衣前胸的扣子全打开了,双手绕过去要打开我文胸,笑嘻嘻地低头要亲嘴儿。
我不耐烦了。我就是想看电影。我完全没有跟他做正经事的兴趣。我一下子从他的怀抱里站起来,从沙发后面跳出去,转到电视前面继续看电影,随手又把衣服扣上了。
冬冬没料到。
他当我之前那是欲擒故纵跟他调情呢,见我一下蹦起来又转回去自己看电影,他也是蒙了,回过神来就很生气,拿了遥控器冲着电视威胁我,我给你关掉。
恶魔修女瓦拉卡本尊就要现身了。
徐冬冬见我眼睛一眨不眨,他一下子把电视真的闭了。
房间里面原本没开灯,此时黑成一片。我摸到开关,啪地打开灯,冬冬还站在原来的位置上看着我,嘴唇绷得紧紧的,较劲呢。
我等了一晚上就为了这么一个镜头,徐冬冬在我情绪正好
的时候把电视机给闭了,还理直气壮地,理所当然地,我觉得心里面那一大堆树叶子就这么被烧起来了。我看看他,走到门边,开了门,挥了挥小臂,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走,我说。
冬冬整个人懈了一下,手臂垂下来,眼巴巴地看我,像是没明白似的。
“走。”我说。
“就为了这个?”冬冬指了指电视,“就因为看个恐怖电影,你赶我走?我等了一晚上,就想着跟你玩一会儿,你因为我闭了电视,赶我走?”
我点点头:“嗯,你想玩我不想玩。就为了这个。”
他哼了一声,几下子穿好衣服,扬长而去。
我回到电视前,从刚才魔鬼修女现身的地方开始看,终于看清楚了本尊,可什么情绪都没有了,一点儿也没觉得吓人。
我抱着枕头横躺在沙发上,心情很复杂。我觉得自己刚才做的有点过分,说到底冬冬也没做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怎么就被我赶出去了?可换个角度来看,我觉得自己也有道理,上班的时候我给他打工,下了班就算不轮到我说的算,至少我也有权力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凭什么你说想玩,我就得陪你玩?
有人摁门铃。
是冬冬。又回来了。
我开了门,以为他是忘了东西,他把711的大塑料袋子放在桌上,从里面拿出来啤酒和各种小吃,我说你这是干什么?冬冬道姐姐你不是喜欢看恐怖片吗?那我们看一宿,一
边喝一边看咯。
我笑起来。走过去亲亲他。怎么再跟冬冬发脾气呀?
我们两个人喝了十二瓶朝日啤酒,之后躺在床上,我让他枕着胳膊,我说冬冬,你刚才生我气了吗?他摇摇头,又点点头,告诉我,有点儿。
我以后不那样对你了。我说。我不再对你发脾气了。你原来说得对,咱们两个在一起是为了高兴,要是不高兴的话,还在一起干什么呢?没意思了呀。
他侧躺过来看着我,被子下面一只手一条腿搭在我身上:“… …可是不发脾气,不虐一点,也,没什么意思了。”
这话说得把我逗笑了:“那,可是你自找的哦。”
“对我自找的。”冬冬说,把我抱到身上,“我乐意。”
… …
比利时的有钱人鹏鹏终于觉得彻底回国发展,他的西餐厅开张了,请了很多国内的旧同学去捧场。我数个月没见段晓书,发现她也有些变化,她添了一副好耳环,这瞒不过我的,我眯着眼睛看她:“最近微店的生意很好吗?”
“还行。”段晓书说,“新上了日本的减肥药,卖得很不错。我自己也用了,不节食不运动,瘦了八斤,你也试试?保证减肥不减胸。”
“不必不必。我觉得自己还行,一直也不算胖,而且我腿长。”
“你又不是超模。腿长的必然代价就是没有腰。我说的没错吧?试试我的减肥药吧,不用几天,肯定把你腰给减出来。”
—
—反正我跟段晓书这么多年都是如此,一人走低的时候,另一人总会出手相助,两个人如果赶上状态都还不错,那必然嘴上争锋,几句话就能吵起来,这个家伙肯定是最近生意不错,不是她跟我抱怨生活难过的时候了,居然敢说我腰粗。
我用手摸了摸脖子,把腕子上新买的百达翡丽露给她看:“自己出来喝酒,孩子谁帮你带呢?”
“请了个保姆,蛮好的,朋友家的表姐,带孩子很细心。”段晓书笑笑,“再说孩子大了,自己会写字画画找动画片看,很好带的。哎你那个PP是基础款吧?我客人带了个满钻的,超级漂亮。”
“韩冰呢?还是天天忙着打游戏吗?工资还是不给你?”
“晚上加班。”她笑着说,“哎,我忘记跟你说了,韩冰最近升副处长了,你知道吗?工作比原来忙了。”
我呵地一笑:“薪水每个月能多五百块吗?哎对了,我忘记了,他多赚多少钱你也不知道,他工资又从来不给你的。”
段晓书被我这话气得够呛,刚想再给我找点不痛快,鹏鹏过来了,这个人在上海混了些时日,很是学了些虚头巴脑的腔调,晓书你好漂亮呀!你怎么样子又年轻了,你这是逆生长了?!段晓书白了我一眼不跟我说话了。
旧同学们被鹏鹏安排在一张长桌子上,我在一头,段晓书挨着鹏鹏,鹏鹏一直在献殷勤,晓书被这位老粉丝一
句话一句话地捧着奉承着很愉快,脸喝得红彤彤的,看上去很漂亮。
第二十三章(4)
说心里话,我宁可她这样,她得意一点,烦人一点,比她低眉顺眼,灰心丧气的时候可爱,虽然要跟她斗嘴,但我宁可见到这样的段晓书。喝了几杯酒,来了两位久未见面的同学,真是让我出于意料:十八岁的时候我喜欢过的男孩儿带着他的太太,就是那位很可爱很甜美的女同学,那个跟他一起坐在没人去的缓步台上吃羊肉串的女孩儿来了。
他们两个就坐在我旁边的位置上。跟在座所有的人打了个招呼,大家难免问起来这些年不见,你们做什么了?去了哪里?男孩儿,哦不对,三十多岁的人怎么还能被叫做男孩儿呢?可是我也不觉得他老了,他和他太太,都是构成我记忆的元素,是少年人的角色,我不愿意承认他们老了,就像我也不觉得自己长大了一样。有人回忆起他高中时代的外号,因为太好看了太帅了,篮球打得也好,他们管他叫“小风”,意思是,好像一阵小风吹过。
小风当时得了急病差点送命,病发生在他的骨头里,医生原本的意思是说,这种病好了就是彻底好了,不会复发,更不会有任何后遗症,可是他的爸爸妈妈害怕了,再也不肯让他累到一点,当时我们上高三,老师留的作业能做就做,不能做就拉倒,反正九点半之前一定要睡觉,辅导班不要上了,篮球也不要打了,每天他爸爸陪着他在北陵公园散步,
十八岁的小风提前进入了退休生活,到了我们考上了大学离开家的时候,原本成绩上佳的精瘦的运动男孩小风成了一个虚白虚白的胖子,在家乡考上了一个三本。
瓷娃娃一样的女孩儿一直喜欢他,一直陪着他,可是到了大四毕业的时候,女孩儿也面临选择,她是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在家乡沈阳并不能找到一个特别理想的工作,家里人安排她去英国读一个硕士,女孩儿不愿意,打算就在家乡应聘一个没有正式编制的小学老师,这时候小风跟她提了分手,话说得很绝,态度恶劣,我早就不喜欢你了,你这个人太磨叽了。
女孩儿也不知道其实是她爸妈跟小风谈过了,气得要命,哭了几场,一发狠就去了英国。他走的时候,小风发烧了,冒着大雨自己打篮球。几年前他得急病病危也是源于类似的情况,一次低烧,一场大雨。小风得偿心愿地又病倒了。但是发烧并没有像上次一样蔓延成威胁他生命的灾难。他在三天之后退了烧。后面十天的时间里一句话都不说。第十一天的时候,他开始准备自己的材料,申请去英国读书,跟女孩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大学。
那是十几年前了。我也刚刚留在上海。拿着城市黄页打电话推销财务服务,被心情不好的顾客用方言骂,一边扔出拖鞋赶走角落里的大老鼠。人在家乡的小风想要出国留学也颇
费周章,他得经过语言考试,申请院校,漫长的等待,终于到达英国,已经是一年以后。小风在她打工的中餐厅找到女孩儿,她正在装满每张餐桌上的酱油瓶子,看到他愣了一下,手里的瓶子差点没掉在地上,被他手疾眼快一下子接住了——他重新开始打篮球已经一年了,身手很好,手臂上都是肌肉。
小风和女孩儿在英国呆了三年,一边打工一边念书,女孩儿拿到一个硕士,小风念了两个。他们在英国结了婚,回到上海,在一家石油企业工作。小风现在是公司里副总了。女孩儿也在同一家公司,负责联系接待英国的客户。他们刚生了一个儿子。孩子睡觉不好,可是长得特别高大壮实,脸蛋儿长得像妈妈。
我看着小风和他的太太,不由得心生感慨。十八岁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可能都觉得今后的日子,长大以后的生活是个迷人的谜语,那个时候生了病的小风和出国念书的女孩儿肯定也不知道自己的谜底最终会落在在这里。可是我就比较厉害了,我不少谈恋爱,结了婚又离掉了,现在跟一个小我七岁的男孩儿在一起,而他是我的老板,我在这个年龄上,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谜底在哪里。
“悦悦你怎么样?这么多年没联系了,你在做什么呢?”小风问我。
“我在一家投资公司工作。”我拿出手机来,“加个微信?看看以后有没有机
会合作。”
小风的太太的消息有些迟滞:“听说你先生是个音乐家?”
“我… …”
离婚两个字还没出口,段晓书忽然喊我:“江悦,陪我去洗手间。”
我们两个在洗手间里对着镜子说话,段晓书一边补粉一边道:“你是有病吧?什么事情非得实话实说?你跟他们很熟吗?鹏鹏跟我更熟吧,他肚子吸脂了也没有告诉我呀。”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去做皮秒的那个美容院,我的美容师的师父给鹏鹏吸的脂。”
“哦!”
“你瞧,”晓书转过身来看我,“同学会是干什么来了?就是打扮漂亮了,来说自己事业多好多好,家庭多和睦,多一句也不要有。多一句都是小道消息。让别人开心。你瞧鹏鹏肚皮吸脂让你笑的。”
我把自己的笑容吃到嘴巴里:“不是不是,我没笑,我就是有点意外,大老板鹏鹏也这么爱美。但是我觉得小风跟他的太太两个人蛮实在的。”
“肯定也是混得好了才出门见大家呀。”晓书说。
“我没觉得我离婚了是不好的事儿呀。”我说。
“对,没什么不好,离婚了也有可能还是最好的事儿呢。”晓书马上接口说,“如果你有了更好的,跟宋小宝离婚被杨洋接手,你就可以告诉所有人了。那,悦悦,你有杨洋了吗?”
我低头想了想,冬冬是吗?冬冬比杨洋还要好看些吧?但是我能把冬冬拿出来跟所有人说
吗?
“没有。”我在镜子里对她点点头,“刚才我也是没多想,还是你提醒得对。”
“客气了。”晓书说,“我也是怕你一见到小风太激动了,说完自己再把我这几年的事情也说出去。”
“那哪能呢。”我拍拍她肩膀,我们两个就搂着离开了洗手间。
第二十三章(5)
但果然人是最禁不起说的。段晓书刚在洗手间里跟我达成了默契,我们要一同扮演一对儿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好闺蜜,她就在接下来的一分钟破了功。鹏鹏的餐厅这一夜顾客盈门,离我们同学聚会的桌子不远,靠窗的景观位上,来了一对男女,女孩儿非常年轻风骚,脸上画着浓妆,穿着低胸的黑色小洋服,袒露着又大又白的胸脯,她对面的男人一眨不眨地看着她,一边把她的手拉起来放在唇边亲吻。那个男的是韩冰。
哦谢特。
我心里骂了一句,这贱人果然出轨了。大学时代他背叛我的龌龊的行为在十几年之后又重演了,现场直播,清清楚楚,我接下来马上回头看了一眼段晓书,她整个人好像被施了定身咒,瞪着眼睛,张着嘴巴,僵在那里。
我之前一直觉得段晓书和韩冰是那种典型的,越过越多抱怨,越过越没意思的夫妻,我甚至觉得段晓书在暗中感觉到韩冰在外面有人,或者她根本就是知道,甚至捉过奸,只不过死要面子,不肯跟我说而已。但我想错了。段晓书对韩冰的抱怨,尽止于他不交工资,不带孩子而已,对此她完全能够忍受,她不认为而且不接受的是,如今已经胖成了一个球状物的韩冰真的在外面有人。今天在鹏鹏餐厅里的狭路相逢,完全在段晓书的预料之外,不能应付。
“他说他加班的呀,可是
他为什么会在这儿呢?”段晓书轻轻地说,我也不知道她是在自己思考,还是在向我提问,“不行,我得问问他,我得问问他… …”她朝着韩冰和那艳女的桌子走过去,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是紧张的,被激怒的,高中同学们陆续转过头来看我们,最要面子的段晓书已经顾不得面子了,她握着拳头越走越快。
韩冰看见我们两个过来,整个人从椅子上弹起来。
“你不是说你加班吗?”段晓书歪着头问他,恶狠狠地咬牙切齿,我觉得如果她够高的话,可能一下子已经冲上去咬住韩冰的喉头了,晓书指着那艳女,手指发抖,离近看了一会儿忽然有了新发现,“这不是你同事吗?哦我明白了,你们真的是在加班,就在西餐厅里加班?!”
韩冰样子狼狈,双手扎煞着,不知道怎么办:“那个,晓书,回家再说,回家再说,行吗?”
“你现在就给我说清楚!”段晓书叫起来。
韩冰还是慌张的,对面的艳女不干了,站起来冲着段晓书说话:“有什么可说清楚的?你自己不明白吗?他早就不想跟你在一起了,你老公不想要你了!”
“没轮到你说话,你先闭嘴!”我一直就站在段晓书旁边,此时对那女人断喝一声。
艳女上下看我:“你是谁呀?!”
韩冰呼吸急促,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一副怂样。
段晓书快哭了:“你是我
孩子爸爸呀,你怎么做这种事情?”
艳女还真是厉害呢:“你孩子上次生病的时候,孩子爸爸在我那里不肯走嘞。”
段晓书一记耳光打在韩冰脸上。
艳女拿起酒杯就泼段晓书。
我从桌子上抄起花瓶整个扣在她头上,连水带花挂了一脸。
艳女把头上的东西扒拉下来,到底哭了,指着我:“你好凶呀,到底是哪一个?!”
“我是他前女友,”我指了指韩冰对女人说,“现在可以揍你了吗?”
... ...
那天的场面一度混乱,后来表现最好的是鹏鹏,他让服务生把介入别人婚姻的艳女给请了出去,安抚了餐厅里的客人和聚会的同学,又亲自安排车子送走了晓书和韩冰。临走之前,他跟晓书握了握手,热情诚恳地表示,晓书你放心,无论发生什么事,老同学都站在你这边。他这么一说,晓书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下巴软了,点点头,“嗯”了一声,扭头而去,姿势态度极为哀怨,鹏鹏在她身后久久凝望。我在旁边就很生气,我都替你出手打架了,也不如鹏鹏一句话让她感动。
我当时隐隐约约地觉得段晓书和鹏鹏之间有问题,只不过在段晓书彻底发现韩冰出轨之前,二人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罢了。这一下封印解除,晓书就是跟鹏鹏好上,也不必有任何思想和道德的负担。
以段晓书当时的表现和我对她多年的
了解,之后的情节大致应该这样:只要韩冰能妥协,那么晓书不会离婚,女儿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晓书是最要面子的人,为了这个,她也要维持这个婚姻关系;她跟鹏鹏大有可能,鹏鹏身上有一个晓书最为欣赏的男性珍贵品质,有钱,而且他还喜欢她,她还年轻漂亮着,少妇类型的性感,如果两人能够达成共识的话,很有可能是一个相当稳定融洽的关系,要知道鹏鹏可能善于经营餐厅,晓书则善于经营男人。
我有预感,我的朋友段晓书很有可能以自己为中心构造成一个时髦的先锋的“开放性婚姻”的关系。而我这种非黑即白,在感情官司上永远也找不到中间地带的人只有吃瓜看戏的份儿。
段晓书这边如此,你以为徐冬冬就安静了吗?他就不是个骚包了吗?
我跟高中同学聚会的这个周五的晚上,上海市小白龙业余男子冰球队迎战来访的赫尔辛基流浪者男子冰球队,小白龙队输了,可是队里的执行者徐冬冬却显得格外凶狠,他在裁判裁定的单挑中几下就把对方球队那个北欧大汉给揍倒了。
比赛之后他洗澡换衣服然后跟队友和来访的对手去喝啤酒,人们问冬冬陪他来的女孩儿是谁?这么好看,是他的女朋友吗?冬冬说不是,这位是宁小姐,我们是大学同学,现在是同事,她陪我来是因为她喜欢看冰球。一个蓝眼睛
的男孩问,如果她不是你的女朋友,那我可以请她喝一杯吗?冬冬说那恐怕不行,宁小姐酒精过敏。运动员们哄笑起来,笑他太不实在了。冬冬耸耸肩膀,没再分辩,他没当大事体。
第二十四章(1)
他不讨厌宁晓丹。相反,她身上还有好些个让他欣赏,讨他喜欢的地方。他们曾经在同一座城市的大学,她念书很好,美,家境富裕,也是华人留学生圈子里面受关注的人物,被那么多的男孩儿捧着。他刚到美国不久,正处于从一个小胖子到一个运动少年的蜕变过程中,美好的样子刚见雏形,年纪比别人都小一点,不太爱说话,也不太会跟人交往,但他记得我说的话,我告诉他不要在外面找打的警告,他这个时候已经知道闭嘴了,在心里笑话别人都是猴子,当然此时别人看他也实在是缺乏魅力,有点nerd。宁晓丹就对他很好。邀请他参加聚会,约他去看在北美最受欢迎的冰球比赛。他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了冰球,认真训练,加入了球队,成了一个运动好手,也成了一个让人瞩目的美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