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留》作者:明月珰

他是腹黑的风流王孙;
她是腹黑的闺中弱女;
腹黑女大战腹黑男,
赢的未必是赢了,
输的未必是输了.

 

第一卷机关算尽第一回毕二爷摆擂青魁府

留国-国都-尚阳

从羊市口大街青龙神庙向东折,是龙门街,过一个街口再北折就是龙佑街,这就是国都尚阳有名的斗蟋蟀的场所。

论国力,留国只能算是九个大国中的二流国家,但是论吃穿住行的豪奢华尚,论吃喝玩乐的精致,留国要是称了第二,绝对没有国家能称第一。

留国地处神渊大陆东南方,乃是久负盛名的鱼米之乡,民富庶而知礼仪,天下名士豪商多出于此。留国人也以这种文化氛围而自豪,认为留国才是当今天下最尊贵的王国。从当初一统神渊大陆的宇圣皇朝分崩离析后到如今已有两百来年,只有留国还是当年宇圣皇朝分封的诸侯国,算是宇圣皇朝的血脉,其余各诸侯国早已物是人非。所以留国人特别自豪,自认为只有自己的王才是正宗的皇族血统,这天下也只有留国才能得而居之。虽然留国因为国力弱小而沉寂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但是最近这几十年又挺直了腰板。国力日盛,尚阳又恢复了往日的繁华气息。

至于斗蟋蟀却是历史悠久,从宇圣皇朝的德宣皇帝开始,至今依然长盛不衰。时奸相李道正是因为其为超一流的蟋蟀专家才得了德宣皇帝的喜欢,封为宰相。他专门著了一本《促织经》,就织类、辨色、抓捉、调养与斗技诸方面做了详尽的阐述。宇圣虽亡,但蟋蟀长存,在这勋爵贵胄绅士戚畹纨绔膏粱充斥的国都,更是风靡一时。

每当七八月,赌门大开,满城如狂。龙佑街是尚阳斗蟋蟀最为集中之处,小小一条街,挨家挨户皆是都蟋蟀的场所。因此久而久之,人们倒忘了龙佑街的本名,而直呼蟋蟀街了。

这一日晚上酉戌之交(估摸是晚上7点左右),蟋蟀街上华灯璀璨人潮如涌。街上二三十家斗蟋蟀场,每一家都满囤囤的尽是人,其中最大的一家都蟋蟀场叫“青魁府”。

入门既是刻着一只怒目振翅的蟋蟀的照壁,话说是当年连胜三十场的常胜将军“蟹壳青”的雕像。这蟹壳青正是青魁府第一位主人的宝物,靠着他连赢三十场,修建了如今闻名遐迩的青魁府,乃是青魁府的象征,每日开府之前,府主人总要上香三柱,祈求财源广进。

转过照壁则是一间五楹大厅,是都蟋蟀的主场。正中一张矮脚红色条案,三把椅子,主斗双方对面而坐,中间是店中牙郎,担当仲裁。四周摆了许多长条几案,由里向外,越来越高。两庑靠里,以及楼上还有许多分割的雅间,这是为了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而准备的。他们可以一边饮酒作乐,一边互斗蟋蟀,如果主厅的斗蟋蟀大战开始了,他们更会参加下注。如果说蟋蟀街其他各家的赌客多半都是市井小民,那么这青魁府则是一掷千金的豪赌之所。曾有人在这里一夜暴富,但更多的人在这里得到的却是倾家荡产的悲惨下场。

今晚在青魁府摆下擂台的是户部尚书家的二公子,毕二爷。他是这条街有名的“蟋蟀王”,连当今的王上也知道他的名号。从小调皮捣蛋,不务正业,他爹拿他也没办法。这毕二爷在这里摆擂,已经连下了二十九场,眼看着就要打破青魁府的记录了,国都多少不信邪的高手都拜倒在他的“将军王”下。

毕二爷在青魁府已经枯坐了五日,无一人敢应战。

彩头加了又加,甚至说出了只要咬伤将军王就算毕二爷输,可惜还是无人应战。毕二爷如今的气势大有独孤求败当年的心情。

高手寂寞,最怕的就是没对手。

今夜彩头已经加到了五千两,牙郎喊干了嗓子,过了半个时辰都无人应战,正泄气的站在一边,以为今日又白忙了一场,周围看热闹的人已经开始离场,看得牙郎直跺脚。

却在这时一名白白净净,清清瘦瘦的年轻人走了进来,麻布青衣,脚微瘸,俨然一个穷秀才,他手上提着一个二寸来高的竹筒,筒口塞着一些蒲草,不慌不忙的在万众瞩目且鸦雀无声的堂内慢慢走到红木案前:“彩头是五千两?”

“对,五千两。”牙郎口上答着,黄豆大小的眼睛却在青年身上睃来睃去,看他的穷酸样,实在不像是能来青魁府混的人。“你是来挑战咱们毕二爷的?”

“是。”来人晃了晃竹筒,“你去跟毕二爷说,五千两太少。”

听了此话,全场无不纳闷,哪里跑出来的狂生,穷胆大。

牙郎好心提醒青年,“客观,赌场无戏言,可是真金白银比现了的。”

“少啰嗦,去跟毕二爷讲。”

此时东厢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从里面走出个清俊的青年,摇着折扇,一派风流倜傥。他出场的气势,丝毫不亚于奥运金牌得主,更难得还是一位仪表堂堂的帅哥,一出门,立即引来大厅里的一阵喧哗,众人都对他鼓掌致意,众女更是对他狂送秋波,他挥挥手算是回礼。

“在下姓毕,排行老二,人称毕二,请问客官贵姓?”

“英雄不问出处。”

“好。”场内有人喝道。

“你想加多少?”

“八千两,图个吉利。”

毕仲秋眼睛一闪,难掩兴奋,“好,拿银票上来。”如今对手难求,今日遇到这愣头青,正好圆了“将军王”三十连胜的梦想。

二人将银票递与了牙郎,双方摆站开场,约定一局定胜负。

牙郎主持,两人交换竹筒秸笼互看各自的战将。

斗蟋蟀里头是有大讲究的,单说蟋蟀的种类,从颜色来分,就有红紫头、黄麻头、青黄头、白麻头、淡黄麻头、红麻头、青金麻头、紫麻头、黑麻头等数十种。其中青为上,黄次之,赤次之,黑又次之,白为下。

青年接过毕二爷的秸笼一看,筒底细沙上蹲着一头青色雄虫,头圆牙大,腿长项宽,红钳赤爪,金翅燥毛,只见他困在竹笼里焦躁不安,辗转腾挪,恨不能一头撞破笼壁。真真一副将军王的面相。

反观青年的竹笼,蟋蟀身白如灰,屈腿卧着,安然埋首,身子细小。毕仲秋愣了一下,这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年居然敢用一只下品的蟋蟀来对付自己的“将军王”。

“这虫叫啥?”

“白骨精”。

众人皆笑了起来,瘦如柴,白如灰,好一只白骨精。

毕仲秋笑道:“名儿俗,公子这虫儿在筒里闷养得久了,似乎沾了太多潮气。”

那青年看出了毕二的轻蔑,笑道:“是啊,这只雌虫,待字闺中,看样子正在怀春。”

“你真的要赌吗?”

“赌场无戏言,自然要赌。”

“好,痛快,既这样,我将彩头加到一万两千两,怎么样?”

“一万两千两?”那青年有些迟疑,“我,我今日出门没带那么多钱。”

毕仲秋却仿佛看到了对方的胆怯,无论今日对方是为何而来,他也一定不会让对方得胜而归,“公子误会,你的八千两不变,我这头加到一万八千两,我若赢了,只拿走八千两,你若赢了,可拿走一万八千两。”

“这,这可~~”

毕仲秋看出了对方的贪婪,对这样的人物他更不放在心上了。周围在场的人却为毕二爷的豪赌而喝彩。认为他不以富欺穷,是条好汉。

“在下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如果毕二爷今夜输了,这蟋蟀王的头号可愿让贤?”

众人一听,反而觉得这穷酸青年有些得寸进尺,反观那毕二爷,却呵呵笑了几声,“这名号本就是众人爱护毕二,给的雅号,今日如输,岂敢忝居此雅号?”

两人谈妥条件,整个厅中沸腾了起来,牙郎开始卖力的喊道:“各位爷们,赶快下注了呀,白骨精挑战将军王,今夜有一场好戏看了!”

看管纷纷解囊,丢如青魁府小厮手中的竹篓里,小厮受了赌资,便发放等面值的铜牌,为最后结账兑付的凭证。

此时二楼的雅间里,一男一女正含笑对饮。

“妹妹打算押谁?”其中的男子放下酒杯,望着眼前的女子。虽说留国风气开放,女子大胆奔放,但是豪门大族的闺秀公然出现在聚众赌博场所的,也只有眼前这女子一人。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留国封亭君家的长乐郡主,在尚阳算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以不学无术、豪放浪荡最为人津津乐道。尚阳城里的公子名士都喜欢和这位长乐郡主玩,她总能想些千奇百怪的玩法以娱乐众人,但是论道谈婚论嫁,她则是这些名流避之不及的女子。

父亲封亭君乃是两朝元老,世袭的爵位,夫人是当今王上的妹妹君华公主,一门显赫之极。只是膝下几个儿女却令人叹息。且不说这位大名鼎鼎的长乐郡主,单就膝下三个儿子来说,老大从文只混了一个上递下传奏章的黄门侍郎,老二从武混了一个骁骑将军旗下的千户,老三更是两者都不选,成了最让人不耻的商人。这女儿倒生得如花似玉,奈何品行让人万般不敢接受。

百里沉醉回头向着门口前来请示的小厮道:“白骨精,一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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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机关算尽第一回白骨精智斗将军王

小厮发放了等值的铜牌,行礼退去,对这位一掷万金的主儿他并不陌生,那是青魁府的常客,封亭君的长乐郡主喜欢流连下三滥的赌纺早已经是人人皆知的事情,恐怕全国都就只有封亭君不知而已。小厮虽然面不改色,但是心里还是直犯嘀咕,这位败家女平日来,下注最多不过千两,今日居然眼睛都不眨的下了一万两给必输的白骨精。小厮在青魁府混了多年,对这斗蟋蟀的门道也算是知根知底,早就看出了白骨精的下品。

“沉醉,这未免太冒险了?”百里承邦有些犹豫。

“三哥莫怕,这毕二送上门来的挨宰,这刀不下狠一点,他不知收敛,居然在你我面前耀武扬威。”沉醉笑兮兮的道,只怕自己宰得还不够狠。

“可是,观这白骨精的身形相貌,你未免太轻率了?”

“三哥有所不知,这天地万物一物克一物,这白骨精就是那将军王的克星,我这白骨精遇强则强,你且先看看再做评论。”

“你的白骨精?”百里承邦有些惊诧,“你什么时候对养蟋蟀也有心得了?”他这妹妹他是了解的,遇事总爱走捷径,从不会下功夫去研究真本领。

“我不会养蟋蟀,但是不妨碍我找个会养蟋蟀的人啊?谁让毕仲秋小瞧我,这次设下这个套子,让他好好享受一下,看今后还敢不敢奚落我。”

百里承邦摇摇头,这百里家的独女早被宠得不知天高地厚,做事不折手段,但求一胜。要说今日摆擂的毕仲秋正是沉醉平日里几个要好的发小,只因为偶然奚落了一下自诩吃喝嫖赌无一不精的沉醉根本不懂促织一道,她就放了话,不折了毕仲秋“蟋蟀王”的名号,自甘在眠日楼当三日舞娘。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惊呆了,哪有郡主之躯去青楼当舞娘的,偏有那些好事之徒在一旁起哄,这赌约就算是定下了。

毕仲秋携将军王连胜二十九场,再胜一场,百里沉醉就得去眠日楼当舞娘了,一家兄弟都为她干着急,反观她却丝毫不惊慌,悠哉游哉的晃到今日。

百里沉醉望着楼下那胸有成竹的毕仲秋一阵娇笑,如果不是等到这最后时刻,毕仲秋如何能下得如此重注,如果不是那穷酸秀才不卑不亢中流露出猥琐神情的精彩表演,他又如何能放下戒心,如果不是白骨精其貌不扬,他如何能豪气干云,一千两的赌注有何看头。百里沉醉奉行的哲学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一阵嘈杂后,大厅复归寂静,数百只眼睛都盯着红木桌上的那口阔一尺的青花蟋蟀浅底盆。盆上了架了一个半圆的铜丝罩,罩子左右个开了一个小门。

毕二现将自己的爱将将军王小心翼翼的放入左侧小门,那将军王一跃入盆里,就好像鱼儿得了水,精神振奋,上蹿下跳,赢来阵阵喝彩。

再反观那穷酸青年,轻轻打开右侧小门,拿起竹筒抽开浮草,白骨精轻巧的跃入盆内,却龟缩在一隅,瑟瑟缩缩一副备受欺凌之相。任将军王如何挑衅,也守战不出。乃至那将军王将腿扫到了白骨精的面前,她也不过是慢悠悠换个地方蹲着。引来在场众人的讪笑。

百里沉醉也在笑,笑得天真妩媚,丝毫不懂担心为何物。看得百里承邦一阵恶寒,这天真是绝对和沉醉搭不上边的。

场外战锣一响,训练有素的将军王开始摩拳擦掌,知道自己表现的时刻终于到了,反观白骨精却依然故我的龟缩。

将军王沉寂了一下,紧盯着对手,突然,双翅一展,向白骨精猛扑过来,眼看着白骨精就要死于他的利钳之下,却见她轻轻一滑,从将军王红钳和身子的夹缝中溜了出去,让将军王扑了个空,真兀自恼怒万分。

第一回合平手,但是对于斗蟋蟀来说,只懂防守是永远胜不了的。

将军王几日不得大战,本来就是暴戾的主,如今一击为成,更是怒火中烧,只见他蹲在那里坐着后腿,身体绷得紧紧的,蓄势待发。白骨精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将军王猛然一跃,再次朝白骨精扑了过去,去势如电,眼看着白骨精又想故技重施,但是身经百战的将王军哪能让她如此轻易躲过,空中临时变招,落地时,双腿后蹬,借力旋转猛冲,两只大钳眼看就要掐上白骨精的脖颈,白骨精此时也精神了起来,展开双翅,准备从上方逃离,却还是晚了一步。

将军王在她刚刚飞离的时候冲到了她腹部下方,红毛大钳扫到了她的后腿,这将军王是蟋蟀中的极品,俗有铜墙铁壁之称,被他这一扫,白骨精的右腿眼睁睁的看着被夹断。

全场一阵喝彩,只因赌将军王胜的占了大多数。

百里承邦看沉醉那么有信心,也是信任自己的妹妹的,但是眼看着白骨精断了一条腿,再也坐不住。“沉醉,这,这可如何是好,你,~~”他倒不是心疼那一万两银子,而是怕妹妹登台跳舞,名誉扫地,那还如何嫁得好人家,就如今这样子,那些豪门高阀也是不待见她的。

沉醉倒不担心这些事,她可是好不容易才把自己的名声败坏到如此地步的,不然提亲的人早把门槛踩断了,侯门一入深似海,她最理想的就是招赘一个上门婿,如果非得嫁人的话。

“三哥慌甚,你再往下看,生死不明,胜负未分,殊难预料。”百里沉醉表情虽然轻松,但是心里也有些打鼓,不过她还是故作镇静的安慰着她三哥。她虽不懂斗蟋蟀养蟋蟀的道道,但是以人思物,万物都是通的。

这白骨精乃是她命人捉的数百蟋蟀中唯一幸存的一个。凡是被捕捉的蟋蟀都被放入列强之中,日日受尽欺凌,伤痕满布,最后能奋发反击,颤巍巍站起来的只有眼前的这一只,初时,她也不知道会是眼前这个如此不起眼的白头蟋蟀战到了最后。多少列强都倒在了她的脚下,将军王虽然凶猛异常,但是比起四只,六只蟋蟀一同攻击的力量也还是有限的,白骨精当日能胜出,今日自然也是可能成为笑到最后的虫。

白骨精虽然断了一腿,却相当镇定,蹲在那里缩成一团,仿佛一团随时可能爆炸的惊雷。将军王再次撩拨,俯头冲向白骨精,那料这次她反而不退缩,直直的迎上了将军王的钳子,二虫互掐,两对钳子就那么僵持着。要说比身段,比力气,白骨精绝对不是将军王的对手,但她选择这样硬碰硬真让人大跌眼镜

二者僵持不下,眼看白骨精节节败退,却见她突然调整姿势,将头侧转,来个犀牛望月,一自己的牙外盘攻击将军王的牙根,疼得他直哆嗦。弱者的打法和强者的打法从来就是有差异的,她们总是不择手段,不管无赖不无赖,只管如何才能胜利。而将军王的王者之风则让他总是选择正面攻击,以钳逼虫。眼下却被小小的白骨精给打到了痛处,压力一松。

白骨精乘胜追击,不停攻击疼痛难忍的将军王,直到最后将他逼到盆缘,白骨精躲过将军王临死的反击,一个打横,看准将军王的腹部猛撞,一带大侠就此殒命。

“呀——”牙郎不自觉的叫出声来,全场哗然。百里承邦紧绷的心也算是缓下来了。

“北楼天字号客人胜,赌金两万两。东楼地字号客人胜,赌金一万两。”青魁府的牙郎开始唱号。

这是青魁府几十年来的规矩,凡是大战,买黑马胜出者而赌金上五千两者都是要唱号的,以表示对客人眼光独到的尊重,众人也以此为荣。

沉醉听了牙郎唱号后一阵默然,想不到还有人比自己更有信心,赌注下的更大,原本自己应该订到的天字号居然是被这个人捷足先登了,可见此人地位尊崇,眼光犀利,还是斗促织一门的高手。

遇到这种奇人异事,百里家的兄妹最喜欢结识。闻到牙郎唱号后,立刻心意相通的向北楼天字号走去。

奈何却晚到一步,只能看见那白衫背影。

“公子请留步。”沉醉上前一步,急切的叫道,丝毫忘记了自己一个大家闺秀于众人前急切留住一个陌生男子的失礼。舆论虽然对她隐于雅间赌蟋蟀还算温柔,但是她这一步出,却是想掩盖也掩盖不了了。

百里承邦一个闪身将她挡在身后,来不及呵斥沉醉的失礼,对回头的男子躬身行礼道:“公子如何能肯定白骨精胜得了将军王?”

“阴阳相克,古墓克败窑。”

留下此语后,白衫男子飘然而去。留下众人在倾慕中久久不能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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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机关算尽第二回越人歌秋日显心声

沉醉自己也在反省,她怎么能这样失礼的留住那名男子,他会如何看待自己。自己应该事后打听他的身份,再让三哥上名贴拜访,之后正常的礼仪来往。看他的衣着气质,绝非等闲出身,自己如此孟浪,懊悔万分。

今日里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居然就那样大刺刺的落到了沉醉的头上。以往问她觉得最可笑之事是什么,那一定是那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可如今由不得人不信了。

她只是看着他的背影,就忍不住想留下他。玉冠,白衣,称不上奢丽,但做工精细,布料上乘,绝非等闲的绣房能做出的。

白衣出尘,飘离于红尘之外,却蕴含着贵族典雅华丽的气息。她忍不住想一睹他正面的风采。

待他转身过来,三哥却上前挡住了事前,不过是那千分之一秒的机会,甚至记不清他的容颜,只仿佛被雷击中一般(其实是某珰被雷到了)。耳边想起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心开始彷徨。

沉醉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首先肯定的是自己被那个白衣男子给彻底迷住了,眼里的他真是十全十美,甚至连自己最排斥的对方的王侯身份,她也觉得可爱万分了。

整理好思绪后的第二件事自然就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淌过这几千年的河流,不就是为了在异世找寻自己的目标么。爱一个人诚然很难,但是找到一个值得自己爱的人,也绝非容易之事。沉醉向来不是自欺欺人之人,她看清了自己的心,也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沉醉!”百里承邦的声音将她的思绪打断。

“什么,三哥?”

“那白衣公子说的什么阴阳相克,古墓克败窑是什么意思啊?”

沉醉淡然一笑。“今天来的那个青年是我重金聘来的养蟋蟀高手,我找人带他看了毕二的将军王,他一眼就看出了那将军王来至败窑。窑火已灭,但燥气未熄,在败窑缝里生存的促织都具纯阳之气,非要那阴地所生的促织不能克。所以他从古墓捉了许多常年不见天日,吸进古墓阴气的蟋蟀来,再经过精英训练,膳食调养,便成就了今日的白骨精。”

沉醉甚是为自己给那雌蟋蟀取名“白骨精”而得意,真是贴切之极,一将功成万骨枯。

“原来如此,想不到他一眼就看出了这其中的玄妙,看来定非常人。”百里承邦一阵感叹,末了又加上一句,“什么是精英训练?”

沉醉心里暗叹,觉得有时候还是很难用简练的语言和有代沟的人沟通的,“我好饿,三哥不如我们去七里香吃夜宵啊?”她爱娇的拉拉承邦的袖子,成功转移话题。

“沉醉,要不要三哥替你打听那个白衣公子的来历?”百里承邦的眼里闪烁着八卦的激情。

沉醉真没想到三哥也有当媒婆的爱好,“谢谢三哥的好意,不用了。”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但是沉醉发现自己的沉沦后不由自主的想要挣扎一下,初次见面,虽然情根暗种,但是并不到为君生为君死的地步。

再聪明的女子遇到这种情况,总是容易寄希望于缘分,沉醉也不例外,她想知道冥冥中他们是否注定有缘?

三日,不,七日,还是十日吧,如果十日之内不能相见,便注定彼此无缘,百里沉醉也打算决绝的斩断情丝。

一般聪明人和自以为是的人都容易相信自己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从没尝过爱情滋味的沉醉也做如是想。

沉醉侧卧在摆在廊下的贵妃榻上,半眯着眼睛,享受的啜着杯里的葡萄酒,这是今年盛夏刚刚酿制的,工序极度简单,葡萄加糖,自然发酵,喝起来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葡萄酒饮料,初出炉的时候,众家公子小姐都趋之若鹜。久了他人便嫌弃了此酒不够浓烈,只在闺房中传递,沉醉却一如既往的喜欢紫红色的葡萄酒,装在价值连城的水晶杯里,透过光线的折射,仿佛看见了那个逝去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