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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杀了他,杀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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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了(三)
叶倾舞一行人刚刚出来没多久,竟然遇到了卫紫馥这位千金大小姐。
叶倾舞真的很怀疑她是不是有什么特异功能,竟然能在众人中一眼认出凌风就是劫持她的人。
“如果你不跟我走,我就把你们全告到官府。”卫紫馥得意洋洋说道。
凌风沉声道,“小姐,你到底想干嘛?”
“你跟我来!”
月桐连忙说道,“我也要去!”
“你不准去!”卫紫馥略带敌视的说道。
月桐看着凌风道,“我们说好了,不论什么事情都要一起承受的。”
凌风点点头,“我们两个跟你走。若是不带上桐儿,就算是你把我抓进官府,我也不去。”
卫紫馥咬咬牙,说道,“好吧,其他人不准来了,你们两个跟我走。”
叶倾舞担心的看着三人消失的背影,纪南歌拍拍她的肩。
“舞儿,难道你还不相信凌风吗?”
叶倾舞点点头,笑道,“我相信他。好了,我们走吧。”
僻静的街角,凌风三人相对而战。
“你究竟想怎么样?”凌风问道。
“我要你对我负责!”卫紫馥大小姐语不惊人死不休。“你杀了我的未婚夫,你要娶我!”
凌风冷冷看了她一眼,“很对不起,在下已经有了夫人。而且,在下没有纳妾的想法。”
卫紫馥气呼呼道,“谁叫你纳妾了,你娶得是她?你立刻给我休了她!”
月桐脸色苍白。虽然知道凌风对自己的情意,但是那位毕竟是千金大小姐,而且自己等人还有把柄在她手上。
凌风抱住月桐,对着卫紫馥道,“我很喜欢我的妻子,你要钱?我们可以赔给你。要嫁给我,想都别想!”
卫紫馥气愤道,“凭什么?她只是一个丫鬟,我可是千金大小姐!”
“是啊,你是千金大小姐,在下配不上!”凌风眼里寒光闪动。
卫紫馥突然哈哈大笑,“没想到,没想到真如叶倾舞所说,你,你爱上这个女人了。”
凌风皱眉道,“你什么意思?”
卫紫馥摇摇头,“你们走吧,我,不会告你们的。”
凌风直接搂着月桐,追向叶倾舞他们。
“哎,凌大哥,这就没事了吗?”
“管他的,那个女人脑子有问题。我们不用理她!”
卫紫馥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凌风,你忘记我了啊,被你救下来的女子,你已经忘记了啊。那天,被你劫持,闻着你身上的味道,我就已经认出来是你。
叶倾舞说的对,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我,现在已经插不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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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雪雁看着傅仪问道,“你真的…真的是那个书生吗?可是,那时候你那么黑,还那么丑…”
“我怕遇到哪个女土贼劫色,所以,故意乔装打扮了。”傅仪玩笑道。
“噗?”陆雪雁立即笑喷了,“还有人劫色你?”
“哎,若不是我上次如此装扮,那伙贼人就不止劫财,还要劫色了。”傅仪一本正经说道。
陆雪雁立即笑得喘不过气来。虽然,傅仪…傅仪确实很帅,但是,劫色什么的,未免太扯了吧。
“雪雁,自从上次你救过我,我就一直在找你。”傅仪说道,“我来提亲,跟幻星盟没有一点关系,说真的,不过是一个幻星盟,我还不至于为了它把自己卖了。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
陆雪雁脸色微红。
“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向你证明,不是只有武功高强的男人,才是纯爷们,才能保护自己的女人,我也可以!”傅仪信誓旦旦说道。
陆雪雁痴痴的看了傅仪一眼,不可否认,现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真的…好有男子气概啊!
“那…好吧!”
“哦也!”傅仪一声大叫,随即对纪南歌比了一个成功的手势。
歆薇和楼熙夜的私奔
大年初一,轩辕澈迎娶楼太师之女。
而紫京突然发生的一件事,却是彻底盖过了此事的风头。慕容老鬼被其嫡长子的宠姬下毒刺杀,慕容老鬼现在生死不明,那位宠姬本来被抓住了,却被楼太师的嫡子楼熙夜劫走,两人现在已经私奔。
此事一出,天下哗然,连轩辕澈的婚礼暂停延迟了。
叶倾舞则是听完这个一波三折的消息,差点心肌梗塞。
慕容翰的宠姬,指的肯定是歆薇。歆薇最后被楼熙夜救走,算是这个消息里唯一值得安慰的事情了。
叶倾舞一直知道,楼熙夜待歆薇太过关心了,这样光明正大的带着歆薇私奔,倒是叶倾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不过,叶倾舞唯一庆幸的就是,最起码他们不再官府手上。
现在,叶景痕远在边关,轩辕澈和自己的关系已经不同以往,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帮他们,只能靠他们自己了。
三天以后,轩辕澈却是亲自来了锦烟阁。
叶倾舞看着他,不过几个月未见,他看起来似乎憔悴了许多。让叶倾舞心里莫名的一阵心酸。
轩辕澈静静望着眼前的女子,仿佛怎么看,都看不够,“舞儿,好久不见了。”
叶倾舞强颜欢笑,“是啊,七爷,新年快乐。含烟,快去给七爷奉茶!”
“舞儿,我明天就要回江南了,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轩辕澈问道。
叶倾舞低下头,不敢看他,“七爷,我们已经结束了。”
“是啊,你这样的性子,做了决定,岂是有那么容易改的。”轩辕澈长叹一声。
叶倾舞把情绪按下,笑道,“七爷,还没恭喜你新婚之喜呢。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轩辕澈看着叶倾舞递过来的玉钗,摇摇头说道,“你不必还给我。现在,我不可能陪在你的身边了,就让我的钗子陪着你。最起码,你看见这支玉钗的时候,还能想起我。”
叶倾舞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眼中蒙上一层薄薄的水雾。
“这个,是歆薇让我转交给你的。”轩辕澈从袖口抽出一封信。
叶倾舞接过信,讶然道,“七爷收留了他们?”
轩辕澈点点头,“我会借这次婚礼之行,带他们去江南。所以,你就不必为歆薇担心了。”
叶倾舞咬唇说道,“还望七爷,能够帮我好好照顾歆薇。那丫头,太能惹事了。”
“其实,我倒是很羡慕他们。熙夜,是个男人,做了我都不敢做的事情!”轩辕澈看着叶倾舞说道,“其实,我也可以做到的。只是,和你厮守与你的安全相比,我宁愿选择后者。哪怕,我因此永远失去了你。”
“舞儿,上一次,你说错了。我确实不能忘记两年前的曦贞,但是,我很爱你。真的,很爱你。”
叶倾舞眼底的泪水终于掉了下来,“对不起了,七爷。我有一个很深爱的人,我很爱他,很爱很爱,爱到再也容不下任何人。”
轩辕澈轻轻擦掉叶倾舞的眼泪,“我只要你记得,在江南,一直有一个人,想着你,念着你。”
说罢,转身出了阁楼。叶倾舞怔怔坐在椅子上,良久,拆开歆薇写的信。
姐姐,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使命。我没有想过,我还可以活下来。我是一个生来被人诅咒的人,连我的娘亲都遗弃我。但是,现在有一个男人,用他的生命来爱我。
我才发现,以前,我对纪哥哥的喜欢是那么肤浅。现在,我走了,带着我的爱,和生活的希望走了。姐姐,我知道你,一直在为我担心,请原谅我的任性。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牵挂的人,但是你是其中之一。
姐姐,我听说了你和纪哥哥的事情。我祝福你们。花魁大赛,我不能亲自去看你了,但是,我相信你会成功的。你要记得,歆薇,在江南默默为你祝福。姐姐,这些日子,你为歆薇所做的事情,歆薇一直记在心里。歆薇,把你当做自己的亲姐姐。
有生之年,不知道还能不能相见。请姐姐,代我向纪哥哥,向艳娘姨姨说一声对不起。歆薇走了,念之泣之。
叶倾舞看完信,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花魁大赛(一)
新年,花魁大赛一事成为人们谈论的焦点。
叶倾舞的掌中仙子已经练的差不多了,若无意外,花魁之名中必有她的一席之地。
锦烟阁对花魁大赛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像叶倾舞这些非常有潜力的姑娘,现在已经不用登台演出,专心准备参赛。
歆薇一事的风头,渐渐被花魁大赛压了下去。月桐和凌风也在大年初一,就已经离开了。他们要去拜访凌风的父亲,然后直接去漠北。
纪南歌最近却是有些不对劲。他们是合练的掌中仙子,纪南歌奏笛,她跳舞。两人本来已经配合的够默契了,最近却是经常出错。
“舞儿,我先休息一会,你先练着吧。”纪南歌说着,转身进了房间。
叶倾舞心里纳闷,却也是没有多问。
转过身,正好看见念奴端着一个汤盅向房间里走去。叶倾舞微微蹙眉,这几天,纪南歌总是练一会,就要回房间休息。然后,念奴就会端着这个据说是为了滋补的参汤进去。
有这么补身子的吗?这般大补,是个人都受不啊。可是偏偏,纪南歌还像离不开这汤似的。
叶倾舞拦住念奴,“念奴,你这样天天给南哥哥补身子,他受得了吗?”
念奴眼里闪过一丝慌乱,低下头说道,“爷受过内伤,多补补也是好的。”
叶倾舞忽的一下,伸手揭开盖子,只见那一碗汤盅里,赫然是深褐色的药液。
“这里面到底是什么?”叶倾舞冷声道。
“爷…爷受过内伤,这是治愈内伤的药。”念奴急忙说道。
叶倾舞却是不信了。如果真的是治疗内伤的药,直接说明白不就可以了,非得用参汤这样的话当幌子。
叶倾舞知道自己问不出什么来,侧开身子,让念奴进去。随即对着侯在一旁的含烟使了个眼色,含烟立即心领神会的去了厨房。
既然不让我知道,那我就去查你的药渣。大名鼎鼎的毒医在我这里,还怕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吗。
轻身一跃,落在屋顶。她现在的轻功经过反复的练习,已经隐隐有追上纪南歌的趋势。
趴在屋顶,伏耳运气内功,里面的声音就像当面在说一样清晰了。
“刚才怎么回事?”这是纪南歌的声音。
“叶姑娘已经开始怀疑了,怎么办?爷,你的身子不能再拖下去了。必须赶紧想办法,不然就算是继续这样瞒,也不知道还能拖多久。”
“能拖一日就是一日吧,人生终有一死,念奴不必太过在意。”
“爷,原先夫人给您定下和羽姑娘的婚事,就是为了治病。现在羽姑娘已经去了慕容府,已经没了能治病之人。若是不迅速的寻一个女子,您…”
“罢了,原先娘亲让我娶翩翩,我就是不愿意的。为了自己的生命,搭上人家姑娘的一辈子,这…哎,若不是翩翩和我还算情投意合,我怎么会答应。如今,我只钟情于舞儿,眼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人,怎么还能娶别人。”
“叶姑娘也…”
“闭嘴。此事休提!我喜欢舞儿,决不能容忍我们之间有一丁点的利用。这件事,你给我烂在心里!”
“是,奴婢遵命!”
叶倾舞在屋顶听的一头雾水。似乎,纪南歌有什么病,要和某种女子结婚,才能根治。最开始,他就是为了治病和羽翩翩在一起了。但是羽翩翩替叶倾舞受过喝了春药,已经失身慕容。似乎,这件事还牵扯上自己…
不论怎么样,能够威胁到纪南歌生命的事情,自己一定要查个清清楚楚。
花魁大赛(二)
叶倾舞顺利拿到了药渣,让含烟送去给独孤世研究。但是,毕竟只是药渣,要推断出是哪些药,需要时间。而要弄清这些药组合起来,是治疗什么病,就更麻烦了。
所以,迫不得已,这件事情也被搁浅下来。叶倾舞的重心,还是在花魁大赛上。
拿下花魁的桂冠,自己就能消掉奴籍,可以自由择夫,不必担心会被当做物品买去。虽然还是要呆在锦烟阁,但是已经等于半个自由人,出入甚至去哪里游玩都不受限制。
因为锦烟阁是上一届花魁人数最多的青楼,所以这一届的花魁大赛就在锦烟阁举办。
自从花魁大赛成立以来,毫无例外,都在锦烟阁的阡香园举办。而今年,据说紫京有两家新的青楼,已经渐渐有追上锦烟阁的势头。所以,叶倾舞她们被寄予了厚望,一定要多多夺魁啊!
舞技的比拼,略靠后。叶倾舞也不着急,自己蒙着面纱坐在观众席上看看自己阁里姐妹和其他姑娘的表演。
乐器类的比赛,都在前面。锦烟阁作为东道主,自然是第一个派人出场。所以,毫无疑问,第一个出场的就是璃月和茗香这对姐妹花。
璃月刚刚走上台,顿时人群响起一阵抽气声。她今日穿着一袭月牙白的纱裙,淡妆素钗,看上去仿佛月宫遗落人间的仙子。
双手抱着名琴焦尾琴,纤纤玉手轻抚,顿时清脆缠绵的琴声倾泻而下。
两月未见,璃月的琴声相比之前,更有精进。叶倾舞看见轩辕渊坐在最前排,漫不经心的样子,眼底却是满意之极。
璃月以后,各大青楼的姑娘纷纷上台献技,包括锦烟阁里擅笙箫的梨落和擅锦瑟的锦瑟,全部在璃月之前,黯然失色。直到夜嫚一袭青衣上场,才再次引起一个小高。潮。
夜嫚人生的媚,曲艺也不差,而且叶倾舞隐隐觉得她弹奏的时候,似乎音律里含着媚术。
以前叶倾舞没往这方面想,因为那时候她还没有学过幻术。其实,媚术也是幻术里的一种。所以,现在叶倾舞敏锐的发现有些不对劲。但是,若是夜嫚真的会媚术,那么她竟然留在锦烟阁,就有点可疑了。
不过,这个人跟自己没什么关系。有人往锦烟阁里插钉子,也肯定不会是为了自己这个小人物。所以,叶倾舞仅仅抱着欣赏的角度观看表演,暗自猜测会是哪方势力的人。
眼看着,估计第二天才会轮到自己,叶倾舞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眼睛,决定去奶茶店逛逛,顺便看看独孤世这几天查出什么结果没有。
珍珠奶茶店一如既往的热闹。现在,整个紫京已经有不下十家奶茶店,而且珍珠奶茶正在以星星之火燎原之势向整个轩辕帝国扩展。
叶倾舞戴着面纱,要了一个包间。没过多久,独孤世就匆匆忙忙过来了。
看着他一脸沉重,叶倾舞先是一喜,随即略带担心的问道,“独孤大哥,怎么样?查出来了吗?”
“查倒是查出来了,但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独孤世看着叶倾舞,缓缓说道,“纪南歌,患的不是普通的疾病。”
叶倾舞深吸了一口气,“你说吧,究竟是什么病?”
“先天之体,烈日之炎。”独孤世沉声道,“古书记载,花涧有女,修炼阴决。元阴可治内伤、可解奇毒。若元阴被治伤、解毒之人所得,花涧之女武功尽失。间或有女服过先天大补之物,可保留武功,却会产下先天含有烈日之炎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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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大赛(三)
叶倾舞一愣,“你的意思是…艳娘是花涧之女?”
按照独孤世这段半白半文的话来解释,南哥哥身上的烈日之炎就是因为父母之故。
父亲为了解毒或者治伤,和母亲一夜欢娱夺了元阴。但是母亲因为曾经服用过大补之物,武功得到保全,却是将伤害全部转移到了腹中的孩子身上来。
“那个什么烈日之炎,究竟是什么东西?”
“那不是东西,而是一股先天之气。人在胎腹时,从父亲那里得到阳气,从母亲那里得到阴气。但是,因为花涧女子的元阴被采补,她已经没有阴气可以给自己的孩子。而若是那股阳气消掉了她的内力,也不会伤害腹中孩子。可是,有大补之物的滋润,阳气无法与内力相抗,就直接被腹中的孩子吸收。”
“一般说来,花涧女子都会产下没有得到阴气阳气所以终生无法习武且体弱多病的孩子。但是,因为某种大补之物,这时候腹中孩子只吸收了阳气,通过九个月的成长,就变成了烈日之炎。烈日之炎平时不会对人有什么困扰,但是身含烈日之炎的人,绝对活不过十八岁。”
独孤世看了叶倾舞一眼,不忍道,“好在,纪南歌有高人相助,给他调配了续命的药方,就是他最近喝的药。但是,续命仅仅是续命,却是无法救命!他…拖不了几天了。”
叶倾舞咬唇,忍住眼中的眼泪。
怪不得,怪不得他最近常常虚弱。
怪不得,怪不得他每天都要喝药。
怪不得,怪不得他天天跟我腻在一起。是要好好珍惜这最后的日子吗?可是我不愿意!我要的是一辈子,不是一刻。
“一定有办法医治的,是不是?”那天他们提到了羽翩翩可以治南哥哥,肯定还有办法。
独孤世诧异的看了叶倾舞一眼,点点头,“有倒是有,但是这个办法,也等于没有。众所周知,花涧之女被称为‘药人’,虽然是蔑称,但是却是明明白白说清楚了花涧女子的特性。这天下,没有她们的元阴治不好的内伤,解不好的奇毒。烈日之炎确实难缠,但是若有花涧女子的元阴,自然可以彻底根治。只是,自从百年前花涧一派被灭门以后,江湖上已经几乎没有花涧之女了。”
叶倾舞失魂落魄的出了奶茶店,点漆大眼蒙上一层水雾,眼泪一颗颗滑落。
老天爷,为什么要在我刚刚看清了自己的感情,为什么要在我以为我可以得到幸福的时候,就这么残忍的灭绝我的希望。
老天爷,为什么要这么对南哥哥。他出身在这样的家庭已经够可怜了,为什么还要加诸这么多痛苦在他身上。
天理不公!
不对啊。叶倾舞怔在原地。羽翩翩可以医治南哥哥,那只能说明她就是花涧之女。
可是,羽翩翩自小在阁里长大,怎么可能学得了花涧的内功心法。她一身所学都是艳娘…对,就是艳娘。她是花涧女子,自然会花涧一派的内功心法。
羽翩翩向她学舞,自然也是学了她的内功。毕竟,这天下各门各派都视内功心法为一派之本。艳娘哪有那么大的本事,随随便便弄一本内功秘籍。
(其实,艳娘确实有这个本事。但是,却是故意把自己的内功心法交给羽翩翩。)
照这么说来,其实我也是花涧一派的人,我修炼的也是花涧派的内功。
那天,念奴也提到了我,南哥哥打断了她。他说,我喜欢舞儿,决不能容忍我们之间有一丁点的利用。
这么说来,念奴其实想说,可以让南哥哥娶我。但是,南哥哥不想让我觉得他是在利用我。
更何况,值此花魁大赛之际,他怎么能害的我没有内力可用无法夺魁呢?而夺魁以后,以他的身份,又哪有那么容易娶我?
对,一定是这样。
花魁大赛,你生我生,你死我死。
花魁大赛的第三天,终于轮到叶倾舞上场了。花魁大赛并不要求单人表演,可以选择搭档。叶倾舞的搭档,自然是纪南歌。
叶倾舞身着一袭七彩舞衣,看上去如一只缤纷的蝴蝶,正是《舞衣集图谱》里排行第一的七彩霓裳裙。采用天然七色蚕丝,以宫廷秘技绣制而成,又浸染了七色银粉,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
头上插着七色羽毛,戴着彩色羽毛耳环和项链。这是和霓裳群一套的饰物,都是锦烟阁想办法弄来的,不然叶倾舞还真舍不得花钱给自己弄这一身装扮。
纪南歌今日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装扮,依旧穿着叶倾舞亲手缝制的那套衣服,只是脸色看上去似乎好些了。手握玉笛,正是翩翩美少年。
两人一上场,立即引起台下一片惊叫声。同台竞技的那些善舞的姑娘们,脸色却是冷了下来。
七彩霓裳裙,加上这个俊逸非凡的少年,这个女人,是个威胁。
纪南歌将笛子横在嘴边,运用内力,悠扬的笛声立即随风涌入在座众人的耳中、心中。每个人的心绪,都被这一曲笛音吸引。
叶倾舞随着笛音起舞,一颦一笑,飞天旋天,充分表现了她高超的舞技。叶倾舞不停随着笛音旋转,突然,众人只见她变成了菊花大小的小人,在笛子上翩翩起舞。
顿时,引起一片吸气声。
小倾舞随着笛音,从笛子上飞起来,飞到台前的鲜花上跳舞,飞到众人的肩头、头顶跳舞。有好奇者将手伸出来,小倾舞便落在那手掌上,蹁跹舞动。
“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失传已久的《掌中仙子》吗?”
有人惊呼!
“真的,就是掌中仙子!”
随着笛音渐入尾声,叶倾舞回到了台上变回了原来大小,又是引得众人一阵惊叹。
叶倾舞和纪南歌对视一眼,花魁之冠,跑不掉了。
*
*
没有再看其他人的表演,叶倾舞下台以后就追着纪南歌跑了。若不是她这些日子苦练轻功,还真的赶不上他。
“南哥哥,你这么急着去哪?”叶倾舞话音刚落,纪南歌已经砰的一下关紧了房门。
早已经准备好的念奴立即端着药盅进去,叶倾舞呆呆站在外面,心里又急又气。
这个时候了还要瞒着我,南哥哥,你难道不知道舞儿愿意为你牺牲一切吗?
“砰!”叶倾舞撞开了房门,冷着脸对念奴说,“你先出去!”
念奴看了看纪南歌,又看了看叶倾舞,福身出去,顺手把门关上了。
“南哥哥,你现在还要瞒着我吗?”叶倾舞看着纪南歌,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你如果死了…你觉得,你觉得我会独活吗?”
纪南歌一楞,“你已经知道了?”
叶倾舞从袖口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春夜烟,点燃,“我听独孤大哥说了,如果配着春夜烟,效果会更好。”
说罢,已经是脸色羞红。
纪南歌怔怔看着叶倾舞,这个女子,为了救自己,不惜毁了自身的清白,还用春药?
“舞儿,你现在是花魁,你知道花魁没了清白,是什么下场吗?”纪南歌看着叶倾舞,挥挥手,“你走吧!”
“我不走!”叶倾舞冲过去,抱住纪南歌,胡乱的亲吻他,“我要跟你在一起,就要跟你在一起。你生,我生。你死,我死。”
纪南歌眼底浮现一抹愧歉,终于还是抱住了眼前这个女子。
叶倾舞,我纪南歌今生今世对你的愧歉,无法补偿。只能,来世再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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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骗局
月过中天,叶倾舞缓缓睁开眼睛。随即又羞怯的闭上,羞死人了,两世为人,自己竟然用春药成了南哥哥的女人。
轻呼一声,荣华富贵和南哥哥的性命相比,当然是后者重要了。再次睁开眼睛,这才发觉有些不对劲。
南哥哥去哪里了?叶倾舞砰的一下坐了起来,下体还是一阵抽痛,但是比不了心里的惶恐。
南哥哥怎么会不见了?这种时候不见,代表了什么?叶倾舞四处张望,这才发现枕边有一块玉佩下压着一封信。
“舞儿,南歌有愧,来世再报。自此别过,永不相见。”
晴天霹雳,叶倾舞拿着信的手微微颤抖,紧紧握住那一块玉佩,直到玉手被玉佩的棱角扎出鲜血,才凄然一笑。
纪南歌,你骗了我!你…你不爱我,你只是为了让我帮你治伤,让我救你!
现在目的达成,你就这么一走了之!纪南歌,你好狠的心啊!
“念奴,念奴!”叶倾舞唤了两声,却是没有人应。他真的走了,连他的侍女也带走了。
他宁肯带着他的侍女走,他也不肯带我离开!
叶倾舞觉得自己的心仿佛一锤子砸成了一个稀巴烂,一阵一阵抽痛,痛的叶倾舞喘不过气来。
“姑娘,姑娘,你在里面吗?”含烟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叶倾舞擦了擦脸上横行的泪水,清了清嗓子,“含烟,进来吧!”
含烟一见叶倾舞立即欢喜道,“姑娘,你成了花魁了!你被选为花魁之首了!”
叶倾舞却是摇摇头,“含烟,扶我回去!”
“姑娘,你怎么了?”看着叶倾舞这幅样子,含烟顿时心里一沉,再闻闻空气中那尚未消散的怪味,顿时惊讶的捂住了嘴巴。
“姑娘,您…您…”含烟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刚刚成为花魁就破了身子,若是被人查出来,那不就是死路一条吗?
“含烟,我被骗了!”叶倾舞终于忍不住伏在含烟身上呜呜哭了起来。
“姑娘,这是…这是什么回事啊?”含烟着急道。
叶倾舞摇摇头,不肯说。
“姑娘,我们快点走。阁里那些老人都精通面相之术,她们一看就看出来了。到时候,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含烟也不再多问,迅速的想到了善后的办法。
叶倾舞环顾四周,这个地方,是纪南歌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在这里,亦是留下了自己许多美好的回忆。同样是在这里,自己失去了女子最珍贵的东西,还是心甘情愿被人骗去的!
纪南歌,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一直视为上天赐给我的礼物的你,会让我如此憎恨。
我以为我们可以好好的,可以天长地久。我以为,你是爱我的,如我一般的深爱。我以为,一直以来你对我的好,都是没有任何私心的。
你还说,不想让我们之间存在一点利用!可是,就连你自己说这一番话时,也是在引我上钩。我是什么?我就是你的药。哄着、骗着,吃到药了,就彻底抛弃。
纪南歌,我恨你。我叶倾舞若不报此仇,枉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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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南歌坐在马车里,念奴伺候在他的身边。现在的他已经一扫病态,只是一张冷漠的脸,分为陌生。
“少主,您为何不带着叶姑娘一起走?”念奴斟酌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
“娘亲说过,不能让自己有弱点。”纪南歌冷冷回道,“从今天开始,这个世界上没有纪南歌,只有十一澜。”
“你该不会以为我真的看上那个女人了吧?”
念奴低头,“奴婢不敢!”
纪南歌闭上眼睛,她现在醒了没有?是不是很恨他?呵,那与他又何干。现在他是十一澜,不是纪南歌。
斯人已逝
新年初春,花魁大赛过后,名满京城的花魁之首叶倾舞姑娘不幸在火灾中殒身。让人扼腕叹息。
关于火灾原因,众说纷纭。其中,叶倾舞姑娘因采花大盗失身不堪受辱,最后自己举火自焚一说法深得人心。而此事在沸沸扬扬的传了一个多月以后,终于风波渐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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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店,叶倾舞看着眼前这些人,眼底渐渐潮湿。
“小姐,你就留在这里,住在平乐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没人知道你啊,何必要离开呢?”清秋劝道。
“是啊,江湖多风险,你一介弱女子出门多有不便。”独孤世亦是劝道。
“舞儿,婆婆就你一个亲人,你,你怎么能丢下婆婆不管呢?”梅婆婆抹泪道。
“你们不要再劝了,我意已决。我不可能留在这里,我心里的恨让我不能在这里多停留哪怕一秒!”叶倾舞长长叹了口气,“婆婆你和清秋他们在一起,我很放心。清秋肯定会像孝顺自己婆婆一样的孝顺你,而奶茶店,交给你们,我也很放心。还有月桐和凌风在外面帮衬着,足够大家一世荣华了。”
“我从出生,便困在了这里。现在,我想出去走走。”叶倾舞故作轻松说道,而心底真实的想法是,窝在这里,此生不可能再见到他,不可能再报仇!
含烟立即说道,“你们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小姐的。我的武功虽然不高强,但是也不弱,可以保护小姐的。”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我们?”清秋脸上泪珠滚滚落下。
“有可能三五年,有可能八。九年,我也不确定。”叶倾舞豪迈一笑,“但是,我在外面还是会时时关注你们的。现在珍珠奶茶,家大业大,不怕打听不到你们的消息。”
“既然如此,那我给你准备一点东西防身吧。”独孤世说着从房间里抱出了一大堆瓶瓶罐罐,“出门在外,凡是小心。这些毒药,留给你。你放心吧,在下的毒,若没有在下的解药,天下无解。”
叶倾舞点点头,收下了这一大堆东西。
“小姐,我给你备一些吃食,你在路上带着吃。”清秋说着,也是转身入了厨房。
“舞儿,”梅婆婆看着叶倾舞,终于下定决心,递给叶倾舞一个锦囊,“你要走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这里面有一个秘密,本来打算我死了以后交待给你的,如今,也只好提前交给你了。不过,婆婆有一个恳求,你一定要答应,若是不听到我的死讯,不能打开锦囊。若是看到锦囊里面的东西,千万要镇定,不要鲁莽!”
叶倾舞一愣,这里面装着什么,婆婆既然这么慎重?不过看着老人如此恳切的目光,叶倾舞还是答应了下来,直接收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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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安煦王府。
轩辕澈摔掉了手中的杯子,脸色铁青的看着地上跪着的侍卫说道,“你说什么?叶倾舞自焚而死?开什么玩笑!”
“王爷,奴才不敢欺瞒,现在这件事满紫京早就传开了。我们江南隔得远,所以现在才传过来。”侍卫战战兢兢答道。
轩辕澈凄然一笑,“是了,你怎么敢骗我呢?她…她死了,她死了啊。给我去查,掘地三尺也要查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若是有人害舞儿,我要他全家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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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沧海桑田
四年后,大雪纷飞的漠北。此地是一片冰天雪地,却是有三个人影晃动。
“娘亲,为什么漠北总是下雪啊?蔚儿不喜欢下雪,蔚儿想要看见太阳。”看上去只有三岁的俊俏小家伙说道。
穿着狐裘的倾城女子微微一笑,牵着小家伙说道,“蔚儿身体里面有一个坏东西呢,我们要在漠北找到可以杀掉坏东西的宝物,蔚儿就能健健康康长大了。”
“小少爷,雪花很漂亮啊。小少爷要多多练习寒冰内功,就能把雪花聚在手里玩了。”身旁貌似是一个侍女的俏丽女子笑道。
“含烟姨姨,你看,是不是这样!”说着,小家伙的手上已经聚拢了寒气,雪花落而不化,随着小家伙的手指舞动,而飞舞。
“哇,小少爷真聪明,比小姐还要聪明呢!”含烟立即夸张的叫道。
小家伙咯咯的笑了起来。
这三人,正是叶倾舞一行。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叶倾舞曾经想过不要这个孩子,最后,却还是不忍心。
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啊。虽然,很恨那个人,毕竟,是和很深爱很深爱的人,生下的孩子啊。
叶蔚很聪明,才三岁就已经很懂事了,能够自己修炼内功。唯一让叶倾舞放心不下的,也是让叶倾舞悔恨不已的就是,叶蔚遗传了他父亲的烈日之炎,甚至还更严重。
叶倾舞在锦烟阁那一次刑罚曾经差点就没命了,吃的大补之物自然不是一般的多。所以,叶倾舞自己的武功是保上了,孩子却是和那个狠心人一样,甚至更加严重。
叶蔚刚刚出生时,叶倾舞在漠北遇到一个高人。给叶蔚一本可以压制体内烈日之炎的内功心法,同时指明了要收集世间三大至阴之物,方有可能化解。
若不是因为在漠北这天寒地冻的地方,若不是靠着那本寒冰内功支撑,叶蔚根本活不过三岁。尽管如此,但是若不能找到世间三大至阴之物,叶蔚依旧活不过五岁。
叶倾舞把报仇什么的,全部抛之脑后了。现在她心心念念的就是找到三大宝物,救自己的孩子。不过,心底对纪南歌的恨,却是再也没有回旋之地。
哪怕,我曾经那么爱,那么爱,爱到可以为他去死,爱到被他骗了还要生下他的孩子,哪怕我说着好恨好恨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一份不舍。
但是,现在,叶倾舞是真的已经恨到漠视了。漠视这个人的存在,漠视关于这个人的一切。
你再怎么糟践我都可以,是我自己爱错人了,我认了。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啊。你竟然知道自己的烈日之炎是怎么来的,就应该很清楚这东西是会遗传的。
为了自己活下去,就算看着自己儿子去死,你也不介意,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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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轩辕帝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周边小国,除了有姻亲附属关系的云夏,全部被灭。叶景痕成为当之无愧的大将军,班师回朝。
而皇上遗落民间的十一皇子轩辕澜,终于被寻回。经过几次剧烈的朝廷之变,轩辕大帝退位,太子被废,十一皇子登上了皇位。江南的安煦王不满新任皇帝,划江南而治,与紫京朝廷相对。封地在川水的三皇子轩辕皓辰响应安煦王号召,亦是自立。滞留紫京的诸位皇子,却是顺应了十一皇子的统治。
手握重兵的叶景痕,除了交出一部分兵权给皇上,自己蜗居府邸闭门不出。
刚刚一统天下的轩辕帝国,立即面临分离崩析的局面。天下大乱,由此开始。
。
乱世初现(一)
紫京。
轩辕澜坐在龙椅上批阅奏折,十几年的苦心算计,江湖势力的发展和朝廷势力的收买,终于登上了今日的宝座。
现在的他,是万人之上的帝君,没有人会记得那个在锦烟阁长大的纪南歌。
可是,他不快乐,他还是不快乐。
“陛下。”一个宫装美人端着参汤缓步走了进来,“陛下,您歇息一会儿吧。”
轩辕澜看着眼前的女子,眼底浮现一抹玩味的笑容。这个女子,他曾经深爱。但是她为了太子妃之位,果断的抛弃了他。
曾经,他想过放弃这些年经营的势力,公开自己的身份,做一个逍遥王爷,和她双宿双栖。但是,她要的是太子妃。现在,自己登上了皇位。这个女人,就果断的抛弃了她的丈夫,献媚于他。
“萧美人,你怎么来了?”轩辕澜放下奏折。
“臣妾,臣妾担心陛下身体困乏,特意亲手煮了参汤。”萧玉涵笑道。
“搁着吧,你来的正好,走,陪我去地牢!”轩辕澜随手把参汤放在桌子上,揽着她,大步出了寝宫。
萧玉涵对上他笑容满面的脸和冰冷的眼神,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现在的轩辕澜,让她觉得陌生。
地牢,经过几次政变,已经被挤得满满的了。
轩辕澜搂着萧玉涵径直进来最里面那一间牢房。这间牢房相比其他的要干净整洁,却是守卫格外森严。
“我的好哥哥,我带着你的妻子,来看你了。”轩辕澜微微一笑,怀里的萧玉涵不自觉垂下了脸。
“你这个杂种,你不配做皇帝!”轩辕渊眼中一寒,咆哮道。
他的身边,璃月依旧不减当年风采,穿着囚衣别有一番风韵。
“你才是不配做我哥哥!”轩辕澜冷笑一声,“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不直接把你处死!”
“逼父弑兄,你的皇位还坐的稳吗?”轩辕渊针锋相对,他肯定对方不敢杀他。
“你错了,我没想过要坐稳皇位。我所做的,只是要毁了轩辕帝国。”轩辕澜望着他,一脸平静,“我不杀你,因为你是那个人最宠爱的儿子,我要好好折磨你,就这么死了,我怎么…甘心呐!”
“你…”轩辕渊指着轩辕澜,说不出话来,我们都错了,我们以为他要的是皇位。他只是借这个皇位,毁了祖辈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
“你身上也是流的轩辕族的血,你怎么这么狠心!”轩辕渊终于流下了眼泪。他是嚣张,他是霸道,他是不把人命当回事,他是不喜欢自己的那些对皇位虎视眈眈的兄弟,但是,他绝对不想轩辕帝国,四分五裂。
“看见你这么难过,我心情终于好些了。”轩辕澜唇角一扬,恍若恶魔,“这是你们轩辕一族,欠我的。是你们轩辕一族,欠花涧无数屈死女子的。花涧一派,若不是因为有你们这位伟大的轩辕大帝,怎么会满门灭绝。你好好看着吧,现在,我只是收点利息而已!”
说完,轩辕澜搂着萧玉涵心满意足的离开了。身后,轩辕渊一口鲜血喷出,“轩辕帝国…真的要毁了…”
璃月连忙扶住他,“爷,你不要太过忧心了。现在,安煦王在江南,三皇子在川水,两地起兵,未尝不能收复。”
“他要的就是起兵,他身边那么多皇子,他怎么会留着不用。到时候,整个轩辕帝国,会被他全部赏出去,乱世,乱世要来了啊…”
乱世初显(二)
不分昼夜漫天飞舞的白雪,一处绝壁之上,一身雪白狐裘的女子单手攀在结了厚厚一层冰凝的岩壁之上。
如玉的修长的手指不断试图向前蔓延,采摘岩壁之上的雪域寒珠。
寒珠,便是这天下三大至阴之物之一。本是一种植物,果子却如珍珠般大小,晶莹剔透。
拿下这株寒珠,就可以带着蔚儿走出漠北,就可以去寻另外两种药,就可以…治好蔚儿了。
叶倾舞紧咬朱唇,一用力,终于逮住了寒珠,身子一滑,叶倾舞立即运气轻功,飞了上去。
在上面焦急等待的叶蔚和含烟立即围了上来。
“娘亲,你还好吧?”叶蔚立即紧紧抓住了叶倾舞。
叶倾舞抚抚他的头,咳嗽一声,“好了,蔚儿,你不是一直想出去看看。现在,我们就出去!”
“耶!太好了,可以出去了。”叶蔚立即跳着欢呼起来。
叶倾舞看着叶蔚开心的样子,嘴上扬起满足的笑容,随即又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小姐,你没事吧?”含烟紧张问道。自从叶蔚出生以来,不止叶蔚,叶倾舞也没有离开过漠北的雪域,而含烟自己也只是偶尔出去到月桐那里寻些生活物资。当然,偶尔月桐他们会亲自把东西送进来,只为见叶倾舞一面。
这些年,为了调理小少爷的身体,小姐出入整片雪域最寒冷的地方,寻找天才地宝。虽然抑制了小少爷体内的热毒之苦,小姐却是惹上了寒毒。身体已经日况愈下了。
“我没事,你不要担心了。我们现在就可以出去了,我没事的。”叶倾舞安慰道。
含烟点点头,背过去擦拭脸上的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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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日的跋涉,终于出了雪域境内。月桐他们在雪域出口那里建了一个奶茶分店,主要是为了平时方便去给叶倾舞送物资。
现在叶倾舞一行人刚刚出来,顿时有分店的负责人恭恭敬敬的迎了进来。月桐已经留了口信,这两天会过来,所以叶倾舞也不打算走,先跟月桐见一面再离开。
还有两大至阴之物,自己千方百计也是要得到的!!虽然这里还是靠近雪域,但是叶蔚还是很兴奋。
“哇!含烟姨姨,我看到阳光了哎!”
“哇!这是小鸡还是小鸭啊,好可爱哦!”
…
叶蔚偶尔冒出来的话,总是让叶倾舞忍不住心酸。蔚儿,你等着,娘亲一定…一定让你像个正常人一样的活下去。
第三天,月桐终于来了。除了她和凌风,还带着一个小家伙。名为凌不凡,比叶蔚小一个月。
中途月桐带着凌不凡进了一次雪域,不过也就仅仅几天就出来了,毕竟除了叶蔚,别的小孩再怎么天赋异禀也不能在冰天雪地的雪域呆下去。
一见面,叶蔚就被凌不凡带着跑去玩了。月桐和凌风看见叶倾舞都是一喜,随即却是脸色黯淡。
“发生什么事情了?”叶倾舞心里顿时一咯噔,这几天有点心神不宁,还以为只是自己多想了,没想到真的出了事情了。
“小姐,你不要激动,千万要稳住。紫京那边的人传来了消息,梅婆婆…梅婆婆去世了。”月桐含泪道。
叶倾舞檀口微张,眼睛直愣愣的盯着前方,忽然身子一软,昏了过去。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快点把小姐扶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