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今晚啊?今晚我会陪方浩去看演唱会。”我忙凑近过去:“方浩的公司给了他两张演唱会门票。”
“那小子存的是什么心,竟然在今晚约你出去,他没有女朋友吗,干嘛在这种日子和你一起。”蓝桢烈拿着手机一边玩着。
“这种日子,什么意思?”
“不会吧?护理姐姐,今天是情人。七夕情人节。”一边的曾佑有点大惊小怪了。
“七夕什么时候变成情人节了?”我做无奈状。
“你们要去看谁的演唱会?”蓝桢烈再次开了金口。
“我也不知道,方浩说是那位开演唱会的女歌手叫安娜,歌唱得还行,正好是他们公司董事的女儿,可是蓝桢烈我觉得那位安娜长得和来你们家的一位女孩子很像。”昨晚,方浩在给我演唱会门票的时候,那个贴在门票的面孔让我觉得她很面熟,和偶尔会来蓝桢烈的一个爱戴大耳环的女孩子很像。
“金宝如?没想到你们要看竟是金宝如的演唱会。”戴威廉先是笑了起来:“林四月,我来告诉你,这个安娜你认识没错,那丫头的艺名就叫安娜,是我们的朋友。”
他们就在那里自说自话的调侃起我来,无非是笑我孤陋寡闻,不知道七夕情人节,也不知道金宝如是安娜,据说安娜因歌唱的好,人长的漂亮,家里又有钱。在上海红透半边天。
夜幕渐临的街上,华灯初上,人们行色匆匆,而我,心乱如麻。想起了蓝桢烈,想起了刚刚他说的话:“如果,我说,我不喜欢你和他一起去演唱会,你还会不会去?”背对着他,我说,桢烈,方浩是我很重要的朋友,这一生中,我最为感激的人就是他,只要他想,我能做到的我都想为他做。
轻轻的,那个孩子在背后说,林四月真伟大。语气带着一贯的嘲讽。
“怎么啦?”开着车的方浩腾出一边的手放在我的额头上:“林四月,你最近一直心事重重,那个孩子令你很困扰吗?”
“没有。”我看着自己手中的手机,它是今天蓝桢烈硬塞给我的,和他现在用的是同一款,对于这款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手机我觉得连拒绝的勇气也没有,怕他难堪:“方浩,你说这人的思想要是像这手中的机器一样,能开就开,能关就关就好了。”
“看来那个孩子的魔力不小,让林四月也说起傻话来了。”
“你说些什么?”我恼怒的瞪了方浩一眼,见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目光洞悉。
林四月最近的世界很是热闹,大有你方唱罢我登场被意味。
当我和方浩进入演唱会会场找到我们的座位时,我有些傻眼,赫然看到蓝桢烈和连玉,他们的座位很巧的和我们相连,他们看到我们时不约而同的伸出手说,好巧。
我不知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我的左边是方浩右边是蓝桢烈我坐在他们中间总觉得不自在,可我还得向向我挤眉弄眼的连玉介绍起方浩来,所以,我总讨厌这种复杂人际关系,我记得曾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的妙言,说中国的人际关系就像裹脚巾,又长又臭。
终于,演唱会开始了。那个在舞台上穿着炫目的服装浅唱低吟,嗓音清灵的女子让我怎么也和那个仅有几面之缘的女孩联想不起来。
“喂,蓝桢烈,她很不错。”我对一边的蓝桢烈说。
“你说什么?”也许是音乐声盖过了我的声音,蓝桢烈朝我靠近了过来,一下子,我们靠得很近很近,近得好像他一眨眼,那如扇子般的睫毛就会打在我的脸上,我也一瞬间的闪神,直至,台下的观众山呼般欢叫了起来。我把目光木然的投到舞台上。
很久很久的以后,我依然记得那位叫安娜的歌者在一大片用灯光营造出来想像极了银色月光下的舞台上,用悲伤的声音唱着。这么大的一个世界,我怎么会遇见了你,这么大的一个世界,我怎么会爱上了你,台上的人痴痴的唱,台下的人痴痴的和,很直白的歌词,却道出了尘世中相爱男女的各自心情,这么大一个的世界,我怎么会遇见了你,这么大的一个世界,我怎么会爱上你。
那首歌有个很浪漫的名字叫有些相遇。
大洋彼岸的洋葱(三)
演唱会的尾声,发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插曲,台上穿着一袭红色裙装的安娜突然拿着麦克风说:“大家知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知道。”台下山呼。
“那么,在这样的节日里我祝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为天下有情人我们来玩一个爱的游戏好不好。”
“好。”台下声音统一。
安娜在台上比了一个肃静的手势,全场开始安静了起来,接着,安娜大喊一声:“灯光师。”台上的大灯全熄灭了,一束光从天而降。它在观众席上转来转去,像一只调皮的小猫,可令我想不到的是,他们最后竟落在我和方浩的身上。
“大家想不想看他们接吻。”台上的人大声说。
“接吻,接吻,接吻。。。。”他们的声音一波接一波。还夹带着尖叫声。
该死,都是这情侣座惹得祸。
“怎么办?”在那些人的咄咄逼人逼人下,我问方浩。
“我无所谓,就看你的了。”方浩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你待会不要把舌头伸出来,听到没有。”我恶狠狠的警告他。现在骑呼难下。
我伸出了手,在半空中比了个OK的手势。闭上了眼睛。把自己的脸向方浩靠了过去。
我想,那场演唱会的真正的□应该出现在最尾段,我想,这个小插曲会被以后的人津津所乐道,关于两个男子接吻事件,那情景很诡异,当情侣座的男女在大家万众瞩目下正要打KISS的时候,不料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那个程咬金不仅是个男的,还拥有倾国倾城貌,他一把那个女的压倒在椅子下,用自己的嘴去堵住那个男子的嘴,两个男人的吻,是一个很劲爆的话题,可,那时,大家先是集体的呆了一下,接着,竟是雷鸣般的掌声,尖叫声,口哨声。而我,被蓝桢烈的手紧紧的压在椅子上,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当我再次抬起头时,看见脸玉煞白的脸,还有台上呆若木鸡的金宝如小姐。
“我不是故意的,有人在我后面推了一把。”对于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状况,蓝桢烈如是说。
一行四人走出了演唱会会场。我抬头看了看夜空,城市的霓虹挡住了我们头顶上的星光,有些人也只能借助儿时的记忆去想象此时的牛郎星和织女星是否隔着一整个银河系遥遥相望。
“我们一起去吃饭吧?”蓝桢烈建议。
“那不行,我要带四月去试衣服,我和人约好了。”方浩摆了摆手。
“试衣服?试什么衣服?”蓝桢烈把头转过来问我。
“是这样的,我答应方浩在周末陪他去参加他们公司董事的三十年结婚纪念日,他定了礼服。”我垂下来脸,那种无力感又来了。尤其在面对连玉苍白的脸色,我觉得自己被拖进了一张无形的网中。
“那一起去。”蓝桢烈一把拉着连玉先行进了方浩的车。
我们来到了上海有名的名牌街,顾名思义,这里集合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名牌,奢侈品。我们进入了一家装饰很欧化的店里。接待我们的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钱人,她一见到方浩就给了他一个热情的拥抱。方浩拥着她介绍:“美宝,苏美宝,我香港的朋友。”女人有张的嘴,一笑起来给人一种很爽朗的感觉。
一直以来,我很排斥黑色,我觉得那是一种让人很容易感到绝望的颜色。在看到苏美宝手中的黑色礼服时,我犹豫了。
“我保证,你会喜欢它的。”那个大嘴女人咧开嘴,笑得很有信服力。
穿上了黑色的礼服后。呈现在镜子里的是一个不一样的林四月,礼服很美,抹胸,收腰,裙摆刚及膝,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唯一的装饰就是在从腰间垂下的黑色薄纱,只有身体略一转动,它好像就会飞起来,看着它时,总觉得心情也会跟着它飞起来。是的,我喜欢它。
“你看起来就像黑天鹅。”苏美宝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我,而我则静静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黑天鹅?它让我想到了,离群,孤独,悲伤,神秘,还有邪恶。
“林,黑色让你看起来有些忧郁。”苏美宝敛起了眉头,接着,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她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了一只口红,给我的嘴唇上了色。那口红的颜色是那种极大胆的鲜红。
“亲爱的,现在的你让人心跳加速。”她带着很得意的笑容瞧着我。
当我走出试衣间时,我觉得我应该看方浩的。可,我的眼睛却落到到蓝桢烈的身上。我想起了那时他说的话,他说,爱丽丝姐姐,第一眼的你是个很邋遢的女人,我这个人比较懒,第一眼印象什么样就什么样,所以,很遗憾在我的心里你不是个美丽的女人。
方浩走了过来抱住了我:“林四月,我为我邀请到你成为我的女伴儿无比荣幸。”
透过方浩的肩,我朝蓝桢烈笑了笑,我发现我舍不得那孩子难过了,那孩子的脸隐蔽在一片灯光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可我觉得他难过了。
“我们谈谈吧。”方浩叫住了想要下车回公寓的我。
我重新坐了下来。沉默着,方浩熄掉车里的火,外面幽黄的路灯淡淡的落在我们的脸上。
“那个叫蓝桢烈的孩子喜欢你。”低沉的男音在小小的车厢里回荡着,带着一种不容回避的信息。
“我知道,可是,我相信那种喜欢更像一种依恋以及依赖。”在这个静寂的午夜里,我把和蓝桢烈的过往一一的说给了方浩听。
“四月,我一直希望你能从乔离开你的那场阴影中走出来,希望这世界上有一个人能再次走进你的心里,希望你快乐,幸福,像别的女人一样,但那孩子恐怕不行,他会令你吃苦头的。你们之间的差距太大了,那个孩子的家世,样貌,性格注定会是不平凡的人,而四月你和他不适合。”
“傻瓜。”我抱了抱我这位亲厚如长兄的朋友:“再过几个月我就要走了。”
我拿着蓝桢烈喜欢吃的食物刚进门时,就发现蓝桢烈早早的做在客厅里,表情严肃,在他的面前有一个女孩居高临下的站着,那个女孩我还有印象,是那天在餐厅碰到和连玉一起的女孩,我本来想悄悄避开的,可在听到了连玉的名字后我停住了。
“连玉,你打算怎么办?”那女孩子的口气带着质问。
“。。。。。。。”
“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她是个好女孩,你不该对她呼之则来,挥之则气,Eric.。别忘了,是你先去招惹她的,你知道么,她现在天天靠安眠药才能勉强睡着,我问她是不是你们出了什么问题了,你猜那个胆小鬼怎么说。她说,我不能问,现在Eric很烦,我不能让他更烦,请问。蓝桢烈大人,是什么原因会让你这样的人烦恼,以致于让你的女朋友如此委曲求全,是钱?权?还是女人?那个女人是不是她?出来吧。躲在哪里钻墙不累吗?要听就光明正大的听吧。”
我拿着手上的东西就站在那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确实,我刚刚的行为就叫做偷听。
“我们走。”蓝桢烈过来拉我的手。
“看来,蓝桢烈,你真的变心了。”那个女孩子冷笑连连:“可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围着你身边转的那些女孩子比她漂亮的女孩,比她年轻的女孩子多得是,为什么是她,是不是你有什么特殊的爱好,比如恋母狂什么的”
我手中的袋子被拿走了,它由经蓝桢烈的手箭一般的朝着那个女孩子的脸射过去,伴随着蓝桢烈的呼声:“小光,把这个疯女人给我拉出去,以后,别让我看到他。”
我看着小光连拉带拖的把那个女孩子带出去,那张看不到的网又在伸展它如蔓藤般的细丝。
“蓝桢烈,那个女孩子说得不会是真的吧?”我笑,笑得有些轻佻:“你该不会一时鬼迷心窍的被我这个老女人给迷住了吧?”
“好了,别那样笑了”蓝桢烈垂下里眼眸:“我保证,她说的不是真的。”
“还有,你不是老女人,被你迷住也不是鬼迷心窍。”他低低的说。
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掩耳盗铃了。
大洋彼岸的洋葱(四)
车子经过高架桥时,大半个上海的夜景落入了眼中,绵长的十里长街灯火,高挂在半空的半月,我舒服的叹了口气,毫无疑问,此时的心情不坏,华服,怡人的香,迷离的夜,让人放松。方浩在一旁和我说一些属于他们圈子里的趣事,比如属于他们那只可意会不可言说的斗法,上至斗车,斗房,斗学历,斗格调,下至斗女友,斗女友的娇,斗女友的俏。
我们的车停在一幢白色的建筑物下,在月光下它看起来就像一座城堡。所谓豪宅,大约如此,令我讶异的是门口外停着的车龙,它们排列整齐,在灯光下闪烁着一种叫做奢华的光芒,也标榜着其主人非富则贵。
“方浩,我们到底要见的是什么人?”我有些好奇。
“上海滩里有名的官商世家,他们家的女儿你知道,就在几天前你还去看她的演唱会。”
金宝如,一个很会唱歌的歌者。可我没想到她的背后竟有着这样显赫的家世。
方浩伸出手,我挽住了它。
落大的会场里,乐队正在演奏者很老的乐曲,天长地久,声线缠绵,我挽着方浩的手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兜转着,带着得体的笑向那些人点头致意。那些人男的个个衣冠楚楚,女的珠光宝气。
我微眯着眼看着整个会场,华丽的灯光,精美的餐具,名贵的鲜花,无处不在的酒香,衣着光鲜的男女构成了一个叫做上流社会的世界,那个世界有无数的人憧憬着,向往着成为其中之一。
“方浩,我们好像没有看到男女主人。”转了一圈,我看到的尽是一些年轻的面孔。
“在那里。”方浩指了指楼上:“我们都是一些小角色,跑龙套的,真正的贵宾在楼上。”
我往方浩指的那个地方看了一下,模模糊糊的有些人影印在落地玻璃上。
“怎么样,今晚我的表现如何,有没有让你加分?”我碰了碰他的手。
“好女仔。”方浩先是秀了一句广东话,接着说:“哇,林四月,没想到你也是个假面高手,把那些挑刺的主唬的一愣一愣的。你现在在那些人眼里美貌与知性并存。”
假面?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便已经懂的,在面对利家的那些有钱有势的朋友们时,我该做的事,该说的话。我知道那些上流社会无非看重的是素质两个字,那好。我就把自己装成一个有素质的人,这样的世界,我并不陌生,尽管我很讨厌。一想到往昔,我有些黯然。
“跳舞吧,林四月,是你喜欢的华尔兹。”方浩微躬着身体,朝我伸出了手。
华尔兹,它是一个令我感到心痛的名词,我记得我曾那般喜欢它,我还记得第一次跳华尔兹是在乔家的花园里,那是一个秋天,我们光着脚,听着收录机一边学,一边跳,从走步到旋转,最后,我们累极,我们躺在花园的草地上看着头顶上的满天星光,我说,乔,我觉得我们刚刚就像在云端漫步。那时,他说,如果你喜欢,我们还有一辈子漫步云端的时间。一辈子,彼时,我们都以为一辈子是轻而易举的事。
我把手放在方浩的手上,跟随着音乐有一种老电影重温的悲凉,一切都没有改变,变的是时间。滑步,旋转,我看着自己的黑色裙摆在空中旋转,像展开的蝶,一直黑色的蝶。黑色,一种于我而言叫做悲伤的颜色,它总让我想起葬礼上身着黑衣神情肃穆的人们。
“还记得那年感恩节的百人舞会吗?”不知什么时候,方浩的眼里也泛起了忧伤:“我还记的你那时穿着一件艳丽的西班牙跳舞裙,一转圈就像一朵盛开的太阳花,把那些洋小伙热辣辣的目光都聚集在你的身上了。”
“那年的感恩节可把乔气坏了。”我记得姗姗来迟的乔一看到我和方浩正在翩翩起舞,就开始臭着一张脸,一回到家里就向和方浩斗棋,在他们以往的交锋中,方浩保持着不败的记录,那晚当然不例外,输了重来,在重来。我记得他们当时说好了,输一局的人要切一个洋葱。
“不知道那家伙那天切了多少个洋葱。”
“九个。”我把头趴在方浩的肩膀上,那九个洋葱把乔弄得泪流满面,很是可爱,可爱的让我忍不住伸出舌头起舔他脸上不时泪水的泪水,在方浩进来时,我们正躲在切洋葱的桌子下接吻,我还记得当时的吻带着浓浓的洋葱味。
泪水滴落了下来,掉在方浩的肩上,我看着在名贵的布料下了无声息,这个人的肩膀不知道烘干多少属于林四月的泪水。
“傻妞,大洋彼岸的洋葱味还会令你泪流满面吗?”他伸出了手放在我的头上,带着爱怜,我们都知道属于大洋彼岸的洋葱味就叫作怀念,在这个看起来美轮美奂的夜晚,我们在怀念着共同一个人,我的挚爱,他的挚友。
这时,会场有了小小的骚乱,音乐变小了,所有人停了下来,驻足观望,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士挽着自己徐娘半老的爱人走进了会场,可大家的目光还是被走在他们后面的金童玉女所牵引,他们手挽着手,就像一场真正的童话,属于王子和公主的美丽童话。金宝如和蓝桢烈。
“那会是谁,看来和金小姐的关系匪浅。”
“他们在一起真是养眼。”
“看来,又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主。
大堂里开始了窃窃私语,他们用细细的声音讨论着台上被主人家的千金紧紧挽着手的英俊青年,用了天之骄子,上帝的宠儿诸如此类的语言来形容他。
是的,今晚的蓝桢烈是极英俊的,白色修身的礼服,整齐的头发,再加上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冷冽如殿堂里的阿修罗。我垂下眼,不想去看他,太陌生。
男主人在司仪的牵引下款款的伸出手拉着结发三十年的妻来到台上。音乐停止了,礼堂静下来了,男主人声音洪亮:“能与她牵手三十年。我,幸之。”一旁的女主人早已热泪满眶。
我静静的注视着那对早已不在年轻的夫妻,世间最为美好的关系,大约如此,我想,那位男主人一定懂的关于爱的含义,所以,才会因为爱而衍生了感激。所以,幸之。
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看了一眼蓝桢烈,和在座的女士一样偷偷的看着他,看着他和他声旁的美丽佳人十指紧扣,我和他,也许只有十几步的距离。可那十几步的距离于我而言太过于遥远,如万水千山。
拉了拉方浩的手,我们来到同样美丽的阳台,我靠在阳台的白色栏杆上,望着天边的那轮半月,心有戚戚然,三十年后的自己不知道是不是在看着同一个月亮时,是否独自一人。
“怎么了。”方浩背靠着阳台的栏杆上,愀着我:“我没想到金董事竟是这般深情的人,我一直以为这种家庭一定没有多少真正的爱。”
我沉默良久。
“要不,方浩,我们结婚吧,”凝望着遥远天际的半月,我幽幽的说:“然后,我们在三十年后办一场像他们一样的结婚记念日。”
随着我的话音落下,在另一个阳台里,有玻璃杯落地的声音,清脆而响亮。
循着那声音望过去,空无一人的阳台上,好像只有那声清脆的玻璃声在回想着。重新再回到大厅里,我就没有再见到蓝桢烈。
乱(一)
回去的路上,我和方浩同时都很沉默。
“方浩,不要把刚才的话当真,我只是那时候有些寂寞了。”我低声叹息。
“我又怎么不会知道呢?”方浩找了一个地方吧车子停了下来,然后,看着我:“我记得乔对我说,四月是个需要很多很多爱的人,而我给不了你那么多的爱,我的爱太过于分散,若干的给了我的初恋,虽然现在我连那个女孩的脸也想不起来,若干的给了我的理想,若干的给了工作,若干的给了我的家人,若干的给了那些我到不了的远方,若干的给了杂志上的性感女郎,最后,连我也弄不清楚我有多少份的爱。”
“真糟糕,没想到我的第一次求婚竟会吃到了闭门羹。”
“如果我这样的我你还要的话,我会开着直升飞机来娶你的。”
蓝桢烈已经连续两天没有出现在他的家里了,手机关机,问了小光,他说,我们少爷没事的。
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小光带着我来到了游乐场,他说,少爷在里面等你。
空无一人的游乐场里,蓝桢烈在旋转木马下,背对我站着,我走了过去,停在了他的身边,木马在蓝色灯光的点缀下旋转着,一圈又一圈。
“知道吗?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无法摆脱游乐园带给我的梦魇。就在这里我从此失去了我的爸爸。”说这些话时,蓝桢烈的身体一动也不动,我轻触他的手,一片冰凉。
“蓝桢烈,如果觉得痛苦,就不要说。”我轻声的说,其实,我的内心也在害怕着,害怕去分担他悲伤的往事。
“不,我想对你说,我想让你和我更靠近一些,想让你认识真正的蓝桢烈,真正的蓝桢烈其实是个胆小鬼,一个丢下自己爸爸逃生的胆小鬼。极小的时候,我就被带到英国,爸爸于我而言只是每年圣诞来看我的一个陌生的人而已,他远不及圣诞老人来的亲切。十岁那年的圣诞,我永生难忘,那年,爸爸带我到游乐场,一游乐场的人,小小的我被他牵着手,我还记的他那时的摸样,和所有深爱自己孩子的父亲一样,用充满着欢喜的眼睛看着我,那时,我心想原来我的爸爸是爱我的。认清了这个事实后,小小的我欢天喜地,可是,我们被一群陌生的人带走了,后来我才知道,那群陌生的人中有爸爸很要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