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妈,不是的,我什么都没有做,是因为我做不了那里的活才被人解雇了…”
宋如眉揪住她耳朵的手缓缓的松下来,被皱纹包裹住的那一双眼睛有些不信的觑住她:“什么活你做不了?”
“是要做泥瓦工,我不会…”知知嗫嚅着,不敢说出真相。
宋如眉又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忽然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做不了就不做了,我原本也不想你去做那些脏活累活…”
“妈…”知知心中骤然的一暖,鼻腔里充塞了浓重的酸涩,她眨眨眼,强逼着没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宋如眉却是冷若冰霜的转过脸去继续搓洗厚厚的衣服:“那里男人那么多,你去勾三搭四,还不如不做,宁肯少挣点钱,也不能让你名声再继续坏下去!”
知知仿佛被人骤然的丢进了冰窟中,她呆愣愣的看着妈妈,瘦小的身子伏在水池那里,瘦的肩胛骨高耸起来,头发花白了,衣服是褴褛的,这哪里还是记忆中那个美丽娇小的妈妈?
妈妈虽然这些年一直生病卧床,但生活向来是优越的,现在却因为她,要过上这样艰苦的生活,知知想着,对她一点点的恨意和心里的委屈都散去了。
还恨什么呢?爸爸不在了,幸好还有妈妈在,家还是家,还没有散,知知你该知足。
整整一周都在找工作,投递出去了几份粗陋的简历,却是石沉大海,妈妈闲暇时竟然也戴了老花镜开始翻报纸查招聘的消息,如果知知找不到工作,两人的生计成问题不说,还怎么去认识一些男人好嫁出去?
这个女儿丢尽了她全部的脸面,只要看到她,就能想到她做的那些事,想到她把正则给活活的气死,宋如眉不愿意看到她,却又无可奈何,像是知知现在这样的条件,还有她不堪的名声,哪个好人家的人肯娶她呢?
但是当真要知知嫁那些光棍汉老头子,宋如眉心底倒还是不愿的,怎么说,也是她和正则的女儿,不说条件要多好,至少是个正正的人家,她这个当妈的,也算是情至义尽了。
知知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到家,一见到她的神情,宋如眉原本期盼的神情就黯淡了下去,她靠在躺椅上,取了眼镜,不冷不热的望住她:“你也别挑挑拣拣了,依我说,就是前天你看的那个送外卖的工作都不错,结识的人还多,指不定就有人看上你肯娶你了!”
“妈…那工作人家只招男的。”知知蹙了眉,因为生意太好工作量太大,所以那家还算出名的餐厅只招男性外卖派送员,她也去试过,但是人家不肯要她。
“男的能做,你也能做!都现在这样了,你还挑拣什么!我看你是根本不想出去做工,要是这样,干脆就答应那个孙工头,把你娶回去好了!省得在我眼前碍眼!”
宋如眉自从回国,脾气就变的暴躁易怒,特别是在面对知知的时候,根本是没有道理可言。
知知眼圈一红,头埋的更深了,下颌贴在洗的发白的T恤上,知知轻轻点点头,强忍了泪意:“妈,你别气了,您身子不好,医生说了,不让您发脾气,我一会儿就去那家餐厅…”
宋如眉看到知知就是一肚子的火,干脆扭过脸去,一把按开落地的风扇,吹了两分钟就赶忙关掉了,为了省电,知知家的二手电扇几乎是不开的,只在最热的中午,才会吹上几分钟。
“还不做饭去,杵在这里干什么?别摆出来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看了就让人犯恶心!我可不是那些苍蝇一样的男人!”
“妈,您想吃什么,我做给你…”知知慌忙开口,快到眼底的泪水又生生的逼了回去,她小心翼翼的望着暴躁易怒的妈妈,心里没有恨,却只是心疼。
如果爸爸知道妈妈过着这样的生活,妈妈老了这么多,一定很心疼吧。
家里是没有镜子的,宋如眉不肯再照镜子,更是不允许知知照镜子,说她想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出去勾搭野男人,就把家里的两面破镜子给砸了,从那天开始,知知再也没有照过镜子,她把一头长发给剪了,省的麻烦。
“我想吃什么?我想吃大餐,我想吃五星酒店的蛋糕,你买给我?”宋如眉哧的笑了一声,那苍老憔悴的脸上,再也看不出美人的风流模样了。
知知习惯性的使劲低着头,眼睫忽闪忽闪的颤着:“妈妈,等我上班发薪水了,买给你好不好?”
“我没那个命!”宋如眉冷哼一声:“做饭去吧,记得油快用完了,省着点,还能多做几顿饭。”
“哎,知道了。”知知连忙答应,转过身向走廊尽头搭建的简易厨房走去,推开门的瞬间,苍郁的树木间落下碎金子一样的阳光,知知静默的站了一会儿,抬起手臂擦了擦眼睛,就走进了那蒸笼一样的厨房里…
和妈妈一起吃过饭,收拾干净了厨房,知知就抓紧妈妈午睡的时间去卧室里擦一擦身子,换了干净的衣服就出门乘公交坐了五站路,然后下车走了十分钟就到了那一家中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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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这个怎么样?”微微躬身的男人恭谨的开口,指了指距离他们两人五米远外站着的那个女人。
坐在沙发上的那个人,有着一双黑亮的眼瞳,柔软的浅金色发丝熨帖的裹住那俊美而又精致的脸颊,但那狭长而又清秀眼眸尾端却带着一丝的戾气,昭示着面前这个清秀俊美的男人绝不是什么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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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胸(三千字)
但那狭长而又清秀眼眸尾端却带着一丝的戾气,昭示着面前这个清秀俊美的男人绝不是什么善茬。
果不其然,只不过是淡淡的瞟了一眼,那人飞扬入鬓的长眉就拧了起来,他越拧越紧,助理的脸就越发的白了三分。懒
“这是女人吗?”孟绍轩绷紧了唇角开口,修长的手指隔空戳戳不远处那个美的让男人看了心动的美人儿!
“三少,这…这当然是女人啊!”助理擦擦冷汗,有些不知所措。
“我知道女人胸比男人大,可也用不着这样全露在外面给我看吧?”孟绍轩一边说,一边鄙夷的看了一眼飞快的扭过脸去再也不肯多看一眼,嘴里咕哝道:“这么大,又蠢又笨,像屁股一样…你愿意把脸贴人家屁股上那就送给你好了!”
“三少您不喜欢胸大的,那我们就换小的怎么样?”助理几乎都要哭出来了,大少爷,您能不能别这么直截了当?
“我不要大的像篮球一样的,可也不要小的搓衣板,我要那种身材纤侬合度,喜欢用栀子花味道的香水,声音很温柔,手指很柔软,腰又极细的女人!”
孟绍轩忽然站起来,几步走到窗前,双臂展开撑在窗台上,温热的风扑面而来,他扯松了自己的领带,解开衬衣上的扣子,缓缓闭上了眼睛。虫
只有在黑暗之中,他才能清晰的记得记忆中的全部。
“三少,您是在找什么人吗?”
“是,我一直都想找到那个人。”
“她长什么样子?”
“我从来没有看过她的模样。”可是她的一切,都烙印在我的心里。
孟绍轩想起在孟家和她相处的那些时光,唇畔不由得浅浅勾起,他能够看到了,所以不远万里也要回来,只为了看看那个有着柔软手指和动听嗓音的女孩,她是闯进他黑暗世界中的第一个女人。
“那,怎么办?”助理有些为难的看着他,他很少沉默,一旦沉默起来,却让他这个男人也不由得想要保护他。
孟绍轩忽然一笑,那笑意却自带着三分的邪气,一双眸子里透出坏坏光芒,似漫不经心,却又带笃定到极致的霸气:“不急,总会找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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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知换了工作服,装满便当的盒子整整齐齐的摞在外卖箱里,她跨上电车,就按照点餐单上的地址一家一家的去送便当。
有三份珍骨煲饭是要送到一家叫做一品静轩的房产公司,知知看了地址单,就发动了电车挤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城市很大,人人都很忙碌,在等红灯的时候,知知停下来,终于可以喘口气,厚厚的工作服下,身子都被汗湿透了,贴在肌肤上,刺痒而又难受。知知单脚撑在地上,手指拨动了一下汗湿而又凌乱的头发,长睫轻轻的忽闪,却又习惯性的垂下来,口袋里的旧款手机忽然叮咚叮咚的响了起来,她吓了一个大跳,控制不住的就开始发抖,鼓足了勇气摸出手机,看清楚是移动通知缴费的简讯,这才长长的舒一口气,一摸脸,却已经是满脸的汗水。
听到电话的声音就会控制不住的发抖,也是这些年留下的后遗症。静言时不时的总有电话或是简讯过来,总是孟绍霆的消息。就在昨天,静知听说,他在美国订婚了,听说订婚典礼很盛大,听说他的未婚妻十分的美丽,听说他跪在千人面前向她求婚,听说他给未婚妻买的钻戒和当初他们结婚时他套在她无名指上的,是同一款。
滴滴的喇叭声骤然的响起,知知条件反射的一哆嗦,慌忙扭动车把发动了电车,忙碌而又繁重的生活让她刚刚要泛滥的回忆嘎然而止,知知无暇再去回想,她有些生疏的送出一份一份的外卖,到最后,已然累的没有力气再去无病呻吟了。
电车停在一品静轩气势恢宏的大楼下时,知知已然没有力气挪动双腿了,好在,这是最后一份,送完就可以收工回家了。
知知提了袋子向大楼那里走去,双腿几乎是拖着向前挪动,衬衫干了湿,湿了又干,硬硬的贴在背上很难受。
“你好,送外卖。”知知有些怯生生的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她有多长时间,没有站在这样漂亮的房子里了?她有多少时间,没有在这样刺目明亮的灯光下直视着陌生人了?
习惯性的,低低的垂下头,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颌,裹在工作服中的瘦弱身躯我见犹怜,知知静默的站在那里,来来往往优雅的男人漂亮的女人,巴黎香水的味道,充斥着上流社会的陌生气息。
一瞬间,想到过去的那些锦衣绣服,珠光宝气的“贵妇”生涯,竟然是恍若隔世。
“请送到二十六层。”前台小姐礼貌的开口,知知微笑颔首,提了大大的袋子转过身向电梯走去。
习惯性的,贴着墙壁低了头向前走,收获了大厅中一些狐疑和好奇的目光,知知的头垂的更低,直到上了电梯,她默默的站在角落里,对电梯工人柔柔开口:“您好,二十六层。”
那么小的空间里,若不是那浅浅若有似无的呼吸,竟让人感觉不到知知的存在。
电梯到了,她提了袋子出去,一路谦卑的道谢鞠躬从人群中走出去,站在装潢精致的走廊里,不觉有些恍惚,该送去哪里?
“是外卖吗?给我就好了!”穿职业套装的女人妆容明媚笑容温暖,伸手接过袋子,知知垂下的眼眸看清楚面前的那一只手,柔软而又白皙,倒是很像,她以前养尊处优时候手的模样。
“谢谢您,请在这里签下字。”知知将单子递过去,轻轻的开口。
她一直低着头,就看不清楚她的模样,但是那一抹弧度优美的下颌弧线,却是让林诗下意识的多看了几眼。
“好了。”林诗签好字,见她仔细的看了看单子,这才整齐的叠好收回口袋里,然后对她颔首鞠躬;“再见。”
那声音很柔软动听,她也不由得放轻了声音:“再见。”
知知转过身向电梯走去,林诗提了袋子也转过身向办公室走去…
一扇门忽然开了,有个人出来,斜靠在那里,高挺颀长的身躯摆出慵懒迷人的姿态,深栗色的发丝下那一双细长的眸子微微的眯了起来,薄唇挑出一个讥诮的弧度,目光落在知知单薄的背上:“怎么换女人送外卖了?”
知知下意识的转过身来,却依旧是深深低着头,毕恭毕敬说道:“您好,我是餐厅新雇佣的外卖员工,从今天开始,您订的外卖就由我负责派送。”
她说的很慢,孟绍轩却是愣在了那里。
阳光穿过玻璃照进来,落在知知的半张脸上,如暖玉一般散发出柔柔的光泽,她戴着帽子,所以看不清楚她的五官,孟绍轩忽然几步过去,一把掀开她的帽檐…
他的双瞳里映入一双漆黑如星子的眼眸,含着惶恐,含着让他心襟动摇的柔弱,他下意识的捏住她的下颌;“你叫什么名字?”
“宋…知知。”知知被他扼住下颌,说话就有些困难,她惶恐的颤动睫羽,飞快的看他一眼,又怯生生的躲开,那样的眼神,像是雨夜受惊的小鸟,一下子撞进孟绍轩的心里,他却是有了几分的失望,怔仲的望着她,许久,许久…
时间似乎停滞了,空气也似乎凝固了,他忽然做了一个动作,一个在很久很久以后想起来,还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的动作…
双手骤然覆上了知知的胸部,虽然穿着工作服,可是初秋的衣衫也是单薄的,他的掌心一下子攥住了她小巧的浑圆,知知脑子里嗡的一下子响起来,呆呆傻傻的愣在了原地,竟然忘记了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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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已逝(三千字)
他的掌心一下子攥住了她小巧的浑圆,知知脑子里嗡的一下子响起来,呆呆傻傻的愣在了原地,竟然忘记了推开…
林诗也傻眼的站在一边,手中提着的外卖袋子吧嗒一声掉在地上,她都没有察觉。
天呐,这个二世祖,就算是再坏再风.流,再邪恶,传言中说的再可怕,她都没有想到他竟然会对一个瘦瘦小小普通的没法再普通的外卖小妹袭胸!懒
“你…你干什么…”知知脑子里炸了半天,才恍惚的找到自己的声音,她踉跄的后退,躲开胸前的一双大掌,脸上却已经通红密布,连耳根都红的想要滴血一般,那精巧而又洁白如玉的耳垂像是两颗珊瑚珠,孟绍轩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转不开眼。
可是,她不是她。
那记忆中清晰无比的柔软丰满,此刻触到手中却只是小的让人心怜。(详情见第七章,三少第一次袭胸,囧)
孟绍轩没有再看知知一眼,毫不在意就转过了身去向办公间走,他走的没有丝毫迟疑,面上没有丝毫的尴尬和歉意的神色。自小生病,一二十年几乎与世人隔绝的生活让他向来不懂人情世故,也懒得理会别人神色,所以,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绝不会摇摆不定。
知知看着那个人的背影,就那样带着明目张胆的坏坏邪气和让人侧目的狂放一步一步离开了。虫
她又气又怕,全身都在瑟瑟的发抖,如果是在以前,她决不会罢休,可是现在,知知站在贵气逼人的长廊里,那装潢精美的墙壁带着森然而又疏离的气息向她挤压过来,逼迫的她全身每一根毛孔都无可奈何的张开,紧张,害怕,无措,羞愤,让她几乎快要发疯了!
可她惹不起这些人。
平日里就算是和她们生活水平差不多的邻里,她和妈妈都是毕恭毕敬的不敢惹,何况这些上流社会有钱有权的人?
如果她敢说什么,如果她敢闹起来,知知绝对相信,他们只要张一张口,颠倒黑白,弄死她就像弄死一只蚂蚁!
更何况,说出去,谁信呢?一个大老板会去摸她一个脏兮兮给人打工的外卖派送员?
再者,知知一下子死死的咬住了嘴唇,妈妈若是知道,只会破口大骂是她不要脸勾引了那个男人,根本不会相信她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说。
知知想到这里,强压了心底的羞愧和愤怒,转身欲走…
林诗看着那个吓傻了一般的可怜女孩,心底不由得有了几分的怜悯,三少也真是的,好端端的怎么就这样调戏人家一个小女孩又一句话不说就一走了之了…
“你先别走…”她刚想过去,孰料,脚步辅一动,话还没落,那女孩竟然像是看到了鬼一般仓皇失措的一下子跌坐在了地上…
“不要,我,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不会去告他…”
知知扶着墙壁站起来,巴掌大的脸上那一双眼睛像是暗夜里会发光的水晶,让人心怜的仓皇和无助倾泻而出,那极长而又卷翘的睫毛微微的颤抖着,在玉一般光洁的脸上投下扇形的阴影,她是那么的瘦,那么的单薄,似乎是纸片人一般,宽大的工作服像是挂在了一根竹竿上在微微的颤抖,林诗看的心里一酸,伸手想要拉她,知知却又飞快的闪开,眼泪却已经挂在了长长的睫毛上,晶莹剔透,摇摇欲坠…
“你不要抓我,求你了…”知知瑟缩在墙角里,小巧的贝齿咬着下唇全身都在发抖,她不怕被人辱骂,责打,却偏偏最怕妈妈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那些话语是她的噩梦,每一天每一刻都无法摆脱的噩梦…
林诗愣愣的看着她的样子,蹙紧了眉心,也不敢再过去吓到她,只好开了口:“你走吧。”
这话就是不再追究的意思了,知知一下子长舒了一口气,她微微仰起脸闭了眼睛,一行眼泪倏然的滑落下来,在瘦小的脸上淌下一抹光亮的湿痕:“谢谢您…”
知知转过身走的很快,走了几步,又扭头看看没有人追她,这才飞快的跑了起来,她小小的身子很快就消失在了楼梯那里,林诗有些愕然站在那里,直到知知已经走了许久,她才缓缓的转过身来。
那个女孩子,怎么就胆小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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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绍轩衣襟半敞,几乎大半个胸膛都裸露在了外面,他的肌肤不像是两个哥哥那样,是健康的古铜色,相反,却极其的白皙,只是,胸口里露出来的部分很清晰的可以看到几个手术留下的疤痕,在那样单薄而又色泽迷人的肌肤上,越发的让人看了怜惜。
他手指里夹了一支烟,另一手高高的撑在窗台上,间或的会吸一口,然后吐出漂亮的烟圈。
烟抽的越多,他的眉心就蹙的越紧,声音真是像,他发誓他绝不会听错的,可是…
孟绍轩一旦想起几年前在孟家时和静知初遇的那一幕,就一阵的心神恍惚,有生之年,第一次触到一个女人柔软芳香的身体,虽则狼狈,却是旖旎无比。
那时他眼睛看不到,跌倒在她的身上,情急之下手掌按在了她的胸口,那一份奇特而又让他心襟动摇的触感,他永远都忘不掉。
而方才那个女人,太瘦弱,虽然声音几乎和记忆中的那个声音重叠,但是手掌心的清楚的触感告诉他,绝不是一个人。
他梦中的傅静知,没有这样的干瘪,也没有这样的…小。
一想到过去,孟绍轩就是一阵的烦躁,心里像是燃了一团火,烧的他口干舌燥坐立难安,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总会做那种梦,梦中的她看不清脸容,却是温婉可人的望着他笑,她的手抚在他的脸上,让他在一个一个漫长的夜晚中,得到最满足的安慰。
离开孟家去国外治病的几年中,他不是没交过女朋友,只因为她是他的二嫂,就算他狂放的有邪念,也总要顾及二哥的面子,无奈何只能将她搁在心里,不敢和任何人说。后来听说他们离婚了,他就动了心思,只是因为病情反复,一直拖到今年,才动身回国。
回国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以自己好友的名义注册了一品静轩房产公司,这也算是,他脱离孟家所作的第一步吧。
幸而老天还算庇佑他这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当然更多的是因为他的死党乔子锡是商界天才,所以他这个大少爷只用见天的去公司转一圈,然后笑眯眯的等分红就成。
可是,回国已经一年了,却还是没有她的消息,傅家一夕倾覆,走的走,死的死,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傅静知到底去了哪里。
那个小小的软软的女人,像是水滴没入了大海中,让他思念到发狂,却偏偏连看一眼都没有可能。
知知神思恍惚的乘公车回家,靠窗的位置上,她脸望着窗外,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
这些年,她穿最差的衣服,做辛苦的工作,受尽世人的冷眼和嘲讽,自始至终都是咬咬牙就忍过去了。可是今天,当真的有人这般轻薄她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还是会没有骨气的流泪,她曾经以为自己的眼泪在离婚那一夜就干涸了,她曾经以为自己的心在静园被强拆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不会再痛,可是现在,当无可预测的事情一件一件发生的时候,知知才知道,她骨子里其实是那么的脆弱。
公车很简陋,颠簸着缓慢的很,却还是可以把她送回家,知知其实真的很不想回家,那个家不像家,那个妈妈也不像是妈妈,她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去,听不到一句暖心的话,她蜷缩在床上彻夜的失眠,头发掉的一把一把,没有一个人温柔的对她笑一笑。
妈妈认定了她是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认定了是她的不三不四丢尽了傅家的脸面,丢尽了爸爸的脸面,害死了爸爸,所以不许她再姓傅,所以恨她入骨,如若她不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她真的认为妈妈会在哪天半夜拎着菜刀砍死她。
她没有错,却被所有人认定是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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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这个世界,向来是颠倒的,她此刻不再是千金小姐,不再是孟家的少奶奶,她只是住在简陋出租屋里的宋知知,一个有着干净的灵魂肮脏的身躯的卑微的女人。懒
好在,她心气向来不高,富贵也罢,贫穷也罢,她都可以很快的适应,并不会自怨自艾,以前的优越生活,已然是逝去的镜花水月,何必还要苦苦的流连呢?
她去抱怨,或者是哭诉,追忆过去的光鲜,有用吗?天上不会掉支票给她,妈妈的病也不会一夜好转,她照旧不工作就要饿肚子。
知知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也同时是一个致命的缺点,她很认命,所以在老天安排了这些苦难之后,她一句抱怨都没有,默默的听从了命运的安排。
知知下车的时候,正是初秋的黄昏,如血的残阳密布了天空,勾画出瑰丽动人的画面和绚丽光芒,知知默然的站在路边站台那里,今天下班比较早,她可以有一点充裕的时间留给自己。
一个人沿着离家相反的路走,步子是轻快的,低垂着头走的很慢,偶尔的汽车喇叭声会把她吓一大跳,呆立在路边许久,直到车子走的看不到了,她才平息了心跳继续向前。
她是那样的胆怯,害怕人群,害怕车流,害怕一切突兀的响动。虫
记得刚刚搬到那最便宜的出租屋里时,每晚知知都害怕的睡不着,窗外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吓的一身冷汗,因为她的名声早已传开,那些混混或者是地痞见了她都想过去骚.扰一下,甚至晚上还有人会去敲她的窗子。
每当这时妈妈都会疯子一样拿了菜刀跑出去骂人,骂的那么粗俗,那么难听,那些男人吹着口哨逃跑了,知知就坐在床上捂着被子无声的哭,她不敢发出声音,哭的几乎都要虚脱了,哭的真想就那样死了去找爸爸算了。
可是她没法死,她死了也不敢去找爸爸,死了也进不了天堂,她只能当一个孤魂野鬼,受尽欺凌。
爸爸临死的时候嘱咐她一辈子对妈妈好,她若是连爸爸的遗愿都无法完成,她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所以,这些年来,她几乎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跑到爸爸的墓地上坐一会儿,只是说一说话,看看爸爸的照片,就会重新的注满勇气。
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路,那么复杂的城市街道,那么大的世界,她却是走到了那里。
曾经和他欢爱的酒店,早已经变成了一栋极大的写字楼,而酒店斜对面的那家咖啡厅,已经成了一个充斥着声色犬马的夜店。
她和他所有的纪念,一点点的消逝,被这个飞速发展的城市给淹没,抛弃。
知知就安静的站在那里,自始至终浅浅的笑着,她笑的很小心,笑的很美丽,拔地而起的高楼掩盖了摧毁了她记忆中最后的幸福,她竟然没有心痛的感觉,一颗眼泪也没有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