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越来越多了,可还是连不上。”想来想去,古龙有些消极,慢慢地一条条摆出来。
“首先,我们假设他是生活在云南白族地区的古蒙古后裔。”
“其次,他有预谋的得到大量的血液,但选择的被害人是偶然的。看来也不是为了吸血,至少不是当场吸掉。”
“再次,他用的是我们所不了解的非常规杀人法和储存方法,杀人时甚至村民们都没有看到,现场也没有血液留下。”
“最后,他的动机我们完全猜测不到。你看,就那么多,我们要在百日内抓到他,就像大海捞针一样。”


第五十一章 新法医还是女的(上)
“至少我们知道这个海在洱海。”燕风站起身来,“而且他有可能重新犯罪,虽然机率很小,也不是没有可能。这是一团乱麻,可是总有找到线头的时候。”
燕风有预感,这桩二十年前的沉案可能会浮出水面。他没有什么根据,就是一种感觉,是多年刑侦工作培养出来的,类似于第六感或者动物才会有的敏锐嗅觉,就像危险一接近,汗毛就会竖起来一样。
所以虽然这看来是一桩无头案件,但他比古龙更有信心找到真凶,还这么多受害的人一个公道。只是当他埋头苦干的时候,景县公安局来了新的法医官。
古龙是老好人的性子,来了新人,作为局长的他自然亲自领着法医官在这个小、但却人情味浓厚的局里转来转去,认识新同事。
“老燕,这是我们新的法医林羽菲。”古龙进来的时候,燕风正认真研究一堆资料。这些资料都是以两阶山为中心向外辐射的冷库的记录,还有在二十年前的那几个晚上,有多少冷藏车经过了附近公路的检查站的记录。当年凶手背着冰箱赶路的机会不大,当然像卖冰棍儿的老太太一样,拿个木箱,用棉被盖起来以保持冷藏的可能性也不大。
这些资料浩如烟海,警力又不足,燕风只得带着两个新近入局的菜鸟刑警一点一点排查。这是个笨办法,但在目前线索有限的情况下也只能先做这份水磨的功夫。他在做着最基础、最枯燥的工作,也在等自己的预感变成现实的一天。
“别搅和我,滚一边去。”他头也没抬地说了一句。
两名小刑警一个咳嗽了一声,一个轻踢了一下燕风的椅子,然后看了看他们讪笑着的局长。局里每个人都知道刑侦之王燕风和局长是好朋友,两人之间没大没小的,可是当着新来的法医,总得给局长点面子啊!
静得奇怪的气氛引起了燕风的注意,他疑惑地抬起头,终于看到了两个人正站在门口,一个是故作威严的古龙,另一个是个身材高挑的美女。
他一愣,向古龙递了个眼色。古龙狠狠瞪了他一眼,才要重新介绍,林羽菲却突然绕过他,直接向燕风走来。
“林羽菲,我是新来的法医,而且有心理医生的资格证书。”林医生伸出白嫩修长的手。
燕风有点尴尬,搔搔头,然后伸出手,哪想到林医生却把手收回了。
“你不安而且意外,是没想到我是女人呢?还是不知道怎么应对这场面?”林医生微笑道:“你挠头了,这是下意识的肢体反应。但是我很高兴见到你,希望我们以后共事愉快。”她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容清秀,皮肤白皙,一双眼睛大而活泼,无框眼镜衬得她整张脸都秀气斯文,不过说话却有点直率过头。
燕风的声音在喉咙里转了两转,还没有发出声响,林医生的兴趣就转移到燕风身边的两个弟弟警员身上了,和蔼可亲的不得了。
她态度大方爽朗,突然让燕风想起了当时的容怡。法医中明明男人的比例高啊,为什么来景县的都是女人?而且她竟然也是有心理医生资格证书,难道法医现在流行兼修心理学了吗?上下打量一下,林医生的容貌和身材间并无强烈的对比,显然身体和脑袋都是属于女性,不是两段的。
他看了一眼古龙,后者眨了眨眼睛,意思是要他安心,林法医正常得很,他被容怡害得要得神经病了!
两人眼神交流了一会儿,就见林医生调戏完两个菜鸟刑警后,走过来对燕风说:“燕警官好像对人有戒心,不过没关系,慢慢就会了解了。”她意味深长的看着燕风,闹得燕风有点摸不到头脑,不确定她是什么意思,差点又伸手挠头,幸亏生生控制住了。
林医生瞄了一下燕风因为控制挠头的举动而握在一起的手,轻轻一笑,转身离开了,古龙踢了燕风一脚,急忙跟了出去。
这个女人太聪明、太独立,会给男人压力,不是一般男人能驾驭得了的,只有比她还聪明优秀的男人才能得到她真心的尊重。燕风判断着,但回头一看那两名小刑警似乎还很高兴,毕竟被美女调戏不是一件难过的事情。
接下来的几天就在平静和枯燥中度过,因为燕风差不多吃住在局里,所以和林医生碰面的机会很多。才几天燕风就发现,林医生已经和全局的人打成一片,对男人一律调戏,对女人一律友好,在老人面前一律扮小甜甜,她不像个严肃认真的法医,倒有些游戏风尘的精灵味道。大概因为她人长得漂亮,性格中又有些仗义的成分,短短的时间就赢得了全局人的心。
“你在观察我?”茶水间遇到的时候,林医生突然问。
燕风熬夜熬得反应迟钝,手中用开水刚泡的茶差点洒了出来,“林医生哪里的话,我――我保证没有。”
“那就不正常了,我是新来的人,你应该有好奇心,这是你们这一行的职业病,特别是当你们感觉不到某人的底细的时候,不是都会本能的研究一下吗?”林医生走近了一步,离燕风的距离有点近,神情暧昧的眨眨眼,“怎么样,让我来帮你查案子吧?”
她突然提出这个问题,让燕风不知道怎么回答,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在查一件悬案,也知道这案子和二十年前的陈年旧事有关,但进入核心内容的只有他和古龙,外加几个上层领导而已。这件事的结局不知道会是什么,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别那样怀疑的看我,这样你的帅脸就不可爱了。”林医生道,“虽然我二叔是你们的顶头上司,可他的职业纪律非常好,我什么也不知道,但我可以看出你毫无头绪,我想我可以帮忙。而且,我也是有职业纪律的人,不会多嘴多舌。”
原来她是林头儿的侄女!燕风略瞄了一下林医生的脸,这才发现叔侄二人的眼睛长得非常像,大而有神,不过她可比她二叔漂亮多了。


第五十二章 新法医还是女的(下)
“谢谢林医生,不过目前没什么重要线索,也没有尸体或者需要鉴证的证物,以后再麻烦你。”
“我知道现在没有尸体可供解剖,可是你想没想过罪犯的心理痕迹呢?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科学,能帮助你缩小调查的范围、锁定嫌疑人的目标。怎么样?让我加入吧?”
她的提议让燕风有点动心,如果只是帮助分析凶手的心理轨迹的话,她还不至于进入核心机密,但嘴里却说:“这事我做不得主,得请示一下林头儿和我们的古大局长,要领导批示才行啊。”
“得了,我从小在警察局长大的,有什么程序是我不知道的。这件案子根本就是你专门负责的,没有重大情况不必请示,还骗我!我回去整理一下手头的工作,等你电话。”她豪气地拍拍燕风的肩膀,连水杯也忘记拿,差不多算是欢天喜地的离开了。
一瞬间,当时容怡的脸浮上了燕风的脑海,不过他马上把这影子甩掉了,林羽菲看来是百分之百的女人,不过性格有点男孩子气罢了。再说,容怡的身世成谜,是个小山村的孤寡老人收养的孩子,老人一去世,就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了,也没人知道他原来是一个男头女身的人。林羽菲就不同了,那可是林头儿的亲侄女,没有可怀疑的。
回去和古龙一商量,他完全没有意见,所以燕风立即打电话给林医生,免得她等得心急,又做出那种即像调戏他,又像研究他的举动,他现在心理脆弱,受不了这个,特别是知道玲珑和他呆在一个镇子里。
玲珑住在古龙家,燕风一次也没有去看过他,忙碌成了他最好的借口。
“你们要知道,在有预谋的犯罪里,很少有罪犯是不具备一点刑侦知识的,他们往往有准备,甚至有反侦察的手段,留下的线索越少,证明他准备越充分。”研究完燕风和古龙总结出的线索,林羽菲道:“你们调查的这个凶手的心理特征很明显:从智力上看,他处在高等水平,可能读书不多,但智商很高,这从他话很少,而且手法从容不迫上看的出来。还有,他的善后完美无缺,表明他是一个很成熟的人,有耐心和计划。”
“和我们想的一样,他是有预谋的犯罪。他需要血液,不过他选的取血人可能是随机的。”古龙点了点头,“羽毛,你觉得这是一个人作案还是团伙犯罪?”羽毛是局里的人给林羽菲起的昵称。
林羽菲想了想道:“这不像是结伙作案,因为太血腥和诡异,参与行动的人越多,风险就越大,可以判定是一个人。”
“他需要大量的人体血液。因为当场全喝掉不太可能,所以会储存起来,留到以后自己喝或者用于别的用途。我倒是听过外国邪教有用处女的血来保持年青的,他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修炼?长生?做科学实验?为什么二十年过去了,他再没有犯案呢?”燕风把他的ZIPPO打火机在手中倒来倒去,他不抽烟,不过这是个礼物,他想问题时喜欢摸着它。
“说起凶手的动机,要看他本人是哪一类型的人。你最好祈祷他是出于强烈的报复心,甚至是性变态,至少他们容易理解,心理驱动是有轨迹的,但如果他是个混乱的精神病患者,你就麻烦了。不要以为精神病患者总是混乱的,他们可能某一方面极其聪明。”
燕风想了想,“我感觉这个人在筹划什么,他的行为并非无缘无故。因为这之后,再没有出过类似的案件,他这么做可能是有明确的目的。我总觉得那十一个被害人一定有什么共同的特征才被他盯上的。也许他们遇到这恶魔是偶然的,但他们一定符合了凶手的某些条件。”
“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他最大的动机,应该不是出于贪婪或者变态,因为他的手法这么有条不紊,这么面面俱到。你不是说,当时的目击证人听到他说了一句话――或者这第十一个人是中和体,是要把身体带走的。他说这话之前还猜测了一会儿。所以我感觉可能是一个游戏,或者凶手执着于什么。另外你要知道,杀人犯无论是出于什么动机,很多会在现场留下胜利的痕迹,那是一种心理炫耀感,但根据村民们所讲的现场情况来看,他几乎像没有存在过,这证明他不愿意使事情复杂化,只想一个人悄悄的做这件事,所以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一个秘密,埋藏很久的秘密。”
“一个神秘的凶手,用神秘的方法取走了人血,这些被害人假设是特定的,为的是一个埋藏很久的秘密――”古龙总结道:“虽然我们离目标越来越近,可是还不能确定要朝哪一方面下手。以前是大海捞针,现在是大海捞磨成针的铁杵。”
“古局长就是会泼人冷水,要知道细致的描绘是必须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凶手会再度犯罪,如果我们限定好一个范围,下回他一露出马脚就能捉住他,好多陈年积案就是这么破获的。幸运总是光临有准备的人哪!”林羽菲说。
古龙连忙陪笑道:“对对,羽毛说的对,我是心急,一定会有用的。”
“我再提供点有用的,你可别兴奋得昏倒。”林羽菲对着古龙夹了一下眼睛,模样调皮又夸张,但语气却正经而严肃,“这个人是个三十到四十岁的高大男人、独居、衣着考究、做事谨慎冷静、喜欢秩序、可能是长发、指甲修剪得干净、有诗人气质,外表引人注目。”
“你从哪里判断出来的?”古龙有点奇怪,又有点不相信。
“第一,他杀那么多人,体力应该是成年人,他那么冷静,必然也不太年青,所以我判断出他的年纪。第二,他如此神秘,不可能生活在人群之中,所以他是独居,而且给我很孤独的感觉。第三,说他衣着考究,指甲修剪得干净,是因为目击者对他双脚的描述,目击者说他的脚又大又漂亮,脚大的话,个子应该不会太矮,脚都如此干净漂亮,手会很脏,指甲很长吗?而且这样的人,对衣服的要求也高。第四,你们说是什么族的后裔,而他的脚上有纹身,证明他重视传统,那个族的人不是留长发吗?他当然也可能是长发。第五,他为了神秘的事而进行神秘的行为,身上必有诗人的气质。最后,他做事谨慎冷静、喜欢秩序,这不用我解释了吧。他杀人后,连尸体都摆放好了,一个人,一个头,整整齐齐,不能说这行为是善良吧?”


第五十三章 车祸(上)
虽然案情没有重大突破,但和林羽菲谈过后,那个凶手的样子却慢慢地浮现在燕风的脑海里。他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情绪在胸臆间徘徊,有些兴奋也有些紧张,对凶手的动机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但也明白那个人不是能轻易制服的。
如果真如林羽菲的猜测,凶手所执着的是什么千百年的秘密呢?他又要怎么做呢?
不过目前契机还没有出现,他就老老实实地接着做他的消磨功夫,只是他的小队中,除了两个菜鸟刑警外,又多了个漂亮的女法医。景县这个地方的治安还真是好得很,几乎没有什么恶性案件发生,整个县城大概只有燕风忙得昏天黑地。
没有恶性案件就不需要验尸或者验伤,于是林羽菲跑来帮燕风的忙。对此燕风并不反对,多个人手总是好的,况且由于她的加入,那两个小刑警的效率也高了起来,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虽然这个表面斯文,性格却洒脱不羁的林医生经常调戏他们。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距离百日之期越来越近了,尽管燕风提醒自己要耐心,也觉察到凶手可能要出现,但仍然心乱如麻,一方面是因为对于侦破案件的焦虑,另一方面是因为对玲珑的那一丝牵挂、想念和渴望。特别是当他疲惫以极的时候,总会想起她的开朗、她的可爱、她温暖柔软的身体。
玲珑来景县好久了,虽然他从不提她的名子,但古龙总是有意无意的提起。说玲珑打算在景县住一阵子;说他打算给玲珑找个工作;说景县的生活节奏更适合玲珑那种不好斗的性子;说他的儿子现在每天晚上缠着玲珑讲故事;说她这样能够赢得小孩子和小狗喜欢的人是真正的好女孩子。
“小孩儿和小狗是最敏感的,能本能的判断出哪个人的心灵最美好。”虽然燕风假装埋头于资料中,但古龙知道他在留心听着。他暗叹口气,同情老友在感情问题上的遭遇,又对两个人的情况无可奈何。
“小狗?”
“给我介绍认识!”
这次古龙是在午餐闲聊时提起玲珑的,几个人都在,而他话音未落,林羽菲和燕风几乎同时开口,一个是疑惑,一个是兴奋。
“你要认识玲珑干什么?她是女人。不如回头我帮你介绍几个好男人吧?”古龙执行女士优先的原则,先回答林羽菲,再说林头儿也嘱咐过他,要他好好照顾他的宝贝侄女,能帮她介绍个朋友就更好了,毕竟这位小姐年纪不小了,法医的工作又限制了她的社交。
“我不要男人,我讨厌男人,我要程玲珑。”林羽菲有点兴奋地说:“她做噩梦引发出案件,我比较有兴趣,不要试图给我介绍男朋友,我跑到这地方来就是为了躲避相亲逼迫大阵的。”
“你是同性恋?”古龙吓了一跳,看这位大小姐每天调戏局里的大小警察,不像是同性恋啊。
“我必须要纠正你的观点,同人女不等于同性恋,我是同人女,不是同性恋。人家我喜欢的是男人,你这样的成熟男人、燕风这样的腹黑大叔、这边这两个小正太,我都喜欢。但是女人我也喜欢,我是男女通杀!”
古龙听她说得像绕口令一样,最后也没弄清是怎么回事,但是男女通杀这话却听明白了,只是也不怎么当真。林大小姐来景县一段日子,她那德行大家全了解了,言语挑逗,动手动脚是常事,可没一分正经,谁都知道她最爱开玩笑,可她就是有本事让所有人都喜欢她。
“好吧,既然你强烈要求,我就介绍玲珑给你认识。”古龙心里突然冒出个想法,想利用林羽菲当红娘。
燕风不肯到他家去,玲珑不肯到警局来,两人就那么耗着,感情永远也不能进步。每当看到老友孤寂的生活,他就有些怪乌拉,那个美丽的女人竟然连死也不放过燕风,自私的无法形容了。偏燕风感觉欠她良多,任由她这么折磨,燕风不气,害得他一直为朋友不值。
“但有一个条件。”他继续说:“你可别带她去你家,回头又有什么心理暗示、环境暗示可怎么办?”
林羽菲连忙答应,自己也知道没人喜欢去她家,因为那是前法医容怡的旧房子,那位现在已经是一级通缉犯,错位尸身案的头号犯罪嫌疑人曾经在饭厅下面的地下室中解剖切割过被害人的尸体。没人敢住在那儿,不是害怕就是觉得恶心,可她不怕,况且她觉得那个女人也许会回来,如果她能捉到这个人,她就是女英雄了。
“羽毛姐你别瞎掺和,还是介绍给两个年青有为的青年干探吧?”小刑警之一怪叫一声。
林羽菲马上反对,别一个小刑警就在一旁帮腔,房间内登时乱成一团。
“狗是怎么回事?”燕风在嘈杂中插嘴问,还是没抬头。
你就装吧!古龙心说,如果不在乎,为什么别人注意不到,这小子却注意到了狗?因为他老婆怕狗,所以他从来不养,这事只有燕风清楚。
“黑狗。你伤的那一只。”
燕风蓦地抬起头来,正撞上古龙意味深长的眼睛。是那只小黑狗吗?被崔猛来利用与乌拉斗法,然后被他一刀子伤了的小黑狗?那只第二天早上把他舔醒的,对他一直表示友好的小黑狗吗?
“它怎么跟来了?”他把古龙拉到门外问。
“玲珑说你走后,那只小流浪狗就在村子里转。这小东西聪明可爱,村里的人都很喜欢,本来想收留它,可玲珑回来的时候,它一直跟在后面跑,汽车开起来了,它就拼命追,累得都要虚脱了。玲珑有多心软,你也知道,所以费尽千辛万苦把它带回来了。这小黑子可聪明,知道我老婆怕狗,从来不进屋,我们给它在院子里的树下搭了个窝。唉,你不知道,现在我儿子、玲珑和龙龙是一家三口,我和我老婆是被抛弃的外人。”
“龙龙?”
“是啊,玲珑给起的名子。”
想像着那只小黑狗和玲珑亲昵的样子,燕风心头突然一跳。他想问问玲珑详细的情况,最近过得开不开心,可才鼓起勇气要开口,门却突然开了,林羽菲美丽的脑袋探了出来,“话说,你们有没有留心过,那个凶手为什么光着脚?”
“不是因为没鞋穿,就是因为有病。”古龙有点没好气,刚才燕风差一点就提起玲珑了,这好歹是一个进步啊,可生生让羽毛同学给搅了。
不过他还是依照约定把玲珑介绍给了林羽菲,两个女人一见如故,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并且林羽菲有好几次把玲珑带到局里来,因为下班后要一起去吃饭、逛街。这在男人的眼里看来,似乎不大理解,尤其燕风,总觉得林医生对玲珑太亲密了些,满嘴老婆老婆的乱叫,时时勾肩搭背,还会毛手毛脚的摸摸玲珑的脸,拍拍她的屁股。
他有时候有些冲动,想扒了林法医的衣服看看她究竟是男是女,她的行为实在不像个女人,她和玲珑的关系也让燕风有些奇怪的妒忌。
玲珑不出现也就罢了,她一出现,燕风才知道她在自己心目中已经牢牢占据了位置,正在心脏最柔软的地方,碰也不能碰,拿也拿不走,就压在那里,让他的呼吸都充满了她的味道。
古龙悄悄注视着这一切,看着好友与心仪的女人间缓慢又暧昧的进展,玲珑每出现一次,他就发现燕风的忍耐力下降一分。他觉得林羽菲开始只是想单纯的结交朋友,后来也是有意撮合燕风和玲珑,因为她常常故意在燕风面前提起玲珑,并制造两人碰面的机会。虽然每次“偶然相遇”都是有旁人在场,但情人间总以为他们的情绪交流别人注意不到,可事实是每个人都会发现。
他很想不间断的观察这爱情的成长,但却不得不间断几天,因为他要陪儿子到几百里外的B市过生日。这是他早就答应了的,那边有一个大型游乐场,儿子相当迷恋那让人看着都眼昏的太阳飞车。现在案子没有头绪,他本不想离开,可燕风坚持让他履行对孩子的承诺,反正现在还是在一团乱麻中寻找线索的阶段,他做个两天三夜的短途旅行并不影响整体进度,所以他在周末带着老婆孩子坐上了去B市的车。


第五十四章 车祸(下)
B市是他老婆的娘家,给儿子过了生日后,他岳父岳母强留下女儿、外孙要住上一周,而他惦记景县的事,不能耽误,于是托小舅子过几天把老婆和儿子送回来,他自己先踏上了回程。